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员工工作总结 救助管理个人工作总结优质

时间:2023-08-24 13:34:24 作者:曹czj 救助站员工工作总结 救助管理个人工作总结优质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救助站员工工作总结 救助管理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流浪乞讨职员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作为救助站工作职员,我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救助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在工作展开进程中我们首先天天对车站、商贸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职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碰到卑劣天气增加巡查救助频率,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其次是引导、劝说街头流浪乞讨职员接受救助;三是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职员提供必要的御寒衣物和食品,做好后续跟踪救助;四是对痴、呆、傻、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行保护性救助,以免其被冻伤、冻死;五是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接听救助电话,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任何一个救助服务。

对长时间滞留在站没法查明身份的痴、呆、傻和孤、老、残疾流浪乞讨职员,我站与县医院,安定医院,敬老院签订协议,由县医院,安定医院,敬老院代为进行流浪乞讨职员生活服务工作。通过购买专业服务,使这些暂时没法查清地址的滞留职员的平常生活照料服务质量大幅进步,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为切实做好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职员的救助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努力帮助有家的能及时回家,无家可归的能全部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我站确保求助电话(0917-5559958)24小时畅通。

我站采取积极措施,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依照民政部的“八不准”规定,救助服务日益规范化。从领导职责到职工职责;从受助职员入站到离站程序;从工作职员行为规范到文明用语;从学习制度到制度都做了明确规范,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体现了以制度管人和人性化的救助管理。

凡是来站自愿求助的困难群众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及时提供时间最近的,户籍所在地的返乡乘车凭证及必要的食品饮料,实施快速救助,确保每位求助职员安全顺利返乡。

救助站员工工作总结 救助管理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为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温暖度过严冬,承德市及时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承德市累计出动救助车辆209台次,发放御寒物品258件、食品95箱、口罩930个,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3人次。

为扎实做好严寒天气和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承德市自11月1日起至明年3月底,在全市开展“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制定工作预案,增加物资储备,增设街面巡查救助小组,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救助车辆24小时备勤,加大对繁华街道、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atm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和频次,最大限度规劝、引导、护送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拒不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御寒衣物、防疫物资及食品,确保不发生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

在建筑工地、废弃房屋、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露宿的地方,张贴印有救助站工作职责、地址、求助电话的救助引导贴。广泛发动市民、志愿服务组织、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在火车站设立临时救助点,设置专人值班,为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方便食物、返程车票。救助期间,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充分利用全国救助寻亲网、“承德益救助”系统,帮助受助人员进行身份甄别并返乡归家。

救助站员工工作总结 救助管理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举报信访,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市区150元、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病、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救助站员工工作总结 救助管理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便捷服务”的服务要求,加强统筹衔接,增强救助合力,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支出负担,最大可能提供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托住底线原则。根据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方案,确保其获得必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坚持统筹衔接原则。推进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主动公开救助政策、工作程序及实施情况,采取第三方机构专业承办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坚持高效便捷原则。加快救助信息化建设,优化救助程序,增强救助时效,发挥救急难功能,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目标任务

1、有效解决我市医疗救助无经办机构、无专业人员、无工作经费的“三无”问题。以第三方机构专业承办方式承办市县两级医疗救助服务工作,协助县级民政部门办理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大病关怀及“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2、利用第三方机构专业承办先进的“一站式”网络结算系统和专业人员,实现xx市医保定点医院全覆盖;实现救助对象全覆盖;同步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医保的“一站式”即时结算。

3、利用第三方机构专业承办大病保险的专业优势与经验,加强定点医院就医过程管控,防止过度医疗,最大限度减少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确保救助资金高效使用。

(一)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

(二)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统称低收入救助对象)。

(三)脱贫攻坚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四)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统称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一)参保资助

(二)门诊救助

(三)住院救助

(四)大病关怀救助

(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一)承办原则。按照“政府主导、联合办公、专业运作、便捷服务”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方式开展全市医疗救助工作,并与经办服务机构建立医疗救助联合办公机制。

(二)组织保障。经办机构在市、县两级民政、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的监管下,开展医疗救助业务方面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开展。遵循“病前健康管理、病中诊疗监控、病后赔付核查”三位一体的医疗风险管控模式,结合xx市医疗救助运行实际,充分发挥专业公司的人才、技术、网络、风险管控等各方面的优势,在医疗救助承办过程中,依托xx市医保中心信息系统的基础,开发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并与目前已建立运行的即时结算系统(平台)进行无缝对接。

(四)工作内容。针对救助对象的救助政策宣传、业务受理、费用审核、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监控、现场稽核、异地调查、外伤患者的调查取证、门诊统筹、医院合作与管理、运行统计分析、救助档案管理等,以及协助医疗救助管理部门对救助对象的其他服务。

(五)财务管理。经办机构应建立医疗救助专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封闭运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资金采取分县核算模式,从各县(市、区)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县级民政医疗救助部门与经办机构每年按自然年度对预付的救助即时结算资金进行决算,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县级财政应根据县民政局测算的当年医疗救助即时结算额度定期将医疗救助资金分批预付经办机构专户,开展即时结算工作,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经办机构定期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一)购买第三方经办服务费用,由市民政局、财政局结合兄弟地市购买服务的费用情况进行测算,即按照当年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资金支出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根据运城、太原的比例,应不超过当年支出额的8%。且要根据业务量的不断增长,具体比例应逐步降低),从市级财政安排的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中列支。

(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承办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程序确定,承办机构服务时间为两年。具体实施由市民政局与中标的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承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拟定具体可操作性细节,确定责任、义务等。

救助站员工工作总结 救助管理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20__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房1357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05万元。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20__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3.86万个,实施政府救助12.9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0.92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一)强化和规范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今年2月份修订出台《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三)切实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关要求,将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项利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市区150元、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并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四)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按省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全市低保人员中患大病和常见病人数分别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5.4%和20%,因病致贫人数为3518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45%。为进一步推进开展城市医疗救助提供了基础数据。抓住出台《保障办法》的契机,还制定落实了保障人员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法律援助等内容的救助政策。为鼓励就业,对市区主动申报就业收入的低保人员实行了为期3个月“低保渐退”制度。

(五)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按试点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承担领取失业救济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对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本人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和救灾救济科人员都被抽调到市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职,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利用全市试点动员会的机会,对各县(市)区领导进行低保业务培训。同时配合劳动部门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核定,保证了城镇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积极做好取消农业税试点工作。于4月份抽调人员,参加省厅取消农业税试点县的调研和起草全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多次组织开展对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人口和医疗救助情况调查。据调查,全市有五保人员4247人,其中已保人员为2876人,分别为集中供养696人,分散供养2180人;有农村特困人口44412人。于8月份抽调人员到市税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任职,在与局有关科室配合制定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村级组织设置等具体意见的同时,还对各地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完成了省厅部署的3篇调查报告和论文撰写任务。近日,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取消农业税涉及的民政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督查组,深入督促各地按政策、按时限完成税改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