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谈判优秀

时间:2023-07-08 08:53:35 作者:曹czj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谈判优秀篇一

(城镇规划区内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用)站址编码: 站址编码: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构建畅通的公用通信网络,完善本区域内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向本区域公众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甲、乙双方就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设置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场地租赁

1.1根据建发局基站建设选址意见,甲方同意将xx处位置出租给乙方建设通信基站使用。乙方需按照“资源共享、和谐美观”的原则进行建设。

1.2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站建设场地。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场地【未】设定抵押,甲方对场地所有权、出租权负责,因场地所有、使用、租赁等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1.3乙方拥有其出资建设、装修及安装的基站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且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时不受干扰的进行处理。租赁期满,如果甲、乙双方因网络调整或其他原因提出不再续租,则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拆除基站设施设备,恢复建设前场地原状。

1.4乙方须办理具备相关规划使用手续后方可施工,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场地,用于乙方建设通信塔 和摆放一体化机柜,并安装通信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等通信设施设备,及后期在已完成建设安装的设施设备上增加或更换新的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和相关线缆。

甲方管理要求,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或改变用途。因第三方导致乙方设施设备损坏或交通事故导致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并确保及时恢复现场,不得影响交通和周边居民安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第三条

场地租金支付方式

3.1甲、乙双方约定,基站场地租金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座*年,大写

。本次合计xx处,合计金额:(人民币)

元/座*年(大写:)。

3.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采用以下第(3)种支付手段((1)支票;(2)现金;(3)转帐)支付场地租金。

3.3甲、乙双方约定,场地租金按年支付,由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税金甲方自负),第一年的基站场地租金,乙方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以后每年的基站场地租金应当在每个周期开始前的30日内支付。

3.4甲方的帐户信息如下:

方: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号:

第四条

4.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由乙方进行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工作。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期间,甲方承诺在外电引入、管道建设、绿化移植等方面积极予以配合,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场地租赁期间履行以下义务:

(一)基站须报区建发局(或甲方)批准同意方可建设。基站在建设及拆除时,不得影响或破坏现有管线,不得占用规划管位,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乙方保证基站通信设备及通信电磁波强度符合国家标准,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电器设备不造成损害。因建设基站导致乙方与居民或企业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因此类纠纷导致基站不能建设和使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六条

(一)基站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基站影响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的;

(四)第三方干扰乙方基站运行,致使乙方基站不能正常使用和运作的;

(五)经乙方设计院设计勘察后,确认基站所在位置及周边环境不符合建站要求的,合同自动解除。

因上述第一、三项原因之一需拆除、迁移基站的,甲方应及时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有关事项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及时组织人员拆除、迁移基站所有设施,并清理现场,不得影响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

(二)乙方擅自转租赁场地、转让租赁场地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承租权的;

(三)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非乙方责任除外);

因上述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双方应办理清算手续,解除本合同。6.3 为确保公众利益,维护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承诺,租赁期满,除第六条约定的原因外,乙方需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6.4 该租赁物需续租的,则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签定,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时搬离的,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基站内供电。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时支付场地租金的,每逾期 1日向甲方支付拖欠金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直至付清当期场地租金(非乙方责任除外)。

7.2 由于甲方开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发票,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行政罚款、滞纳金以及甲方诉讼费、仲裁费、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有关费用。

7.3 合同到期乙方未及时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基站供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影响由乙方全权承担。

7.4 乙方未按时缴纳基站用电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基站供电,所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

7.5 因用电计量故障导致的电费补缺费用和设备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二)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条款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正文、附件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场地租赁期满之日终止。

9.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伍份。其中,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

签署: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谈判优秀篇二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智能通讯的普及使得移动基站建设的数量越来越多,移动基站租赁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 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 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2.1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 租赁用途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终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

第五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5.1 租赁费标准为每年 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大写)元(rmb );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结算,由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发票,若提供不合规的发票,一经发现,乙方有权中止全部业务合作的权利。甲方于每年的第 个月的 日将发票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 天内支付租金。

第六条 交付

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

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 租赁场地使用

7.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7.3 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八条 消防及安全

8.2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 拆迁

1 0.2 乙方无故延迟 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 %。

11.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 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并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4 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责任。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 13.2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13.3 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租赁期内,乙方仅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电费,除非政府部门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构建畅通的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完善本区域内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向本区域公众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房屋用于设置公用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场地的情况

1.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详细地址及位置)的自有房屋 间和 (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设置移动通信和/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基站用房使用。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改变用途。

1.2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承租甲方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与甲方原件核对无误的租赁物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3该租赁物原有装修和有关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乙方拥有其出资建设、装修及安装的基站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且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时不受干扰的进行处分。

1.4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所在楼宇的楼顶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 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租期为 年,租赁期限自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除本合同约定或乙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采用以下第 种支付手段((1)支票;(2)现金;(3)转帐)支付租金。

4.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4.3甲方的帐户信息如下:

甲方: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4.4 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错误,或甲方销户后未及时通知乙方,或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金,造成乙方难以支付租金的,乙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租金公证提存。租金公证提存后,视为乙方已履行合同支付租金义务。

第五条 租赁物交付、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

(一)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内空调系统的室外机安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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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谈判优秀篇三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2.1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 租赁用途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终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5.1 租赁费标准为每年 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rmb);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 租赁场地使用

7.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7.3 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八条 消防及安全

8.2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 拆迁

10.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 0.2 乙方无故延迟 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 %。

11.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 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并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4 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责任。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13.2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13.3 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租赁期内,乙方仅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电费,除非政府部门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 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谈判优秀篇四

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场地租用及施工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2、甲方提供位于 物业及楼顶天面(天面使用权视双方协商情况而定)给乙方建设、安装移动通信设备使用。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场地使用费每月人民币 元(其中机房费用每月人民币/元包括管理费、天面使用费每月人民币/元),即年场地使用费人民币 元(大写:。如甲方为私人业主且无法提供租赁发票,则此价格不含税,租赁发票委托乙方代开,代开发票税金及手续费由乙方代缴给税务机关或其制定单位。如甲方为对公单位或可以提供租赁发票,则不涉及以上内容。)。除场地使用费外,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乙方于合同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的场地使用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以后场地使用费每 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个支付周期的第一个月内。

3、甲方收到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对应金额合法票据。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4、租赁费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5.甲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对乙方的应收账款债权,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第四条 电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施工期间及该物业不符合市电报装条件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容量为8kw三相交流电或220v的两相交流电,乙方负责安装专用闸刀、布放专用电缆以及安装计量电表。

2、双方约定电价按以下 方式计收:

d、供电局托收,供电局托收不涉及用电条款约定。

3、电费以乙方电表计量数据为准,按 结算。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费付款通知单》及正式等额收款收据,此票据甲方将在乙方将电费支付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给乙方)。乙方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给甲方付款。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4、甲、乙双方对电表读数及电费清单有异议时,双方应核实确认,由于电表损坏、改换或其他原因,造成双方无法确认的,当期电费按上三期电费的平均值计收。如甲方存在虚报、谎报电表读数问题,每发生一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半年场地使用费作为违约金,且甲方应退还乙方多付的电费。

5、电费收款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如该物业一旦符合市电报装条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进行市电报装,并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产权或权利证明(如不能提供产权证明,甲方负责持乙方的用电申请到所属村委、街道办理审批手续),甲方需在其物业范围的外墙上向乙方提供安装电表箱、油机转换箱以及布放电缆的位置,成功报装后电费由乙方直接向供电部门支付。

7、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乙方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且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场地使用费及电费。

2、甲方为乙方通信设施建设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通信光缆引入、天线架设、馈线布放等,直至乙方设备符合运行条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场地情况进行监督,但不得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场地进行干扰或妨碍。

4、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该物业及设备安装位置交付乙方进行装修、设备安装使用,同时开始计收场地使用费。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出租物业的产权证明,并确保有权出租此物业及天面。如经乙方核实甲方提供权利证明资料虚假,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半年场地使用费的费用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与甲方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6、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合法用电,因市电停电、线路检修、乙方不按时支付电费等非甲方主观原因导致的断电外,甲方不得擅自中断乙方设备用电。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无故断电,每发生一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场地使用费的费用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断电造成的经济损失。

7、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和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提供停车、电梯使用、用电、用水等便利;协助乙方做好防火、防盗等服务;指定对接联络人,确保乙方能随时进入机房进行日常巡检及故障排除等。

8、若乙方设备分期施工或乙方网络升级、扩容,在租赁范围内甲方应给予配合。

9、合同有效期间,出现甲方产权或管理权变更时,甲方有义务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本协议继续有效,并由甲方负责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至新的所有权方或管理方。否则视为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依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场地使用费及电费。

2、乙方负责电信设备设施的所有投资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

3、乙方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文明有序,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环境。

4、乙方保证租赁机房内所安装的设备,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有关安全及辐射方面的要求。

5、乙方负责在天面和机房内安装防雷、监控设施,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6、乙方应按本合同用途使用租赁物业,因乙方使用不当使用,导致租赁房屋出现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7、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使用的,应于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甲乙双方协议一致,签订续租协议;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甲方应给予乙方至少三个月的搬迁期,期间场地使用费按本合同执行。

8、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再租用甲方物业,应负责将改动部分恢复原状,施工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场地使用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变更、终止合同均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作为违约金,但如该项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另一方的实际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补足该等差额。

第八条 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其他客观情况出现,经双方协议一致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 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之日终止。

(签字页)

甲 方 单 位:

代 表 人(签章):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单 位:

代 表 人(签章):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谈判优秀篇五

第六条 基站用电

(一)由甲方负责提供

(1)该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施工方案须经甲方签字确认;

(3)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如遇停电,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预计的情况除外。

(二)由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应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引外电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 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房屋、楼顶天线及有关设施设备。

7.2乙方保证基站通信设备及通信电磁波强度符合国家标准,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电器设备不造成损害。

7.3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等原因,致使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的,其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7.4甲方因维护和改善大楼的使用,更新或改造原有设施设备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产生干扰或影响;如需乙方搬迁设备的,应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

7.5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水、电管线因质量问题或其它自然原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缮,情况紧急或者乙方通知甲方后 日内甲方未予修复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 转让

8.1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租赁物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不购买该房屋的,则甲方在转让时,应告知受让人维护乙方的承租权,该房屋转让后,受让人应与乙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一)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四)第三人干扰乙方基站运行,致使乙方基站不能正常使用和运作的;

因上述第一、二项原因需迁移基站的,甲方应及时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有关事项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和拆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在乙方和拆迁人就基站迁移未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或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个月的;

因上述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双方应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9.3 为确保公众利益,维护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承诺,租赁期满,除第九条第二、三款原因外,一方需续租的,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并配合续签合同。

9.4 该租赁物需续租的,则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签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六个月,甲、乙双方应在该时间内签定新的租赁合同。

9.5移动通信基站是受我国刑法保护的公用电信设施。在甲、乙双方租赁期间,或在租赁期满但新合同未签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还未落实新基站前,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不得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交付时隐瞒缺陷,危害乙方基站正常使用的,甲方应积极进行修复。自乙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拒绝修复的,甲方同意核减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在签订本合同时,因甲方未告知乙方租赁物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内,应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及时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凡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致使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的,承担维修、养护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4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0.5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每逾期 向甲方支付拖欠金额 的滞纳金,直至付清当期租赁物租金。

10.6因甲方的原因,影响乙方进行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及系统维护,造成乙方基站通信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承担通信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0.7租赁期间,甲方非因第九条所列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乙方对租赁物装修折旧后的余额、搬迁费等损失)。

10.8由于甲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国家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的赔偿责任不因甲乙双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等情形而免除。甲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行政罚款、滞纳金以及乙方诉讼费、仲裁费、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有关法律费用。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租赁物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正文、附件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物租赁期满之日终止。

12.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持二份 、乙方持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租赁车辆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一、租赁方式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并在在约定期限和地点将车辆内交付给甲方,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接收租赁车辆,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1.2 租赁期限:【20xx年 11月 1日】至【20xx年 1月 31日】。

1.3 车辆交付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下塘狮带岗西14号之一】。

1.4 验收标准:检查相关证件及手续齐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车辆保险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良好。乙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二、租赁物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及车辆的资料详见附件1。

2.2 租赁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租赁物系由乙方购臵、享有合法所有权;

(2)乙方保证出租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4)其他:/

三、保险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车辆购买适合租赁车辆的保险险种及保险金额且保险覆盖整个租赁期。

3.2乙方为租赁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险金额要求为:

1、营运车辆 非营运车辆;

2、交强险;

2、商业险:机动车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驾驶员座位责任险【1】万元、乘客座位险【1】万元/座以及【/】。

3.3鉴于甲方支付租金中已包含本条所述保险对应的保险费用,在甲方依法或依约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甲方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免除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保险公司拒赔的除外。

第四条 交通事故处理

4.1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应立即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

4.2因甲方责任引发的交通事故费用,由甲方承担(符合本协议

3.3款的除外);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办理相关的车辆保险申报、理赔等手续。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车辆租赁费、车船税、养路费、年审费、车辆维修维护费;

(2)按本协议约定投保的车辆保险费;

(3)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税费。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无须再行支付其他费用。

5.2 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1】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月租金人民币4800元(大写:肆仟捌佰元)。

(2)按季计算:【/】。

(3)其他方式:【/】。

5.3甲方支付租金以完成以下要求为前提条件:

(2)其他:/。

5.4乙方接收上述租金的账户(须与乙方名称一致)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员村支行

银行地址:/

户名:广州市的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账号:36020xx30920xx29264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6.1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6.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6.3 甲方负责承担车辆在租赁使用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和路桥费等费用。

6.4 甲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甲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甲方赔偿相关损失,但该损失以乙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对于乙方从第三方如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部分,甲方相应地免责。

6.5 其他约定:/。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依法依约地提供租赁车辆:车辆设备齐全,车辆状况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干净整洁并在甲方要求时进行必要的消毒工作。

(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地点;

(2)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地点;

(3)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具体为:【/】。。

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取回车辆的,视为甲方已交付车辆,此后发生的所有风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负责办理及提供车辆的年审、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养路费、车审费、保险费、税费等相关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7.4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5 一旦租赁车辆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乙方应当按保险合同相关规定及时报险,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办理保险理赔。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7.7车辆出现故障在7天内不能修理完毕的,乙方应为甲方及时提供替换相同等级的车辆,否则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的租金应当免除。

7.8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更换、违约主张、索赔、解除合同等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甲方的要求将被视为乙方所接受。

八、违约责任

8.1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所引起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合理律师费等解决纠纷的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2 甲方无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支付租金的,甲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万分之[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协议1个月租金的数额。

7.9 其他约定:/。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所提供车辆不能正常使用,又不提供备用车辆的;

(3)其他因租赁车辆问题影响乙方有关工作正常开展,甲方又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4)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购买保险、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维护的;

8.4 甲方利用所提供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十、附则

1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10.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页,当前第212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谈判优秀篇六

甲方合同编号:【

】 乙方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有权出租本协议所指的场地。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和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租用本协议所指的场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依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场地租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约定条款和通用条款两个部分组成。约定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租赁场地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通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场地租赁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场地租赁的条款。

第一部分:约定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及其他

1.1 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4.1 租金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大写)元(rmb【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户:【 】

乙方付款前,甲方应向乙方确认账户信息。甲方如需改变其账户信息,应提前十(10)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通知或确认信息而使甲乙双方遭受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交付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宜 【

】。第八条

合同附件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

1.2.1如本合同所约定的出租场地为甲方自有场地,甲方保证出租场地没有产权纠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租赁前按揭、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应在交付场地前办妥。如因上述未清事项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租场地与第三方产生的任何产权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1 租赁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出租房屋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负担。2.2 租赁期间,因使用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而发生的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按有关部门规定或合同约定根据实际使用量 据实支付。由甲方收取的此类费用,应当向乙方出具正规合法发票。2.3 乙方支付租金之前,甲方必须开具相应的正规合法发票。

3.1

交付是指甲方将场地交乙方使用,交付的方式包括交钥匙、提供出入通行证等。甲方在交付时应同时向乙方提供场地的设计图纸。

3.2

4.2 乙方应快速的,安全的施工,尽量减少对甲方和相邻方的影响; 4.3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协调与相邻方的关系,保证乙方及时的、不受干扰的施工。

5.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的条件和路径,甲方无偿提供种植接地线的地方,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上述设施要经过相邻方的区域的,甲方参与协调。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告知上述设施的路线、位置并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调整线路,乙方改变线路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6.1 租赁场地的修缮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的使用基站设施。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当在【3】日内修理完毕。

6.3.2 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七条 出租方的变更和优先购买权

7.1 如果甲方或产权人将产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场地产权人继续有效。

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8.1.2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乙方已经无法实现租用该场地目的的。

8.1.3 因乙方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需要租赁该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

8.1.4 合同因出现上述情形而解除时,甲乙双方无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将终止日起至本合同届满之日前的租金退还乙方,同时收回场地。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8.2.1 乙方利用承租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8.2.2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6个月的。

8.2.3 甲方按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3.1 甲方迟延交付出租场地【10】天以上;

8.3.3 甲方对出租场地的权利存在瑕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的; 8.3.4 甲方出租的场地因设施问题或因甲方隐瞒部分真实情况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 8.3.5 乙方因8.3.1的约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因8.3.2、8.3.3、8.3.4的约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甲方应当赔偿。

8.4 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8.1、8.2、8.3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8.5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场地退还甲方。除非本合同有特殊约定,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可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9.1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场地供乙方使用的,应向乙方支付按年租金每日【0.5】%的违约金。

10.2 租赁期间,由于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该场地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范围包括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及乙方的其他损失。

10.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向甲方支付按应付未付租金每日【0.5】%的违约金。

10.4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场地及其附属物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10.5 甲方应当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和履行期间不得出现因与该场地有关的共有权和区分所有权纠纷事件。如果发生,使乙方产生赔付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拒不支付的,乙方可以从房租中直接扣除;如果导致乙方不 能履行本协议,甲方按照10.2 条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6 甲方负责出租场地相邻第三方的协调(防止出现对基站、铁塔建设的阻挠、干扰问题)。

10.7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或以提高租金为目的影响乙方对场地的正常使用,甲方如有违反,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迫于无奈接受甲方提高租金的要求,在本协议履行期满后,乙方继续承租该场地的,提高部分的房租直接冲抵应交房租,乙方不再继续承租该场地的,甲方应当返还提高部分的房租,以上均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导致出租场地毁损或造成损失、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双方或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11.2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严重妨碍双方或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事件或现象。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3.1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13.2 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3.3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和附件为准。13.4 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谈判优秀篇七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租赁车辆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1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并在在约定期限和地点将车辆内交付给甲方,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接收租赁车辆,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1.2租赁期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1.3车辆交付地点:广州市越秀区xxx14号之一。

1.4验收标准:检查相关证件及手续齐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车辆保险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良好。乙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及车辆的资料详见附件1。

2.2租赁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租赁物系由乙方购臵、享有合法所有权;

(2)乙方保证出租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4)其他:/

3.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车辆购买适合租赁车辆的保险险种及保险金额且保险覆盖整个租赁期。

3.2乙方为租赁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险金额要求为:

1、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

2、交强险;

2、商业险:机动车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驾驶员座位责任险1万元、乘客座位险1万元/座以及/。

3.3鉴于甲方支付租金中已包含本条所述保险对应的保险费用,在甲方依法或依约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甲方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免除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保险公司拒赔的除外。

4.1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应立即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

4.2因甲方责任引发的交通事故费用,由甲方承担(符合本协议

3.3款的除外);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办理相关的车辆保险申报、理赔等手续。

5.1租赁费用构成详见附件2《价格构成表》;租赁费用包含以下内容:

(1)车辆租赁费、车船税、养路费、年审费、车辆维修维护费;

(2)按本协议约定投保的车辆保险费;

(3)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税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无须再行支付其他费用。

5.2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1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月租金人民币4800元(大写:肆仟捌佰元)。

(2)按季计算:/。

(3)其他方式:/。

5.3甲方支付租金以完成以下要求为前提条件:

(2)其他:/。

5.4乙方接收上述租金的账户(须与乙方名称一致)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xxx支行

银行地址:/

户名:广州市xxx有限公司

账号:36020xx30920xx29264

6.1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6.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6.3甲方负责承担车辆在租赁使用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和路桥费等费用。

6.4甲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甲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甲方赔偿相关损失,但该损失以乙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对于乙方从第三方如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部分,甲方相应地免责。

6.5其他约定:/。

7.1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依法依约地提供租赁车辆:车辆设备齐全,车辆状况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干净整洁并在甲方要求时进行必要的消毒工作。

(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地点;

(2)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地点;

(3)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具体为:/。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取回车辆的,视为甲方已交付车辆,此后发生的所有风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3乙方负责办理及提供车辆的年审、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养路费、车审费、保险费、税费等相关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7.4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5一旦租赁车辆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乙方应当按保险合同相关规定及时报险,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办理保险理赔。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7.7车辆出现故障在7天内不能修理完毕的,乙方应为甲方及时提供替换相同等级的车辆,否则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的租金应当免除。

7.8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更换、违约主张、索赔、解除合同等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甲方的要求将被视为乙方所接受。

8.1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所引起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合理律师费等解决纠纷的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2甲方无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支付租金的,甲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万分之[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协议1个月租金的数额。

7.9其他约定:/。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所提供车辆不能正常使用,又不提供备用车辆的;

(3)其他因租赁车辆问题影响乙方有关工作正常开展,甲方又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4)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购买保险、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维护的;

8.4甲方利用所提供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10.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10.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