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0篇)

时间:2023-09-19 17:59:05 作者:琉璃 2023年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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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目前正是候鸟迁徙途经我区的高峰时期。为切实做好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工作,确保候鸟安全过境,我区自9月19日开始,开展了打击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野生动物管理秩序,提高了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安全。

为加强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农发局成立了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协调,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行动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把护鸟责任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样,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到地块,到人头,区森林公安将督查各办事处护鸟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年终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办事处将进行全区通报。

鉴于一些捕鸟者受利益驱动,利用夜间和清晨在山上大肆架网,捕捉各种野生鸟类,每天都有上百只候鸟遭其毒手。区农发局组织森林公安执法人员,每天凌晨4点就到达指定地点,部署当日行动计划,对候鸟迁徙经过的主要山头,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截至到9月27日,共出动130余人次,检查鸟类活动区域32处,收缴野生鸟类25只,放飞活体鸟类22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鸟类15只,销毁网具76具,共计2000余米,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候鸟安全过境,维护了生态平衡。

组织专人深入林区集贸市场、社区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并联合开发区电视台、半岛都市报、***早报等媒体对护鸟专项行动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和经营业户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群众护鸟积极性,营造了良好氛围。

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对候鸟迁徙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检查,根据非法猎捕者的活动规律调整行动时间,加强打击力度。

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我市的野⽣动物保护管理⼯作在省林业厅关⼼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下,认真贯彻执⾏《野⽣动物保护法》、《野⽣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的⽅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作主要做了以下⼏⽅⾯的⼯作: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全民野⽣动物保护意识。

从4⽉10⽇开始,以“繁荣⽣态⽂化,建设⽣态⽂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展开。截⽌4⽉30⽇,我市共刊登宣传⽂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册3000份,发布宣传⽚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16⽇,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学、浙江省野⽣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启动仪式。朱是我国⼀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系统地开展朱⼈⼯繁育、野外驯化、野⽣种群重建,以及提⾼繁育⼦代的繁殖潜⼒和抗病能⼒等⽅⾯的研究⼯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加强管理。⽬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的意见。

⼆、规范各类野⽣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核准证、野⽣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动物管理审批项⽬说明》,进⼀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动物的驯养与利⽤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添置监测设备,进⾏24⼩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作⼈员,每天进⾏⼀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旦发⽣异常情况⽴即上报。

四、加⼤执法检查⼒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对经营野⽣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步规范了野⽣动物救助⼯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1999年12⽉,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野⽣动物名单》中⽆蛇类⼀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作⼈员,⼀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有所⽋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法对疫病进⾏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步⼯作打算。

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野⽣动物是⼈类的宝贵资源,是⾃然⽣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类的⽣存、⽣产、⽣活都具⽆可替代的作⽤。由于种种原因,野⽣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所以,我们作为野⽣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动物保护管理⼯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开展野⽣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在全省的“陆⽣野⽣动物宣传⽉(4⽉)”和“爱鸟周(4⽉10-16⽇)”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在县电视台和调频⼴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 提倡不⾷野⽣动物,树⽴饮⾷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动物的案件进⾏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群众保护野⽣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都已认识到野⽣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野⽣⽆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种⼈⼈保护野⽣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全⼒拯救病危受伤的野⽣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动物的野⽣动物,我局都全⼒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境进⾏放⽣,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xx市野⽣动物救护中⼼,进⾏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级重点保护野⽣动物猫头鹰、⽩鹇等4只,夜鹭等省⼀般保护野⽣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动物保护管理

(⼀)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管理,并按期进⾏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开展了赛加羚⽺⾓、川⼭甲⽚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计划申报⼯作。

7⽉,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甲⽚、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了调查,全县川⼭甲⽚、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

(三)⿎励发展野⽣动物驯养繁殖业。

殖业。20xx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活动

(⼀)组织开展了 “飞鹰⾏动”。

4⽉-5⽉,根据省林业厅的统⼀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 “飞鹰⾏动”,集中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动物⾏为进⾏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动物的现象,本次⾏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等野⽣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作。

为了深⼊贯彻党的⼗x⼤精神,全⾯加强⽣态⽂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xx北京 “xxxx”,根据省、市的统⼀部署,于7-8⽉,我局组织执法⼈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动物规范管理整顿⼯作专项⾏动。

⾏动期间,执法⼈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了⼀次⼤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些“野味”馆,进⾏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动物表演、展⽰;暂停野⽣动物⼴告等等,净化了野⽣动物保护管理环境。⽬前,由于各种⼈为的原因,许多野⽣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年,滥⾷野⽣动物的现象屡禁不⽌,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明的⾏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

野⽣动物是我们⼈类⽣存环境中⽆可替代的⼀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类,野⽣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类今天的认识和⾏动。我们作为野⽣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如既往地开展野⽣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动物的现象,全⼒保护野⽣动物资源,让野⽣动物永远为⼈类的⽣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今年7月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及行动重点,在全县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行动,主动与县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依照各自部门职责相应成立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责主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分别制定了《**县公安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县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多警种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监管。我局加强与各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深挖违法案件线索,彻底斩断乱捕滥猎、非法买卖和非法利用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频发的势头,***县森林公安局结合自身执法职责,细化行动方案,组建行动专班,采取分组划片等方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全县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山货经营店铺、餐饮场所等开展集中清查,对可能贩卖野生动植物的重点摊位进行高频次巡查,尤其是在早晨商品上市时对商品进行检查,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强化源头监管,联合铁路公安、高速交警等部门侦办打击收购、运输等各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案件,严防受保护野生动物进入市场。

三是制定政策措施,强化依法办案。为强化对全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扭转执法被动局面,弥补我县森林公安在办理猎捕野生动物案件中的法律缺失,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制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该《通告》规定了禁猎期限、禁猎对象、禁猎工具、法律依据、确需猎捕的特殊情况以及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权利和义务。并印制800余份,分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在村镇公示栏,各单位大门口,集贸市场、公园、药店、银行、医院、进出村庄路口等人流集中处进行粘贴。最大限度地宣传政策法规,鼓励社会各界主动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各类伤害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信息,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公众互通信息、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切实依法制裁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明确打击重点,落实工作职责。以《通告》内明令禁止的禁猎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利用邮政、物流、快递、客货运等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以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场所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或提供交易场所等六类行为作为专项行动打击重点和方向,森林公安局和各地派出所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联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狠抓落实,绝不允许“一查一收一放”不立案侦办,绝不允许刑事案件降格处理,确保件件有结果。

五是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战果显著。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部门联合行动,主动作为,统一清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持续到10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次,车辆**台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处,检查重点市场场所**处,检查大型集贸市场***家,经营活禽交易门店、农贸市场共计**家经营户,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家,检查餐饮场所**家。查办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起,行政案件**起,林政处罚**人,收缴野生动物活体**只,死体**只,收缴**多只野鸭进行放飞,猎获工具**余套,涉案价值**元,罚款**元。编制《**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和《**县野生动物资源概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进校园活动1次。

此次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震慑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野保工作是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部门的各个单位都负有保护的职责,因此,要充分发动各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基层站所的作用,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保护地管护人员、林业站工作人员、社区群众、公安干警、民间团体以及志愿者的作用,共同参加巡护监测工作。二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缺乏大数据分析等高科技装备科学监测,这就还需要我们创造条件,在野生动物资源分布重点区域布设监测站点,并利用科学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及处理,消除监测盲区,提高监测巡护效率。

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这次“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集中清理、解决问题过程,从3月初到3月底结束,分自查、评议、座谈、点评和公示四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3月11日-3月15日)

县直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围绕“一问责八清理”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个人自查、相互帮查、集中评查等方式,围绕专项行动开展,组织召开一次党组(扩大)会议和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认真查摆和剖析班子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评议阶段(3月15日-3月18日)

围绕专项行动需要清理的主要问题,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机关干部、领导班子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注意从基层单位、服务对象、老同志、老领导等方面收集情况。

(三)座谈阶段(3月18日-3月24日)

县直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扩大民主,组织县直各单位及乡镇政府机关干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普通群众等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四)点评阶段(3月24日-3月29日)

根据《曲阳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分口管理”原则,由分管领导开展点评工作,全面查找和深入分析在专项行动开展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要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促进部门自我评价、自我整改、自我完善。

(五)公示阶段(3月25日-3月31日)

县直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将上述阶段的评定结果在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公布各个阶段进展情况和清理的问题,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二、组织领导

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是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坚持高标准起步、高质量运转。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把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表率,特别是县直各牵头单位要抓住工作重点,每个阶段要有实施计划,每个环节要有整体考虑,单项工作要有具体安排,以精准有效的举措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突出亮点特色。要紧紧围绕工作主题和工作重点,在完成好《实施方案》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找准自身需要,突出特色、创新载体,实施好自选动作,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不求整齐划一、千篇一律。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注意发现、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学习专栏、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县电视台要开辟专题栏目,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报道,对搞形式、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县委要公开曝光,切实把开展活动引向深入。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委督导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协调、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解决难点问题。对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快、工作实、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根据市工商局下发的《钦州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xx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钦工商办发〔20xx〕1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根据钦北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部署了这项工作的重点及步骤,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成效。同时结合创城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的禽畜类海产品类摊点进行重点检查。

我局根据辖区特点,一是以城区范围内花鸟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各乡镇集贸市场等地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查处和取缔违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为检查重点内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大力度对市场内各禽类经营点以及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今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20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禽畜类海产品类等摊点70户次,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我局在专项执法检查中,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新修订的20xx年1月1日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对禽畜类、水产类经营者进行宣传,引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进、不运、不销来源不明、非法捕获的候鸟等野生动物,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鼓励经营者发现有上述违法经营行为的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共同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安全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监督管理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全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自2019年6月初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认真组织好这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及时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工作方法、行动步骤等做了周密部署,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一是严查滥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是严查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易受破坏地区,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场所,非法加工、经营、销售、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车站、窝点等重要部位。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起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树立执法权威的社会效应,规范了行政审批及执法行为,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从源头上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本次行动中,我辖区共办理三起涉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

(一)加强协作、细致摸排。我局森林派出所强化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况;检查宾馆、饭店、农家乐是否存在非法收购、加工、经营野生动物产品情况,宣传引导餐饮业不出现食用“野生动物”的招牌及 “野生动物”菜谱;二是与县公安局网安部门联合,发挥侦查优势,用无人机低空巡视洪广镇洪广村七队一百亩鱼池、欢乐谷四千亩湿地;三是关注网络舆情,注意收集掌握涉及野生动物的情报线索,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打击。专项行动中共出动人员60余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11家,加大对三丁湖、黄河湿地、清水湖、典农河、沙枣林、滨河大道的巡查,收集、排查相关线索。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发布《贺兰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有奖征集违法犯罪线索;二是精准宣传,结合“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摒弃滥食、捕猎、买卖野生动物等歪风邪气;三是制作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横幅15条,在各乡镇及县城重点区域悬挂,呼吁广大群众保护身边的野生保护动物,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起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能力,使全县野生动物资源得到长期、有效地保护。

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今年以来,我乡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点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向村级组织摊派各种费用的问题治理”,加强对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治理,遏制村级组织负担加重趋势,化解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20xx年我乡在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在我乡认真做好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我乡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排查清理的政策指导和对案件查处情况的检查督导,保障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20xx年全乡没有发生关于村级组织乱收费的事件和案件。

今年我乡以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收费、健全监管机制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现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加强对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的控制。组织人员集中进行排查清理,通过查看乡镇会计代理中心凭证、发票、帐簿,走访相关乡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向村级组织收费情况以及村级组织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排查,收集账单复印件等书面证据,并整理相关线索。重点清理的内容包括:

3.专项整治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

4.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各地凡是违规出台向村级组织收费的文件一律撤销;凡是违规向村级组织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举一反三,抓好面上情况的整改。

在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以来,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负责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农业、纠风、教育、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在工作中,及时掌握、报送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交流信息,推广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我乡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认真总结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经验,针对清理中发现的突出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意见。严格按照省领导小组要求,建立“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以通过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制度体系,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完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自“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函〔20xx〕25号文件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认真摸底排查,健全工作机制,全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扎实推进。现将xx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整治清理“大棚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办(室)中心负责人及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xx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进度安排、整治整改、检查验收等工作。制定全镇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确定镇、村、社三级网格责任人135人,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自媒体作用,利用微信、大喇叭、发放宣传彩页、逢“九”赶集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结合撂荒地专项整治,大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累计开展集中宣传9次,召开村社会议1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彩页3000余份,真正做到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及新型经营主体珍惜土地、用好耕地。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和社员会议,及时将各省乱占耕地和大棚房典型案例传达给每一位党员群众,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在镇上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实,严肃查处。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未收到群众关于“大棚房”相关问题的举报投诉。

三是对标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排查。紧盯“回头看”工作明确的“三个方面”重点问题,分层次组织开展排查清理。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排查,以村为单位由包村领导具体负责,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的要求,组织全镇村社两级123名网格员逐社逐户开展周排查,有效保证了“回头看”工作不留死角、底数清楚。整治期间,共开展拉网式、台账式、背书式排查6轮次,排查出耕地设施农业2709个,占地面积1994。14亩,其中:钢架大棚2366个占地1240。28亩、管理用房合计432平方米,日光温室260个占地257。8亩、管理用房合计1070。78平方米,连体大棚83个占地496。06亩、管理用房面积合计200平方米。排查出非耕地设施农业213个,占地面积375。96亩,设施养殖156个,占地面积199。68亩,其中:日光温室133个,占地面积175。96亩;连体拱棚80个,占地面积200亩;养牛设施92个,占地面积69。88亩;养猪设施29个,占地面积29。88亩;养羊设施35个,占地面积100亩。二是开展重点区域排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蓼泉国土资源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对全镇所辖范围内家庭农场、农村土地合作社和其它设施农业、村庄内部及边缘的村民自建大棚,实行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式大检查,依法严查大棚内违法建房行为。开展重点排查4轮次,对设施基地内及周边三类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经排查,我镇无涉及大棚“三个方面”违规问题,对排查出的21个生产经营不规范问题,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10份,要求经营主体限期进行整改,全面督促完成市县反馈问题整改。三是专项督导检查,县委常委分片包抓领导不定期对我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进行督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深入一线查看清理整治情况,对摸底清理、彻底整改、恢复生产、政策宣传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有效推动了全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逐村逐社对设施农用地进行排查,对排查问题精准施策进行整治,对云翔种植专业合作社、绿丰家庭农场、陈军西瓜专业合作社、贾家墩蔬菜专业合作社、甘肃七彩曙光种植专业合作社等设施农业基地,配套建设管理房及辅助设施进行全面核查,其中甘肃七彩曙光种植专业合作社、陈军西瓜专业合作社于20xx年已完成各类审批手续。结合本次回头看,对全镇范围内农业大棚房看护房建设面积是否超标,逐村、逐社、逐户进行实地查勘、重新丈量,认真核对标准。经核实,我镇设施农业基地全部符合建设标准。

五是完善工作资料,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对全镇设施农业逐户逐棚进行登记,逐一建立台账资料,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数据上报真实无差错,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建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文件资料台账、镇村两级摸排台账、镇级问题整治台账等7类台账,完善了村周巡查、镇月检查的工作长效机制,把设施农用地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设施农用地执法,加强对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有效确保“回头看”工作不走过场、不留隐患。

宣传氛围营造还不够,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入户率和知晓率还有待提升。“大棚房”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还需持续保持。

下一步我镇将精心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具体行动,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相关问题件件亲自过问、整改结果逐一亲自审核。

一是持续开展宣传,深化氛围营造。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将“媒体宣传”和“入户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国家关于保护耕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进一步提升政策入户率和知晓率,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合力整治良好氛围。

二是持续开展排查,认真完成整改。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管理制度的宣传学习,将设施农业用地纳入日常管理,切实加强监督,分工合作,对任何形式以设施农业建设为名搞非农经营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村级周周查、镇级月月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建设用地现象发生。

三是全面收集整理,完善工作台账。严格按照“回头看”方案和有关政策性文件要求,对期“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期间所形成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整理,紧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持续完善巡查检查台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形成集排查、交办、督办、验收、销号为主要内容的一环扣一环的工作机制。

四是开展工作自查,接受工作验收。对工作进行再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做细各项工作,由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回头看”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建立健全村级周巡查、镇级月巡查的常态化巡查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野生动物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为了贯彻落实市教体科局有关教材教辅及读本图书清理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礼州镇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我校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杜绝反党反社会、色情书籍等流入校园渗透学生的意识形态思想,根据《西昌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校整治方案,现将我校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我校结合市教体科局工作安排,联系我校实际,制定了本校教材教辅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于9月28日召开各村小校长会议,宣传发动,于9月28日和9月29日在全校各校进行了全覆盖清理,让广大教师认识专项清理的目的意义。

二、

成立了以校长卢友明为组长,副校长朱德优、陈忠华任副组长,行政人员为成员的教辅材料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筹管理,以校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校长是整顿、规范本校选用教辅教材的第一责任人。

本次对学校2万余册图书及所有的教材教辅、读本进行了全覆盖清理,未发现涉及违反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书籍,通过这次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专项清理,让广大师生深刻体会到问题书籍将对学生产生的不良教育效果,纷纷表示,继续严密关注校园所有书本,一旦发现问题书籍,将立即进行处理上报,确保我校师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