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招标过程管控的措施 招投标过程廉政风险点分析和风险防范实用

时间:2023-05-16 09:18:22 作者:曹czj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招投标过程廉政风险点分析和风险防范篇一

《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首破两万亿元,占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达到12%和3.1%。随着政府采购的蛋糕越做越大,腐败案件也呈高发多发态势,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多方当事人。如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行为?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何从源头预防腐败?下文重点从招标过程入手,对政府采购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原因作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风险环节

确定采购需求环节

一是资格性条款具有限制性,将某些非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参与投标的门槛,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参加。二是实质性参数具有倾向性,将是否满足某个不影响实际采购需求的参数作为废标依据,而这个参数只有特定供应商具备,有“量身定做”的嫌疑。三是评分细则不够量化,仅用“好”、“一般”、“差”等模糊表述确定评分等级,却没有细化各等级的评分标准,导致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方便“照顾”某些供应商。四是合同条款存在不合理性,比如在家具采购项目中要求供应商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明显与家具的生产周期不符,实际上可能是采购人与供应商已提前“约定”好,只是走一下采购程序而已,使其他供应商望而却步。

选择采购方式环节

一是将本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成若干个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预算金额低于采购限额标准,从而规避公开招标。二是擅自变更采购方式,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拟采用非招标方式的,未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部门审批同意,而是由县级财政部门擅自越权审批,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

组织采购活动环节

一是受理时优亲厚友,接受审批手续不完善项目的委托。二是编制审核招标文件时设置陷阱,为采购人或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三是故意泄露已报名或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四是开标程序不合规,允许迟到的利益关联供应商参加开标,或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设置唱标环节等。五是评审过程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评审专家施加影响,或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发表倾向性言论,使评审结果有利于特定供应商。

履约验收环节

一是采购合同没有严格履行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违规变更合同条款谋取私利,如双方串通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并将其写入合同。二是供应商不按采购合同供货,采购人收而不验或验而不实,损公肥私。如某地采购核桃苗,供应商交货时将嫁接苗更换为实生苗,每株差价10元,采购人收受好处后没有严格执行验收标准。

问题症结

法规制度不完善

一些法规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真空地带”,甚至相互矛盾。比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采购人在开标前可以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但第二十六条却规定开标前不能泄露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相互矛盾。再比如,《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对采购需求论证专家的权责不明确,需求论证流于形式。专家来源无明确规定,采购人可以选择性的指定专家,一些专家很容易和采购人达成某种“默契”,将明显不合规的条款纳入其中,导致采购活动为个别供应商“量身定做”,侵害国家利益。更进一步的是,采购人还往往用所谓的需求论证结果为托词,与代理机构“讨价还价”,以满足其特殊要求。

违法违规成本较低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作了规定,但要么规定不明确,要么处罚力度较轻,导致一些供应商铤而走险,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如《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处罚是罚款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但是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没有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往往只是在指定媒体上通报一下就不了了之,处罚力度远远不够。

监督管理不到位

首先是对采购过程的监管不到位。政府采购的监管偏重于事后,对采购活动实施前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采购需求论证不合理、围标串标等,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其次是责任落实和追究不够到位。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指出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但对行为的认定、处分的档次以及追究的方式等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

对策建议

规范采购人行为

1.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

采购人应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设立政府采购专职岗位,通过采管分离、规范流程、集体决策等,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机制。

2.加强需求论证管理。

采购需求应当客观、公正,严禁无用采购和奢华采购,除了依据采购单位实际和前期充分市场调查情况外,还应当征求专家的论证意见,对专家出具的论证报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潜在供应商的监督,最终形成不同采购方式的客观公正的采购需求。同时为保证专家论证不受采购人影响,可以引入需求论证专家职业情况记录和曝光监管机制,对在需求论证中违反职业道德的专家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严格防止采购需求的倾向性。

3.从严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各类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确定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监督部门申报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采购方式的选择不能只看预算,应结合项目特点区别对待,像会展类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会更加合适。

4.加强采购人代表管理。

采购人代表的作用是代表采购人参与评审,行使使用者权利,以使用者身份参与表决。针对目前采购人代表“凑数”的情形,为提高采购效率,采购单位应当委托熟悉政府采购业务、对采购项目非常了解的“专家”级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若采购单位不具备专业人员,可委托专家库内的专家或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

5.加强中标后续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合同副本报同级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按照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的程序进行验收,对有质疑投诉、采购金额巨大、社会公益性质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除了验收时应当邀请相关方参与之外,验收结果还应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开交易信息

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将整个交易过程中的需求论证报告、招标方式、主要技术参数、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中标人、中标金额等要素信息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

加强代理机构内部控制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利用岗位职责分工的方式加强代理机构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流程,强化主体责任,明确重点任务,严控廉政风险。实行分段式流程管理模式,将项目受理、招标文件编制和开标、专家抽取和信息发布、保证金缴退、评标现场管理、供应商质疑处理等环节划分到不同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做到各岗位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建立招标文件五级审核制度,强化对招标文件的层层把关和相互监督,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制定廉洁清单,列出采购各环节各岗位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应对措施,从程序上防控风险。目前,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内控机制,但社会代理机构因准入门槛取消和服务有偿性的特点,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也容易受各种因素影响,因此更需要强化内部控制,以标准化建设规范代理行为。

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

实行电子交易不仅可以提高招投标效率,还能通过全过程电子化,加强采购过程中关键节点的保密控制,使评审流程结构化,压缩专家自由裁量权,减少人为干扰因素,防止因此产生的腐败问题。目前,我市政府采购电子平台运行日趋成熟,已全面实行集采目录内部分通用类货物的“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各级预算单位和供应商均通过平台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实施全流程痕迹管理,发现问题能及时查找责任人,有效规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行为。将于今年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使供应商报名、招标文件领取、专家评审等环节和行政监督都能在线上完成操作,做到“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真正将公共资源交易置于阳光下运行。

加强政府采购综合监管

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交易现场管理,实行交易过程同步全方位音视频监控,填写《交易项目现场记录表》,做到环环相扣、留有痕迹。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和扩大监管范围,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采购活动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可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采购过程,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严查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并及时对监督情况予以公开曝光。根据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供应商及专家在政府采购中承担的不同职能,建立刚性的问责机制,制定各自的责任清单,一旦出现问题则实行责任倒查,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招投标过程廉政风险点分析和风险防范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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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电子招投标是一种在当下发展十分迅速的高新产业模式。与传统的书面招标相比而言,电子招标大大地提高了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电子招投标必将成为未来招标活动的重点发展方向。以电子招投标的发展方向为起点,本文对该行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简单分析,以便在中国电子招标中,了解当前电子招标的实际问题,同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大力推进电子招投标的发展。

关键词:电子招投标;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来,中国逐步确立了在建筑工程领域的招投标制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招投标逐渐变成建筑工程中一种重要的交易手段。建筑工程是中国经济前进的主要动力之一。而招标制度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非常关键的制度。从项目承包到项目发包到采购材料和器械,招标可以有效地维护公众利益、增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改善建设项目市场秩序的主要方式。随着互联网科学技术的出现与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传统工程项目招投标逐渐同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电子招标也逐渐地被各个行业应用。

尽管目前的电子招标工作已经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但是电子招标的实际操作中仍包含多种多样的待处理问题。此类问题极大地对电子招标的前进发展产生阻碍,所以此类问题一定要及时地解决。在国家层面,为了推动电子招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国家近几年来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来推动电子招标市场的又好又快发展。

1 中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

1.1 中国电子招投标的主导模式

中国对电子招投标主要为以下三种模式。

1.1.1 政府主导模式

以北京等地区为代表,通过政府招投标和综合职能机构率先对相关部门直接进行指导,交易地点和技术支持单位共同合作。综合职能部门率先确立有关法规和管理方式,选取建筑以及运营维护技术支持单位,确立实施计划并且在整个流程都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使所有法定投标项目都在同一平台上进行。

1.1.2 交易场所主导模式

以深圳和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例,由交易场地主导、政府部门指导,来确立运行方案,主动选取建设和运营维护技术支持单位,开展电子招投标模式,供给相应的技术支持,使交易场地涵盖项目包含在实施范围中。

1.1.3 招标代理机构主导模式

由上海宝华等企业代理,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单位,独立决定,自我把控。自主确定原则、技术标准,保证电子招投标平台可以对代理组织代理的项目给与帮助,这三种方式的共性是政府部门、技术部门和交易场所之间的协同工作。不同之处在于决策管理和进一步实施的范围、标准和优势都有所差异。从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和监管方式的创新,各类模式的实践使用和电子招标的发展方向来看,建立统一的国家电子招投标制度是电子招标能够向前发展的重要保证。

2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意义和作用

在固有的招标模式里,因为人为原因造成的不确定性有很多。直观的表现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前期,相关规定和法律准则很难及时地对招标业务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一方面,它会为参与招投标的单位和企业造成不可预测的风险,另一方面政府监管部门提高了工作的难度。而电子互联网科技有着空间通透性的优势,所以电子招标可以实现招标过程的全面公开,有利于完善社会监督管理机制,逐步改变政府监管方式,控制招标制度的合理采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招标活动也可以减少投标操作困难,降低操作失误带来的危险。依照已有信息,如下几种被广泛认为是电子投标的优点。

2.1 使招投标制度更科学,竞争更公平

在电子招标的实际运行阶段,招投标的操作合理、竞争公平公正和透明等特点受到了参加招投标的各个组织的认可。传统招标中包含一些问题,如复杂的条款规定、操作程序过于繁琐、招投标资金投入较大等。但是,如果建立网上交易的电子招标管理平台,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在招标项目建设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出售、开标过程、评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公告等重点环节都能够在电子投标管理平台上发布,确保全部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开。

2.2 降低招投标过程中的成本

电子招投标有着应用容易、节约经费的优势。采取电子招投标方式后,招标成本将比原有模式降低一半左右。电子招投标不但能够极大程度上缩短招标周期,还能够降低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招标投标成本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管理所用的公共服务成本,节约资源,绿色环保。当电子投标方法被采用时,招投标的时间和空间约束也将不存在,并将激发更多的投标人加入到竞争中来。同时招投标项目能选择的投资竞标方数量也将增加,投标人能达到利益最大化。

2.3 提高招投标质量和效率

电子招标是依照传统招投标的业务运作规程进行设计的。满足法律规范的业务运作流程能够让招标更加程序化和标准化。全部流程严格依据规定的程序开展。软件和管理平台的应用能够有效降低人工操作引起的操作误差,增加了投标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率,减少了风险。

2.4 通过建立招标信息数据库,加强数据收集及解析

在电子投标阶段,文件信息一般通过电子方式处理,提高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效率。电子信息的模式对于信息数据库的构建有帮助,进而达到真正的电子化管理。电子招投标一般是采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在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数据信息的采集,将招标过程中含有的招标公告、招投标文件,问题处理文件和招标成功通知等材料进行数字化和信息化处理。能够令招投标文件更具相关性和互动性,提高数据电子化归档。收集的数据信息将在电子招投标发展过程中起到支撑作用,对未来我国宏观经济和招标行业进步提供动力。

3 我国电子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3.1 电子招投标建设标准缺乏统一

当下,中国电子招标在工艺、管控和规范上还有很大问题。信息系统的构建、安全认证、招投标模式甚至文件形式都缺少共同的标准和规范。例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甚至同一地区的各个交易平台采取的信息证书认证机构都大有不同,难以兼容彼此。部分地区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在数据传输上只能与一部分造价软件建立起关联,各个平台间缺乏一致的建设标准。如果平台间不兼容,就很难做到信息的共享。导致每个地区和各个行业都各自为营,甚至出现重复建设的现象。同时,没有統一的协调方案,有可能会形成新的区域障碍。市场封锁和技术壁垒会造成十分不利的格局,会导致各个地区和行业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大量浪费。

3.2 电子招投标实行方式认识不一

因为电子招投标是中国的一种高新产业形势,既缺少稳健一致的发展方式,也缺乏一致的规范性指导文件。此外,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分工和职责划分主要集中在国内。在招标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各地交易资源的实际交易条件和监管的实际情况进行电子招投标,造成了不同地区甚至相同地区的不同县市的模式都大不相同。部分观点认为,国家有必要统一构建和运营全国性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采用相同的建设规范、技术手段和数据接口,对于加快国家电子招投标的发展有很大帮助,预防地方政府私自进行电子招标交易的操作而导致平台出现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现象;也有观点认为,电子招标应该在全省范围作为一个整体,同时建立和运行相同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根据各省招标投标的真实情况,推广和发展极具当地特色的电子招投标模式,会造成全国各个电子招标平台百舸争流的发展局面。科学地降低了多城市建立导致交易平台过多所造成的投资增长,以及出现的资源离散和效率过低等问题;还有观点表示,各市县都应该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标交易平台,能够促进电子招投标的健康发展,缓解全国乃至全省统一建设带来的工程量过大等问题。电子招标的基本内容是建立具有公开透明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公平分享资源的招投标市场,对行政监督方式进行转换和规范,提高社会监督力度。

4 我国电子招投标发展对策

4.1 加强电子招投标的制度保障

在当下阶段,中国的电子招标制度和规范缺乏整体性。因此,为了加强中国电子招投标的制度保障,有关政府部门就应该进一步创建和完善电子招标的应用领域和法律法规,深化这方面制度标准的完善,对参与实体交易的行为进行严格且系统的规范,这样才能在源头上保证中国市场中电子招标行业的健康发展。

4.2 实现信息与功能的共享

电子招投标的应用范围正在渐渐扩大,与国务院对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相结合,电子招标服务平台的建立一定达到原则上的统一性、相关行业的公平性、服务的高效性和管理的科学性。进而实现电子信息化的电子投标交易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共享信息和招投标资源。

4.3 构建完善的行政监管制度

一方面,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重视行政监督制度的建立,或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来构建行政监管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应尽可能地保障公平性和透明性,对电子招标的交易活动进行全方位监控。电子招投标交易的行政管理责任,注意条例和规定应置于平台上,以便参与招投标的人员能够更加了解资源的使用,开放性地进行资源分析,并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公开,以便监督电子招投标,有效降低行政管理的工作时间,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工作效率。另外,还可以保障参与者对电子招标活动具有适当的知情权,可以在活动中及时发现不良行为,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告或投诉。

另一方面,行政管理机构应该在电子招投标管理方法和制度上完成深层次的创新,从固有的现场监督模式转变为在线监管,重点监督管理招投标的整个发展过程。在行政监督体系中可以设置自动检测和风险预警功能。

5 结语

电子招投标是一类高新的招投标模式,是传统招投标模式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融合产物,也是传统招投标模式的巨大变革。与传统的招投标模式相比,电子招投标做到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透明交易”,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节约了资源和交易成本,改革了原有管理模式。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招投标行业的科学健康发展是必然趋势。处理好招标投标领域的关键问题,实施中央规定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也是当务之急,电子招投标一定会成为中国招投标市场的一个科学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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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过程廉政风险点分析和风险防范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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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环保工程指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应用相关知识和技术手段,就工程材料、施工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管理控制的工程项目。在环境污染广受关注的今天,环保工程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环保工程建设与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想实现环保工程建设目标,必须就工程全过程进行管理。这就要求有关单位制定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管理措施,以确保环保工程的质量。

关键词:环保工程 全过程 控制管理

1、环保工程全过程控制管理的意义

环保工程全过程控制管理的意义在于:①大自然是一个复杂、完整的生态体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会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如今能源短缺、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一个全球现象,我们必须承担起责任,制止环境污染情况进一步恶化。环保工程全过程控制管理可以有效杜绝环境污染现象,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因此,我们要积极推广环保工程技术和项目,并就环保工程全过程进行控制管理。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如今,我国正处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经济效益不再是衡量社会发展的唯一标准,经济发展必须与环境优化同步。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尤其是建筑单位在经济建设中,强化经济开发活动的合理性、科学性,对环保工程全工进行控制管理,以优化工程施工效果,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2、环保工程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缺少环保观念,全过程控制管理能力较低

随着我国环境污染的不但加剧,很多企业也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对于环保工程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必要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以此导致企业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划分、资源投资等方面工作强度较低。

2.2环保工程的管理不全面,全过程控制管理方案不合理

环境保护工程是企业现代化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人与自然合作发展的重要依据。依据现阶段的情况而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程的管理系统不全面,对于国家的环境保护方案落实强度较低,存在一定的误区,同时负责企业的项目检查的工作人员管理能力不全面,同时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设备等达不到要求。

双赢是所有工作实施的最为优质的情况,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而言也是这样,但是就现阶段的工作情况而言,依旧存在过分压低承包项目价格的情况,以此导致中标之后难以保障施工团队中的安全设备、环保设备等施工质量需求,以此影响整体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施工时间。

3、环保工程项目全过程控制的实施方案分析

3.1环保工程的全过程控制需要具备规范的步骤和监管系统

目前,我国的环保工程工作步骤并不规范,特别是工艺步骤难以达到实际操作的要求,工程实施的标准和施工要求没有满足相关的操作要求,工程建设的规定和施工规范没有构建全面的工作系统,现阶段实施的工程审查工作都是在工程建设之前组建的专家、学者等对工程建设工作实施的检查和评估内容,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科学的问题无法全面、有效的展现出来,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想实施优质的环保工程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工作需要深入优化步骤,构建全面的检查系统,以此明确工程实施的要求,防止不科学施工现象的出现,确保环保工程的有效性。

3.2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管理

1)构建完善造价管理系统。造价管理部门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作为造价管理的核心部门,必须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以下方面的资料都交由造价管理部门监管,具体有:工程变更、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生产计划等等。而该部门的预算人员则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定期进行核算,如果发现实际与预算不相符情况时,必须对此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并且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在投标过程中,一旦出现不可预见的特殊因素,需要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提出相應的索赔方案。针对招标投标工作来说,其属于工程造价的核心内容,明确招标范围,确定招标活动形式。要保证招标工作公平与公正,评标过程中要予以合理低价中标,重点加强工程清单计价这样一环节,从而推动招标工作的透明化,降低施工合同纠纷,推行良性竞争。

2)工程中标之后。施工与建设单位需要签署合同,而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双方需要处于相等地位,而针对合同本身来说,具有公正性,有失公平的合同无法履行法律效益。与此同时,还需要意识到合同的严肃性,一定合同签署,则不能随意更改,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守。所以针对中标之后的签约环节必须保证合同的公平性,从而为造价控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3.3明确验收评审标准

在该项工程完工之后,对其进行具体的验收以及评审的相关工作要与普通工程的验收评审有区别,不但要具备相关的质量标准,还要加强环保的标准验收。具体的评审标准一定要在法律的范围当中,建立在相关法律基础之上。同时,还要加入环保部门给出的具体指标,结合已经竣工的环保工程当中的指标参数,利用收集的各项标准与相关的数据进行有效的结合,依照该项具体的施工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评审规范标准。对该项工程进行审核的侧重点应该为工程所带来的实际效果上,要在最终效果方面的审核加大力度,将审核的具体流程进行细化,特别是工程结束之后所带来的效果,要对其持持续进行相关的控制和具体的检测。如果该项工程为公共性质的环保工程,那么更要对其进行长期的管控,落实好之后的维护工作,以便最大程度的保障该项工程能够发挥出价值作用。

3.4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是环保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的重要内容,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工程施工的基础,因此环保工程全过程控制管理的核心问题就是质量控制。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管理方法,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能够有效的得到监督。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过程中设备与施工人员准备不到位时不允许进行施工,在施工现场的材料没有经过质量检测不可以投入使用。施工进行中,一道工序完成之后没有得到质量检测合格之前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特殊分项监理时,监理人员不仅要注意施工质量的把控,还要注意到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问题,确保在工程中降低事故率。

3.5竣工管理

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还有现场签证等内容,需要进行审核,不得多算,或是不按照规则计算;针对不同分项的也需要审核,特别是要对重复列项的审核,相关人员需要对此进行仔细对比核查,掌握全面的准确的信息内容,由此对竣工阶段造价控制管理获得良好的效果。

4、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环境问题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明显,因此要在环保工程中实现全过程控制管理,保证我国快速发展中社会与环境能够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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