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老师任职要求 急救员聘用合同下载(实用6篇)

时间:2023-09-09 18:28:18 作者:GZ才子 数学老师任职要求 急救员聘用合同下载(实用6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数学老师任职要求 急救员聘用合同下载篇一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定,达成下列条款:

1、甲方聘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品牌形象代言人,拍摄平面、影视广告,共支付酬金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为________年。

2、初次拍摄内容:

(1)专卖店立像推销照

(2)欢迎光临照片

(3)介绍产品照

(4)专卖店货架选购照

(5)产品外包装装潢照数张如:手提袋、包装箱、礼品盒等

(6)电视广告片拍摄

3、乙方有义务出席甲方的重大宣传活动(开业庆典、产品发布会、大客户洽谈等)需到场,定期为甲方拍摄平面、影视广告,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形象代言费,只支付一定的劳务费。

4、乙方同意其广告形象在甲方各类广告宣传及包装中使用,其肖像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在为甲方代言期间,不得接拍同类企业广告。

6、乙方为甲方拍摄用67的反转片拍摄,最终为客户提供67的反转片每张价格为________元,电分(b)刻盘每张加收________元。

7、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时将制作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

(2)初次拍摄内容完成交付照片(反转片)或光盘后,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全部余款。

8、拍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_____天。由于天气等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9、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图片进行选择,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或者要求乙方提供其他图片。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图片进行制作加工,包括裁剪、缩放、色彩调整、细节美化或其他保留图片人物面部特征,且不损害人物形象的技术处理。

(3)甲方有权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在杂志内使用乙方图片中的姓名以及乙方提供的相关个人资料。

(4)甲方不得擅自利用乙方的姓名或形象为其他企业本身或产品做宣传推广,不得夸大与乙方的合作范围或做其他不实宣传。

10、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为甲方提供所需数量的候选照片,并经协商授权甲方选择、使用其中照片。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不应视为违约。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图片时,应当保证有权提供并授权甲方使用图片的相关权益,含肖像权、著作权、姓名权、财产权等。

1、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出现意见分歧,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赔偿相应损失。

2、不可抗力因素: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有仲裁机关或根据《民法典》办理。

3、合同生效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数学老师任职要求 急救员聘用合同下载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根据《^v^社会保险法》、^v^《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有我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不得重复参保。

第三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和激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

第四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第五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自治区级管理,统一制度模式、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

第二章基金筹集

第六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采取分档、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

(一)个人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高于2000元标准的,以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允许参保人选择高于2000元的标准缴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社区)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年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对参保人自愿选择100元至2000元缴费档次的,每年分别给予40元、45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90元、95元的缴费补贴。对参保人选择高于2000元标准进行缴费的,政府补贴为95元。

第七条 建立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费预存制度。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牧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先保后征”、“谁用地谁承担”原则,由当地政府根据报批土地涉及的人数,以年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为基数,预存15年养老保险费,并一次性存入财政部门开设的账户中,再由财政部门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划转至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未足额到位的,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自治区财政、^v^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对任职满一年的村(居)两委成员、寺管会名誉主任、副主任和自治区佛协常务理事(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任期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政府按照1︰1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00元,但不再享受第六条规定的政府缴费档次补贴。离任后则自主选择缴费标准,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档次补贴。

第九条 被评为自治区级和谐模范先进称号寺庙的在编僧尼和爱国守法先进称号的僧尼,其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由政府给予100%的补助;获得地(市)级和谐模范先进称号寺庙的在编僧尼和爱国守法先进称号的僧尼,其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由政府给予50%的补助;获得县(市、区)级和谐模范先进称号寺庙的在编僧尼和爱国守法先进称号的僧尼,其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由政府给予25%的补助。

对在年度内同时被评为不同级别先进称号的僧尼,按所获荣誉的最高奖励标准由政府给予缴费补助(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00元)。

第十条对城乡居民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第十一条 基础养老金高于中央承担的部分、地方政府补贴资金、地方政府为困难群众代缴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和丧葬补助金,由自治区、地(市)和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自治区财政承担80%、地(市)财政承担10%、县(市、区)财政承担10%,分别列入自治区、地(市)、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

第三章个人账户

第十二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资金、集体补助资金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资金、利息和其他收入。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第十三条参保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出国(境)定居并丧失^v^国籍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政府补贴,下同),由其指定的受益人依法继承。无法退还本人且无指定受益人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视同政府补贴,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同时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除死亡、出国(境)定居并丧失^v^国籍外,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2014年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一年每月增加2%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第十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指数变动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第十七条 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或适龄参保人员按规定连续缴费3年以上死亡的,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基础养老金。

第五章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

第十八条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及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

第十九条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并享受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参保人员在服刑期满后,即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规定补缴后,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自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

第二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要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第六章制度衔接

第二十二条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员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累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继续缴费,已按照规定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待遇。

第二十三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在自治区行政范围内,只转移相关参保缴费信息,不转移资金;跨省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第二十四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基金管理和监督、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采取招标等方式选定商业银行,开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支出户。

各级财政部门开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自治区级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地(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按标准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年度预算,并及时将资金划拨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确保参保人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第二十七条  各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编制汇总本地(市)城乡居民养老金支出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汇总,由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办理划拨事宜。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存储、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规定披露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九条 对挤占挪用、贪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以欺诈、伪造证件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v^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一条 各级政府要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和经费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基层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自治区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二条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充实加强基层经办力量。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记录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数学老师任职要求 急救员聘用合同下载篇三

聘用合同书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址:

现住址:

甲方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的总经理,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一切日常公司管理事务。为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聘用职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总经理的职务,在董事会领导下,受其委托,组织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 聘用期限:

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聘用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为3至6个月。

第三条 聘用方式:授权管理,部份授权经营。业绩考核、薪酬考核。

第四条 经营管理模式

乙方有权使用公司账面资金,但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管

第五条 甲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审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甲方全面积极、充分尊重和支持乙方工作,为乙方工作创造较好的环境;

监督检查乙方的工作。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数学老师任职要求 急救员聘用合同下载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职者)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 个月。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25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_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拟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修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拟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拟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拟订。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拟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注:实际工作要严禁合同期满后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以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拟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注:本条(一)主要针对招聘中员工欺诈(包括假学历、双重劳动关系等)的问题做出约定。可考虑在后面损害赔偿条款约定欺诈员工对应的赔偿责任。本条(二)主要针对先签劳动合同后到岗用工的情形,若劳动者不以约到岗,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置的问题做出约定。

第十条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1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注:对本条(二)(三)(四)而言,在于约束劳动者的责任,以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公司的顺利开展和应对各种情况的法律后果。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劳动合同未尽事项进行约定,但所约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乙方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不一致时(视为后者外派到前者进行工作),乙方同时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前者。

注:本条款解决的是异地工作人员(“外派”人员)规章制度适用的问题。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三)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四)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来自:)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数学老师任职要求 急救员聘用合同下载篇五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 系 电 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岗位名称: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_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工作年限为 年。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时间

1、项目名称: 工程

2、工作地点:

3、工作内容:负责工程合同的实施,是项目经营、施工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期、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机械、材料、分包、文明施工和贯标等负有直接责任。同时接受甲方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处理。

三、双方工作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为工程中标承包单位,协助乙方全面改选承包合同,办理一切有关工程承建的业务事宜,协调同业主、设计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

2、负责解决工程项目施工所需人、财、物的调配、供应。保证工程所需资金,及时支付工程费用,帮助乙方及时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对工程各项服务工作,使之全面实施工程合同中对业主的各项承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帮助乙方建立工程成本台账,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负责项目部费用开支,工程总分包结算,工程款项等往来业务。

4、对乙方经营管理该项目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工程标准、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人事安排、劳务使用、经济分配等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处罚。

5、严格改选经营承包合同,兑现承包奖罚。

(二)乙方职责:

1、项目全过程

从开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和工程保修,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实施,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施工准备工作。按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的工程建设,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过程监督,保证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

2、协调对外关系

代表甲方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协调同业主、设计单位、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代行甲方做好工程总包管理工作及各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履行工程总包合同条款。做好工程部对外的联络、交往,负责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业务关系。

3、现场指挥管理

1)负责并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健全项目部的现场指挥、经管管理等各种规章制度。指导和督促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班组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2)组织项目的施工例会、碰头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处理和解决设

计、施工、质量、验收等环节出现的技术难题,从技术上提出降低工程造价和成本费用的措施,降低建设成本。负责处理现场突发的有关重大问题。

3)组织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编制年度工作总结;参加对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事故整改方案。

4)负责办理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工程技术资料签证手续,填报各类报表资料。

5)参加图纸会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的讨论和审定,审定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主持技术会议,审定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选型,审核重大设计和工程施工合同,对项目设计方案和工程建设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审核把关。

6)对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及时了解、发现、处理问题,督促、指导做好工程管理、技术管理及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负责对部门内各项工作的布置、检查和落实,检查和考核本部门员工的工作,客观评价其表现,并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出奖惩、使用建议。

7)组织对重要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结构试验的验收并进行审核,参加对重大施工技术问题的攻关和解决;组织审查竣工资料,参加工程初验,组织竣工验收。

4、采购签约及人事权

认真签订各项分包合同及责任合同,如采购、分包、租赁等,组织与承包商、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等工作。

调配本工程现场人力、物力、财力、施工队和优先使用公司其他工程范畴的资源,对工程现场有物资租赁、成本控制、计酬分配等权利。

5、安全责任

1)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施工队订立相关约定,有必要时签订协议。

2)负责主持现场安全施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对项目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现场任何安全事故,承担甲方全部责任的10%。

6、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监督。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代表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指挥控制,全面管理项目部各项工作,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实行月薪制,乙方的月薪定为元(整)。

2、乙方的通信、交通费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费用,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实报实销。

3、甲方视乙方工作完成情况,可在劳动报酬以外给予工程利润___%奖励,并参与二次分配。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5、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满足乙方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6、甲方原则上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月休息两天,但可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视具体情况调整。

六、劳动纪律

1、甲方将公司制订的有关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其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_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手续。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总部设置在,但根据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具有不确定性,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根据工程任务对其工作地点的合理安排。

2、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组织机构的设置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时,应与乙方协商一致;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甲方因上述原因做出的工作调整。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的处理。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和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数学老师任职要求 急救员聘用合同下载篇六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含试用期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从报到之日起,续签合同从签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科室、部门),担任____________(岗位、职位)。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等用品。

(3)根据乙方的表现、业绩及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乙方培训、职务确定与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

(4)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5)其他。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2)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医疗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4)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发生了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应内容。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4)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5)被劳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构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7)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

(3)甲方不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保护。

(4)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5)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6)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7)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办理退休手续。

(3)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五、违约责任

六、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_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