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门店工作总结 租店面合同优秀

时间:2023-08-23 10:54:38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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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门店工作总结 租店面合同优秀篇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 员;计时工: 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 点到下午 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圈)

东:

西:

南:

北: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壹年。

二、合约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壹年,之后以此类推延长期间壹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词,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词,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 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约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约,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签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需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 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 授权使用

一、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详见附件一。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托人之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销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之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 开店筹备事项

一、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饰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完整的管理经营经验;

3、人员招收、训练的协助;

4、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招牌、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它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6、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营业卖场的地点;

3、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5、提供销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经营管理

一、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乙方应自负其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由甲方安排课程。开业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参加其店长研习会议一次,如有违者,每次应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六、乙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得每项每次应交付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1、乙方订购货品时,应在订货单将上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传真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2、货品寄发后,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盖章或由负责人盖章签字的送货单,作为甲方日后收款的凭据。

4、退货时必须以传真通知总公司由配送单位统筹安排处理。

第十一条 权利转让

一、合同期间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无法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除须至总公司接受为期壹周的职前训练外,双方必须重新订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如擅自转移,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不经乙方同意而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二条 费用支付

一、经营该门店所需的房租、门店人员薪资、退休金、年终奖金、税金、水电费、管理费用、门店用口及消耗品、商品成本、运费、商誉月费和其他设备的维修费用、门店一切营销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二、单店的开业、个别促销费用由乙方付。

三、公司连锁整体促销费用由甲方负担,但乙方的要求超过甲方的配额时,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 合计结算

一、乙方应于每月月底结算往来账,乙方凭往来账单,于每月十五日前将该金额支付甲方。

二、双方如逾期支付前述结算金予对方时,任一方应按该期金额加计月息百分之二十给另一方,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危险负担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天灾、地震、人祸及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所产生的事故,其因此所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合同事项无法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结算金额及其他产生的应该付的款项,不执行合同中的规定,不提供收支明细表)经他方定期15日的期间催告仍未善或补正时,他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因前项情形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未违约的一方有权请求本合同事项的一切利益归属自己。如仍有损害,可以提出赔偿。

二、乙方如因漏税而被查获,造成连锁经营困难及名誉影响时,乙方除应依第十五条约定负违约责任外,并应无条件地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同行竞争的禁止及保密的义务

一、乙方及乙方受雇人及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在本全同期间内,或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在该商圈内投资、参与、教导、受雇赍事或合伙经营类似的商店,如有违反,乙方须将其(含投资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归甲方所有,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整。

二、乙方或乙方投资人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否则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整,还可根据所受的损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赔偿,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条的规定,于本合同关系结束后三年内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非代理关系

一、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或乙方受雇人不得以甲方代理人,甲方代表的名义或甲方的援权人、受雇人的身份对外发生任何法律行为,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雇用职员或对外承担、承诺债务或提供担保等事宜。

二、乙方或乙方的受雇人对外的一切法律行为,除按照合同规定、运作或经甲方另以书面同意或授权外,都属乙方的独立作为,乙方应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就本合同的履行及各项义务的遵守,乙方的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故意或过失,均视为乙方的行为。

本合同期满或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

1、无条件将该店所属乙方授权的标的物交还甲方,包括属甲方的生财设备、器具、商品、有关文件及手册、规章及其他企业识别系统等,不得迟延。

2、乙方须负担停业处理过程中实际所发生费用,并以现金支付甲方。

3、结算后甲乙双方汇寄付清应付款项

4、自解约当月最后一天起30天内,甲方须交付乙方往来明细表。

5、在交付报表给乙方时,乙方应付甲方的款项须一次以现金付清给甲方。

二、本条的约定,虽双方合同关系结束,仍具有拘束双方的效力,不因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受影响。

第二十条 重大违约事由

一、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重大违约: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经营或擅售甲方未核准的商品或提供服务者。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私自增设分店、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限制者。

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擅自将该店的服务技术、商品、设备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者。

4、乙方有损甲方形象、商誉者。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未依规定营业时间营业者。

6、乙方未依本公司规定使用公司的企业识别系统、制作物等。

7、乙方的会计记录不实或妨碍甲方的盘点、财务监查、稽核或怠于依约给付债务、交付文件、财务记录者。

8、乙方依法进行重整,清算,依破产法和解、宣告破产,受强制执行或其他任何司法上、行政上的处分,停止营业;买方的负责人隐匿、逃逸或买方所签或背书、承兑、保证的票据等发生停止支付者。

9、乙方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名义与第三人订约,或从事私人行为致甲方权益受损者。

二、乙方如有上述重大违约事由之一,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其他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认为重大违约经甲方通告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四、乙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效力并不影响解约前及按本合同第十九条及本合同其他规定属乙方所应负义务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通知条款

一、一方向他方通知时,依下列规定的地址及负责人通知:

甲方:

乙方:以该店为通知地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连带保证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最新门店工作总结 租店面合同优秀篇二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装修、灯具、电路、木地板铺置等。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电路布置图等。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配合办理乙方装修保证金退还手续。

(一)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5、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6、按照房屋物业/居委会相关管理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后缴纳装修保证金_____元,待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配合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合同预算金额: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

首期:甲方先付__________元装修款。

二期:开始正式施工,需购置材料,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____元部分材料款。

三期:工程初装完成后付给乙方_____________元装修款。

四期:工程完工后________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出具税率为____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_元装修款。余款_________元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甲方验收合格满________年后支付。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________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________元。

1、本工程所有材料为乙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必须达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购买,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变更单予以确认,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3、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4、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1、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3、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____年。

十一、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3、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二、其他约定

1、双方对于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约定向合同签署地管辖权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门店工作总结 租店面合同优秀篇三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订立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该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同意租赁店面只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正式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前60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将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租赁店面出租给他人。

3.3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如该店面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4.1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按每年______递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4.4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店面装修。

第五条 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店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店面经营。

第六条 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6.1 甲方有权按照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6.2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店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店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7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30天以上的。

6.4对于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权力。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店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7.2乙方在租赁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店面,清空店面并对外出租。

7.4乙方租赁店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一切保险。

8.1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之日,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行终止

8.2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8.3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

8.4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时,乙方应于10日内将租赁店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按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9.2甲方违反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50%。

9.3乙方违反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壹年的租金。

第十条 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10.1有关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10.2凡因执行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1.1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店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乙方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11.5甲乙双方约定有关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最新门店工作总结 租店面合同优秀篇四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 员;计时工: 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 点到下午 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圈)

东:

西:

南:

北: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壹年。

二、合约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壹年,之后以此类推延长期间壹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词,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词,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 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

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约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约,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签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需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 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 授权使用

一、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详见附件一。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托人之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销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之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 开店筹备事项

一、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饰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完整的管理经营经验;

3、人员招收、训练的协助;

4、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招牌、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它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6、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营业卖场的地点;

3、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5、提供销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经营管理

一、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乙方应自负其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由甲方安排课程。开业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参加其店长研习会议一次,如有违者,每次应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六、乙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得每项每次应交付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1、乙方订购货品时,应在订货单将上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传真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2、货品寄发后,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最新门店工作总结 租店面合同优秀篇五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自己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租金元,于每年12月30日前交清下年度租金。

二、乙方付给甲方押金元,乙方除按时付清房费外,还必须按时付清租赁期间的水、电、暖及卫生费,必须保证室内财产无损失。租赁期满后,如果室内财产有损失,或者没有按时交清上述费用甲方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做到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按规缴费,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果发生违法事件,造成门点被查封,房屋租赁费等全部损失有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私自转租别人使用,如果确需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房屋合同变更手续。

四、门点租赁期间内,房屋安全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在乙方租赁房屋时做到水、电、暖畅通,门窗、墙壁完好无损,在乙方租赁期间再发生任何损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准私自改造房屋结构,房屋原有设施不准改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不再租用,房屋必须恢复原样,保持干净、整洁。自己投资的一切设施和财产由自己负责处理。

七、乙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租用该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内告知甲方并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如果造成甲方将房屋已经租赁给第三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如果在合同期满后,不再将该房屋租赁给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告知乙方。

九、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本协议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4000元。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