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时间:2023-08-08 15:12:13 作者:江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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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篇一

为切实有效纠正干部职工中存在的铺张浪费现象,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我局组织开展了铺张浪费专项整治,现总结如下。

为彻底治理铺张浪费行为,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了铺张浪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并在9月10日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让全局干部职工明确整治的意义、目标和内容,增强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合方案要求,开展了六项整治。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出差经费开支核销管理,严禁经费超预算,超标准。

二是严格落实局关于禁止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车私用。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禁单位、部门之间吃请,杜绝公款大吃大喝和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行为。加强了对各项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的审核把关,坚决制止违规报账。

四是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参会人员数,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无食宿会议。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庆典等礼仪性活动。

五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对全局资产进行统一调配,统一处置,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出租、出借以及变卖资产。

六是开展节电、节油、节水等各项节约活动,大力压缩文件、通信等费用的支出,实现一般公务性、消费性支出负增长。

集中整治结束后,着眼长远,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主要有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财务制度等,从制度上控制铺张浪费现象。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篇二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西山煤电、太原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场所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进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专项工作方案贯彻阶段(2月28日前完成)。

各职能部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学习本专项工作方案。

(二)自查阶段(3月9日前完成)

由安全部牵头负责对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危化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进行对照,列出本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清单;供电部对变电站所,进行摸底,于3月8日前将结果清单报安全部汇总。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

(三)整治消缺阶段(3月28日完成)

根据企业危化品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列出“危化品安全风险”,对涉及隐患全部进行“五定五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进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式通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四)整治过程进度自查(11月30日前)

每月24日由安全部将治理进度报shangji公司验收。

(五)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

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多经部、安环部审核。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安全部、供电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按照太原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该工作将纳入月度安全检查计划中,采用动态形式检查,各涉及本方案部室要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5日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篇三

为切实加强我辖区内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整治效果,我街道从综合执法组抽调6名执法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按照《xx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擅自设置的、设置期满后未拆除的、广告画面空白的、破损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为了提高整治效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当前辖区户外广告设置多、乱、杂、破的现状,按照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分类,确定整治拆除对象,以确保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1、摸清底数。采取查询档案、现场拍照取证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各类户外广告逐个进行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情况。

2、限期整改。逐路巡查,逐户查处,对辖区内违法广告、破损广告、led灯箱、墙体招牌、一店多招等各类违章户外广告的经营业主,宣传各项政策、法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或整改。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以及残缺不全、污损不堪、字迹模糊等影响市容的不规范广告,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统一标准,限其自行整改。

3、加强督促。我办加大巡查力度,利用一周的时间,先后对长湖路、东葛路、望园路等路段不规范的违章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在查处长湖路岭南家园时,发现岭南家园外墙的户外广告显得杂乱无章,严重影响到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执法人员逐层逐户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对经营户宣讲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使其明白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不彻底的单位和经营户责令其继续整改,直至符合标准。

4、全面清理。对在限期内责令拆除的违法户外广告,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的,我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东葛路、长湖路等路段进行强制拆除,经过一周的清理整治,我办共清理违章广告牌16块、违章led广告显示屏31个、条幅28条、灯箱广告23个、张贴广告32处,使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改观,且较好地完成了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巩固成果。继续深入持久抓好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工作。今后,我办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整治后的反弹现象,同时对新增的违法广告予以坚决取缔。力争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置“脏、乱、差”的面貌,不断提升我街道的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一、加强对辖区违章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及时查处新安装的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的户外广告设施和店面招牌。

二、继续加强对其它主次干道不符合市容标准的户外广告设施、店面招牌的清理整治,责令有关业主及时按有关标准维修、更换。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篇四

主要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两委会班子为成员。负责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综合协调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建章立制、明确具体责任

为了使相关整治工作能有章可寻,各类工作人员能各尽其责,村制定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保洁员工作职责》《保洁员百分制考核办法》、《垃圾处理责任书》。

(三)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素质

为让更多居民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我村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积极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一是进行自上而下的发动,利用村干部工作会议、村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强调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这项工作带给每个群众的好处。二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同时,发放了致全村居民的一封信,号召全村居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保护环境设施,珍惜环境卫生。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学生等开展“你扔我捡、共建家园”义务活动,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人人参与。

(四)狠抓落实,改善农村环境

1、建立保洁队伍、垃圾日产日清。村建立了一支由__名保洁员组成的保洁队伍,实行“户集、组收、村运、村处理”的管理模式,做到了整个村保洁全覆盖,确保了条条道路有人扫、处处垃圾有人清。

保洁员具体工作由村委会安排,严格按照“五个一”(即一辆板车、一把扫帚、一把铁锹、一只袖标、一件红马甲)标准规范化保洁;同时,要求“两扫两保一巡查”,即上午、下午各扫一遍,各保一次,下班前巡查一次。

2、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村共设置了1个垃圾填埋场和个垃圾箱,每个垃圾箱都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和日常维护。

3、彻底消灭朝天粪池,改厕户新增__户,现全村改厕率达到__%。

4、组织人员清除、打捞的河面漂浮物,并落实长效河道保洁制度。

(五)严格考核、及时督促整改

成立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小组,具体工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保洁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出考核简报,公布考核成绩,列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同时,根据考核成绩对相关工作人员发放绩效考核奖。

通过这次农村环境整治使本村的村容村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我们将以此作为新起点,以更高的要求,更实的工作,总结经验,狠抓长效管理,长期保洁,使环境更整治,村容村貌更美化,为下一步的整治建设工作起好头。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篇五

20xx年下半年,罗湖区整治办坚持“综合治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在全区深入开展联合整治交通运输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动,巩固“禁摩限电”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辖区交通运输秩序。

(一)加强整治机制建设。罗湖区整治办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充分认识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机制、联席会议机制、日常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整治工作。

(二)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做好“雷霆十一号”、“禁摩限电”等专项行动工作,明确重点整治区域及责任单位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每周至少一次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非法营运蓝牌车、电动车整治力度,规范网约车执法工作,加强整治黑大中巴等对公共安全危害大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强化重点区域整治。通过加强联合执法、“合围”行动等方式,加强罗湖口岸、布吉关、东门商圈、人民南路等重点区域的防控整治,避免非法营运现象扎推。

(四)加强督导检查。一是进一步完善明察暗访制度。坚持每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时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及时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治;坚持每次组织全区性统一整治行动时,到各整治点检查督促。二是建立通报制度。坚持定期收集各单位整治情况,做好台账记录,通过每月制作一期的工作简报通报区各整治队伍、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及时发掘整治行动宣传点,加强与各媒体沟通合作。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篇六

为认真落实市卫健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市医疗机构废弃物废弃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规范管理和安全处置,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规范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渠道,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定点定向、闭环管理,斩断医疗废弃物黑产业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全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及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一)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且处置不规范;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二)整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及时收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非法倒卖、回收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脱离闭环管理等行为。

(一)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其规范管理各类废弃物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医疗机构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医疗废弃物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分类、盛装、暂存、交接、登记医疗废弃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各类废弃物处置,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限时整改。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置知识培训,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

(一)自查整改和推进工作阶段(11月1日—10日)。

各医疗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限时整改。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开展医疗废弃物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二)总结评估阶段(11月11日—20日)。

各单位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报送数据,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整治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于11月20日前报送到区卫健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制度,强化监督执法,推动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重点引导正确认识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和安全性。加大对涉及医疗废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力震慑不法分子和机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检查指导。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将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和暗访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协助解决困难问题。对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时整改,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篇七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按照“属地负责、疏堵结合、平稳取缔、长效管理”的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类指导和标本兼治,开展全镇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规范办园行为和学前教育秩序,保障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镇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1.调查摸底 。对本镇内无证幼儿园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无证幼儿园的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台帐资料,并将排查情况报区教育局。

2.整改和治理 。对无证幼儿园下达停办通知书,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并督促落实。整改期满后,逐一核查整改情况,对达到办园标准且符合幼儿园布点规划的,准予申请办学许可证;对符合举办幼儿园部分要求,且无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适当延长整改时限,街道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暂存期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3.纳入长效管理。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延长整改时限,待分流安置条件成熟后,逐一取缔。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协助配合,对无证幼儿园纳入重点监控,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健康。

1.签订停办责任书。全镇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由镇中心校牵头组织实施,镇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镇政府将根据各部门职责,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工作完成时限,责任落实到人。

2.张贴公告。对筹办过程中的民办幼儿园定期跟踪检查,主动提供服务,确保办园条件达到基本要求。对纳入取缔的无证幼儿园,各村委要逐一制定预案,做好幼儿及从业人员的分流安置,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问题。

3.加强工作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证幼儿园办学的社会危害,宣传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开展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引导家长和举办者了解和支持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举报制度,发挥群众力量对无证办园行为的监督。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市容环境美化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厅城市管理工作要求,不断顺应城市管理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城区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让城市更加有序、整洁,努力形成“设置有序,布局合理,设计精美,形成氛围”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树立良好的文明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居民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区城区内设置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

(二)整治重点

2.一店多招或未按行政许可标准设置的超大招牌、超大广告牌;

3.利用公益广告设施设置商业宣传广告的;

4.设施损坏、有碍市容观瞻、存在安全隐患及其他不适宜设置的各类广告设施。

五、整治办法

按照“整改、拆除、规范”的原则,分类处理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1.限期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1)未按审批标准设置的超大、超高招牌、广告牌;

(4)经批准设置的建筑工地临时性围挡广告中公益广告设置不达标的;

(5)内容过时的公益广告。

2.限期拆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拆除:

(3)有损市容市貌、妨碍其他公共设施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以及其他不适宜设置的招牌和广告牌。

3.强制拆除

经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或未自行拆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5日)。各城区中队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形成基础资料,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

(二)宣传动员(2020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0日)。通过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争取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集中整治(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15日)。按照属地属主管理的原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四)组织验收(2020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25日)。领导小组组织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七、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中队、机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保证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时完成。

(二)密切协作,严格程序。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联勤联动执法。严格按照程序,努力排除各种矛盾隐患和人情干扰。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和执法活动的预案,遇到重大疑难、突发问题及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依法整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整到位”,严禁徇私舞弊,办关系案、人情案,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现象,坚决防止将新建公益广告变更为商业广告行为的发生,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篇九

一、在晋中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应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审批手续。

二、新建建筑广告审批管理

1.自2019年6月1日起,新审批的有设置广告(招牌)需求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建筑立面设计应同时包括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方案。住宅建筑、工业建筑应同时报送围墙、大门、小区(厂名)标识设计方案。

2.未包含户外广告(招牌)设计方案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预留户外广告(招牌)位置的,或未按批准方案设置广告位的,不予审批、设置户外广告。

三、已有建筑广告(招牌)整治

1.除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原建筑规划有户外广告位的,其他建筑外墙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置商业宣传广告。

2.商业建筑外墙广告设置由产权单位以楼座为单元整体规划、统一设计、报送审批。

3.招牌、标识审批原则上由产权单位按楼座、建筑群体为单元报送规划方案。临街店铺已出售的由管理店铺的业主单位或物业公司统一报送规划方案,各店铺可以按照批准的方案自行设置。

4.户外广告、招牌、标识设置应符合《晋中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标准》《晋中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标准》以及相关规定。

1.同一栋建筑整体变更原广告(招牌)的,应以建筑为单位,制订广告(招牌)设计方案,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后方可变更。

2.临街同一栋楼中单个广告(店铺)更换经营内容的,原则上不得改变广告(招牌)底板和字体的颜色、大小、材质等内容,只能更换文字内容,由经营单位报榆次综合执法支队和社区备案后进行更换。确需改变的,应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

五、规划验收

1.新建建筑户外广告(招牌)应与主体建筑同步验收,未按批准的立面规划方案设置广告位的建筑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认可证,整改到位后方可办理。

2.新建建筑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有户外广告(招牌)而未设置,在竣工认可时建设单位确定不再设置的,应重新修改建筑立面方案,并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备案;仍然设置的在广告(招牌)完工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认可证。

3.已有建筑广告(招牌)改造的,由榆次综合执法支队和社区共同监督按批准的方案实施。

六、审批流程

户外广告(招牌)审批按以下流程办理:

1.广告(招牌)设置单位持广告规划方案效果图、平面布置图等材料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提出许可申请。

2.行政审批窗口根据有关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广告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申请不予受理。

3.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后,其广告设计方案由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申请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审查通过的方案,由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通知设置单位按要求出具正式的方案效果图、平面布局图一式四份,附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审查意见后送审批窗口。

5.审批窗口按审定的方案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抄送市城市管理局和榆次综合执法支队备案。

七、其他规定

1.广告(招牌)设置单位应按审定的方案在指定位置区域设置广告(招牌)。

2.户外广告(招牌)设计、审批应符合《晋中市户外广告招牌整治设计导则》《晋中市户外广告管理标准》《晋中市户外招牌管理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