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务用枪工作计划(优质8篇)

时间:2023-09-05 23:59:04 作者:JQ文豪 最新公务用枪工作计划(优质8篇)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公务用枪工作计划篇一

一、近期目标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第一年,是熟悉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这一年中必须做到“一个转变,一个明确”,即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但是自己从事的工作一直都相对单一,以至于对其他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处理事情时,必须跳出以前在部门的思维方式,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角色。

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办公室对自己工作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一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二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工作及相关业务年初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三虚心听取办公室其他同志的指导,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四要认真与科室其他同志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目标

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方的前提下,明年,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锤炼,做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提升”。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提升写作能力。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平时公文写作中的锻炼,注意办公室其他同志撰写材料的学习,能较好完成交办的新文件拟稿任务。二是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加强说话训练,做到汇报工作准确、简洁、清楚。三是提升办事能力。准确领会工作内容,勤于思考,能按照工作职责或领导交办事项要求,较好的完成任务。

提升工作绩效:虚心听取领导、同志、部门等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优质的完成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能超额完成办公室下达的工作目标。

公务用枪工作计划篇二

20__年是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 五五 规划实施的第四年,也是贯彻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 五五 规划各项工作的关键之年。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按照《全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 五五 规划》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法治理念、服务科学发展、引导法治舆论、创新普法方式,坚持 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联系实际、学用结合 的原则,扎实推进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美好新泰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20__年是《公务员法》实施的第五年,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特别要把新出台的《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法规作为学法重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各项新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重点学习宣传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节约能源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特别要将20__年度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作为年度学法重点,及时更新公务员法律知识,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

12(三)认真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政府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专门法律培训,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系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提高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注重学习宣传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的法律法规。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多种教育宣传手段,认真学习宣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特别要加大有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重视有关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改制和城市拆迁、农村征地、促进就业、劳动争议、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有关经济利益调整和民生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发挥普法教育引领广大公务员开拓创新、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为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波动带来的社会风险提供有力的支持。

公务用枪工作计划篇三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下面是本站小编带来关于20xx年公务员个人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一、工作规划方面

提高认识 充满热情

地方志有着记载历史、教育后代、为后人从政治层面提供借鉴等作用,所以意义重大,我要从历史的视角认识到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安守住枯燥的书写工作,才能更好地将求真务实的作风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才能保持足够的热情投入到具体工作中,才能在深耕细作中找到乐趣、找到价值感,更好的地完成领导交代给我的任务。

加强学习 夯实基础

第一、通过互联网搜索地方志办公室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大致方向。在中国龙志网上了解学习黑龙江的历史轨迹、地理环境、气候现状、资源分布、行政区域划分、人口民族状况、经济环境、政治、社会建设等相关黑龙江省的背景知识,进一步了解市历史轨迹、自然地理环境、资源分布、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建设等相关的背景知识,以便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

第二、通过中国龙志网查阅地区志,市年鉴,了解市年鉴的大致内容情况,比如分为细化层级为篇、章、节,从篇的层级来看大概有市委、市政府、人大、工会妇联共青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社会等等,具体的行文风格,数据来源,什么是重点内容,大致了解后方便以后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后今后工作少走弯路。

第三、作为新人,要在志鉴论坛、志鉴纵横、修志法苑中阅读、学习前辈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观点、看法、要求,吸取精华,了解写志人未来的工作内容、大致方向,可能犯的错误,在未来的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确保今后的工作让领导和组织满意。

第四、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了解党最新的动态。比如浏览人民网的时政频道—高层动态栏目,了解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动态,包括外交、参与会议、重大部署等,掌握党的最新形势,以便在今后的工作能紧跟党的指示;还会浏览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活动报道,中了解的最新动态,最新精彩言论和观点,能从更全面、更高的高度上观察到党的领导人服务人民、把控全局的动态,让今后的工作更有高度、深度、广度。

第五、阅读国务院20xx年下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了解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的要求,比如对整体工作的规则大致了解,为以后工作能更顺利打下基础。

二、人际处理方面

尊重领导,踏实做事。

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实在做事,实在做人,多看他人的优点,少看他人的缺点,对自己要求高一点,对别人宽容大度一点,相信工作氛围就会更融洽团结,工作任务也会完成的更圆满。领导的工作能力和为人处事都是新人学习的榜样,要充分了解领导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领导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让领导放心,做领导的得力帮手。但是,工作中一定会遇到一些问题,如有些具体的工作的问题我领会不清,或者有自己的看法,会委婉地向领导表达我的看法和意见,在充分尊重领导的前提下以征求领导意见,如果领导仍然不认可我的意见,那么一定会按照领导的意图做事,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帮助同事,学习同事。

老同事对科室的情况更熟悉,对工作业务更熟练,平时多向老同事学习,向老同事请教,如果老同事工作量比较大,我又有余力的话,一定尽量帮老同事分担他们的工作压力,让整个科室高效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如有误会 ,自省沟通。

如果在工作中遇到问题,领导或者同事对我有一些误会。首先我会反省自我,第一反省是不是自己的工作能力不足,如果是工作能力不足,我会在工作之余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提升自己的工作质量,让领导满意我的工作内容,第二反省是不是我说话、处理问题方式存在问题,处理问题时没有充分考虑领导、同事的感受,如果是我没有充分照顾领导和同事的情绪,我会调整我说话的方式方法,让领导同事情绪得意照顾,舒心地工作。

如果领导和同事仍然对我有一些误会,那么我会多与领导同事相处沟通,比如一起锻炼运动,在娱乐运动放松的状态下,相信领导和同事也会更了解我的为人和个性是实实在在的,不会存在其他负面的思想和作为,以消除我们之间的误会,进而完成好工作。

三、个人修养方面

正直善良 自信稳健

改正自己性格死板,话语比较少的的毛病,塑造自己一种平和中积极向上的心态,自信、稳重、从容,即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会想办法去解决而不是遇到困难只会急躁,生气,那只是无能的表现,多与领导同事沟通,让其他人增进对我的了解,了解我的善良、正直的品质,不会采取不正直的手段去伤害他人。

胸怀宽广 优质工作

塑造大格局心态,我们应该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新的时代,应该有全球性的视野和格局,充分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即便跟自己的价值观有冲突,但只要不伤害他人、不危害社会,我们就应该包容其他人的个性价值观,而不是否定和打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满创造力,更好的在新时代服务人民,更优质地完成组织交给我们的任务。

强健体魄 快乐工作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一个健康的体魄是事业成功的基础和保障,在未来的工作中,在工作之余要坚持锻炼身体,塑造一个良好的体魄,具体来讲,要保证8小时睡眠,三餐规律,坚持每周去健身房锻炼三次身体,健身后增加蛋白质的摄入,增加肌肉,让心态更积极,让工作和生活充满快乐。

一、学习目标

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组工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在写作上更进一步。

二、学习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班时在不影响业务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每天晚上7:00—8:00,学习1个小时。

2、周六、周日,学习5个小时。

4、每星期利用网络资源,上网学习个2小时。

5、每天用半个小时阅读当天报纸、杂志,了解国内外的重大新闻、政策形势,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学习任务

1、政治理论。通过观看新闻联播,阅读黄冈日报、湖北日报、中国青年报、党员生活等报刊杂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其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这些理论在各地方的实际应用,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坚持边看边想,边想边写。每月完成读书笔记字数不少于5000字。

2、业务知识。充分利用组织部的资源,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员处分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组织法》、《行政许可法》、《宪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工作能力和法律意识。学习公文写作、口才等方面的知识,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多听、多看、多写以提高公文写作的水平。

3、计算机知识。学习和掌握信息技术、电子政务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最新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技术和基本的网络技术。

4、每周在新华网社区、强国论坛、东湖社区上关注热点时政,在网友的评论中汲取精华,学习对组织工作有用的方法、措施,有选择的借鉴新颖的思想开阔自己的思路。同时,每周完成硬性指标:3篇以上组织工作方面的评论,字数不少于200字。

5、要求每2个星期完成一篇组工方面的文章,交给程科长批阅。

四、学习要求

1、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是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迫切需要。组工干部必须做学习型的干部,这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衡量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是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的重要保证。何必头悬梁锥刺股,切忌一日暴十日寒。时刻提醒自己,把业务学习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2、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有机统一,努力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结合工作实际,灵活的分配学习时间,确保各项学习任务得到落实。

3、融会贯通,学以致用。通过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不断实践来丰富工作经验,把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升华为思维模式的更新,进而转化为工作创新的源泉和动力。通过学习,有效解决在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使思想有明显提高,作风有明显转变,工作有明显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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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枪工作计划篇四

现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本人参加学院年春季学期第期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的学习。按照计划的具体要求,将个人的学习计划安排如下。

个人的学习将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按照教学计划。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强化党性锻炼为重点,切实做到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希望通过一个月的学习和锻炼,理论、能力、素质、修养四个方面均有所提高。

1入学教育阶段

个人将积极调整心态和状态,这一阶段。从而迅速完成从工作到学习、从政府职员到普通学员、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的转变,为集中培训学习奠定基础。

2基本理论学习阶段

指定学习的书目中,个人将按照教学计划。力求做到原汁原味地学习经典,尽力领会理论精髓,同时能联系实际,与时俱进,加深理解。党校的这次集中学习可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本人将在老师的辅导下,进行一次较为系统的学习,争取全面掌握,深刻领会,充分了解前沿动态,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针对问题,力求将理论知识运用于个人的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方面有所探索。

3小结阶段

本人将以党性锻炼的收获为主要内容,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小结的撰写工作,争取向小组作原原本本报告。

学习笔记要做得细致。1学习认真、刻苦。

党性分析要做得深入。2加强针对性。

自我管理要做得严格。3遵守纪律。

互帮互学,4积极参加讨论等各项活动。组织生活要过得愉快。

公务用枪工作计划篇五

枪是一种所有人都听过但是基本上没见过的武器,那你们知道它有什么规定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提高民警管枪、用枪能力,保障枪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务用枪配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用枪,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配备的各种枪支。

职能部门,是指公安机关承担公务用枪管理职责的内设部门。

配枪部门,是指公安机关配备公务用枪的内设部门、派出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

配枪民警,是指获准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以下简称持枪证)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第三条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以工作必需、规范管理、保障使用、确保安全为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枪管理制度,明确所属职能部门、配枪部门管理职责,明确配枪民警管理、使用枪支责任。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配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公务用枪管理责任,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采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务用枪动态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实战的能力与水平。

公务用枪研制、定型、列装、订购、监造、验收,训练器材的研制、定型以及《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由公安部负责统一组织。

第二章 职能分工

第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勤务指挥(办公室)、政工、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法制、装备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公务用枪管理工作。

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人民警察使用枪支过程中构成违法违纪的案事件进行调查。

(二)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日常保管公务用枪行为进行督察,对违反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枪支佩带使用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构成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勤务指挥部门(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本级公安机关配备公务用枪,保障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领用公务用枪,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四)政工部门负责会同配枪部门审查配枪民警条件、评定持枪资格等级,持枪证年度审验,组织配枪民警训练、考核。

(五)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配枪部门公务用枪日常管理工作,审核配备公务用枪限额,组织加载电子枪证、制作持枪证,电子枪证年度审验,组织销毁报废公务用枪,维护《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六)刑事侦查部门负责制作枪弹痕迹,建立和管理枪弹痕迹检验档案。

(七)法制部门参与研究制定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范性文件,参与违反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枪支佩带使用规范案事件的调查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八)装备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务用枪年度购置计划,组织购置、调拨、维修枪支等勤务保障工作,组织建设枪支弹药库(室),购置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审核报废公务用枪。

第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配枪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细化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管理责任;

(二)依据《公务用枪配备办法》配备枪支;

(三)根据工作需要审核提出配枪民警名单,申办持枪证;

(五)组织开展日常实弹射击训练;

(六)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明确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职能部门、配枪部门对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应当加强日常检查、评估,建立配枪民警、公务用枪管理档案、台账,维护、使用《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章 配枪管理

第十条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配备公务用枪年度购置计划,由装备财务部门组织编制,经同级治安管理部门依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审核配备公务用枪限额,报经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程序申报审批。

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海关缉私机构和公安部直属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配备公务用枪年度购置计划的申报、审批,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汇总审核批准所属公安机关配备公务用枪年度购置计划,按规定报公安部组织统一购置。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凭公安部下发的《警用武器调拨通知单》,按规定时限调拨公务用枪,并将调拨情况报公安部。

第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配备的公务用枪制作枪弹痕迹,加载电子枪证。

第十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配枪部门应当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和安全防范标准要求设置枪支弹药库(室、柜),划定验枪区域,设置验枪板或者验枪沙袋(桶)等专用设施。

(一)已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二)熟知枪支管理、使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熟练掌握所配枪支种类的使用、保养技能;

(四)通过法律政策考试、实弹射击考核。

第十五条 配枪民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妥善保管持枪证;

(二)领取、交还枪支时进行登记、报告;

(三)领取、交还或者交接枪支时进行验枪;

(四)按照规定保管枪支;

(五)不得私自维修枪支或者更换枪支零部件;

(六)严禁出租、出借枪支;

(七)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作出的其他规定。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或者被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

(二)与他人产生纠纷或者家庭存在重大变故的;

(三)因身体或者心理原因暂时丧失管理枪支行为能力的;

(四)未通过年度法律政策考试、实弹射击考核的;

(五)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决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消失后,由所属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经政工部门同意,应当及时恢复其配枪资格。

(一)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调离配枪岗位的;

(二)因身体或者心理原因丧失管理枪支行为能力的;

(三)退休或者调离公安机关的;

(四)依法依规不适宜使用枪支的其他情形。

对被取消配枪资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注销持枪证。

第四章 训练考核

第十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把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训练列为人民警察训练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年度训练计划和训练考核大纲。

配枪民警每人年度实弹射击训练用手枪弹数量,不得少于100发。

第十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年度训练计划和训练考核大纲,组织配枪民警培训、考核。对配枪民警进行法律政策考试,按所配枪支种类进行使用枪支训练和实弹射击考核,并结合训练、考试、考核情况,开展持枪证年度审验工作。

第二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训练时,应当加强法律政策、敌情观念、心理行为、射击要领及枪支分解结合的教育训练,提高配枪民警依法、规范、安全管理使用枪支的实战技能。

第二十一条 手枪射击训练应当作为配枪民警的必训科目。防暴枪、冲锋枪、步枪射击训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狙击步枪、班用机枪应当由特定的配枪民警进行射击训练、使用。

配枪民警更换、增加配枪种类时,应当事先经过训练,并经考核合格。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实弹射击训练管理制度,细化程序规则,健全场地设施,落实安防措施。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至少每季度组织配枪民警开展一次实弹射击训练,加大近距离实战对抗射击训练比重。

配枪部门应当组织配枪民警加强日常训练,使其达到训练考核大纲要求。

第五章 储存保管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具备保管条件的配枪部门应当集中储存、保管枪支,落实枪支弹药库(室、柜)24小时值守、枪弹分离、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保障枪支安全存放,保证及时领取、交还枪支。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督促所属具备保管条件的配枪部门按照要求设立枪支弹药室,配置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不得擅自将所属配枪部门自行保管的枪支上收统一集中保管,确因工作需要上收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同意。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自行保管枪支的配枪部门,应当选配专(兼)职枪管员,负责枪支储存、保管和领取、交还登记等工作,加强对枪支弹药库(室、柜)及视频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整改。

(一)在重点地区执行反恐防暴任务需要的;

(二)执行特定侦查任务需要的;

(四)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确定的其他情形。

配枪民警个人保管枪支的审批时限,一次不得超过30天。

个人保管枪支的配枪民警不需佩带枪支时,应当将枪支存放在枪支弹药室(柜),向枪管员说明情况予以登记,需要时及时领用;或者将枪支上锁后存放在其办公室、住宅保险柜,并随身携带枪锁、保险柜钥匙。

(一)审批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不需继续个人保管的;

(二)脱产学习或者借调在外的;

(三)休病假、事假的;

(四)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决定不适宜由配枪民警个人继续保管枪支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领取交还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配枪部门应当坚持明确责任、简化手续、动态监督、服务实战的原则,采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配枪民警领取、交还枪支审批、登记制度。

(一)执行应当佩带枪支任务的;

(二)参加实弹射击训练的;

(三)所属公安机关依法指令应当领取枪支的其他情形。

任务紧急时,可以凭所属配枪部门负责人给枪管员的指令领取枪支。交还枪支时,应当补办审批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还枪支的,应当提前向负责人报告获得批准并告知枪管员,在交还枪支时作出备案说明。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所属配枪部门的配枪民警需要每天佩带枪支执行任务的,可以由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按月审批,实行上班领取、下班交还枪支登记制度。每月审批枪支领取、交还情况,应当向其所属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报告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公安机关配枪部门负责人领取枪支,应当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取枪支,应当经所属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领取枪支,应当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主要负责人领取枪支,应当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领取枪支时,应当经所属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领取狙击步枪、班用机枪执行任务的,应当经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二条 配枪民警领取、交还枪支时,应当由枪管员与值班负责人或者民警共同开启枪支弹药库(室、柜),使用《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验录持枪证、电子枪证信息,并监督配枪民警按规范动作和要求进行验枪。

配枪民警夜间领取、交还枪支时,应当由枪管员或者代行枪管员职责的值班民警,与值班负责人共同开启枪支弹药库(室、柜),并使用《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验录持枪证、电子枪证信息。

第七章 勤务保障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配枪部门应当从配枪民警中选配专(兼)职枪械员,负责枪支维护、保养等勤务保障工作。

枪械员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枪支故障,报告枪支损坏、弹药超过有效期等情况,提出采购维修、保养枪支设备、工具的意见。对损坏的枪支,及时提出报修、报废意见。

第三十四条 集中储存保管的枪支,应当按月维护、保养。个人保管的枪支,应当根据使用情况随时维护、保养。实弹射击后或者被水侵蚀的枪支,应当及时保养。

第三十五条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储备一定数量的枪支,用于反恐处突应急任务需要。应急调拨时,应当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对收回超范围、超标准配备枪支和报废枪支的型号、枪号、数量及超过有效期弹药的品种、数量,应当进行严格登记备案。

省级公安机关应当每年组织对收回、报废枪支集中销毁,所需经费纳入武器装备经费预算。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每年度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情况。

各级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应当每半年组织对所属配枪部门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各级公安机关所属枪支管理职能部门、配枪部门应当每季度将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情况,向所属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八条 监督检查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六)枪支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弹药行为;

(七)依法依规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一)调阅有关档案、台账,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违规问题、安全隐患,予以当场纠正或者限期改正;

(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组织查处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条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对实施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置等情况,作出书面记录,由检查人员、被检查配枪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十一条 对公务用枪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有力的,应当给予表扬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隐患突出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问责。

第九章 纪律责任

(一)违反《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配备枪支的;

(二)不按规定对所配枪支加载电子枪证的;

(三)未按规定储存、保管枪支的;

(四)未按规定落实枪支弹药库(室、柜)值守制度的;

(五)不执行枪支领取、交还审批登记制度的;

(六)擅自购置枪支的;

(七)不上缴报废枪支的;

(八)未有效履行公务用枪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未按规定配备、调拨公务用枪的;

(二)未按规定对配枪民警进行条件审查或者训练、考核的;

(三)未按规定取消民警配枪资格、收回持枪证的;

(五)未按规定编制、审核公务用枪年度购置计划的;

(六)未有效履行公务用枪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配枪民警、枪管员、枪械员违反本规定,在调查期间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待调查结束后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公务用枪配用弹药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十六条 列入公安机关序列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枪支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安部备案。

为切实加强公务用枪管理,规范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工作,严防枪支弹药丢失、被盗(抢)及滥用枪支案(事)件的发生,公安部近日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7月31日前,各公务用枪配备部门要组织进行一次公务用枪安全检查。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配枪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公务用枪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掌握各配枪部门公务用枪管理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知强调,要全面摸清公务用枪配备底数、全面清理使用枪支人员、全面查清失管的枪支弹药、全面排查枪支保管安全设施、全面检查各项枪支管理制度,做到不留死角。

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通知要求各公务用枪配备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抓紧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和发生涉枪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配枪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各配枪部门、单位是枪支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枪支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把每一支枪、每一发子弹的安全责任与各环节的每一个管理责任人捆绑起来,对公务用枪配备、保管、使用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公务用枪工作计划篇六

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组工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在写作上更进一步。

1、周一至周五,上班时在不影响业务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每天晚上7:00-8:00,学习1个小时。

2、周六、周日,学习5个小时。

4、每星期利用网络资源,上网学习个2小时。

5、每天用半个小时阅读当天报纸、杂志,了解国内外的重大新闻、政策形势,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

1、政治理论。通过观看新闻联播,阅读黄冈日报、湖北日报、中国青年报、党员生活等报刊杂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其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这些理论在各地方的实际应用,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坚持边看边想,边想边写。每月完成读书笔记字数不少于5000字。

2、业务知识。充分利用组织部的资源,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员处分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组织法》、《行政许可法》、《宪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工作能力和法律意识。学习公文写作、口才等方面的知识,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多听、多看、多写以提高公文写作的水平。

3、计算机知识。学习和掌握信息技术、电子政务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最新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技术和基本的网络技术。

4、每周在新华网社区、强国论坛、东湖社区上关注热点时政,在网友的评论中汲取精华,学习对组织工作有用的方法、措施,有选择的借鉴新颖的思想开阔自己的思路。同时,每周完成硬性指标:3篇以上组织工作方面的评论,字数不少于200字。

5、要求每2个星期完成一篇组工方面的文章,交给程科长批阅。

1、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是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迫切需要。组工干部必须做学习型的干部,这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衡量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是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的重要保证。何必头悬梁锥刺股,切忌一日暴十日寒。时刻提醒自己,把业务学习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2、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有机统一,努力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结合工作实际,灵活的分配学习时间,确保各项学习任务得到落实。

3、融会贯通,学以致用。通过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不断实践来丰富工作经验,把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升华为思维模式的更新,进而转化为工作创新的源泉和动力。通过学习,有效解决在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使思想有明显提高,作风有明显转变,工作有明显推进。

公务用枪工作计划篇七

第一,圆满完成*镇20xx年各季度农业生产的统计及报表填报工作。通过积极参加市统计局的农业生产季报及年报统计工作培训会,弄清各项报表指标含义;认真组织镇内统计人员的二级培训,指导村级统计人员落实各项统计任务;坚持从社到村,从村到镇,实事求是的统计原则,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认真分析各项指标间的逻辑关系,研究填报方式,不断创新统计工作方法…在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各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镇统计工作圆满完成,被*市统计局评为优秀单位。

第二,认真做好司法所工作,落实司法所各项职能。20xx年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我仔细查看、整理了"四五"普法以来的各种资料,协助所长落实各项法制宣传任务,收集、整理、规范普法资料,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制赶场等活动,为*镇被评为"四五"普法工作优秀单位及20xx年法制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尽了自己的一份力;加强了纠纷排查,协助所长调解了大量民间纠纷,为构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了基本情况摸排归档,下乡调查核对,了解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困难,赢得了群众好评等。

第三,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基层政府工作涉及面广,经常有一些临时性的工作需要突击,我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去年"二环路征地"、"电厂三期工程征地"中,我与其它同志一起,起早摸黑,冒着漫天大雨在田地里测量面积,最终完成了领导交给的按时交地任务;在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我与另外几个统计办的同志挨家挨户调查,白天没人就晚上去,工作日没人就星期天去,宁可辛苦点也坚持既确保调查质量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我还积极参与了其它一些临时性、突发性事件的安抚处理工作中,尽力发挥自己力所能及的作用,为领导分忧,为群众服务。也从中锻炼了自己分析处理问题及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1.政治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与领导和同志们思想和工作业务交流不够;

3.自己的整体素质和业务学习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向自己的工作生活实践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克服年轻气燥,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

3、继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国家公务员!

一、近期目标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第一年,是熟悉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这一年中必须做到“一个转变,一个明确”,即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但是自己从事的工作一直都相对单一,以至于对其他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以及做事情的时候,必须跳出以前在部门的思维方式,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角色。

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办公室对自己工作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一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二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工作及相关业务年初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三虚心听取办公室其他同志的指导,善于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四要认真与科室其他同志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目标

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方的前提下,明年,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锤炼,做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提升”。

提升政治素质:一是要善于从政治角度看问题。无论面临的情况多么复杂,要坚持从政治角度分析判断问题,保持清醒头脑。二要保持政治敏锐性。密切关注时事、了解时事,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敏锐把握各项方针政策动向,保持工作的主动性。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提升写作能力。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平时公文写作中的锻炼,注意办公室其他同志撰写材料的学习,能较好完成交办的新文件拟稿任务。二是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加强说话训练,做到汇报工作准确、简洁、清楚。

提升工作绩效:虚心听取领导、同志、部门等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优质的完成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能超额完成办公室下达的工作目标。

三、远期目标

加强学习,确保思想上的先进和作风上的优良;加强锻炼,促进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的提高。服从组织、领导安排,善于思考、积极创新,能独立且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学习是历史使命,选择学习就是选择进步,忽视学习就是忽视进步,放弃学习就是放弃进步,要把学习作为终身任务和长期实践的行为,要通过学习达到“身强体健”。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并且善于不断的总结经验,与自己的实际相结合,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

2、踏实工作。只有踏实工作,才能创造业绩,只有艰苦奋斗,工作才会不是一句空话。坚持“两个务必”是一个党员的根本作风,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艰苦奋斗,都要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在工作中一定要充满热情和激情。

3、善于调研。调研是保证自己头脑清醒,认识超前,工作进步的有效途径。在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自己应合理安排,抽出时间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从不同的途径了解自己的工作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法。

4、勇于创新。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事业发展的动力;创新,使人始终充满活力与朝气。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方针政策、规章法纪、制度程序范围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更应在工作方法等方面积极作出新的探索,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我相信,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在单位领导的指导和同时们的帮助下,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一定会成为一名新形势下合格的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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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枪工作计划篇八

20__年是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 五五 规划实施的第四年,也是贯彻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 五五 规划各项工作的关键之年。根据中组部、^v^、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按照《全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 五五 规划》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法治理念、服务科学发展、引导法治舆论、创新普法方式,坚持 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联系实际、学用结合 的原则,扎实推进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美好新泰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20__年是《公务员法》实施的第五年,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特别要把新出台的《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法规作为学法重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各项新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重点学习宣传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节约能源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特别要将20__年度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作为年度学法重点,及时更新公务员法律知识,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

12(三)认真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政府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专门法律培训,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系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提高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注重学习宣传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的法律法规。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多种教育宣传手段,认真学习宣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特别要加大有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重视有关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改制和城市拆迁、农村征地、促进就业、劳动争议、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有关经济利益调整和民生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发挥普法教育引领广大公务员开拓创新、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为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波动带来的社会风险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