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救助工作心得体会(优质17篇)

时间:2023-11-04 03:14:26 作者:紫衣梦 流浪救助工作心得体会(优质17篇)

工作心得体会的写作不仅有助于加深对工作的理解,也可以为其他同事提供借鉴和启示。以下是一些工作心得体会的案例,希望能为大家解决一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

救助工作心得体会

在我参与的救助工作中,我有幸接触到了许多需要帮助的人。这些人有的是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灾民,有的是生活在困难中的贫困户,有的是受到意外伤害的受害者。通过与他们的接触,我深切感受到了助人为乐的快乐与责任。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救助工作需要有爱心和同情心。在接触受灾者时,他们往往面临着巨大的痛苦和困难,他们需要我们给予关心和帮助。在我工作中,我会尽量用温和的语气与他们交流,向他们传递一份安慰和希望。同时,我也会尽力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例如提供食物、水源和避难所等等,以减轻他们的负担。

其次,救助工作需要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作为救助工作者,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觉,尽量将工作做到最好,确保每一个受助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在实施救助计划时,我们要时刻思考问题,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并制定应对措施。同时,在工作中要保持专业和高效,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以更好地为受助者服务。

第三,救助工作需要团队合作。在救助工作中,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在我参与的救助行动中,我经常与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工作,相互协助,共同解决问题。团队合作不仅可以更好地分担工作压力,还可以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使救助工作更加顺利和高效。

第四,救助工作需要持之以恒。救助工作并不是一时兴起的事情,而是需要长期投入的。在我参与的救助工作中,我意识到只有坚持下去才能取得长远的成效。有时候,救助工作并不会得到立竿见影的回报,但只要我们坚持不懈,鼓励受助者树立信心,我们的付出终将得到回报。因此,救助工作需要我们有持之以恒的做事态度和精神。

最后,救助工作需要反思和总结。在我们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挑战,甚至会犯下错误。关键是我们要能够从中汲取教训,不断改进和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我参与的救助工作中,我会及时跟进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同事们进行交流和讨论,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以便在下一次救助行动中更加出色地工作。

通过这段时间的救助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每一次接触受助者,每一次帮助他们走出困境,都让自己觉得快乐和满足。同时,救助工作也让我更加懂得了感恩的重要性,意识到自己的幸运和优越,并积极想办法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会继续坚持并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的救助工作者,为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的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流浪乞讨工作心得体会

近年来,流浪乞讨成为了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很多人对于乞讨者的生活状况和工作经历充满了好奇。不幸的是,我亲身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流浪乞讨生活。这段经历虽然艰难,但也让我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教训。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流浪乞讨工作中得到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乞讨工作中要强化自信和乐观心态。乞讨是一项令人沮丧和羞耻的工作,很容易让人丧失自信和希望。然而,如果我们不积极面对这项工作,我们将陷入持续的负面情绪中。在我开始这份工作时,我常常感到自卑和心灰意冷。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慢慢学会了调整自己的心态。我告诉自己,这只是我当前生活状态的一部分,如果我能够坚持下去并取得进步,我就能有机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种积极心态激励了我许多次面对困难并坚持下去。

其次,努力提高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是乞讨工作的关键。乞讨并不是简单地伸手要钱,而是需要我们与行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很多时候,人们并不乐意给予乞讨者施舍,他们需要被一种积极的态度和真诚的诉求所打动。在我开始工作的初期,我并不懂得如何与行人建立联系和对话。我需要大量的练习和试错来提高我的沟通能力。我学会了用真诚的微笑和漂亮的语言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并与他们分享我的故事。通过这种方式,我能够更好地与他们建立联系,并得到一些帮助和支持。

再次,保持谦逊的态度和感恩之心是乞讨工作的重要品质。乞讨者常常被人误解和歧视,很多人认为他们自食其力,不需要别人的帮助。然而,我们需要明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经历和能力,有时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点点帮助和理解。在我进行乞讨工作的过程中,我学会了谦逊地接受别人的帮助,并对他们表示感激。每当有人给予我食物或金钱,我都会用最真诚的语言表达我的感谢之情,并告诉他们我将用这些帮助来改善我的生活。这种感恩之心不仅让我走得更坚定,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不断学会如何帮助他人,并培养一种善良的品质。

最后,乞讨工作教会我坚持不懈和忍耐的重要性。在这项工作中,成果并不总是立竿见影,我们经常需要经受长时间的等待和挫折。但这正是考验我们毅力和耐心的时刻。我曾有过许多失败和拒绝的经历,但我绝不放弃。我学会了在困难面前坚持下去,不论结果如何。我相信只要我付出努力并保持耐心,我迟早会成功。这种信念和态度让我在乞讨工作中坚持了下来,并渐渐取得了一些进展。

当我回顾我的流浪乞讨工作经历时,我意识到这段经历教会了我许多重要的生活哲学。它让我明白了自信、沟通、谦卑、感恩和坚持等品质的重要性。虽然这段经历带给我了许多痛苦和困难,但我相信我会将这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应用到我的未来生活中。我希望随着我走向更好的未来,我可以用乞讨工作所教给我的智慧和品质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并帮助他人走出困境。

流浪狗救助中心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动物爱好者,我一直关注着流浪狗的生存状态。最近,我有幸参观了一家流浪狗救助中心,并且得到了很多启示。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流浪狗救助中心的实地参观所获得的一些思考和感悟。

第二段:流浪狗的现状。

对于很多流浪狗而言,他们的生活状态非常糟糕。他们缺乏稳定的食物供应和医疗保健,经常处于有危险的环境下。据调查,全球每年有超过3亿只流浪狗,其中相当一部分处于饥饿、生病和伤害的状态。同时,很多人对流浪狗敬而远之,甚至会对他们采取暴力行为。

流浪狗救援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流浪狗救援中心为流浪狗提供食物、住所、医疗护理和其他重要的支援。这些机构通常由一些热心爱狗的志愿者组成,他们通过筹集资金和争取赞助来支持自己的活动。然而,流浪狗救援中心通常面临各种挑战,包括资金、物资和人员的不足,这限制了他们的能力和扩大规模的愿望。

在流浪狗救援中心我见到了许多志愿者,他们非常友好和热心。他们用自己的努力为流浪狗们创造了家的氛围,这鼓舞了我作为一个志愿者去贡献我的力量。我观察到流浪狗的生活环境非常干净和安全,每只狗都有一间舒适的卧室。志愿者们经常与狗进行游戏和散步,让流浪狗们不再孤独,充分享受爱与关爱的幸福。

第五段:结论。

整个参观时充分感受到流浪狗救援中心所做出的贡献和成绩,让我充满了感激。在我看来,流浪狗救援中心不仅仅是给了流浪狗们一个家,同时也向社会宣传了对动物保护的重视、关从同特别是它们对于社会人文环境的升级,是对我们这个世界提升和美好的关键要素。因此,我们应该为他们提供支持,继续宣传和扩大流浪狗救援的意识。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总结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贺兰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的服务管理,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建立健全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主动与综治、公安、城管部门协作,发挥综合网格员信息平台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乡镇、街道成立相应救助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提高专项救助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动员的发现领导机制。

一是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公布救助热线电话,发放救助政策宣传材料,在全社会形成部门主导,各界热心人士积级参与,群众热心主动的发现机制。二是通过张帖指示牌、微信、电视广告集市宣传等方式积级引导和动员广大出租出司机、环卫工人、夜间治安人员志愿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随时拍”救助活动中。三是民政局、各乡镇救助热络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各界流浪乞讨信息,保障第一时间救助。

一是有效使用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对救助人员进行甄别,使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人群及时得到救助,也显著遏制了个别“跑站者”恶意骗取救助资金的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发挥综合网格员信息平台作用,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及时救助,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110或救助热线,发现危重病人,疑似精神病患者,拨打120或110救助,确保我县无一例因救助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冻、饿死(伤)事件发生。

20xx年共救助340人,托养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2人;对29名“跑站者”给予批评教育,不予救助。全年共支出费用14万余元。

流浪狗救助中心心得体会

流浪狗救助中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织,它为那些无家可归、食无定所的狗狗们提供了温暖和食物。作为一名志愿者,我有幸参与了其中,这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关于狗狗的知识,还让我更加了解了人与狗之间无声的情感体验。

救助中心的使命是为那些无家可归的狗狗提供收容、医疗和食物。这些狗狗都是被主人遗弃、流浪街头、受伤、患病或残疾而无依无靠的,他们需要人的帮助来生存下去。救助中心的志愿者会为这些狗狗提供爱和关心,让他们重新感受到温暖和希望。

第三段:志愿者的任务。

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们的任务是为流浪狗提供帮助和关爱。我们需要帮助救助中心清洁狗舍、喂狗、清洁狗狗的身体、提供疫苗和药物,帮助他们恢复健康。同时,我们还要和这些狗狗互动,让他们感到被爱和陪伴。无论是陪着他们散步、打扫狗舍还是和他们玩耍、梳理毛发,我们都能够感受到这种不可言说的亲近和情感。

第四段:志愿者的感受。

救助中心不仅仅是给狗狗们提供一个住处和食物,更提供了一个让他们得到温暖和关爱的场所。每次去救助中心,我都能够感受到那种充满爱的氛围。尽管这些狗狗们身上带着生活的污渍、疾病和震惊,但他们眼中的神情和快乐的尾巴,都让人感到心里无比温暖。

第五段:结论。

通过在流浪狗救助中心志愿工作,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类和狗狗之间的情感体验。带着一颗赤诚的心,去帮助那些需要关爱的狗狗,不仅可以帮助他们重获幸福、重新活下去,也可以让我们发现人性中最令人感到温暖的一面。流浪狗救助中心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真谛,不论人狗,我们都需要厚爱和关心,这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观。

流浪狗救助中心心得体会

当我们走在街上,常常能看到许多流浪狗,有些虚弱无力地趴在路边,有些则守候在餐馆门口寻找食物。这些流浪狗的生活并不容易,它们需要人类的关注和帮助。我曾在流浪狗救助中心工作了一段时间,收获了许多感动和体验,有些让我痛心疾首,有些让我心生感激。

第二段:流浪狗的痛苦。

流浪狗的生活充满了痛苦和危险。它们常常没有食物可吃,没有地方可以遮风挡雨,更不用说接受医疗照顾。时常能看到它们受伤,被车撞伤,或者遭到虐待。我的工作就是要为这些不幸的动物提供庇护和帮助。每当看到受伤的狗狗们,我都感到无尽的悲伤和心痛。

流浪狗救助中心是为流浪动物提供庇护和照顾的地方。我的工作在救助中心主要是给狗狗清洗、喂食、带出去散步,以及治疗伤口。每天都需要照顾许多狗狗,工作十分繁忙。但在这里,我学到了耐心和责任心。我也见证了狗狗们从无助到康复的过程,这些经历让我对生命和关爱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

第四段:与狗狗们的互动。

在流浪狗救助中心,每天都有机会和狗狗们互动。有些狗狗性格比较温顺,需要更多的关注和爱抚;有些则比较脾气不好,需要更多的耐心和体谅。与这些狗狗们相处,我学会了尊重和信任。我和它们的交流,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和满足感。

第五段:结语。

流浪狗救助中心的工作,让我学会了爱心、耐心和责任。在我和许多狗狗们的相处中,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爱和亲情。虽然工作十分艰苦,但是参与这项工作的时候,我感到十分有意义。我希望今后还能继续参与这样的工作,给更多的动物带来温暖和关爱。

救助站工作心得体会

转眼间,已经在救助站工作近40天,对于我来说是人生全新的开始、全新的挑战。作为军转干部我对救助站这个新工作充满了期待与信心,迫不及待想把积攒在内心深处的为人民服务的铿锵口号瞬间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短暂的时间内参与百余次的救助登记、三次街面劝导、四次遣送,与他们面对面的接触后,让我感慨颇多。我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救助站是落实政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关心爱护、保障基本生活权益的具体实施单位,我认为作为一名救助工作者应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是把怀揣爱心的情感体现在亲情的关心爱护上。亲情最容易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尤其是面对那些暂时落魄的求助者或者儿童时,如果可以家人般的亲切交谈或者朋友般的和声细语的问候,能瞬间让求助者感到亲情存在,把内心的戒心降低,让我们能够及时的了解求助者的真实想法与诉求。在实际救助中我看到江海龙同志对那些求助者的细语问候后,他们的神情马上变得缓和或者亲切,这样的温暖一幕让我立马对救助工作有了一种亲切的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二是把手捧热心的情感体现在指尖的温暖传递上。与求助者发生肢体接触过程中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应主动与他们有些简单的肢体接触,如主动端一杯热水、把发放的衣服递到手上等。在站微信群内看到领导们夜巡过程中能够主动为那些无着人员盖上棉被、俯下身子送上一桶泡面时,让我看到领导们对求助者的温暖表达在了日常的生活动作中。

本职工作永远是实现价值的平台。我作为一名新救助人要学习的内容很多,唯有秉持励志研思、笃行致远的工作态度才能尽快的做好分内之事。自来报到后就深深感到提升业务刻不容缓,唯有业务精湛才能创造亮点,才能出成绩,所以不论是在前厅学习业务中还是以后的工作中我都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向站内业务熟练的老同志学。学习接待科张军科长丰富的实战救助经验,学习王鹏副科长兢兢业业、勇挑重担的工作劲头;学习江海龙同志踏踏实实工作的精神。

接待科业务学习期间我看到同志们既能做到严在当严处,又能把爱体现在细微间,学习他们对尺度的把握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逐渐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无论岗位如何变化,我会努力向身边的老同志和榜样学习,尽最大努力在短时间内提升业务水平。

其次,通过点滴学习提升业务。大厅的每次接待、出差、报表的统计都是需要学习的具体业务,在日常的操作中多注意观察、注重总结;站内对每个岗位都有不同职责要求,在日常的点滴内时间努力学习职责内容,把职责的内容内化于心;学习各个岗位的操作流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流程和规矩办事;严格落实硬性的法规要求,注重一点一滴的工作积累,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工作方法。

第三,在实际本职工作中边思边做注重效果。从现实做起,从接待大厅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勇于做在前,知难勇进,接待好每一位求助者,通过实践不断提升自己对法规的把握程度、政策的讲解能力、心里的疏导掌控水平。工作中细致认真,尽心尽力,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为工作献计献策,勇于实现工作中的创新。

死且不惧,何畏脏?是我在岗位转换后,业务学习中对救助工作的一种态度。军装变成工作服,只是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和工作环境发生了改变,作为军转人员更应该把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军人本色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去。

体现在冲锋在前不迟疑,笑对累脏真性情的坦荡上。在清理孟宪斗过程中,在科长的带领下积极走上前帮助抬孟宪斗,虽然后来身上有股难闻的气味,看到当时旁边百姓欣慰的笑容时,让我对“你是谁、为了谁”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我内心也有了很大的成就感和单位归属感。

体现在工作标准和效率上。对于自己本职工作和领导交给的任务能够尽心尽力的完成。在大厅接待业务统计中我与海龙同志将月统计改为周末汇总、月底统计,不仅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月底的工作量,也保证了准确率。接待科人员考勤校对时,将在岗人员与休息人员分开,计算好休息时间,分别让他们校对,除了休假等特殊情况下,5天左右就能完成核对工作。

体现在不折不扣的执行力上。我深知执行力对于工作的重要性,执行不到位、一切等于零。作为救助人员同样需要不打折扣的完成本职工作,第一次街面劝导过程中,当面对一名流浪者蓬头垢面的躺在路边,心里很纠结,正在思考是否有传染病能否传染给我时,听到在场王副站长“抬上车”的命令时,抛弃思绪,参与其中。不管身份如何转换面对本职工作和领导的临时任务保证能够不折不扣的完成。

来到救助站工作后发现自己与单位同事们的差距,也让我不服输的劲头再次燃起,面对今后的工作我不会驰于空想、更不会骛于虚声,只有心态放低,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在本职工作上见真章。在生活中实实在在做人,团结同志,多向组织汇报,努力做一名让领导放心,同事舒心,自己开心的救助人。

流浪乞讨工作心得体会

流浪乞讨工作是一个需要深思熟虑的职业选择,我在过去几年里从事了这项工作,并有幸收获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这篇文章旨在分享我在流浪乞讨工作中所学到的经验,并希望对那些在类似职业中工作或有意尝试的人有所帮助。

第二段:认识乞讨行为的背后。

流浪乞讨工作背后隐藏着庞大的人数和复杂的故事。在我与许多流浪者和乞丐互动的经历中,我逐渐意识到他们大多数都有各自的原因和背景,导致他们选择这种生存方式。了解他们的故事,帮助我更好地与他们建立起联系和理解。因此,在从事流浪乞讨工作时,我要尽最大的可能关注他们的个人故事,而不仅仅是他们的外貌或乞讨行为。

第三段:建立信任关系的重要性。

在经验丰富的流浪乞讨工作者眼中,建立信任关系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当你赢得了他们对你的信任,他们才会愿意与你进行沟通和分享。要建立信任关系,你需要尊重他们的隐私和人格,采取一种友善和尊重的态度。在我从事这份工作的过程中,我努力做到让他们感受到我的善意和诚意,并逐渐赢得了他们的信任。

第四段: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作为一个流浪乞讨工作者,我深知只是表达同情或口头上的关心是远远不够的。他们需要更实质的支持和帮助。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食物、水和安全的住所。此外,我还尽力帮助他们寻求就业机会和其他的资源,以便他们能够改善自己的生活。我相信,只有通过这些实际行动,我们才能真正地帮到他们,帮助他们重塑自己的人生。

第五段:反思和展望。

通过与流浪乞讨工作的接触,我不仅学到了如何与不同背景的人建立联系和帮助他们,还深刻地认识到他们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对于那些在类似职业中工作或有意尝试的人而言,我想给出以下建议:首先,保持谦逊和友善,尊重每个人的个人故事;其次,努力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最后,与他们建立信任关系,相信他们也有能力改变自己的人生。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才能为这个社会带来更多的正能量,让更多的人得到关怀和帮助。

总结:

通过流浪乞讨工作,我学到了如何关注每个人的背后故事,建立信任关系,并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这个工作是具有深远意义的,它需要关怀、耐心和尊重。希望我的经验和体会能够对那些在类似职业中工作或有意尝试的人有所帮助,也希望能够促使更多的人关注流浪乞讨者的困境并给予支持。

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简报

[摘要]城市流浪乞讨现象无处不在,在太原火车站、大街小巷随处行可见……对此,我们不仅需要进行管制,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他们的救助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但我们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运用文献分析和实践调查的方法归纳出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形成原因,并对国内外的实践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出外国在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中值得我们借鉴的方法,提出了我国在对流浪乞讨的社会救助方面的问题,重点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根据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第2条规定,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没有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不是现代社会才有,从古代一直都有,也并不是只有我国才有,世界各国都存在。只是近年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普遍和大量涌入各大中小城市,使乞丐问题严重化,引起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问题进行研究。

美国是世界上流浪者最多的国家,城市流浪问题是个大问题,面对这个大问题,美国鼓励流浪者自食其力。美国的《反乞丐法》对流浪乞讨人员作出了种种法律限定。实际上,美国民间慈善机构的作用是相当大的,它们为流浪者提供食宿,还提供住房、就业、心理治疗等多方面的救助服务。

传统上美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制非常严格,根据流浪乞讨人员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来区分,失去劳动能力的'流浪者被认为是值得同情和帮助的,有劳动能力但是拒绝劳动的流浪人员被认为是不值得同情的,这样区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研究后,流浪乞讨人员中中至少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值得同情的人。

外对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实践的分析可以总结出,国外在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上,都体现了大致相同的原则:一是无偿救助的原则,无偿的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二是救助具有普遍性的原则,保障每一个公民的福利;三是救助的平等性原则,救助过程中不能有歧视,防止一部分人无法得到救助;四是助人自助的原则,有劳动能力的提高劳动技能,重新回归社会。

二、我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简报

1.1救助问题的不容忽视性。

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颁布,也标志着收容遣送制度终结。如今,新制度运行已经进入第13个年头,伴随着的救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新的困惑和挑战。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妥善处理城乡间各领域及社会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成为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作为起着社会稳定“安全网”作用的一类重要群体,更加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

1.2政策执行的重要性。

公共政策执行是指政策操作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选择相应的政策工具,采取宣传、试验、实施、协调与监控等各种行动,将已合法化的公共政策付诸实践,从而实现政策既定目标的动态过程;政策执行是政策生命过程的关键环节,发挥着其他不可替代的作用;we索德也指出:“一个决策若不能执行,则它就毫无用处,任何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做一个不能实现的政策比不做决策更糟糕”。《救助管理政策》属于公共政策的一种,若影响因素阻滞了政策执行过程,就可能使政策执行效果偏离预期目标,从而形成政策执行偏差或执行不力。因而研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执行状况不论是对于检验政策执行效果还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政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救助困难何在。

2.1执行主体被动。

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公安机关不再有强制职能,救助机构一般只在本城市开展重要活动、会议或者外来来访时为维护城市形象不得不对乞讨人员进行收救、清理。此外,现行制度规定的自愿性也使得本身就处于弱势的乞讨人员不知道如何求助,甚至知道也不愿到救助站主动接受救助而选择在街头流浪乞讨的尴尬局面,缺少被管理、又缺乏求助的主动性,由此出现法律治理的盲点以及执法上的“真空层”。

2.2救助资源匮乏。

第一,人力资源匮乏。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城乡矛盾的犹存使得城市落荒者依然大量分布需要救助的人数多,而救助政策执行机构在人员配置方面普遍短缺。第二,制度资源缺失。《救助管理办法》中没有切实的关于救助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方面保护规定,在实施救助过程中,如遇精神非正常救助者,一旦出现什么冲突,工作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会造成保护缺失。

2.3救助对象“跑站”严重。

现在许多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因为在城市里收入可能会相对更高,行乞者一旦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就很难再去主动改变,好逸恶劳的生活念头使得他们安于城市乞讨生存,以“跑站”为主。

3救助难的困境分析。

图一是马兹曼尼安(danielmazmanian)和萨巴蒂儿的政策执行综合模型。从该模型可以看出,政策执行是一系列变量间相互关系的结果。相对于以前的政策执行模型,该模型已包含了越来越多的解释变量,模型的规范意义也越来越突出和清晰。此外,该模型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联系政策执行的不同阶段来考察变量对政策执行的影响。《救助管理办法》施行13年来,政策执行的运行效应在不同的阶段也会有不同变量对政策执行产生特定影响,运用该模型能贴切分析执行问题。1979年,保罗萨巴蒂儿和丹尼尔马兹曼尼安(danielmazmanian)在已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多个个案研究提出了政策执行的综合模型。该模型认为影响政策执行各个阶段的因素可以分为三个大类:政策问题的可处理性、政策本身的规制能力、政策本身以外的变量。每一大类又进一步可细分为几个小类,共计17种因素。

3.1救助政策执行问题的可处理性。

3.1.1目标团体行为的多样性加大了管理难度。

流浪乞讨人员变相乞讨,导致执行管理部门管理困难。流浪乞讨人员在面对城市管理人员的管教和劝阻时,通常表现为当面点头应允,但一旦管理人员离开,他们又会重现。此外,还会经常出现一些流浪乞讨人员频繁到救助站求助以及倒卖车票的现象。这些变相乞讨现象显然给救助站及政府相关部门带来了工作难度。

3.1.2目标团体人数与执行人员数量失衡。

救助站工作人员与每年接待和救助的人数相比,显然是势单力薄的,这种需求与供给不对称的现象直接给救助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弱势性使得他们基本失去了主动谋生的选择机会。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把人的需要分为五类,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交往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需要从低到高形成金字塔结构。流浪乞讨人员不仅需要被满足物质生活,此外,还需要重塑其人生观价值观,有些人的社会行为也需要得到矫正。因而,他们这一团体的行为和心理需要得到调试的幅度比较大,救助工作十分困难。

3.2政策本身的规制能力。

3.2.1政策本身不具备充足的因果论。

2003年《救助管理办法》的制定显得非常地仓促,很多问题尚未通过慎重思考,使其在以后的实施中面临着重重困难。可以说,孙志刚事件直接导致了该法的颁布。那么,政策制定或颁布之初应该是以需求为导向还是问题为导向?从问题开始引发政策的制定一直被学术界认为是政策过程的范式。《救助管理办法》是从问题出发而制定,但实际上问题作为政策的起点,也是以人们的需要存在为前提的。因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制定伊始的逻辑起点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城市化进程中人们自由流动的'需要才是根本。

3.2.2不具备明确的政策指令。

救助管理办法中关于对接受救助人员的救助资格和条件描述模糊,量化困难,“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实际中操作困难。

3.2.3不具备充分的财政资源条件。

办法规定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当地政府的财政预算,没有专门的财政拨款,其经费是紧张的,光各项成本包括硬件维护、人员工资等就已经占据了很大比例,救助资金可谓是捉襟见肘。

3.2.4执行机构间及机构内部的层级整合度低。

合理的组织结构即表现为适当的管理层级与管理幅度,合理的层级是层次分工、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的保证,有利于政策执行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有利于信息的上传下达和监督控制。而机构间及内部层级整合度低,必然会导致各部门职责不清,乃至出现“多龙治水”局面。而城市治安管理出现真空,流入地各部门衔接不力、流入地和流出地衔接不力问题突出。

3.3政策本身以外的变数。

3.3.1环境因素的不利影响。

面对社会和经济体制改革,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之势愈演愈烈,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很多贫困地区都没有最低保障金的发放,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的有效实施更是一片空白。许多不能及时适应经济结构转换的生计者明显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当广大底层民众通过社会所认可的手段达不到获取必要的求生目标时,他们就必然走向最后一条路――以乞讨为生。

3.3.2救助文化与救助力量发展落后。

我国自古就有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慈善事业及救助制度却十分薄弱,缺乏一定的文化基础。我国的民间力量发展缓慢,长期以来,政府几乎包办一切,行政力量强大,公民社会的行为空间一直较为有限,民间力量也在夹缝中发展,阻碍了救助政策的有力执行。因此,培育相应的救助文化,加强相关慈善组织及非盈利组织的发展是必要且长久之策。

4结论。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城市管理中一项重要课题,也是社会管理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运用马兹曼尼安及萨巴蒂儿的政策综合模型分析,目标团体人数及复杂度、贫富差距的存在、救助文化及救助力量的落后都是影响救助政策执行的客观因素,是短时期内相对固定的参数。所谓问题本身不足以构成问题最终之解决的决定性因素,政策以外的变数也仅是影响流浪乞讨人员及救助困难的客观因子,当环境在短时期内无力解决,当问题已然发生且客观存在,发挥政策制定及执行的主观能动性必然首当其冲。

当然,强调要加强政策本身的规制能力、制定积极有力的执行政策,并非要忽略对于政策执行问题的探讨及政策执行环境的努力改观。政策执行问题需要进一步认识,政策执行环境也需要逐渐改善,逐步实施城乡配套措施缩小贫富差距、进一步延伸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慈善组织蓬勃发展。本研究仅是从政策执行角度,着力分析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存在的缺失及执行机构执行不力问题,应该首先从政策执行方面加强和完善,毕竟,政策的执行是影响政策产出的直接影响因子。

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简报

临近清明节,为给辖区祭扫群众营造良好的环境,天山区民政局提早部署,自3月24日起启动清明节期间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工作。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将工作人员分为两个班次,全天候不间断地对辖区道路、地下通道进行巡查,重点加强燕儿窝公墓和东山公墓周边巡查,发现一人、救助一人。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以及燕儿窝、翠泉片区管委会协调,联动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的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发现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及时联系医院进行救治。

三是优化工作方法。救助过程中,注重运用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分类救助,避免出现大量人员聚集等情况,使辖区流浪乞讨人员数量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清明节期间的良好秩序。截至目前,已出动救助工作人员65人次、实施救助6人。

救助流浪者工作计划

今年4月,长春市疫情形势严峻,救助管理科开展“扫街行动”和“推门行动”,街头巡视工作从早晨7时一直到晚上22时。巡查中,他们推开了长春市每一个银行atm机隔间的大门。果然发现了蜗居在atm机隔间的流浪乞讨人员老张。

“当时,老张盖着厚厚的被子躺在地上。我们耐心劝说,他仍不愿进站接受救助。无奈之下,我们给他留了食品、棉被,还有口罩。第二天,他仍然不愿进站,我们又给他留了食物。”孙斌回忆道,没想到第三天巡查时,老张开口了:“这两天腿有点疼,能帮我看看吗?”翻开老张的被子,工作人员发现老张的腿确实有问题。情况紧急,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把他送到了医院。

今年35岁的孕妇孙香(化名)也是在紧急情况下被救助的。4月18日夜里,寒风呼啸。当时,孙香正坐在火车站内流泪。丈夫打工时因意外去世,没想到回到长春也联系不上亲属。虽然孙香记不清自己的孕周,但工作人员根据经验预判出她马上就会临产。旋即,长春市救助管理站派出救助车护送孙香到双阳区救助管理站,由女性工作人员一直陪在身边,对她进行心理疏导。“第二天,双阳区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将孙香护送到医院,很快就生了一个男孩。属地政府平湖街道为她支付了全部住院费用,还给她租了房子。目前,母子平安。”姜海波高兴地说。

姜海波告诉记者,在救助巡查中,如果发现老张和孙香这样有紧急情况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帮助处理。如果是暂时说不清自己信息的,就先接回站内安置。“道一声问候、喝一杯热茶、理一理头发、洗一洗热水澡、换一身衣服、吃一碗热饭,这是我们站内推行的“六个一”服务模式。让受助人员从走进服务大厅开始,就感受到家的温暖。”

工作人员通过跨省护送方式,帮助不少受助对象返乡归家。

2020年,从长春到广西北海打工的赵海(化名)在工作时意外摔伤导致全身瘫痪。救助管理科派出4名同事,来回50多个小时把赵海接回长春。一路上,工作人员耐心地给赵海喂水、喂饭、更换尿不湿。50多岁的赵海几次含着热泪对工作人员表达感谢:“都说落叶归根,没想到我全身动弹不了,还能在你们的帮助下回到家乡!谢谢你们!”

据孙斌介绍,多年来,救助管理科的同事们参加跨省护送的足迹几乎遍布全国。“有的时候受助对象行动不便,工作人员就将他们背上车;有的时候车票紧张,工作人员就买站票,陪同返乡。虽然过程很辛苦,但大家看到受助对象与亲人团聚,心里都感觉特高兴。”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总结

20xx年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xx周年,为深入宣传贯彻流浪乞讨人员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根据市局通知要求,我站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主题宣传月活动,活动有序组织,多措并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按照5月24日会议要求,我站及时响应、精心筹备,利用6月1日儿童节契机,通过宣传板报、纸质材料等手段,将救助法规政策、救助管理工作现状和十六年来取得的成绩,披露职业乞讨的各种惯用伎俩,以及未来救助管理工作的新举措等几个方面,以群众喜闻乐见、真实生动的形式展现出来。活动中共制作横幅4张、宣传板报2块、政策宣传册1500份、救助宣传册500张。

根据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站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区救助管理站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提高社会关注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探索救助保护途径,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社会环境。

今年是第七个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6月19日上午,我站全体干部职工在毕节市人民公园举行了“6.19”救助管理开放日活动。通过向市民发放和讲解毕节市救助管理站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宣传资料,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加深了社会公众对救助管理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为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救助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社会环境。

开展寻亲服务主题宣传周活动。

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宣传活动,展放无法核实身份人员的寻亲展板,向社会公众普及寻亲知识,公告寻亲信息,展示寻亲服务成效和滞站期间照料服务情况,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扩大寻亲信息传播渠道、帮助滞留受助人员回归家庭、提高社会公众对救助管理机构寻亲服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在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站将根据活动经验和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毕节市救助管理站。

20xx年7月1日。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总结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20xx年8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社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社区充分认识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但由于人口流动、家庭困难、意外事件、个体选择等原因,流浪乞讨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存在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遭受摧残和虐待的现象。流浪未成年人是特殊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各级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财政部门一定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各尽其职,多管齐下,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教育警醒群众、弘扬正气。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狠抓落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

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事关权利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部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一工作。

(一)民政部门要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

一是组织、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做好街头救助。劝导、引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愿入站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服务;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医疗机构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

二是坚持“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残疾人、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对于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做好接收工作,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铁路公安机关解救的被拐卖未成年人,由乘车地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收,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对于受助未成年人,要利用指纹识别技术建立数字档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未成年人的采血工作。

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街头治理工作。民政部门在街头救助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污损、占据公共设施妨害他人正常使用和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要向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执法建议。

四是强化站内服务和管理。要从维护受助人员权益出发,改善设施环境,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把未成年人与其他救助对象分开,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合理安排生活起居和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活动。对残疾、智障、受到伤害或有心理问题的,积极进行医护和康复。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要做好站内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站内人员安全。

五是做好返乡、安置和流出地预防工作。要畅通受助人员返乡渠道,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力接回的,经协商后可由救助管理机构接回或送回。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并积极探索社会代养、家庭寄养等社会安置模式。督促流出地人民政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困难群众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监督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防范虐待、遗弃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防范强迫其外出流浪。

六是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或个人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庇护、饮食、衣被等帮助,探索开展社工干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和社会。

(二)公安机关要强化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力度,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和站内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接、报警工作。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要快速出警,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坚持解救与打击并重的原则,及时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打击有力,解救到位。

二是强化立案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立案工作。凡是接到举报发现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出警,对涉嫌犯罪的分别按照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立案侦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是加强对街面等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活动场所的巡查。要加强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热力管线、废弃房屋、火车站、风景游览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发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会同民政、卫生等部门救治。发现流浪未成年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发现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要现场取证,调查盘问。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和疑似被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要控制犯罪嫌疑人,解救未成年人。对利用婴幼儿、未成年人乞讨的监护人,教育、警告后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流浪乞讨儿童的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对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血,经dna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各地在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五是加大打击力度。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虐待和故意伤害流浪未成年人,以及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或组织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和团伙。认定是被拐卖、拐骗的未成年人,要立即解救,尽快送返其监护人身边。对暂时找不到其监护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并继续查找其监护人。对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做好有害乞讨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开展街头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置。属于救助对象的,送救助管理机构救助。

七是协助救助管理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社区警务布点,在救助管理站设立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员。要依法严厉打击聚众闹事、结伙冲击、围攻救助管理站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站内人员安全和工作秩序。

(三)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

一是依法处置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占据、损毁公共设施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的行为和随处涂画、制造噪音等破坏环境卫生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是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在街头执法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发现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联系医疗卫生部门救治。

(四)卫生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要按照《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xx〕8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xx〕6号)规定,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收治有关流浪乞讨人员。

(五)财政部门要做好对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以及对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的经费保障工作。要按照上述各部门职责任务和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将应由政府承担的救助、管理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以及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经费,分别列入有关部门预算给予保障。

(一)健全机制。各地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共同营造帮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落实。公安部决定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工作综治考核并列入刑侦工作绩效考核。民政部决定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民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认真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报请综治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责任。

救助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沿街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宣传、劝导、教育。对确因生活困难的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对以乞讨为职业的人员,依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在社区重点路段重点,对人员比较密集的机关、学校、车站、娱乐场所和十字路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地段开展了4次集中清查工作。在清查过程中,我们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仔细询问,并对他们进行了登记,并对他们进行了劝说,详细讲解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圆满完成了清查工作。

救助流浪者工作计划

河间市扶贫办设在民政局,马忠文到民政局工作时,正赶上脱贫攻坚的关键期,他既是县里的民政局局长,又是扶贫办主任,真可谓压力山大。

为了尽快进入工作状态,马忠文每天上班早来1小时、晚走1小时,再加上午休时间,全都用来熟悉工作、琢磨问题。每天上班,他都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公文包,里面塞满了正在学习的文件,一有机会就拿出来翻一翻。

马忠文干工作有一股子钻劲儿和韧劲儿。那还是2007年,马忠文在西九吉乡任人大主席时,他分管的8个村中有一个“问题村”——村民对村党支部书记不满意,到处告状上访,闹得鸡飞狗跳。乡党委书记让马忠文想办法,他思来想去也没有“妙招儿”,只能每天下班后骑着车逐户了解情况。1个月的时间,他走访了四五百户村民,终于找到了大家普遍认可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

“我最怕别人问我工作经验。”马忠文告诉记者,他的这些“笨招儿”算不上什么经验,这些做法谁都知道,只不过并非每一个人都能这样坚持干下去。

在脱贫攻坚期间,马忠文的办公室里挂着一张他自己设计的图——河间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布图,上面密密麻麻标注着每个乡镇、每个村的具体情况。为确保“脱贫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只要有时间,他就到村里一家一户地看,在一线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杨淑平是马忠文包联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为岁数大、身体弱,找不到稳定的工作,他帮着找;杨淑平患有慢性病长期服药,需要办慢性病医保,他帮着办;杨淑平家庭生活困难,想给儿子申请减免学费,他帮着谈。

有人开玩笑说,马忠文能解决很多问题,靠的是“人格魅力”。可是在他看来,只有真心实意才能帮别人解决问题。

脱贫攻坚任务重,上级布置的工作,他从不拖延,都是第一时间安排落实,不分昼夜。“我不能当二传手,简单转发下去,而是要先学习、消化,再安排工作,经常整宿睡不着觉。”马忠文说。

有一段时间,马忠文感觉心脏不太舒服,去医院检查后,大夫让他背上一个仪器做24小时心率监测。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在家休息。

从2019年到2021年,马忠文几乎没有正常休息过周末和节假日。对于这种工作状态,他表示:“虽然累,但心里踏实、坦然。摸着良心做事,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

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简报

3月30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冯建国一行来滕,督导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副书记刘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涛陪同督导。

冯建国一行先后到市精神疾病防治医院、市救助管理站进行了查看,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询问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

冯建国在督导中对我市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采取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他说,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上,滕州市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克服重重困难,实施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和开放式救助。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及时为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寻亲工作,及时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全国救助管理系统、新闻媒体及个人提供信息进行现场认证查找,使流乞人员尽早回归家庭,不得对受助人员不闻不问、一托了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政策要求,不断加强救助站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救助服务水平,全力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流乞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市救助站为总站,各镇街民政科、敬老院为分站,各社区居委会为救助点的纵向三级救助网络。多年来,年均开展站内外救助活动1100余起,救治救助1200余人。

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简报

第一条为了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乞讨人员,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处于流浪或者乞讨状态的人员。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临时救助。救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卫生计生、交通运输、城市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以下简称救助管理站),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服务。救助管理站的设施和人员配备应当与救助管理任务相适应。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负责民政工作的机构设立救助服务点,指定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救助相关工作。

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务点的地址和救助服务电话,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流浪乞讨人员可以直接向救助管理站求助,也可以向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求助。接到求助的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前往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

公安、城市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对其中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其中的突发急病人员、危重病人、有明显外伤人员、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当立即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告知当地救助管理站。

社会组织和个人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向救助管理站或者有关行政机关报告、或者协助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管理站求助的,有关专门机构应当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第七条对要求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应当对其下列情况进行登记: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二)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亲属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三)随身携带的物品。

要求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如实提供前款所列事项的相关信息,因年老、年幼、残疾和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相关信息的除外。

第八条对流浪乞讨人员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的信息,救助管理站应当进行核查。经核查,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救助;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不予救助,并告知其不予救助的理由。

对因年老、年幼、残疾和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相关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应当先行救助,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以适当形式发布寻亲公告,并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核查身份信息。

第九条救助管理站应当给予受助人员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和饮用水;。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四)将突发急病人员、疑似传染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

(五)为没有交通费返回住所地、户籍地或者所在单位的人员,提供乘车凭证;。

(六)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

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标准、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条救助管理站应当按照性别分区安排受助人员住宿,单人单铺。救助管理站应当安排女性工作人员,为女性受助人员提供救助管理服务。

对受助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人员,救助管理站应当在住宿、床铺安排和饮食等方面给予照顾。

第十一条对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者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站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助管理站可以延长救助期限,并报主管的民政部门备案:

(一)等待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接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