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宅改工作推进会会议记录(优质6篇)

时间:2023-09-07 16:28:26 作者:念青松 最新宅改工作推进会会议记录(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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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改工作推进会会议记录篇一

一、工作能力

因在学校主修专业为城市燃气工程技术,对整个城市燃气的输配流程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

在校时就取得机械制图证书,具有识图、读图的能力,为现在从事的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造价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同事的关怀指导下,遵守相关计价条款和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做好工程造价工作。充分的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一)现场施工管理

不懂施工现场的造价员不是合格的造价员,工程的预结算工作离不开现场的实践。在公司领导及同事的帮助下,曾负责过x小区燃气管道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让我对其安装工序、所用的材料、以及工程实体项有了全面的认识。例如,户内燃气管穿墙套管的安装,工程上同时会用到热缩套和塑料套管。如果不知道它的制作安装工序,会认为这两个是同一项,这样就不能合理的进行定额套项。通过施工现场管理,加深了对工程的熟悉度,为从事燃气工程造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核实工程量

准确的计算工程量,是工程计价的基础条件。充分掌握定额中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使工程造价更合理。例如,安装专业定额第八册第七章中,关于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量的计算说明“各种管道安装均按实际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当拿到一份电子版地管燃气管道施工图,统计其管道长度时,很容易遗漏燃气阀门井所占的长度。曾多次参与过图纸的工程量核实工作,积累了与甲方或劳务方核对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验。

(三)工程预结算

经过三年来的努力,能够独立完成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预结算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施工图纸及相关预算文件,灵活运用定额或清单计价办法编制预结算,这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材料。截止20xx年7月底,共完成4002户居民用户、13户工商用户、公里庭院、公里市政等燃气管道工程的预结算,签证费用的核算以及每月工程进度的审核工作。

1、合理套用定额子目以及计价的准确性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条件。

因燃气工程属于高危行业,定额子目的套用应考虑其特殊性。

当定额燃气章节没有适合的项目,那我们就可以灵活套用其它章节相类似项。例如,室内燃气管道多采用镀锌钢管螺纹连接,但在一些工商用户室内燃气管道也会采用钢管焊接,可安装定额燃气章节并没有室内钢管焊接项,这时我们可以套用给排水管道安装室内钢管焊接项。

套用时要注意工作内容是否与施工图纸、规范和标准图集一致。掌握其定额包括的工程内容,做到不漏项、不重复套项。定额的取费根据国家、省有关计价规定编制,除国家或省级部门强制性要求外,在与甲方确定合同价时,可根据实际施工现场情况双方约定计取。

2、明确合同内容与签证内容的划分是核算签证的基础。

燃气管道工程签证主要体现在地管部分,因为地下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在开挖燃气管沟时,经常会遇到其他给排水或电气管线,可能导致超宽或超深开挖管沟,超宽或超深的部分应作为增加的工程量计算签证费用。当开挖遇到风化石等障碍物,在计算签证时,应扣除合同内已计开挖的相关费用。

3、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是做好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认真的根据合同约定,核对其是否重复申报进度等,有问题的地方及时的提出来。

核对各工程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尽量避免因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影响施工的进度。

二、专业技术学习及继续教育

(一)专业技术学习

宅改工作推进会会议记录篇二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逐步消除农村危房,提高农村基本住房的安全性。

二、目标任务

8月底前全面完成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通过整合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农村危房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编制危房改造规划,探索采取集中建房方式,进一步节约土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

(二)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三)体现特色。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当地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四)公开公正。在确定实施危房改造农户之前要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正透明。

四、补助对象与建设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采取翻建新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方米以内。

五、补助标准与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修缮加固户均万元。

2、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修缮加固户均万元。

*补助资金中,中央和省级每户综合补助万元,市级补助不低于万元,其余资金由县级承担。

其他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与灾后重建、残疾人危改等项目相重合的农户,所在乡镇在补助农户时,按照各部门确定的标准,坚持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补助的原则。

(二)资金管理

各乡镇要整合资源,将农村危房改造与土地整理、整村推进、灾后重建等项目建设相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严格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后,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六、改造方式、实施步骤与审批程序

(一)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1、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d级危房的确认要在县房管部门指导下,由所在乡镇建设所组织技术人员予以核查确定,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所在乡镇*协助农户选择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队伍统建。

2、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c级危房的确认要在县房管部门指导下,由所在乡镇建设所组织技术人员予以核查确定,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联系施工队伍,确有困难的,由所在乡镇*给予帮助。

(二)实施步骤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确定对象阶段(3月8日__3月20日);

第二阶段:规划建设阶段(3月21日__7月31日);

第三阶段:验收打卡阶段(8月1日__8月31日)。

(三)审批程序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政策的农户,予以张榜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所在乡镇人民*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农村危房改造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房屋,要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确定改造对象,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制度。在贯彻“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对农村危房补助对象逐户核实上报,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方米以内,引导农户选建60*方米以内的基本安全房,同时便于农民经济条件改善后扩建。

(三)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县城乡建委、县房管局等有关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巡查,严把工程各个环节。各乡镇要完善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建设,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安全培训,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能力,加强质量与安全的指导和检查,要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参与危改工程建设,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四)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年度改造任务完成后,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县城乡建委、县*、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及时进行验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并做好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门组织的抽查工作。验收情况并作为各乡镇后续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的依据。

(五)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规范信息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今后工程进度等情况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并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绩效的重要依据。改造后的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六)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各乡镇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县城乡建委要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及时将工程进度上报上级住房城乡*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任组长,由分管*任副组长,县*、县城乡建委、县房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残联等单位为成员的濉溪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委,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人民*是所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宣传动员。各乡镇要及时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广泛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参加危房改造。

(三)明确责任。建立完善分级负责和部门分工合作、分片联系包保乡镇的工作机制。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协调工作;县城乡建委、县房管局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质量监督、竣工检查等工作;县*负责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投资补助资金的争取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补助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民政局负责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的确认工作;县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确认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做好用地计划指标的安排,鼓励通过原有住房置换,解决危房改造用地,负责农房建设选址安全等工作;各乡镇人民*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切实做好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和上报、档案、影像资料的留存等工作。村委会负责接受危改户的申请并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后上报到乡镇*审核,并及时进行公示,负责危改信息的收集并上报到所在乡镇*。县*与乡镇之间、乡镇与行政村之间、行政村与批准危改农户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或协议。县*有关部门对所联系和包保的乡镇从启动到验收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公正,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县农村危房改造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配合,县*办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城乡建委要加强督查,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工程管理上存在问题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现挤占、挪用、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及暗箱操作、假公济私、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坚决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全面按时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宅改工作推进会会议记录篇三

始终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决做到“两个不得、两个不能、一个严格禁止”。围绕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积极稳慎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为重点,为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贡献共青力量。

通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全面完成4项基础性工作;基本完成7项改革试点任务。到20xx年底,共青城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制度机制、管理机构队伍、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健全,宅基地规范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在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体系、摸清现状底数、推动盘活闲置宅基地等方面出典型、出经验,为共青宅基地制度改革贡献更多的“甘露经验”。

(一)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在充分共享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领证等成果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技术规程,运用遥感、航测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包含宅基地权属、审批、使用、流转等信息在内的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完善。

(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在农民积极参与的前提下,按需有序保质保量做实“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在20xx年前全面完成。提升村庄村容村貌,加大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特色民居和不可移动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保留乡村景观风貌。涉及传统村落和不可移动历史文物的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三)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历史上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在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时期、不同情形,采用不同方法,保持历史的耐心,分类、分批妥善处理。

(四)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库。推行乡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一窗综合受理”,让农民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捷。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成果实时更新。切实保障妇女及其他成员的合法权利。对在确权登记中发生矛盾或提出异议的,应按有关确权程序进行化解或明晰。

(一)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发挥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注重发挥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作用,明确权利义务,建立激励机制,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规范宅基地管理行为。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宅基地规划、分配、调整等职责的具体路径和方法。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宅基地重大事项程序,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二)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在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人认定和登记工作,按照共青城市农户资格权认定、管理办法进行操作。按照“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原则,细化以农户为单位分配、取得宅基地的具体条件和实施办法。探索通过分配宅基地之外的其他方式实现宅基地资格权的多种路径。

(三)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重点对历史上形成的“一户多宅”、超标准建设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农房或其他合法方式占用的宅基地,探索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实施的有偿使用制度,确定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标准和方式。

(四)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宅基地征收、流转、退出、经营等收益主要由农民获得的保障机制。将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使用权流转后集体取得收益部分,作为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纳入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管理。通过村规民约、民主协商等有效形式,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认可、切实可行的宅基地收益分配实施办法,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宅基地增值收益。

(五)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坚持村级初审、乡镇审批、县级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宅基地审批主责,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多审合一”要求,理顺审批职责。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联审联办制度,制定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和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审批台账报送制度,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备案。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_土地管理法》,按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宅改工作推进会会议记录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_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耕地总量平衡。根据《_土地管理法》《_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_、_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全力抓实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按照“保护耕地,遏制新增;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障权益,确保稳定”要求,重点围绕20xx年以来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坚决遏制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和依法依规处置好存量问题,全力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无新增和省下发我乡疑似图斑得到全面整改销号。

整治范围为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内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同时,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个一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要求,特别是对20xx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凡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从严处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公益诉讼、现场维稳、追责问责等5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

(一)办公室

主任:

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国土资源所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各工作组、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好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各项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

1.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2.非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中的产业类、公共服务类、其他构筑物类等非住宅类房屋,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非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三)公益诉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在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础上,依法严惩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做好移交强制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对各行政机关在耕地、违建有监管职责但相互推诿的,要及时下达建议书,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职,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明确监督对象,实现精准监督、精准起诉。

(四)现场维稳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期间的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防止赴省进京非访、群访和极端事件的发生;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吓事件作应急处置,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督查问责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管控处置不力,工作缓慢,推诿扯皮的,立即进行督查通报;对组织不力、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的,或存在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一)要高度重视抓落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守牢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是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保障群众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_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_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_、_、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要强化责任抓落实。领导小组各副组长要按照“管行业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下发的疑似图斑,切实加强对所分管领域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督促处置。业务指导组要将各村明确包保责任人,落实好包保责任,指导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规将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处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面抓实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整治;同时,要立即成立巡查处置专班,每天对所辖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宣传,一旦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线索,经核实并确认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坚决拆除或采取动员违法群众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时拆除,并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系统,确保全部“清零”。农村公共设施、公益和产业等项目,要对接主管部门和涉及平台公司,要强化项目合法用地监管,对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内的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特别是省下发的疑似图斑,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实。各村、各单位、各驻新街乡企业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结合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扎实开展好宣传发动、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严防推诿扯皮、踢皮球等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村、各单位、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天一通报”,并将当日数据汇总后报乡委乡政府。同时,各村务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将本村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包组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宅改工作推进会会议记录篇五

在全镇坚持和维护好农村“一户一宅”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节约和集约使用农村土地;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序退出,激活农村沉睡集体资产,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我镇乡村振兴战略平稳有序推进。

(一)坚守底线,保障权益。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宅基地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土地权益。

(二)政府引导,集体主导。坚持政府引导,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村民理事会自我管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农村宅基地分配权更趋公平、合理,形成推动改革、强化管理的合力。

(三)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实际,既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稳妥推进,坚持延续“三拆四清”政策,合理引导被拆除后宅基地退回集体经济组织,确保社会稳定,又大胆探索,进一步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和模式,不断总结、完善和积累经验。

(四)加强宣传,先行先试。把宣传工作贯穿到农宅改工作的始终,采取电视、报纸、微信、专家指导、集中培训、开设宣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解读农宅改相关文件政策,按照稳妥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鼓励先行先试,坚持以“政府领导、国土指导、乡镇统筹、村级实施、经验引导、群众主体”为工作主线,让先行先试的村组享有宅改和秀美乡村建设更多的政策扶持,从而带动更多村组群众主动参与宅改工作。

(五)合理利用,节约集约。坚持规划先行,着力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着力盘活存量宅基地,建立健全合理用地合理用地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农村宅基地档案。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以“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确权登记发证为契机,充分利用“房地一体”基础数据,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超高超大、闲置房屋、村内空地、附属设施、户籍信息以及买卖宅基地等进行准确登记,掌握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完善宅基地档案。

2.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要求,推行“多规合一”,严格执行村庄规划,严格控制村庄用地规模,控制村庄外延扩张。把乡村规划贯穿宅改的始终,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为建设现代化的新农村探索出一条生态、文明、富裕之路。

(二)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秩序

1.严格“一户一宅”政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坚决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不动摇,坚持“建新拆旧、法定面积”的基本原则,同时严格建筑面积不突破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的农村建房管理规定,建筑风格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尊重历史、人文、现代等相结合的风格落实。

2.规范农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建房名单“四个公开”和选址到场、放线到场、下地基到场、巡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建房挂牌公示(建房户姓名、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层数、设计方案等)“五到场一公示”等制度,协调处理好村内农民建房选址、轮候排序和承包地调整等工作,优先解决无房房、危房户建房需求。

3.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建立农村宅基地统一规划、统一整治、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制度体系,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落到实处。依据村庄规划,严格控制村庄用地规模,科学规划用地布局,鼓励和引导农民建房充分利用现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低丘缓坡非耕地等土地资源。

4.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地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和私人会馆,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不动产权证。

(三)进一步推广完善宅改试点颁发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新举措,实现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1.推广完善农村宅基地自主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农村宅基地自主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职能。正确引导全镇试点村在区政府下发管理机制的基础上,总结其他乡镇试点经验,建立符合我镇试点村发展需要的农村宅基地自主管理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村民理事会在宅基地申请、退出、收益分配等事务中的自主管理作用,强化村民事务理事会宅基地管理职能,保障宅基地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推广完善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在区政府下发的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基础上,依据调查摸底数据,全面摸清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情况,综合分析历史成因,总结其他乡镇试点经验,制定符合我镇试点村发展需要的有偿使用制度,明确有偿使用标准,建立有偿收益收缴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3.推广完善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机制。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坚持合理补偿、统筹推进原则,制定符合试点村发展需要的农村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及鼓励逐民放弃宅基地进城等办法,探索相应政策完善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机制。

4.探索实现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坚决落实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保障宅基地资格权归农户不动摇,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路径,让农民的财产权权能不断扩大,激发农民财产权的使用效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宅改氛围,做到家喻户晓,转变群众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统一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防止误解和偏差,赢得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

(二)制订方案阶段(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试点村组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方法步骤和责任分工等。

(三)培训方案(20xx年10月20日前)。对全镇试点村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解读,组织培训人员讨论,把不懂的和不理解的通过讨论弄懂、弄明白,一定要让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村民事务理事会人员都能对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解释,都能操作,才能保证宅改工作有序开展。

(四)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结合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摸清农村房屋权属、房屋建设情况和农村建设用地情况等底数,调查农民建房意愿,稳妥推进宅基地管理改革。

(五)实施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借鉴余江的宅基地改革经验,结合区政府在小璜下湖村前期试点实际,我镇选择下马村小坑,詹圩村冯家小组、流址小组、卢家小组,荫岭村龙岗山小组三个村5个村小组“三拆四清”、新农村建设、群众基础较好的村组为试点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编制或修订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村庄规划,形成合理实用、可操作、能落地的规划体系。研究制订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保障和取得、审批制度,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退出、宅基地流转、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等管理办法,探索可行、管用、易操作、管长远的长效管理机制。试点村组形成阶段总结于20xx年12月底报镇宅基地管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底前)。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我镇宅改工作。在全面推进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握改革节奏,牢牢掌握改革的主动权。

(七)总结经验阶段(20xx年6月底)。全镇各村委会对宅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系统的总结报告和相关制度,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镇宅基地管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土管班子成员及驻试点村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综合执法组、国土所、规划所、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晓东兼任。同时负责宣传、业务指导、工作督导。

各试点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集中人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确保我镇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稳妥推进。各试点村要通过动员会、推进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防止发生聚集性事件。

(三)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各试点村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同时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秀美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建房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宅改工作推进会会议记录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规范农民建房秩序。根据《_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县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号)和《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决定在全场范围内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节约集约利用为导向,以“一户一宅”为总原则,以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序退出为突破口,力争在全场范围内探索出一条“利用集约、布局合理、保障权益、管理高效”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新路子,进一步推动我场城乡一体化和秀美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全场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守底线,保障权益。始终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 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着力破解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难题,全面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切实做到有利于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土地收益,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政府引导,集体主导。坚持政府引导和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的方式,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村民理事会自我管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推动改革、强化 管理的强大合力。

3.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循序渐进,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 又要鼓励村组大胆探索,进一步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和模式,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

4.合理利用,节约集约。坚持规划先行,宅基地使用必须符合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全面推进村庄规划落地,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坚持宅基地归村组集体所有,着力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着力盘活存量宅基地,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5.高效管理,综合治理。从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把好保障、审批和监管关,坚持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加强农民建房管理、秀美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综合配套,提升管理成效。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必须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全面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今后,凡未规范宅基地管理的村,组,一律不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点,不开展秀美乡村示范村建设。

三、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今年开始,我场将在全域启动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要求用两年时间把宅基地改革覆盖率达到100%左右,力争50户以上的村庄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明年上半年所有自然村基本完成。

四、工作任务

1.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要求,加强农村规划工作,编制分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每个自然村庄的建设规划,为村民建房提供依据,在规划设计时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宅基地,今后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村民,要使用预留宅基地不占或少占新增建设用地。沿省道25米、国道30米、县道路两旁10米以内、高速路口及连接线道路两旁100米以内不得规划宅基地建房。

2.完善农村宅基地档案。落实经费保障,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以“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确权登记发证为契机,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闲置房屋、村内空地、附属设施户籍信息等进行准确登记,充分掌提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完善宅基地档案。

3.全面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以完善农村宅基地保障和取得、退出、流转, 审批、监管等相关制度为基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法定面积”的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审批结果、建房名单“四个公开”制度,协调处理好分场内农民建房选址、轮候排序和承包地调整等工作,优先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建房需求。

4.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依据村庄规划,严格控制村庄用地规模,科学规划用地布局,引导和落实农民建房充分利用现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低丘缓坡非耕地等土地资源。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规划、整治、使用、管理“四统一”制度体系,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落到实处。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违法违规建房的集中整治,加大对违法用地和临时建筑的拆除力度,农村宅基地面积原则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严格控制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总面积不得突破350平方米。 提倡建设双拼式、联排式住宅,有条件的地方可建公寓式住宅, 全面杜绝超高超大建房。

5.整合资金推进宅基地改革。结合秀美乡村建设、政府奖补、宅基地存储、 乡贤名人捐款等方式解决宅改中的资金难题。同时,鼓励村集体通过林权、特色产业项目抵押等形式缓解资金压力,充分调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促进农村面貌改善和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6.加快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增加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按照不低于纯收益的30%用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益,按一定比例奖励给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分配制度,征收土地补偿费在不低于80%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后,经集体讨论同意后可留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集体经济。对村内“一户多宅”的住房和闲置废弃的畜禽舍、砖瓦窑、学校、村部等集体建设用地,可探索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经营,所得收益用于壮大集体经济。

7.健全农村宅基地自主管理机制。坚持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积极引导村组选好村民理事会,完善工作章程,制定完善农村宅基地自主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职能。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发挥村民理事会在宅基地申请、退出、流转、收益分配等事务中自主管理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一户一宅”分配制度,完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制度、村民理事会制度等一系列宅基地管理制度。

8.探索宅基地择位竞价机制。由村民理事会主导,在群众基本同意的前提下,对规划范围内的宅基地进行合理储备。在村民理事会的监督管理下,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成员可组织进行竟价择位,择位竟价取得的资金全部用于村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9.探索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 采取有偿退出和无偿退出相结合的办法,对户外的厕所、闲置废弃的畜禽舍、倒塌的住房、危房、影响村内道路及公共设施建设的院落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实行无偿退出;对“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和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可实行无偿退出或有偿退出;因历史原因形成“一户一宅”超面积占用宅基地而又无法拆除退出的,实行有偿使用,宅基地流转采取转让、抵押、赠予、置换等方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对退出的宅基地和村庄规划用地统一由村集体进行收储。

五、工作步骤

(一)谋划准备阶段(2019年3月4至月)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

主要是各挂点班子成员联合所在分场、组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理事会成员、村党员干部带头拆除自家闲散房(厕所、闲置废弃的畜禽舍、倒塌的住房、危房、影响村内道路及公共设施建设的院落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带头退出多占的宅基地。二是工作组成员下到各自挂点自然村上门入户,与村民一起核算多占宅基地的经济帐、未来帐,引导村民由“要我退”变成“我要退“,确保8月底之前将辖区内的闲散房全部拆除,做到应退尽退。三是加强对改革工作推进的调度和督查,帮助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改革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各类先进典型进行总结宣传,促进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确保改革按时有序推进。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9年12月)

主要是组织评估改革工作成效,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提高。根据对不同阶段各项重点工作目标进行督查、考核,测评改革成果、社会管理、生态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等各项成果,实行综合评价排名,召开总结大会。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场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国土分局、公安分局、村镇规划管理所、财政所、农办、各分场、社区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规划管理所,由党委委员、副场长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各单位和机关科室抽调,专职全程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具体负责全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2.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机制,强化供电、供水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农村宅基地由“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贴近群众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秀美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建房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

3.加强督查考核。将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列入场党委、管委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强化领导挂点督促,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排名、半年一推进会,年终总考评“机制。对工作开展缓慢、弄虚作假、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 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予以问责,对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的,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