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通用

时间:2023-06-22 13:28:23 作者:曹czj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复活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通用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傅雷家书》共记载傅雷写给在国外学习的傅聪十一通信。对于儿子的发展甚为关心,想方设法的指导着他。下面是小编整合的《傅雷家书》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傅雷家书》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1

我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捧起《傅雷家书》。这本书凝聚了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雷家书》,充斥着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期望,关爱及严格要求,洋溢着浓浓的父子情深。它让我感觉像戏曲那样给人以脱俗的氛围和无穷的回味。

傅雷把教育子女当成了对社会,对祖国的一项光荣的义务和责任。不是每个家长都能把教育提升到这种境界,但对子女的关心爱护,却是永恒的,不变的。

我的父亲常年打拼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父亲把教育我当成首要任务,他在我身上耗费的精力和心血有目共睹。每当亲朋赞扬我取得的成绩时,总不忘夸夸父亲这个“大功臣”,而父亲满是沟壑的苍老的面容上总会现出幸福的笑容。

不知从何时起,父亲开始在我耳边“唠叨”,大概就是些人生哲理,处事方法。那是,不明事理的我总觉得不胜其烦,常常敷衍了事。不知道傅聪有没有排斥过这种“唠叨”?不过想来是没有的。他完整地保存了父亲的书信,保存着这笔精神财富。如今,我逐渐读懂了父亲,也逐渐重视父亲的谆谆善诱。虽然父亲的说教我无法以书信的形式保存下来,但在我心中,那永远是一笔无价的财富。

父亲依然忙碌,依然“唠叨”,依然用期待而严厉的目光注视着我。不经意间看见父亲头上有银光闪过,仔细一看,发现父亲头发又白了几根,眼角的皱纹又深了几分。每当这时,我都想说:“父亲,您辛苦了大半辈子,该歇歇了。”可愚笨的我始终开不了口。

父亲,在我心中,您永远是伟大而成功的。在您的言传身教下,我会有更大的勇气和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魔障,踏上我的成长道路。

《傅雷家书》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2

“待人要谦逊,做事要严谨,遇事不逃避,戒骄戒躁”。“做人第一,其次才是做艺术家,再其次是做音乐家,最后是做钢琴家。”在《傅雷家书》中,傅雷对于傅聪的人格、道德教育都很严格。傅聪长大后去国外留学,傅雷却对自己的过分严厉感到自责。

《傅雷家书》那一封封的书信中,深沉而又伟大的父爱展现得淋漓尽致。傅聪也体会到了父母对他深厚的关爱。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又有几对父母能像傅雷朱梅馥那样以身作则,以自己的成长经历为例教育儿子,又有几个孩子能像傅聪那样幼时对父母言听计从?我们本就没有那样好的家庭教育,只能更加努力学习,丰富知识,充实自己。

亲情在教育、批评、赞赏中一一体现。面对父母的严厉批评,我们要么默不作声,要么严词拒绝。傅聪之所以能坦然接受批评,是因为傅雷与众不同的教育方法。我们的父母时常将我们与别人家的孩子比较,但他们意想不到的是我们总会因为这种批评而更加“讨厌”父母,与之对抗并产生隔阂。而傅雷则用和朋友商量的语气,赞赏的视角,激励代替批评,表扬代替斥责,心平气和地跟儿子交流,进而达到好的教育效果,使得傅聪对父亲给予的爱越来越容易接受,顺利完成学业且终有所成。

各位父母大人,你们都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给子女寄予厚望,作为晚辈的我们都能理解。问题是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孩子有时什么都听进去,这一道坎不好迈。大人们是否也应该向傅雷学学呢?批评要适度,不然不就伤了孩子的自尊心,好心不就办成了坏事?

不过,大多数的我们也不会因批评而放弃追梦的。

愿天下的父母们多一份理解。

《傅雷家书》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3

如杜甫所说:“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自古以来,一封封雪片似的家书都包含着亲人间的浓浓情感,而这本《傅雷家书》依是如此。

细细品读,字里行间流露着傅雷夫妇对儿子的爱和期望。不管他们对艺术上的谆谆教诲,还是对生活的千叮万嘱,从中我都品味出了浓浓的亲情。

傅聪出国多年,为了避免他忘记中国的文化传统,傅雷不断地向他寄去一本本中国名著,建议儿子每天写些中文日记,并坚持要他用中文与自己写信。虽然儿子更好的了解东方与西方的文化差异,他有耐心的语言和西西的文字,一步一步的引导着儿子。

我看来,与许多家庭中的父子关系不同,傅雷和傅聪的关系更像是朋友。他像一个知心者一样,与儿子天南地北的谈:他们谈艺术,理想的艺术同行云流水一般;他们谈婚姻,可见只有平静,含蓄,温和的感情才能持久;他们谈中西文化的异同,等等等等。

合上书,闭上眼睛。想起父母,他们或许没有傅雷夫妇那样博学,但他们努力让我们学会感恩,教我们做人的道理。

我沉浸在这家书里流淌的爱,久久不能自拔。

《傅雷家书》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4

暑假,重新拿出久违的《傅雷家书》,重新再仔细地品味了一番,我品到了傅雷对于教育孩子的重视及方法,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敬佩的。可是这次重新的品读,却品出了别样的韵味。

傅雷在教育儿子的时候,并不会一直长篇大论讲大道理,而是利用书信唠叨些家常事,和儿子心对心地交流沟通,不会和儿子因为距离的遥远而疏远,他无拘无束,心里怎么想的,笔下就怎么写,正因为如此,《傅雷家书》中父子母子之间的爱才会让我们觉得是那么真挚、那么纯朴,没有半点虚伪,用不着半点装腔做势,这是父母对孩子发自内心的爱。

每封家书中都包含了傅雷对儿子的栽培和关爱,但在疼爱的同时,他也不忘对傅聪进行音乐、美术、哲学、历史、文学乃至健康等等全方位教育,这样不仅让儿子了解到家中父母的状况,还能同时让儿子不乏兴趣地继续看完家书,接受到教育。傅雷先生的这些家书,饱含着人生道理,让傅聪知道,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活。

傅雷先生对子女从不苛刻,所以当我们读完的时候会深有感触,若是我们的父母也是如此对待我们,相信我们的生活就会快乐许多。但是又有几位父母能做到想傅雷这样的呢,没有几个。每位父母对子女的爱的表达方式都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并不是我们的父母苛刻,只是他们把他们的爱放在了培育我们的过程中,傅雷只是父母的杰出代表,但并不表示我们的父母就要和他所做的事一模一样,所以,我们都不要抱怨父母,他们都和傅雷一样伟大!

《傅雷家书》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5

傅雷,一位伟大的翻译家。这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但当我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对他又有了新的了解,傅的雷同样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

《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旨,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在这本书中到处都洋溢着傅雷对儿子的教育及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父亲形象,他不断用自己的经验教育着、激励着儿子。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位十分严格、只知道批评儿子的父亲。但他心中充满了对儿子的爱。只是他将严厉化作爱,将批评化作关心,将惩罚化作呵护。

世上哪有不爱儿子的父亲?只是他们对于爱的表达方式不同。有的父亲因过肚疼爱成了溺爱,让自己的该子成了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风雨雨;有的父亲过于严格,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犯一点错误,将孩子陪养成了“追求完美者”,所以他的孩子总交不到朋友;有的父亲老是和孩子嘻嘻哈哈的,因此在孩子心中失去了威信,使得孩子过于放松,以至于影响学业。

在《傅雷家书》中的父亲可不一样他是一位教子有方、循循善诱的一位父亲,他即懂得何时让孩子学习又懂得何时让孩子放松。但有时他也因他那代表爱的严厉不能让孩子欣然接受而感到十分伤心与苦恼,但他从未在脸上流露的过,特别是在儿子面前,因为他是一位坚强的分亲,他要在儿子心中做个榜样。这也是他教育儿子的一种放式吧!

父亲是一种称呼,父亲是一种责任,父亲更是一种温暖。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

复活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通用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水浒传》作者以其高度的艺术表现力,生动丰富的文学语言,叙述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塑造了众多可爱的个性鲜明的英雄形象。下面是小编整合的名著《水浒传》经典个人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名著《水浒传》经典个人读后感1

粗看《水浒》,你或许会认为:“不就是一本打打杀杀的小说吗?有什么好看。”其实不然,这本书虽大部分是写好汉打斗情节,但展现给读者的是好汉高大威武的英雄形象;好汉虽也粗鲁蛮横,但他们心里始终坚守替天行道的原则;好汉虽对_臣冷酷无情,但对民对友忠心耿耿。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对起义好汉的赞扬,写的是百姓对北宋腐朽社会的愤恨。

《水浒》作者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是中国历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全书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题材,但也可说故事情节是围绕“侠义”二字展开的。我深深敬佩梁山好汉的侠义之情。

侠义可分开理解。为人仗义,乐于助人就是“侠”;待友真挚忠诚就是“义”。梁山好汉敢于挑战黑暗势力,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这就是“侠”;他们兄弟之间真心相待,为兄弟两肋插刀,赴汤蹈火,这就是“义”。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宋江了。要论本事,在108好汉中,宋江是绝对排不上名次的。要论智慧,他又比不上吴用、公孙胜。可就是这么一个似乎无能的人,竟坐上了梁山第一把交椅,主要还是因为一个字:“义”。宋江的义不单单只体现在对待兄弟上,对任何一个陌生的人,他都能仗义疏财,这确实让我佩服,这也让梁山好汉佩服。他的“义”让众人折服,他的“义”让他当上了梁山首领,他的“义”让他的名垂千古。

北宋社会黑暗,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梁山聚义,使得“侠义”之情流传千古。然而这也只是流传。当今社会安定和谐,人民生活美好。难道只因为这样就能只让“侠义”之情流传而不传承了吗?或许有人认为如今社会用不上这种精神。的确,现在有很多人都过着幸福安定的生活,可是贫困山区的人民呢?那些饱受灾害地区的人民呢?生活幸福的人应帮助不幸福的人幸福起来,这就是“侠义”!侠义不单单只是这样:不随地乱扔纸屑是侠义,孝敬父母是侠义,承担责任是侠义。侠义并不是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大事,它只是生活中小小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可以是侠义之士。

名著《水浒传》经典个人读后感2

今天有空,就随手拿起了身边的《水浒传》翻看,虽然以前也看过这本书,但由于时间的流逝,我忘了其中的许多故事。现在回头看看,却又有了一些新的感触,领悟到了一些新的真谛。《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这位作家把梁山一百零八名好汉惟妙惟肖地展现了出来。

作者还在每一位好汉的名字前加上称谓,如“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等,让人更好记,也更生动形象。正是这些称谓,使这些好汉的特点更具体,全面地表现出来。这正是这本名著的成功之处之一。

这本书中最使我喜欢的故事是第七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

其中,对林冲地描写更是生动:“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塔尾龟被银带。穿一对磕瓜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这段话用了对偶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林冲的打扮与当时的动作。

林冲是梁山上的英雄,他出生与一个职业军官家庭,本人原本是一名教头,待遇十分优厚,家庭也非常圆满,可后来由于到风雪山神庙,侥幸躲过草料场那场大火,又听到仇人的私房话以后,才奋起反抗。他可以说是《水浒传》中塑造得的人物之一。

“本书十分生动地描写了被压迫者先后走上造反之路的过程,歌颂他们的反抗精神和正义活动。”这是语文书上对本书的评价。但我觉得,这本书的好处不止于此。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名著《水浒传》经典个人读后感3

读了《水浒传》我对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不禁佩服。一百零八位好汉英勇大胆,同仇敌忾,劫富济贫,堪称一代英雄。他们一个个英雄有的最后悲惨而死,有的逃避、隐居,我为他们悲惨遭遇而伤感。一个小小的错误决定和小人作梗悲惨而死。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武松。有勇有谋,为人仗义。虽然粗鲁,但是他是该出鲁的时候出鲁,对恶人不放过对好人自然也不错杀,喜欢帮助别人,为民除害。武松帮人帮到底,做了就敢于承担,不连累他人,做了就不后悔,帮了就帮到底,敢打敢拼,不顾一切。这一切使我十分敬佩。

《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可以称得上重情重义。我们生活中很少人做到“义”这点,都是忘恩负义,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人都这样,现实中有些人得到好处就跑,有时候还抢占、欺骗,但故事中一百零八位好汉不同,他们不贪图小便宜,不侵占别人的东西,反而帮老百姓夺回被抢到侵占的东西,他们不轻易骗人、撒谎,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对兄弟义气,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换取别人的性命,现在的社会几乎没人能做到以命换命。所以,现在的社会很少人做到重情重义这一点。

《水浒传》中有一个较大的缺点,就是对社会女性的歧视,书中写女性都是以“_妇”、“泼妇”、“母夜叉”、“母大虫”这样的称呼写女性。不过,作为古代文学有名的作品,他有其意义,有着不同估量的价值。

名著《水浒传》经典个人读后感4

《水浒传》继承与发展了中国古代小说与讲史话本的传统特色。故事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变化莫测。每一故事的高潮,都紧扣读者的心弦。如“拳打镇关西”、“智取生辰纲”、“宋江杀惜”、“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江州劫法场”、“三打祝家庄”等等,数百年来一直脍炙人口。但《水浒传》并不是单纯为了追求故事情节的离奇而迎合群众的,而是紧紧围绕着“官逼民反”这一思想,把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融合在一起。武松、林冲、卢俊义三人都武艺高强,是梁山第一等好汉,三人都受过官府的陷害,被充过军,而武松和林冲、卢俊义的表现却大不相同。林冲、卢俊义在充军的路上受差人任意摆布,忍气吞声,有时还向差人乞怜哀告。两人又都是受骗被捆在树上低头受死。武松则相反,第一次充军孟州,一路上反而是两个差人服侍他。二次充军恩州,押解他的两个差人被人收买,再加蒋门神的两个徒弟,合谋在半路上害死他,四个带刀的凶手,对付他一个带枷的犯人,反被他轻而易举地给收拾了。他还不解恨,一口气奔回孟州,杀了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等,才算出了一口恶气。林冲、卢俊义不是武艺不精,原因在于,他们一个是北京首富,一个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各有家室,不幸遭受冤枉,只希望服刑期满,重振家声。两人又是懂法度的人,又存有幻想,在公人面前是怀怒未发,忍一口气。而武松,无家室之累,久走江湖,养成强悍的性格,无所顾忌,也就无所畏惧,加上他受欺被诬,不断被人暗算,所以报复心强,手段也狠。林冲、卢俊义和武松,表现截然不同,但他们二人也有些不同,林冲的反抗性还较卢俊义为强。

又如鲁智深、武松、李逵三人,他们都是性情刚直,好打不平,不畏强暴,不避危难;但他们又各有其特点,鲁智深是军官出身,阅历较深,富有正义感,痛恶社会的不平,他虽然性格急躁,行动莽撞,但在斗争中有时又很细心机智。拳打镇关西,没想到三拳把他打死了,他立刻想到要为此吃官司坐牢,自己单身一人无人送饭,于是假装气忿,“指着郑屠尸道:‘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大踏步去了。”这样便脱身而去了。在大相国寺菜园子里,几个泼皮要算计他,故意跪在粪窖边不起来,引起他的疑心,走到跟前没等泼皮上身,一脚一个把两个为头的踢到粪坑里去了。这些都说明他是个粗中有细的人。武松性情刚强,好打那些不明道理的人,死也不怕。在行动上有时表现得粗鲁蛮横,象是有意的寻衅生事,如快活林对蒋门神;有时是装出假象迷惑与麻痹对手,如十字坡对孙二娘。他为了替兄报仇,考虑得极为周密,从调查情况入手,到杀嫂逼取口供,杀西门庆,自首县衙,一步步按着他的安排都作到了。这又说明他很有心计。而李逵则和两人大不相同,憨直、刚强、粗心、大胆,极忠于梁山事业,反抗性,打起仗来,赤膊上阵,勇猛无比。他是个真正的粗人,一味蛮干,不计后果,又有几分天真,好管闲事,又常常惹出事端,在江州因夺鱼和张顺撕打,被张顺骗到水里,淹得他两眼发白;去蓟州搬取公孙胜,路上偷吃酒肉,受到戴宗的惩治;斧劈罗真人,被真人罚到蓟州大牢里受苦;打死殷天锡,连累柴进坐牢,差点送了性命。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把握得十分准确和细致。《水浒传》对这些英雄人物个性特点的描绘,真正作到毫发不失,这就更加强了这些形象的动人力量。

名著《水浒传》经典个人读后感5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看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108个梁山英雄好汉的英雄气概,让我敬佩、难忘和喜爱。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为主要依据,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

《水浒传》把人物都刻画得个个栩栩如生:有仗义疏财、接济他人、周济朋友的及时雨宋江;有神机妙算、沉着冷静、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有憨厚忠诚、性情暴躁、刚直鲁莽的黑旋风李逵……一共108个人物性格各不相同、个个活灵活现,他们都具有强烈的正义感,为民除暴安良,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也在所不惜的精神。

我喜欢《水浒传》,书中有许多曲折跌宕的情节,其中“武松打虎”的情节曲折生动、扣人心弦、细致地描写了老虎的凶猛,经常伤害行人。武松脾气倔强喝了酒后,不听别人的劝告,过景阳冈打死了老虎。这个故事写得极为传神,写人虎相搏,老虎的一扑、一掀、一剪三般拿人的本事,和声震山岗的吼声,几经搏斗,老虎威风渐减,最后如何被武松按住,如何挣扎,如何被武松打死,写得十分生动、逼真,突出了武松的英勇无畏、机智勇敢。“真假李逵”的情节幽默风趣,具有戏剧性,李逵下山寻母的时候碰见一个强盗冒名自己,叫李鬼,因李鬼不是李逵的对手然后就谎称自己家有妈妈在等他,李逵于是放了他,李鬼和他老婆不但不改邪归正,还计划杀害李逵,李逵一怒之下杀死了李鬼的故事。通过人物对话、心里活动,从侧面写出了李逵的善良和孝顺,李鬼夫妇的阴险狡猾,让故事变得更加精彩。此外还有“花和尚倒拔垂杨柳”、“林冲雪夜上梁山”、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一个个故事十分精彩,让我感到有一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感觉,使我应接不暇。

我喜欢《水浒传》,它不愧为是中国经典巨著,它让我心驰神往,回味无穷。

;

复活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通用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下面是小编整合的《许三观卖血记》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1

自从完整的看了余华先生的《活着》之后,系统就时时推荐这本书,虽然一直在书架里,但最近才开始认真地读起它,中间由于未解锁原因暂停了三五天,说实话这个书名自己不太喜欢,因为乍一看,会让人失掉想要读它的心,觉得故事应该是有些惨痛的!

但怎么说呢,凡事都有利有弊,仅仅一个书名也不例外,的确也是因为题目就是如此直截了当,才不至于让你对于故事情节和结尾太过失望。

记得故事刚开始时,许三观还是个青年,那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接下来的这几十年的人生都要和卖血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知道如此,我想他一定不会有第一次去卖血时的骄傲感和兴奋。

一开始听说只有卖血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许三观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只是过了不多时间,他就决定他要成为那样被人称为真英雄的人的其中一个,所以他毅然开始了他的卖血生涯,没想到的是这样的事情居然还要走后门才能有机会,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容易的事儿,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

好在他的第一次是值得的,他有了钱,并且用这些钱娶了媳妇儿,这必须得说说许三观的生活观了,哪怕他是个粗人,但是他有目标、有实现目标的魄力,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胆识娶到了全镇最漂亮的油条西施,即使那个时候油条西施有了心上人,但是许三观谁服了老丈人,所以他成功了。

生活当然充满重重挑战,拮据并不是最严重的,省吃俭用、拼命攒钱十来年才能置办齐全一个家的所有家当,可想而知其中的不易,好在有三个儿子跟在_后面他才会有使不完的劲儿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辈子还不清的就是他们的养育之恩,但是当他知道自己养了九年的大儿子居然是别人的私生子的时候,他不出意外的崩溃了,这是人之常情。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当一乐打人出事之后,许三观当然是很正常的表现,要他去找自己的亲爹拿钱,但是当发展到最后,债主把家里都搬空之后,他时隔很久之后去卖了血,不禁有些心疼这个偶尔会骂脏话的男人,一个家,一个两人拼命维持了十年才算得上过得去的家,一夜之间被搬空了,我想更加空落落的是他的心,所以他不在乎一乐是不是自己的而已,他只在乎要把家里的东西拿回来,我想可能有太多的人不理解这样的做法了,你会说:“管他呢,反正不是你的儿子,东西没了也没关系,反正不是因为你”,但是一个男人、一家之主的担当就是如此,有担当的人只会考虑想不想做,不会去考虑应不应该的问题。

原来感情并不一定都是靠血缘来维系的,一乐知恩图报,在他心里,他永远认定许三观是他的亲爹,哪怕从妈妈口里证实了事情的真相,他还是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该做什么,当然这爷俩最后是各种感人肺腑的宣布,之后他们就是亲父子。

生活就是这样,逐渐好起来之后,儿女就要各奔东西了,这是每个人长大都必须经历的过程,任谁都无法逃避,为了让孩子们成长的更好,父母宁愿少见他们几分钟,就是希望学成归来能够更好的更加长久的在一起。可惜一乐得了肝炎,二乐工作没着落,许三观开始疯狂卖血,他要救大儿子的命,要挽救二儿子的前途,接连一个月卖了四次血,在去上海的路上差点命丧黄泉,好在他坚持了下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了一起。

但是当家里生活已经不需要他靠卖血来维持的时候,许三观——一个将近六十的老人,居然要再卖一次血,因为是第一次真正自己想去卖血,几十年了,他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生活,但是从来没有为自己过,所以他想实现这个愿望,可是当有人告诉他因为太老了不能再卖血的时候他居然绕着大街边走边哭,因为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我想可能是他内心深处无比畏惧死亡的到来吧!

人的一生,几十年,不长不短,要经历的必须经历,不该经历的偶尔也会经历,但只要心中还抱着希望,日子总归是越过越好的,惟愿我们到老了的时候都不后悔曾经,也不畏惧最后的到来。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2

先喝上七八碗水,直到实在喝不进为止,“这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的……”,然后去医院卖两碗血,卖完后去饭店叫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样的画面像固定的流程一样在许三观的一生里一遍一遍的上演。他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如果把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却没卖成也算上的话。在乡下受风俗的影响,为证明自己“身体好”,跟着根龙和阿方卖了第一次血。隔了将近10年,许三观为了替打架的并非亲生的大儿子一乐还债卖了第二次血。重逢根龙、阿方之后觉得“血痒”,为了“报答”林芬芳”,卖了第三次血。这个时候卖血似乎正面的轻松的,可以得宝贵的35元,又可以吃平日里吃不起的炒猪肝,喝黄酒,偶尔卖血对身体也无大碍,这样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坏处。大跃进背景下的荒年,许三观为了让吃了大半年玉米粥的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了第四次血。_,许三观为了下乡接受贫下中农“教育”的大儿子,去医院卖了第五次血,塞给一乐,让他拿着钱在乡下“补补身体”。不到一个月,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进城了,为了讨好队长让二乐尽早抽调回城,许三观形势压迫之下又去卖了第六次血,只为了能请队长吃上一顿好饭,保二儿子一个前程。又隔了一个月,大儿子一乐肺炎,必须到上海医治,为了筹钱,他又去了医院卖血。却狠狠被李血头拒绝:“三个月才能献一次血,上次已经例外了,你不要命了!”于是许三观决定换到别的医院去试试,他决定在去上海一路的六个县上分别卖血,一路卖到上海……到林浦,第七次卖血。三天后到百里,第八次卖血。四天后到松林,第九次卖血,但这次没卖完就晕倒在了医院,医生说了四个字:“亡命之徒”。三天后到黄店,第十次卖血。这是一条透支生命的路。这一段卖血到了全篇的潮,哀歌凄凄,震撼和冲击着人心,一曲悲天动地的命运交响曲。第十一次卖血已是11年之后,生活回归平静,他想为自己去卖一次血,他想再尝尝炒猪肝和黄酒。世事变迁却又终回了原点,是的,这次的卖血又回到他最初卖血的意愿和状态。然而医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不能卖了……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3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男人女人、父亲儿子,这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所要的生而为人的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可以说在历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词句荒诞,像极了一个伟大成功的喜剧。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总有出人意料的温暖抚慰读者的心,许三观与许玉兰争争吵吵半辈子,最后还是相依为命、相濡以沫。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4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1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01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0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1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5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_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地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味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瓶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

复活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通用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三国演义》(全名为《三国志通俗演义》,又称《三国志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下面是小编整合的三国演义经典名著学生个人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三国演义经典名著学生个人读后感1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意味深长。《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刻画了200多个人物形象,把许多人物写得淋漓尽致,比如说:刘备、关羽、曹操、诸葛亮等。这本书主要写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这本书从东汉末年一直写到晋朝那个时代。书中有几个人物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十分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十分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必须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一定能联吴抗曹。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齐去找刘备,最后最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述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后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今天下,英雄只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能够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能够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正因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

通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刘备教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对待;关羽教我们忠诚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曹操教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多疑。我们只要取长补短,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三国演义经典名著学生个人读后感2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一样的时期读它,有着不一样的感受。

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的含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的是青少版的《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住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好处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善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就应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国演义经典名著学生个人读后感3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本篇小说主要从黄巾起义,终于到了西晋统一,以魏,蜀,吴三国的兴亡为线索,描绘了三国时期尖锐复杂的统治军事斗争。书中用大量篇幅描写了几次大战役,如袁,曹官渡之战,魏,蜀,吴赤壁之战。每次战役各有特色。作者成功的塑造了一些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生动突出了人物的性格特征。

《三国演义》里有好多好多的英雄: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诸葛亮。他知天文、晓地理、识人心,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是《三国演义》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是智慧的化身,也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人称“卧龙先生”。他治国治军的才能与谦虚谨慎、济世爱民的品格为后世树立了非常好的榜样。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辅佐,他向刘备提出了“联吴抗曹,据有荆益,三分天下”的隆中对策。他为报答刘备三顾茅庐之思,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最后病逝于五义原。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其次是我最佩服的人,他就是关羽,字云长,全称关云长,他是刘备的结拜兄弟,英勇善战,他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是军中猛虎,他手持青龙偃月刀,可谓是血性男儿,铁血精英,义字当头啊!关羽对刘备忠心无二。即使曹操给了他很多的好处,但他只认兄弟情义,坚决要回去。

从这本名著的时候我还收集了许多歇后语: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关公赴会——单刀直入;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曹操下江南——来得凶,败得惨;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司马懿破八卦阵——不懂装懂;董卓进京——来者不善;许褚斗马超——赤膊上阵;阿斗的江山——白送。

我要学习诸葛亮的忠心耿耿,关羽的英勇忠义,刘备的仁爱、宽厚和知人善任,鲁肃的思度宏远,孙权的明事理、辨忠_……做一个正直的人。

三国演义经典名著学生个人读后感4

《三国演义》,相信大家对这本书并不陌生,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整本书是根据三国时期的历史故事写的,讲述了魏、蜀、吴三个国家想要统一中国互相征战的故事!

罗贯中把书中人物描写的淋漓尽致,如刘备、曹操、孙权等众多人物。其中我最喜欢的英雄人物是诸葛亮。

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在书中叙述了关于他的很多故事,如草船借箭,智取华容道,巧布八阵图等,通过这些故事的描写,充分体现了诸葛亮的才智,不愧为“智圣”的名号。其中草船借箭这个故事描写的最精彩,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下面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吧!

草船借箭的故事发生在赤壁之战中,孙刘联军在赤壁共抗曹操军队,曹军在长江北岸,孙刘联军驻扎南岸,以孙权军队为主。周瑜是孙权一方的领军将领,诸葛亮是代表刘备一方的将领,通过接触,周瑜对诸葛亮的才干很是嫉妒,欲设计谋害他的性命。一天周瑜升帐和诸葛亮等将领讨论与曹军作战事宜,周瑜说水上作战,用箭,便让诸葛亮造十万只箭并在十天之内造完,而孔明说三天就可以了,讨论过后,孔明向鲁肃借20条船,每条船上要三十名士兵,船用青布幔子遮住,还要一千多个草把,扎成人形,排在船的两侧。第三天的四更,孔明邀请鲁肃一起取箭,带船向北岸驶去,到了曹营附近,这时大雾漫天,孔明让船头朝西,船尾朝东,一字排开,然后让军士打鼓呐喊,惊动了曹军,曹操看不清虚实,让弓箭手射箭,不让敌人靠近,于是船一侧的草把上扎满了箭,孔明又让船只更换方向,这样另一侧的草把也逐渐扎满了箭,这时孔明让士兵齐喊,谢谢曹丞相的箭,很是激怒了曹操,说完让船趁雾驶回南岸。原来诸葛亮早就料到这件事,于是提前推测天气,想好办法。周瑜得知诸葛亮借箭经过,自叹自己不如孔明,也没有找到借口杀了诸葛亮。草船借箭这件事,诸葛亮借助天时地利,充分表现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一举两得:一是惊扰了曹军,智取敌军的物质资助己方;二是巧妙避开了自己的杀身之祸。

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把这些英雄人物描写的能力突出,性格鲜明,故事生动,引人入胜。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这本好书!

三国演义经典名著学生个人读后感5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喜爱的经典历史小说。它通过描写东汉末年群雄割据混战和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波澜壮阔的战争场面及政治斗争,来展现英雄人物如何利用瞬息万变的形势,与对手斗智斗勇。

《三国演义》就像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每读一次,我都会受益匪浅。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挟天子令诸候”的曹操平定了北方,率百万大军南下,打算一举扫平蜀汉和东吴。刘备和孙权决定联合抗曹。诸葛亮是刘备的全权代表,周瑜是孙权军队的统帅。虽然双方是合作关系,但周瑜却总是找他的麻烦。在赤壁之战中,周瑜借口缺少箭支,要诸葛亮在十天之内制造十万支箭。可诸葛亮不显山不露水,只用区区小计,便在三天之内从曹操手里拿回了十万支箭。周瑜的诡计没有得逞,自己还成为了千古笑柄。

这让我想到以前学校里发生的一件事。那天,学校举行语文考试。一位跟我比较要好的同学考出了98分的好成绩,我却只考了86分。放学回家的时候,我越想越气,觉得他的高分很有可能是作弊得来的,或者是老师偏心。因为我平时的成绩都比他好,只有这一次被他超过了,心里很不服气,还吐出一句酸话:“你这次考得不错啊,都超过我了。”后来的一段时间,我甚至对他不理不睬,也不和他一起回家了。

可没过多久,当我再读这本书时,突然想到,周瑜作为诸葛亮的友军统帅,不跟诸葛亮好好合作,反而因为嫉妒,多次设计谋害,最后竟被活活气死,留下“既生瑜,何生亮?”的终身遗恨。为什么要去妒忌别人呢?是怕别人超过自己吗?当别人超越自己时,如果我们不去寻找取得好成绩的原因,不虚心向他人学习,反而讽刺甚至中伤别人,那是多么愚蠢无能的表现啊!

;

复活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通用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鲁迅先生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下面是小编整合的朝花夕拾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朝花夕拾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1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朝花夕拾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2

寒假里,我在网上找了一本鲁迅的《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这是一部回忆散文集,记叙了鲁迅幼年与青年的生活,共十篇。

这本书中通过对往事的回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与正人君子,其中《狗—猫—鼠》这一篇令我感受深刻,它讲述鲁迅小时候仇猫,因为猫的性情残忍而具有媚态,在夜晚经常嗥叫,扰乱他人读书休息。更因为他在童年时捕食了作者心爱的隐鼠,所以他十分憎恶。虽然后来得知隐鼠是长妈妈踏死的,但终究没有与猫的感情融合。从这里我读到作者在幼年时,就已经爱憎分明,对弱小者产生同情心,憎恶暴虐。同时读这篇文章也通过自嘲在暗暗讽刺着那些散布流言蜚语的“君子”“绅士”,批判着他们的狂妄自大,我不得不佩服鲁迅那文笔的妙处。

《琐记》这一篇也使我受益匪浅。它记叙了鲁迅儿时与伙伴们经常到衍太太家玩耍,因为天伦闹出什么乱子来,衍太太也绝不告诉各人的父母。在鲁迅与伙伴们去吃缸里的薄冰时,衍太太却让他们比赛谁吃得多,并唆使鲁迅去寻找母亲的首饰,变卖成钱给自己买东西,我感到衍太太心术不正,心灵不纯洁,怎么能用不良的做法去影响孩子心理健康呢?

《二十四孝图》讲述了鲁迅在儿时阅读“老菜娱乐亲”郭巨埋儿等故事,通过对比古今不同的版本,十分不解,甚至反感。我也读了读,发现其中一些故事荒诞愚昧,富有迷信色彩,虽然使读者明白孝顺的道理,但其中大多是把原来的加以夸张虚构,哭泣能使竹笋得以成长吗?赤身躺在冰上能有鲤鱼跳出吗?当然不可能,这说明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忍。

《朝花夕拾》朴实的语言,细腻的情感,鲜活的人物融合成一篇篇精妙的散文,这里面有对童年的美好回忆,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朝花夕拾》着部散文集堪称是中国文学的一颗璀璨明珠。

朝花夕拾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3

初读了《朝花夕拾》不觉得像一本名着,反而觉的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是,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堂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的如此详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候一定也是很贪玩的,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的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的含义,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与《阿长和〈山海经〉》可是我在这书中最感兴趣了的,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也是因为它吃了我的最爱——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纪录下来的话,就能与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的其实那只老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时,感觉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

隐鼠也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名强加在了猫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不记恨她了。阿张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却不缺乏经典,看来想读透这本书,还是得好好体会!

朝花夕拾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4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先生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先生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先生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先生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朝花夕拾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5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令人怀念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