合伙典型案例法院判决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登汇总

时间:2023-06-01 18:46:39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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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登篇一

党纪国法大于亲情

——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林国悌忏悔录

我叫林国悌,63岁,原任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因犯受贿罪于1999年被一审、二审判处死刑,2003年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本人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退回全部赃款,改判为死缓,现在监狱服刑改造。

放松政治学习,以权谋私,是我走向腐败的根本原因。上世纪90年代初,“经商热”使一些人先富起来。当时,我对政治学习不感兴趣,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拜金主义思想影响下,我觉得自己为党工作了几十年,眼见儿女已经长大,家庭还不够富裕,心理失去了平衡。特别是看到有的领导干部经商富了,更是眼热心动,以至在金钱的诱惑下,步入腐败的泥淖。

1992年,机关干部黄某想经商,经我周旋,他担任了某公司总经理后,给我送来8万元钱,我收下了。与我相识的港商徐某多次请我“关照”,我促使儿子的公司与徐某建立业务联系,徐某向我行贿300多万元。我还通过帮助他人承揽业务、调动工作等收受贿赂。截至1998年,我共受贿487万元。

侥幸心理,是我疯狂敛财、不计后果的“催化剂”。过去,我也曾拒绝过别人的贿赂,第一次收受别人贿赂时思想上也有过“收”还是“不收”的矛盾冲突。但随着受贿次数的增多,侥幸心理则成为主导思想,结果是胆子越来越大,受贿索贿,肆元忌惮。陈毅同志曾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这是一条屡试不爽的规律,我也绝不会例外。

不是滋味,觉得如果不为儿女铺设一条“辉煌之路”,愧对儿女。这时,卢某找我帮忙,希望承揽“机电城”房屋开发部分项目,并许诺事后感谢。我提出儿子刚参加工作,希望他支持。后来他送给我45万元钱,我将这笔不义之财交给妻子收管,结果也使其受到犯罪牵连。我把对亲人的爱用金钱来包装.而不管这钱是否干净。在疯狂敛财的同时,有意无意向他们灌输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对我的贪婪行为趋于认同,最终使他们和我一同跌进了罪恶的深渊。我亲手毁掉了我热爱的家庭,害了自己的亲人。

我的罪行败露后,我和妻子、儿子都被捕入狱,家庭分崩离析。老母亲终日老泪纵横。妻子入狱没几天就苍老了很多。最让我痛心的是儿子,他新婚燕尔却被判处无期徒刑,儿媳不堪承受巨大打击而含泪离去。我自一审判处死刑后,每天都承受着生与死的煎熬,真是生不如死。有一次,女儿来看守所看我,说她的生活费要靠亲戚救济,学费还没有着落,我搂着女儿泣不成声。我作为父亲,心如刀割,追悔莫及。

“齐家治国平天下。”“齐家”就是要做到家庭和、家政廉、家风正、家财明。家庭虽然是私人领域,但同样要用法律和道德来规范。儿女虽是父母所养,但也是社会成员,真正爱子女就应当教育他们自强自立,一味宠爱娇纵,只会害了他们。而作为家长的领导干部,手中权力一旦与私利挂钩,贪赃枉法,只能走进死胡同。领导干部不管公务如何繁忙,切忌放松政治学习。不管社会发展如何变化,切忌放松自律,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法纪。只有这样,才不会迷失方向。

我的人生悲剧再次警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与家人的亲情再深,也绝不能突破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应当顾及与家人的亲情,但绝不能以权谋私,触犯党纪国法。

背景资料:

林国悌,63岁。原任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因犯受贿罪于1999被一审、二审判处死刑.2003年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本人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退回全部赃款,改判为死缓,现在监狱服刑改造。

“贪欲”送我进牢房

——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忏悔录

人们常说,人生有“两怕”:一怕进医院,二怕进牢房。人一旦坐牢,失去自由,其精神痛苦用语言是无法形容的。

年。

万恶之源皆因一个“贪”字,我的犯罪也是从“贪”开始的。客观上讲,我本质并不坏。我出生在农村,家境贫寒,从小我就很努力。读书时是好学生。参加工作后,无论在哪个岗位都干得不错。可我在仕途顺利,事业有成时,没有把握好自己,最终被“贪欲”送进了牢房。

1996年冬,一位朋友找我帮忙调动他一个亲戚的工作,当时我担任郴州市苏仙区区委书记。这点小事很快就办好了。事后这位朋友送给我一个红包。当时,我也有短暂的犹豫,也想过是不是该把钱退回去或者上交纪委,但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认为帮了他这样的大忙,受这点礼当之无愧,于是心安理得把这一万元存入了银行。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了。我以前原本喜欢帮别人办事,因此社会上有人叫我“雷大侠”、“雷大胆”。但过去我这样做,完全是热心性格驱使,没有私心杂念。而自从收受一万元红包以后,我慢慢觉得自己掌握的权力是一种资源,而资源应该是有价值的。于是,头脑中逐渐产生了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资源获取一些利益的想法。后来,我给别人帮忙办成事以后,总企望别人会有所表示,有时甚至还会暗示。只要别人有“表示”,我不再拒绝,少则千元,多则几万元,后来发展到一次收受现金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也脸不红、心不慌,心安理得,无所顾忌。

我担任副市长后,分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实权部门,找我办事的人很多,有时在办公室等我批条的人排成队,我每天究竟作了多少批示也搞不清,客观上为自己受贿犯罪创造了条件。

随着自己地位的升迁和事业的顺利,加之耳濡目染一些商界朋友吃喝玩乐,我内心深处在逐渐变质。开始追求糜烂的生活方式。在永兴县任县委书记时,我结识了一位中学女教师,与她有了不正当关系后,便把她调到县委办公室在自己身边工作。

1999年.我结识了郴州一个宾馆的服务员,见她漂亮伶俐,便不怀好意地认她做干女儿,后来与她有了不正当关系。几年来,我被这个所谓的“干女儿”诈走近百万元。

由于色迷心窍,近年来我先后有过好几位情人,为了满足她们的金钱欲望,我大肆受贿,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出事以后,社会上有人送给我一顶帽子,叫我“三玩市长”,即玩政治、玩金钱、玩女人。虽然有些夸张,但确实也还相符。

无数个漫漫长夜,我经常彻夜难眠,反思自己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看过腐败分子的典型案例,但我没有引以为戒,而错过了许多次悬崖勒马的机会。

二是逃避了监督。对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的一系列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章制度,我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自觉接受监督,以至违法犯罪越来越严重。财产申报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从来没有执行,从来没有申报过。纪委每年春节后登记收受红包礼金情况,我也是象征性地登记一点。参加每年“七一”的民主生活会,也是敷衍了事,走走过场。为了掩盖自己的受贿行为,每年过节,我都会向纪委交一些小小的红包礼金,以欺骗组织,蒙蔽群众。

三是择友不慎。我的堕落与蜕变,其主要原因是自己本身的问题。但分析我走向犯罪的诸多原因,择友不慎也应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我交往的朋友中,有的吃喝玩乐很内行,对我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与广东一位周老板成为好朋友后,经常形影不离,打得火热,他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加速了我的蜕变。我们经常在一起谈论的是人生苦短,如何快乐度过短暂的人生之类的话题。在他的鼓动下,我竞违规批示2000万住房公积金为他到银行搞抵押贷款,合伙搞项目开发。

雷渊利,郴州市原副市长。2006年因受贿、挪用公款和贪污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007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登篇二

海南高院发布海南法院2016十大典型案例

2017年2月21日,海南高院发布海南法院2016十大典型案例,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了立案登记改革、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安全、非法集资、禁毒、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群众关注较高的领域,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及警示意义。

案例1三亚市陈某某故意伤害案 【关键词】正当防卫 【基本案情】

2014年3月12日18时许,陈某某和妻子孙某等人在三亚市某工地吃饭,同工地的容某、周某烈、周某明、纪某练等人也在隔壁不远处吃饭喝酒。陈某某和妻子吃完饭后,继续到建筑工地加班。当晚22时许,容某、周某烈和纪某练等人酒后准备出去玩,在经过工地一辆水泥搅拌机时,看到孙某一个人在卸混凝土,便趁着酒劲对其言语调戏。从不远处过来的陈某某见状让容某等人离开,此时周某烈用手摸了一下孙某大腿并问陈某某是不是想打架,随后双方发生争吵。周某烈从工地上拿起一把铁铲冲向陈某某,容某和纪某练对陈某某拳打脚踢,接着又捡起钢管追打陈某某。陈某某在被围殴的过程中, 其妻子倒地,陈某某半蹲着用一只手护住妻子,另一只手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小刀乱挥、乱捅,刺中容某腿部,致其失血过多死亡,另外2人受伤。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陈某某是在被围殴的状态下实施的防卫,在其防卫中孤身一人,且面对的是三名手持足以严重威胁其生命安全的器械之人,其是在生命安全受到现实、急迫及严重威胁的侵害下,采取防卫,造成一名侵害人死亡、两名受伤的结果,无论从手段和强度均没有超出必要限度,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属于正当防卫,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宣判被告人陈某某无罪。

【典型意义】

本案是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件。正当防卫制度倡导和鼓励公民对不法侵害行为,积极、充分地行使防卫权,保护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当”与“不当”之间“度”的把握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正因如此,因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三亚中院这一案件宣判后,社会公众、学者一致认可,认为法院的裁判鼓励公民与不法侵害作斗争,有利于惩恶扬善,有效维护了人们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4年7月起,被告人羊某记伙同他人开设虚假的代购机票网站“航空票务”,以实施网络诈骗。当被害人上网搜索到虚假的代购机票网站,并拨打电话4008928000联系时,即以“代购机票机器故障”或“票号不对,未办理成功”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到自动取款机进行操作,转账汇款至被告人指定的账号,羊某记负责取款。2014年9月4日,被害人王某英,为订购到广州的机票,上网搜索到虚假的代购机票的网站,王某英拨打电话4008928000联系时,对方以可以代购机票及机器故障为由,骗王某英汇款。王某英通过atm机分两次转账42628元到指定的户名为符某秋的建设银行卡上。同年9月13日,羊某记等人用同样方法骗取了被害人刘某的机票款6945元。羊某记随后持卡将上述汇款取出。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羊某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通过互联网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羊某记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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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四千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通过开设虚假机票网站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目前对于在海南居住和工作、旅游的人来说,选择航空方式出行的越来越多,通过网络或电话订购机票也已成为常态。本案中,被告人通过开设虚假的机票网站,当被害人订购机票时,以“机器故障”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将钱款转账至被告人控制的银行账户,从而骗得钱财。希望群众在准备出行时,应向各大航空公司的正规官方网站或客服热线订票或进行退票、改签等操作,切不可贸然选择陌生网站并听从陌生电话的指挥进行转账汇款。

海南儋州一度曾是公安部督查的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的重灾区,该案例与儋州市陈某发布电视节目中奖虚假信息诈骗案共同入选最高法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具有典型意义。

2014年4月至9月,被告人邓某龙、扬某玲合伙从广东购买毒品到海南进行贩卖,指使被告人杨某欣从广东将毒品运送到海南,并利用未成年被告人蔡某辉将毒品予以转移,组成了集购买、运输、储藏、贩卖于一体的贩毒网络,共贩卖、运输毒品5750.1克。其中,被告人冯某石向该贩毒网络购买海洛因349.1克用于贩卖,并居间介绍他人买卖50克甲基苯丙胺;被告人陈某红贩卖毒品306.99克,被告人陈某学参与贩卖毒品72.93克;被告人钟某永贩卖毒品87.71克,并非法持有枪支;被告人钟某丽、刘某平合伙贩卖毒品100.02克。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上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邓某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扬某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冯某石、陈某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6名被告人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上诉人邓某龙的死刑判决已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人数众多,邓某龙、扬某玲、杨某欣、蔡某辉四名被告人是该案毒品犯罪中的海口“上线”,涉案的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海洛因达到5000多克,数量大,含量高,其毒品“下线”延伸到海口周边农村、昌江黎族自治县等海南西部少数民族市县,危害广,深度大,是省委确定的禁毒大会战打击重点。

另外,本案又是一个人间的悲剧。被告人邓某龙和扬某玲是情人关系,扬某玲和杨某欣是姐妹关系,扬某玲和蔡某辉是母子关系,其中蔡某辉参与毒品犯罪时还未满18周岁。扬某玲作为姐姐和母亲,却为毒品罔顾亲情人伦,将自己的妹妹和未成年儿子带上不归途,本案中另一名涉案人员杜某因吸食毒品身亡,该案警示着我们:“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毒品害己害家害人!

2009年5月至2011年2月,被告人谭某会以黑龙江恒达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名义,通过签订借款合同并承诺返以高额利息的方式,在河北省、广东省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被告人谭某会、贾某臣以海南恒宇公司或海南恒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海南省房地产项目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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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的名义,通过投资公司及个人以签订购房意向书及借款合同并承诺回报高额利息的方式,在河南、河北、江苏、湖南、山东等地直接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谭某会吸收资金数额为102090.023万元,贾某臣参与吸收资金数额为99977.523万元。

为了躲避集资参与人的追讨及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谭某会支付报酬让他人伪造了名为“李江”的虚假身份证。贾某臣支付报酬让他人伪造了名为“荆长福”的虚假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并以“荆长福”的身份证租房藏匿。

【裁判结果】

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对谭宝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对贾贵臣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本案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返还各被害人。

【典型意义】

谭宝会、贾贵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金额达10亿元,涉案范围跨七省,受害人数有数万人之多,是2016年海南法院审理的涉案金额最大,涉案范围最广,受害人人数最多的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至今为止,仍有大量受害人的资金未被追回。

该案作案手法并不复杂,利用了普通群众的贪利心理,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拆“东墙”的资金补“西墙”的利息,诱使广大群众积极投资借款,最终因资金链条断裂而东窗事发。非法集资类案件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环境下易高发,其特点是高额利润作诱饵,受害人数众多,涉案范围广,社会影响大,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特别警惕。

2014年8月7日温某某的胞妹(某腊味店老板)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判刑。温某某随后开始接手并继续使用其妹承租的民房,效仿其胞妹的生产制作方法生产、加工牛百叶、猪嘴肉等食品,并通过原来摊位的销售网络销往全岛各地。

2016年1月31日,公安机关会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被告人温某某的食品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抓获温某某,并现场扣押牛百叶、猪嘴肉、牛肚等食品若干。经鉴定,从现场扣押的牛百叶、猪嘴肉及甲醛溶液、不明液体中检出甲醛成分;从温某某销售给他人的牛百叶、毛肚中也检出甲醛成分。经审理查明,温某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牛百叶1466.1斤,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猪嘴肉164.24斤,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牛百叶1066.1斤,价值16776.5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温某某在生产食品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甲醛,并将所生产的有毒、有害食品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温某某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扣押在案的牛百叶、鱼肚、猪嘴肉、甲醛溶液等均予以没收销毁。

【典型意义】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和省委提出的统筹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2016年,省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关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实施细则》,对相关案件的管辖、追诉标准与量刑规范、涉案物品的检验与认定等工作进行了细化,统一了执法尺度,健全了工作机制,搭建了各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平台,提高了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该案是上述实施细则出台后,法院宣判的首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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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9日,临高县环境监测站对原告海南某水务有限公司临高分公司运营的临高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临高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悬浮物浓度为23mg/l(标准限值为20mg/l),悬浮物超标0.15倍。同年8月4日,被告海南省临高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作出临土环资罚决字[2015]3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原告处以3月排污费二倍罚款,共计人民币11022.7元。原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向临高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同年12月11日,临高县人民政府作出临府复决字[2015]10号复议决定书,维持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同年12月16日,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临高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临高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书。

【裁判结果】

根据海南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工作部署,2016年9月26日,海南二中院在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了两个巡回审判法庭,还在辖区东方市、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设有4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该案是海南二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一个多月后,在临高县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环境资源案件。

“告官不见官”现象一直是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一大难题,根据海南二中院的调研,2015年以来,海南二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218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仅为5.9%。为此,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做出了明确要求,该案中临高县政府指派一名副县长出庭应诉,体现了临高县政府积极践行中央依法治国理念,认真落实新《行政诉讼法》,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010年11月19日,东方市人民政府向林某恩颁发东府林证字(2010)第011688号《林权证》,该证共登记五宗林地,本案争议林地为第三宗地“老金场”,面积16.37亩,林地所有权权利人为感城镇不磨村委会,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为林某恩。陈某英主张该地系由其家庭开荒所得,因与林某恩有亲戚关系,故将该地借予其使用。陈某英认为东方市政府向林某恩颁发第011688号《林权证》侵害其合法权益,遂提起本案诉讼。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经法院释明,陈某英未能提交证据证明“老金场”地由其家庭开荒平整,以及其将“老金场”地借予林某恩使用。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陈某英经法院释明,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涉案林地具有开荒平整、借予他人使用的事实,无法证明其与涉案林地存在利害关系,其权益受损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原告主体资格不合格的情况,遂裁定驳回陈某英的起诉。

【典型意义】

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这项改革降低了法院立案“门槛”,使更多纠纷得以引入法治轨道解决,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据统计,2016年,我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已达95.38%,基本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但立案登记后,法院仍要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对案件是否符合起诉受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司法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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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因原告主体资格不合格、诉讼请求不明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超过起诉期限等原因被驳回起诉的案件不在少数。同时,改革后,恶意诉讼和滥用诉权情况也有上升趋势,“赵薇瞪我”等奇葩诉讼的出现体现出人们对改革认识上的偏差。在此提醒大家,虽然现在立案方便了,但仍要谨慎行使诉权,避免浪费大量司法资源,于事无补、于己不利。

吴某某(女)系广西籍来琼流浪人员,流浪于海南省琼海市,在海南省没有固定住所,没有生活经济来源。2015年4月25日,吴某某独身一人在琼海市妇幼保健院生育一名女婴吴某。4月26日早上,吴某某带着孩子私自出院,流浪在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街道。琼海市公安局嘉积派出所、嘉积镇综合办及琼海救助站相关人员找到吴某某,并将吴某某和孩子送往琼海市人民医院,吴某被收入琼海市医院新生儿科,但吴某某拒绝住院,当天便自行离开医院,不知所踪。2015年5月5日,吴某出院,交由琼海市救助站送往嘉积镇院代为抚养至今,抚育费用由琼海市救助站支付。琼海市救助站代为抚养期间,向吴某某的父亲及母亲发出抚养信函,吴某某父母亲为此声明:因年事已高,且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抚养,故自愿放弃对外孙女(吴某)的抚养权。随后,琼海市救助站报请琼海市嘉积镇派出所依法传唤吴某某到派出所商讨女婴抚养事宜,吴某某当场发表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声明。琼海市救助站于2015年11月2日起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吴某某系流浪人员,没有生活来源,经济困难,虽为孩子的母亲,但未尽照顾孩子的责任,甚至将孩子丢弃于医院,私自离开。孩子出院以后,均由琼海市救助站抚养。吴某某的父母亲也表示因经济困难,无法抚养孩子而放弃抚养权。孩子的父亲也不知何人。为有利于孩子的健康和成长,判决撤销被申请人吴某某对吴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琼海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为吴某的监护人。

【典型意义】

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典型案例。从本案情况来看,吴某某作为吴某的母亲,是吴某第一监护人,事实上无法承担起监护孩子职责。孩子出生后,一直由琼海市救助站抚养,在派出所调解和法院审理期间,吴某某明确声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该判决彰显了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理念,也为民政部门、人民法院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国家监护职责提供了范本。

案例9 三亚市强制执行清场案 【关键词】执行信息化 【基本案情】

2007年,破产清算后的天涯水泥厂生活区土地变更至三亚市国资委名下,后该生活区被定为三亚市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启动后,该厂580多户职工有序搬离。王某等职工拒绝搬离,并诉诸法院,经多次诉讼均败诉。三亚市国资委依据法院生效裁判要求王某等人自行搬离,王某等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甚至公然挑衅,带人阻挠棚户区改造项目,致使项目施工进度严重滞后,损害了600多户、3000余人的回迁利益,社会影响恶劣。时值三亚雨季,三栋公房均属d级危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三亚城郊法院根据三亚市国资委申请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情况】

为保证该案顺利执结,城郊法院专门成立专项执行领导小组,进行执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同时,报请上级机关调动防爆、公安、运输等部门提供现场保障,邀请了三亚市人大、政协、检察院、派出所、居委会等部门到场监督。执行当天,三级法院联合现场指挥,地面执行人员全程拍照录像,天上无人机全景拍摄,实时传送执行画面至指挥中心,确保执行行动有条不紊进行。慑于法律的强大威摄力,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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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未出现阻挠执行的过激行为,执行标的房屋内的人员及物品全部清空,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三亚市国资委。

【典型意义】

这是海南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首次采用“无人机”助力执结案件。城郊法院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技术成果,采用“互联网+执行单兵系统视频记录仪+无人机”执行工作模式,实现了对重大执行行动的远程遥控指挥,陆、空全方位视频监控记录,指挥中心与执行现场的无缝对接,有效提高了应对紧急情况的预警能力,降低了重大执行行为的风险,确保执行全过程有序可控、留痕可查。此次执行清场工作,是我省三级法院联合指挥,在全省“破解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动员大会”后首次创新执行方法,利用领先科学技术,向“执行难”宣战的一次大胆尝试,《人民法院报》头版图文刊载,省内外各大媒体、电视、网络、法院自媒体均有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宣传效果。

2012年4月13日,海南某集团有限公司向临高县某合作联社等7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4亿元,该笔贷款以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临高县调楼镇美良村的三块共330434.3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以海南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临高县调楼镇武莲港5块共计95.353公顷的海域使用权(其中已填海形成的679亩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还以相关股权、应收账款等提供质押担保,由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某伟、程某、童某明、张某君、郭某霞、曾某、赵某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海南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不善,无法还贷,临高县某合作联社等7家金融机构诉至法院,海南一中院于2014年11月26日作出(2014)海南一中民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海南某集团有限公司等8人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临高县某合作联社等7家当事人向海南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执行中,海南一中院对查封的被执行人海南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临高县调楼镇52.6424公顷海域使用权及430703.6㎡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上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被执行人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临高县调楼镇美良村330434.33㎡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最终以3.46822512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

【典型意义】

近年来,在“互联网+”的大趋势下,网络司法拍卖逐渐取代传统的拍卖方式成为法院互联网时代司法拍卖发展的一种新趋势。与传统司法拍卖相比,网络司法拍卖突破了地域限制,增加了参拍几率,促进标的物拍卖价格的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网络拍卖实现“零佣金”,既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又提高财物处置的公开度、透明度,变现率。此外,网络司法拍卖也有利于法院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执行公信力。该案整个拍卖过程共计有1341人次围观,成交价不仅刷新了海南省法院系统网络司法拍卖的记录,也是目前淘宝网司法拍卖中成交价最高的海域使用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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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登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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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一

她用青春赌明天

——四川省江阳供电局原收费员周燕挪用公款赌博案——

四川省江阳供电局原收费员周燕回挪用公款170多万元进行赌博,全部输光,1998年10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周燕无期徒刑,以赌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一个“赌博皇后”至此划上了句号,虽然她的余生将在大牢里度过,但是留给人们的教训却是深刻的。

一、赌博毁了她一生

周燕,女,宜宾人,1962年生,1980年工作,任供电局收费员,1998年因犯赌博、挪用公款罪被判刑入狱,时年36岁。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周燕爱上了赌博,开始,只是小打小闹,玩玩而已,输赢不大。1996年4月的一天,周燕回宜宾探望父母,在打牌时认识了某公司的经理刘某,并建立了恋爱关系,便在一起经常赌博。一次,刘某借了周燕500元,周燕多次催刘某还钱,刘某不还。周燕为让刘某还钱,便声称:“这500元是公款,你不还不行。”刘某得知周燕掌握有‘国库’,便有意思地对周燕讲:“你真抱着金砖还哭穷,你那里掌握有‘国库’,可以拿出来先赌一些大点的,等赢了钱再归还回去,谁也不会知道的。”不知是刘某的引诱起了作用,还是周燕早有这个想法,从此开始,周燕经过精心策划,准备在赌场大干一场。

1996年5月,刘某找到周燕借给2000元还赌债,当时,周燕身上没装那么多钱,便从自己刚收的电费中拿出2000元给了刘某。罪恶如洪水猛兽,一但罪恶的闸门打开,便会迅速催垮思想道德防线,走向犯罪深渊,也就是这2000元,使周燕第一次向公款伸出了罪恶之手。其实,周燕第一次作案,心内也很不踏实,害怕漏了马脚。为应对查帐,周燕把这2000元的存根联放在一边,不交会计做帐。过了一段时间,周燕看会计对此事并没有察觉,胆子便开始大起来。此后,不仅刘某常以赌输翻本为由向周燕要钱,周燕也开始在赌场想大捞一把了,结果,每次都是输光而归。赌博如吸毒,上瘾之后是不计后果的,输了想翻本,越想翻本越输,难怪人们常讲:像赌红眼的赌棍一样疯狂。周燕连输几次之后,不思悔改,反而赌瘾更大,心想:“公家的钱已经输得不少了,反正也还不起了,与其束手就擒,不如继续用公款赌博,也许还能赌赢翻本。”在这种侥幸心里支配下,周燕向罪恶之渊越陷越深。

周燕的赌资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收缴的电费,采取的手段则是“偷梁换柱”。每月收电费的高峰期,周燕都采取收不入账,收取电费的现金不存银行,不交会计记账,而是把收取的转账支票用于冲抵散户小金额存根,将散户所交的现金挪作赌资。周燕的赌瘾也并非一日形成。刚开始赌博时,周燕也是小敲小打,打打麻将,消遣时光,5元为底,30元到顶,之后,逐步增至50元、100元为底,100元、1000元为顶。玩的次数多了,便感到不过瘾、没意思,便想去外地到大赌场玩大的。

1998年上半年,周燕与刘某因赌资翻脸后,倍感生活无聊的周燕,对赌博更是到了疯狂的地步。周燕先后在宜宾、隆昌、浙江等地的大赌场赌博,并雇佣保镖陪同。开始是打的去,打的来,后来干脆雇专车接送进行赌博,一年下来,仅出租车费就高达一万多元。周燕最喜欢去的赌场是“百家乐”,她感到那里赌资大,刺激性强,动辄下注1万、2万,甚至更多,使在场的赌徒们个个对她刮目相看,这时的周燕,不仅没有一点罪恶感,反而心里有一股说不清的满足感。在赌场,周燕赢了,豪赌不休,输了,更不惜以每天5%的高息借贷继续狂赌,有时赌得旁人心惊肉跳、目瞪口呆,周围的人为此戏称周燕为“赌博皇后”、“百家乐皇后”、“大姐大”等。

二、惨痛的教训

从1996年至1998年,周燕涉入赌场仅仅两年,便挪用电费392万余元,除4万余元用于购买住房、手机、家电外,其余几乎全部用于赌博输掉。周燕所用公款进行赌博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罪有应得,但周燕一案的教训值得人们沉思。

1、必须自觉遵纪守法

“吃、喝、嫖、赌、抽”常被人们称为“五毒”,赌则是五毒之首,向来为人们深恶痛绝。旧社会,因赌,卖儿卖女者有之,典妾卖妻者有之,卖房卖地者有之,走上抢、偷、劫、杀之路者有之,被迫自杀者有之。现今,赌博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是筹码越赌越大。二是官赌人员增多。三是赌法花样多变。四是不分境内境外。这些现象不仅会诱发许多社会问题,也是一些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催化剂,权钱交易的新途径。赌博犯罪,不仅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后果恶劣,危害严重,必须坚决打击,坚决取缔。

在澳门葡京娱乐城门口,有首“警世之诗”:“赌博无必胜,轻注好怡情;闲钱来玩耍,保持娱乐性。”然而,多少赌徒在赌场,往往暴富心切,赢了还想赢,输了想捞本,失去理智,近乎疯狂。结果,悲剧屡屡发生,赌掉了性命,赌掉了家庭,赌掉了人格,等到清醒,悔之已晚。赌博,从古至今,都被法律所禁止。在我国的刑法中,明文规定设有赌博罪,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明知赌博犯罪,但仍我行我素,赌博成风,赌博成瘾,而且有些地方为捞黑钱,明里暗里开设赌场,为赌徒们创造赌博犯罪条件。因此,除国家严厉打击开设赌场和不法赌徒外,人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赌博的严重性、危害性,自觉遵纪守法,铲除赌博这一恶性毒瘤。

2、必须认真遵章守制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要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制度的作用不仅在于管人,更在于教育人。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化的方法,具有刚性,在一定范围内和特定时间里,每个人都必须要遵守。有了科学、完善的制度,对于一项工作来说,落实起来就要以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制度不能因人而兴,也不能因人而废,执行制度,人人有责,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理事,可以避免和减少许多复杂因素的牵扯和干扰。一个人,一个单位,如果没有纪律、没有制度规范、约束人的思想和行为,便会无拘无束,随心所欲,利用权力,胡作非为,最终走上犯罪。常言说:“廉洁从业讲几遍,不如制度去设限”。制度是企业行为的依据,没有制度或有制度不认真执行,都会为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如本案,周燕之所以能大量挪用公款进行赌博,除周燕贪婪、暴富、侥幸的心里作怪外,制度上的漏洞也是导致其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如果开单据和收费分开,周燕只负责其中一项工作,排除合伙作案外,凭周燕一人,她就是有天大的本事,挪用公款的阴谋也无法得逞。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认真执行,制度再好也没用。从周燕一案可以看到,如果电费日报制度能够认真执行周燕就可能不敢挪用、不能挪用,即便是一时挪用,也会被及时发觉,及时教育,及时纠正,及时挽救她。可现实是,制度归制度,不执行归不执行,以至于使周燕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挪用电费392万余元用于赌博,真是让人触目惊心、匪夷所思。周燕犯罪一案告诫人们:一是必须自觉遵纪守法,远离赌场,铲除赌博恶习;二是必须自觉遵章守纪,健全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使周燕悲剧不再重演。

案例剖析二

他管电煤翻了船

——天津大港发电厂燃料公司原总经理彭桂生贪污受贿案——

1997年10月17日,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判处天津大港发电厂燃料公司原总经理彭桂生有期徒刑5年。彭桂生,男,党员,大专文化,曾先后在通化二道江发电厂、辽宁发电厂、锦州发电厂、大港发电厂工作,历任技术员、教员、专责工程师、计划科科长、生技科科长、燃料公司总经理等职。在数十年的工作历程中,求实的讲,彭桂生勤恳工作,任劳任怨,为电厂的发展做了一定贡献,曾受到领导和职工的好评。然而,在即将退休之际,却在电煤管理的岗位上翻了船,实在令人痛惜。彭桂生一案划上了句号,但他留给人们的深刻教训,值得人们深省,引以为戒,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一、理念动摇是彭桂生犯罪的根本

彭桂生出身贫苦,刚参加工作时,他曾立志,要努力工作,做党的优秀干部。他这样想,也这样做,深得领导器重,职工好评。很快入了党,并被任命为厂重要岗位的负责人。1992年末,厂成立电力燃料公司,这是该厂率先独立核算并走进市场的部门。由于燃料采购是关系电厂安全发电的重要环节,燃料成本又占生产总成本70%左右,厂出于对彭桂生的信任,让彭桂生出任了燃料公司总经理。彭桂生刚任总经理时,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不仅业务开展顺利,发展迅速,效益显著,利润可观,而且请吃不到,送钱不要,有些钱物退不掉,他也如数及时上交。因此,彭桂生一时成为电厂的“红人、能人”,并多次被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常言说: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随着业务的扩充,权力的扩大,什么进煤的、进油的、推销的、托门的、找关系的等等,整日络绎不绝。各式各样的人员出于各自的利益,不断变化手法,请客送礼,小恩小惠、精神贿赂、感情投资等成为常态。在形形色色的诱惑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彭桂生的思想也在悄悄地变化着。逐步信奉“理想是空的,金钱是实的”、“金钱至上,金钱万能”。一次,彭桂生与天津市某经济协作公司签订了一批供销页岩原油合同,第一批货到后,该公司经理张某主动上门给彭桂生送去5000元,这时的彭桂生已无思想防范,甚至认为:“我买了他们公司的油,他们的公司赚了钱,感谢一下也是应该的。”在此后半年多的时间里,该公司经理张某先后4次送给彭桂生贿金22000元。此时,彭桂生不仅没有意识到这是进一步步犯罪,反而认为张某“真够朋友”。就这样,彭桂生一步步滑向罪恶泥潭。

二、权钱交易是彭桂生犯罪的重要原因

1995年春节前夕,在电厂承包卸煤活儿的河北省定州民工队的队长王某到彭桂生办公室讲:“今年我们赚钱了,你也帮了不少忙,给你1万块钱,表示一下心意。”之后,彭桂生将这1万元以奖金方式分掉了。隔了一段时间,彭桂生拿出分钱的条子让王某看,王某心领神会地讲:“我回头再给你1万元。”后来,王某果不失言,给彭桂生又送了1万元。案发后,彭桂生对此事曾交待说:“我给王某看分钱的条子有两个意思,一是说你给我那1万元我没要;再一个就是你要有钱就再给我点。”当讲到王某为何给他钱时,彭桂生直言不讳地讲:“因为我在燃料公司当经理,他是卸煤的民工队长,定价、付款、结算都是我负责,他用得着我,所以他为跟我搞好关系,感谢我,才给我送钱。”彭桂生的这番言语,把权钱交易表白的多么清晰。

三、“小金库”是彭桂生贪污的祸根

彭桂生所在的公司在购煤过程中,曾规定每吨煤收2元回扣,两年中,共收回回扣80万元,彭桂生没入账,全部存入公司的“小金库”。1994年,彭桂生以公司可得利息为由,与主管领导商议后,与天津市燕华物资公司经理张某签订了提供40万元资金使用一年的协议,年息4万元,第一年利息同样入了“小金库”。1995年1月,彭桂生擅自作主,与燕华公司又续签了一年,年息6万元。该年7月,厂明令各单位禁设“小金库”,彭桂生与本公司会计曹某密谋,将“小金库”中现有的40万元顶替借给燕华公司的那40万入了财务账。这样,神不知鬼不觉,此账顶了彼账,为他们日后贪污埋下了祸根。1995年10月,彭桂生调离燃料公司,他没有将这40万元的情况讲清,反而在利欲驱动下,把手伸向了这笔贷款的利息。1996年元旦前,彭桂生在家给燕华公司的经理张某打电话,问利息的事,张某将2万元送到彭桂生家。几天之后,彭桂生与会计曹某同去找燕华公司经理张某,在吃饭桌上,三人商议:这40万元厂里财务账已冲平,本金由张某继续使用,利息照旧,三人平分,彭和会计曹某又各得2万元。案发后,彭桂生曾表露心声:“我调走了,正好有这么个机会,每年能得到2万元利息,心里得到一些平衡。”这是多么的荒谬!

四、应吸取的教训

彭桂生受到法律惩处,这是咎由自取,彭曾忏悔:“由于自己长期只忙业务,不学政治,不学法律,才走向犯罪。是党赋予了我权力,我却没按党的要求和原则去执行,我没顶住金钱的诱惑,是信心、侥幸心理作怪。在任何情况下,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要伸手,伸手必被捉。我将自己的沉痛教训再次告诫世人,伸手必被捉,千万千万牢记!吸取这个教训。”彭桂生的此段悔言,对世人来讲,仔细体味一下,或能从中受到一定教益。

1、应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纵观彭桂生犯罪前后表现,再次说明,世界观的改造是一辈子的事,而决不是一阵子的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勤政廉政、为政清廉、无私奉献,坚决反对以权谋私、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抑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真正做到廉洁从业、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如果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动摇,必然会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最终会被人民所抛弃。

2、绝不允许设“小金库”

针对“小金库”的危害,中央曾三令五申禁止各单位设“小金库”,但有些单位和个人仍我行我素。结果,在“小金库”中栽了大跤。“小金库”为什么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小金库”用起来方便,不受制度约束,不受财务监督,上能讨好领导,下能笼络感情,更为个人贪占大开了方便之门。“小金库”是十分有害的,它是肌体上的“恶性毒瘤”,是财经管理上的“黑客”,是诱发职务犯罪的温床。“小金库”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地腐蚀了党的干部队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毒化了人们的健康心灵。因此,根除“小金库”,必须像割除身上的毒瘤一样,痛下决心,斩草除根,否则,它就会威胁健康的肌体,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纵观彭桂生的犯罪,正是由于设立“小金库”,为他实施犯罪提供了天然土壤。因此,必须按照中央指示,坚决制止设“小金库”,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案例剖析三

阳光采购下的阴影

——郑州电业局物资公司原经理李明学贪污受贿案——

2004年11月3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原经理李明学犯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判决:李明学贪污公款1,997,490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受贿817,802元,判处在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6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李明学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至此,涉案金额高达950万元而成为2004年河南省最大职务犯罪案件之一的李明学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画上了句号。

李明学任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后,在其掌权仅仅两年多的时间内,通过贪污、受贿等手段,疯狂敛财近千万元,成为2004年河南省最大职务犯罪案件之一,震惊河南,震惊全国电力行业。李明学之案虽然画上了句号,但其惨痛的教训却值得人们沉思。

一、理念动摇是李明学犯罪的根本 1967年9月,李明学出生于河南省武涉县农村,姐弟3人,生活十分清苦。5岁时,第一次坐农村小拖拉机去郑州,他看到一个清洁工扫完大街,把扫帚放进手推车内,心里感到很羡慕。心想:有朝一日自己若能走到这一步,也就心满意足了。从此,他心中只有一个理念,好好学习,走出农村,到大城市去,好好工作。1987年,李明学考取了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物资管理专业,他如饥似渴地拼命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1991年大学毕业后,李明学儿梦实现,他被分配到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工作。参加工作后,组织上也曾多次进行廉政教育,李明学也曾想:“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不负党的培养,组织重托,做一个勤廉兼优的好干部”。为此,他勤奋好学,积极工作。特别是担任基建采购专责后,李明学将书本知识深入实践,展现了其经营管理的才华,工作很有起色,受到领导和同志们好评。2000年1月,33岁的李明学当上了物资公司副经理,2003年3月升任为物资公司经理。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自李明学任基建专责后,一些物资推销商便闻风而动,天天在他身边打转、套近乎,想方设法打开谋取利益的突破口。李明学开始对自己也很严,看不起那些势利小人,看不惯那些庸俗风气,他也常对自己敲敲警钟,只怕自己落入别人设计的陷阱。但随时间的流逝,接触世面的广泛,李明学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警惕,对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由厌恶到默认,由看不惯到看得惯,道德的防线逐渐起了质的转变。正如李明学犯罪后的忏悔所讲:“别人开始给‘红包’、‘回扣’时,自己不想收,也不敢收。当收下第一次贿赂时,我也曾恐慌、害怕、不安过。但过了几天,看看没事,也不知为什么就又收了。再后来,收贿就像上瘾一样,隔两天不收就感到不舒服。为此,我采取‘明为阳光采购,实为暗箱操作’之手段,在物资采购招投标、控制货款等过程中,刁难客户,迫使客户乖乖送钱。就这样,我的胃口越来越大,被捕前,仅收受的贿赂就达80多万元。

二、权力失去监督是李明学犯罪的关键

李明学在拥有物资公司的管理大权之时,也正是郑州供电区域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的关键时期,物资公司每年采购供应的电力物资就达2亿元左右。在供应公司,李明学是“一把手”,大权独揽,小权也不分散,“三重一大”规定,他根本不执行,事事一人说了算。一些客商了解了内情,为了推销产品,常常不择手段。据李明学自己交待:在一些招商中,给李明学送钱的人常常在门口排着队,一般都是把钱提前准备好,装入信封或用纸包好,见面后,简要三五句话,留钱走人。有的客商等不及,干脆弄个大信封,把钱和所提要求放在一起,扔给李明学便走。在供应公司,没有人能监督李明学,物资招标,纯粹是个摆设、或走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进谁的货物,进多少,如何定价,何时付款,都是李明学一人说了算。

三、“小金库”是李明学犯罪的温床

有人曾戏说:“小秘书”乱家庭,“小金库”乱财政。事实证明,“小金库”确实乱财政,它是个人随心所欲的提款机,是职务犯罪的温床。李明学就是这样,“小金库”竟成了他贪污的主要手段。如2003年3月,重庆某公司跟物资公司签订了一份1000万元的变压器合同,由于对方没按期履行合同,需支付供货延期费72万元,李明学找了一家公司,让将此款汇入该公司帐户,扣除税差剩余67.6万元,李明学先入本公司“小金库”,而后取出装入自己腰包。李明学私设的“小金库”,如自家的银行,为规避监督,他一方面给局签订承诺书:“如若设立‘小金库’,愿自动辞职”,骗过了局的监督;一方面又将“小金库”分置多人管理,化整为零,规避职工监督。李明学为扩大“小金库”财源,对外曾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凡中标供货厂家,结算时必须付1%至5%不等的“技术咨询费”。为从“小金库”中贪污方便,又想规避法律监督,李明学不打任何收据、不找任何借口便能随意从“小金库”中支取数额不等的现金,保管员也不问资金去向、用途,只在纸上记下便可。李明字对“小金库”定期核对账目,而后销毁一切原始凭据,使“小金库”无据可查。就这样,李明学先后贪污计200万元。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间没到,时间一到,全部就报。李明学玩权、弄权,胆大、狡诈,虽然猖獗一时,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明学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案例剖析四

“小金库”害了我终生

——福建泉州电业局电力工程公司原帐外资金管理员林开锌挪用公款案——

福建省泉州电业局电力工程公司线路分公司原账外资金管理员林开锌因经济犯罪数额达152万元,1996年11月3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林开锌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1997年12月1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林开锌无其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林开锌,男1969年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1992年参加工作,1994年兼线路分公司帐外资金管理员至1996年案发。林开锌在1994年4月至1996年5月任管理员期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20多次挪用公款152万元,供同学郑英儒挥霍而无法归还,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林开锌的犯罪过程,即简单又离奇,即触目惊心又耐人寻味。现将林开锌的犯罪过程作一简要剖析,以便人们从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一、官迷心窍挪用公款 林开锌有位初中同学名叫郑英儒,由于郑英儒油嘴滑舌,巧舌如簧,骗财骗色,人称“通天巨骗”。1994年4月的一天,郑英儒找林开锌“玩”,有意打开“上层通讯录”,向林开锌炫耀:“认识某某高官,某高官是他的干爸、干妈,某高官是他的‘老泰山’,郑英儒的一番鬼话,把林开锌羡慕得直流口水。林开锌想:”如与郑英儒搞好关系,将来不愁没有前途。”其实,林开锌哪里知道,这正是郑英儒向他下的圈套。几天之后,郑英儒以“高官女婿”的身份给林开锌打来电话,声称要“通过领导的关系做体育彩票”,让林开锌给弄上二三万元。林想“郑英儒后台硬,买卖包赢不赔,借给他钱,一是加深感情,二是不会亏本”。于是,便二话不说,迅速从“小金库”中取出公款3万元交给了郑英儒。林开锌当是时想:“郑的后台那么硬,以后可能会有大用场,让写个借条,岂不见外!显得自己太不够意思,以后需要人家帮忙时,还怎么好意思开口?”想到这里,林开锌摆出一付十分大度的姿态,连借条也没让写。

当年10月,郑英儒又找到林开锌,大肆吹嘘:“老泰山”大力支持我在厦门办加油公司,只是本钱太大,一时难以实施。”林开锌问:“需多钱?”郑英儒答:“100万元。” 林开锌讲:“一时没那么多。”郑说:“先弄几十万也好。”于是,林分10次从“小金库”中拿出70万元交给了郑英儒。

1995年10月,郑英儒给林开锌通电话讲:“我认识的某领导最近要做省里主要领导,市里的某领导也准备提到省里任职,不过现在竞争很激烈,要升官,得先疏通关系,大约需要100万元。等他们竞争成功了,我给他们说一声,把你调到省里弄个处长干干,也就是一句话。” 林开锌时有耳闻买官卖官之事,对于郑英儒的一席话,自然深信不疑。特别听到将来可给自己弄个处长干干,一时竟飘飘欲仙。于是,林开锌又把“小金库”剩余的70万元,又分10次交给了郑英儒。

对于“官迷”来讲,把官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在他们看来,只要有了官位,什么都会有的,因此,为升官,他们什么卑鄙的事都可以做出来。这时的林开锌已经官迷心窍,为与郑英儒保持“铁关系”,日后弄个处长干干,他把公司“小金库”的钱送光了,个人的存款送完了,便发动住在山沟的穷亲戚,让表兄从银行货款一万元,就连表姐卖了一窝猪崽所得2000元油盐酱醋钱,他也编了个急于用钱缘由,填了郑英儒这个“无底洞”。

二、沉痛的教训

1、“官本位”是林开锌犯罪的核心

江泽民同志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讲话中告诫全党:“历史上的腐败现象,为害最烈的是吏治的腐败。由于卖官鬻爵及其带来助长的其它腐败现象,造成‘人亡政息’、王朝覆灭的例子,在中国封建社会是屡见不鲜的。这种历史的教训很值得我们注意。”买官卖官,严重地破坏了人力资源正常的、合理的使用调配;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的、公正的竞争秩序;严重地破坏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破坏了为人民服务党的这一根本宗旨。林开锌为什么热衷于买官?根本问题是利益驱动。在林开锌看来,通过买官、升迁、重用,政治上提高社会地位,经济上可以通过权力几倍地捞回成本,组织上有了靠山,保护伞,可谓一本万利,何乐而不买官?但官迷心窍的林开锌万万没有想到,这场买官闹剧竟是一场迷天骗局。林开锌的犯罪,虽然他是上当受骗者,但促使他犯罪的核心是他“官本位”思想严重,他曾梦想“身靠大树好乘凉;一朝官到手,便把令来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升官发财已经使他到了利令智昏的地步。如果林开锌能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守思想道德底线,没有依附郑英儒升官的思想,郑英儒就是有“吹破天”的能量,其骗术也难得逞,林开锌也可以避免犯如此卑劣的罪行。

2、“小金库”是林开锌犯罪的滑梯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设‘小金库’弊端甚多。比如,政令不畅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以及其他的不正之风都与此有关。”“小金库”俗称叫帐外资金。1995年,财政部、审计暑、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文规定: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列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实践证明,“小金库”危害很大,害人、害已、害国家,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小金库”为少数领导干部违规使用资金提供了条件,往往成为贪污、行贿、挪用或私分的对象。“小金库”不仅破坏了国家财政、税务制度,扰乱了市场秩序,加剧了不正当竞争,而且极易引发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领导干部违规设置“小金库”,“小金库”又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提供服务,多少案例证明,这是不争的事实。“小金库”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越演越烈,其主要原因正象有些人所讲:“小金库”像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库”用起来方便,不受制度约束,不受财务监督,更为个人贪占大开了方便之门。正像林开锌犯罪后在忏悔中所讲:“假如公司没有‘小金库’,我想给而没钱给郑英儒,也许我也犯不了罪,是‘小金库’害了我终生。“小金库”是肌体上的“恶性毒瘤”,是诱发职务犯罪的土壤和温床。“小金库”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地腐蚀了党的干部队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毒化了人们的健康心灵。因此,根除“小金库”,必须像割除身上的毒瘤一样,痛下决心,斩草除根,否则,它就会威胁健康的肌体,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3、不敢监督是林开锌犯罪的重要原因。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现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目前,在监督中也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这种“有权监督的看不见,看得见的不愿管”的现象,往往削弱了监督作用。在监督上,实际上最知情,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就是同级监督,但同级监督往往有碍于面子,怕闹不团结等而不愿监督。这样“虚监”、“弱监”、“漏监”,失去监督的权力怎能不犯罪呢?从林开锌一案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中央曾三令五申不准设立“小金库”,但线路分公司为了开支方便,却违反党规党纪,仍然偷偷设立“小金库”,为林开锌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特别是当线路分公司领导发现林开锌挪用公款后,因怕上级追究责任,既不敢向上级领导报告,也没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致使林开锌的胆子越来越大,花“小金库”的钱像花自己的钱一样方便,使企业的损失一步再一步的扩大,使林开锌的罪恶一步再一步的加深。话又说回来,如果线路分公司不设“小金库”,或者勇于知错改错,林开锌也不致于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林开锌一案划了个句号,掩卷静思,他留给人们的教训却是深刻的。从主观上讲,“官本位”思想是林开锌犯罪的根源,但从客观上讲,线路分公司不仅私设“小金库”,而且在发现林开锌挪用“小金库”时却一错再错,听之任之,致使林开锌一步步滑向罪恶深渊,这样的教训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案例剖析五

双色厂长的沦落

--江苏省戚野堰电厂原厂长杨德亮犯受贿案--1998年12月29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戚野堰电厂原厂长杨德亮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力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杨德亮,男,1945年生,大学文化程度,党员,高级工程师,常州市十一届人大代表。1970年,杨德亮分配到镇江谏壁电厂,1991年11月,调戚野堰发电厂任厂长,并兼任三产企业震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德亮任厂长的第一年,还能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厂2台20万千瓦机组按时投产和满发、稳发作出过贡献。在成绩面前,他骄傲了,他不仅听不进不同意见,甚至拒绝监督,唯我独尊,把自己凌驾于党委和集体之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根本不经集体研究,而是一人拍板,一人定调。杨德亮除揽权外,还有两大嗜好,爱玩白色(金钱),爱玩黄色(女人)。玩白色,他对公款,视为儿戏,不足三年,竟擅自对外借款担保一亿多元,使国家和企业蒙受巨大损失;玩黄色,他在色相的引诱下,常常不顾影响,不计后果。久而久之,人们送给杨德亮一个绰号,“双色厂长”。

一、玩色不能自拔

震华公司从波兰进口槽钢500吨,每吨4200元。当时,适逢钢材价跌。1994年5月,金坛市社头镇农民谢某和金坛华达公司法人代表丁某找杨德亮讲,想借些资金发展业务。杨德亮提出,若华达公司能将震华公司的500吨槽钢销出去,其货款可让华达公司占用一段时间。丁某听后,心生一计,同谢某一同使出“明亏暗赚”之招。8月,华达公司与震华公司签订了槽钢销售合同,每吨高达4730元。(每吨4200元加资金占用利息组成)总计货款236万元。合同规定:华达公司可分期付款,至1996年2月全部付清。当时,丁某以20万元预付款将槽钢全部提走后,剩余的216万元,至杨德亮案发,分文未付。10月,丁某与谢某又找到杨德亮,提出想做电煤生意,杨德亮明知华达公司是皮包公司,也明知企业之间不能拆借资金,但在利益及所谓交情驱动下,仍铤而走险,授意下属与华达公司签订了虚假的铝锭销售合同,以预付款的名义,从震华公司拆借150万元,满足了丁某的要求。

丁某和谢某为什么能将杨德亮玩于掌中。因为丁、谢深知杨德亮的嗜好,玩色。为此,丁谢二人经常出损招、贱招,请杨德亮赴宾馆、舞厅、歌房等场合,花天酒地、色情招待。丁某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姘头也拱手“送”给杨德亮,此时的杨德亮不仅没看透丁某的险恶用心,反而色迷心窍、醉入花丛。按照丁某的设计,杨德亮对丁某的回报是一笔笔的预付款和一张张偷偷盖好印章的担保书。到1995年1月,杨德亮发觉丁某根本没有还债能力,但又怕自己的私下交易的损失和色情服务的暴露,只好授意震华公司的下属与丁某签订7000吨生铁联营协议,使震华公司的500万元资金付诸东流。

江苏新龙工贸集团武进市供销公司女老板张某因做电煤生意认识了杨德亮,张某想利用杨德亮的权力赚钱,杨德亮贪图张某颇有几分姿色,二人一拍即合,多次发生两性关系。1996年8月,女老板张某因炒期货缺少资金,向杨德亮提出借款,杨德亮为了维系与张某的权色交易,满口答应,及时挪用企业资金50万余供女老板张某使用。

二、玩钱近乎疯狂 1996年,金泰工贸公司实际已停业,完全失去偿还债务能力,而此时,杨德亮私下为泰山商场的担保达500万元。杨自知任期将满,恐事情败露影响前程,遂以理顺债务关系为名,代表震华公司与泰山商场、金泰工贸公司签订了债务转移书面协议:即金泰工贸公司欠震华公司本金804.48万元,利息162.87万元债务由泰山商场徐某承担。徐某一面表示将金泰公司全部债务全部包揽起来,一面提出想用高息引资贷款来解决这些债务,要求戚野堰电厂担保,这实际上等于由电厂自己包保证别人还自己的债务,这样荒唐的协议,杨德亮也竟然答应了。6月8日,杨德亮擅自作主,在泰山商场向建行宜兴市支行的500万元存兑汇票保证合同上加盖戚野堰电厂公章,使徐某诈骗500万元得逞。

1996年5月,金坛市社头镇毛纺厂厂长谢某找到杨德亮讲:“你帮了我不少忙,这次准备了5万元,给你表表心意,请今后继续关照”。杨德亮讲:“你实在要送的话,明天送到常州来”。当天,杨德亮回到震华公司驻常州办事处,授意副总为谢某办理了90万元的贷款担保。次日傍晚,谢某在常州送给杨德亮5万元,时隔不久,杨德亮又偷偷为谢某的15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

杨德亮擅自对外借款担保达到了疯狂地步,仅1994年9月至1997年5月,在不足3年的日子里,便以戚野堰电厂和震华公司名义为无锡泰山商场、常州星帮物资公司等单位提供经济担保高达1.4亿多元,至案发,尚有21 笔计6972万元需承担担保责任。此外,还擅自将公款2398万元借给泰山商场和金泰公司,案发,尚有1322万元难以收回。

三、几点教训

1、要警惕“糖衣炮弹”的袭击

毛泽东同志曾告诫全党:“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是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实践证明,确有不少曾为党、为人民做过不少贡献或有益的事情,但却过不了“美人关”,在“温柔陷阱”面前栽了跟头,有的失节,有的丧命,成了人民的千古罪人,这些惨痛教训必须认真记取。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古往今来,一切有识之士,都能够把握自己,以不沉醉于权力、金钱、美色为戒,而凡是沉迷于声色犬马,没有不玩物丧志的。”杨德亮的犯罪,首要问题是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但权色交易、色相诱惑也是其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提高警觉,要坚决拒绝色相引诱,经受住色相引诱,决不能栽在色情上,成为美色的俘虏。

2.必须按章办事

规章制度是企业决策的依据,行为的规范。没有制度,搞“家长制”、“一言堂”、“想当然”,凭“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没有不犯错误的;但有了制度,束之高阁,并不执行,把制度当摆设,那么制度再好也没用处。无章可依不行,有章不依也不行,制度必须具有“刚性”,不能因人而立,也不能因人而废。制度是执行政策的保证,制度如空中航线、海中航标、陆上轨道,飞机离开航线会迷失方向,轮船离开航标便会触礁沉船,火车脱离轨道便无法前进,人离开制度约束必然要犯错误或犯罪。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尤为重要。杨德亮的犯罪,是有章不循,有章不依也是重要原因。中央曾三令五申,多次明令禁止企业间借贷担保,杨德亮却在金钱、美色的诱惑下,违反禁令,弄虚作假,一次次擅自对外借贷担保,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必须强化监督

拒绝监督、规避监督、不愿监督也是杨德亮走向犯罪的关键因素。中央曾规定: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要经集体研究,杨德亮却凌驾于组织之上,拒绝监督,事事一人说了算;为规避监督,他对外借贷担保,常常偷偷地盖好借贷担保印章;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在杨德亮一案中也表现的淋漓尽致,杨德亮如果只有一次对外借贷担保,也许还能蒙人耳目,可是近三年时间里,在多达数十次的借贷担保中,负有监督智能的财会人员难道没有察觉吗?特别是其下属单位,不仅没有监督,而且还协助杨德亮弄虚作假,助纣为虐,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值得深思吗?如果各级职能部门能够实施有效监督,按章办事,杨德亮的犯罪阴谋决不会轻易得逞。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登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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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典型案例分析

一中国对外投资现状

1 对外投资:今年1-10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的2570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05.4亿美元。

吸引外资:1-10月,亚洲十国/地区(香港、澳门、台湾省、日本、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韩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16961家,同比增长20.38%,实际投入外资金额678.67亿美元,同比增长19.26%。美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1262家,同比下降1.17%,实际投入外资金额31.36亿美元,同比增长10.75%。欧盟二十七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1322家,同比增长4.92%;实际投入外资金额54.51亿美元,同比增长10.5%。

1-10月,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以实际投入外资金额计)依次为:香港(510.08亿美元)、台湾省(56.85亿美元)、新加坡(44.36亿美元)、日本(34.59亿美元)、美国(31.36亿美元)、韩国(20.69亿美元)、英国(13.53亿美元)、法国(9.33亿美元)、荷兰(8.7亿美元)和德国(7.78亿美元),前十位国家/地区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89.91%。

2 中国对外开放以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约10600亿美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6日介绍说,中国的对外开放已走过30多年历程,截至2010年9月,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约10600亿美元,利用贷款累计3400亿美元。

张晓强在第四届中外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说,2009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跨国投资大幅度下降近40%,但中国仍然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约940亿美元,基本保持了2008年的水平,位次升至全球第二位。“引进来”为中国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跨国公司和各类外国企业在中国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张晓强介绍,与引进来相比,中国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也迈出重要步伐。2003年至2009年,中国的对外投资存量增加了7.4倍,已经达到约2500亿美元。2009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投资近480亿美元,占全球的5%,居发展中国家首位。至2009年底,中国已设立了13000家境外企业,分布在全球177个国家和地区。今年前三个季度,非金融类对外投资又达到了363亿美元。中国政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这不仅为中国发展提供了能源资源,获取了先进技术,也为投资对象国带去了资本、就业机会,促进了当地发展,实现了互利共赢。

张晓强指出,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对外开放战略已由“引进来”为主向“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转变。从引进来看,需要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使外资在推动国内的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科技创新、区域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在走出去上,中国将继续按照市场导向和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扩大在能源、资源、高科技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投资,提高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

二中国对外投资特点

商务部: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呈现四个特点(2010-11-01)

商务部副部长陈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坦言,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呈现四个特点:领域广泛、方式多样、水平提高、增长迅速。

陈健称,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呈现以下特点:领域广泛、方式多样、水平提高、增长迅速。对外投资从绿地投资向跨国并购等多种形式扩展,2009年并购投资占当年对外投资总额的34%;对外承包工程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好转,高级技术劳务派遣比例上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高。

陈健称介绍,对外投资合作是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拉动出口、稳定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中国企业积极参与东道

国经济建设,关注当地民生发展,带去了资金、技术,增加了就业、税收,增强了东道国自主发展能力,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欢迎。通过对外投资合作,中国与东道国实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提高了务实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成为促进双边关系的重要推力。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这些年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较快,但仍处于起步阶段。2009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全球存量的1.3%,投资规模远不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欧美海外企业多占据行业高端,中国企业大多仍处于中、低端行业。国际化经验不足、管理人才缺乏、海外市场占有比例较低,中国企业距离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还有较大差距。所以说,大力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陈健说。

个人观点

行业相对集中:海外并购仍然主要活跃于资源相关行业,2010年上半年公布了14宗资源行业领域的海外并购交易,最大一宗海外并购交易是中石化以47亿美元的价格自conocophilips购买了加拿大syncrude 公司9%的股份;另外一宗大额海外并购交易是中投公司再次投资加拿大pennwest energy公司,累计投资额达12亿美元。“资源行业仍将处于主导地位,这也与国内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高需求量相一致,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其它一些行业也开始受到中国投资者的青睐,如高科技、制造业以及服务性等行业。”

国家相对特殊:澳大利亚仍然是资源行业海外并购交易活动的主要目的地, 非洲大陆也获得了越来越多来自于中国的投资。普华永道中国并购服务部合伙人李明表示,“中国投资者不但拓宽了海外并购的行业领域,同时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也开始走向成熟市场,如美国、日本以及欧盟等地。

近年来,中国除在苏丹成功地进行油气开发,使苏丹从一个石油不能自给的国家一举成为石油出口国,在加蓬、尼日利亚、尼日尔、特别是安哥拉等非洲国家,投资油田开发,成绩显著。2010年上半年,安哥拉向我出口原油2170万吨,首次成为我国第一大原油供应国,为中安双边关系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006年6月,中国与南非签署了《和平利用核能协定》。南非是非洲大陆唯一拥有核电站的国家,并拥有丰富的天然铀资源。但南非结束殖民统治以来,电力体制改革和建设滞后,出现了严重的电力短缺。去年11月我随周永康同志率领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访问南非,在与非国大座谈和正式会谈中都谈到了电力短缺和电价改革,已成为改善民生的迫切问题。

三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存四大瓶颈(2009-06-03)

中国“走出去”战略呼声一片之时,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官员,成思危和樊纲等知名学者却济济一堂给当前企业海外并购泼了一盆冷水:外汇不放开、贷款银行缺乏、政策促进不升级、文化排斥不融通,中国企业还没有那么幸运能大规模“走出去”。从昨日出席“海外并购战略研讨会”官员和经济学家的规格与规模可以看出,政界学界对当前“走出去”瓶颈的关注可见一斑。警示之余,众人纷纷建言献策。

1 瓶颈一:外汇不放开●可设立稀缺外汇资产外债市场

资金障碍是制约企业“走出去”的一个重要问题。业界的共识是,只有完全放开资本管制,海外并购的星星之火方能形成燎原之势。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说,当前解决企业“走出去”的一系列困难,首先需要金融体制加速改革。他认为,中国之所以迟迟未能下决心放开外汇管制,是出于两个担忧。其一是担心一旦放开外汇自由买卖,将带来境外资本炒汇风险;其二是担心引发中国民间财富流失海外。

尽管两个担忧很难短期内打消,但国家发改委官员则绕过此症结提出,中间性、渐进性的改革“这个可以有”。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孔泾源表示,可以把稀缺的外汇资产设立外债市场,中国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都在国内的海外基地购买品牌、购买资源能源。通过这种方式找回货币政策的资本权。

2 瓶颈二:贷款银行缺乏●可增加海外并购贷款银行

我国高额外汇储备与海外投资借款尚未形成良性互动。2008年末,我国资产结构中对外直接投资仅占6%,而储备资产高达67%。日本2007年此数字分别是10%和18%。

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司长孔令龙表示,融资渠道方式相对单一是我国海外并购的一个突

出问题。目前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机构仅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这两家银行资本金不足严重制约企业“走出去”步伐。企业海外并购所需资金一般要几十亿美元,多则上百亿美元。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参与海外并购和海外融资。

数字显示,在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支持比例中,商业银行不到5%。

3 瓶颈三:政策促进不升级●政府可参与并购可行性研究

商务部日前出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企业海外投资审批核准权利下放到地方。但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建议,当前应出台一部促进“走出去”的国家性法律,将促进境外投资提高到立法高度。他指出,此举“非常必要”。

成思危表示,政府应参与到并购初期的可行性研究环节,可行性研究是海外并购最难的环节。

企业对海外资信掌握不够、可行性研究和分析不全面,导致并购后发现“上当”的情况很多。他指出,应建立境外投资促进中心,支持企业做初期工作的调研基金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若并购成功可归还政府出资部分,失败则国家也承担部分损失。以此分摊风险。他还表示,境外投资应逐步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最终转向以咨询服务为主的登记制或备案制。

4 瓶颈四:文化排斥不融通●并购后可采取本土化管理

随着企业海外并购增长加快,中国经济威胁、资源掠夺等国际舆论的非经济因素正影响着海外并购的成败。

并购后文化的融合也至关重要。此前上海汽车收购韩国双龙即因当地工会问题将企业搞垮。海尔收购美国美泰克时,管理层遇到的最大问题也是非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说,文化政治因素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难关。北京第一机床厂2005年并购德国百年品牌科堡集团时曾遇同样问题。其并购完成后,德国媒体刊登大版面负面报道,并引用科堡老员工的话说:“对于北一这个母亲来说,科堡这个孩子太大了。”北一最终决定不辞退科堡老员工,避免公司内部躁动,并用反映北京城市现代化程度的宣传片打消媒体质疑,赢得德国媒体随后的正面报道。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表示,我国部分企业已经在并购后实现了非常高水平的管理本土化。他在韩国、日本考察中国企业并购后的公司时发现,一些企业已实现完全的本土化管理。(王晓然)

四跨国并购成功的要素(2009-03-16 )

——专访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康荣平

:现在是中国企业去海外并购的最好时机吗?

康荣平:从2008年开始,今后的一或两年时间里,也就是在金融危机期间,有两个因素对中国企业去海外并购是有利的,第一是资产价格低,第二是政治障碍小。以前中国企业去海外并购,不是价格过高,就是因为政治等原因,人家不愿意卖给你。但并不是价格低所有的企业就要一窝蜂地去做海外并购,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还是应以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为导向,避免“抄底”心态,同时也要对并购之后的整合难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为配合海外并购,企业应该制定怎样的战略?并根据这一战略做哪些相应的准备?

康荣平:战略必定是中长期的,短期的就不叫战略。战略准备在企业并购的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很多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的时候,都缺乏完整的战略。tcl在检讨跨国并购受挫时承认,战略准备不足是失败的主要原因。

联想在并购ibm的pc业务之前,曾经请美国麦肯锡公司做过一个战略规划。麦肯锡的建议是多元化,结果这条路走不通,联想被迫裁员,这个时候ibm主动找到联想,希望向其出售pc业务,据说柳传志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很吃惊,这说明联想在海外并购方面同样缺乏战略。

对联想并购ibm的pc业务,国内研究者没有给以足够关注的是ibm。这件事是ibm主动提出来的,ibm在推动着件事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并且希望并购能够成功,因为这涉及到其在中国的利益,成功并购之后,ibm是最大获益者,而这也是联想并购及其后的整合,能够比较顺利的重要原因。

人才准备是重中之重

:您认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和跨国经营的难点在哪里?

康荣平:跨国并购最大的瓶颈是人才问题。截止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失败案例,大部分问题都出在人才方面。海外并购和去海外新建工厂不同,新建工厂可以自己控制速度,可以招收符合自己期望的员工。而并购完成之后,马上面临的就是运营,尤其是对于知识密集型的产业,人才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麦肯锡公司做了一个关于国际化人才需求的调查,他们认为中国企业跨国经营至少需要75000名中高级人才,而中国目前这样的人才只有5000人。人才问题可以说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难点。所以,中国企业要想走出去,应该尽早培养和网罗人才。

:人才问题是否可以通过招聘国际化的人才和保留原有管理团队的方式来解决?

康荣平:tcl并购阿尔卡特之后,宏董事长施振荣表示,不看好这次并购,原因是it行业变化太快,不给你时间整合。tcl在并购之后才开始全球招聘,并购完成较长一段时间之后,李东升仍然表示,他也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国际化的助手,这就为其并购失败埋下了伏笔。

上汽并购韩国双龙,刚开始连会韩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都没有,派不出合适的人去管理双龙。上汽保留了双龙的原管理团队,但双方的文化沟通还是存在障碍,再加上韩国人的民族主义情绪,导致并购之后麻烦不断。

并购对于人才的要求,不同行业的差别很大。资源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对人才方面的要求相对低一些。尽管如此,中国的大型国有石油企业进行海外并购之前,在人才培养方面还是花了很大力气。中石油、中石化很早就选拔英语好的员工,一批批派往欧美学习企业管理,然后去实习海外业务。现在中国几大石油公司主持海外并购的人,基本上都是在海外留学并实习过的。

:中国是否也缺乏海外并购的财务、法律等中介机构?

康荣平:非常缺乏,特别是缺乏中国本土的中介机构。目前中国的很多企业做海外并购,都去找麦肯锡、波士顿等外资咨询公司。如果由本土的中介机构来做并购咨询,适合性肯定会更好一些,立场也会更趋于一致,希望中国本土的中介机构能够尽快成长起来。

决定并购成败的七项因素

:决定跨国并购成败的因素有哪些?或者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成功的案例具有哪些共性?

康荣平:我做过一个“跨国并购难易程度表”,对照下表,有7项因素决定跨国并购的难易程度,如果4个因素占优势,并购相对就比较容易,成功的几率也更大。中国企业去海外并购成功的案例,基本上具备并购双方的心理距离比较接近、企业规模是大并购小、产品创新速度比较慢等特点。

例如在机床行业,欧美的机床企业大部分都是家族企业。近年来大连机床、沈阳第一机床、北京机床等中国机床企业,连续并购了数家德国机床企业,成功的原因都是大吃小,行业技术变革慢。温州制鞋企业哈杉成功收购意大利老牌制鞋企业威尔逊,情况也与此类似。

:您曾经将中国企业与日本企业海外并购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得出了哪些结论?

康荣平:我曾经对中国企业和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企业海外并购的情况进行了对比,通过对比可以发现,非西方语言文化国家的企业并购西方企业时,遇到的障碍,比现在的教科书上阐述的难度还要大,也就是要比60%的失败率还要高,几乎没有日本或韩国的企业成功并购大中型西方企业的案例。

日本企业更多采取在海外建厂等渐进模式向海外拓展,20世纪90年代初,日元迅速升值,在这一因素的鼓励之下,日本企业开始海外并购,但这些并购成功率极低,结果损失惨重。

在并购领域也存在“文明的冲突”问题。台湾明基并购西门子公司的手机业务,很快就败下阵来。据明基的人员回忆,西门子手机的工程师非常高傲,他们很难指挥这些工程师工作。

在亚洲国家当中,有一个国家是特例,这个国家就是印度。印度塔塔集团近5年来进行了30多起海外并购,基本上都获得了成功。

:为什么印度企业在海外并购方面能够获得成功?

康荣平:针对西方企业管理者在企业并购中提出的整合理论,我们提出了一个“融合”的概念。整合居高临下,融合就是强调和谐,而不是居高临下。印度企业在海外并购方面能够获得成功,原因是印度用

英语,长期是英国的殖民地,受英国文化影响较大,在语言和文化沟通方面相对容易。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印度文化强调融合,印度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时也强调融合,而不是侵略和征服,这对于印度企业成功并购起到了很大作用。

需要告诉中国企业的是,海外并购受行业、政治、文化及经济周期等多方面的影响,没有现成的模型可以学习。如今是全球化的时代,任何一个国家的企业在这个时代,都必须具备全球化的视野,都应该明白在哪里能够获得相对廉价的战略性资源,试图海外并购的企业,一定要及早制定战略,找到相应的人才。

欧洲联盟盟旗

欧盟现有27个成员国,人口5亿,gdp16.106万亿美元。欧盟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欧盟的盟旗是蓝色底上的十二星旗,普遍说法是因为欧盟一开始只有12个国家,代表了欧盟的开端。实际上这个十二星旗代表的是圣母玛利亚的十二星冠,寓意圣母玛利亚将永远保佑欧洲联盟。欧盟27国总面积432.2万平方公里。

欧洲联盟(欧盟)是一个政治和经济共同体的27会员国,位于主要在欧洲。它成立于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加入新领域的政策,以现有的欧洲社会。与5亿市民,欧盟相结合产生的估计有30 %的份额,世界各地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

欧盟已经制定了一个单一市场,通过一个标准化的法律制度,其中适用于所有会员国,保证人,货物,服务和资本的迁徙自由。它保持了一个共同的贸易政策,包括农业和渔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15会员国已通过了一个共同的货币,欧元。在对外政策上,代表其成员在世界贸易组织,在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和在联合国的会议上发言,维护其成员国利益。

2001年,欧盟已经体现的作用,在司法和内政事务方面,包括许多会员国之间根据申根协定取消护照管制。而且在某些领域,它取决于会员国之间的协议。不过,也有超国家机构,能够作出决定,而不管协议的成员。重要的机构和组织的欧盟,包括欧洲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联盟理事会,欧洲理事会,欧洲法院的司法和欧洲中央银行。欧盟国家公民选出议会每5年一次。

欧盟的起源,可追溯到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其中6个国家在1951年和罗马条约于1957年。自那时以来,欧盟已经长大的大小,通过加入新会员国,并增加其权力,通过增加新的政策范畴,它的职权范围。该条约在里斯本签署了在2007年12月的用意是修改现行条约,以更新的政治和法律结构的联盟,如果批准是在2008年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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