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实施方案大全(12篇)

时间:2023-10-31 20:58:19 作者:书香墨 最热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实施方案大全(12篇)

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要得到充分的评估和反馈,以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实施方案的编制需要全员参与和合作,以下是一些团队协作的实施方案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以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育环境、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县为宗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按照“政府主导、整体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使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形成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方面,12条主要措施。包括: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采取等级评价方式、限制竞赛评优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实践锻炼。

(二)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5条主要措施。包括: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格教师聘用、严禁与升学挂钩、控制培训时间。

(三)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方面,4条主要措施。包括: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健康生活。

(四)强化政府管理监督方面,9条主要措施。包括:克服片面评价倾向、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严格活动竞赛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监管、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支持做好课后服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减负督导检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对照整改阶段(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底)。

1、全面学习(2019年8月)。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广大家长,通过集体学习、专家报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理解减负30条的重要内容,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支持、各负其责,积极落实。

2、集中宣传(2019年9月)。在我县开展“中小学生减负--我们在行动”宣传月活动中,各中小学校、培训机构要积极参与,负责组织对广大师生和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媒体正向宣传作用,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形成减负共识。

3、对照整改(2019年10月至12月底)。要逐条逐项压实责任,组织各中小学校、各社会培训机构和广大家长,对照减负30条,进行自检自査。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力争到2019年底,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情况得到有效缓解。

(二)达标建设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

1、县级检查(2020年1月至7月)。组成专门工作组,逐一对所辖各中小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并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压实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对于违反减负30条中15个“严禁”和15个“不得”行为的,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力争到2020年7月底前,全县中小学校、各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家长全部达到减负30条的要求。

2、政府督导(2020年8月至11月)。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逐级开展减负30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3、推广经验(2020年12月底前)。通过检查、督导等,评比认定一批减负典型学校、培训机构和家长。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以及通过广播、电视及其他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积极推广本地减负工作有益经验,基本形成社会各界充分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共同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一)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1、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好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学校应当向社会公开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科学合理划分学区,保证学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片区调整时,应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期,并邀请家长代表积极参与。任何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等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

2、全面推行“阳光分班”。各校要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的师生分班方案,确保每个班级师资力量大体相当。通过电脑摇号、抽签等方式一次性随机对师资及学生进行现场分配,并公布结果。“阳光分班”过程应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参加,接受监督。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重点班、实验班,严禁为选拔学生进行二次分班。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二)严格规范课程管理。

3、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保证开齐开足全部课程。要特别重视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的开设,不得随意挤占课时。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坚决杜绝教师课堂上有意少讲、“课堂内容课外补”的情况。

4、严格按照课表组织教学。学校课表的编制要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课表要求在教室门口张贴,并通过网络、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严禁公示、教室张贴的课程表与实际执行不同。

(三)严格规范作业管理。

5、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6、科学设置作业内容。作业设计应注重实效性。内容上,难易程度力求符合学生实际,积极推动实行基础性必做作业与拓展性选做作业相结合的弹性作业机制,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超出学生学力要求的作业,严禁布置反复抄写等惩罚性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形式上,应灵活多样,鼓励安排活动性、实践性及探究性作业,鼓励建立体育家庭作业制度。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要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评语应恰当,具有激励性。

(四)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7、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和内容。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考试命题应当由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及教学计划要求,科学把握试题的难度、区分度和考试的信度、效度,不出偏题、怪题。全面考查学生的素质提高情况。

8、严格考试结果运用。考试应当突出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学校和教师要重视对考试结果的分析,从中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出科学对策。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严格规范作息时间。

9、严格控制学生在校统一集中教学时间。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培养运动兴趣,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严禁占用午休或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10、做好课后服务工作。鼓励各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学校、单位和教师积极参与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违规集体补课、违规乱收费。

(六)严格规范教辅管理。

11、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规范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工作,严禁以教学需要为由超范围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12、切实减轻书包重量。学校和教师要站在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切实将减轻学生书包重量问题纳入重要工作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书包“减负”。学校应积极为学生在教室内存放书籍等学习用品创造条件,教师应指导学生合理携带教材和有关教辅材料,切实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努力做到学生书包重量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

(七)营造健康教育生态。

13、强化正确的教育导向。教育行政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特别要加强对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的运用,大力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发展、人人皆可成才、终身学习等科学教育理念,共同建设良好的教育生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率先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克服简单以升学率和考试分数评价教育质量的错误观念。

14、落实学校领导班子责任。学校领导班子要坚持把规范办学行为贯穿于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的模范作用。要明确校长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促进“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后补习班。不得向班主任、学科教师下达升学指标。要监督教师不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校外补课培训。指导学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八)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15、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开展减负30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将规范办学行为、减负工作纳入监督管理重要内容。要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有效方式,对规范办学行为及减负工作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6、建立健全问责处罚制度。建立逐级问责处罚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具体问责处罚意见,提出具体的负面问题清单及处罚办法,并加大问责处罚意见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人人知晓,自警自律。对违反本规定要求和师德建设的典型案例,以及来信来访情况比较多的单位,教育局要进行重点约谈和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当地党委、政府追究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减负工作,统筹指导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将减负30条措施落到实处。负责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支持做好课后服务,负责严格管理活动竞赛。负责主动向社会公布减负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畅通,负责对接到举报违反减负30条规定,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进行查实,并对确有问题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发展改革(物价)、财政、人社部门支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

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对减负30条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广泛宣传,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

妇联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促进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两次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向学生有计划地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使小学生能够有卫生保健常识,根据国家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和《小学生健康教育精神,开展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卫生健康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的卫生与教学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治疗。

2、使学生了解一些卫生保健常识。

3、开展学生卫生健康与咨询服务。

4、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提高其健康水平。

5、动员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进行卫生教育。

1.开展好健康教育。

(1)课堂健康教育,做到“五个有”:即有计划、教材、教师、教案、课时,保证每两周一课时。

(2)为学生提供心理、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服务。各年级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培养少年儿童提高调控情绪的能力,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具有预防心理障碍和保持心理健康的能力,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合作精神。

(3)提高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让学生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2.着力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1)在硬件上,校舍、采光、厕所、桌椅配置等均达到国家标准。在软件上,政策落实,制度到位,急救、防灾有预案,卫生服务优良,档案资料齐备,实行依法治理。

(2)通过宣传教育,让全体师生懂得环境对身体健康的影响,避免在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环境(如大雾、灰尘、噪声等)中进行体育活动等。提升绿色环保理念,理解可持续发展观。

(3)学生个人卫生做到头发整洁、无异味;指甲勤剪;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教育师生逐步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注意合理的营养和饮食卫生,较为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吸烟、不酗酒、远离毒品。

(4)搞好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印发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利用学校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厕所消毒、垃圾无害处理等工作。

(5)开展环境卫生评优活动。各班划分包干区。每天由专人检查,当日整改。打分结果公布。学生宿舍开展流动红旗竞赛。积极开展“讲卫生、增进健康”的知识竞赛活动。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3.做好预防工作。

(1)建立健全小学生体质健康卡制度,分析体检数据。

(2)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以取得好的效果。

(3)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以“防近”为中心,定期检查学生的用眼卫生,努力提高眼保健操的质量,各班进行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积极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和设备,保证教室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4)做好传染病控制工作。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抓好传染病监测控制,落实好校园消毒、杀虫、灭鼠和注射相关疫苗等预防措施,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如发生疑似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中小学生书画大赛实施方案

2、报名人数分配。(一年级以年级为单位选12人)二至六年级每班6人。(明天放学前报美术组袁俊)。

3、报名办法及报名条件。

(1)学生自愿报名;

(2)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选拔;

(3)由美术教师发《参赛须知》到现场赛参赛学生手中。

(4)具有一定书画基础,能在现场进行创作表现的学生。

1、比赛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的,具体内容自选。

2、比赛项目为毛笔书法、国画、儿童画、素描、线描。

3、比赛尺寸:书法不小于四尺三开,国画不小于四尺六开,儿童画、素描、线描为铅画纸四开。

1、集体设优胜班级,每年级为3个班。

2、个人设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

3、奖品待定。

20xx年6月1日上午在南适大酒店门口广场。(8点10出发,9点—11点活动)。

1、带队教师:负责安全教育,学生往返途中安全保障及现场管理。

一年级二年级。

三年级x四年级。

五年级六年级。

2、辅导教师。由四名美术教师组成。主要职责为比赛场地划分及现场指导,赛后收齐作品。

3、评委:美术教师及社会部分书画名家。

5、摄像摄影。

1、条幅:南乐小学准备一条:热烈祝贺“南适杯”少儿书画现场赛成功举行!南适酒店准备一条:热烈祝贺南乐小学“南适杯”第五届艺术节胜利举行!

2、书画绘制垫物:学生自带。

3、赛场安排:美术教师、南适食府工作人员若干名。

4、校铜管乐队队员参加(x)。

5、参与评委领导纪念品准备(南适食府)。

学校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依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xx年度体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1、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本校学生生长发育与健康状况,为学校卫生及健康教育提供资料。

2、掌握小学生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分布规律,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为实验小学卫生保健和预防工作提供参考。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推动学校卫生信息化管理工作。

1、学校组织一年级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体质健康档案。

1.问诊:既往病史,近期有何不适症状;

2.内科检查:心、肺、肝、脾;

3.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4.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5.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7.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8.(1)结核菌素试验。

(2)肝功能检查:血红蛋白、胆红素、谷丙转氨酶。

(一)体检费用。

体检检查费用为城市学校一年级每生1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0元。

(二)体检费用来源。

学校公用经费开支。

(三)体检费结算。

学生体检结束后一周内,医院收费票据到校统一收取体检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李书怀校长全面负责整个健康体检工作,统筹安排各项事宜;张俊义校长负责体检场地安排工作,确保体检工作有序进行;王淑英老师负责联系医院工作人员,协调沟通好体检工作中的各项事务;其他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处理体检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各班班主任负责分发体检表及血液化验单,并在规定时间带领本班学生按次序参加体检。

20xx年第一学期第三周(9月9日——9月13日)为准备阶段,学校会同上望医院共同落实体检场所和日程安排;9月16日上午为体检阶段,学校配合妇幼保健院按规范要求完成学生体检工作;10月1日前为总结上报阶段,妇幼保健院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完成数据录入、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xx〕2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xx〕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深化万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回应学生家长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优势,拓展学生学习空间,对全区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人文艺术修养、科学文化素养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建立政府、家长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学生家长过重负担,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

(一)坚持自愿选择。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需求和意愿,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学校为主。学校是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多样化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四)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一)服务对象。本校自愿接受课后服务的在校中小学生。

要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群体接受课后服务。

(二)服务时间。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至18:30期间,每天课后服务不超过3课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地域实际、家长需求等弹性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

(三)服务项目。开展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参加课后服务的小学生,放学后不再有书面家庭作业。

(四)师资队伍。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可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与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单位开展合作;可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建构多路径、多维度、多形式的课后服务。

(五)实施步骤。

1.建立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学校具体实施的运作体系。区教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管,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做好服务项目开发等前期工作。

2.加强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问卷调查、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引导社会和家长配合与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分步实施。各学校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流程,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实施。

4.评估总结。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验收,提炼课后服务高效模式,推广课后服务优秀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领导下,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区教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课后服务各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安全稳定。区教委牵头,部门配合,建立课后服务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各中小学成立课后服务工作组织机构,完善课后服务工作组织体系,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群众满意。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课后服务经费合理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坚持家长自愿、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中增加“课后延时服务费”项目,我区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收费标准:3.00元/生·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7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用。课后服务收费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及外聘校外人员补助、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开支。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按照《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8〕144号)相关规定,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发放的适当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

(三)落实安全责任。校长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积极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门卫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进一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明确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服务形式和接送学生时间等,学校、家长依照协议落实各方责任。学校应投保校方责任险,根据中小学课后服务需求,探索“综合意外、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等项目的新险种,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督导评估。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履行课后服务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并作为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督学在日常督导工作中,要对责任学校的课后服务时间、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开展。

中小学生书画大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美丽学校”建设活动,学校党支部、工会、团支部联合举办浦袁小学“美丽教师”系列活动之教职工第二届书画比赛活动,暨“助推教育梦,展教师风采”书画比赛。具体如下:

1、组委会:

组长:x

组员:x

2、评委会:

组长:x

组员:x

3、后勤组:

组长:x

组员:x

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剪纸、各类绘画等

1、作品版面篇幅不定,但在创作时应具备一定的艺术性;

3、书画内容要求健康;

4、教职工有送交多件作品的,在评选时只选取一件参评(一般为评分较高的作品);

7、创作书画作品的材料要求教师自备,后勤组和美术组只作适当提供;

8、教师作品于20xx年12月15日前上交至美术组x老师处。

中小学生科技节实施方案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下设竞赛办公室。

主任:xx。

成员:xx。

1、小发明。

2、科学小论文。

4、研究性学习报告(含科技实践活动报告)。

5、科幻绘画(现场绘画竞赛)。

6、电脑制作竞赛(交作品选择参加市现场竞赛)。

7、科学竞赛(小学六年级学生;初中三年级学生)。

1、交作品项目(小发明、小论文、研究性学习报告、电脑制作)竞赛:

10月20日前将作品送交中学胡庭贵老师处。

2、现场竞赛(科幻绘画、科学知识)竞赛:

10月24日上午(星期六)在中学进行(科幻绘画、科学知识竞赛不能同人)。

1、各小学、初中各班级每个项目各不得少于2人(或作品),不得多于4人(或作品),长南路每个项目可增加2个名额。

2、所有参加竞赛作品和参加现场竞赛学生必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1、各学校要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做好各项参赛作品准备和参赛选手培训工作。作品要求真实有效,严禁抄袭、仿造。

2、各项目具体要求:

小发明:必须是自创作品,是对生活、生产、学习用品的发明或改进,历届比赛中没有出现的作品。强调创新性、实用性,制作必须精制。作品上要配有标签和创意、使用操作说明。

小论文:必须是通过自己亲身观察、实验得到的学习方法、解题技巧、实验结果、观察发现,文章必须在1000字以上,并配有图片、影象、观察日记等原始资料,无原始材料的论文,不能评奖。

研究性学习报告或实践活动:必须是亲自研究、实践得到的对自然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研究或实施体验。资料要求完整,有活动(研究)方案,过程、报告,要整理成册。

科学竞赛参赛主要考查学生的科学观、科学应用与探究能力、科学知识掌握等方面情况。

科幻绘画要求自带工具,现场绘画,题目自拟,主题不限,绘画时间150分钟。

电脑制作包括电脑绘画、电子报刊、网页制作、初中增加平面设计。

1、分中、小学组分项按参赛作品的`10%、20%、4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各项目一等奖控制在6名以内)。

2、本次活动设团体奖,中小学各三个。单项一等奖6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小发明翻倍记分。参加市赛获得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3、一等奖作品(选手)推荐参加市级比赛。

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工作日期间按时接送学生的实际困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延市教基〔2019〕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作的原则。市教科体局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经发、人社、综治、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规划,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精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坚持学校主导的原则。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三)坚持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通过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四、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当日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组织形式。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及时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需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六、服务内容。

(一)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二)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七、人员配备。

1.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八、组织保障。

(一)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对于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课后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由家长缴纳。严格监管课后服务经费,保证专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二)明确家校责任。校长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将申请程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收费标准、时间安排等告知学生及家长,便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争取社会支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安全管理。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使用好校方责任险。

(五)完善监督管理。市教科体局将不定期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持续高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学校课后服务相关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科。

副组长:王金峰、王传高。

成员:袁春果李云曹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王金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8:30,其它季节到19:0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根据需要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1.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合力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市(县)区属地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职责共同推进。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开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财政补助、社会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二、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学生。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季节可适当区别。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寄宿学生和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4.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与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机构开展合作,联合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利用网络“名师课堂”等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三、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19年春学期2月25日起正式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经与当地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后,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2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各地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及相关机构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4.人员合理取酬。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当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时长等情况,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纳入民办教育奖补政策体系。

四、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课后服务涉及城乡千万学生,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方方面面,涉及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应急管理等各个部门的密切合作。市政府已将开展课后服务作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市还将把课后服务纳入对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内容予以推进。各地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费用、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实行收费服务的地区,应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服务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财政补贴及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等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要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共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

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模板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内外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从校内、校外、家庭、政府多方着力,统筹各部门协作治理。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尊重教育规律、转变育人观念,持续优化中小学生受教育环境,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回归素质教育本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重点任务。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育人质量。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全过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严格依照课标教学。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加语文、数学等考试科目课时,严禁削减、挪用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课时。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十项规定》,坚决杜绝小学“非零起点教学”、举办“学前班”等现象。严控课后补课、加课时赶进度,严禁利用节假日(含双休日、寒暑假及国家其它法定节假日,下同)违规补课或上新课。寒暑假期间要实施“净校行动”。

3、均衡编班配置师资。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鼓励学校按学生性别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班,合理组建起始年级教学团队,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等方面大体相当,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各种名目违规分班。

4、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在职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得在校外兼职兼课。教师要关注关心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使其学有所长。

5、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戒学生。

6、科学合理布置作业。

科学设置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不得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坚持做到教师留的作业亲自及时批改。

7、坚决控制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各县市区不得在小学各年级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坚决制止以“联盟校”等形式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等现象。

8、规范考试评价方式。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重新分班和编排学生座位。

9、限制竞赛评优活动。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不得将竞赛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入学的依据。

10、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教育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的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严禁含有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的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

11、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按照《xx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转发xx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邢教联〔20xx〕6号)要求,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安排学生课后参与校内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合理确定离校时间。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12、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主动预习,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课后主动复习巩固,学习时精力集中、提高效率,不做“刷题机器”。鼓励同学间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13、指导学生实践锻炼。

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培养运动兴趣,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教育学生坐立行读写姿势正确,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加强劳动生活技能教育,组织并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有目的开展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营造良好育人生态。

14、依规登记诚信经营。

培训机构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并进行法人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培训机构必须诚实守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培训机构应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协议,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副实。

15、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培训机构应按照审批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其中,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其招生对象、培训内容、班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培训不得“超标”,即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不得“超前”,即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培训机构严禁举办学前班,不得留作业。

16、严格教师聘用。

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培训能力和证书,从事相关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17、严禁与升学挂钩。

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公布或向中小学校提供培训成绩,严禁对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进行宣传,严禁作出提高应试成绩或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对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8、控制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利用晚间举办培训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

(三)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努力形成育人合力。

19、树立科学育儿观念。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立德树人的第一个环节。家长要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树立“先成人、再成才”的理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孩子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教育管理权利。要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20、加强家庭交流互动。

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引导其勤奋学习,开朗自信,乐观向上;教育孩子遇到挫折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勇于面对、努力克服;帮助孩子树立学习信心,增强学习动力;提醒孩子有事要及时告诉家长,主动寻求帮助。

21、增强孩子身心健康。

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孩子参加体育活动,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经常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疏导。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

22、引导孩子健康生活。

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不熬夜,少吃零食、不挑食,不攀比吃喝穿戴。不让孩子长时间看电视,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

(四)强化政府管理监督,确保减负措施落地见效。

23、克服片面评价倾向。

严禁各级政府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等挂钩。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升学率给学校排队,不得以中考升学率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奖惩。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

24、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25、严格活动竞赛管理。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允许,任何部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对“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全省”“全市”赛事,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6、加强培训机构监管。

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制度。网信、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广电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地方社会综合执法部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7、深化考试招生改革。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继续实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保证入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生源学校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允许违规进入生源学校进行宣讲。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学校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28、支持做好课后服务。

各县市区要依据《xx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转发xx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支持做好课后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综合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素,按照不高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实际自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29、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减负工作,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30、开展减负督导检查。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通过各县市区自查、跨县市区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县级人民政府开展减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认真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组织责任区内中小学校挂牌责任督学,通过经常性督导方式,开展减负工作督导,监督指导中小学校减负工作,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工作安排。

(一)学习宣传动员(20xx年xx月xx日前)。

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学习,宣传教育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xx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xx市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精神,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学习,充分利用专题会议、国旗下讲话、家长会、宣传栏、微信群、网络平台、公众号、广播电视媒体等多种形式,将各级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文件的精神宣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支持中小学生减负、监督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落实情况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调研摸底(20xx年xx月xx日-xx月x日)。

各县市区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减负文件精神,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学校、校外办学机构、班级、家庭,通过现场检查、问卷调研、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详细自查。同时,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邮箱等举报联系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认真核实。

(三)全面整改提升(20xx年xx月x日-xx月底)。

各县市区围绕当地中小学生减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汇总梳理,协商解决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逐一落实整改。同时,在整改过程中要举一反三,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出现,整改工作力求取得实效,切实扭转中小学生负担过重局面。

(四)形成长效机制(长期)。

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省、市减负工作相关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形成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生减负长效工作机制,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教育督导部门要不断完善专项督查考核评估办法,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学生负担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中小学课业负担情况,督促落实各级关于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文件精神。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将减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教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广电、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政策措施。同时充分调动家长、社会参与积极性,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

(二)明确部门职责。

教育部门负责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育人质量,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培训机构,牵头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公安部门重点做好对境外“离岸社团”中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非法社会组织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涉嫌违法违规竞赛活动的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隐患进行治理。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对“山寨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竞赛活动的查处。财政部门重点做好课后服务经费筹措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收费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登记、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广电部门重点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妇联组织重点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

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坚持常抓不懈,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各级教育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加强工作指导,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中小学生养成教育实施方案

以园本课程“礼仪教育”为以依据,_。

为指导,充分认识新时期教育中加强幼儿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通过扎实细致、持之以恒的“好习惯我知道——好习惯我能行——好习惯伴我行”养成教育活动,促进幼儿行为习惯、个性品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为幼儿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要点。

1、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户外锻炼的兴趣,促进孩子身心健康。

2、品德行为教育与培养,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为培养"四有"新人打基础。

3、智力培养,激发孩子学习兴趣,培养孩子动手动脑的习惯,促进幼儿智力与语言能力发展。

4、审美教育,萌发孩子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塑孩子美好的心灵。

三、具体措施。

1、在教育活动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因为各种习惯内容涉及健康、社会、语言等许多领域,因而将这些内容通过规范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来付诸实施的,以直观生动的方法,让幼儿理解内容,以活泼多样的形式帮助幼儿练习巩固,形成动力定型。

2、日常生活中随机教育。在幼儿的一日生活中,时时会出现各种情况,而这些情况就蕴含着教育的内容,随机教育的契机最多,因此,捕捉这些有效的教育时机,及时实施随机教育。

3、运用鼓励、帮助等手段,加强常规的监督和评价。在幼儿的习惯建立过程中,教师的鼓励、帮助是必不可少的,教师的肯定评价可以提高幼儿遵守活动要求的自觉性,教师的帮助可提高幼儿遵守活动要求的行为水平。同时,对已建立的规则进行监督和评价,防止有反复的倾向,坚持一贯、一致的教育。

4、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为人师表,积极营造民主、和谐平等的教学氛围,注重言传身教,以自己的好习惯影响孩子。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适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各种活动,为幼儿创造展示才华的机会,让幼儿在活动中树立自信心,培养兴趣和能力。

6、家园共育,形成合力。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家庭教育来完成,因此,做好家长工作,使家长积极配合,是好习惯养成的一个前提。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教育实施方案

以市教育局精神为指针,以安全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做好学校师生安全教育,综合整治校园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以保障学校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

今年3月27日是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活动,我校将围绕主题及有关安全的热点问题,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集中开展一个周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20xx年3月27日——4月3日。

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

1.根据要求,全体教师密切配合,努力将活动落到实处。

3.通过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和防范训练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各班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情况做好总结。

5.学校结合安全教育周活动,加强自查自纠,对本校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整改的措施。

教育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教育的目的。我们要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落实人人参与的要求,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有温度的济南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济南市燕山学校小学部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课后服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学长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课后服务分学校和班级两种活动方式。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6〕194号)执行,到2020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18〕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新形势下如何针对少年儿童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较强的活动能力、健康的生理和心理、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使他们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是小学阶段的体育和健康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新任务。因而本着科学、全面、可比、可行性原则,制定本计划。

学校健康教育是学校系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学生的各种有益于自身、社会和全民族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卫生科学知识水平,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儿童少年某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尽可能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发育,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基础。

1、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

2、降低学校常见病的发病率;。

3、提高生长发育水平;。

4、促进儿童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预防心理卫生问题;。

5、改善学生对待个人公共卫生的态度;。

6、培养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学生们具有旺盛的精力、愉快的心情投入学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2、培养学生正确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吃好早餐,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偏食,让学生知道暴饮暴食的危害。

3、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达到教材要求,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效果。

1、通过课堂内外的教育,向学生传授卫生科学知识,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个人清洁习惯,使他们自幼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维护环境的良好品德。

2、培养学生有规律的生活作息制度,养成早睡早起、定时定量进食,既不偏食、挑食、也不过量进食。懂得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自觉地保护环境,并懂得预防接种的好处,自觉接受预防接种。

3、让学生观察自己身高、体重的变化,了解儿童期的正常生长发育,并注意生长发育期应注意的事项。知道保护眼睛、牙齿、耳朵、鼻子的重要。

4、认识到阳光、空气、水与身体健康的关系。

5、了解均衡饮食对身体发育的好处,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总之,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健康的生理和心里、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的精神,是学校教师的职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必须抓紧抓好,使学生不仅能学到知识,而且身心健康,体格健壮,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及卫生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义务学校,安师大附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将推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中小学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一)规范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服务流程。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服务队伍。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善于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亦可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校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财政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500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提取课后服务管理费,不得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各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各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各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退出机制。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学校要对第三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开展学科教学。防止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督导。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指导人员、学生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加强过程性指导和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