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拨付和使用方案制度的区别

时间:2023-08-09 04:36:25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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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和使用方案制度的区别篇一

此次助学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8月20日。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参加20xx年度高考并考取全日制二本以上院校并具有xx市爱辉区户籍的孤儿、城乡特困、城乡低保、残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救助标准:每名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救助资金预算15万元,由xx市慈善总会和华泰地产集团两方共同承担,各负担一半费用。

四、申报及救助程序

(一)报名申请:7月13日至8月10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孤儿证、特困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慈善协会报名,并填写《xx市20xx年“慈善助学·金秋圆梦”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入户调查:8月10日至15日,市慈善协会核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四)集中发放:8月20日,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共同组织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学生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宣传社会爱心,弘扬慈善精神。

五、具体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电视、报纸、民政、公众号等多种信息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认真摸清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落一人。

二要规范程序,确保救助过程透明。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救助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要材料齐全,确保救助理由充分。申报人佐证材料齐全、准确、清晰,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市慈善协会不予审批。

资金拨付和使用方案制度的区别篇二

古人云:“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扶危救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向善、为善、扬善是人类最动人的品质,同时也体现了人类最完美的情感和道德情操。

***,女,汉族,1993年2月21日生于柏果镇东升村1组,寒窗苦读十二载,最终凭借优秀的成绩考入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科系小学教育就读(大学三年级在读),虽然和同学们拥有一片同样的天空,但她却无法享受同样的灿烂阳光。22岁的她,正处于豆蔻年华之际,即将完成自我的学业,走向社会实现自我想做一名优秀小学教师的梦想,报效祖国。可命运似乎和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20**年10月29日,***因病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做检查,被查出患有恶性肿瘤(患癌可能性极大)、上呼吸道感染、重度贫血等多种病因。当时医生提议做手术切取肿大淋巴结病检定性,若不及时采取治疗,则后患无穷。但因费用较贵,无钱支付手术费,家属只好主动请求出院(10月30日出院)。

***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之中,父亲年迈多病,一家5口靠国家低保补助维持生活,偶尔打打零工。而母亲于20**年4月,不慎跌伤膝盖骨,因家庭困难,至今未治疗,行走靠拐杖支撑。虽条件艰苦,但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在一齐生活,***被查出了患有恶性肿瘤后,这一消息给原本就贫穷的家庭无非是雪上加霜。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爱心人士,其实我们只需节俭身上的零花钱,少喝一瓶饮料,少买一件衣服,少抽一包烟,将零花钱捐助给遭受病魔和命运折磨的***,即使是1角、5角、1元不等也能积少成多。古人云:“千里之行,始于跬步,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您的一份爱心、一份关怀,足以点燃一个贫困家庭的期望,“滴水汇成江河”、“勿以善小而不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本事不分大小、捐款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贵在有份爱心,只要我们人人能付出一份爱心、将小爱汇聚成大爱,大爱必定驱赶病魔,大爱必定还一个家庭之期望,圆一个年轻有为、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团结同学的可爱天使的梦想。

你给予别人的是辛福,自我收获的是一份欢乐,让我们行动起来吧!献出我们的爱心,成全一份勇敢的坚持,点亮一盏期望之灯,为他们撑起一片蔚蓝的天。

捐款方式:

1、采取自愿原则,金额不限。

2、捐款及捐款花名册由各单位统一收取。

3、捐款起止日期:20**年11月19日至20**年11月26日

4、捐款花名册公布,让社会正能量得到传播。

5、将捐款转***手中。

在此,感激你的支持和爱心,好人一生安康。

资金拨付和使用方案制度的区别篇三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为了规范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中共杭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2015〕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的来源

(一)市就业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每年按国家规定在社会保障资金渠道筹集安排的,并专项用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的专项资金。

(二)市就业专项资金包括:

1 、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2 、上级财政补助的资金;

3 、利息收入;

4 、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二、资金的使用对象

(一)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二)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新增劳动力。

(四)持《市区随军家属就业优待证》及《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人员。

(五)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

(六)吸纳持证人员的用人单位。

(七)符合条件的创业园。

(八)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仍按个体劳动者办法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

(九)其他经省或市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批准的市就业专项资金扶持对象。

三、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持证人员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二)持证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三)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四)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

(五)物业服务企业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六)创业扶持各项补贴。

1 、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2 、对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实行贴息补助。

3 、自主创业资助资金。

4 、创业园补贴及场地租金补贴。

5 、创业项目评估监理费。

6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

(七)一次性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及一次性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八)大学生见习训练补贴。

(九)职业介绍补贴。

(十)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十一)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十二)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

(十四)《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工本费。

(十五)经省或市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批准的其他支出。

四、新老政策衔接

2015 年7月1日起,原政策未享受完的可以继续享受。政策享受期在2015年7月前的,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15]2号)执行;政策享受期在2015年7月后的,均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政策享受期限的.截止时间在2015年6月底之前的,审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底,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政策享受期限的截止时间在2015年7月之后,享受有关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按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申请一次的办法执行,申请时间为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2个月后的6个月内,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2015 年7月15日后核发的《杭州市就业援助证》自2015年7月1日起,须先换领新证后,才能申请享受就业再就业政策。

五、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一)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市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管理。

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制要求和就业再就业年度实际需求,编制市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平衡后,报市人大批准后执行。对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常的各项用款申请,市财政部门应根据预算执行进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年终,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做好市就业专项资金的结算和对账工作,对市就业专项资金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市就业专项资金年度如有结余,属市财政安排的,按规定收回;属其它渠道筹集的,按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二)市就业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的原则。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按规定设立专门的账户,对市就业专项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项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资金的性质和用途。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就业专项资金的核算工作,按规定建立市就业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制度,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会计、出纳必须分设,各项支付、汇拨和报销业务的凭证必须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支付和报销手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编报财务报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加强市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台账,按规定妥善保管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审核资料。同时加强对下级劳动保障部门市就业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的检查,严格执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资金审核制度、资金审核信息系统责任制度和疑难情况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系统作用,提高资金审核质量和效率,确保市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

(五)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对违反规定、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粗心大意、严重失职,出现工作差错,造成资金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追回资金。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虚报冒领以及截留、挪用、贪污补贴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完善市就业专项资金退款管理办法。需要退回已发放的市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的单位或个人,应退至相应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受理后填写《市就业专项资金退款名册》(附件),再将收到的款项和《市就业专项资金退款名册》报区劳动保障部门,区劳动保障部门盖章备案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入帐处理。

六、其他

(一) 同一持证人员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四类政策的政策享受期限不得重复。

(二)市就业专项资金有关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自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月起享受,不能与失业保险金重复享受。

(三)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政策享受期限截止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

(四)因持证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个体户歇业、企业注销、因本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致使政策享受期限不足12个月的,则按实际月份数来计算补贴月数。

(五)各项补贴标准由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根据实际适时调整。

资金拨付和使用方案制度的区别篇四

1、每次用款前要上交资金申请表及支票申请单,各部门签字后才能付款,并且付款前必须提供发票,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付款单位名称一致。

2、股份制项目必须在签完股份制协议后预先估计前期至少一个月内需先垫资的金额并在协议后的一个星期内所有股东按比例把资金存入公司账户,项目上所有用款(包括备用金、工资、材料款等等)都应向公司申请并支付给项目部或相应的单位。

3、股份制项目部人员应记现金流水帐(包括所有现金支出)和项目总资金流水账。以便于各股东及时了解资金动向等。

4、项目上的工资由项目提出计划然后报至公司,有各相关部门签字后公司统一发放。发放前各班组准备好工资单及借条!

5、项目上小额备用金应该先提出申请,然后有项目上专人保管。单据应该有相关经办人,项目经理,各在现场的股东签名才能支付!每月上报公司。

6、项目上的收入(押金、罚款以及废品买卖)应开具收据,收据有公司提供并盖公司章,办理收入收据时至少有3人签字(经办人、材料经理、项目负责人),并且每月上缴公司并入账。

资金拨付和使用方案制度的区别篇五

为切实提高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清市通渭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四批帮扶资金安排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紧盯脱贫短板,以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健康扶贫为重点,促进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快脱贫步伐。

本方案安排资金包括:《通渭县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一批帮扶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中“五小”产业项目收回资金1.5万元,20xx年福州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325万元,20xx年挂牌督战村市级倾斜资金30万元,20xx年村村、村企结对剩余资金577.7万元,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福州实习补助资金7.3万元;共计941.5万元。

根据有关资金安排使用精神,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三大类5个项目,共安排资金941.5万元。

1.陇山镇古湾村村组巷道硬化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陇山镇古湾村阳咀社、西头社进行巷道硬化,其中38.5万元用于硬化巷道3500平方米,剩余资金用于土方及其他隐蔽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提升贫困村整体面貌。该项目由陇山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2.榜罗镇张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榜罗镇张家湾村史家庙街道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张家湾村整体面貌,彻底解决“脏、乱、差”的问题,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推动全村“乡风文明”建设。该项目由榜罗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3.农业保险补贴项目。安排资金342万元,用于20xx年苹果、牛羊、金银花等产业保险补贴资金。项目建成后,进一步降低全县农户产业发展风险,实现稳定增收。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由承保公司按程序报账。

4.“互联网+健康扶贫”项目。安排资金507.4万元,配置流动医院4辆、智能终端一体机7套。项目建成后,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让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乡镇村,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该项目由县卫健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5.中职学校学生补贴项目。安排资金7.3万元,用于补贴我县中职学校学生赴福州市实习满3个月交通补贴费用。该项目由县教育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一)加强指导,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时限。按照项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资金精准使用;所有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必须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并报县直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由县直各相关部门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厘清职责,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专责工作组要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按照项目内容做好各自统筹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部门职责,做好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工作;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各环节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三)严格时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下达后一律不得调项。各相关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时限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要在11月底全面竣工,并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报账一个”的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报账。

(四)靠实责任,强化资金监管。一是严格按照《通渭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要求设立项目公示牌,将安排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乡村两级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行,县脱领办、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二是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等相关要求,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项目实施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五)强化效益发挥,落实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通渭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渭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做到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所有实施项目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并按规定报财政、扶贫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