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预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精选22篇)

时间:2023-11-09 22:49:21 作者:曼珠 环境应急预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精选22篇)

应急预案涵盖了不同层级和不同领域的应急工作,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制定的一系列应对措施,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我想我们应该制定一份应急预案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制定一份完备有效的应急预案呢?有哪些重要的步骤和要素需要考虑?以下是一些应急预案的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够提供一些实际的指导和启示。

学校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现场疏导保护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抢险救灾小组

组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四)统计、通讯小组

组长:

成员: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教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教师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的领导和成员闻迅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拉起警戒线。

(2)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4)学校领导在向上级指挥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2、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指挥学生及老师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操场等场所。

(2)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灾后统计检查

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地震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地震灾害发生后,校内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2)学校立即组织学校各级小组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先救人为主。

(3)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联校报告人员、财产损失及受灾情况。

(4)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信息通讯组立即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伤亡教师的家属联系。

2、震后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如有人员伤亡通讯小组及时报告120或通知受伤者家人。

(3)警戒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维护学校秩序。

(4)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5)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向教育局安委办就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等分别核实登记,快速地、实事求是报告灾情。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及时向交警队报告事故发生,明确汇报事故发生详细位置,同时应汇报教师或学校领导。

2、发生人员伤亡时,当事人应向120、122报告,请求支援。

3、在医院等急救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本着救人要紧的原则,紧急实施对伤员的急救,直到急救人员送往医院。

4、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协助交警维持现场秩序,保留现场,提供交警需要的证据。

5、学校接到交通事故电话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配合交警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原因调查。

6、班主任立即与家属或家长取得联系,到达事故地点或医院。

7、学校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9、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10、保险介入,进入保险理赔程序。

(四)外来人员滋事应急预案

1、为防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内滋事,学校值班教师应严格门卫制度非本校要员禁止入内。

2、外来人员来访,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做好登记。

3、校内如发生外来人员滋事事件,学校值班教师或在场的教师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值班教师无法控制局面的应立即拨打110请求支援。

4、如果事故已经发生,发现人员应即刻制止,如无法控制局面应立即拨打110,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5、学校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并将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的成因经过结果形成文字材料报告。

(五)传染病应急预案

1、晨午检制度执行

每天到校后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

2、发现不明原因发热、腹泻及呼吸道传染病;班级缩小活动范围;通知学生监护人送医院就诊。

3、诊断为传染病病人的,通知学校,由学校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4、将学校情况报告联校及疾病预防中心120,对学校及教室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5、做好学生所在班级的控制工作,缩小其活动范围。

6、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好有关预防控制措施

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曲阜市学校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

组长:吴同花。

副组长:吴同地。

成员:宋坤高应玲盛自明郑峰。

高玉磊孔雁滨高奇。

三、类别划分:

学校安全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学校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分为事故、事件和灾害三大类。

(一)事故:主要有教学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校舍倒塌事故及其它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恶性群众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医疗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迅速向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门。

3、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信息报告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教育局和镇政府。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小组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五、报告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和乡政府,重大以上紧急情况发生后,学校立即报告乡政府、市教育局。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六、善后处理: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2、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七、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学校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

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

(二)全局利益原则。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

(三)口径一致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四)疏堵结合原则。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正确引导和利用网络传媒,在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的同时,及时删除各类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谣传信息。

(五)协作协调原则。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成立微山县马坡镇址坊小学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微山县马坡镇址坊小学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组长:

xxx副组长:

xxx成员:各班班主任职责:

(1)领导和指挥全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2)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发生、发展、衍变情况,适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召集各相关成员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3)组织收集、跟踪舆情信息,及时向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通过正规权威媒体适时适度发布真实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协调教育办公室、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处置工作。

(一)信息与联络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指定信息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

(二)财力和人力保障

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负有舆情处置职责的相关小组要为处置工作提供相对固定的人力支持。

(三)宣传与培训保障

1、加强常识宣传,提升信息捕捉、信息分析、信息研判、信息处置水平,最大限度消除因伪舆情泛滥、歪曲事实真相而造成形象受损、社会不稳定等负面影响。

2、加强教职工培训力度,举办培训班,利用典型舆情处置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

学校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和改进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全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员工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教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师生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的领导和成员闻迅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全体师生发现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师生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1、发现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应迅速送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做好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稳定。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当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应急预案处理的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安全第一,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活动,都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扩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1、加强培训机构保卫,阻止外来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内。

2、发生暴炸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成员:

学校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类别划分:

学校安全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学校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分为事故、事件和灾害三大类。

(一)事故:主要有教学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校舍倒塌事故及其它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四、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班主任应迅速送往校医进行初诊,并迅速报告学校

2、负责人向教育局及卫生部门报告。

3、食用校外食物所导致的中毒,我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学校、交通部门和教育局。

3、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首先发现的教师或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在场教师或学生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局。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教育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应急小组迅速组织初步灭火。 3、抢险救灾小组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后应立即将生病学生与其他学生隔离,并送往医院就诊,然后迅速通知学校,由学校负责人通知教育局。

2、立即将与其密切接触人群组织到专业地点隔离观察。 3、将患者密切接触地点由专业人员消毒。 4、通知家属接回家隔离。 5、对班级进行彻底消毒。

6、尽快实事求是地向有关部门和师生、家长公布相关情况,消除疑虑,避免传播。

7、调整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经批准后实施。 五、报告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

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应由学校相关负责人立即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人员联系电话如下: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六、善后处理: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 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为依据,正确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处置,保证院区及周边环境、居住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特制定适合本院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体现以人为本,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和安全隐患的影响。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隐患,包括废水、危险废物事故排放、水电等对河水造成污染、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对院区员工或周围居民的生命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院区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急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险辨实与评估

院区如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事故,从物质的属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固废。从事故的'类型分主要有危险品泄露、火灾、废水事故排放、大气事故排放等。

的主要原因。

四、指挥机构、职责和分工

(一)、指挥机构

1、专项指挥部:组建一个针对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事故的专项指挥机构。

2、现场指挥机构:机构内含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工作。

总指挥:xxx

副总指: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陆文财同志兼任,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事故报警及事故处理工作,包括保卫治安、医疗、消防、物质供应等。

(二)指挥机构职责

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践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邦发、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三)成员分工

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组织指挥院区的应急救援。

物业管理处: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2

日常应急救援办公室:现场及有害物资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其他人员: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五、风险防范措施

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企业和各人。一旦发生情况时,尽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一)化学品制度的管理措施

1、储于钢瓶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受热膨胀,压力升高,能使钢瓶爆炸。

2、有些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相互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除具有爆炸性外,还具有易燃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二)废水事故排放的风险防范措施

本院污水处理站由专门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解决。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人。

2、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3、做好劳动保护具的放置和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工作,持续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培训。

六、事故应急措施

1、废水事故排放应急措施:紧急停电时若出现废水系统的供电模块故障,单靠废水调节池的调节容量来缓冲整个院区产生的废水风险是很大的,利用备用的发电设备应急使用。

2、监测系统发现废水水质异常;发现时必须加大对废水排放口的监测频率,及时查找事故发生原因并排除。

七、事故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物业管理处、环保中心。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伤亡人数等等。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根据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的指令,立即足见现场救援组明确成员及现场组长和副组长,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专家组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到现场,根据污染源总类、数量、性质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发生。要对现场的重要物资和设备等进行安全转移。

(一)现场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并参与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二)现场调查与报告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和技术调查取证。

2、环境监测: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时内,气污染在2小时内定性检测出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时内定量检测出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发出检测报告,并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到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消除。

八、现场保护

院区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参加救援抢救的每个人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纤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九、应急保障

保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要经费充足、通信保障、物资保障、宣传和培训等。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培养一技术批训练有素、有责任心的专业人士。

十、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改预案。

xx镇中心卫生院

xxxx年xx月xx日

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八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重大安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重大安全、环境事故,做好应急处臵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火灾事故、放射源泄漏[被盗]事故、伤亡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重大安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互相协调,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与职责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由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来执行完成。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应急救援组组成。

应急救援体系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职能分工各尽其职,平时做好准备,应急时快速响应。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经理助理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设在厂调度所,负责应急事故救援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应急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1、应急办公室组成单位:调度室、保卫科、公司办公室、财务科、各职能部室。

2、职责:应急办公室在突发事故的第一时间,在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遵照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做出快速反映,协调组织应急办公室成员单位和事故相关单位实施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可紧急调动厂人、财、物各方面能力对事故进行救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指挥调度。

(三)成立应急救援专业组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救援专业组、火灾事故救援专业组、放射源泄漏、被盗专 1

业组、伤亡事故救援专业组。

成员单位由:保卫科、生产车间、财务科、各职能部室、公司办公室组成。

(四)各专业组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发生事故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下达救援指令至专业组,各专业救援组应在接到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指令后,在第一时间内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事故一旦发生,应急救援组应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应急救援组负责为指挥部提供现场信息,并按照应急救援办公室指令进行现场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预案的启动

1、调度在接到重大安全环境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应急救援组到事故现场。

(二)现场抢救

1.火灾和爆炸事故

(1)调度负责记录预案启动时间,并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

(2)保卫科要正确引导消-防-队合理布臵消防车和重点保护区域,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重点监护和保护。

(3)事故单位要迅速抢修已出现故障的设备,尽量减少停电损失。

(4)保卫科负责现场安全警戒,人员疏散、现场隔离及封锁、交通管制和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5)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运输力量、运输人员和物资,负责相关人员的接待和安排。

(7)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治。

(8)办公室、安全员负责收集事故证据和资料。

(9)物管科、财务科负责事故抢救工作的物资和资金的协调工作。

(10)其他有关单位坚守岗位、就地待命,随时服从指挥提供支援。

2.放射源泄漏、被盗事故

任何人发现放射源泄漏、被盗,不得滞留现场,要远离泄露-点10米以上进行监护,告知他人不得接近,同时立即通知调度。发现人在未经医院检查前,不得接触其他物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可能受到放射性元素污染的人员,立即采取隔 2

离措施,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其所受污染,并同时将接触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检查。

(2)保卫科负责立即撤离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事故现场的水、风、皮带等可能导致污染范围扩大的动作应立即停止。

(3)调度负责在最快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报告,一般不得超过二小时。《放射事故报告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出,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地方政府。

(5)如果发生放射性污染,由于放射性污染的特殊性,本预案所指应急救援仅是指对事故当事人的应急救援和对事故现场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禁止任何人对事故现场作非紧急性工作,以免造成进一步伤害,扩大事故后果。事故现场的进一步清理应由厂应急指挥部报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

(6) 应急救援组其它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事故证据、资料的收集,物资和资金的协调等工作。

3.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展开救助,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展开调查,将工伤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事故部门负责将受伤人员及时护送到具有能力的医院进行治疗。

(2)、保卫科负责布臵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3)、办公室、各职能部室负责妥善安臵伤亡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4)、保卫科、办公室、各职能部室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三)预案的终止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救援预案。放射源泄漏事故还必须由厂应急指挥部请示地方公安、环保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宣布终止。 应急救援终止后,厂有关部门应制定防范措施。

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受理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的预案进行评估。

第二十四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使校园环境卫生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随时自检和迎接上级的检查,特制定校园环境卫生应急预案。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作为检查和指导环境卫生的指挥机构。组长:岑志三(校长)。

副组长:陈顺华(副校长)。

黄忠文(支书)。

张应良(政教副主任)。

岑树保(总务主任)。

彭斌(团委副书记)。

成员:各班主任、各教职工、学生(责任区附后)。

(二)保持校园卫生清洁组织机构职责。

1、划定学校环境清洁责任区。

2、督促各责任区负责人时刻保持本清洁区卫生。

(三)工作要求。

1、各清洁区人员每周(星期一上午第三节)参与一次大扫除。

2、各班主任每天组织学生清扫本班清洁区。

3、各清洁小组的人员都有职责保持责任区的干净。各负责人发现本清洁区不干净,随时组织本组成员清扫并报告当天值周领导或本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相关负责人。

(四)工作安排。

1、岑志三:负责布置、协调、检查、督促各方面工作。

2、男生宿舍组。

负责人:黄忠文。

成员:陆明勇、姚文开、张时仙、罗国恩、关金浪;学生:每班抽3名男生。

职责:负责男生宿舍内务的清理整顿和擦抹窗口,清扫天面的蜘蛛网及宿舍周边环境卫生。

3、女生宿舍组。

负责人:黄还新。

成员:苏玉玲;学生:每班抽2名女生。

职责:负责女生宿舍内务的清理和办公室二楼至三楼走道及阳台卫生,天面蜘蛛网的清扫,门窗的擦抹,小会议室的整理。

4、清洁区组。

负责人:陈顺华。

成员:黄文德、韦美成、郭飞、韦飞燕、李红霖。

学生:每班抽6名。

职责:负责各班所负责清洁区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5、教室组。

负责人:彭斌。

成员:赵开龙、何国萍、覃明、陈华源、黄秀荣。

学生:每班抽4名。

职责:清洁教室内外卫生(包括上下层之间的楼梯走道卫生)及天花板蜘蛛网的清扫和擦抹窗口(含二楼教室内外的卫生打扫)。

6、综合实验楼组。

负责人:谭友新。

成员:李显芬、黄瑞雪、邓亦欢、龙文赞;

学生:每班抽2名。

职责:负责清扫各层走道卫生及天面蜘蛛网、擦抹玻璃窗。

7、厕所组。

负责人:孙祖恒。

成员:黄丽霞;学生:当周冲厕所的班级抽2男2女共4人。职责:负责新旧厕所的清扫工作。

8、厕所路段组。

负责人:岑树保。

成员:王安营、谭永祥。

职责:把这一带的卫生、杂草清理干净。

9、操场环形路道及教学楼一楼组。

负责人:陈远洪。

成员:徐正海、王天明、耿大亮;职责:把这一带的垃圾、杂草清理及教学楼一楼走道卫生(含天花板蜘蛛网的清扫和窗口的擦抹)。

10、办公楼背后组。

负责人:张应良。

成员:岑凤贵、赖宁宁;职责:负责清理菜地周围及道路杂物的清理。

11、办公楼前面组。

负责人:龚星鹏。

成员:姚本亮、安显明;

职责:清理办公楼前及一楼蜘蛛网的清扫、玻璃窗的擦抹;教师平房前及两侧的清扫等工作。

本应急预案自20xx年11月20日起执行。

学校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针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如下: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见附表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如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值班制度、防灾紧急预案等),安排24小时值班,确定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分工,作好指挥调度及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落实逐层承包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年级组长到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形成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承包机制。学校与各部门负责教师(包括班主任、宿舍负责人、伙房管理员、化学实验员等)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在“四考”中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知识,克服师生存在的随意思想。利用校会、班会、主题班会以及校园广播、板报、演讲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使师生认识到什么事是有危险的,什么事情不应该做,做了之后会有哪些后果,应该怎样做,怎样避免危险;如果发生危险 ,应当怎样自救,怎样互救,怎样求救。

3、做好排查,防患于未然。对重点屋舍、电路、食堂、小卖店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纪律是对孩子行为的约束,而这种约束正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保障。必须加强常规管理,不能出现管理漏洞。尤其是在中午、晚饭后加强监控力度,坚决制止下井洗澡的事情发生。主要由带班领导、执周教师组织学生会查人落实。

(一)、用电安全

1、放学后值日生要切断教室电源。

2、雷雨天要切断楼内电源。

3、住宿生严禁私自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不得私自接灯,不得使用交流电的录音机等自备电器。

4、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电工修理,不要自己进行线路维修。

5、打扫卫生要注意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灯泡灯管、插座等电器。

6、不许爬电杆掏鸟,不在电线下进行放风筝、打球等活动。

7、如果发生触电,马上就地实施科学救治并联系医院,然后上报。

(二)、用火安全

1、增强防火意识,学习防火知识。

2、学生不得玩火,冬季取暖,依据《取暖防火制度》执行。在取暖期防止煤气中毒,带班领导、查宿教师每天都要严格检查炉具,检查通风情况,并提醒学生注意。

3、学生做好防火宣传。如劝说、阻止父母不在野外用火,家中用火注意安全,安全使用煤气罐等。

5、食堂做饭用火,依据《伙房防火制度》执行。

6、如果发生火灾(因明火或因电引起),怎么办?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慌,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是上课期间,应马上疏散学生,并逐级上报,拨打119。在救火过程中,不允许学生参与救火,只可以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教师经过培训的可以参与救火。

(三)、体育、游戏安全

1、经常检查体育器械,保证器械的安全性。

2、体育课,教师严格要求,杜绝大撒鹰。

3、教给学生防护知识,以及正确的使用体育器材的知识。

4、在课间做正当游戏,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楼栏处拥挤,更不得做危险性游戏。

5、运动或游戏时发生伤害,及时报告老师,进行正确处理,伤害严重马上联系医院,并逐级上报。

(四)、劳动安全

1、劳动时,严密组织,责任到人,要求学生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指挥。

2、使用工具时,严禁嬉戏、追逐打闹。

3、注意劳动保护。

(五)、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1、除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中的重要教育活动之外,原则上不再组织其他群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等。

2、如有群体活动,必须建立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六)、食品安全

1、师生食堂严格按《伙房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2、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购买安全合格的食品,并作好记录。

3、对校内小卖店严格监控,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不合格食品马上责令其食品下架,令其改正。

4、如发生食品中毒,值班教师、负责同志马上联系医院或拨打120电话,并立即上报。

(七)交通安全

1、每位师生必须牢记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

2、学生骑车(不满12周岁的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车),要求不许脱手骑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等;教师不得酒后驾车。

3、出入校门必须下车,并本着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则。

4、坚决不允许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学生上晚自习不允许骑车。

学校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校园内的盗窃案件的发生,及时处置各种危害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的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室负责人、各班主任、值周教师。

一、一周内由行政值周和教师值周负责校内的安全;

二、晚上在值周负责的前堤下,再指定住校教师负责晚上的校内安全;

三、对电脑室实行晚上值班管理;

四、总务处做好对门窗的关锁工作,对重要的室做好防盗设施;

五、各室落实专人负责关锁;

七、如果一旦发生财物被盗,与有关责任人实行经济挂钩。

一、发现案件或有异常情况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

二、在无法联系到以上人员或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三、对于正在实施的盗窃案件,发现人要及时予以制止,制止不了时,要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告。

四、对于已经发生的盗窃案件,发现人要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

五、发生盗窃后,应及时清点财物,并作出处理,上报上级有关部分。

环境应急预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规范和强化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操作性强、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双高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根据静安区固体废弃物近期处置及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历年影响威胁上海的主要自然灾害情况,静安区今后可能发生的环境卫生重大事件主要表现在:

(一)自然灾害。

影响本区环境卫生作业正常运作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风暴潮、高温及地震灾害等,造成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清除运输处置受阻,道路保洁无法正常进行,灯光广告、店招、店牌等户外设施安全受到影响。

(二)事故灾难。

2、水运船舶事故,虎林路码头不能正常中转,造成垃圾物流梗阻;

3、水运船舶事故,长宁凯旋路粪便码头不能正常运作,造成粪便物流梗阻。

(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需对疫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粪便及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组织单独收运处置。

(四)社会安全事件。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等,并对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需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配合处置的社会安全事件,包括:

2、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可能影响本区城市保洁的正常进行,在局部区域引起垃圾的大量产生等。

(五)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事件。

1、特大型公共活动。指聚集人数超过5万,需要对活动区域进行突击保洁和垃圾应急收运的。

2、因道路泥浆、渣土污染,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并造成交通梗阻,需要对道路泥浆、渣土进行快速清除的。

3、因大面积油污及其它易滑物质污染道路,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并造成交通梗阻的,需对道路进行快速保洁的。

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由市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市相关公共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一)成立静安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中心。

1、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组成。静安区市容市政委主任(环卫局局长)为总指挥;市容市政委分管环卫业务副主任、静安区城市管理大队大队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总经理为常务副总指挥;市容市政委分管灯光广告副主任、分管安全保卫副主任,城管大队分管副大队长、总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静安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待组建单位)、监管平台(待组建单位)负责人,市容市政委办公室主任、环卫管理科科长、灯光广告办主任、安全保卫科科长、市容办公室主任、建设发展科科长、爱卫办主任、法制科科长、宣传科科长,城管大队勤务科科长、总公司经营业务部负责人为成员。

2、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执行区政府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工作;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事故预防,以及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环境卫生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区政府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部,承担本预案修订工作。

3、应急指挥中心的设置。应急指挥中心与本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同步建设,在硬件配置上,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兼顾平时网格化管理与应急指挥工作的需要,确保各类硬件及设施配置到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在应急情况下,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自动转换成应急指挥中心。

(二)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四个办公室。

1、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分管环卫业务的副主任为指挥长,总公司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为副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环卫管理科科长、市容办公室主任、渣土管理所所长、各街道市容管理所长、总公司经营业务部副部长、总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在环卫管理科,由环卫管理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在城区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受阻,道路清扫保洁不能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在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特殊废弃物的单独收集、运输、处置工作。

2、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分管灯光广告的副主任为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灯光广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全保卫科科长、景观管理所所长,总公司下属锝龙公司总经理。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在灯光广告办,由灯光广告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是:在应急情况下负责灯光广告的处置协调工作,消除灯光广告设施对社会公众的危害。

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分管安全保卫的副主任为指挥长,总公司分管安全保卫的副总经理为副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成员:安全保卫科科长、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设置在安全保卫科,由安全保卫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作业队伍发生群访、罢工,垃圾中转站人为破坏,中转站进出通道人为封堵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协调工作。

4、城管执法应急办公室。分管副大队长为指挥长,勤务科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各分队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城管执法应急办公室设置在城管大队勤务科,由勤务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城管应急队伍的组建,负责应急情况下城管执法力量的调度。

(一)道路保洁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金缔公司负责组建,组成人员35人,其中驾驶员不少于4人,主要由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分公司二、三线人员组成。同时,配置机动清扫车1辆,机动冲洗车2辆,垃圾收集车1辆,客货两用车1辆,手推车、扫帚、铲刀、刷子、塑料桶、抹布、洗涤剂若干。

(二)生活垃圾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天拓公司负责组建,配备驾驶员5人,跟车工10人。同时配备2.75吨后压车4辆,2吨平板自卸车1辆,铁锹、扫帚若干。

(三)粪便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锐民公司负责组建,配备驾驶员2人,跟车工2人,2.75吨粪车2辆,并随车配备小塑料桶、扫帚等用品。

(四)特种垃圾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天拓公司负责组建,配置驾驶员1人、跟车工1人,配置密闭性能良好的垃圾收集车1辆,并配置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消毒药剂等用品。

(五)渣土运输应急队伍。由渣土管理所负责组建,主要是对长期在本区从事渣土作业的单位及车辆进行登记,一旦发生需要紧急调用工程渣土车辆时,保证在4小时内组织一支100吨以上运力的渣土运输应急队伍。同时,由总公司下属晨光公司配备铲车1辆,铲车驾驶员1人。

(六)市容环境巡查应急队伍。由市容办负责组建,配备人员30人,应急人员年?应以20至40岁以下的男性为主。同时配备对讲机、雨衣雨具、手电筒等抗台防汛所需物品。

(七)灯光广告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锝龙公司负责组建,组成人员不少于20人。应急人员中必须有具备高空作业的2人,强弱电操作资格2人,电焊工2人;配置巡查车1辆、切割机1台、电焊机1台、对讲机2只;同时,配置封锁路面所需标线与架子及吊绳(200米)、雨衣雨具、手提式电灯等抗台防汛中所需物品。

(八)各街道市容所垃圾箱房保洁员和市容协管员作为局本委应急后备队伍,必要时听从局本部统一调度。

(九)城管大队作为总预备队,并成立40人左右的应急队伍,必要时由区政府和市容环卫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以上车辆均配置gps定位系统。同时,为了确保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建设发展科必须做好相关应急物质的采购和储备工作。其中,工业用盐若干,简易流动(能拆卸)厕所5座,手提式夜间照明设备若干,并对易耗物品进行及时更新。

环境应急预案范文

1.如消防系统已启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同志撤离机房。

2.如消防系统尚未启动,立刻调出该场地视频监控,确认是否有火情。一旦确认火情,立即疏散,并确认消防系统能正确启动。

3.火警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心主任、相关机房安全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

4.按消防相关程序处置。

(二)ups输入掉电告警。

1.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电池放电情况。

2.相关机房负责人待命响应,根据需要按预定程序逐级安全关闭各类系统或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三)机房地湿告警。

立刻通知相关机房负责人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现场查看空调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备注:漏水事故影响不可轻忽,某些情况下会引起灾难性事故,请务必关注。

(四)ups输出故障。

1.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影响范围。

2.相关机房负责人立即响应,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二、重要告警。

(一)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

发现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需要综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网络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务器原因。以下状况考虑环境因素:

如果同时有大面积的网络故障和服务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输出故障,立即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运行部负责人和系统部负责人。

如果是单纯的数据数据通信中断,一般是监控设备死机,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1.机房高温告警。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如判断空调已失效,则需到现场处置。

备注:由于机柜上的温湿度仪因热通道和铁架的热传导作用使得感应温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参考。因此,如夜间发现高温告警,可注意观察,如有持续异常升温则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2.冷冻水高温告警。

发现冷冻水高温告警或空调进水高温告警,即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3.市电掉电告警。

工作时间,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非工作时间,如发生ups输入掉电告警,按前述流程处置。

三、一般告警。

其他机房环境监控告警,考虑都是设备故障或者部分功能异常,影响面有限,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环境应急最佳预案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认定指标体系。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章“黑名单”制度。

第八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环境的应急预案

为加强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制定各类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协调落实。

3.2安全监督部:参与各类环境污染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及时将污染情况报主管副总经理。

3.3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3.4各单位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参与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及演练,经常深入现场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清洁生产。

3.5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及时进行治理,当污染源无法排除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向单位领导汇报。

3.6岗位员工: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应急演练,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1在所管辖区出现环境污染,应按如下步骤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环境污染——切断污染源——保护污染现场——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到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处理队伍——对污染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祥见附录1)。

4.2人员管理:

4.2.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现场负责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

4.2.2污染单位负责人应在污染区设置专门人员保护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4.2.3生产技术部接到报告后,通知有关人员就位,严格按各自的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4.2.4环境污染处理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单独行动。

4.2.5进入污染区的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佩带防护用具,只充许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到处走动。

4.2.6污染事故处理完毕,要做到工完料静场地清,安全监督部和事故单位应记录存档。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九条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十一条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十三条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十四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十五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十六条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十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十八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二十一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二十二条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十三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二十四条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二十五条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环境的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龙水镇镇的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以xx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破坏事故为重点,不断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把污染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处置的原则。把保障公共安全,特别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根本目标。具体工作中,既要依靠科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尽量减少突发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实行镇政府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调度,各部门积极配合。

3、坚持系统联动,稳妥应对的原则。做到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要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故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成立龙水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的全过程负总责。

指挥长:周树云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杨浩副镇长

王洪副镇长

成员:

郑红梅党政办公室主任

高建镇财政所长

金洪科经济发展办主任

袁昌建镇工业化和招商办主任

黄洪勇花市街派出所所长

刘安键朝阳街派出所所长

张春华五金工商所所长

徐智勇龙水工商所所长

黄茂侠龙水镇畜牧站站长

黎成禄大足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何勇龙水镇教办主任

张余龙水镇有线电视台

唐维彬镇水电站站长

邓思建镇民政办主任

唐均福镇综治办主任

陈云镇安全办主任

胡中奎市政办主任

周德学镇宣传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工业化和招商办。

主任:袁昌建镇工业化和招商办主任(兼)

副主任:陈四军镇工业化和招商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指挥、调度环境污染时期的全面工作,与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沟通情况,汇报工作,召开应急会议,布置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全镇环境污染时期应急处理的各项事宜。

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密切与各成员单位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协调和信息反馈工作。(办公室电话:xxxxxxxx)

3、成员单位

镇工业化和招商办:及时掌握环境污染的情况,保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信息,提出预防污染和治理污染的相关措施,并按照镇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发布污染治理公告。

派出所:按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要求,保证出动警力、安排布控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治安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工商所: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禁止受到污染的食品流入市场。

县二院:随时掌握异常病症发生情况,做好饮用水中毒人员的治疗救护应急准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并负责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做好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准备工作,保证应急所需。

财政所:负责应急所需经费保障,提供资金支持。

畜牧站:配合做好牲畜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对所属种畜场人、畜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坚决避免水污染期间人、畜因饮用河水而导致中毒事件发生。

宣传办:按照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科学宣传污染预防知识。

龙水镇教办:加强对学生环境安全教育,确保突发环境事故不给学生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龙水镇有线电视台: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网络管理,保证镇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镇综治办和安全办:做好危险化学品污染的预防工作,并与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保持联系,随时反馈安全信息。

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人、畜的环境安全管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积极配合成员单位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环境污染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此,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迅速统一上下思想,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避免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研究具体应急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落靠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3、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污染应急预防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镇上下共同参与,协同动作,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以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全力做好污染应急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反馈,确保信息畅通。各成员单位要时刻保持临战状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政府环境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信息畅通。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反馈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对迟报、漏报、瞒报有关工作信息而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发生,确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发生在xx市辖区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一)特定或敏感区域;

(二)水源防护区内有污染隐患的单位;

(三)使用、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

(四)各类油库、加蚰站、液化气站(库)、石油天然气井口;

(五)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储存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堆放场、点等。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污染事故、煤气及天然气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类型。

根据事故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三十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中毒的;

3、因环境污染弓i起厂群冲突的;

4、对环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明显中毒、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中毒的;

4、因环境污染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明显中毒或辐射伤害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与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

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由所在地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理;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

(一)成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区市县长为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制人为成员。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排险减害(救助)中的具体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能分组开展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严把宣传报道关;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排险减害救助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县两级专业救护队负责人组成,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3、警戒维护组: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动员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职工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实施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整个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有关人员、经费、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6、事故调查组: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组织或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安抚稳定工作。

2、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污染事故;负责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技术储备;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化验、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特大事故调查,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4、市经委: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煤矿、建材、电力、流通行业、信息产业及经贸系统其它行业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排险救助工作,负责排险救助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7、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医疗急救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中毒事故的控制情况。

8、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农业、畜牧、水利(渔业)、林业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工作,其中市林业局、水利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捕杀和砍伐野生动植物的重特大环境破坏事故和处理工作。

9、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与追究。

凡属xx市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驻军和企、事业单位收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处置领导小组发布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排险救援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实施排险救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险救援和伤员、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一)重特大事故的报告。

xx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市内所有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人员作为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其单位负责人报告。环保部门值守热线电话人员或其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经济损失等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报告,由环保局部门核实后向同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环保部门分别向上级政府、环保部门报告,其它部门在与环保部门核实后再按系统按程序上报。各区市县在事故发生后除电话速报外,应在3小时内以事故快报传真向市政府办、市环保局报告事故情况。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开展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事故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员安全、社会稳定、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排险减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应处理必须坚持四条原则:

(1)控制污染源,尽快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应急处理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指挥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迅速制定、实施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对有明确污染源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街道、村级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在开展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伤亡事故。

(三)善后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工作;对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或检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环保局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经政府领导审查同意后迅速将事故按分类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应急处置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达到国家对应急处理的有关标准。各专业队伍也应做到每年演习1次,增强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有下列行为的,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未说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

(三)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

(四)因医疗机构拒绝抢救或抢救不及时,导致人员死亡的;

(五)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排险减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抢险不力,措施不当,推诿扯皮,扩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险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社会影响的。

环境应急预案

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环境主要监控目标对象为:电力供应、火情、空调异常。监控对象表征为:ups可监控数据(包括输入、输出、负载等)、烟雾、环境温湿度值。

环境监控报警根据影响范围不同定为不同级别,予以不同处置,应急处置流程如下:

(一) 机房烟雾告警

1、 如消防系统已启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同志撤离机房。

2、 如消防系统尚未启动,立刻调出该场地视频监控,确认是否有火情。一旦确认火情,立即疏散,并确认消防系统能正确启动。

3、 火警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心主任、相关机房安全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

4、 按消防相关程序处置。

(二) ups输入掉电告警

1、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电池放电情况。

2、 相关机房负责人待命响应,根据需要按预定程序逐级安全关闭各类系统或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 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三) 机房地湿告警

立刻通知相关机房负责人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现场查看空调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备注:漏水事故影响不可轻忽,某些情况下会引起灾难性事故,请务必关注。

(四) ups输出故障

1、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影响范围。

2、 相关机房负责人立即响应,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一) 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

发现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需要综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网络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务器原因。以下状况考虑环境因素:

如果同时有大面积的网络故障和服务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输出故障,立即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运行部负责人和系统部负责人。

如果是单纯的数据数据通信中断,一般是监控设备死机,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1、 机房高温告警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如判断空调已失效,则需到现场处置。

备注:由于机柜上的温湿度仪因热通道和铁架的热传导作用使得感应温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参考。因此,如夜间发现高温告警,可注意观察,如有持续异常升温则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2、 冷冻水高温告警

发现冷冻水高温告警或空调进水高温告警,即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3、 市电掉电告警

工作时间,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非工作时间,如发生ups输入掉电告警,按前述流程处置。

其他机房环境监控告警,考虑都是设备故障或者部分功能异常,影响面有限,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环境的应急预案

1.如消防系统已启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同志撤离机房。

2.如消防系统尚未启动,立刻调出该场地视频监控,确认是否有火情。一旦确认火情,立即疏散,并确认消防系统能正确启动。

3.火警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心主任、相关机房安全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

4.按消防相关程序处置。

(二)ups输入掉电告警。

1.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电池放电情况。

2.相关机房负责人待命响应,根据需要按预定程序逐级安全关闭各类系统或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三)机房地湿告警。

立刻通知相关机房负责人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现场查看空调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备注:漏水事故影响不可轻忽,某些情况下会引起灾难性事故,请务必关注。

(四)ups输出故障。

1.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影响范围。

2.相关机房负责人立即响应,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一)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

发现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需要综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网络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务器原因。以下状况考虑环境因素:

如果同时有大面积的网络故障和服务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输出故障,立即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运行部负责人和系统部负责人。

如果是单纯的数据数据通信中断,一般是监控设备死机,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1.机房高温告警。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如判断空调已失效,则需到现场处置。

备注:由于机柜上的温湿度仪因热通道和铁架的热传导作用使得感应温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参考。因此,如夜间发现高温告警,可注意观察,如有持续异常升温则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2.冷冻水高温告警。

发现冷冻水高温告警或空调进水高温告警,即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3.市电掉电告警。

工作时间,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非工作时间,如发生ups输入掉电告警,按前述流程处置。

其他机房环境监控告警,考虑都是设备故障或者部分功能异常,影响面有限,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