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与规定(热门16篇)

时间:2023-12-22 21:56:41 作者:温柔雨

在组织管理中,规章制度是一种用来约束行为、规范秩序的重要手段。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和挑战,但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克服。

薪资管理制度规定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职责制,进行科学分工,构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带给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带给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状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文档为doc格式。

叉车管理制度规定

1、叉车班长在储运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叉车班长对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保养及使用统一管理。

3、熟悉并执行叉车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叉车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叉车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4、熟悉叉车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5、监督叉车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6、编制叉车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7、协助机动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8、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叉车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9、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叉车事故隐患整改。

10、参与组织叉车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叉车事故的情况。

11、参与建立、管理叉车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2、按要求参与应急救援演习。

请假管理制度规定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必须于当天向请假对象销假,同时报告教导处。

4、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休假证明或药发票请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须按上述程序先用电话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全书面请假手续。其余各种请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严禁代假。

6、超过规定的上班、集体活动时间为迟到;提前下班、集体活动中途无故退场为早退。迟到及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7、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而造成无人上课者,原应上课教师视为旷课。

8、迟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旷课每节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项以0分计;一学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并不予发放任何奖金。病假40岁以下超过两天(不含)、40岁及以上超过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凭入院、出院证明不扣;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旷工每天扣5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的资格和一切奖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10、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盐酸管理制度规定

一、本厂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二、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三、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到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局缉毒大队办理购用证明。

四、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能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五、购用证明仅限本厂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六、易制毒化学品运抵本厂后,必须有专人在场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丙酮、盐酸出入库登记证明薄上签名。

七、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监督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如在盘点过程中发现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到厂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如发现丙酮、盐酸被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

九、车间应按使用计划,合理领用丙酮、盐酸。多用多娶少用少取,不能够随意领龋在使用丙酮、盐酸登记表上应详细记载丙酮的使用量。

十、使用丙酮、盐酸时,应注意丙酮、盐酸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丙酮、盐酸化学成分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叉车管理制度规定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厂内叉车在使用、维护、保养、操作等相关注意事项。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北京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车间)。

3职责。

安技部负责叉车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保养。

4相关要求及程序。

4.1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1.1保证叉车的清洁卫生,定时对叉车进行清理与保养;

4.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打手机。

4.1.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4.1.7驾驶员应严格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4.2驾驶前的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检查启动、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2.3驾驶员在作业前应检查车辆起重链、门架、装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正常再启动操作;启动发动机后,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

4.3驾驶规定。

4.3.1使用叉车,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4.3.3当有机械问题不能自己进行修理的,需对行政部进去保修申请,并由行政部送外维修厂进行检查、维修。

4.3.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3.6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要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7当所装物料出现泄漏或翻倒时,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叉车处于熄火状态。

4.3.8没有经过调度部门的允许,禁止叉车给其它部门(车间)装卸货物。

4.3.9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4.3.10驾驶叉车时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单叉作业,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规定,禁止超载作业。

4.3.11叉车作业时禁止高速叉取货物,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叉取货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4.3.12叉车载物高度遮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开叉车;倒车时要发出倒车信号,由后轮控制转向时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车速要平稳,观察前后有无来车及行人。

4.3.13驾驶叉车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阻挡,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14驾驶叉车在卸货时的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扎带、托盘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伤人;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3.15叉车在完成叉货任务后,需将叉货区域内的扎带、托盘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码放整齐。

药房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

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二)积极参加国家的消防日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图片的张贴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请假管理制度规定

建立公司请假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员工能严格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责任。

公司所有员工。

四、正文。

1.员工考勤包括了员工请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日常上班的时间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不允许无故旷工,有紧急的事应该要按请假程序进行请假。迟到早退者进行如下处罚:

1.1.1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罚款__元;。

1.1.2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__元以上;。

1.1.3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罚款__元以上;。

1.1.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除扣减工资外,罚款__元,依次类推。

2.请假:

2.1.1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及联络电话,按请假审批权限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2.1.2假期若较长,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1.3假满须回公司销假,通报综合办。

2.1.5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按审批权限以电话直接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1.6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3.加班:

3.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3.2公司鼓励员工每天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应得到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加班。

3.3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员工,应该服从上级的安排,但怀孕期间的女员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经部门主管或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毕后,加班记录单经部门主管验审后送综合办留存;。

3.4.3综合办每月20日统计月度加班情况,报财务部,在发放员工工资的同时支付加班工资。

3.4.4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3.4.5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经部门申请和综合办同意审批。调休时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药房管理制度规定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品每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品存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等。

叉车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规范车间叉车的使用,特制定《关于叉车使用管理规定篇》。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人。

叉车责任人为车间叉车司机,隶属于车间进行管理。

二、责任。

2、服从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班长及调度安排的日常各项工作任务。

3、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4、严禁酒后驾车。

三、使用管理。

1、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

2、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限速行驶。

3、车辆开始作业前需检查制动情况,作业扣需将叉车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在生产线随意停车。

4、行驶过程中调节好叉车臂高度,避免划伤地面。

四、处罚。

1、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叉坏物资将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2、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车间指挥,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3、在车间内超速行驶,第一次处罚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4、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附属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5、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严禁脱岗、睡觉。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6、下班后,需将叉车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将叉车臂降到地面高度,如违规处罚50元/次。

7、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处罚100元/次。

8、叉车司机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载人,如违规处罚50元/次。

9、叉车司机工作结束后,未将钥匙带走,或将叉车交由车间操作者作业,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10、严禁将车间各项标识牌、标识线等进行破坏,在加油后需检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况,在叉运作业中需将叉车臂提升到合适高度,避免将地面进行划伤,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盐酸管理制度规定

1、丙酮、盐酸必须专用仓库存放,严禁与食品、生活用品或其他物品存放一处。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库房内要保持干燥通风,物品码放整齐,取用方便。

3、库房内消防设施要安全有效,库房管理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进入化学品库房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接触丙酮、盐酸时,应根据情况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5、丙酮、盐酸库必须与食堂、宿舍、火源保持一定距离。通风要良好。

6、丙酮、盐酸库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丙酮、盐酸出、入库时应两人一起到场。

7、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具备丙酮、盐酸的安全管理、防护等专业知识。

8、收存和发放丙酮、盐酸,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每次领用、发放数量不得超过50kg。

9、盛装丙酮、盐酸的空瓶等容器,应及时回收,统一处理。

10、配制稀释盐酸时,只许缓缓将酸倒入水中,严禁将水倾入酸液中。

11、运送、装卸时要安放平稳,防止冲撞,动作应缓慢,防止容器震坏,液体溅出,损害人身和衣物。

12、万一液体溅到人身,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仓库管理制度规定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仓库管理制度规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仓库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 1

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福利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假期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员工假期包括:法定假期、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调动假。

3.1法定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妇女节:半天(仅限女性员工)

国际劳动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备注:以上假期为法定假期,是带薪假期;当期放假通知具体时间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2年假:

3.2.1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年假;

3.2.2年假期间薪资照发;

3.2.3年假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决定.具体如下: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2.4年休假可用于抵冲事假,不兑换现金、并不累计。

3.2.5在确保完成部门工作的前提下,休假时间的安排由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后可连续休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间断累计休假。原则上在当年度使用(即入职满一年后,第二年开始使用并休完),若工作难以安排,当年无法完成休假,经公司领导审批,可延期至2个月内休完。过期后,假期不再保留。

3.2.6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3病假:

3.3.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治疗休养可以申请病假,请假时间须在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的15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病假结束后且应于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病假手续;;需出示深圳市社保指定医院病假证明、病历本、药物清单及缴费发票,经人事行政部认定后,可享受病假待遇。以病假为名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3.2病假工资:员工每月病假2天以上、20天(含)以内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薪酬总额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超过20天以上,但在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按深圳市医疗保险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制定。

3.3.3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4事假:

3.4.2员工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每年请事假不得超过20天(含)。

3.4.3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对事假未经批准或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4.4事假按工资100%扣发。

3.5婚假:

3.5.1法定年龄结婚可获得3个连续日

3.5.2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3.5.3如员工的结婚证书非本单位工作时取得的,则员工无权享用婚假;

3.5.4适用于转正员工;

3.5.5婚假必须于结婚证书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3.6丧假:

3.6.1此假为带薪假期;

3.6.2全职员工可依据以下定义分别获得带薪丧假3个连续日。

3.6.3定义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3天)

3.6.4丧假期间,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3.7产假(此假为带薪假期):

3.7.1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准生证、计生证、病例等):

3.7.1.2如员工超过24周岁(第一胎),可再增加连续15天假期;

3.7.2流产假:如员工出现流产,则: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给假14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可给假42天。

3.7.3产后哺乳假待遇:女员工生育后一年内,员工可向公司申请产后哺乳假,哺乳时间每天一小时。

3.8陪护假:

3.8.1此假期为带薪假期;

3.8.2男员工因小孩出生可获得连续10天带薪假期;

3.8.3护理假应以“婴儿出生证明”为依据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用完。

4.1员工请假、出差超过1天,应指定职务代理人,并于相关单据上注明。

4.2当事人确定职务代理人后,应清晰、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便于代理人开展工作。

4.3代理人于当事人不在期间代行其职务,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行为。

4.4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于签名后加(代)字。

4.5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的书面或口头报告。

4.6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4.7代理人因处理当事人业务不当,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时,代理人与当事人应同受处分。

5.2带薪假期,须提前三日办理申请手续,原则上申请假期不得与法定节假日连续;

5.3《请假申请表》由人事行政部留存;

5.4员工休假结束后,须于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时间办理销假手续。

6.1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公司设立节日福利。

6.2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凡在岗员工均享受公司节日福利。

6.3三八妇女节,凡在岗女员工均享受节日福利。

7.1结婚礼金:员工结婚,凭结婚证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7.2生育礼金:公司员工凭子女出生证明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每年9-10月份,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满一年员工进行体检,当年度入职的员工,参加公司下年度组织的体检。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在岗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所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公司统一代缴代扣。

根据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每年6月至10月,凡在岗员工均享受高温补贴。补贴额度根据政府规定制定并调整。

11.1凡在岗员工每月享有不定时聚餐、员工生日会等其他福利。

11.2每年度公司将不定时举行员工旅游、年会等大型活动。

12.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订、解释、修订。

12.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值班管理制度规定

值班工作是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的信息枢纽。对上级重要文件的及时传达,对本公司内部事务的及时处理等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形式。

值班分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两种形式。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重要任务务必离开时,应找人替代,不得出现脱岗、离岗现象。

2.要认真处理好当班事宜,并记好值班日誌,妥善保管、处置好来文来电、重要来访,严格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着落。

3.要认真接好电话,并做好记录和办理工作。

4.持续好环境卫生,确保清洁。

5.办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重要文电办理程序。

1.文件、信函。值班人员接到文件、传真和信件时,要按照文电的性质和轻重缓急分别办理。对上级机关及外部发来的文电要认真填写阅文卡,经综合部经理签注批示意见后,按要求迅速办理;一般信息可直接送到达部门或人员。

2.对各类重要电话,要严格按电话记录要求的资料认真做好记录,并经综合部经理签注批分意见后办理。

3.节假日或晚上接到电话或传真时,要分清来文来电的紧急程度,1。

不需立刻办理的,上班后及时按上述程序办理;需要急办的事项要立即通知有关领导。领导有指示的,要按指示精神认真办理。

四、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在接听电话时要做到礼貌亲切,听话、说话准确,记录完后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终止通话。在写电话记录时要做到字迹工整,用词准确。

2.值班日记要按要求写清值班时间、值班人员、事项资料等。

3.信息传达要做到资料清楚,范围准确。即该传到哪里就准确无误地传到哪里,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传递的范围。

5.值班人员由于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人员代替并报领导批准。

6.每一天下班前进行交接班。交接时要把当天未处理完的事项详细记在值班日记上,并须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五、考核办法。

出现以下现象每人次扣罚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1.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脱岗、漏岗。

2.值班人员接到来文来电后,不及时准确传递,造成贻误工作的。

3.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填写不清楚。

4.值班人员不按时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干净。

5.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不按时交接班。

7.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不按时办理的。

福利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实施公司的人才发展战略,培养和建立xx的核心人才团队,激励和保障具有专业能力和较高管理水平的核心人才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决定在正常薪酬体系之外,为公司的核心人才给予福利购车和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定额补助。为指导该项措施的操作,制定本办法。

凡属公司给予的福利购车的申请及执行,以及配车人员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定额补助的操作,均施用本办法。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心人才福利配车资格条件的审查及申报;并将该项福利有效落实。

3.2董事会审批符合配给的人员及配车补贴标准。

3.3财务部执行费用及票据的审核报销。

4.1公司核心人才的资格、标准

4.1.1根据公司的发展,董事会确定了建立公司核心人才团队的人才发展战略。核心人才是由董事会确定和培养的,由公司一级部门(经理或相当经理级)以上管理职位组成,对公司的投资、经营、管理发挥重大作用的管理和技术团队。

4.1.2核心人才的来源和培养。人事部在公司中层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中,根据人事考核和绩效考核的结果,把认同xx发展文化、有管理或技术专长、愿意把xx的事业作为自已职业的长期选择,工作和业绩表现优秀的人员编入公司核心人才培养和发展计划。建立核心人才培养和绩效档案,不断地输入到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岗位。

4.1.3核心人才配车的'条件、标准。(符合本款全部条件,方可申请享受配车福利)。

a、属公司一级部门的管理职位或重要技术岗位。公司目前的一级部门为:董事办、总经办、开发部、工程部、采购(材料)部、营销部(不包含各售楼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物业总公司(不包含各小区管理处)。

b、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任职经理(含相当于同级别职务)满2年。

c、最近一个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没有被评为c级的记录;最近一个年度的部门绩效考核必须为优秀部门。

d、被董事会确定为公司的核心人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或技术研讨,有个人提案和实施成效。

e、有在公司长期(3-5年)任职的书面计划、报告,并获得公司同意。

4.2福利购车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4.2.1符合条件的配车人员,由个人书面向公司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核对条件并签署意见,报董事长审批,获批准的配车人员,凭批复的申请到财务部先开出购车订金支票一万元,提车时再开出余下部分的支票。

4.2.2符合条件的配车人员购车费用(包牌税费用)先由公司一次性支付,配车者自提车上牌后15日内,须持所有购车的发票及牌证到公司财务部冲帐,并须将配车人个人支付的部分以现金返还给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开具收据。

4.2.3符合条件的配车人员在结清购车费用后,须与公司(由行政人事部代理)签定《福利配车及管理合同》。

4.3福利购车的管理及费用标准

4.3.1符合条件的配车人员,公司最高支付人民币6万元(含上牌、保险费用)。如所购车总额超出此金额,则超出部分由配车者自行补贴。若购车总价低于6万元,公司亦不会补回差价予配车人。

4.3.2所有配车在购车上牌时均以xx公司的名称,即车辆的暂时所有人为公司,配车人为所购车辆的使用人和保管人。自购车之日起,若配车人在公司服务满四年后,公司将该车辆的所有权转给配车者,转户费用由公司承担,自转户之日起,配车者永久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

4.3.3若配车人自购车日起未满四年便离开公司(辞退或辞职),则该车收归公司使用,但是,配车者在购车时超出6万元以外的私人支出金额,公司按7年84个月分摊该金额,退回未使用的部分。例如:购车时配车人当时多付了2万元,但该车使用了13个月便离职,则公司应退回该购车者的金额为:(20000÷84)×71个月=$16905元。

4.3.4公司为已配购车辆的人员每月给予相应的车辆费用补贴。费用包含油费、维修保养费、年审/检费、路桥费、保险等,补贴标准依据车辆的主要用途及车辆的使用状况。根据公司的实际,目前,主要分三种补贴标准:

a类车:每月补贴600元。此类车的配给人员,用车机会比较频繁,除个人上下班外,多数用于公司工作及公务活动。

b类车:每月补贴500元。此类车公务使用和个人使用相当,既作使用人的个人交通工具,也常有公务工作使用。

c类车:每月补贴400元。此类车一般主要用于配给人的个人交通工具,较少公务和因公出车。

车辆费用补贴在当月工资福利补贴中以交通费列入,但是,配车者必须每月交回不少于上述补贴金额的税票以利公司入帐。

4.3.5配车人员在本市内公务出行用车的,必须用自己的配车,不再派用公司其它车辆(除采购大件物品承载不下或其它特殊情况外)。需要带同下属或相关人员(4位以下)外出公务的,同样用本人配车;如果同行人员超出合法乘载人数,超出部分人员,才可申请派用公司其它车辆。有配车不用,公务时又要求调派公司车辆的,派车部门不予派车。

4.3.6配车人员除法定节假日以外,无论属于何种原因未能上班2天以上者,均须按休息天数扣减配车费用补贴。

4.3.7配车者在使用和保管期间,如发生车辆被盗,则由配车者自行承担责任。公司不再给予购车补贴。如自费重新购买,车辆权属属购车者,用车要求及费用补贴依原享受标准正常有效。

任归属,如责任属驾驶人,公司亦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4.3.9配车人必须为配车购买盗抢、综合保险。且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不能少于20万元。否则,公司不给配车费用补贴。

4.3.10经批准符合配车条件,个人放弃购车的,公司不以现金补偿。

《公司管理人员配车用车合同》

值班管理制度规定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值班制度。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状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状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职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