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大全

时间:2023-07-11 09:31:19 作者:曹czj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大全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暨集体约谈会,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参加今天会议的人员有:县四家班子领导,“两院”主要领导,公安局政委,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室主任,各派驻纪检组全体成员。

顺序:………..

六是县委书记xxx作约谈讲话。

下面,逐项进行。首先,听取乡镇、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就随机选取几个乡镇、部门和派驻纪检组进行汇报。

选取汇报单位名单:xxx镇、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

…………

…………

…………

下面,请各乡(镇)和部分县直部门向县委书记xxx同志递交责任状;

顺序:进行会议第五项议程,各乡镇、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下面,进行会议第六项议程,请县委书记xxx作约谈讲话。

…………

同志们,部分乡镇、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xxx传达xxx扶贫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通报xx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作部署,宣读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责任状内容;xx乡、林业局、住建局、民政局就如何抓好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向县委书记xxx同志递交了责任状,县委方书记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了约谈讲话。大家一定要按照xx书记、xx书记的讲话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有力的工作举措,不断强化廉政意识,树立廉政形象,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把脱贫攻坚这项民心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最新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大全篇二

根据《xx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xx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及加快交通三大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交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又好又快地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管工作,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确保交通行政行为和交通建设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优质、廉洁。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得到健全,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点查找和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以权谋私的行为。

(二)工程建设项目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经审批或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

(三)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评标专家不公正等。

(四)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低,中标后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现象。

(五)建设单位及其上级有权机关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搞"政绩工程",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

(六)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质量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七)变更设计频繁及设计变更未及时报批;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审批不规范。

(八)工程建设项目拖欠资金现象;资金监管和投资控制中存在的漏洞。

(一)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以加强项目立项、设计审查及变更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等监管手段为重点,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增强规划执行的严肃性,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以标准化工地建设为重点,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以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的行业新风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监理行业的职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工程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严格合同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三)规范建设资金管理。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管的意见》为重点,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交通资金管理责任制,促进工程建设资金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四)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健全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

(五)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为重点,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严肃查处交通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xx县交通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xx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xx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下发全县交通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1.开展自查。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对辖区内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三大建设重大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2.重点督查。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有重点的选择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集中督查活动,同时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检查、督查纳入专项治理工作之中,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下属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督查,督查情况上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确定联系点。为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定十白线三期工程作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的重点指导,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交通工程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着重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标投标活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

3.严肃查办案件。各单位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要认真对待发现的案件线索,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发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向当地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1.完善规章制度。各单位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注重长效的原则,结合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马上着手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起草,及时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制定完善一批涉及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管理、工程安全质量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规章制度体系。

2.做好工作总结。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进行"补课",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20xx年3月中旬前,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xx县交通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工程科牵头负责指导全县公路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交通质监所牵头负责指导在建重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合同管理等环节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工作落实。对治理工作进展迟缓的地区,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共同推进我县交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最新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大全篇三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下发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为我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打下了一定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7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7月13日至14日,中央纪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4个文件作出具体部署,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这一系列举措,表明了中央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领导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云昭书记于中纪委座谈会闭会后第一天即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传达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7月16日,又向省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省委书记张春贤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传达后强调,加强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既是一项现实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文件为契机,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源头治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7月28日,省委副书记、省长xx在收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呈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望遵照中办、国办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切实抓好我省专项治理工作。8月1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政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湘办发[20xx]126号),对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24日、27日,省纪委分别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和全省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由洪元同志牵头主抓此项工作。云昭书记就专项治理工作强调指出,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严格按中央的统一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搞好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尽快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湖南的实际,抓紧制定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之前召集厅有关领导和执法监察室等有关人员,就建立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提出了初步意见。8月2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在韶山召开全省预防腐败工作暨市州监察局长座谈会,云昭书记和洪元厅长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屡禁不止的问题,省纪委、省监察厅从3月份起,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经过近半年的调研,于7月30日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禁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违反规定兼任工程建设项目领导职务、在工程项目中开支、报销有关费用、明示、暗示或强令违规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拍挂后调整容积率或改变建设用地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核准为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支持、授意、默许、串通或放纵投标人、中介机构进行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弄虚作假等谋取中标等18种行为提出了规范性意见。

(一)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后,洪元厅长多次主持召集会议就如何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与中央纪委监察部联系,了解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情况。按照中央的要求,参照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模式,结合我省实际,建议由省纪委牵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韩永文、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任副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石华清、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农、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曾阿思、执法监察室主任陈健、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长沙电监办、省通信管理局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8月11日,经xx省长批示同意后,报省委办公厅办文,8月24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20xx]50号文正式发文。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同时,设立了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纪委,与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政策调研组。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曾阿思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田之谦(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万绍湘(省纪委执法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王青山(省水文局调研员、机关党委原书记)任副主任。刘谢南(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纪委副书记)任综合协调组组长,田之谦兼任监督检查组组长,文崇鸿(省高院刑二庭正处级审判员)任监督检查组副组长,王青山兼任政策调研组组长,刘觉民(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处级干部)任政策调研组副组长。8月21日,经请示云昭书记、永文副省长批示同意,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审计厅共抽调6名同志从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集中办公。目前,抽调人员全部确定,已大部分到位。

(三)建立全省专项治理工作机构。8月25日,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关于报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情况和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专治函[20xx]1号),要求各市州、省直12个单位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至9月8日,全省各市州都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8月10日,中央关于召开全国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洪元同志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对会议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为圆满完成8月18日中央召开的全国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参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边成立边开展工作。办公室兵分两路,一方面,与省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视电话会议会场,安排会场座次及会场组织等;另一方面以省纪委办公厅名义起草会议紧急通知,经领导批示后发各成员单位,督促各成员单位上报参会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和联络员名单,在逐一核实后按期将我省参会71人名单上报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8日清晨,办公室还以短信方式提醒并要求参会人员及时到会。至开会前,除2名参会人员因公出差请假外,所有人员都准时到会,会议秩序良好。

8月18日下午,云昭书记召集省纪委、省监察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题研究贯彻全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事项。云昭书记、洪元厅长听取了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农、省监察厅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利君、常务副主任曾阿思、执法监察室主任陈健关于前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筹备召开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材料准备等事项,明确了办公室相关职责。

8月18日下午,省监察厅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利君主持召开了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就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组织、专项治理办公室人员抽调、印鉴刻制、工作简报编发、经费申请与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落实,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和人员分工。8月19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专题进行了书面汇报。

根据中央要求,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湖南实际,抓紧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文件的起草工作。为搞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邀请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安监局等8个部门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学习中央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就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要认真查找和解决的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步骤、时间安排、进度要求等进行研究,请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办公室综合汇总,形成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初稿,8月27日,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决定将修改后的工作方案再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和修改方案,9月1日综合汇总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办公室召开主任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对工作方案作了相应的调整、完善、补充,形成讨论稿送审。同时,为加强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起草了《关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做好专项治理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于8月25日下发各市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求各市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前部署,及早安排。至9月3日,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完成了《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关于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等文件及云昭书记、永文副省长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稿起草工作,还抓紧起草了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

(二)研究制定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政策规定;

(三)研究处理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三)起草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

(五)收集、综合工作信息,编发简报;

(六)承办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拟于9月8日召开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我省专项治理工作。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联络员参加,主会场设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市、州、县设分会场。

(二)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为深入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我省制定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拟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

以上两项职责和《实施方案》以及近期工作建议提请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最新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大全篇四

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坚持打击、整治、管理、预防多措并举、一体推进,深入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长效机制,坚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招标投标活动。20xx年住建局共受理项目招投标备案、直接发包备案、监理发包备案共计39项,未发现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一是继续通过调研、抽查、走访企业和开展现场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密切跟进各项工作进展,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活动。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单位,通过约谈、通报、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落实,确保按期整治到位。

二是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监察、司法、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台账并动态管理,及时发现监管问题隐患,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不断提升“三书一函”办理质量,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对发现的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政法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对发现的领导干部或者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是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要及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重点,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最新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大全篇五

(一)细化排查方案。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孟津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排查的范围、程序、内容和工作责任。明确了排查的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这类是本次排查的重点;另一类是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这类项目又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细化排查的内容、程序。为更好地掌握排查进展情况,要求各乡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及县直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报送排查进度表和工作简报;明确了排查的程序,一是先由行业主管部门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排查统计表,由项目单位开展自填自查;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统计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查阅档案资料以及现场核查后填写排查汇总表;三是由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四是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进行排查。

(三)明确排查工作重点。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掌握涉及不规范操作的基本情况。重点查找在项目决策、环评、规划、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合同履约、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设计变更、施工监理、质量安全、工程结算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五个查清”,即:项目立项审批过程要查清,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要查清,项目用地和规划管理情况要查清;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要查清;资金使用情况要查清。

(四)完善排查责任。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在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搞好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依据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抽查实行点面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保证一定的覆盖面,抽查面不得低于30%。

经过认真细致拉网式的排查,摸清了20xx年以来我县项目投资的底数: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76个,非政府投资项目118个。

1、土地出让方面。个别宗地出让后开发商未能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3、工程安全管理方面。个别单位主要技术人员以及项目经理未到岗;少数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足,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现场监督的职责;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例如施工现场的电线没有按要求安装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监督管理方面。监督管理制度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工程项目的后续监管存在盲区,行业主管部门注重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轻视对中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过程监督,导致投标承诺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等现象发生。

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99个。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做到“两个到位”:

(1)问题整改要到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于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制度建设要到位。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必须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和权力行使公开为重点,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对发现项目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彻底,存在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共查处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2起,查处违纪资金48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人,进行党政纪处理27人。由于我们的决心大、力度大,存在的9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我县的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积极推动公共资源平台建设和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试点建设,为我市深化工程领域治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最新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大全篇六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xxx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1、用地审批方面:xx年以来我县各类建设用地供应402宗、面积575.06亩。其中出让29宗,面积235.67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93.38万元,政府纯收益258.78万元(协议出让8宗,面积15.38亩,土地出让总价款68.91万元,政府纯收益0.52万元;招拍挂出让21宗,面积220.30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24.47万元,政府纯收益258.26万元);划拨11宗,面积195.03亩,安排农民个人建房362宗,面积144.36亩。我局严格执行用地规划,用地审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审批程序进行。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用地,首先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城镇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给予驳回处理;农村用地方面,严格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来进行用地预审、审批工作。在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出让宗地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土地管理的法规政策,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都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未出现违规审批用地情况。

2、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xx年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3、工程建设项目方面。xx年以来已经完成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项即打柴沟镇金强河河滩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2211万元,项目建设总规模5404.85亩,其中开发面积3709.03亩,整理面积1695.82亩。实施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已经完成的1项即打柴沟镇下河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44.10亩,总投资14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3.1亩,整理面积291亩;正在建设的1项即抓喜秀龙乡永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709.5亩,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11.95亩,整理面积195.55亩,已完成投资174万元。实施省级投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项,即双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工程于去年已经完工,并通过了市上的初验,正在等待省上的验收。已建、在建的4个项目的发包程序和工程质量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规定,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竞标,不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严格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杜绝了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工程质量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同时我局抽调工作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在国家级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邀请县水利部门的两名技术人员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材料用量、建筑标准等根据规划设计标准进行监督,从而确保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

最新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大全篇七

我局组织了由规划、监察、测绘和房地产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城市规划区内20xx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证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清查梳理,同时对全市房地产项目是否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进行了实地排查。

1、清查项目。检查组对全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清查,经查,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项目17项。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未发现规划部门擅自变更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现象,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违法建设项目有3个。我局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作出了严肃处理,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规项目1个,在依法进行了处罚后,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改正的项目2个,我们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后,已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2、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已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举报案件的核查处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案件给予了严厉打击。对未取得规划手续或规划手续不全,擅自开工的举报案件,全部下达了停工令并责令其限期拆除或恢复场地原状;对规划手续不全且符合规划要求的举报案件,责令其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案件,我们及时向举报人进行通报和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市场,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城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大力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对20xx年以来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进行全面查清,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实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认真查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涉及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一查法定招标项目是否实施招标,看有无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现象;二查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看信息发布的公开性;三查评标专家抽取是否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看评委会评标的公平性;四查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是否有倾向性或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看有无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现象;五查中标人的确定是否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看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六查中标人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看中标价与合同价是否一致,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处应招标工程项目11项,对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2项工程,进行了严厉处罚。

今后,我局将继续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臵,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

二是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监督,严格“一书两证”审批程序,实行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和过程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审批的要及时纠正;对损害公众利益的要坚决制止;对利用审批权索贿受贿的要坚决严惩;对清理检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坚决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法律和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对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招投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施工安全关,严把工程进度关,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都能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