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报告单

时间:2023-07-31 05:53:16 作者:储xy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设计变更报告单篇一

为了更好的了解社会,了解我们这个专业,对这个专业有更深刻的认识,并从中获得知识与经验,以便于日后能够从实际入手,更好的学习服装设计这个专业。

在如今这个商品经济时代,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作为我们学习服装设计的大一新生来说,还处于一种懵懂状态,我们还没有非常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我们这个专业,想仅凭课本上和老师平时传授的知识来把这个专业学好,那似乎是非常困难的。

我们不能只是闭门造车,应走出学校,去外面体验一下市场动态。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经亲友介绍,我去了一家制造毛皮服装的加工厂,被安排在毛皮切割的车间,主要进行毛皮的切割。这在厂里面算是简单的活了。可你千万别小看这项工作,要想做好还必须得有一定的技艺。

专业人员给我示范了两遍之后,我便亲自动手。首先得把毛皮内外都清理干净,整理好,然后按照事先裁好的服装的样板在毛皮上划线作好标记,以便于裁剪。裁剪的时候,必须得相当仔细。用长里固定的切割毛皮的刀沿着所划的线慢慢切下,多一寸少一寸都不行,不仅这快毛皮浪费了,而且这件衣服也不能做好。当然,对于人家专业人员来说,做这项工作却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我闲暇时间在厂里到处看了一下,我们这边把毛皮切割好以后,再送到其他车间,那里的工作人员还要负责把毛皮背面浸水,然后在毛皮内部加上一层衬布,用熨斗熨烫平整,最后是缝合。在这之前,我从来都不知道毛皮大衣是这样做出来的,需要这么多道工序。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不能只一味的呆在学校里学习课本上的知识,实践让我走出课堂,走向应用。当前,我们缺少的主要不是知识,而是缺少将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我们在课堂上所学的,与在实际当中遇到的是不尽相同的。其往往具有不明显的特征。这需要我们不断在实践中获取经验,才能解决各种问题。

作为当代中国的大学生,应该不再只是被动的等待别人告诉你应该做什么,而是应该主动的去了解自己要做什么,然后全力以赴的去完成。所以在大学期间应该多与社会接触,多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多了解你将会面对的种种问题,对以后的发展和继续深造都是非常非常有益处的。

实践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运用所学知识实践自我的最好途径。亲身实践,而不是闭门造车。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增强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步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还需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用知识武装自己,用书本充实自己,为以后服务社会打下更坚固的基础。

社会实践的时间不长,可它使我认识到:人的一生中,校园并不是永远的学校,真正的学校只有一个,那就是社会。一周的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悟到了很多东西,而这些东西也将让我终身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情感,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体现,为将来打下坚实基础。我会不断实践,在实践中锻炼,在实践中得真知。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更加努力,端正思想,明确方向,在不断完善中求发展。

设计变更报告单篇二

摘要:文章根据作者长期从事消防工程设计实践的体会,提出消防设计中存在和值得注意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关键字:消火栓控制 按钮 自动喷淋系统 预留喷淋主管

1 消火栓箱按钮启泵的设计

大消防设计中,消防泵的启动一般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就地手动控制,即消防泵和其控制柜(控制柜上的转换开关有三个位置:手动、停止、自动)均位于地下水泵房内,可按控制按钮直接启泵;第二种方法:远程启泵,即从水泵房控制柜布管穿线到至消防中控室联动台,可远程启泵;第三种方法:自动启泵,即大楼内各层均安装有几个消火栓箱,箱内设有自动动作按钮。将按钮线路相连至消防泵控制柜,任一个按钮动作均可自动启泵。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种方法中滤布,转换开关应位于手动位置。第二、第三种方法中,转换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就第三种启泵方式而言,多年来有两种设计方法。第一种方法:需要将每一个消火栓箱内按钮的电气线路串联后,直接接入消防水泵的控制柜线路中(一个40000m2左右的大厦,就约有100个消火栓箱)。如此多的按钮串联在一起,运行和维护中就容易出现问题。

由于消火栓箱内的按钮完全靠玻璃压下,安装时,稍一使劲,玻璃就会破碎;稍一松动,按钮就会弹起。由于产品质量、安装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几百个按钮随时都有可能因误动作引发启泵。如果是由于玻璃破碎而引起的启泵,较易查找排除;但如果仅是由于玻璃松动而引起的启泵,压滤机滤布管理人员查找起来就会非常困难。需将几百个按钮逐个打开玻璃片检查线路才可找出故障点。而且消防泵会因频繁启动而影响水泵电机寿命。又因为水泵电机每次启动时电流较大,频繁启动,电机过热会将电机烧坏。更严重的是:此时消火栓系统管网处于密闭状态,无出水处,管网压力增大,严重的会因管网承压过大而爆裂,导致系统瘫痪。

当真有火情发生时,通常会出现较混乱状况,且人群中绝大多数都是未经培训的非专业人员,不可能区别手动报警器的报警功能和破碎按钮的启泵功能。即使是打碎了玻璃,按钮弹起,消防泵已启动,也不可能知道如何打开消火栓枪和水带,无法控制压力在0.30mpa左右的消火栓栓枪。此时,管网仍面临压力骤增,引发事故的危险。

为了避免上述问题,近年来几乎所有的设计和施工均把同一层面的消火栓箱按钮连接在一个模块上,每一个模块设一个地址码。通过系统总线接入消防中控室主机。当任一个按钮劫,无论是误动作还是人为启动,消防中心收到该地址码的信号后,都能很容易找到报警的层面和位置,经专业人员判定实际情况后,再采取相应措施。为样既避免了误动作所引起的危险,也可以在发现真的火情时,通知专业人员处理。

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较好的控制方法。但目前一些建设较早并已投入使用的大楼,仍沿用着第一种控制方式,建议应极早改造。

2 消防喷淋系统设计

每一个建筑物的建设需几年时间,而由于其使用功能和最终用户的不确定性,在初步设计时,各个系统均采用预留的办法。而预留的条件受到初期开发规模、开发商的投资计划、设计人员的经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预留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后期的建设、施工及使用功能的实现。喷淋系统的设计是很典型的一例。

一般而言,在办公楼中,最初设计时,办公楼层的格局是无法确定的。所以,各层的办公区域均按大开间考虑。

当环状喷淋干管仅设计为dn80,支管为dn50时,对于大开间办公室来说,本层的总喷数约为65个,是满足设计要求的。但当大楼的用户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确定办公格局,将大开间分割成小气办公室,则本层总安装喷头数将要大于100个,dn50的支管将多于14个喷头。这们,环状干管dn80和支管dn50就不能满足消防的要求。

由于增加许多喷头,导致了预留喷淋主管管径偏小的问题。管径偏小则不能满足装修变化和改动后的消防用水量。喷济增加,使部分管网系统阻力增大,主要影响到管网末端。如楼顶上最高的两层,使管网系统的最不利点的工作压力不能满足于消防的要求。这种情况在工程中普遍存在。

实际工程中可采取以下几处理办法:其一,更换主管,改为更大直径的管路。但因喷淋主管在前期均已安装完成,返工拆除再重新安装,工程量极大;其二,重新进行消防水泵的选型,加大投资;其三,依据实际改动情况,重新进行喷淋系统管网水力计算,校核原设计所选消防水泵的流量、扬程能否满足要求。若能满足管网最不利点的压力,可以不用换泵。但部分喷淋支管的管道流速将大大增加,管网系统是不合理的。

根本的解决方法是:根据消防规范,结合具体情况,初步设计时,就充分考虑到最不利情况下喷淋系统各层所需的喷数量,按此预留管理管径。尽管这样在初期增加了一些投资,但比后期再返工改造管网系统、重新更换水政治问题要省时经济,同时避免了带历隐患的运行,保证了喷淋系统管网安全、可靠、合理。

设计变更报告单篇三

通过设计院的实习,了解建筑师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方法、职业素质要求,毕业后能更好适应市场的发展和社会的要求,同时,也是检验学生在校的学习下的成果,弥补课堂学习之不足,提高综合设计的技能,以达到专业培养的目标,建筑设计院实习工作报告。

1. 了解设计院的工作程序,建筑师的基本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

2. 了解设计院不同专业相互合作方式,学习建筑师的职业素质、及协调能力。

3. 结合实际工作,学习运用计算机绘图,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的绘制。

1. 了解设计院的工作和程序,建筑师的基本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了解设计院的不同工种的基本工作内容和合作方式。

2. 了解有关建筑设计的法规、规范、标准。结合实习工作,在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的具体安排下,学习运用计算机绘图,进行建筑设计方案或建筑施工图的绘制。

3.指导老师检查指导实习工作。

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1—17周。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99号浦发国际金融中心9楼

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中南设计院

大四下学期,我有幸来到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中南设计院实习,在为期四个月之久的实习期里,我进一步了解了建筑的深刻内涵,从书面的理论水平攀升到与实际结合的新的高度,同时,对具体设计流程,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效果图的要求规范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空间概念也逐渐明晰,对未来有了新的定位,相信这段实习经历在我未来的建筑设计生涯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实习报告《建筑设计院实习工作报告》。以下是我实习的经历和心得体会。

实习第一天,当我来到设计院,端详那些即将陪伴我度过四个月实习时光的新同事们,环顾着那全然不同于学校的新环境,看着办公桌上那一叠叠图纸和墙壁上贴着的成果图,心情用激动万分来形容一点不为过,强烈的表现冲动涌上心头,我下定决心,把这里当作人生新的战场,来走好人生关键一步,证明自我,超越自我。

刚来的时候,所长就给我找了个指导老师,他的名字叫王伟,由于我是自己搬电脑来的,所以平常在学校做的设计都在电脑存着,所长把王工找来,让我们认识一下,以后好跟着他学习,他开始也没有给什么活,就看了我平常在学校做的设计,给我指点了一下,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就是我的指导老师。

来这的前两星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什么也插不上手,只是这里看看,那里逛逛,有的时候看看书,看看别人画的图,给自己找点事做。过了两周以后,最终还是公司里的王工程师给我指了条路,他告诉我一些简单的要求让我用cad软件画一个两层的办公楼的平面图和立面图,终于有事情做了,于是我就乖乖的做起了图。说实话我以前在学校的时候经常画图,速度和质量相对来说都是很高的,可是当我以很快的速度完成后,王工指出了很多规范上的不足,然后他就耐心地告诉我设计的流程和不同建筑种类的设计规范要求。首先,是对建筑的整个流程的了解。建筑物的形成、流程如下:投资商投资--国家审核批准--设计院做出建筑方案--中标--设计院进行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物正,立,剖面,水电,供暖的设计)--建设部审核批准--施工单位施工--监理进行审核--施工完成,交工--装潢公司进行装修--交工--由投资商和房产公司进行买卖。整个过程中,建筑的设计部分占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所以设计的时候,每一步都要按照规定,每一步都要谨慎。设计时也有它的过程:做方案(必须符合结构要求)--进行平面设计(设计的同时,由结构师就行调整,平面做法应符合结构要求,调整的同时,结构师进行结构设计,两者属于同步进行,同步完成)--立面,剖面设计--水电,供暖,电梯设计。

设计变更报告单篇四

安徽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要求,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厅批准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 设计变更应以优化、完善原设计为前提,以提高设计质量、节省建设资金、节约资源、方便施工、有利环保、利于营运为目标,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第四条 各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设计变更的有关条款应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

第五条 原设计文件不完善或存在错误而提出的设计变更。

(一)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缺部分;

(二)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问题;

(三)原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无法据实指导施工。

第六条 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成效而提出的设计变更。

(一)为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投资而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在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降低使用功能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能减少工程数量或降低工程成本或降低施工工艺难度、不增加相邻工序的工作量及难度,加快施工进度的设计优化。

(三)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有利于节省占地、避免水土流失,改善施工条件的设计调整或修改。第七条 因农田、水利、工矿、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等项建设及文物、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局部工程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八条 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工程技术要求,如因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的改变而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三章

变更的分类和管理权限

第九条 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臵、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臵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五)桥梁长度增减达150米以上的(含分离式立交桥);

(六)隧道长度增减达150米以上的;

(七)互通式立交的位臵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

(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第十条 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第十一条

较大设计变更由项目业主审查后上报交通厅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业主负责审查,并负责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进行管理。

第四章

变更程序

第十二条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可以向项目业主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项目业主对设计变更的建议及理由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项目业主可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二)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

(三)设计变更工程量计算(估算)书,增减费用计算表,设计变更后施工组织安排等。交通厅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四条 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应当由公路工程的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项目业主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成勘察设计,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三)、原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

(四)、对于重大和较大变更还应编制工程量和费用变化清单和分项概、预算文件。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文件完成后,项目业主应当组织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

对一般设计变更文件,项目业主应在10日内按合同条款规定完成相关工作。

对较大、重大设计变更文件,项目业主应在10日内完成审查,并上报交通厅。

若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较紧迫,项目业主在委托设计单位做设计(方案)阶段,可通知交通厅并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会审,然后上报批复。第十六条 凡工程抢险等紧急情况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超出项目业主审批权限的,项目业主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立即书面向交通厅报告,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抢险工程主要包括滑坡、泥石流、隧道涌突水、瓦斯爆炸、大型溶洞、油气燃烧、涌泥、大型坍方、结构工程严重破坏、水毁等抢险工程。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治理等特殊工程经批准后可采取动态设计,在施工中及时对原设计进行调整和完善。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等级时,项目法人应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第十八条 项目业主应重视设计变更台帐管理工作,随时对所有设计变更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并应当每半年将汇总情况报交通厅备案。交通厅可以对管理台帐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章

第十九条 设计变更工程建设费用的调整:

一般设计变更的费用变化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涉及到新技术、新工艺或定额中缺漏的项目,由项目业主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参照有关行业基本定额,合理确定定额消耗量,并报交通厅质检站批准后,编制设计变更工程概、预算文件。

第二十一条 由交通部、省发改委、交通厅批复的设计变更概、预算价,只作为项目的总投资控制,不作为项目业主对施工单位的支付标准。

第二十二条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勘察设计费和监理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有关合同约定执行。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费由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其他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费由项目业主承担。

因施工单位施工不当引起的设计变更仍应按规定程序报批。但废弃工程不予计价,因变更造成的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不得进入工程总造价。

第二十二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经过审批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纳入决算。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六章

处罚

第二十三条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设计变更审查批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二)、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肢解规避审批的;

(三)、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设计变更的。

第二十五条 原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能及时认真履行设计变更职责的,由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项目业主可以上报交通厅,对勘察设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暂停其参与省内其他项目的投标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不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的由项目业主责令改正并按合同约定处理;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令其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项目业主可以上报交通厅,暂停其参与省内其他项目的投标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好资料来自互联网,一起创造,共同分享。

设计变更报告单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xx省高速公路公路局(集团)(以下简称高管局(集团))局属在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高速公路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节约社会资源,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xx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局属在建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高管局(集团)局属所有在建高速公路(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及附属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线外工程等)及独立大桥、特大桥和隧道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等行为,包括优化设计、完善设计、新增工程和取消工程。

优化设计是指在工程正式开工之后,通过现场勘察、核对、分析、论证和比选,在保证使用安全和不降低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对原设计进行优化的变更行为,其目的是保证质量、减少病害、方便施工、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减少运营费用等。对设计工程取消实施、或分期修建等变更行为不属优化设计。

完善设计是指在工程正式开工之后,发现因测量勘察深度不足、调查预测失当,导致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错漏,或因项目实施过程中新颁布生效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原因,必须对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的变更行为。

新增工程和取消工程是指在工程正式开工之后,至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之前,因社会经济发展或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需要,对原批准设计规模新增和取消内容并予以实施的变更行为。

第四条 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相关部门(国土、水利、铁路、电力、电讯、军事、林业、文物、管道、地矿、环保等)的要求。

第五条 设计变更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高管局(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局属在建高速公路设计变更的审核和管理,并接受省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筹建处可参照本细则规定的设计变更分类和管理权限,结合项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适合于本项目的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办法),报高管局(集团)核备。

第六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和较小设计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1、连续长度10公里(包括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3、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4、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5、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6、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1、路线起讫点和主要控制点发生变化的;

2、连续长度2公里(包括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3、局部技术标准:包括技术等级、路基宽度、设计荷载等级发生变化的;

4、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6、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7、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8、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9、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10、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11、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12、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13、任何单项工程规模或技术方案发生变化的,变更费用增减总额超过500万元(包括500万元)以上的;或需要调增已批准施工图预算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般设计变更:

1、连续长度2公里以内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4、大、中桥非主要结构、基础埋深的改变;

5、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并且单项变更费用增减总额在150万元(包括150万元)―500万元之间的设计变更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小设计变更:

2、排水工程位置、断面形式、材料的改变;

3、防护工程、调治构造物位置、结构、数量的改变;

4、对使用功能和运营安全影响不大的其他工程技术方案变化;

5、其他一般性对施工图设计的完善、调整等行为;

6、除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以外,并且单项变更费用增减总额在150万元以内的设计变更行为。

第七条 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较小设计变更实行备案制。

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属于对设计文件内容作重大修改,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本细则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逃避审批。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第八条 重大设计变更,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高管局(集团)组织审查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高管局(集团)负责组织审批,建立设计变更台帐,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备,并负责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进行管理;较小设计变更,由筹建处负责组织审批,建立设计变更台帐,报高管局(集团)核备,并负责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进行管理。

民间资本全额投资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较大设计变更不适用本细则审批程序规定。

第九条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可以向筹建处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筹建处对设计变更的建议及理由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筹建处可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对超出筹建处管理权限的工程变更上报高管局(集团)。

高管局(集团)或筹建处也可以直接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

第十条 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一)较小设计变更建议,由筹建处根据审查核实情况或者论证结果决定是否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

(二)一般设计变更建议,由筹建处经调查论证确认后,向高管局(集团)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由高管局(集团)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调查论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开展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工作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筹建处。

(三)较大、重大设计变更建议,由筹建处经调查论证确认后,向高管局(集团)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由高管局(集团)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调查论证确认,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设计变更申请,设计变更申请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开展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工作的决定,并书面通知高管局(集团),高管局(集团)及时通知筹建处组织实施。

(四)设计变更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对设计变更建议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

3、设计变更工程量计算(估算)书、增减费用计算表、设计变更后施工组织安排等。

第十一条 在省交通运输厅或高管局(集团)批准同意开展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工作后,筹建处应及时组织完成勘察设计,形成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应当由公路工程的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高管局(集团)或筹建处也可以选择其他具体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成勘察设计,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设计变更申请表(内容应包括工程名

2、设计变更说明(主要阐述设计变更提出过程、变更理由和论证材料);

3、原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

5、其他资料(计算书,原勘察设计单位意见等)。

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文件完成后,应当及时组织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批或审查。

(一)对较小设计变更文件,筹建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完成相应工作。

(二)对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经筹建处审查后,高管局(集团)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完成相应工作。

(三)对较大、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经筹建处审查后,高管局(集团)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提出初审意见,上报交通运输厅并送达厅公路局,厅公路局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审查上报工作(包括必要的定额管理部门提出的造价意见)。

(四)无正当理由,超过审批时间未对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查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含在上述期限内。审批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在征得高管局(集团)主管领导同意后,筹建处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应在开始变更发生10个工作日内按变更程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等级或能力时,高管局(集团)将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第十五条 筹建处应重视设计变更台帐管理工作,随时对所有设计变更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并于每季度末定期将汇总情况上报高管局(集团)。高管局(集团)于每季度末定期将审查后的汇总情况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并送达厅公路局备案。省交通运输厅和高管局(集团)可根据情况随时对设计变更台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工程建设费用的调整:

(三)一般设计变更、较小设计变更的费用变化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勘察设计费和监理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有关合同约定执行。

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费由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其他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费由高管局(集团)承担。

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并对工程造成损失的,该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并对工程造成损失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八条 按照本细则规定经过审查批准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纳入决算。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十九条 高管局(集团)和筹建处工作人员在设计变更审查批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的;

(二)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肢解规避审批的;

(三)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设计变更的。

第二十一条 原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细则规定,不能及时认真履行设计变更职责的,由高管局(集团)按合同约定处理,并报省交通运输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省交通运输厅暂停其参与本辖区内其他项目的投标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的,由高管局(集团)按合同约定处理;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建议省交通运输厅暂停其参与本辖区内其他项目的投标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于优化设计类设计变更行为,经交工验收后,认定合理可靠,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在同等技术标准、工程数量情况下比较降低工程造价显着,且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审批概算范围内,筹建处可申请优化设计奖。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可对优化设计者予以适当奖励,费用在节省的投资内列支。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高管局(集团)负责解释。

设计变更报告单篇六

您好!来到xx这个大家庭不知不觉就三个月了,回想这段时间,我为自己的选择而感到高兴,无论是工作环境还是工作氛围,都是我经历过最理想的。领导的关怀、同事的教导和帮助,让我跳出以前的行业属性,融入到这个温暖的大集体。

公司同事年龄都很年轻,所以自然而然在一起沟通交流都很顺畅。我自认为还没老,但和很多同事比起来真的是老大哥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更多的激情、活力和快乐,而这些也时刻影响着我。公司和部门经常组织的一些聚会活动也很好的促进了同事之间的感情,在这里没有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更多的是理解和关怀。

来到xx虽然才只有短短的3个月,但是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比如设计水平也有一些小的提高,思想也成熟了不少,做事也慢慢变得有规律了,不再向以前那么拖拉了,让我自信了很多,也发现自己其实很优秀!回想这三个月,我要感恩各级领导的关怀、教育和培养;感怀工作环境的和谐、融洽和温馨;感谢身边同事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要感谢培训学校李明友老师当初的大力举荐。正是这种优良的环境氛围和厚重的人文情怀,才使得我能在三个月里顺利转正。想想这三个月,工作中我有取得成绩时的喜悦和激动,也有失败时的沮丧和痛苦。但我更多的还是收获。

1、严把工作流程,有效的与各部门同事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2、突破设计思路,提高设计眼界,不要只局限于当前的事物。把握整体设计方向,处理好细节处,增强画面美观度。在设计风格上,尝试多种设计风格,将多种设计元素结合大众喜好做出方案。

3、学无止境,“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了解业务知识,通过多看、多想、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同时要不断锻炼自己的胆识和毅力,工作上、做人做事上都要非常细心,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工作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不能鲁莽行事,积极、热情、细致地的对待每一项工作指令。

4、“态度决定一切”。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严谨的工作态度,是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平面设计师,不断地开拓设计思路,更好的与市场融合,是我目前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所以我会和公司一起努力,为公司的不断壮大,更好的发展,来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过去的三个月,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三个月,是积极探索、逐步成长的三个月。当然,初到公司,难免经验不足,在设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但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专业技能也得到了加强。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公司领导的悉心栽培以及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你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提醒和指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尽自己的所能为公司作出贡献,同时也为自身谋求一个更大的进步。

设计变更报告单篇七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行为,保证国有或集体资产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或减少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随意性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由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办法,否则,不能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三、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

四、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文件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五、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的行为。现场签证必须同时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等有关单位的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名。

六、所称“现场工程师”是指,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或者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前述两者的统称。

七、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必须明确“现场工程师”的具体人选、职权及行使职权的期限,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与项目总监的职权不应相互交叉。更换“现场工程师”或者变更其职权时,发包人或(和)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1)变更的原因或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的增减; 4)变更对工期等相关工作的影响; 5)必要的附图及计算资料等。

2、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实施。参与工程建设任何一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后,监理单位应根据设计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价等要素进行审查后,提出书面设计变更方案意见交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发包人交由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及估算,然后由发包人召集财务总监(若设)、财政局、监察局(若需要)等单位人员现场签定、核准变更事项,经发包人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完成具体的设计变更工作,并签发出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包括施工图纸)。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核实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对承包人下达工程变更令,由承包人组织实施。

3、设计变更的程序应接受监察、财政、审计及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设计变更通知书应由设计单位做出,并经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加盖设计单位图章,报送发包人。发包人确认同意时,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按合同约定的程序送达现场工程师和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14天内提出变更合同价款的 报告,报发包人和现场工程师进行审查确认,否则,该项设计变更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发包人和现场工程师应在14天内就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给予答复,逾期没有答复的,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视为已被认可。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价款变更报告作为造价控制和工程款拨付的参考依据。

十、现场签证及相应的报价由承包人在变更项目完成7天内提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给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

十一、在办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程序中,发包人、承包人和设计、监理等单位之间的函件往来均须办理有关签收手续,并作为工程结算的证据。

十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如非承包人原因需修改且修改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变更时,必须按现场签证办理。

十三、如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窝工涉及工程价款索赔的,承包人应按有关索赔程序申报、审批后提出现场签证要求,明确停工、窝工的时间、涉及的人员和费用计算办法。

十四、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办理程序和内容等,必须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五、负责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作的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根据相关执业人员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度,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签证的办理还应当符合有关管理机构的程序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行为,杜绝或减少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根据设计、施工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条件、程序和规定办理,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应按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否则,不能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计价依据。第三条 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时,由设计单位作出的修改设计的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且必须由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院图章。

第四条 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由承包人与发包人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现场签证必须同时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现场工程师”是指,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或者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前述两者的统称。

第六条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必须明确“现场工程师”的具体人选、职权及行使职权的期限,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与项目总监的职权不应相互交叉。更换“现场工程师”或者变更其职权时,发包人或(和)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第七条 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现场签证必须以“现场签证单”为标题,并且载明签证事件发生的时间、签证的原因和范围、确认的工程量、签证费用或费用计算规定、办理签证的时间等。

第八条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单位作出,并经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加盖设计单位图章,报送发包人。发包人确认同意时,须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按约定的程序送达现场工程师和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14天内提出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报发包人和现场工程师进行审查确认,否则,该项设计变更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发包人和现场工程师应在14天内就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给予答复,逾期没有答复的,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视为已被认可。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可以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第九条 现场签证由承包人提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给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确认同意时,须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同意时,应提出异 4 议。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逾期没有答复的,该现场签证视为被确认同意。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确认同意的现场签证,可以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第十条 在办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程序中,发包人、承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之间的函件往来均须办理有关签收手续,并作为工程计价的有效证据。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如果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变更时,必须另行办理现场签证,未办理现场签证的,视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不涉及工程造价的变更。其他资料,如技术处理单、隐蔽验收单、材料验收单等均不能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

第十二条 工程停工、窝工涉及工程价款索赔的,承包人应提出现场签证要求,明确停工、窝工的时间、涉及的人员和费用计算办法。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应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办理现场签证手续。在停工、窝工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未提出现场签证的,视为该事件不涉及工程造价的变更。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确认的停工、窝工现场签证,可以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办理程序和内容等,必须同时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四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应实行无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度,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加,可以办理现场签证。其中政府工程现场签证的办理还应当符合有关管理机构的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