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通用

时间:2023-08-24 20:51:05 作者:WJ王杰 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通用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通用篇一

委托方:(以下称*方)

承接方:(以下称乙方)

签约地点:

施工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1、合同内容

本合同项所指的项目是:

(系统配件参考“附件一:物料清单”)

2、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rmb:)

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本合同内工程全部内容之费用。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由*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rmb)。

设备进度款

当乙方进场并系统布线完毕后,*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rmb)。

工程结算付款

本合同项下系统设备安装完成,由*方人员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两天内,*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rmb)。

最终验收付款

经*方代表正式验收合格之后的____个工作日后,*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rmb)。

其它事项

4、合同双方责任

*方责任

按本合同第3条款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提供好施工现场的土建、水、电等条件。

安排好货物在工地的仓储设施。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方应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时起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乙方责任

按合同规定负责进行施工设计、供货、安装、测试及完成整个工程。

负责安排对*方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质量相符。

向*方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安装及调试

安装及调试责任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负全部责任。

在整个安装调试期内,乙方应按照*方指定人员的督导及指引进行施工。

6、其它

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指定联络人员:指定联络人员:

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通用篇二

乙方:

一、运输车辆情况:

根据甲方工程施工需要暂定由乙方提供自卸车辆承揽运输甲方工程材料(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根据情况随时增减运输车辆),车辆车况须良好,手续齐全。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司机须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临时指挥,进入甲方施工范围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司机负责。

2、乙方须将运输车辆的道路行驶、营运、检验、税费、养路费及保险(其中第三责任险保额为50万元以上)等手续办理齐全。

3、运输期间,一切与车辆正常行驶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保证甲方货物运输的车辆要求,如不能满足需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因此所受到损失的5%扣除乙方运输费。

5、运输期间,乙方须保证车辆性能状况良好,以保障甲方货物安全运输至指定地点。

6、车辆在运输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协调交警、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处理相关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7、因交通事故、交通违章、机械故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则由乙方负责给予甲方赔偿。

8、如果工程中,乙方车辆私自偷盗材料、篡改材料清单,一经发现,将按实际数量金额的2倍进行处罚。

三、安全生产约定

1、乙方参与本合同运输业务的车辆和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条件(即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和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技术状况、安全生产条件等法律、法规所规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资质、资格。)。

2、乙方人员、车辆或机械设备在进入甲方工地或甲方指定的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前述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和车辆损害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

3、对于乙方人员或车辆、机械设备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害事故,应当由乙方在事故发生之后、诉讼之前首先对外赔偿;乙方先行赔偿的数额,应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赔偿标准。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若本合同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果,由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通用篇三

承揽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关于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器械安装,定作方支付报酬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双方主体情况:定作方是销售洁具、灯具、自动晾衣架、热水器、抽油烟机、浴室柜、挂件龙头等器械的个体户(或公司),承揽方承诺自己具有国家强制规定的安装器械的相应资质。

承揽标的:洁具、灯具、自动晾衣架、热水器、抽油烟机、浴室柜、挂件龙头等器械的运输、安装、维修等。

承揽方式:定作方提供需安装的洁具、灯具、自动晾衣架、热水器、抽油烟机、浴室柜、挂件龙头等器械,承揽方在定作方指定的地方接收器械后,于定作方指定的期限内将器械运输并安装到指定的地方,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的报酬。

承揽选择:定作方在完成器械销售后,将电话通知承揽方需要完成的安装任务,若承揽方答复不能完成安装任务时,定作方可另行通知第三方完成安装任务。

安装、交通工具:安装过程中所需的安装工具、运输器械过程中所需的交通工具由承揽方提供,且承揽方应保证运输器械的驾驶员有适格的驾驶资质。

承揽方在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器械的说明书进行合理的安装,不能对器械以及定作方客户(即器械购买方)的其它物件产生损坏,若有损坏应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承揽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器械有质量问题的,应当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向定作方更换同等型号的器械;如未及时更换,定作方有权不支付报酬,承揽方还应赔偿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

验收标准:承揽方应按照器械的说明书合理地进行安装,并以通过定作方客户的验收合格为准。

报酬组成及标准:具体由运输费、安装工具费、劳动报酬、适当利润等部分组织。报酬标准结合定作方指定安装的器械不同、安装地点远近、安装期限等因素,双方另行协商。

报酬结算:承揽方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即可向定作方结算相应的报酬。

1、本合同为继续性合同,适用于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安装任务;不适用于承揽方按照定作方客户的要求完成安装任务。

2、承揽方在完成安装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认:定作方对承揽方的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均无过失。

3、承揽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安装任务,未经定作方同意,不得将安装安装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

4、承揽方得以定作方未支付报酬为由,对定作方的器械进行留置。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定作方、承揽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定作方(签字或盖章):

承揽方(签字摁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通用篇四

承揽方(全称):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2、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____________

3、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______________

4、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

5、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

9、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向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

1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承揽人:法人委托书号码____ 定作人:法人委托书号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承揽人: 定作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住址: 住址:

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通用篇五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xxx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xxx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通用篇六

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定作方:

地 址: 电话: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揽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

4.建筑面积:

6.工期: 本项目工期天,按甲方指定进场日期计算。

7.,共计:元

第二条 图纸或技术资料

双方商定图纸或技术资料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1) 定作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图纸或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资料一式二份,定作方、承揽方各执一份。

第三条 定作方义务 (1)负责向承揽方提供水、电。

(2)参与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揽方义务

(1) 按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加工,按期保质完成承揽项目;

(2) 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项目变更

(2) 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定作方需对原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变更,定作方应提前壹天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发出变更通知。承揽方应按定作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揽人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1) 发生变更后,承揽方应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2) 变更影响到工期的,由承揽方提出变更工期,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项目质量标准 :

(1) 项目质量达到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

(2)所有图纸设计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第九条 项目验收和保修

(1) 项目竣工后,承揽方应通知定作方验收,定作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出具验收意见。如定作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的,视为定作方承认项目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

(2) 第十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 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 双方签订合同,定作方向承揽支付订金30%即 元。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合同价款;不同意利用的,重新制作。

(2)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延期天数每日向制作方偿还合同价款 3‰ 违约金。

2.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定作方: 承揽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通用篇七

承包方:

一、工程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带全部建筑施工工具,自行进行建筑施工,乙方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清除室内全部建筑垃圾,甲方按建筑每层人民币 元/平方米支付工时费,结算面积以双方验收时共同确认的面积为准。

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无书面文件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工程劳务费在浇地梁时付 元;第一层浇顶时付 元;第二层浇顶时付 元;其余款项在房屋验收、结算后扣除3%的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发生的所有与劳务有关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主要义务

1、提供施工图纸给乙方,图纸经乙方签字后作为施工和验收的依据。

2、签收乙方提出的材料计划并按乙方要求的材料数量和质量提供各种建筑材料。

3、按约定按时支付费用及时验收。

六、乙方主要义务:

1、按甲方要求和建筑规范完成打地板、浇顶、砌砖、贴瓷砖(室内、室外墙面装饰)、腻子粉涂刮等工程,工程应达到甲方扫地即可入住坐房。

2、提前提出合理、合规范的材料用料计划交甲方购买,对甲方购买回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签收。

3、为甲方提出、提供合理、合规范的施工方案和许多技术。

4、乙方负责出檐盖青瓦压高及室内半墙瓷砖(厨房、客厅、卫生间、楼梯走道)。

5、柱梁无凸凹无蜂窝,如出现柱梁空洞大,由乙方负责返工。赔偿经济损失。

6、房屋支砖粉刷平整度不得超过1公分。

7、标高3.42米,一层二层3.42米。

七、乙方必须合法用工,对所用工人负责完全的法律责任: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规程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完全责任。

八、乙方应本着合理、合规的原则节约用材,造成返工、浪费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合格等级和双方书面约定进行验收、交付。

十、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依法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满,房屋无质量问题,保修金退还乙方。

十一、任何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误工、诉讼、工程误期等)。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双方补充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十三、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十四、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法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