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完善提升方案

时间:2023-08-09 09:20:27 作者:储xy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村庄规划完善提升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健康延长建设20xx”规划纲要的通知(延长字〔20xx〕18号)》和中共延长县委办公室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延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延长办字〔20xx〕19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我县健康村庄示范建设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健康延长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健康村庄是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增强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各镇(街道办)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康村庄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示范创建,大力促进农民身心健康,助力健康延长建设。

(一)工作思路。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把健康理念融入农村工作全过程。着力加强农民健康教育,改善农村健康服务,强化农村健康保障,建设良好健康环境,努力解决影响农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全方位维护保障广大农民健康。

(二)工作目标。全县全面启动实施健康村庄创建。从现在到20xx年底,全县创建健康村庄建设率达到50%;到20xx年,全县健康村庄建设率达到90%。

(一)落实组织制度。将健康村庄建设纳入农村发展规划,落实规划方案。开展健康村庄建设需求评估,针对影响健康主要因素,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部署,整合资源和各条块工作综合推进,建立健康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和措施,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综合考核。

(二)营造健康环境。落实延安市健康延安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延安行动评估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深入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生产生活空间布局合理,村容村貌保持整洁有序。建立适合实际的垃圾处理模式,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0%。全面治理厕所粪污,普及无害化户厕。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提倡建立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方式。科学饲养家畜家禽,圈舍设置合理,粪便管理规范,控制病源感染。开展除“四害”活动,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达到b级要求。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严禁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控制秸秆焚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发展现代农业。乡村道路平整畅通,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林木覆盖率达到30%。

(三)优化健康服务。弘扬健康社会风气,树立尊老爱幼的文明风尚,关爱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开展扶残助残。完善治安治理,加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两个系统管理率,计划免疫接种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老年人健康体检率均达到指标要求,全面提升村民健康水平。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医疗保障政策和疾病预防八大行动有效落实,因病致贫返贫得到控制,保障饮水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

(四)发展健康文化。加强健康教育,全面普及疾病防治和卫生健康知识,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村民健康素养。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应急和急救知识宣传,提升村民自救互救能力,减少疾病和事故灾害伤亡,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文化引领,完善体育设施,组建符合地域特点的村庄文化和体育组织,开展活动促进村民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健康家庭达到10%。

(五)培育健康人群。不断提高村民健康素养水平,《健康素养66条》核心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提倡“三减三健”生活方式,成人每天食盐和油摄入合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少于80%,15岁以上村民吸烟率控制在20%以内。无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流行,消除地方病危害。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

建立由农业部门组织宣传发动,卫计、住建部门配合落实,民政、环保、文广、教科体、市场监督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协调机制。各镇(街道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上报创建名单(附件1)。

(二)首批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9月)

1、工作推进。各镇(街道办)按照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开展社会宣传,动员村民积极参与示范建设。卫计部门要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开展年度建设成效评价,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扎实推进健康村庄建设。

2、验收表彰。县级健康村庄在建设单位自查总结的基础上,由各镇(街道办)申报,健康延长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创卫办、住建局和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评估验收,达到建设标准的由健康延长建设工作委员会授予“县级健康村庄示范建设单位”称号予以表彰。对于创建标准高,效果好的推荐申报市级 、省级示范单位。

3、巩固提升。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整改。同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设工作,提升建设水平。

(三)滚动建设阶段(20xx年9月-20xx年9月)

每年一个周期,第一批验收后,压茬启动第二批,以此类推,梯次推进。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街道办)要抓紧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局长高斌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朱延军担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办)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延长县健康村庄示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朱延军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健康村庄创建的牵头和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新理念,宣传促进农民健康的公共政策、重点工作以及建设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健康村庄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各镇(街道办)及成员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协商,通力配合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合力。

村庄规划完善提升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大力发展服务业的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服务业强区”战略,促进全区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服务业载体平台培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服务经济核心区为主题,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大力培育重点服务业园区、商务楼宇、特色街区、专业市场、重点服务业企业和知名品牌,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集聚效应和带动效应,促进我区服务业扩大总量规模,提升发展速度,优化结构布局,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15年,全区培育形成10大服务业聚集区,10条特色街区,100幢商务楼宇,10大专业市场,50家市级服务业重点企业,10个全国知名服务业品牌。

三、发展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通过实施“六个一批”工程,推动全区服务业载体总量不断膨胀,档次不断提升,特色不断突出,进一步提高全区服务业整体素质,促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建设一批特色街区。进一步提升滨海广场国际商业步行街、朝阳历史文化街、上夼西路美食街、东方巴黎商业步行街、齐鲁古玩文化街等5条市级特色街区的档次水平,加强对其他发展基础良好的街区的规划引导。

(三)打造一批重点商务楼宇。结合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精心打造一批高档商务楼宇,大力引进区域总部、金融保险、物流货代、中介服务、文化创意、软件研发等业态入驻。对现有60幢商务楼宇推行“1+6”模式,全面建立商务楼宇联络员制度,协调工商、城管、消防、房管、公安、税务做好全方位服务。

(四)整合一批大型专业市场。按照合理布局、集聚发展、膨胀规模的原则,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市场整治和改造进程,将区内化工、建材、家居、古玩、花鸟、旧货、机电、茶叶、水产品、果蔬等专业市场进行整合,提升档次和专业化水平。

(五)做强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积极扶持振华、百盛、瑞康、安德、大新华等34个市级服务业重点企业,鼓励企业通过上市、重组、兼并等方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膨胀规模,提升档次,打造行业领军企业,引领行业快速发展。

(六)塑造一批服务业知名品牌。积极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省、市级服务名牌,发挥品牌优势,增强品牌辐射力,叫响服务大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街道园区要形成合力,围绕本实施意见及时提出配套的政策措施,进行任务分解,逐条细化、逐条落实,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和实施项目,要科学合理地配置保障人力、财力、物力,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大我区服务业载体培育力度。

(二)强化规划引导。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各部门、街道园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紧修订完善各自的载体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落实培育措施,大胆探索符合行业实际、体现载体特点的发展路子。

(三)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蓝色经济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服务业载体培育,重点加强对服务业聚集区、特色街区、商务楼宇、大型专业市场、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扶持奖励。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服务业载体项目列为国家、省、市资金扶持项目。

(四)坚持项目带动。把项目建设作为区服务业载体培育工作的关键和重中之重,按照“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建立重点项目库,健全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制,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督查考核,加快项目推进。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项目投融资体制。

(五)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对培育服务业载体工作的考核体系,对各部门培育服务业载体的发展指标、重点任务、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村庄规划完善提升方案篇三

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质量水*。确保“十四五”期间质量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质量管理措施更加有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明显提升,建设完成一批高质量水利工程,培育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针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主要参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促使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明显提升。

(一)项目法人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图审查程序不落实,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质量检查不到位,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二)勘察、设计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强制性条文检查环节未执行,设计现场服务不到位,设计变更不符合规定程序,未按规定参加工程验收等问题。

(三)施工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主要管理人员驻工地时间不满足合同要求,施工准备工作不满足要求,质量管理责任不落实,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质量缺陷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派驻现场监理人员数量、专业、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未按规定审核施工技术文件,未按照规范开展*行检测,监理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五)检测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现场试验室未经检测单位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检测单位未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资质认定部门批准违规从事检测活动,试验检测过程不符合相关规定,试验检测报告出具不真实、及时、准确等问题。

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县各类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特别加强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项目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排查整治覆盖率达到100%,确保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

县水务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各项目参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10月)

县水务局、局属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见附件1)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村庄规划完善提升方案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密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村庄规划完善提升方案篇五

为扎实推进我县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xxxxxx对“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视察金寨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我县“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打造具有金寨特色的原生态山村品牌,为全县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着力形成以县域、乡镇、行政村或跨行政区片区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面上全域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等有机融合,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对照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加快在建工程和环境整治进度,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工程,提升乡风文明和村民自治水平,完善档案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确保第三季度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

(二)高起点启动20xx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根据省委农工办《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xx〕26号)和20xx年省级民生工程任务安排,对照标准,因村施策,优化建设规划,细化工作方案,高起点快速度推进20xx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整治类、工程类建设任务,同步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和长效管护机制。

(三)高标准推进已建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级组织、村民自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已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管护与运行回头看,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完善长效管护制度,健全监督和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和保障。把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威振风超市评比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大监管力度,以管促治、以管促新,逐步提升自治、德治和法治水平。确保美丽乡村运行正常,永续利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质模板,乡村振兴的活力源泉。

(一)合理规划(3月-6月底)

1、宣传动员。各乡镇可采用会议、广播、标语、明白纸、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落实任务。按照推进在建、启动新建、管好建成的总体要求,各乡镇对照标准,梳理任务,逐项落实。

3、制定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进而逐村细化具体实施步骤,明确建设内容、建设工艺、工作路径、工作保障、责任分解和时限安排等事宜。

(二)环境治理(3月-12月)

1、集中整治(3月-5月)。结合“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阶段性开展新建中心村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在建和建成中心村环境状况。

2、持续实施(6月-12月)。建立健全乡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常态化运行。

3、督查检查(7月下旬-12月中旬)。7月下旬对已建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情况进行全面督查;12月中旬对已建和新建美丽乡村中心村实施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工程建设(4月中旬-12月底)

根据各村实施方案,梳理新建、在建和管护中心村工程类建设任务清单,明确项目内容和资金筹措来源。各中心村对县级下达新建项目,要尽快有序启动建设,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强化施工过程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11月份主体工程完工,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报账。

及时开展建设工作“回头看”,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依据美丽乡村中心村档案建设要求,及时对内业资料进行整理保存。20xx年度建设的中心村档案应于8月底前整理完成,确保省市验收无误。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扎实做好方案编制、项目谋划、组织动员、进度督查、推进实施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一方面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要将资源向美丽乡村倾斜,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搭好资源整合平台,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从长计议,点面并进。

(三)持续保障投入。一是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原则上每个新建省级中心村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继续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三是广开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能人大户和优质客商支持建设、参与经营。

(四)保证建设标准。省级中心村要对照省级标准,突出农户改厕、污水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重点,抓好产业培育、乡风文明和长效管护等工程,确保无漏无误,软硬件齐达标。同时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防止贪大求洋等形象工程偏离建设标准。

(五)严格督查考核。一是继续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进一步优化考评办法,注重工作实绩和绩效。二是加强经常性督查,继续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评分依据。

(六)规范项目管理。一要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规范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强化“质量至上”意识,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定期调度工程进度,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大巡监力度,关键工序监理人员务必在施工现场,跟班作业,对施工技术不规范、建材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及时纠正。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金寨县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把进度关、程序关,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责任。三是规范档案建设和管理。高标准整理综合档案,严格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资料记录详细、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