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实用

时间:2023-05-09 17:49:15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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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篇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双宏公司拥有:一号地块位于青羊街8号浣花山庄出让转让土地。出让土地部分:原地产证号为成国用20xx第550号土地,土地性质:综合用地;宗地面积:8066.71平方米;原地产证号为成国用20xx第421号土地,土地性质:商业用地,宗地面积:7108.57平方米。出让建筑物部分: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29号的建筑物现用于餐厅和茶坊,建筑面积:1804平方米;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26号的建筑物现用于客房,建筑面积:4127平方米;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30号的建筑物现用于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69平方米;另有a栋贵宾楼、b栋贵宾楼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建筑面积不详。二号地块位于青羊正街2号琴台宾馆的出让转让土地。出让土地部分:原证号为成国用20xx字第099号德土地,土地取得方式:划拨,土地性质:文、体、娱,宗地面积:6629.58平方米。出让建筑物部分: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705918、0705909、0705910号的建筑物现用于宾馆,建筑面积;7826平方米;另有一现用于宾馆的建筑物没有取得房产证,建筑面积:1258平方米。上述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条件变更为住宅60%、商业40%,容积率:5。(以下称“标的公司”)。

2、甲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是标的公司的合法股东。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

1、甲方为“标的公司”的合法股东,并保证此次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行为获得其股东会、董事会和主管机关的许可、批准。即:确保合法转让其股权。

2、乙方保证此次受让标的公司股权行为获得其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许可、批准或同意。以确保乙方受让股权行为的合法性。

第二条 甲方对标的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合同、诉讼的声明

甲方声明,除本协议列明的以外,“标的公司”无其他资产、债权债务、诉讼(即:尚未了结或可能发生的诉讼)。

1、标的公司股权项下的财产:

(1)一号地块位于青羊街8号浣花溪山庄出让转让土地。出让土地部分:原地产证号为成国用20xx第550号土地,土地性质:综合用地;宗地面积:8066.71平方米;原地产证号为成国用20xx第421号土地,土地性质:商业用地,宗地面积:7108.57平方米。出让建筑物部分: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29号的建筑物现用于餐厅和茶坊,建筑面积:1804平方米;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26号的建筑物现用于客房,建筑面积:4127平方米;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30号的建筑物现用于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69平方米;另有a栋贵宾楼、b栋贵宾楼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建筑面积不详。二号地块位于青羊正街2号琴台宾馆的出让转让土地。出让土地部分:原证号为成国用20xx字第099号德土地,土地取得方式:划拨,土地性质:文、体、娱,宗地面积:6629.58平方米。出让建筑物部分: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705918、0705909、0705910号的建筑物用于宾馆,建筑面积;7826平方米;另有一现用于宾馆的建筑物没有取得房产证,建筑面积:1258平方米。上述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条件变更为住宅60%、商业40%,容积率:5。

(3)特别约定:为满足琴台路步行街停车需求,该项目设地下停车场4层。

(4)基准日(即标的股权转让登记管辖工商局受理股权变更工商过户登记手续的当日,下同)前上述土地欠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债权债务及处理方式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标的公司”的负债如下,“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按以下方式处理。

a)标的公司对外的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理。3张土地使用权证件的臵换合证工作及调整规划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由甲方负责处理。

乙方无关;基准日后形成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2、第3、第4款约定的办法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同时甲方负责办理臵换合证及调整规划终止日期手续。甲方将其拥有的“标的公司”的100%股权连同该股权项下的其它相应的权利、利益和义务转让予乙方。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条款愿意受让由甲方出让的该股权连同所有与之相应的权利、利益和义务。

第四条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经各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合计股权转让款(下称“股权转让款”)金额为人民币44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肆亿肆仟万元整)。其中:物权320xx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整);由浣花溪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调整土地规划条件(含土地出让金)120xx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2、本协议签署后3日内,协议各方设立共同监管的银行帐户(下称“共管账户”),乙方应在共管账户设定后1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至共管帐户。

3、在本条第2款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标的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及股东会决议书、公司章程等有关资料交付乙方查收。股权转让公示期3个月,每个星期在《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分别公示一次,费用由乙方支付。公示完成后完成后办理的领证工作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将上述资料查收后,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划入共管帐户。此时,甲方将标的公司的公章、法人印件章、财务章交付给乙方。

4、乙方在收到甲方交付的标的公司公章、法人印件章、财务章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解冻划走共管帐户中全部股权转让款,乙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开始办理变更手续。

5、在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国土证、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及财务资料到土地现场一并交付给乙方。写出交接的备忘录。土地上的管理及工作人员及不属这次转让的其他设备及物资由甲方清场带走。

6、出让土地变更使用性质、调整土地规划、完证工作日:180个工作日。

第五条 股权过户

第六条 税费承担

甲乙各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的权利、义务:

a)甲方为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甲方及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c)在转让过程中,甲方无条件的以合法的方式、程序签署任何其他的文件或者以合法方式弥补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缺陷,同时,甲方应确保该次股权转让应得到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准,以保证本次股权顺利、合法转让。

d)除本协议约定的甲方的债务外,标的公司没有其他任何债务。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有),甲方应按照未披露债务的金额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如因此而影响到乙方的经营或给乙方造成损失,均应据实赔偿。

e)除本协议签署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披露外,并无与标的公司有关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

2、乙方的权利义务:

a)乙方为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乙方及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b)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c)在转让过程中,乙方同意无条件的以合法的方式、程序签署任何其他的合法文件或者以合法方式弥补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缺陷(不限于股权拍卖),以保证顺利实现股权转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部分义务,或作出任何虚假的声明、陈述或保证,则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应承担其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一方违约行为形成、或即将形成时,另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引起该损失的相关事实和其权利主张。

3、若乙方不按照协议约定将有关款项划入共管账户,乙方对到期应划款项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连带向甲方支付利息,逾期划款10个工作日以上,则甲方可以没收定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若乙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按时从共管账户将有关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没收定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6、如因标的相关部门不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因此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互无责任。本条约定事由发生后,除非各方另有协议,本协议立即解除,甲方应于该事由发生3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已付的款项。(含乙方支付的定金)

7、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先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权对自己履行义务的时间进行相应的顺延。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军队的作为与不作为,自然现象、如地震、火灾、洪水、暴乱或战争等。

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约的一方,应于该等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将免责事由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影响的一方还必须做出合理努力,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实施的有效的仲裁规则及程序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应于基准日后十个月内办理完毕标的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工商变理,不得再使用标的公司的名称。

2.标的公司的土地及其他上的附着物一起转让,价格含在股权转让价款中。

3.各方同意除向其直接参与本次交易的授权代表、工作人员,以及其为本次交易所聘请的其他专业人士外,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或者在进行本次交易过程中知悉对方的任何保密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4.标的公司原股东之间的一切事宜(包括经济、法律纠纷、股权转让、利益分配等),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5.各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各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的予以解决。

6.为方便办理此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审批或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可分别另行签订主管机关要求的股份转让的范本合同。但此范本合同仅用于提供给标的公司的主管机关或工商登记部门,作备案或登记之用,此等范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与本协议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相关内容为准。

7.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报送审批机关,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篇二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经办人:王媛媛

乙方(出让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甲方拟以其支配资金购买乙方持有的商业汇票资产,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为乙方所贴现/转贴现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资产(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统称“转让标的”),具体票据见本合同附件1《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1.2《票据资产转让清单》列示了各票据的票面金额、到期日、付款人名称等事项。《票据资产转让清单》附每张转让票据的复印件。

1.3《票据资产转让清单》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4乙方转让票据共 529 份,票面总金额合计为(大写)人民币 肆亿伍仟陆佰壹拾贰万捌仟零陆拾肆元捌角伍分 (小写)¥ 456,128,064.85元 。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后,转让标的所对应的票据资产权利即不可撤销的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票据资产后委托乙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该票据资产进行保管和托收。

第二条 转让价格、利率及计息方式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亿肆仟玖佰玖拾叁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捌角伍分 ,(小写)¥ 449,935,280.85 元 。

3.2甲方受让票据资产后,委托乙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转让标的进行托收。具体约定请见《票据资产服务合同》(编号:华泰-szs002号)。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4.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4.3在转让标的所对应的票据资产权利不可撤销的转让给甲方后,甲方依据本合同不可撤销地享有票据资产项下的所有权利并承担相应风险。

4.4甲方已受让票据资产发生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甲方有权于票据到期日当日起任一工作日就该票据资产向乙方进行追索,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追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清偿,清偿的金额为尚未收到相应款项的票据的面额总和。甲方委托第三人行使追索权的,乙方对此表示认可,不得以此提出任何抗辩。 4.5票据到期日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或死亡、逃匿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担保人、出票人、背书人及汇票其他债务人立即行使追索权或追偿权。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账户。所涉票据款项按照以计算方式划付:应付款项=∑(票面金额-票据金额*剩余天数*转让利率/360) 其中,剩余天数=票据止息日-票款划付日 转让利率见本合同第二条。

5.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转让价款。

5.2向甲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并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合法。

5.3确保向甲方转让的票据资产的真实、有效、合法,如票据资产存在任何有违乙方承诺与保证的情形,则乙方对该票据资产可能存在的一切瑕疵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4向甲方转让的票据资产发生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等无法收到票款的情形时,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追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清偿,清偿的金额为尚未收到相应款项的票据的面额总和。甲方委托第三人行使追索权的,乙方对此表示认可,不得以此提出任何抗辩。 5.5 在甲方的追索得到乙方完全清偿后,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票据项下的所有票据权利。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 6.1.2甲方保证以合法支配的资金认购转让标的。

6.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6.2.1票据真实、合法、有效,记载事项完整,背书连续,没有被伪造、变造的签章,不存在任何瑕疵。

6.2.2乙方真实享有票据权利;且该票据权利将不会遭致任何票据债务人抵销、反诉、抗辩、赔偿损失或作其他扣减。

6.2.3票据为乙方背书受让的,乙方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6.2.4票据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6.2.5乙方保证此前并未将票据资产或其对应的票据转让/质押给任何第三方,并保证将票据资产依据本协议转让与甲方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背书或任何其他方式将本协议项下之票据资产或其对应的票据再行转让或变相转让与任何第三方(含法律处分和实物处分),也不得设臵任何权利限制。

6.2.6票据上不存在优先于甲方的票据权利;不存在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情形。如发生甲方受让的本合同项下的票据因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执行措施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据款项,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账户。所涉票据款项计算方式见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款。

6.2.7票据没有超过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且未被拒绝付款。

6.2.8 票据上不存在不合法或不真实、截止至票据资产转让日,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瑕疵、已有或可预见的潜在争议或纠纷、或任何其他影响甲方票据权利完全实现的情形。

6.2.9票据资产转让给甲方后,除根据本合同规定或甲方另有书面授权外,乙方无权再对该票据资产进行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票据资产。

6.2.10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业务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已进行了审核和查询,并已按规定向付款人查实承兑情况,对票据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评估,对贴现的票据的贸易背景及相应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7.1如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的约定,包括事实与本合同当事人做出的承诺和保证不符的,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7.2若因法律法规或政策方面的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被宣布无效、被撤销等情形,甲方应按原状向乙方返还票据资产;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款所列明的计算方式向甲方进行支付相应款项。

7.3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第四条第五款、第六条第二款第6项的约定向甲方进行清偿或支付,则从票据止息日或乙方应付款日的下一日开始,乙方应按照其应向甲方清偿或支付的金额按每日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4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在转让价款支付日付款,则从转让价款支付日的下一日开始,甲方应按照其应向乙方清偿金额每日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守约方给予违约方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守约方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守约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违约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八条 期间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本页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签署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

股权转让协议篇三

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股东。

第二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只享有该__________________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______,受让______不支付对价。受让______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______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______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______持有。

第六条受让______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受让______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受让______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______利益之行为,转让______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让______任何补偿。给转让______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______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______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受让______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______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______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______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______除需赔偿转让______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______支付转让______股本总额(受让______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受让______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转让______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______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______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______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______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转让______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______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______(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转让______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______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______决定。

第十四条在发生转让______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______持有转让______股份时,转让______可不经受让______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受让______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______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______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______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如受让______未经转让______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______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受让______违反合同

第三条规定,受让______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______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______应向转让______支付转让______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因受让______违约给转让______造成的损失的,受让______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让______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受让______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______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______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______需向转让______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______违约时转让______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______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______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受让______违约给转让______造成的损失的,受让______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划出方)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划入方)地址: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篇四

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股东。

第二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只享有该__________________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______,受让______不支付对价。受让______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______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______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______持有。

第六条受让______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受让______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受让______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______利益之行为,转让______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让______任何补偿。给转让______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______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______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受让______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______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______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______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______除需赔偿转让______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______支付转让______股本总额(受让______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受让______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转让______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______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______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______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______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转让______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______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______(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转让______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______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______决定。

第十四条在发生转让______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______持有转让______股份时,转让______可不经受让______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受让______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______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______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______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如受让______未经转让______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______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受让______违反合同

第三条规定,受让______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______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______应向转让______支付转让______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因受让______违约给转让______造成的损失的,受让______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让______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受让______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______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______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______需向转让______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______违约时转让______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______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______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受让______违约给转让______造成的损失的,受让______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划出方)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划入方)地址: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篇五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双宏公司拥有:一号地块位于青羊街8号浣花山庄出让转让土地。出让土地部分:原地产证号为成国用20xx第550号土地,土地性质:综合用地;宗地面积:8066.71平方米;原地产证号为成国用20xx第421号土地,土地性质:商业用地,宗地面积:7108.57平方米。出让建筑物部分: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29号的建筑物现用于餐厅和茶坊,建筑面积:1804平方米;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26号的建筑物现用于客房,建筑面积:4127平方米;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30号的建筑物现用于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69平方米;另有a栋贵宾楼、b栋贵宾楼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建筑面积不详。二号地块位于青羊正街2号琴台宾馆的出让转让土地。出让土地部分:原证号为成国用20xx字第099号德土地,土地取得方式:划拨,土地性质:文、体、娱,宗地面积:6629.58平方米。出让建筑物部分: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705918、0705909、0705910号的建筑物现用于宾馆,建筑面积;7826平方米;另有一现用于宾馆的建筑物没有取得房产证,建筑面积:1258平方米。上述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条件变更为住宅60%、商业40%,容积率:5。(以下称“标的公司”)。

2、甲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是标的公司的合法股东。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

1、甲方为“标的公司”的合法股东,并保证此次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行为获得其股东会、董事会和主管机关的许可、批准。即:确保合法转让其股权。

2、乙方保证此次受让标的公司股权行为获得其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许可、批准或同意。以确保乙方受让股权行为的合法性。

第二条 甲方对标的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合同、诉讼的声明

甲方声明,除本协议列明的以外,“标的公司”无其他资产、债权债务、诉讼(即:尚未了结或可能发生的诉讼)。

1、标的公司股权项下的财产:

(1)一号地块位于青羊街8号浣花溪山庄出让转让土地。出让土地部分:原地产证号为成国用20xx第550号土地,土地性质:综合用地;宗地面积:8066.71平方米;原地产证号为成国用20xx第421号土地,土地性质:商业用地,宗地面积:7108.57平方米。出让建筑物部分: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29号的建筑物现用于餐厅和茶坊,建筑面积:1804平方米;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26号的建筑物现用于客房,建筑面积:4127平方米;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482630号的建筑物现用于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69平方米;另有a栋贵宾楼、b栋贵宾楼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建筑面积不详。二号地块位于青羊正街2号琴台宾馆的出让转让土地。出让土地部分:原证号为成国用20xx字第099号德土地,土地取得方式:划拨,土地性质:文、体、娱,宗地面积:6629.58平方米。出让建筑物部分:原房产证号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705918、0705909、0705910号的建筑物用于宾馆,建筑面积;7826平方米;另有一现用于宾馆的建筑物没有取得房产证,建筑面积:1258平方米。上述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条件变更为住宅60%、商业40%,容积率:5。

(3)特别约定:为满足琴台路步行街停车需求,该项目设地下停车场4层。

(4)基准日(即标的股权转让登记管辖工商局受理股权变更工商过户登记手续的当日,下同)前上述土地欠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债权债务及处理方式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标的公司”的负债如下,“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按以下方式处理。

a)标的公司对外的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理。3张土地使用权证件的臵换合证工作及调整规划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由甲方负责处理。

乙方无关;基准日后形成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2、第3、第4款约定的办法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同时甲方负责办理臵换合证及调整规划终止日期手续。甲方将其拥有的“标的公司”的100%股权连同该股权项下的其它相应的权利、利益和义务转让予乙方。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条款愿意受让由甲方出让的该股权连同所有与之相应的权利、利益和义务。

第四条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经各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合计股权转让款(下称“股权转让款”)金额为人民币44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肆亿肆仟万元整)。其中:物权320xx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整);由浣花溪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调整土地规划条件(含土地出让金)120xx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2、本协议签署后3日内,协议各方设立共同监管的银行帐户(下称“共管账户”),乙方应在共管账户设定后1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至共管帐户。

3、在本条第2款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标的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及股东会决议书、公司章程等有关资料交付乙方查收。股权转让公示期3个月,每个星期在《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分别公示一次,费用由乙方支付。公示完成后完成后办理的领证工作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将上述资料查收后,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划入共管帐户。此时,甲方将标的公司的公章、法人印件章、财务章交付给乙方。

4、乙方在收到甲方交付的标的公司公章、法人印件章、财务章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解冻划走共管帐户中全部股权转让款,乙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开始办理变更手续。

5、在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国土证、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及财务资料到土地现场一并交付给乙方。写出交接的备忘录。土地上的管理及工作人员及不属这次转让的其他设备及物资由甲方清场带走。

6、出让土地变更使用性质、调整土地规划、完证工作日:180个工作日。

第五条 股权过户

第六条 税费承担

甲乙各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的权利、义务:

a)甲方为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甲方及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c)在转让过程中,甲方无条件的以合法的方式、程序签署任何其他的文件或者以合法方式弥补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缺陷,同时,甲方应确保该次股权转让应得到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准,以保证本次股权顺利、合法转让。

d)除本协议约定的甲方的债务外,标的公司没有其他任何债务。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有),甲方应按照未披露债务的金额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如因此而影响到乙方的经营或给乙方造成损失,均应据实赔偿。

e)除本协议签署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披露外,并无与标的公司有关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

2、乙方的权利义务:

a)乙方为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乙方及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b)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c)在转让过程中,乙方同意无条件的以合法的方式、程序签署任何其他的合法文件或者以合法方式弥补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缺陷(不限于股权拍卖),以保证顺利实现股权转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部分义务,或作出任何虚假的声明、陈述或保证,则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应承担其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一方违约行为形成、或即将形成时,另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引起该损失的相关事实和其权利主张。

3、若乙方不按照协议约定将有关款项划入共管账户,乙方对到期应划款项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连带向甲方支付利息,逾期划款10个工作日以上,则甲方可以没收定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若乙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按时从共管账户将有关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没收定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6、如因标的相关部门不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因此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互无责任。本条约定事由发生后,除非各方另有协议,本协议立即解除,甲方应于该事由发生3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已付的款项。(含乙方支付的定金)

7、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先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权对自己履行义务的时间进行相应的顺延。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军队的作为与不作为,自然现象、如地震、火灾、洪水、暴乱或战争等。

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约的一方,应于该等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将免责事由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影响的一方还必须做出合理努力,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实施的有效的仲裁规则及程序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应于基准日后十个月内办理完毕标的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工商变理,不得再使用标的公司的名称。

2.标的公司的土地及其他上的附着物一起转让,价格含在股权转让价款中。

3.各方同意除向其直接参与本次交易的授权代表、工作人员,以及其为本次交易所聘请的其他专业人士外,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或者在进行本次交易过程中知悉对方的任何保密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4.标的公司原股东之间的一切事宜(包括经济、法律纠纷、股权转让、利益分配等),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5.各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各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的予以解决。

6.为方便办理此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审批或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可分别另行签订主管机关要求的股份转让的范本合同。但此范本合同仅用于提供给标的公司的主管机关或工商登记部门,作备案或登记之用,此等范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与本协议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相关内容为准。

7.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报送审批机关,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篇六

致;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领导:

(小写):xxxxx万元

(大写):x仟x佰x拾x万元整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 xxxxxxxx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月x日

区域经销商(甲方):

特约分销商(乙方):

生产厂家(丙方):

为维护甲、乙、丙三方共同利益,加强厂商合作、实现共赢,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丙方产品的区域经销商,乙方为甲方、丙方共同确定的特约分销商。

单位: 元/瓶、盒

第三条 分销区域及期限

(一) 须从甲方购进分销产品。 (二) 价格体系维护:

乙方不得将丙方产品纳入任何形式的促销让利、变相降价等活动,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丙方产品。否则丙方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罚。

(三) 销售区域管理:

须在本分销区域内销售协议产品。不得跨省销售,同时乙方不能向黑名单客户供货(名单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否则,丙方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处罚。

(四) 每月向丙方提供经销商品真实、完整的销售台帐或流向清单。

(五) 对下一级经销单位的销售价格,销售区域进行监管,防止下一级经销单位发生低价销售或跨区域销售行为。

(六) 全力主推协议产品。

(七) 积极支持和配合丙方进行分销区域内的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

(八) 甲、乙、丙三方在业务往来期间,乙方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借货、借款给丙方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款不因协议终止而失效)。

(九) 乙方下属直营药店有义务维护协议各产品零售价格的稳定,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零售价销售,不得以店庆、会员价等理由特价销售协议产品。

(十) 如甲方货源供应不足,乙方有权在征得丙方同意后在丙方指定经销商处购进协议产品。

第六条 违约行为的处理约定

1、 在销售年度内,乙方第一次违规,丙方将停销一个月,并通报甲方全国客户。 2、 在销售年度内,乙方第二次违规,丙方将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合作,并列入“黑名单客户”,通告甲方全国客户。

责任。

第八条 其他

一、 二、 三、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销售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甲方印章:

月日乙方印章:

月日丙方印章:

年 月 日

致:建设单位名称

经我公司内部研究决定,我公司愿以最大的诚意承诺对 工程全称 予以让利投标报价的 3﹪ 。 特此承诺!

公 司 名 称: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字 或 盖章)

股权转让协议篇七

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股东。

第二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只享有该__________________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______,受让______不支付对价。受让______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______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______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______持有。

第六条受让______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受让______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受让______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______利益之行为,转让______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让______任何补偿。给转让______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______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______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受让______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______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______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______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______除需赔偿转让______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______支付转让______股本总额(受让______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受让______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转让______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______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______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______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______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转让______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______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______(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转让______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______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______决定。

第十四条在发生转让______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______持有转让______股份时,转让______可不经受让______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受让______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______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______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______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如受让______未经转让______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______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受让______违反合同

第三条规定,受让______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______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______应向转让______支付转让______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因受让______违约给转让______造成的损失的,受让______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让______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受让______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______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______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______需向转让______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______违约时转让______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______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______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受让______违约给转让______造成的损失的,受让______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划出方)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划入方)地址: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篇八

法定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邮编:31000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蔡惠明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另有约定,否则下列词语的含义应解释为:

(六)工作日:是指银行对外受理一般对公业务的银行工作日,不包括中国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是指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未到期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相应利息及其他与债权相关的权利)及甲方在担保合同项下对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以下简称“信贷资产”)。

第三条 信贷资产的转让价格

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的转让价格为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利率上浮5%。

第四条 信贷资产转让

1.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2.借款借据;

3.乙方认为甲方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信贷资产的文件。

(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达的前款所列全部信贷资产转让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文件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该笔信贷资产的转让。

(三)乙方经审核,如同意接受该笔信贷资产转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经审核,如不同意接受该笔信贷资产转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须就此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户 名:浙商银行

开户行:

账 号:

自信贷资产转让价款全额付至上述账户时起,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即转由乙方享有。

第五条 相关费用及其支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安排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共计)的计算公式为:

第六条 信贷资产转让后采取以下第(二)种方式管理。

(一)乙方自理

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给乙方后,由乙方行使甲方在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自行向借款人收取本息,但乙方在行使相关权利时如需甲方提供必要协助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二)甲方代理

1.乙方委托甲方代为管理信贷资产项下的权益,授权甲方代理收取借款人应付的本息。

2.甲方在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应当:

(2)将自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处收到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及时送达乙方;

(3)将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等状况及时通报乙方;

(4)严格按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收到或获悉借款人和/或担保人违反借款、担保合同的事件或情况后3个工作日内通报乙方。

3.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当信贷资产将受或已受损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信贷资产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5.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应付利息逾期支付,乙方有权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甲方计收逾期期间的复利;对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有权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的权益时,对甲方管理信贷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有权终止对甲方的委托自行管理信贷资产。

第七条 追索权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到期时,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和/或担保人未按担保合同约定主动承担担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就未偿还贷款本息向甲方追索。

(二)乙方根据前款规定行使追索权,适用以下第2种方式:

1.限额追索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仅在 (注:具体额度由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决定)的限额内对乙方未得到偿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偿还责任。

2.全额追索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应对乙方未得到偿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偿还责任。

4.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信贷资产转让文件等;

(四)乙方按本条约定向甲方追索时,可以向甲方送达信贷资产追索通知书(格式见本合同附件2-2),要求甲方根据追索通知书的要求偿还乙方尚未得到偿还的信贷资产本息。甲方应无条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将相应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五)甲方按乙方要求承担偿还责任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所承担偿还责任对应部分的信贷资产债权转回给甲方。对于其他未转回给甲方的信贷资产债权,乙方有权继续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5.借款、担保合同项下没有禁止信贷资产转让的约定;

15.甲方将尽力督促借款人、担保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借款合同和/或担保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二)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4.乙方承担与信贷资产转让相关的安排费、代理费等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的上述声明与保证将持续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义务或承诺、保证的,均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任何一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应当支付的价款、利息、违约金的,除应支付相应款项外,对于逾期支付的金额还应根据实际逾期天数按每日0.01‰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守约方有权从违约方在守约方开立的任何账户内直接扣收相应金额的款项。

(三)一方违约致使守约方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甲方违约致使信贷资产转让不能进行或无效时,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已支付的信贷资产转让安排费、代理费等费用;乙方违约致使信贷资产转让不能进行或无效时,乙方已支付的上述费用不予退还。

(五)如因一方泄露有关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因非本方原因使保密信息已经进入公知渠道;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予以披露; 3.根据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行政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应予以披露。

(二)除本合同双方(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关联单位)及其委托的负有保密义务的咨询顾问单位外,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人士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三)任何一方对外泄露有关商业秘密的行为均视为重大违约行为。

(四)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本条款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一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所涉及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修改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条款。如需对本合同条款做必要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的,应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三)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和内容被确定为无效或不能执行,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四)本合同对签约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和送达

(一)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采取中文书面形式。

(二)双方按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以派专人递送、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等方式送达,送达文书应当列明收件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

(三)任何一方发出的文书在到达收件方时即为送达。对是否送达有争议时,以收件方签章的回执、邮政部门的查询回单为准。

(四)任何一方如果注册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前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地址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书,即使变更方没有收到,仍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和补充合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生效后,此前双方就该信贷资产转让所达成的合同、协议约定的有关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股权转让协议篇九

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股东。

第二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只享有该__________________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______,受让______不支付对价。受让______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______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______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______持有。

第六条受让______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受让______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受让______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______利益之行为,转让______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让______任何补偿。给转让______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______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______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受让______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______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______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______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______除需赔偿转让______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______支付转让______股本总额(受让______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受让______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转让______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______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______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______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______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转让______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______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______(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转让______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______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______决定。

第十四条在发生转让______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______持有转让______股份时,转让______可不经受让______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受让______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______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______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______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如受让______未经转让______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______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受让______违反合同

第三条规定,受让______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______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______应向转让______支付转让______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因受让______违约给转让______造成的损失的,受让______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让______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受让______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______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______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______需向转让______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______违约时转让______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______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______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受让______违约给转让______造成的损失的,受让______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划出方)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划入方)地址: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