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察工作计划(实用5篇)

时间:2023-09-18 16:33:17 作者:笔尘 财政监察工作计划(实用5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财政监察工作计划篇一

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在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房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抓好工作重点,制定好工作计划,注重工作的实效性。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科室,要清醒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确保一条主线。

1.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双零”的目标;

2.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3.物业小区、直管公房的防汛、防火工作不出任何任何安全隐患;

4.加强拆迁工地施工安全及城市房屋安全监管工作;

5.依法查处房地产行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违规行为;

6.处理城市房屋的装修投诉处理率100%。

主要做好以下10项工作:

继续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落实到每个职能科室,落实到每个企业,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监管体系的作用。1—2月份为防火,防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宣传和自查阶段,3月初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阶段,组织街道对城市房屋安全工作、农村自建房屋的协管员工作,玻璃幕墙的统计、排查工作、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下发宣传资料,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治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内涵,面向社会、面向行业、面向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3月中旬重点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邀请区消防大队专业人员对物业服务企业、直管公房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下发宣传海报,宣传资料,房屋装修宣传手册,并有针对性的选择1个高层建筑小区和一个多层物业小区进行消防演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预案,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更换、补充情况进行检查。

农村自建房屋协管员的组建设工作,计划于3月初为宣传、培训、组建阶段,4月份分别对四个涉农街道进行组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8月30日前向市局上报协管员工作总结情况,确保农村房屋不出安全问题。

针对地区天气变化特点,4月初进行防汛预案的制定,并向物业服务企业等所管辖单位下发防汛工作的通知,5月中旬并对我区地势较地,容易引起水涝、引起水灾的物业小区分别进行一次防汛演练,检查防汛预案,7—9月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自查防汛工作,及时上报防汛工作自查表,确保本年度防汛工作无隐患。

按照市局对玻璃幕墙的排查、排危、统计工作的要求,计划于5月初对新增的建筑群体进行检查,并进一步进行统计,对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进行督促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对问题较多,粘胶部位脱落明显,有安全隐患的,及时要求整改,并组织人员进行复查,9月30号前向市局上报xx年玻璃幕墙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

按照《开展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工作》要求,3月初为宣传培训阶段,对物业小区的志愿队伍组建情况,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月份向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下发《开展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工作》的通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做好创建工作。

梳理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分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对群众的热情和感情,着力解决接待群众不耐心,解决问题不用心,对待群众诉求不关心的问题,杜绝群众投诉执法人员的现象。对外公开投诉电话上班时间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值守,对反映问题或投诉业主做到态度和蔼,语气平和,认真记录,现场查处,及时回复,保证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在做好日常公房监管和我区房屋结构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机制,今年主要关注通锦桥26号院房屋地基下陷的排危处理工作,及时进行政策宣讲,协调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排查,巡查工作;对观音阁前街27号的维修事宜进行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解放路217号新建楼盘造成附近居民院落墙体裂隙的安全鉴定和排危处理;及时做好对城市房屋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继续抓好拆迁工地规范化管理,要求各单位必须按照房屋拆迁相关程序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对旧房拆除必须打围、保洁,采取湿法作业法,拆除旧房的建筑垃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清运;对待建工地必须实行硬围打筑,达到围墙景观化。建立“扬尘”管理工作联络制度,层层签订拆迁工地“扬尘”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要求。对部分扬尘污染较重的拆迁工地,组织开展了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地改善了城区环境和空气污染质量,确保拆迁工地不发生安全事故和扬尘污染事故。

今年的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的力度,作为房地产行业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和查处不能局限于有诉求查处,而应该变被动为主动,普查与巡查相结合,牢固树立良好的房政监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观,勤奋敬业,踏实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找准执法廉政风险防控的着力点,不断完善和创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和工作方式等制度机制,实现依法执法、廉洁执法、阳光执法,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发挥房地产监察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执法工作做到敢抓敢管、敢于较真,发扬讲实话、办实事、敢担当、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克制执法工作拖、拉、散、慢,踢皮球的现象,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商市场秩序。坚持依法行政与规范企业行为并重,建立诚信平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20xx年的工作,我们要深入落实“三中全会”精神,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的工作状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行业监管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财政监察工作计划篇二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构建覆盖城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为目标,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模式,实现监察执法重心下移、监察执法过程前提。推进网格化和网络化工作模式,加快建立监察维权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一、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河北省举报查处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制订《河北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等制度文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资金投入力度,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

二、建立健全维权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和年度书面审查制度,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以加强对侵害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基本权益严重的重点行业和中小型非公有制单位为监督检查重点,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处罚力度。着力建立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民工权益告示制度,在企业(工地)显著位置设置农民工权益告示牌,接受农民工监督;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单位限期定时报送工资支付书面材料,建立工资支付档案,实施重点监控;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对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一定比例预存工资保证金,专门用于垫付拖欠工资;全面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借助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应用软件,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信息档案,准确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实施分类监管。适时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和重大违法行为,增强用人单位法制意识,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威。

三、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结合本地实际和不同时期的特点,组织开展“劳动用工百日执法检查”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5次专项行动。劳动用工检查分为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三个阶段。检查的重点是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最低工资、就业资格准入、非法使用童工情况。特别突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拒不执行最低工资以及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劳动用工备案、招用人员身份核查等基本劳动制度的落实。

四、启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十一五”规划构建覆盖城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要求,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执法模式。探索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局,实现设区市内劳动保障监察统一调度、统一执法模式。全部设区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区年内实现“网格化”监管,同时选择具备条件的设区市进行“网络化”试点。即按照“两级执法、三级监管、四级责任”要求,建立完善市、县(区)、街道(镇)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体系,聘请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对用人单位实施网格化动态监管,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向基层延伸;依托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平台,探索建立以设区市为中心,与社会保险、劳动力管理等信息系统相衔接,覆盖全市城乡所有用人单位的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体系,力争实现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和网格化监管系统上线运行。着力解决劳动保障监察覆盖范围窄、执法对象底数不清、监察力量薄弱,执法装备落后等实际问题,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手段和管理效率,为“十一五”末全面构建覆盖城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奠定基础。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制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以考核责任目标为主的公平、公正评价考核激励机制,以考核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台帐登记等监察执法案卷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先进集体和优秀监察员评选活动。认真实施创建单位复查核准制度,巩固发扬创建成果。严格监察员培训、考核、任命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监察执法专业培训,组织理论研讨、案例剖析、学习考察活动,认真落实统计报告制度,不断提高监察执法业务水平,切实履行法定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文明执法。

财政监察工作计划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依法治国、县委依法治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20xx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巴安监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全县20xx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促进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确保全县各类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逐级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不深入、走过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单”制度。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切实监控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二)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司、监察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个体防护等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四)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事故瞒报谎报查处跟踪制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健全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机制,完善诫勉约谈、责任追究、警示通报等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重点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及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为监察执法重点,在监察执法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健全和职业危害的申报、检测、企业标准化的创建、法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进行执法检。

(一)煤矿: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设,严肃查处瓦斯超标、粉尘防治、透水作业、空顶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强化煤矿矿长带班值班责任、职业病预防和劳动用工管理,保证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杜绝非法违法承包(转包)、以探代采等违法生产行为,督促相关单位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三)危险化学品:对全县境内的加油加气站、氧气、乙炔气、甲醇改装等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重点检查。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依法进行“三同时”审查以及在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安全防护距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行政许可换(领)证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职业健康、保险缴纳、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佩戴及使用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活动。

(四)烟花爆竹: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无证生产经营、三超两改和违禁使用“氯化钾”以及制定和执行结编机、装兑机、烘记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五)重点建设项目:配合协调相关单位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检查。突出抓好水利、道路、建筑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察,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作业场所中不安全因素的防范和治理,进一步推动建设单位履行业主责任,强化业主意识,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村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加大对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重点岗位、重点工艺的防暑降温、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建立应急救授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七)职业健康:督促企事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的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好管理责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检测及公示告知,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督促企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离岗的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佩戴及使用执法检查,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隧道作业、石材加工、家俱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进行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

(八)加强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件查处。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核查处理力度,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告知解决途径。对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要及时受理并按照举报核查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核查,核查完毕后,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确保核查率达100%。经核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瞒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举报查处的重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执法监察频率。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整合监察执法力量,每月监察执法时间不少于15天,全年不少于200天,监察执法企业完成100家(次)以上;特别是对高危企业(煤矿、涉煤、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的监察执法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全县生产经营企业的监察执法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现场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突出重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从严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监察到位。

财政监察工作计划篇四

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按排布署,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为搞好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锐意进取,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及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熟练掌握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增强队伍战斗力。

要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增强各层面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

四是面向社会宣传、增强公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经营者理解,社会拥护的兽医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对要案,典型案例,适时报道扩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效果和影响;结合科技三下乡宣传工作,开展养殖及畜产品安全技术培训六期800人次,计划发放宣传材料6000份,组织技术专业人员接受群众咨询,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氛围。

搞好此项工作是保证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整治工作,保持长效监管制的重要内容。

1、加强全县14个主要集贸市场畜禽及其产品交易的监督检查,查证验物对违法经营者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使生产者、经营者知法、守法、依法、诚信生产和经营;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从年初开始全面开展对县城乡(镇)集市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假伪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流入市场,确保质量安全。

3、全面完成市监督所统一安排的抽样检验工作完成各类标签的抽检验证工作。

4、加强对养殖大户特别是50头以上规模饲养户饲料生产及添加剂的监管加强对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瘦肉精)等监测力度,全年计划开展“瘦肉精”监测农户60户监测生猪600头,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完善《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验和发放,全县各乡镇一年至少两次以上组织查验证照。

1、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按排布署,完成《管理责任状》所规定的部门工作职责,精心组织,抓落实、重实效,积极配合参与完成各类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报表、材料上报工作。

2、完成年度目标考核(部门工作检查验收)

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规范技术要求,适时上传有效数据,努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按照我县畜禽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总之我们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不断总结完善工作经验和方法,为我县畜牧业生产和经营者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持和良好服务,为我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财政监察工作计划篇五

1.强化监督责任。按照监督责任履职规范要求,突出组织协调、案件查办、执纪问责、监督检查等职能,聚焦纪律、作风、反腐倡廉等建设,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坚决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以高压态势强化监督的威慑力和警示作用,防止监督流于形式,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2.转变监督方式。进一步梳理监督事项和监督重点,转变对招投标、拆迁安置等部分监督事项的监督方式,从事前监督转向事后问责,从过程监督转向结果监督,从直接监督转向间接监督,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提高监督质效。继续做好林唐村阳光征收选择性、重点性的监督工作,促进林唐村拆迁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监督公开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拆迁内容公开是否及时、认定是否符合政策)

3.深化基层监督。借鉴区纪委的双向约谈、“签字背书”等做法,探索把这些好的做法推行到村、社区,加强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推进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林唐村小微权力清单运行的督促指导,防止因为拆迁而放松监督。全面推进三资清查,促进撤村并居工作顺利实施。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和案件线索收集管理力度,落实案件办理协商合作机制,强化依纪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益。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明年着重指导街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廉政文化建设。

(二)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1.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基层党员特别是农村、企业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党纪知识缺乏等问题,着力协助街道组织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教育管理。

2.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持续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作风建设规定情况的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跟踪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查找的“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整改时限,坚持一个人一个人过,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查,坚决做到不漏一人,不放过一个问题。

3.扎实落实“正风肃纪”检查。坚持作风效能每周一查不间断、不放松、不走样,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处理办法》,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监管,确保规范履职

1.开展警示教育。落实抓早抓小要求,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力求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和谈心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学习典型案件、党纪知识竞赛、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落实廉政教育。

2.落实履职监督。进一步细化监督内容,健全监督形式,优化监督力量,切实加强对班子及成员、职能科室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履行职责、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督促班子成员负起对分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全面领导责任,依据《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进一步完善《街道工作人员问责细则》,坚决对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抓好源头预防。全面梳理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相关的现有制度,进一步查找漏洞、修订完善教育、监督、预防和惩处制度,并有针对性地重新建立一批务实管用的新制度,真正使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