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外墙保温板采购合同实用

时间:2023-08-23 19:54:35 作者:李Y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外墙保温板采购合同实用篇一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包给乙方的e区 号楼外墙保温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建筑作法:

1、外墙现喷硬塑聚氨酯复合做法分两种,分别为保温涂料外墙及保温面砖外墙。

保温涂料外墙为:

(1)20厚现喷便泡聚氨酯保温层(内加阻燃剂,干密度大于35kg/m)

(2)喷聚氨酯界面砂浆。

(3)20厚胶粉聚苯颗粒找平。

(4)3-5厚抗裂砂浆复合耐碱玻纤网格布。

保温面砖外墙作法为:

(1)20厚现喷硬泡聚氨酯保温层(内加阻燃剂,干密度大于35kg/m)

(2)喷聚氨酯界面砂浆。

(3)20厚胶粉聚苯颗粒找平。

(4)5-10厚抗裂砂浆复合热镀电焊网,塑料锚拴双向中距500锚固。

二、承包方式:

专业承包,包工包料。

三、质量验收标准:

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为税后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税后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运费、检测费(不包括使用架子费、水电费、垂直运输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本合同税后单价为: 元/平方米,暂定总价款为 万元,大写( 元整)

3、合同签订后,每栋楼按以下内容付款:

乙方要主材料(聚氨酯)及发泡设备进场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 万元)。现喷硬泡聚氨酯及聚氨酯界面砂浆喷涂完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 万元)。聚苯颗粒找平完工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 万元)。每栋楼总体完工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 万元)。竣工验收后付至总造价的95%,余款二年后付清。如甲方付款不到位,乙方有权停工,甲方负全责。

五、工程计量及结算:

按照实际保温部位,设计图纸的展开面积计算保温面积。

六、工期要求:

乙方每栋楼从喷聚氨酯到完工工期为 天,如遇不可抗拒力量或天气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七、质量保修:

1、质保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两年。

2、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并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情况时随叫随到进行抢修;或委托他人抢修,乙方自己承担相关费用,质保期以后在承诺的使用期内只收取成本费。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控制本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等问题。

(2)派驻现场代表,对现场进行全面管理,搞好施工协调、监督、检查和签证等工作。甲方协调水电接口,提供工人住宿,提供架子及工程所需的现场机械设备。

2、乙方责任

(1)施工前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与材料样品,经甲方及建设局质监站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原材料及施工中检测项目须按龙口市质监站相关规定执行,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例会和工作协调会。

(3)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施工中对方提出的不合格部位应及时返修至合格;按相关要求做好保温与不保温交接部位的处理。

(4)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成品进行保护。

(5)严格执行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务承包管理文件规定。乙方与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队伍签订合同后,应为其施工人员建档造册,便于双方对施工现场的共同管理。

九、争议:

双方发生争议时,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算清、质保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履行地点: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外墙保温板采购合同实用篇二

购方:

签订地点:

一、合同总价:橡塑保温材料:(元)。

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三、供货时间:购方出具书面供应清单,供方在接到供货清单天内供货。

3、供货产品必须是河北华美集团厂家生产;

4、若经检查验收时发现有违反以上几条的,取消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货到现场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安装单位随机抽样送检。若合格,报告交监理处备案;送检不合格,所有送至现场的货物全部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即时终止合同。抽检费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方式:交货地点为水浒文化广场(梁山县城越山南路20号),由购方相关单位验收。

六、本合同价格为落地价。

七、若施工过程中有何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有包装不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由购方在供方货到工地后按清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单作为付款依据;

2、货到验收后,如发现质量问题请在7天内向供方提出;若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供方保证在10天内更换。

十、付款方式:

保温材料、胶水及胶带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合格货款的65%,系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5%余款。最终合同总价依据合同单价及实际使用数量确定。

十一、违约责任:

2、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供货,供方承担供货违约的责任,并接受不低于采购物总价的处罚。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4份,供购双方各执2份;

购方:供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最新外墙保温板采购合同实用篇三

甲、乙双方就办公用品采购事宜,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采购明细

甲方因办公需求,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具体详见下表:

二、支付

开 户 行:

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发货时随货一起送交甲方。

三、发货

发货时间:甲方货款支付后 日内乙方发货。 送货地点:甲方指定送货地点为 。 运费承担:由乙方承担此次采购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

四、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全部为正品行货,如有假货,乙方无条件为甲方退换货,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额外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五、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全国联保一年。保修期过后经双方协商可签订有偿续保服务。

六、双方责任

乙方发货前,甲方如需变更采购产品,应至少提前 天通知乙方,方便乙方按照新的要求准备发货,因甲方通知延迟造成乙方额外支付费用的,该部分费用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

乙方有遵照合同约定按期按量向甲方交货的义务,并保证相关产品为正品。

七、违约责任

如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付款金额的千分之 按日支付违约金。且乙方交货期顺延。

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存在不足或瑕疵,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运输费、律师费等。

八、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签章: 乙方(卖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最新外墙保温板采购合同实用篇四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定远寨农业发展大棚

工程地点:定远寨镇

工程内容:钢结构大棚安装及彩钢瓦安装

承包范围:钢结构大棚梁架安装,檩条制作安装,彩钢瓦安装

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严格按甲方监理要求和图纸施工要求施工

2、乙方提供工程用的工具

3、甲方提供每个棚子一天吊装使用,卸车甲方出吊车,乙方出人工

4、甲方把彩钢瓦送到每个棚前

金额:每*米18元(按大棚建筑面积计算),按安装大棚数量结算。

1、大棚钢架,檩条,拉丝安装完,甲方付工程款60%(7200元)

2、彩钢瓦安装完付工程款9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1、乙方张施工期间严禁违章操作

2、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1、甲方必须按付款方式付款,因付款不到位耽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3、乙方必须按期交工,延误工期从工程款扣除违约金5000元

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延续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外墙保温板采购合同实用篇五

依照《_____》、《xxx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楼外墙保温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外墙面全部保温部位的保温施工,其中包括脚手架眼封墙以及外脚手架的局部整改搭设,脚手架板、竹笆的敷设、安全防护等。

2、分包方式:劳务分包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工期为?天。

2、甲方于劳务作业人员进场之前3日,提供外墙施工作业面。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满足图集:05yj3-1,d型施工要求。

2、必需符合?的验收标准。

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发包人责任

1、工人住宿,生活及施工用水、电(电费按5元/人。月,超出部分承包方自理)外墙保温施工用脚手架,提供垂直运输,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施工所需材料及辅材的正常供应。

2、发包人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3、发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及时拨款,因款项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满足施工和生活用水电量的需求。

5、发包人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工作。

第六条?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技术、质量、工序安排、工期安排、成品保护、安全施工)。

2、承包人负责二次材料进场和保管、领用及外脚手架的安全围护加固、检查。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自理。

3、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和乌拉盖管理区现行及企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承包人派驻工地项目经理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4、承包人应在开工前递交有相关劳务资质并应积极组织好本工程所需的各种专业人员,保证足够的施工技术力量和劳动力。

5、承包人自行检查外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施工需要,如不符合则不得擅自施工,承包人对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各种人身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承包人所需施工工具必须齐全,满足施工要求。

6、承包人所施工的外墙保温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0_________年。并承担在此期间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承包方负责将凸窗及装饰线上堆积的废弃混凝土剔凿清理完毕后进行施工。

8、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说明,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和保证相关材料、人员、机具的供应和到位。并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甲方递交施工进度计划,以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

9、承包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中扬尘、噪音、环境污染、垃圾处理等要求及时有效。并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创乌拉盖管理区安全文明工地。

10、承包人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服从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环卫卫生管理等方面达到发包人要求。

11、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业主、监理单位的指令、安排、检验及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及地方或工地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甲方和监理可做出每次500―20_________元的罚款。

12、承包人制定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书面对施工人员交底,提高施工人员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以免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失。下道工序交接前,承担成品保护工作。

13、承包人应及时将保温施工的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有发包人统一运至场外。

14、承包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需进行_____教育,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包方施工人员进场后需向发包方上报管理班子及各工种人员名单。

第七条?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按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承包范围以外用工签证按每工日43元结算。

2、价款调整: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计取工程量,单价14元/?o不再调整工程价款。滴水线条安装及项工作内容均已含在本单价内。

3、合同单价:所有施工部位均按综合每平方米14元计取。

第八条?付款方式

1、计算原则:对于所有施工内容均按展开面积进行计算。

2、每五层面层完成后付至该五层人工费的75%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款为95%,余5%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第九条?工期顺延

1、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时。

2、各工种交差作业时对外墙保温破坏而进行有偿修复时,与保温作业面交接的其他工作操作影响保温收口时,工期相应延长。

3、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2天,不能交承包外墙保温施工作业条件,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时。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时。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第十条?工程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竣工验收;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甲方或监理的有关规定、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违反操作规程,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4)隐蔽工程验收:经监理及项目部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严把火灾关,如引起火灾全部损失有乙方承担并罚款2―5万元。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4、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5、由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每日支付给甲方工程款总造价百分之一得违约金。延误工期10天以上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随时安排其他专业公司进驻现场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在三日内全部清理退场)

6、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果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二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外墙保温板采购合同实用篇六

对于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如果存在中间交工工程,对中间交通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相关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xx)》执行。

引用标准: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xx)》。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近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平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2 本合同;

1.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6 设计、施工图纸;

1.7 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 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3.5 图纸

3.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 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 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

3.5.3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工程师/工程师代表)

4.1 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

4.2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监督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

4.3 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4 甲方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工程监理

5.1 甲方委托 (以下称监理单位) 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社会监理,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5.2 监理单位委派 为监理工程师,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5.3 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和具体监理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

(包括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否则,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其它人员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给予乙方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6.2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或甲方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离开,须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

6.4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出现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到位。

6.5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为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7.1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

7.2 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7.3 乙方应每周提供本周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

生的费用。

7.5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负责甲方及监理人员办公区的全部水、电、 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

7.6 乙方需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

7.7 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负责。

7.8 乙方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方案并报甲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

7.9 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卫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直到工程完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7.10 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完成并修补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事情,乙方都应依照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1 乙方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延误的工期乙方承担责任。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2 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7.13 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但优化的最终方案以甲方或设计院认可为准。

7.14 施工中如现场情况与图纸有出入时,乙方有责任将现场尺寸通过施工草图递交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16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7.17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18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19 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20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1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要求或书面认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来源以及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确提出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购买的材料。甲方认可是指:辅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没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购买的情况,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7.22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7.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场所的制作进行监造;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流程、工艺、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7.2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于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若存在额外费用,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25 甲方对于乙方在制作、安装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质量瑕疵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综合单价不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在图纸中已经设计的项目或者工序或者材料,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该部分的分部分项项目的,在招标阶段投标人没有提出的,该部分漏项的分部分项的造价视同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项的报价中。

8.2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有合同单价的执行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与合同单价相近、只涉及主材变化的,通过与合同单价的主材价格进行补差,补差部分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没有合同单价可以参照的项目,按照投标水平重新编制单价。

8.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8.4 除8.1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量确认

9.1 乙方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工程量统计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计量),并按甲方规定书面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

9.2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和15%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

10.2 承包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按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承包方提供施工、造价单位、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形象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进度验收单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施工进度付款依据,承包方积极配合发包方及造价单位进行进度款审核工作,在承包方进度款资料报送发包方及造价单位审核完毕后,次月10日前完成进度款支付。每次付款承包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10.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初次审核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85%;二审完成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95%,承包方提供工程类100%发票。

10.4 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个月,提供无质量问题和无索赔的相关文件后,无息返还 。

10.5 从开工后第二个月起,三个月内平均扣回预付款。

10.6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权中止付款。

10.7 承包方申请资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工程款、保修金在内的全部款项支付)必须满足发包方资金专用申请表(附后)的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0.9 工程决算费用:承包方报审工程决算价不得大于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造价的5%,报审项目净核减额(净核减额=施工方报审额-咨询方审定额)占报审额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净核减额占报审额超5%以上部分,按照核减金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直接从该承包及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2 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饰面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材料原则上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

11.3 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报验材料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为止。以上进场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署出场许可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11.5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1.6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权对使用材料进行更改,变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的单价作为以后结算单价。

11.7 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2.1 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此条以甲方同意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顺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2 乙方同意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不清晰需要确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赔偿,工期可顺延。

12.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4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2.5 工程变更价款采用补充合同方式结算,未纳入补充合同的工程变更资料不能作为乙方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

进行汇总,并分批次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12.7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承认该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价款上的任何调整。

第十三条 质量与验收

13.1 工程质量

13.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2 检查和返工

13.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2.3 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13.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做后重新验收。

13.3.2 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3.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验收,自行验收甲方不予认可,也不予结算,乙方应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拒不重新组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予配合,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重做或修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竣工资料

(1)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其他需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5.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15.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5.4 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场,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5.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续工程完工后方能验收的,保修期自后续工程验收合格时起算。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按照第十四、十五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七条 保修

17.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 __个月。

17.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7.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7.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7.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现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所发生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7.6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7.7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7.8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7.8.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7.8.2 质量保修期;

17.8.3质量保修责任;

17.8.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17.9 质量保修书乙方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

17.10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18.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

18.3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8.4 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政府部门对甲方可能的处罚),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工程转包、分包

19.1 禁止乙方转包工程。

1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9.3 乙方转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没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价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9.4 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视

为乙方已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二十条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0.1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形象进度比批准的计划拖后 天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 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

20.2 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工程的初步施工设计,乙方应在收到每个阶段工程施工图纸后 天内对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一条 开工、施工现场及竣工管理

进场后,视为接受并认可开工条件,不得再以未具备开工条件等理由推迟开工或拖延施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23.1款执行,可累计处罚,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 施工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21.3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若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以监理工程师组织例会签到考核为确认依据。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含一天),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21.4 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应提供其驻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员表。

21.5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员;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d.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人员;g.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等。

21.6 对于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应提供其它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被撤换的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甲方书面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和《本周完成工程月报》,《下周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1.8 乙方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工作,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1.9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撤换,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每人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换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每人次违约金。

21.10 乙方必须考虑污水处理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自理。

21.11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并承担毁损、火(水)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失。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转给甲方。

21.12 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21.13 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的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和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21.15 乙方所需场地应经监理单位报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验收后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场价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政

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21.17 乙方对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 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18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或聚集民工到甲方办公机构闹事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罚款 元,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1.20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1.21 乙方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包括工程量和总金额)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算报告差额不能超过 10 %,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2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及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因资料丢失、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2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若延迟,则每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

第二十二条 冬季施工

22.1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如因乙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正式开工或工程进行一部分(总工程量的 %)时已过冬季,则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冬季施工费 。

22.2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在施工期间超过2天气温达到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温度的,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扣除冬季施工费。

22.3 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23.1 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 %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23.2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每日、每周施工工程量,甲方对其进行考核。若未完成周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造成逾期竣工的,按前款执行,可双重处罚。

23.3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4 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或擅自更换已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设备的,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返工重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5 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事故隐患、瑕疵,或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导致甲方损失或损失可能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单位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与监理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暂定价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条23.1款的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7 乙方未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拒绝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8 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负。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结算已完工程并确认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合同解除后 5 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指定审计或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审计鉴定,若3日内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乙方对前述鉴定结论予以认可。无论是双方共同委托还是甲方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同上。

23.10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器械等。

23.11 乙方若未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或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严重敷衍了事,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外,甲方还有权停发本期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完成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令,达到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补或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23.13 乙方施工场地清洁不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或施工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未将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场,甲方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 元/m2计罚乙方。

23.14 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23.15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3.16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垫付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按垫付的金额和时间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方按照应付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3.18 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付违约金 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导致迟延交付,按照前述约定执行,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责任、损失自负。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保险

25.1 甲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25.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及施工机械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二十六条 送达

甲方给乙方的函电,按下述地址、传真号码发送,如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否则若按本地址和号码发送的,视为正确送达。

地址: 传真号码: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八条 其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对甲方已经或可能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__

地址:

电话:

传真:

最新外墙保温板采购合同实用篇七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3 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签约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 需要,由乙方供给甲方施工用保温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材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供货时间

1、名称:xps挤塑保温板,防火等级为b1级;

生产厂家:

规格:

单价: 元/立方米( 元/立方米)。

数量:暂定 立方米,按实际进场数量计算。

2、名称:发泡水泥板,防火等级为a级;

生产厂家:

规格:

单价: 元/立方米( 元/立方米)。

数量:暂定 立方米,按实际进场数量计算。

第二条: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由乙方提供样品经甲方封板确认后的材料品质;挤塑保温板应无开裂,发泡水泥板应密实,空洞均匀,无开裂、无缺棱掉角现象。所有乙方所供材料必须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必须在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备案,并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相应的检测报告。乙方应保证所供材料能够随机抽样检测合格,若检测不合格乙方负责退场且退场费用亦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服务承诺

2、乙方承诺材料供应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和售后服务未能及时,不能满足甲方的需要,影响到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工期,愿接受相应违约责任处罚,处罚额度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商品包装标准

保温板包装按厂家出场包装为准,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交卸货时间、地点及运输

1、 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2、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3、运输及装卸方式:由乙方负责装车汽运至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货物验收

1、 乙方每次供货都应随车提交该批次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

3、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供货,货物抵达到前24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检收,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在当天完成卸货并清点数量,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验收。

5、按以下几项进行验收

(1)、按甲方材料收货操作程序验收;

(2)、按甲方供货通知单验收;

(3)、按甲方确认的样板;

6、对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应无条件退换;

7、交货数量以甲方入库单签字确定的数量为准;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

结算和付款按以下方式执行:

1、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先支付 %;

2、余款在 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第十条:其它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付清货款后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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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外墙保温板采购合同实用篇八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 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