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工作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时间:2023-08-02 08:17:10 作者:江sx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工作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篇一

项目地址:申 请 人: 男,汉族, 岁, 市 村村民。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全球化趋势的影响, 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不 断加快,农民思想逐步开放,出国劳务现已成为农村农 民脱贫致富的一种新渠道。 现在了解到有出国务工意向 的人员很多, 但是很多人经济能力有限尤其是广大的农 村地区,为了能让更多有志者走出国门,帮助更多的家 庭实现“出国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方”的梦想,特 提出此项扶贫项目申请。 希望在政府的扶助下开展扶贫 项目,帮助更多的人走出国门实现自己的理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 年 月 日

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工作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篇二

全区锁定易地扶贫搬迁户 153 户、512 人。涉及大幕乡、汀泗桥镇、官埠桥镇、马桥镇、**奶牛场等 5 个乡镇(场)。集中安置点 6 个,分别是大幕乡广东畈集中安置点、大幕乡西山下集中安置点、汀泗桥镇大坪村西关集中安置点、八角邱集中安置点、官埠桥镇窑咀村集中安置点、**奶牛场杨排洲集中安置点。

**奶牛场 17 户 54 人,其中集中安置 16 户 50 人,分散安置 1户 4 人。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基本完工。

汀泗桥镇 22 户 66 人,集中安置 20 户 61 人,分两处安置;分散安置 2 户 5 人,主体工程已完工。

大幕乡 72 户 273 人。集中安置点 49 户 198 人,广东畈安置点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西山下安置点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分散安置 23 户 75 人。分散安置 23 户主体工程已完工。

官埠桥镇安置 19 户 45 人,集中安置 11 户 20 人,分散安置8 户 25 人,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

马桥镇安置 23 户 74 人,集中安置点已取消,分散安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进一步加快西山下安置点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其他安置点的附属工程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和负责人,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政治任务,也是民生工程。各乡、镇、场要将工程监理贯穿整个工程建设,每个环节都要实施监管,严防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三、要充分考虑易迁户帮扶措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安居与乐业。各乡、镇、场要在易迁户精准帮扶和配套产业上下功夫,要根据易迁户实际情况进行政策叠加、树立发展信心,解决搬迁的后顾之忧。

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工作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篇三

我是xx大学201x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一名学生。我来自于化德公腊挺进村,家里主要经济来源依靠几亩薄田。我村处于草原边界丘陵地区,耕地少而贫瘠。加之今年严重的气候干旱,致使农业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庄稼几乎颗粒无收。所以,主要的收入来源也彻底的中断了。

我的家庭生活原本就比较贫困,更有去年的学费支付,不但花光了所有积蓄还举债一部分。接下来的三年学费实在是无处去找。但是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中我不想失去学习的机会,更不想因为学费无法交齐而半途而废,所以在此特申请扶困助学基金。

本人在校期间品行良好,成绩优良,在工作方面担任团支部书记一直是尽职尽责,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考核优秀通过,接受过深刻的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熏陶。在此恳望有关部门给予考虑,并批准我的助学申请,以便我能够获得助学基金缴上学费使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投入更多精力完成学业。本人不胜感激!

特此申请,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工作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篇四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循政策法规,规范执行项目管理办法。

2、甲方根据乙方选择 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购新房、购二手房),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补助标准向乙方发放建(购)房补助资金,金额以建档立卡认定人数为准。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愿选择 的方式(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购新房、购二手房),从 搬迁到 ,计划从 年 月开始实施搬迁, 年 月完成搬迁 。

2、乙方在自愿选址原则的基础上需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确定安置地点。

3、乙方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所需工、料、机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4、乙方原有房屋属于分散安置对象的,须在领取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费的70%后3个月内自行拆除,属于集中安置对象的须先拆后搬,逾期不予拆除的,由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扣发余下的.30%建房补助款,原有宅基地必须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不得再建房屋,也不得出售、出租或赠与他人。山林、田土等生产资源仍按原承包方式不变。

5、乙方在项目竣工(购房)后,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新房照片,购房的须提供购房房产证),以便项目验收。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后,甲方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付款给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其它诉求或经济补偿。

2、乙方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不得返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所新建的住房(或城镇所购置商品房)十年内不得转让或出售,否则须全额退还该项目补助资金。

3、乙方须按进度计划开工、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进度和验收,将取消分配到户的建房(购房)补助资金。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扶贫开发办、易地扶贫搬迁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安置地点:安置地位于村,该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2、安置方式:采用集中安置,户型设计图纸如下(按乙方实际家庭人数进行设计),实行统规统建。

3、补助标准:根据乙方家庭实际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不超过平方米,补助标准为不低于元/平方米,实行集中安置的,基础设施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配套搞好。

4、搬迁时间:新房建成交付时间为 年 月 前,乙方应在交付后内迁入新居。

5、原住房处置要求:乙方应在自新房交付日起 内,对原住房进行拆除并交出宅基地。

6、资金筹集责任:乙方应按 元/人,将自筹资金在协议签订时交给甲方,其他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由甲方协调。

7、甲乙双方其他义务:乙方要求集中安置的,由

甲方统一安排用地,要求分散安置的,自行与村组协商用地,村组应提供帮助,乙方自协议签订日起,不得反悔,不得违背协议拒不拆除旧房,不得占用原宅基地,甲方对安置工程建设进度,房屋质量监管负有业主责任,如因工程质量,建设进度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生效。

甲方: 法人签字: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工作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篇五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x府发〔20xx〕22号)、《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意见》(x府办发〔20xx〕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x府办发〔20xx〕2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xx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相关任务的通知》、以及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搬迁对象的拆旧复垦,使搬迁农户宅基地变为耕地或林地,周转出的建设用地节余指标流转用于其他经营性建设用地,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精准解决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问题,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保障、能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先易后难、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因地制宜,精准实施。充分发挥贫困农户和村居组织在宅基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贫困农户自愿自主复垦宅基地,注重迁出地土地开发与生态修复。

三、相关政策

搬迁对象自行拆除旧房及其附属物,人均奖励万元(其中“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户已在住房中享受人均万元的补助,即不能再重复补助);对宅基地进行复垦复绿的,人均补贴万元。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对象

各村(居)“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和“十三五”时期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对象的住宅、偏房、简易房周围的封闭区域和厕所、畜圈、烤房及院坝所占的面积。

(二)拆除时限

1、搬迁农户中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的;

2房屋结构较为复杂的;

3、群众自己不愿拆除的。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勘测阶段。按照搬迁户名单,由各村居、农户土地权益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搬迁对象的正房、偏房、简易房周围的封闭区域和厕所、畜圈及硬化院坝开展实地踏勘、测量,对搬迁对象的建筑设施予以现场照相(实施前的照片);并登记造册,确定其位置、面积,在其村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镇国土所、镇移民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二)制定方案阶段。各村居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和每月要完成拆除的任务,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牵头单位:镇国土所、镇移民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年度搬迁对象及规模,全面组织实施拆旧复垦工作,各村居督促搬迁对象或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拆旧复耕复绿的标准进行复耕复绿,并在实施拆除时取现场照片或录入不少于1分钟的拆中视频。(实施中照片)登记在册,(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总结验收阶段。旧房拆除复耕复绿结束后,各村居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在开展验收工作时,务必对复耕复绿的每个地块验收到位,并对复耕复绿的现场进行照相(实施后照片);各村居验收结束后,认为合格的地块,可以组织竣工验收资料;申请县级验收,县验收合格后兑现奖补资金。

(五)资料归档报备阶段。镇国土所对各村居申请验收的地块,应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地块资料归档,并及时向县级申请入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把旧房拆旧复绿复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是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旧房拆除工作进行扎实的安排部署,带头抓好此项工作。分管易地扶贫迁工作的干部作为直接责任人,对旧房拆除工作进行具体,周密的安排,切实有效地抓好此项工作,做到应拆尽拆。

(二)强化档案收集。各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包括拆前、拆中、拆后、复垦照片。拆前照片包括旧房及附属设施远景,近景图片(其中近景照片必须能辨别户主及房屋结构)有条件的应录入不少于1分钟的拆中视频。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村居要加旧房拆除工作调度,明确进度上报人员,按一周一调度的要求,每周五向镇移民办报送本周完成数。统计上报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严禁谎报、误报、迟报、漏报、缺报。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纪委、镇移民办、镇国土所将组织人员对旧房拆除复绿复垦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暗)查,将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纳入各村居动态跟踪考核内容。对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的村居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村居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由镇纪委实行警示约谈,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进行问责,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手段,确保旧房拆除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