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咨询报告 企业所得税调研报告精选

时间:2023-06-01 20:45:14 作者:曹czj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调研报告篇一

目前,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税收征管在税收政策上及日常税收执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难点,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压力。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界定难。《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此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难于掌握。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企业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在实际操作中当企业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也未支付时是否要扣缴。又如:离岸股权转让往往采取“一次合同,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那么,如何确认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相应的税款缴纳时间?是按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时间、被投资企业股权变更时间还是按每次实际付款时间?况且在实际经济往来中,很多支付形式是非货币形式,如非居民通过实物或者劳务形式取得技术使用权的回报、关联企业之间的债务重组等,对于此种情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存在一定困难。

2、预提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界定难。

⑴收入确定难。《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金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如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很多企业是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提支付,那么这个计提比例是否恰当?所提供的专用权等是否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等值得研究。另外如外国企业转让国内企业股权,很多是关联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通常存在转让的价格不真实、零价格转让或低价转让等问题,转让收入难以确定。

⑵成本确定难。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财产转让所得上,其中以股权转让尤为突出。股权转让成本即股权转让所得的扣除数,是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的一项关键因素。由于股权转让成本是一个历史概念,以外币投资形式的原始投资额是用历史汇率还是以现时汇率计算转让成本?另外,股本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入股时企业实际支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如其中的资本公积金有的已完税、有的未完税,是否不加区分一并扣除?还是有选择地扣除,或是根本不予扣除?目前尚无统一标准。

3、预提所得税的申报和征收界定难。《税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上述规定对于特殊情况可能无法发挥作用,如离岸股权转让双方均是外国企业,转让行为一次发生,交易活动一次结算,让受让方履行扣款义务很不现实,由纳税人自行申报或税务机关追缴申报也很难做到。

4、预提所得税的征收对象界定难。部分非居民企业既没有在当地登记注册,也没有经营场所,要找到这些企业并对其实施有效的税收监管非常困难,漏征失管的现象在所难免。

1、合同无中文版本。支付单位多数提供的合同为全英文版本,还有日文、德文、法文等。由于合同中许多关键用语均为专业词汇,审核人无法读懂,即使纳税人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了翻译稿,但由于不是正式文本,不能承担相同于正式合同的责任,因此可信度也不高。

2、提供假合同。有部分企业在开具证明时发现该行为应征税时,立即回到公司,重新打印一份免税行为的合同。由于国外公司不需盖公章,只要在外方位置签一个外文名即可,因此,税务机关无法依据合同来判断该合同内容的真伪。更有甚者,将应税收入以“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监管,不履行纳税义务。

3、“事后申请”。大多数企业是在履行完合同或付款时才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这种“事后申请”给税务机关的取证造成一定的困难,无法准确确定应纳税金额。

4、常设机构偷逃税款。一些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了代表机构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但合同以总公司名义签订,收款也由总公司收取,从而将其常设机构的收入转为境外总公司的收入,偷逃税款。审核人员在开具证明时很难了解业务的实质,只能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合同为其开具证明。

1、扩大监控面,强化对辖区内非居民企业税源信息的收集。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非居民企业税收征管纳入责任区日常管理范畴,扩大监控面,寻找有效税源,实施源泉控制,着力解决户籍不明、税源不清的问题。通过细分税管员的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非居民企业进行“点对点”的全面普查,全面掌握并建立纳税人信息库,重点调查其在境内未设立机构而是否有来源于辖区的应税收入信息情况,重点关注扣缴义务人应税收入的支付情况,挖掘隐性税源,防止税款流失。

2、夯实管理基础,全面实施纳税人事前备案登记制度。要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实施纳税人事前备案登记制度。要求境内机构、扣缴义务人将发生的应税支付项目、支付金额、支付对象、以及支付对象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的举证、签订的相关合同文本(中、英文双语对照)等征管要素如实报税务机关事先备案,并建立企业付汇台账备查。

3、动静结合,实现税源的科学、细致和深度管理。一方面,税务责任区要将预提所得税及时纳入日常税源监管范围,通过落实管理员实地巡查,弄清情况、定期分析细比对、月度(季度)指标严监控、年度汇缴勤把关等综合性联动管理措施,实施税前、税中、税后的全程动态管理,提高应税行为和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办税服务厅征收窗口要强化对预提所得税申报征收的书面审核。对纳税人提交的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进行审查,尤其要对征免界限的划分、适用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相关证明资料等内容进行把关和比对,登记售付汇分类台账并将征收信息传递责任区管理员以加强后续跟踪管理,确保窗口静态管理向责任区动态管理的延伸。

4、交换情报,加大评估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在管理员实地考察核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有疑点或有异常的支付项目逐级实施情报交换,以堵塞漏洞。与此同时,要从扣缴义务人、境内机构两个层面上开展对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个案专项评估和检查。要立足分析巡查相结合,立足案头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立足日常评估与汇缴相结合,立足评估与稽查相结合,立足评估检查与事后整改相结合,着力解决申报信息不实问题,有效化解征管难点、疑点和盲点,充分发挥纳税评估“以评促管”的功效,充分发挥稽查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税收的公正性。

5、部门协调,开展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办税。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组织体系,畅通与地税、外经贸局、招商局、支付银行、外管局等部门的协作和沟通,优势互补,及时获取设立开业、合同签定、资金支付、业务发生等第三方信息,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放大管理效应,不断拓展治税空间。

6、优化服务,营造和谐互动的征纳关系。对外,结合新所得税税法的贯彻实施,依托“税企恳谈”、“税法解读”、“重点企业走访”等服务平台,提前介入,通过现场办税、现场咨询、现场问政、现场解决问题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开展纳税提醒,提高税法的遵从度;对内,加强干部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干部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水平。

7、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对税收政策的调研管理。鉴于目前税收政策上尚存在的不明确性,建议上级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专题调研,明确特殊情况下的税收政策的执行,如:离岸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时间;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依据;股权转让的成本;境内被投资企业履行扣缴义务等,从而使税收政策更趋合理、完善,更切合税收工作的实际。

企业所得税调研报告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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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流程

简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上申报)

为向纳税人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使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地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广州市国税局开发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时,可以通过登录广州国税门户网站的“网上办税大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网上申报,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和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鉴证报告等附送资料的网上报送。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不需再上门报送纸质的纳税申报表及上述有关资料。

一、网上申报适用对象

(一)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使用广州国税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直接使用数字证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一般: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现已有ca 证书的为一般纳税人]

(二)已经在其它政府部门领取了数字证书,但没有使用广州国税网上申报、未开通国税应用的纳税人,不需要重复申请数字证书介质,但需要向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请开通国税应用。

(三)还没有申领数字证书[如:小规模纳税人],但需要使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国税强烈推荐网上申报】,应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数字证书并开通国税应用才可使用。

(四)不采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到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缴税和报送纸质资料。

申领数字证书或申请开通国税应用的详细流程可登录)查阅(首页右下角-“业务文件下载”-“机构(企业)数字证书宣传手册”和“国税应用数字证书申办指引”)。

二、网上申报开通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的开通时间为2011年4月16日-6月10日,纳税人可在此期间进行网上申报。

纳税人因各种原因【如上传的数据与报备不一致等】导致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成功的,应及时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现行【包括网上申报后发现数据有误】上门申报规定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汇算清缴期结束【6月10日】后,仍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现行上门申报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三、网上申报登录方式

纳税人插入数字证书,登录),点击首页左上角的“网上办税大厅”,进入后选择1号办税窗口、点击“证书登录”按钮,根据提示输入pin码,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网上拓展”,然后在“申报区”下选择相应的功能进行申报。

四、网上申报操作步骤

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应遵循以下顺序进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可直接进入步骤二):

步骤一:税务师事务所与纳税人一起完成“税务师事务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相关工作

1.税务师事务所登录广州市国税局鉴证报告网上报送系统后下载鉴证报告电子表单模板(pdf文件格式)。

2.税务师事务所填写电子表单并附加鉴证报告主体文档(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制作成鉴证报告电子文档。

3.税务师事务所制作鉴证报告后将电子文档交给纳税人进行审核(如通过u盘拷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直至双方均审核通过并定稿。

4.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和纳税人对鉴证报告进行审核后,分别对鉴证报告电子文档进行【四方】数字签名(任一方签名后鉴证报告电子文档将无法修改)。

5.税务师事务所登录广州市国税局鉴证报告网上报送系统报送鉴证报告。系统将自动检查鉴证报告的有效性,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已完成年度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其鉴证报告不得再进行网上报送,确需报送的【网上申报后发现数据有误】,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纸质报送。)

税务师事务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流程如图一所示。

步骤二:纳税人完成“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的相关工作,完成次序为: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

1.财务会计报表网上报送

进入财务报表报送功能,下载财务报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财务报表数据(支持目前企业在用的三种企业端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包括:涉税通-企业版、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易财税)、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导出的申报数据,下同)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财务报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并由纳税人加具数字签名后上传电子表单。

2.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

进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下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数据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年度申报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并由纳税人加具数字签名后上传电子表单。

3.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网上报送

进入关联申报功能,下载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电子表单(pdf 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数据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并由纳税人加具数字签名后上传电子表单。

4.完成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

进入网上办税大厅“申报征收”模块中的“网上缴税”功能,按提示完成税款缴纳。

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流程如图二所示。

五、服务咨询电话

(一)数字证书咨询服务电话

纳税人在使用数字证书中遇到问题,请按照所属区域致电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的客户服务热线。

(1)“”热线服务区域:天河区、荔湾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

(2)“”热线服务区域: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从化市、南沙区、萝岗区、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油分局);

(3)数字证书服务监督、投诉电话:12343。

(二)网上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时遇到问题,请致电12366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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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调研报告篇三

第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以规范格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书面报告,也是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税款缴纳情况的重要依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报表所反映的利润总额为基础,并按税收规定进行调整计算的方法,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依据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采用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报表所反映的利润总额为基础,并按税收规定进行调整计算的方法,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因此,纳税人在填报时,一要按照全国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正确核算和反映企业在某一纳税期内的利润总额;二要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中有关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办法和申报表中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计算,正确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种类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分为两种,一种是《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另一种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组成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分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附表包括:附表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附表二:《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表》、《企业弥补亏损报备表》。

附表三:《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计算表》。

五、《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与附表之间的关系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与附表之间有密切关系。附表是为计算主表的相关项目而设置的,是主表项目的细化。在填写主表前应首先填写附表。

六、《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范围

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论盈利、亏损还是享受减免税,以及何种行业、何种经济性质、采用何种申报方式,均应按照税法规定和填报要求,按期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时间为月、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2月底前,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至三。

八、《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书写要求

(一)普通申报表的填报要求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数据的填写须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勾划。

采用ocr扫描格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填写申报表的要求更加严格。

2、用黑色签字笔按“填写标准”的字体在方格内填写;

3、表内各项指标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缺省;

5、单位盖章需用红色印油,不得将“单位章”盖在表中所填的数据区域和黑色标识块上。

第二部分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一、《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的格式是: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

申报所属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

计算机代码申报单位地址及电话缴款书号经济类型行业

入库级次

行次

本期累计数

收入总额 1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

2适用税率

3应纳所得税额

5减免所得税额

6查补以前年度税额

7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9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10应交城服费额

11企业公章 企业申报日期:

****年**月**日 办税人员姓名:

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所:

受理申报日期:

****年**月**日 审核人: 录入人:

二、表头内容填写:

计算机代码:填写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

申报所属日期:填写申报当期的税款所属起止日期。由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采取季度预征、年度汇算清缴,因此季度申报表数据均按累计数据填报。所属日期是: 一季度:1月1日一3月31日 二季度:1月1日一6月30日 三季度:1月1日一9月30日 申报单位:按照本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地址及电话:填写申报单位核算地详细地址及办税人员联系电话(或寻呼机)。

缴款书号:填写申报当期填开的缴款书号。

入库级次:均填写“地方级”。

经济类型:按税务登记的有关内容填写。

行业类别:按照纳税人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未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其他”。表尾项目的填写真实、完整。

三、具体内容按下列填报口径填写:

第1行 收入总额:填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总和,采取分摊比例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填写应税收入净额。

第3行 适用税率:按纳税年度实现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其适用税率。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33%的比例税率。两档优惠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经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经批准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或批准的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实行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直接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填入“应纳所得税额”。

第5行 期初未缴所得税额:根据纳税人上年12月末应缴而未缴的所得税额填写。多缴的应以“-”表示,年度中调整期初数的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写。

第6行 减免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内批准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第7行 查补以前年度税额:填写申报所属期内查补入库的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额。

第8行 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申报所属期累计已经缴库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第9行 本期申报延交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缓交企业所得税税额。

第10行 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本表计算所得填写,即

10行=4行+5行-6行+7行-8行-9行,即申报当期填开税票入库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第三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填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格式: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1)

申报所属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行 次

本期累计数

企业申报

税务机关审核

一、销售(营业)收入

减 :销售折扣与折让

销售(营业)成本

销售(营业)费用

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销售(营业)利润(6=1-2-3-4-5)

加:代购代销收入

其它业务利润

其中:技术转让收益

境外劳务收益

减:管理费用

其中: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

财务费用

汇兑损失

三、营业利润

其中:联营企业分回利润

境外投资收益

股息收益

国库券利息收入

国家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额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取自附表一第1行)

纳税调整减少额(取自附表一第31行)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取自《企业弥补亏损报备表》)

减:免税所得

(30=31+32+…+41)

其中:免税的国债利息所得

免税的补贴收入

免税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附加

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

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

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

免税的高等学校、中小学培训收入

免税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技术收益

免税的为农业生产提供的技术、劳务收入

其他免税所得

减: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费用抵扣额

4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2)

申报所属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

计算机代码:申报单位地址及电话缴款书号经济类型行业入库级次项

行 次

本期累计数

企业申报

税务机关审核

适用税率

八、应纳所得税额(46=44×45)

减:减、免所得税额(取自附表二第1行第4栏数据)

减: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税额

加:联营企业利润补税额(取自附表三第1行第6栏数据)

股息收入补税额(取自附表三第8行第6栏数据)

中外合资企业补税额(取自附表三第16行第6栏数据)

投资收益补税额(取自附表三第20行第6栏数据)

境外收益补税额 53

查补以前年度税额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减:本期申报延交数额

十二、应缴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

61其中:本期入库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

十四、补充资料 :期末(平均)职工人数(人)64工资总额(实发数)(元)

65其中:税前扣除部分(元)

66技术合同成交金额

67实现技术交易额

68实现技术交易净额

69提取奖酬金

70安置待业人员(人)

71安置四残人员(人)

72国有企业中集体资本金比例应缴税款

73企业公章

企业申报日期:

****年**月**日 办税人员姓名:

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所:

受理申报日期:

****年**月**日 审核人: 录入人: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内容的结构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从结构上分为三部分:一是表头项目,二是表体项目,三是表尾项目。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表头项目,应按照税务登记表、初始申报及纳税核定的相关内容填写,填写的具体内容: 计算机代码:填写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

申报单位:按照本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填写申报单位核算地详细地址及办税人员联系电话(或寻呼机)。

缴款书号:填写申报当期填开的缴款书号。

入库级次:均填写“地方级”。

经济类型:按税务登记的有关内容填写。

行业类别:按照纳税人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未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其他”。表尾项目的填写真实、完整。

(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表体具体项目的填写

第1行 销售(营业)收入:填写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所取得的各项主营业务收入。工业企业填写产品销售收入,商品流通企业填写商品销售收入,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填写营业收入,其他纳税人以此类推,按相关口径填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填写应税收入,即:应税收入总额一收入总额一非应税收入总额,采取分摊比例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填写应税收入净额。

第2行 销售折扣与折让: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只限商品流通企业填写,其他纳税人在本表第1行中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第3、4行: 销售(营业)成本、销售(营业)费用:填写纳税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各种服务性、劳务性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销售费用。其中: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分摊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填写在第3行内。第5行 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填写纳税人销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应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及文化建设事业费。

第6行销售(营业)利润 填写本表计算所得。

商品流通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一销售折扣与折让-销售(营业)成本-销售(营业)费用-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即6行=1-2-3-4-5行。

工业企业及其他企业: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成本-销售(营业)费用-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即6行=1-3-4-5行。

第7行代购代销收入:仅限于有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的商品流通企业填写。

第8行 其它业务利润:填写纳税人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它业务收人扣除其它业务的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额。

第9行 技术转让收益:填写纳税人当期发生的技术转让收益。

第10行 境外劳务收益:填写纳税人在境外取得的劳务收益。

第11行 管理费用 :填写纳税人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

第12行 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填写纳税人当期发生的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总额。

第13行 财务费用:填写纳税人当期发生的财务费用。第14行 汇兑损失 :仅限于单独核算汇兑损益的商品流通企业填写,如为净收益,应以“-”号表示;其他纳税人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财务费用”中反映。

第15行 营业利润 :填写本表计算所得:

第16行 投资收益:填写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如为投资损失,应以“-”号表示。

第17行 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填写纳税人对外投资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额。

第18行 境外投资收益:填写纳税人向境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19行 股息收益:填写纳税人因持有其他股份制企业股票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20行 国库券利息收入:填写纳税人因购买国库券所取得的利息收人。

第21行 国家补贴收入:填写纳税人取得的国家或部门给予的各种补贴收人。

第22、23行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填写纳税人经营业务以外的收入和支出。

第24行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额: 填写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而调整的本年利润额,如为调整以前年度损失,以“-”表示。

如纳税人通过税务检查而调增的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财务报表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中反映的,则应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中“纳税调整减少额”的“其他”项目中同时反映。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如财务报表中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中含上述项目,须在纳税调整表纳税调整增加额“不允许扣除项目”中的“与收入无关的支出”中调整。

第25行 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前所得):填写本表计算所得: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国家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额。即25行=15+16+21+22-23+24行。

第26行 纳税调整增加额: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附表一)中第1行“纳税调整增加额”数字填写。

第 27行 纳税调整减少额: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附表一)中第31行“纳税调整减少额”数字填写。第28行 纳税调整后所得:按本表计算所得填写 28行=25+26-27行。本行如为负数,即为企业当期申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含-10)万元以上须经中介机构审核)的,并按有关规定确认可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的年度亏损额。

第29行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报经确认后可以在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而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所得。

第30行 免税所得:按本表计算所得填写,30行=31+32+…+41行。

第31行 免税的国债利息所得: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81号文件中明确的纳税人购买财政部发行的公债利息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第32行 免税的补贴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人征税等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取得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明确的有专项用途的国家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无文件明确,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纳税。此处填写有文件明确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补贴收入。第33行 免税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附加:填写按照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京财税[1998]88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附加。

第34行 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本行特指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

第35行 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填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通知》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减免征收所得税的技术转让收入。

第36行 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填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通知》第一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中明确的对企业治理“三废”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的收入。

第37行 免税的股息收入:填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9号文件中明确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比照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规定进行补税的收益。

第38行 免税的高等学校、中小学培训收入:填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通知》第一条第(八)款第2项规定中明确的暂免征收所得税的培训收入。

第39行 免税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技术收益: 填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中明确的暂免征收所得税的技术性服务收益。

第41行 其他免税所得:填写本表免税所得之外的按照规定可以作为免税所得的其他免税所得。

本表28—42行填写,分为3种情况,现举例说明具体填报方法:项

行次

如为盈利企业

如盈利额与需弥补亏损额一致 如为亏损企业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50

100减:免税所得 30

:应纳税所得额

30 0 0

注: 1、42行“应纳税所得额”≥0时,42行关系式成立。

2、28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时,42行填写“0”。

3、如有“免税所得”项目(30行至41行),无论何种情况均须按要求填写。但不进入42行关系式计算。

4、42行以后的项目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第43行 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费用抵扣额: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费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扣除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其实际发生额的50%如大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可就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予以抵扣;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抵扣。增长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本行填写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第44行 抵扣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本表计算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费用抵扣额。即44行=42-43行。

第45行 适用税率:按纳税人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其适用税率。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33%的比例税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优惠税率照顾。其优惠税率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税率征收。在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内经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经批准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或批准的税率。

第46行 应纳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按其适用的企业得税税率计算出的应纳所得税额。按本表“抵扣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填写,即:46行= 44×45行。

第47行 减、免所得税额 填写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内批准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按《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表》(附表二)第1行、第4栏“减免税额”的合计数填写。

第48行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税额 填写纳税人按照“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 2000]244号)规定,经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第49行 联营企业利润补税额 :按《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分利、股息收人纳税计算表》(附表三)第1行、第6栏“应补所得税额”合计数填写。

第50行 股息收入补税额:按《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计算表》(附表三)第8行,第6栏“应补所得税额”合计数填写。

第51行 中外合资企业补税额:按《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计算表》(附表三)第16行、第6栏“应补所得税额”合计数填写。

第52行 投资收益补税额:按《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计算表》(附表三)第20行、第6栏“应补所得税额”合计数填写。

第53行 境外收益补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境外所得补税原则和计算公式计算填写。

计算公式1:

应纳税款=(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境内税率 计算公式2:

=

× 计算公式3:

实际应纳税额=境内、境外应纳税款总额-不同国家的抵扣限额

第55行 期初未缴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上年12月末应缴而未缴的所得税额,多缴的应以“-”号表示。即填写上年汇算清缴申报表主表中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年度中一般不予调整,如确需调整的,应附有说明。年度中调整期初数的,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写。

第56行 查补以前年度税额:填写申报所属期内(1月1日—12月31日)已查补入库的以前年度补税额。

第57行 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申报所属期累计已经缴库的所得税额。即含上年汇算清缴在本年的入库金额和本年度(不含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实际入库金额。第58行 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按本表计算所得填写:如55行≥0,则58行= 54+55+56-57行;如55行0,则58行= 54+56-57行。年度汇算清缴的本行数作为次年“期初未缴所得税额”。

第59行 本期申报延交数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缓缴数额。

第61行 应缴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填写纳税人随企业所得税附征的应缴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

第62行 本期入库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 :填写纳税人申报当期缴款入库的集体服务事业费。

第64行 补充资料 期末(平均)职工人数:纳税人年度申报时填写年末平均职工人数。

第65行 工资总额(实发数):填写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包括税前实际发放数和税后发放数额。

第66行 税前扣除部分:填写经税务机关等部门批准的、按不同工资办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

第67行 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填写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在技术合同中,订立合同双方协商确立的合同交易额。纳税人接技术合同或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中相关数据填写。

第68行 实现技术交易额:填写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实现的合同中的技术交易额。按技术合同或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中相关数据填写。

第69行 实现技术交易净额:填写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实现的合同交易额中技术交易部分扣除成本、费用后技术性收入净额,是科研人员提取奖酬金的依据。纳税人按技术合同或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中相关数据填写。

第70行 提取奖酬金:填写纳税人申报所属期技术合同完成后,根据技术性收入净额提取的用于奖励科研人员的奖金额。纳税人按技术合同或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中相关数据填写。

第71行 安置待业人员:填写享受税收优惠的待业人员的人数。包括待业青年、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富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区县级以上大集体企业精简机构的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

第72行 安置四残人员:填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四残”人员的人数。“四残”人员的范围包括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以及弱视、弱智。

实行定额(定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进行申报时只填写销售(营业)收入(第1行)、应纳税所得额及该项以下的有关项目。

汽车驾驶学校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只填报应缴入库所得税额及以下有关项目。

汽驾定额征收所得税额= 100元×人数

摩托车定额征收所得税额=20元×人数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附表一)的填写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包括对收入确定的原则以及具体金额的调整、各项成本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的调整。

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有利于实现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适当分离,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附表一)的格式

附表一:

申报所属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本期累计

行次

本期累计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1=2+16+27)19

(3)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2

1、超过规定标准项目(2=3+4..+15)20

(4)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3

(1)工资支出21

(5)灾害事故损失赔偿4

(2)职工福利费22

(6)非公益救济性捐赠5

(3)职工教育经费23

(7)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6(4)工会经费24

(8)粮食类白酒广告费7

(5)利息支出25

(9)为其他企业贷款担保的支出项目8

(6)业务招待费26

(10)与收入无关的支出9

(7)公益救济性捐赠27

3、应税收益项目(27=28+29+30)10

(8)提取折旧费28

(1)少计应税收益11

(9)无形资产摊销29(2)未计应税收益12

(10)广告费30

(3)收回坏帐损失13

(11)业务宣传费31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31=32+33+34+35)14

(12)管理费32

1、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5

(13)其他33

2、境外收益16

2、不允许扣除项目(16=17+18+..+26)34

3、管理费17(1)资本性支出35

4、其他18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6企业公章:

企业申报日期:

办税人员:

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所:

受理申报日期:

审核人: 录入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所得税调研报告篇四

我xx有限公司于x年x月成立,现时主要经营范围xxx,兼营xxx等。由于我公司是新办企业,创业经验有限,市场竞争激烈,经营未能全面有序开展。在20xx年几个月时间,我公司营业收入合计xx元,经营成本费用支出合计xx元,利润总额xx元。

我公司现有员工xx人,规模较小,公司的内部制度未及时建立,一般的员工对财务知识不了解,取回的报销票据不完善、不及时、漏取等原因形成残缺不全;这种种因素造成我公司暂时对成本、费用等支出难以正确核算;因此向贵局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请给予支持与批准。

此致!

广州市弓长xx公司

x年x月x日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需提供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修改上面)

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二份,);

3.新版《企业年度收支情况报告表》(国税企业 一式二份)

4.回函(地税企业,一式二份)

5.上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上年中介报告。

或税务局规定的其他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广州国税部门要求:

(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征收方式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是每年1至3月。

(一)申请需提供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3.新版《企业年度收支情况报告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二)报送和填写要求

1.纳税人应在20xx年2月28日前将申请资料报送经管税务分局申请办理年度鉴定。

2.纳税人应完整、准确地填写《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及《企业年度收支情况报告表》所有企业填写的栏目,并对行业类别、企业情况及上年经营数据进行核对,同时在《鉴定表》“纳税人对征收方式的意见”栏加具意见时须声明:我公司主营业务为xxx,在成本费用核算上因xxx原因暂不能准确核算,故申请20xx年企业所得税按照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缴纳。

(一)核定征收方式的鉴定是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报送的经营信息确定的,企业应对报送的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1.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

2.本年度应纳税收入达到或超过以下规模的:

(3)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20xx万元的其它企业。

4.本年度企业的利润率与核定应税所得率比较,增加达到或超过20%的。

(三)企业未按规定如实、准确、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等有关信息及变化情况,造成核定偏离企业实际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重新鉴定所属年度的征收方式、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额,并按新的鉴定结果计缴企业应缴税款。

(四)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少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行为作出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年度鉴定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经管税务分局咨询。

附件: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