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十精选

时间:2023-07-08 06:49:48 作者:曹czj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十精选篇一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xx年森林防火通告》的要求,我街将从3月15日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细化工作目标,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不麻癖,工作早安排,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继续坚持“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在群众,要把宣传教育好群众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12119”火情报警电话公示、防灾减灾知识,林区用火规章制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各种宣传方式,切实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20xx年《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和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20xx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农田地块划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切实做好火源管理工作,从源头做起,防患于未然。要结合林情、社情,采取更严密、细致的措施,坚决把住火源入山关,制止野外农事用火。严禁野炊、野外吸烟等行为,对重点部位,要实行重点盯防,责成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严禁入山人员将火种带进山;强化“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时期的管控,加强对进入林区祭祀、旅游、生产采摘等人群的管理,清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及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防止过失酿成火灾。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森林防火期内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做到讲实效,不走过场,直至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使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要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全面落实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迟报、瞒报,更不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遇有火情,要严格按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快速出击、联动支援、重兵扑救;森林法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按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通过全街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更好的完成今年的防火工作。

全街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排查的重点是森林防火制度,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火灾预警及扑救应急预案、防火设施及队伍建设等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务必抓好整改,不留隐患。对于因失职、渎职、管理措施不当等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形势责任。

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十精选篇二

为扎实做好基长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实现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实现双赢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好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州、县关于落实森林防火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生态脱贫一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州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加强火源管控,健全森林防灭火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实现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年禁火;建立规模适度、专兼结合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森林防灭火装备水平,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实现森林防灭火全覆盖;完善森林防灭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实现无人员伤亡,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逐年下降的年度目标。

镇全体专职护林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莫小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观松、白占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生态护林员培训及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居)尖刀排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森林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完善各村义务扑火队,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防火期到来前,镇、村(居)尖刀排召开全体生态护林员动员大会,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森林防火预警及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护林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林政知识、森林保险宣传、护林员管理办法、消防相关知识及实战演练等。

(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尖刀排排长和镇挂村领导包村,尖刀排干部、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包片包组,组包户,生态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和重要路口”工作责任制,形成镇、村(居)尖刀排、组三级联防机制。根据现有尖刀排网格化管理有效划分,切实做到挂图包片,把山头地块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抓包保,人人有责任,谁包保谁负责谁担责;做到责任写在文件上,压实到个人肩上,奖优罚劣,追责问责。

(三)加强火源管控。各村(居)尖刀排要根据村情、社情、林情的不同,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护村规民约》,让群众参与到爱林护林当中,实现森林防灭火村民自治。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林区及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的管控力度,进行重点防范,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做到万无一失。基长派出所要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及火灾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失火和防火毁林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四)加大奖罚力度。各村(居)尖刀排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的管控和处罚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一是未按规定申请野外用火的,由各村(居)按照制定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罚;二是因野外违规用火造成损失但不够成犯罪的,由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按照《黔南州禁火令》进行处罚并按照火灾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三是建立森林防火奖惩机制,对举报违规野外用火或火灾肇事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因履行管护职责不力,野外用火未按规定申请、审批,野外违规用火频发或发生森林火灾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个人责任。

(五)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按照“镇建、村管、村聘、村用”的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镇统筹、指导好各村(居)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和发挥作用,做到机制管人、效益激励人。各村(居)尖刀排负责辖区内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考核,按照管护责任合同每月对护林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镇人民政府,考核合格者发放当月工资,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工资,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统筹安排护林员对其管护责任区森林资源进行定期巡山护林、设立森林防火值守卡点,每年防火期前组织护林员对3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林区进行砍、割防火隔离带(森林边缘与农田、农地相交处),形成永久固定的防火隔离带。同时,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护林员管理制度,加强考核问效,对不能履职、失职的要坚决清出护林员队伍。

(六)加强特殊区域群体管理。各村(居)尖刀排要加强对辖区内痴、聋、呆、哑、精神病及弱智者的摸底排查,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加强对指定监护人的提醒和监督,明确专人监督落实监护措施。同时学校校长、园长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并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森林防火承诺书》传递给家长,让家长们做出承诺,倡导清明节文明祭祀,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杜绝野外用火。

(七)强化扑救能力。森林火险期间,专职护林队伍要加强巡查巡护,制止违规违法用火及对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形成立体化、多层次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管理体系,确保森林火灾得到及时就近处置。各村(居)尖刀排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建设,根据生态护林员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按照10-15人规模建立应急扑火队伍,组建一支能跨区域作战的群众扑火队,经常性开展扑火技能及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确保人员安全。

(八)加强值班备勤,确保通信信息畅通。防火期期间,各村(居)尖刀排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参加扑救,争取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对于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以镇人民政府日常值班的领导、干部为当天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吴观松和白占东同志负责森林防火信息上报和处理。

(九)加强宣传教育。镇各部门,各村(居)尖刀排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镇各部门要利用场天、政府宣传车走村窜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责任安全意识。各村(居)尖刀排要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组织网格员和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森林防火期各村(居)每天11:00—12:30、16:30—18:00,周末10:30—18:00循环播放森林防火音频。各学校要在学时内安排不少于2课时的时间, 加强对学生森林防火教育。对违规野外用火案例要制作宣传资料,深入各村组、林区广泛宣传, 做到家喻户晓。

(十)强化火案查处、打击力度。镇案件查处工作组要积极配合县林业派出所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打击工作,各村(居)尖刀排要积极配合县、镇相关部门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按照“全查、快查、严办”的原则,无论是火警还是火灾,都依法迅速予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绳之以法。要通过查处,达到查处一件,震慑一方的目的,用以教育群众,达到以治促防的良好效果。

(十一)明确责任,严格纪律。严格实行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负责制,各村(居)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为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责任人,负责统筹调度本村(居)森林防火的总体工作,对本村(居)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各村(居)副排长、支书、主任和镇包片干部为本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亲自安排部署,定期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确保上级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尖刀排包片干部和包片村常务干部为本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本片区森林防火的全面工作,定期上山开展巡查检查,发生森林火灾后亲自到前线组织指挥扑救,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真正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良好局面。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自己的职责,做好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重点防火期实行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到不缺岗、不漏岗,24小时保持通迅畅通,一旦发生火警第一时间启动扑火预案。

四、严格兑现奖励和处罚措施

一是对森林防火工作中及时报告、举报、扑救等行为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擅自野外用火的人员,各村(居)尖刀排查处落实的,按处罚款90%用于奖给村(居)和举报人(尖刀排和镇领导干部除外)。

二是各村(居)尖刀排在该防火方案下发后至下一年度5月30日止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和房屋火灾的,奖励该村(居)3000元。

三是该方案下发后镇内发生一起山火,处发生山火村(居)500元,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20%工资;对一个村一天内发生3次以上火灾或全年累计发生6次森林火灾的,处发生山火村(居)1000元。发生森林火灾次数每增加一次罚款增加500元,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该方案下发后镇内发生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公顷以上2公顷以下的,对各包片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30%工资;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对包片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全镇通报,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60%工资;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等次的责任。

五是该方案下发后对造成火警或火灾过火面积超过10公顷的,处发生山火村(居)2000元,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100%工资及视履职情况决定是否清出护林员队伍,并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是发生森林火灾,尖刀排长和镇挂村领导要及时靠前组织指挥,尖刀排包片干部和镇包片干部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并参加扑救,村组干部要及时有效组织扑救。对未及时组织人员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给基长镇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该村(居)的尖刀排长和镇挂村领导,村全体常务干部和镇、尖刀排包片干部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七是全体干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接到扑火电话后,必须及时赶到指定地点集合,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参加者,或不服从调度的,将严肃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是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思想麻痹、工作不力以致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执纪监督

镇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由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和森林防火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对基长镇全体森林防火责任人和生态护林员在各自责任区内巡查检查情况、发生森林火灾时应急调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督查,确保纪律严明和奖惩措施兑现。

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十精选篇三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十精选篇四

“清明”即将来临,各种祭祖扫墓活动已陆续开始,野外用火剧增,同时进山踏青旅游等人员活动增多,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

二、工作重点

(一)前期工作

1、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做好文明祭祀宣传,倡导群众“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做好在集中焚烧池内统一祭祀的引导工作。

2、洽舍乡中心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3、各村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安排“清明”期间人员值班、村两委干部包片责任地块责任、落实重点人员包保责任。

4、对近两年来新增的坟墓要重点看守,防止群众提前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引起森林火灾。

5、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村护林员巡逻时,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和上报;对防火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护;各村对防火重点人群要落实监管措施。

6、认真做好扑火准备工作。核实好森林防火应急队员名单和联系号码,要全面检查防火物资,备齐备足扑火工具,一旦出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

7、全体乡干、村两委干部、护林员和乡村两级森林防火应急队员要确保通讯畅通。

(二)“清明”期间工作(4月5日至4月7日)

1、乡、村安排人员在村委会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12小时巡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0”报告。

2、乡村组干部、护林员早上7:30必须到责任点、责任区开展工作,直到下午17:30方可撤离。

3、重点地段包保人员要切实履职,管护到位,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各村要落实重点人员“一对一”包保责任制,确保不发生玩火走火事件;在各步道合理设置防火提醒牌,对外来游客等主动加强宣传,不要在野外用火。

4、在集中焚烧池边设鲜花发放点,要求做到“鲜花上山、纸钱入池”。

5、服从区四大班子领导指挥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村对接安排好帮扶单位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6、乡防火办对各村、包保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督查抽查。

7、“清明”期间,乡村组干部、护林员、应急队员要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到“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有效地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2、联村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所联系村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重点地段人员的包保。

3、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党政办(电话3__11__)报告,不得越级上报、瞒报,要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护林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委会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予以警告,二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工资,发现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6、如发生火情,要科学组织指挥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7、对责任不落实、巡山护林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乡纪委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十精选篇五

近期,气温持续偏高,降雨量偏少,风干物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村成立秋冬季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自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谭锡乐担任。地点设在村党政办,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管理工作、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以及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火各项工作。

二、各村委成立相应秋冬季森林防火、扑火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狠抓行政村区域森林防火、扑火工作的落实,村党总支书、村委主任要亲自部署、检查,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

发生火情隐瞒不报;

扑火组织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巡逻,注意防范。加强火源管理,各村委要立即行动起来,护林员、瞭望员、巡逻员要到岗到位,负责日常的巡山工作,严格林区生产用火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在重点时段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户要盯死看牢,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引火上山。

四、必须强化科学扑救。要切实做好林区村委森林火灾扑救方案,认真做好扑救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组织指挥,通信联络,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等各环节准备到位,提高扑救水平。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相对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迅速行动,及时组织重兵扑救。在一般情况下,扑火人员主要由所在村扑火队为主,村指挥部观察掌握火灾蔓延情况及时调动村直单位干部职工及周边村扑火队,直至向县防火办请求增援。要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同时要求村直各单位要协同配合,服从调度,听从指挥。严禁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进入火场。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各级值班人员通信畅通。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村委值班人员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各村委要及时跟踪、掌握。随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与扑救进展情况,坚决杜绝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等重大责任问题,全力打好我村秋冬季森林防火攻坚战。

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十精选篇六

为有效杜绝我镇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提倡文明祭祀,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宜章县《禁火令》和全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生态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以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全镇上下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鼓励植树造林,努力维护全镇生态安全。

二、组织领导

1、龙溪片巡逻小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 员: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龙溪村、上渡村、楼下村、塔下村

车辆安排:xxx

2、桅子片巡逻小组

组 长:人大主席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 员:四个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桅子村、华塘村、里田村、黄土塘村

车辆安排:xxx

3、新华片巡逻小组

组 长:政协联络组长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 员: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老塘村、江厚村、东山村

车辆安排:xxx

办公室负责值班调度(值班电话xxx)、森防专干(农村农业组)、综治专干(政法综治组)、国土专干(城建国土组)负责信息联络,分管领导调度森防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台账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全年为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10日为森林防火特防期,其它森林防火时段以上级通知为准。森林防火期间,在镇内主要交通干道悬挂中型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各村(居)要在各自然村、通村公路沿线等明眼位置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各组要组织巡逻车辆下村放高音喇叭,里田广播电视站要利用电视、村村响广播宣传,其他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召开好座谈会、动员会,对在家居住的农户,逐一进村入户发放《禁火令》,并要求户主签名确认;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将对各村《禁火令》的发放签收情况督查,对漏发的或发放不到位的,除限期整改之外还要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20元/户)。学校要组织全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即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宣传墙报、上一堂森林防火专业知识课、写一封致家长的防火公开信,书写一条防火标语等;同时要主动配合镇森防办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防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防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各驻镇单位干部职工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宣传、劝导工作。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在森防期间,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林区工矿企业、学校、重要设施以及农村农民聚居地,林农交错地带,林缘、林内集中坟墓地的火灾隐患地点进行排查整治,做到责任到人、监控到位,确保早发现、早排除、早整改。进入森林防火特防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管理、重点安排。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建立台账,明确监护人和村级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五、加强责任落实和火源监管

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各驻村干部负责督促落实到位。全镇野外火源监管实行片组长负责、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坟场责任制。各村(居)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定员干部为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包山头责任制。除了督促村级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巡逻之外,各片、各村(居)要加派人员巡查,强化林区火源管理,特别是重要林区或重点林区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对野外用火者,先劝导其自行扑灭,如经多次劝导仍不扑灭的野外用火者,巡逻人员用手机拍照留证后将其扭送至森林公安拘留,或视情节情况,扭送到镇森防办、林业站批评教育,可对其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书写检讨书张贴到各村组。为加大野外用火打击力度,调动巡逻积极性,对扭送林业公安拘留的每一例镇财政给予400元奖励,对扭送到镇森防办、林业站批评教育并写检讨书张贴到各村组的每一例给予200元的奖励。奖励款项由各巡逻小组组长或镇森防办提供现场相片为依据,镇财政所及时抓落实抓兑现。

六、强化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1.成立半专业扑火队及应急分队。镇森防指挥部从政府、驻镇单位、村及鑫源矿业公司抽调精干劳力,组成4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用于应对特大森林火灾或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异常事故。扑火队和应急分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见附件)。同时镇森防指挥部做好扑火物资储备,各种灭火器材要定期维修保养,并备足各类机械用油。

2.各村成立村级防火预备队伍。各村根据方案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要求队员25-55岁,身体健康;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支书主任或其他定员干部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各村选配1-4名不等30-55岁左右的男性,会骑摩托、责任心强 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护林员),并签订责任状;巡查员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站组织培训,并严格按照护林员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3.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奖勤罚劣 全年森林防火期,每个片组由镇财政安排10000元森林防火经费;优先确保森林防火宣传车加油、森防巡查、防火器材维护费用,镇财政将全力保障森防宣传、物质储备,“两节”“两会”特防期宣传经费,纳入年初镇财政预算。在森林防火特防期间,各片组统一调配人员参加本镇辖区内的森防巡查,每天按上午、中午、下午三次进行巡逻,每车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并登记考勤上报镇森防办,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并督查村级护林员积极巡查,确保各村组巡查到位,在特防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若干部职工无故不听片组长或分管领导的调配,第一、二次记录在案,上报镇绩效考核办,建议在该季度的绩效考核中直接定为基本称职或不合格档次,并由书记、镇长约谈;多次不服从调配的干部职工,通过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将该同志直接定为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档次或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工资。

七、加强值班接警和火灾扑救

在森林防火特防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下午5点由各片信息联络员收集信息后上报镇森防办,有火情报火情无火情报平安。村、组干部、护林员一旦发现或接到火情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3626646),并迅速组织村级应急分队或附近群众赶赴火场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同时镇政府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立即做好车辆、食品、饮用水、照明工具等扑火必需品的准备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镇主要领导及森防指挥部成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并视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镇扑火应急分队应在接到火情后10分钟之内集结完毕,20分钟之内赶到火点,到达火灾现场后,由带队领导或在现场的主要领导统一调配分组,并强调扑火安全事项;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队员,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在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过程中,凡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或出工不出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职工,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参与扑救火灾的干部职工,每次由专门人员登记考勤,统计上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给予白班每人每次100元晚班150元的扑火补助,对扑救过程中背风力灭火器的干部职工,给予每人每次150元的扑火补助。

八、严格责任追究和有奖举报

1.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野外违令用火行为查禁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火时机地对行政村及村级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有渎职、失职行为的,由镇纪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或驻村干部无故脱岗的,严格按照干部职工内部管理条例执行,并上报县委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备案。

3.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我镇将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村,根据发生火灾面积大小和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在过火面积10—50亩的,罚驻村领导300元/次、驻村干部2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300元/次,其他村干部200元/次;在过火面积50-100亩,罚驻村领导400元/次、驻村干部3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400元/次,其他村干部300元/次;过火面积100-200亩的,罚驻村领导500元/次、驻村干部4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500元/次,其他村干部400元/次;在过火面积200亩以上的,除罚驻村领导1000元/次、驻村干部8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800元/次,其他村干部800元/次外,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责任,该村和驻村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村支部在年度分类定级中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三类村支部,责任村干部作免职处理。对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村(过火面积10亩以内),奖励该村森林防火经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