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优秀8篇)

时间:2023-09-04 19:02:05 作者:ZS文王 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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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篇一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一)花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 组 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 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 络 员:张平安 (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 长:李中华

成 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

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篇二

试点方案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卫生工作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已面临生存危机。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消除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动力,激发活力,改变乡镇卫生院经营步履维艰的局面,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清原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为指针,已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卫生事业管理体制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公有制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迅速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村卫生事业特点的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富有生机的农村医疗管理新体制,有利于吸引社会力量办卫生,增强农村卫生活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改革的主要原则是:

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分开、事业性质与产业性质分开、竞争性领域与非竞争性领域分开的原则。把竞争性的医疗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把政府应当做的公益性预防保健服务认真做好。

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办医方向,以卖为主、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坚持坚决彻底、不留尾巴的改革原则。

坚持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坚持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和不增加群众负担原则。坚持确保平衡过渡的原则。

坚持以卖为主或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卖的是医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转让卫生院原有牌子和土地所有权)

出售医院资产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养老保险,其次用于发放拖欠的职工工资及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建立卫生发展基金,属县政府所有,由卫生局管理,集中使用,用于发展我县的卫生事业。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

今年底,选择少数几家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1至3年的工作,原 15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民营化。

三、试点工作步骤

1、建立组织。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委副书记黄宝华、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树成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张家娟任副组长,卫生局长王淑艳、人事局长郭永贞、物价局长赵俊华、国税局长刘寅东、地税局长王辉、工商局长何凤义、财政局长邵春勤、国资局长关立杰、体改办主任郭启龙、县委政研室副主任于爽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并从人事局、体改办、国资局各抽调一名干部到办公室工作,主任由王淑艳兼任。

2、确定试点单位。南八家卫生院、湾甸子卫生院及北三家卫生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3、上报《清原满族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4、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

5、召开改制医院的职工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6、职工大会讨论具体方案,上报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7、进行出售公告。

8、竞价拍卖。

四、改制医院的资产界定

1、由卫生局对医院的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器械等)、流动资产(流动资金、库存药品、暂存款、应收款)、专项资产清产核算;对医院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做出汇总表。再由国资部门确认,然后进入改制程序。

2、资产核定后,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单位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改制后医院土地使用权处置由资产受让方到国土局依法办理出让或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有关手续,未出售的国有资产由县卫生局代管。

五、出售方式和竟卖底价的确定

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提前一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须交纳5-10万元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抵顶购买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人事后毁标者所交纳的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拍卖过程由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主持。

为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国资部门确定的评估价作为竞卖的底价。中标者必须承担债权债务,并办理债务转移手续。医院净资产、无形资产加上竞标浮动价,由中标者现款购买,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须在3日内付清现款,成交价在100-200万元的一周内付清现款,成交价200万元以上的可分期付清,第一次在三日内付70%,余款在改制六个月内付清,如逾期不交,视同悔约,医院所有资产收归国有,已交款项作违约金处理。

六、人员安置及分流办法

1、改制后的医院,原有单位法人地位立即取消,原单位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到县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改制后,新组建医院第一年聘用原有职工不少于90%,并与上岗职工按《劳动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未聘用职工按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政策执行。

2、离退休职工工资和遗属费按照辽委发[2004]21号文件精神,将1996年前离退休职工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

3、提前退休政策。落实抚委办发[2004]25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截至2004年12月31日,乡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含工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所在单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要为其逐年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发放。

4、出售后的医院职工四个不变,即原有身分不变、原有档案工资不变、职称及工资晋升不变、原有养老金缴发途径不变。

七、改制医院的性质

改制后乡镇医院的性质为民营非事业单位。在办理变更手续时,由单位法人自主选择申请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民营医院新设置科室必须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改制后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党支部,归属地方党委领导;实行股份制的医院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改制单位的登记

医院改制后,由县编制委员会办理原卫生院注销手续,购买方凭有效证件向县编制委员会申办有关手续。到卫生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改制后法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改革后的法人对医院享有资产处置权、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决策权、人事裁定权。

改制后的法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上接受卫生、物价、技术监督、劳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

八、几点要求

1、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县乡镇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进行。

2、严明纪律,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

3、改革过程医院医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患者就医需求及医疗安全。

4、卫生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工作,要不畏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更多的经验,推进卫生改革向纵深发展。

*县卫生局

2004年10月12日

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篇三

随建筑物抵押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流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这就意味着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一种收入权益进行质押变现,国有商业银行都不愿介入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并且,农村产权制度缺乏土地、房屋交易配套政策。如在产权交易中成本收益评估、收益留成、交易税费的收取等,没有具体规定,希望能出台政策。第四,“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政策是各地为了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而实行的政策,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障农民的承包权和对土地的长期投入。但是,随着我国人口增加和土地减少,由于农业现代化使农村土地的利益逐步最大化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人地矛盾异常尖锐。

1、  应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改革要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实现“让民做主”,这既是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在需求,同时也是为了规避政府风险的客观要求。

(1)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切入点,是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公共服务职能转变的依托,可以为改革中新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提供新的理念和方向。

(2)可以把农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培训等全部纳入到城乡一体化中,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3)将会使我国现存的户籍制度鸿沟将不复存在,农民不再是二等国民,城乡二元结构将逐渐弥合,农业产业发展与第二、第三产业统筹兼顾,城乡差别将逐渐缩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奠定基础。

的劳动者自由流动、自主择业,推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2、  向村民渗透产权制度改革实质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克服分光吃净思想;二是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向群众介绍区内外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先进事例,引导群众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三是建立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业绩奖惩机制,调动其谋求发展的积极性,实现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集体资产稳步增值。

3、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实现产权与资本的结合。

农房产权制度的改革有利于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市场,但其更需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的配合与支撑。因此,要加快建立适合农村资金需求特征的组织体系、服务体系、担保体系、保险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宽农业农村直接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实现产权与资本的'有机结合。

4、建立健全农房产权流转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屋价值,明确其商品性提供服务。同时,在农村市场体系尚不完备的前提下,农民获取交易信息的途径较为闭塞,为扩大流转供求信息的获取渠道,我们还应加大信息的共享渠道。

5、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探索农房储备中心

农房产权制度改革不能单兵突进,必须综合施治,配套改革。因为在目前的改革中,不论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是宅基地使用权、农房产权流转,其最大的障碍就是:土地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而是事实上的生活资料,房屋也是如此,是农民生老病死的基本保障。因此,要真正实现农村房屋产权的自由流转,除了减轻农民的税负外,还应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替代农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逐步探索建立以“安身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共住房制度,创造条件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接轨统一。换句话说,我们需要的是通过社保体系来保障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产权的自由流转,而不是以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产权的流转来换取社会保障。因为只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农民完全依赖土地和房屋而生存的现象才会越来越弱化。另外也可以探索建立“农房储备”等机构,通过收购农房进行储备,比如收购一些集体土地上的闲置住房、农户多余住房、或部分放弃农村住房移居城内的住房等。可以用这部分储备房屋,对农村的低保户和五保户、无房户、极度危房户可以实施住房保障机制,从而减轻农民生活负担与压力,也为农民在融资方面取得突破,在生活方面也有所保障。也使得改革中的方方面面也才会有突破的基础。

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篇四

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汇 报 一、总体情况 xx场下辖一个xx村、x个村民小组,共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xx人,其中xx村户籍人口xx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从2017年开展以来,完成了村、组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确认工作、xx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成立机构,精心组织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制定下发了《xx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化了改革任务,制定了操作流程,并指导各村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产改方案。

场部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村部以支书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制订了xx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在成员身份认定方面,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村规民约相参照、以民主决策来兜底”的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是全面培训指导。xx场采取集中培训与逐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的界定标准、成员身份确认、界定程序等环节进行详细的解读,确保各村干部及工作人员切实弄懂吃透身份界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明白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场产改办实行全程指导;二是拟订方案推进。以会计核算账户为单位,落实“一村一策”。结合各自实际,摸底调查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方案(草案),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程,对方案进行讨论修改修,表决形成工作方案,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好村民的合法利益。三是拉网摸排登记。组织各村以户口簿为基础,安排工作组逐户进行成员摸排登记,尤其针对因务工经商、就学参军、投靠子女、婚姻嫁娶等户籍迁出的原住人员开展重点摸排、并统一采集表格样式,做到不漏登、错登,确保资料完整无误,为完成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确认公示。召开户主大会确认签字,并进行公示。

4、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折股量化与股权配置工作。成立了以村职支书为理事长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定了股份合作社章程,制订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资产量化和股份配置工作方案。严格操作程序,按照信息公示、会议表决、公布结果的步骤,全面、细致、准确的做好村、组各类人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配置工作。

三、主要工作成效   1、明晰了产权,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以后,明确了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使农民明白了自己所拥有的资产、资源份额。这有利于加强集体资产运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促进了农村的稳定,进行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以后,明确了个人在集体资产中的“份额”,避免了集体资产被侵占、遭流失的现象,使群众吃下了定心丸。

1、组建人员到外面交流和学习,多取经。

2、合理分工,材料安排专人管理。

3、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出色完成工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简介

xx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篇五

11月4日,国新办召开发布会解读《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称,《方案》是农村改革系统性的总体设计,明确了农村改革的大的原则、基本方向和划清底线等。

整份农村改革方案,聚焦五大核心领域,包括改革和完善农村的产权制度,创新农业的经营形式,改革完善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增强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以及加强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理。

陈锡文称,五个关键领域,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来说带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主体部分是耕地。陈锡文称,耕地涉及到亿万农民,耕地产权制度如何进一步清晰,在当前是很大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今年已在12个省试点,截至今年6月份,已有2.6亿亩农民的承包耕地明确了承包经营权,并且有的开始发证。

对于市场密切关注的土地改革,《方案》从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的角度,明确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思路。

陈锡文称,土地制度改革中的有些内容,和现行的法律制度是有冲突的,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目前正在33个地方进行试点,试点到202019年底(结束)。

陈锡文表示,在试点期限内,试点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暂不实行,试点结束后,国家会对试点改革的成果进行评估。评估之后,再确定到底是修改法律还是恢复原来的法律来实行。去年开始,试点工作已在33个县级单位开展部署,目前正在推进之中。

《方案》对整个粮食改革的形成机制,提出了原则意见,即粮食价格的形成应当贴近市场,同时要兼顾农民的合法收益。

陈锡文称,现在粮食形势非常复杂。从表面上来看,一是连续2019年国内粮食产量在不断增长。二是2019年以来我国进口粮食数量不断增长。三是目前我国粮食库存在不断增长。

他分析原因称,第一是目前农业自身竞争力不足。第二是保护政策使粮价不断走高。第三是国际粮价在下跌。第四是货运问题。第五是汇率问题。

今年9月,玉米(1834,-6.00,-0.33%)临储政策实施七年来,收购价格第一次下跌。对此,陈锡文表示,这两年国家对三个主粮的基本政策,比如小麦和稻谷,在已经实行最低价的地方维持价格水平不变,2019年实行的小麦和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没有提升,2019年正在研究过程当中;9月有关部门公布的玉米临储价格,和去年相比主产区的玉米临时收储价平均降低0.12元,市场价格也在下跌,但仍然是高于国际市场的。

陈锡文表示,下一步推进的原则,是使粮食价格和补贴能够分开。现在的最低价和临储价,一定程度上是把价格和补贴合在一起,将来要把价格和补贴分开。粮食价格应该主要由市场形成,市场主体才会活跃;如果市价过低,政府可采取适当的政策,直接补贴农民,“价补”分开,应该是未来走势。

农村务农劳动力老龄化问题,在xx届五中全会建议和《方案》中,均受到重视。

《方案》提出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个战略性举措。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称,很多地区也在探索怎么破解谁来种地的难题。最重要的是要在农村留住一部分青年人,特别是要把中年人留在农村。

“如何务农真正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职业,是 ‘三农’政策难题。”韩俊称,首先要把新型农业主体的培育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要结合起来。

xx届五中全会决议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要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

韩俊建议,必须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等等,配套的制度要跟上。让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能种地,还能发展旅游服务业,然后有像样的收入;同时农业职业教育也要跟上。

韩俊提到一组让他惊喜的江苏省的调查数据,“大学里愿意回到农村务农的占到了5%-6%”。

“如果连1%都不到的话,就很成问题了。”他说。

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篇六

关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孙彪

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制定了鼓励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促进了我市集体林产权制度的改革。一些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1998年以来,尤其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商品林和非公有制林业的通知》下发以后,我市集体林产权和经营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商品林建设的多元化投入、多形式经营、多层次发展的形势已见雏形。至2004年底,全市集体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已经明晰到户的面积为340.98万亩,占全市集体林业用地总面积665.96万亩的51.2%,并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其中,近几年通过改革分权到户的集体林面积为268.58万亩,具体是:管护承包面积96.1万亩,经营承包面积72.76万亩,招标、拍卖、协商出让面积99.72万亩;1983年林业"三定"工作中分包到户的自留山和责任山面积72.4万亩。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解决的是制约林业快速发展的生产关系问题,改革后的利与弊,是显而易见的。

通过改革,将山林所有权明晰到户,调动了林权所有者投资营造林和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推动了林业发展。

1、改革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投资营林生产的积极性

过去山林归集体所有,在村民谁都有谁都没有的情况下,营林生产与群众利益结合不紧密,造林靠政府发动,村民则是出工不出力,致使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普遍偏低,年年造林不见林,林地资源利用率、收益率极低。通过林权改革,将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明晰到户,建立起合法稳定的承包、租赁关系,增强了村民及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生产的信心。

在造林绿化方面,我市近三年来完成造林96.27万亩中,非公有制投资造林就达45.8万亩,占全市完成造林面积的47.6%。仅2004年度,我市非公有制造林就达20175户,完成造林面积27.28万亩,占我市年度造林面积的88%,超百亩的有141户,超500亩的有5户,超千亩的有2户。昌图县林业局职工韩庆华,通过林地承包方式在朝阳、大兴乡承包宜林荒沟1100亩,投资155万元,营造新品种杨树80万株,现平均胸径已达12cm;铁岭县造林大户刘德信,在完成自有自留山、责任山造林的基础上,于1998年起,又通过承包或转包的方式承包林地550亩,营造杨树10万株,目前平均胸径已达18cm,价值500万元以上。宽松的林业政策,调动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造林大户的涌现又带动了周边的群众。通过林权改革,非公有制造林已逐步成为造林的主体。

2、林业产业长足发展,地方经济又增新亮点

首先,非公有制造林进程的加快,为苗木花卉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市以靠山乡为核心的苗木花卉基地面积已增至9.5万亩,年产商品苗3.7亿株,人均增加收入2200元,占人均收入的60%。其次是逐年递增的森林资源为木材精深加工业提供了原材料保障。继香港独资浩远木业落户铁岭后,沈阳文成木业也看准铁岭的原材料优势,来铁岭落户。目前,全市650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年产值达3.5亿立方米。三是闲弃的经济林资源再现生机,为铁岭创造出了独特的经济发展优势。自明清以来,铁岭榛子一直被视为榛子中的精品,但由于过去体制上的制约,野生榛林呈弃管状态。通过承包、拍卖改革,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看准了野生榛林开发的潜力和经济优势,积极通过承包经营等方式投资野生榛林复垦,使野生榛林再度发挥了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优势。我市榛林垦复目前已达到18.7万亩,年产成品榛子280万公斤,并已成功地申报了榛子原产地保护标识,铁岭榛子被列入国家原产地保护,创出了"春园"、"铁榛"等名牌榛子产品。铁岭县榛园垦复大户佟宝华,承包榛林0.7万亩,年产榛 2万公斤,年收益达到50万元。四是林业立体开发成效显著,林地利用率明显提高。山林处处有黄金,沟塘处处都是宝。沟塘养林蛙,林下育山参在我市已蔚然成风。我市人工、半人工养殖林蛙户已达500多户,开发林蛙养殖沟1100条,林蛙储量达1.9亿只,年产商品蛙1000万只;我市以开原市黄旗寨乡和铁岭县白旗寨乡为代表的林下参开发面积猛增,目前已开发林下参、细辛3万亩,香菇、木耳等食用菌1万亩,刺龙芽,大叶芹等山野菜12万亩,年产值6600万元。

3、林业两滥案件明显减少,森林资源管理得到加强

山林改革实现了产权明晰,权责分明,山林权属和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已经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森林资产成为公民的自有财产。目前,我市凡是已经开展林权改革、分包到户的森林资源,都形成了山山有人管,林林有人护,人人都是护林员的可喜局面。盗砍滥伐林木、滥征乱占林地案件明显减少,幼林地内砍柴、放牧现象也有所收敛。

4、科技兴林有了新进展,林分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通过二次渐伐、林下更新红松等耐荫树种,尤其对于油松等天然更新效果较好的树种,通过二次渐伐实现天然更新更是理想的经营模式,这样不仅不影响林地的经济产出,而且还可以缩短林业的生产周期,对实现森林资源面积、蓄积的"双增长"起到积极作用。但多年来,这种经营方式始终得不到广泛推广,集体林经营单位从少投入多产出的目的出发,一直看中剔光头的皆伐方式,原因就是产权不明晰,林木资产与群众利益结合不紧密。通过改革,密切了群众与森林资源资产的关系,林权所有者从真正意义上将森林资源当作自己的长远利益来谋划,不仅在营林采伐中杜绝了"拔大毛"现象,而且二次渐伐、冠下更新的有利于森林资源长期利用的经营模式也得到推广。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客观地讲,也存在许多不容乐观的问题。

1、个别地区存在无序转让、假招标的现象,低价出售集体山林,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2、个别地方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少数人将山林低价出售;还有个别村民委员会未经小组同意,擅自将小组的山林转让出售,导致村民不满。

3、个别地区转让没有经过评估,程序不规范。

4、林木采伐制度不配套,林权所有者收益权落不实,导致个别地方对林权制度改革不感兴趣。

5、个别村民存在短期行为,急功近利,重眼前轻长远。

三、总结经验,推陈出新,坚定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正确发展方向

林权制度是林业建设与发展的核心和基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规范、保护严格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是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内在要求,是林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对加快全市林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市土地利用现状是"四山一水四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林地与耕地面积持平。但对国民经济贡献率,林业产值不足农业的十分之一,其原由就是林业所有制关系成为制约林业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消除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加快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一)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条件业已成熟

国家、省政府为全面开展集体林产权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林地是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承包、拍卖等方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要对"两权合一、统一经营"的林业产权制度实施改革为承包经营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要区别对待,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将产权逐步明晰到个人。今年初省政府《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5〕13号)对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也提出明确要求。最近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省内、外及我市既往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实践证明:一是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群众热情高。二是改革后尽管个别地区由于操作不当而出现了不利于林业快速发展的问题,但如果考虑细致、组织周密、阳光操作,对盘活林业资产、加快林业发展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三是福建、江西两省和我省的本溪市开展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已经说明,通过改革,明晰林业产权关系,落实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解放了林业生产力,调动了群众营林生产积极性,不仅林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明显提升,而且也加快了森林资源的快速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综上所述,加快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快速推进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周密安排,将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抓出成效

1、将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纳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千家万户利益的大事,社会牵扯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工作难度大。为保证此项工作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我们将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建立起以市委牵头、市政府操作、各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以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奖惩并重的责任监督机制,由各级纪检、监察和林业部门组成巡回监督组,随时掌握林权改革的动态。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面对和处理好改革中的"两大"关系,第一,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要从切实保护好资源和环境,充分发挥我省森林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的实际出发,以这次"林改"为契机,继续搞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一是严格保护公益林,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需求。公益林承担着维护生态的重要功能,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公益林的保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允许遭到破坏。二是放活商品林,加快林业产业发展。要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今后对于自留山的林木、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用材林、速生丰产林、新造商品林的采伐,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同时,要给林木所有者更多的自主权。第二,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总体上有利于社会稳定。始终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坚持把稳定放在第一位,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处理好山林纠纷,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充分尊重多数群众的意愿。对借改革之名,进行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认真查处,严厉打击。对改革的程序、方法、内容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改革方案的制定必须坚持民主原则,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要把林改政策和决策权交给群众。

2、方案先行,分区施策,依法操作

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上,我们定位为: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实现林业快速发展、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递增为目标,坚持"明晰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和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原则,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的前提下,明确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体制;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落实到联户或其他经营实体,鼓励森林资源依法合理流转,保护非公有林权所有者的合法财产权,真正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利"。改革中,我们要谨防"四种倾向"。一是防止简单化倾向。就是把林改简单地理解为"一分了之"、"一卖了之"、"一包了之",这种做法是对改革的一种误解、甚至是一种损害。二是防止绝对化倾向。"绝对化"就是思维上的一种僵化,表现在工作上"千篇一律",方法上"一刀切"、"一种模式"或照抄照搬。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地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做到"改而有序,分而有为"。三是防止浅表化倾向。"浅表化"就是经验化,经验是珍贵的、有价值的,但只凭经验,不讲理性和科学就可能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效果。四是防止短期化倾向。就是既要全力抓好当前的改革,注重针对性、突破性、操作性,又要有战略眼光和思维,突出前瞻性、战略性、政策性。不搞急功近利,不留任何改革的"后遗症"。

在分区施策、方案制定上,我们要充分考虑到村民意愿和森林资源自然条件两大因素,宜分则分、宜管则管、宜包则包,不搞"一刀切"。首先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对改革的呼声,改革方式可以因村而异,多种多样,如分林到户,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拔等,只要改革后有利于发展森林资源,不造成森林资源的破坏,群众满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哪种方式,就采取哪种方式。其次为避免在改革中造成集体林资产的流失,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作为改革中森林资源资产流转的必备环节,凡未经评估而作价流转的一律无效。第三要充分考虑到森林资源自然条件的差异和改革后林业的发展前景,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一是对在以往林权改革成果重新把关,凡是公平、合理、符合政策规定、经过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合同齐全的,均予以维护;凡程序不健全、合同不完备的,要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重新表决,予以补正或废止。废止的要列入本次改革。二是分区施策,依法守规。从林业区划上看,我市现有公益林347.7万亩,商品林429.6万亩,这次改革中,对公益林主要采伐管护承包的方式,经营者依法享有公益林补偿,并可以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开展林下资源开发,如林蛙养殖和种植林下参;商品林则力求分权到户。从森林资源分布区位上看,我市分为东部山区和中西部平原区,东部山区以用材林和水源涵养林为主,中西部以防风固沙林和农田防护林为主。东部山区采取均山、均利的方式分片到户、分包到人;因中西部农田林网无法分条、分段,则采取整带、整网眼地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落实到人。三是保证改革后实现森林资源的面积和蓄积的"双增长"。从今年起,今后农田防护林更新采伐均签订限期更新责任状,预收造林更新保证金(按每亩700元收取,其中:整地保证金每亩500元,造林保证金每亩200元),造林更新保证金建立专户,统一支付。

3、未雨绸缪,与时俱进,创建适应森林资源资产流转的交易平台

这次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林业由传统的集体所有的封闭经营模式向社会化办林业的开放式经营模式转变的开端。改革后,在社会多主体的普遍参与下,森林资源资产的转让、转包、继承、抵押、担保、入股、信贷等业务将大量增加,林业生产经营模式、理念也将发生重大变革,林业管理的任务将更为繁重。为适应这一重大变革,我们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强化宣传,让林业的社会参与者普遍知晓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切实提高林业生产各主体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意识,做到严格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二是建立起完善的与集体林改革相适应的森林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资产的流转程序、流转范围,严格森林经营中林木的采伐设计、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伐中监督、伐后验收、运输证的发放、迹地更新等环节的行政管理,以保证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永续利用。第三为满足社会涉林各主体的服务需求,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起以有利于森林资源资产流转的林权登记发证、资产评估、林业投资咨询、营造林技术服务等在内的森林资源资产交易平台,采取"一条龙"的服务方式,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资产。

铁岭市林业局

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篇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

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53%;林地、林木确权登记颁证山区完成67%、平原完成9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97%;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完成35%;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村完成85%,2011年农村各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具体数据详见附表。

二、主要实施办法和步骤

1、权责明确,领导带队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县(市)区专门成立了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市)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农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了责任分工,并建立健全了联系会议、定期通报及督导工作进度,形成了协调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切实发挥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同时,农工委政策法规处在王晓峰书记带领下,采用走基层访农户,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形式检验检察各县(市)区实际完成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为下一步工作总结经验。

2、方案细化,联系实际

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了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工作中各县(市)区,理论联系实际,听取基层干部意见,认真研究破解制约工作顺利开展的困难和问题,对基层工作均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方式、方法,也为其他县(市)区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案例和经验。

3、宣传培训,统一要求

2 工作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岗前培训,统一工作要求,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数据收集整理工作,仔细认真完成发证前的调查统计工作,发证中的手续履行工作,及发证后的调查回访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为方便全市各县(市)区上报数据能够统一整理,政策法规处制作了相应的表格和填报注意事项,但在接收个各县(市)区上报数据时发现有些县(市)区未按要求填报,各村、镇格式不统一,数据不完整,应填报项目未填报等情况,这样不仅增加了统计、整理工作难度,也给自身带来了相当繁重的工作量,同时也埋下了工作隐患。

随着时间的推移,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各种产权证书陆续颁发到农户手中。收集和登记的信息做到及时录入、整理,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确保工作中已登统数据信息正确无误、未登统数据做好情况说明,为明年的登统工作打好扎实基础。

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篇八

产权制度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规则。下面是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案例,欢迎参阅。

根据大委发【20xx】28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7月9号召开的农业产业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王泗镇庙湾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拟定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方法,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资本化。激活“三农”发展动力,促进城乡相融,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主体改革与综合配套体制完善相结合。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党委政府成员挂片,指导到村。

2、成立工作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村(社区)和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各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的摸底、登记、确权,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推进。

3、落实三包责任制。镇干部(至少一名)包到村(社区),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

4、成立各社资产管理小组。在各社召开群众宣传动员会,并由群众推荐出5—7名代表组成资产管理小组,负责解决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调查摸底和确权登记工作。

5、成立纠纷调解组。抽调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和有威望的同志组成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解组。深入到农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制定信访和矛盾调处预案,并及时进行调解,确保在确权过程中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调查摸底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工作(7月10日开始)

利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户宣传资料100%到户。

(二)业务培训工作(7月12日—7月18日)

请县级有关部门对村(社区)的工作组成员、登记员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基本原则,方法步骤以及各自的职责任务。调查摸底工作中各种表格的规范填写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调查摸底登记工作(7月19日—8月15日)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社提前1—2天书面通知农户带上资产证明、户口薄、户主身份证等到指定地点,由调查登记员对承包地、自留地、农村房屋、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摸底表。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迅速转入录入工作。

(四)、梳理调处问题,制定村、社规民约(8月1日—8月20日)

解决调查摸底工作出现的问题。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开片工作会,及时回报和解决调查摸底中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摸底顺利进行。

(六)确权公示工作(8月21日—8月30日)

由农户提出书面确权登记申请(承包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并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登记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产权登记。并填写公示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也可以召开群众会在会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农户签订产权确认书。公示有异议的农户,可以书面申请核查或调处。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纠纷由各社资产管理小组进行调解;社与社之间的争议由纠纷调节组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调解处理。

(七)归档立卷、完善配套机制(9月1—9月15日)

工作组要指导村、社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归档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社级原始档案完成后,统一交村委会管理。

建立耕地保护机制,以社为单位建立耕地保护台帐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每块耕地的保护责任。

(八)审核颁证、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配合县级职能部门填写证书,经认真审核后打印证书并发放到户。拟定写出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

乡镇(管委会)是本次改革的主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完成本辖区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摸底、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发证、纠纷处理、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勘测定界、面积核实工作;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仲裁、管理工作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勘测丈量、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行政村的勘界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的信访工作;县档案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农林局负责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人行高陵支行负责协调县内各金融机构做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3、召开动员部署会。20xx年9月召开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安排部署。各乡镇、职能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安排具体工作,分解工作任务。

4、开展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各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二是统一编印培训材料,对乡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由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及10个乡镇(管委会)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6、确保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的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承担改革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文体广电局、县农林局、乡镇(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改革。

3、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 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4、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循序渐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一)花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 组 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 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 络 员:张平安 (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 长:李中华

成 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