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500字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优质

时间:2023-06-01 18:37:25 作者:曹czj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一

10月,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1月,全国人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在立法目的、受案范围、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审理判决制度和执行制度等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此次修改,是xx届四中全会之后修改的第一部国家基本法律,也是《行政诉讼法》施行近20xx年来第一次大规模修改,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行政诉讼发展的突出问题,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法领域中,最根本的争论在于价值之争。主要观点有三种:(1)管理论。受前苏联的影响,我国在建国后相当一段时期,管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行政法作为一种概念范畴就是管理法,更确切一点说,就是国家管理法。”(2)控权论。这种学说,受法治发达国家的影响比较大。“行政法定义的第一个含义就是它是关于控制政府权力的法。……行政法的主要目的就是控制政府的权力不越出它的法律规范,以此来维护公民不因权力滥用而受到侵害。”(3)平衡论。这种学说试图吸收前两种观点的合理之处,指出现代行政法本质上应是“平衡法”,“平衡”是现代行政法的精神。[3]以上观点争论的核心,是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模式,也就是说行政法的价值究竟是行政权优先,还是公民权优先,还是兼顾两者。比较而言,管理论在学术界的支持者较少,在某些官员和普通群众中仍然有很大市场。控权论和平衡论之争是学术界的主要争论,这种争论也导致原《行政诉讼法》在目标定位上的偏离。

作为行政法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诉讼法》,也存在着同样的价值之争。主要观点有两种:(1)保护公民权说。“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不在于通过行政诉讼制度解决纠纷,也不在于通过审查行政行为以维护和监督行政公权力在法定轨道上运行,而在于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兼顾行政权与公民权说。“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与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是行政诉讼宗旨的两个基本点,二者不可偏废。既要看到保障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性,又要看到保护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不能用一方面去否定另一个方面。”以上两种观点,前者明显受到“控权论”的影响,后者受“平衡论”的影响比较大。

原《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该条指明了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它体现了行政诉讼的价值判断,关系到行政诉讼制度的设计,对《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产生直接影响。据此,行政诉讼有三项目的或曰功能:(1)保证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2)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可以看出,在价值上采用的是“兼顾行政权与公民权说”。学术界对于这一规定争议不断,争论焦点在于行政诉讼究竟要不要“维护”行政权。从表面上看,行政诉讼通过对合法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判决、对违法行政行为作出撤销判决,从而兼有维护行政权和保护公民权的双重功能。但是,20多年的行政诉讼实践表明,强调行政诉讼具有维护行政权属性的制度安排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为当“维护行政权”和“保护公民权”这两种价值出现冲突时,在当前司法独立不够健全的形势下,司法实践往往会选择前者而不是后者,这是我国行政诉讼出现“三难”困境的根本原因。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本身具有国家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不需要再由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去维护行政权。实践中,有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漠,依然存在“权大于法”的思想,粗暴执法、执法谋利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这一背景下,强调法院要维护行政权,往往为行政机关干预司法审判留下制度漏洞。要想真正解决我国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重新定位行政诉讼立法价值,彻底调整行政权和公民权的关系模式。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2新的《行政诉讼法》已经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对1990年起实施了20xx年的《行政诉讼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删除了5条,修改了32条,新增加了29条,总条文由75条增加到103条,改革力度之大,堪称脱胎换骨。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日常工作大量承担案件办理及其他各类行政执法活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对我们的执法办案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下面谈一些本人的理解。

一是诉讼时效延长对执法办案的影响。新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新的《行政诉讼法》不仅将诉讼时效从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首先在执法办案中《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诉讼时效自动从三个月变成六个月,手写裁决时要注意将诉讼时限做相应的改变。其次在办案中要将案件证据及时固定,证据保存至少要在5年以上。这不仅对证据的收集提出较高要求,对证据的保存更提出严格的要求,对执法档案的保存环境各方面都要求更高。

二是对自由裁量权的影响。在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中法院只审查行政案件的合法性,不对合理性进行审查,即只要行政行为合法行政机关就能胜诉。而新的《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同时,第七十条第六项规定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可见,新的《行政诉讼法》不仅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对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运用自由裁量权既要合法,还要按照合理行政中的比例原则,作出合理合法的行政行为。

三是对执法程序的影响。在日常办案中,我们一般都比较注重实体公正,对执法办案中的程序相对比较忽略,不注重程序。实践中受警力及各种因素限制,单人询问,事后签名,有时还会出现询问人时间冲突,有时虽然时间没有冲突,但询问地点距离较远,询问时间相差只有两三分钟显然不足以到达等错误。同时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二项: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也就是说,非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将被排除,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即使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法院也会判决行政行为违法。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执法办案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不能因为程序上的一些瑕疵,导致最终的行政行为违法。

新的《行政诉讼法》从解决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中存在"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着手,将受案范围扩大,审查立案变为登记立案,延长起诉期限,增加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执行判决可拘留行政机关直接负责人,复议机关无论是否变更行政行为都可能成为被告等进行了全面修改,对公民的权利保障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越来越大。可以预见,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诉讼案件将大量增加,行政机关的败诉率提高,作为执法民警,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素养,迅速适应新法的变化,做到规范执法,减少执法争议,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和败诉的可能。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1989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

制定《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该法的受案范围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而对行政机关提起诉讼的。具体地说,就是民告官。民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官是指政府机关和有执法权力的执法部门。也就是说,政府的执法部门如果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或者工作中有失误,就会被当事人告上法庭。

我局作为价格行政的执法机关,其执法过程直接与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打交道,其行为、举止,业务水平,工作经验等各方面素质都要求较高,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维权水平的提高,对执政部门的执法人员也是考验。通过这次重新学习《行政诉讼法》,我深深地感到了责任、压力、和危机意识,特别是在对个人检查当中,一定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在查处每一起案件中,都应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原则,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的提高,秉公执法,不询私情,绝不能在工作中出现差错,因为一旦有什么被检查对象质疑的地方,就会走上被告席,所以,应该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本领,为自己和单位负责,特别是为单位领导负责,因为如果发生诉讼案件,单位领导是法人,就要首先坐到被告席上,到那时候,不仅是自己个人的损失,更是单位的耻辱,所以我认为不断加强学习是非常必要的。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三

从“五五”普法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的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培训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培训。通过参加严格的培训、考试,增强了我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一是“五五”普法和“五五”普法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自己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真正体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工作能力和水*。

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结合。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范地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四

(一)实习内容

(二)文件建档

(三)数据统计和整理

(四)打文件和打印复印文件

(五)轻松办公室大环境

(六)给老师做通讯录数据库

最后的总结是:总之在实习的过程中,虽有一些遗憾,但更多的是收获的喜悦.这是我们初涉社会的开端,迈向残酷而美好的未来,我要一直坚信自己的能力,不断奋斗和前进.总有会看到彩虹的。

2017行政心得体会(2篇) | 返回目录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心得体会

作为镇政府的一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己,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积极参加镇党委组织的学习,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中,要保证学习时间,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学习出成效,切实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二是树立强烈的宗旨意识,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贯彻落实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更要严格律已,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创造性地开展业务工作。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措施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地开展各项职能工作。要确保工作出成效,为我镇实现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经济又好又快发作出自己的贡献。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新而努力工作。

2017行政心得体会(3篇) | 返回目录

一、行政法治的内涵

第二,正当程序原则。程序是实体的保障。没有正当程序的规范,行政法治要求的法律至上就难以实现。因此,行政法治对法律至上的要求必然要通过正当程序来实现。

第三,公平救济原则。依法行政意味着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法律渠道纠正行政侵权行为,也就是必须存在公平有效的行政救济。

二、行政控权依法治国

我国依法行政的提法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如果说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体现依法治国实质要求的依法行政,必然以行政控权作为其本质内容,这是我国依法行政的本质特点。

1、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如果说,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前提的话,那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是行政执法的关键。

2、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公务员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形象,执法的好坏将影响到整个西部开发的成功与否。守法、护法又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只有全民法律意识增加了,行政执法才有广泛的基础。

总而言之,行政机关应积极能动地发挥其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度运用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效率。必须坚持法治原则、法律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公民救济原则。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为实现依法治国起引导、桥梁作用。

2017行政心得体会(4篇) | 返回目录

这三个月的实习是为将来就业而铺垫的,在这段实习期间,主要是从学校到社会这个环境的转变,老师或许变成了老板,而同学刚变成同事,相处之道也随之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产生过彷徨,迷茫,从而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但是我努力告诉自己,为了以后的美好生活,不管是看不惯企业之间残酷的竞争,还是无法忍受同事之间漠不关心的眼神和言语,这些都是我必须要经历的生活。常言道:工作一两年胜过十多年的读书。三个多月的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这些对我们的人生都是十分重要的。回想起自己的这4个月的工作经历,虽然有眼泪也有辛酸,但最多的还是历练与收获。

“在大学里学的不只是知识,还有一种叫做自学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虽然罗列齐全,但平时我们只是草率应付考试,所以对于基本的操作我还是感到无从下手。“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用来形容现在的我真的十分恰当。名义上我是担任文员,平时工作都是做些琐碎的工作,打印、复印文件,有时会为领导打报告或者演讲稿等等。如果现在仅仅用所学的知识要完成一份演讲稿或是一份文件也许我还做不到,因为有许多文件的格式我还不清楚怎么运用,打印出来符合标准。所以,我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然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怎么说我还是一名实习生,有许多事情都不懂。古语有云:不耻下问。但在当今时代这似乎已经没有可耻不可耻的说法了。踏上了社会,我们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由于存在着利益关系,又工作繁忙,很多时候同事不会像老师、同学一样对你嘘寒问暖,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环境往往会影响一个人的工作态度,一个冷漠没有人情味的办公室,大家就会毫无眷恋之情,有更好的机会他们肯定毫不犹豫的跳槽。他们情绪低落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每天只是在等待着下班,早点回去陪家人,但是偶尔为同事搞一个生日party,生病时的轻轻一句慰问,都有助于营造一个齐乐融融的工作环境,心情好,大家工作开心,有利于办公室的和谐工作。在电视上不止一次的看到职场的险恶,办公室里的是非,能做的就是“多工作,少闲话”,而且在实习期间还曾与领导有交谈,所以不但要学会怎么与同事相处,更需要学会如何与领导交谈,谨慎行事路才能走得更长远。

公司是软件销售,一个软件要得到客户的认可,那必须要有足够成熟以及良好 的开发理念,软件主要是针对企业进销存三个方面,适用于食品、五金、百货、服装、箱包、汽配、灯具、化妆品、建材、药材、电脑、图书等多种行业的批发商、零售商、商场超市、连锁店等及所有流通型中小企业和小型生产型企业。就成熟而言,这款软件还是刚刚起步,目前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而开发理念却是挺不错的,是国内首家提出的营销式进销存管理系统。其系统简洁直观,易学易用。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又降低了劳动成本。

因为软件的不成熟,而在株洲市场也是刚刚站稳脚,是xx年9月份入驻株洲市场的。在这几个月的时间,我碰到了许多的问题,但同时,也是这些问题让我成长了许多。因为公司的销售人员存在着一定的技术水平,在安装过程中,与客户沟通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客户提出退款的要求。这个使我明白了做销售在与客户沟通时,要清楚知道自己有什么,自己能给客户什么,还有客户需要什么,不要让客户带着我们走,而是要让客户跟着我们的思路走,这样就不会出现沟通问题了。

刚踏入社会,我们如同一张白纸,在学校学到的只是知识的冰山一角,在这知识的海洋里,我们还要不断探索,善于观察。譬如有时上司要你为他复印或打印文件的时候可以留意这份文书的格式,要自己琢磨怎么去写,行文是用什么词语书写,哪些比较常用的等等。因为在工作上的文书写作不像在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随便完成就可以了。一份文书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具体要求用什么体,什么号等等。这些细小的细节不是靠同事们或者上司指导,而是要靠自己善于言行观察,无微不致。最重要的还是切记严守纪律,保守机密。这个办公室是收发文件,处理文件和管理文件。在各种文件中,大部分具有不同程度的保密性,而且各级秘书人员经常接近领导,看一些重要文件,参加一些重要会议,所以,秘书人员在公共场合活动时要注意内外有别,把握分寸,对什么应该说什么不应该说要心中有数。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五

法律法规的实施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改变用传统的有浓重“运动”色彩的行政动员方式实施法律法规的做法。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行政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吧。

《礼记·大学》有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段话说明要治国平天下,首先要做到修身齐家,做好自己和身边人的管理。如何做到呢?要诚意正心,筑好思想防线。这就要求我们给自己立下一定的遵守准则,才能不违正心。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可见讲纪律,守规矩,是大到影响党和国家安定,小到影响个人和家庭存亡的事情。纪律不守,则有违法犯罪之危;规矩不讲,则失谨记自省之防。身为公民,特别是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如何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本人认为,要努力做到四个字“知、明、守、省”。

一、 知——知纪律、知规矩

现代早已不是强调“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蒙昧社会,我们往往强调说“不知者不罪”、“明法慎刑”。我们如果要求公民守法,就必须要先给他们提供明确可知的法律。我们现在强调“守纪律,讲规矩”同样如此。正所谓守法必先知法,因此我们必要了解纪律和规矩的含义,做到“知纪律,知规矩”。

首先我们要知道何谓纪律,何谓规矩。纪律是党纪国法,是党明文规定的党章党规党纪,是党领导人们制定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矩是党和国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优秀传统和工作惯例,包括已经明文规定的和未明文规定的。用法学的观点来讲,纪律就是单指成文法,规矩就是则包括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具有比纪律更为宽泛的意义。

其次我们要知道纪律为何,规矩为何。就是我们要遵守的纪律规矩,有什么样的内容。指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这就要求我们去系统地学习各项纪律规矩,特别是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纪律规矩。我们身为行政执法人员,就必须要学习《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要求,甚至接受相关的工作培训,保证对本职工作相关的条令程序的熟悉,做到知纪律,知规矩。

二、 明——明纪律、明规矩

在当下,我们许多干部,就仅仅是记住了法律法规的表面含义,知道怎么做合法,却不知道为什么合法,知道这样做违法,却不知道为什么违法,陷入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迷茫境地,这是极不利于对法律规章的遵守的。往往很多干部违法犯罪后都会后悔自己为什么知法犯法,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明法懂法,没有真正理解这些规定。学习法律法规,并不能只依靠单纯的死记硬背,还应当明白它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才能真正深记于心,做到“明纪律,明规矩”。

一是要明白为什么要守纪律。纪律是我们执法的基本要求,如其中的规定程序更是我们执法公正的保障,违反了纪律,就会破坏我们工作的公正性,伤害到群众的守法情感。比如我们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核对红线图。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如果我们没有按照红线图来确认翻建房屋的位置,就会伤害到其他按照红线图翻建的守法民众的守法心理,进而导致所有翻建户都不按红线图施工,最后大家都乱翻乱建致使乡村规划无法实施。

二是要明白为什么要讲规矩。使用“规矩”一词,这说明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所需要的并不仅仅只是遵纪守法,更应在行为上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比如我们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做到讲文明,讲礼貌,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因为我们执法工作身为一线工作,执行的法律法规更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甚至多有相斥的,难免会引起群众反感阻碍,甚至引发冲突。此时你如果讲究我们的执法规矩,礼貌待人,耐心劝导,就能够使矛盾和平化解,从而避免冲突。

三、 守——守纪律、守规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纪律规矩被制定出来就是为了执行的。光说不练假把式,如果仅仅把规矩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只做样子不落实,那么纪律规矩就只会成为好看的海市蜃楼,带不来任何的好处。只有真正从行为上落到实处,做到“守纪律、守规矩”,才能让它真正发挥作用。

一是要自觉守纪。践行纪律规矩应当是自觉主动的行为。我们有些干部,往往是先看别人做不做,然后再想自己做不做,没有一丝积极主动性。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在外出执法时要依规办事,严于用权,对违规建房户,该制止制止,该查扣查扣,一切照章办事,不能心存侥幸妥协,才能树立良好公正的执法形象,顺利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是要慎微慎行。俗话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凡事往往是见微知著的,人们往往以为小事不拘节无伤大雅,结果反而被人利用而铸成大错。“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我们要提高对生活中试图“打插边球”的行为的警惕。如对服务对象以朋友名义邀请,或者通过朋友牵头组织的吃请,坚决不去;对服务对象或其中间人请求私下会面的,坚决拒绝。洁身自好,自然百毒不侵;小规不轻视,大纪自然不轻犯。

四、省——常自省、重坚持

我们有些干部总是坚信自己不会犯错,而忽视于对纪律规矩的学习和遵守,往往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讲一讲时紧一紧,放一放时松一松,结果放久就忘,直拿“潜规则”当纪律规则,犯了错还不自知。党的纪律规矩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我们必须时时保持警惕,做到“常自省、重坚持”,才能不触电,不出事。

一是常自省。“率作兴事,屡省乃成”。在守纪律,讲规矩的道路上,我们要常常自我反省,加强自我监督。我们在执法工作之余,要注意加强自我学习,经常拿起法条法规翻一翻,经常拿起工作条例看一看,经常对照自我行为想一想,做到纪律自熟于心,行为条条分明,有过则改,无则加勉。同时我们不拒绝同事对我们的监督,在每月召开的党课上,我们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找出工作中的缺点,请同事监督改正,取到良好的效果。

二是重坚持。“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做事情总是开头很容易,能够坚持下来的很少,守纪律讲规矩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要时时绷紧守纪律这条弦,规矩要时时讲,纪律要刻刻守,一秒钟都不能懈怠。比如在我们的执法工作中,开始总是执法必严,一视同仁,后来工作久了就难免懈怠,不能坚持统一的执法标准,对比较老实的群众总是一扣到底,而对那些比较强势蛮横的群众,往往借口怕激化矛盾而不查扣,给群众留下了“软土深掘”的印象。后来我们创新工作方法,对有相同违法现象的群众根据不同的反抗程度采取灵活的工作方法,坚持查扣工具,执法如一,反而获得群众好评,违建现象也相应减少。

“守纪律、讲规矩”要做到思想和行为上的统一,就必须要落实“知、明、守、省”这。知之明之,才能真正内化于心;守之省之,才能真正外化于行。如果将人比作一辆车子,这四个字就是这辆车的四个轮子,缺一不可,如果少了一个,掉了一个,车子就停滞不前,甚至还要出事。只有四个轮子齐头并进,同步协调,车子才能行得稳,走得正,前路一帆风顺。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活动。

此次培训工作由监察科科长主讲,结合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实际,从《行政处罚法》的立法背景、制定依据、相关概念、法律原则、具体内容和法律程序等方面予以详细讲解,重点介绍了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实施机关、管辖适用、决定程序以及执行等相关问题,规划局全体工作员全程参加了此次学习。

行政处罚权是最具有强制性和代表性的最重要的行政权力,以限制和剥夺相对人的自由和权力来贯彻行政目的,因此必须严格依法实施。通过培训学习,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了《行政处罚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了《行政处罚法》对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基本掌握了行政处罚内容和程序,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机关必须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因此,一个单位只有具备了执法资格,才能执法,否则就是违法。

第二关于执法人员的资格问题。并不是执法主体中的所有人员都能执法,要取得执法资格必须是执法主体中的公务员或者符合公务员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时必须亮证表明身份,在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相对人有权拒绝和检举。所以,非正式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让他们到执法岗位,他们没有执法资格。

二、执法范围问题。执法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和职责范围。地域范围好理解,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一个县(市)的执法部门只能在本县(市)境内执法,不能越境到别的县(市)执法去。二是职责范围。每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职责,但是我国行政体制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部门职责交叉,同一管理对象不只是一个部门管,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有利就抢,无利就推的问题。如文化市场管理方面就有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商、税务和公安等行政部门管理。食品监管方面,有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贸易局等部门管理。由于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必然造成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责脱节、重权轻责、都管又都管不彻底的问题。所以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高发就是必然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划分清部门的职责权限,使执法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守好自己的职责,彻底管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执法程序问题。现代行政执法特别强调程序问题,如果执法程序出现问题,执法就是无效的,是违法的。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就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明确将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行政行为可撤销的理由之一。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包括程序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行政执法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法律及法定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及其应用范围和对象的总称。程序正当原则最初主要适用于司法领域,但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张和行政权对相对人权益影响的扩大,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用科学公正的程序对行政权的行使予以控制,这就使该原则由司法领域被引入行政领域。我国以《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为开端,日益重视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程序正当原则作出了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定程序行政。

四、自由裁量问题。所有法律都对执法者留有自由裁量

的空间,这是由法律的高度概括性决定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对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做过细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是有一定幅度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处罚, 其中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幅度,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既然法律赋予了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的

权利,我们就应该公正合理的运用好它。但是在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自由裁量行为前后不一致、裁量行为畸轻畸重等。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造成执法的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对此各级政府先后探索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做法,对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具体化,减小裁量幅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基层政府这种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基层政府搞的这些没有法律效力,受领导意志的影响太大,领导重视的时候就抓得紧一点,不重视了就放松了,很难做到始终如一。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要从源头上解决,一是在立法上尽量细化,把违法情况列举的具体一点,处罚幅度定的小一点,这样自由裁量的幅度小了,在执法时就不会因自由裁量而出现大的问题。二是国务院在有关法律颁布后应及时制定法律实施条例、办法,要尽量细化。三是省一级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使一省之内同样的违法行为接受同等的处罚,做到处罚公平、公正。

五、法律适用问题。由于对同一管理对象往往既有法律又有法规、规章,既有一般性规定又有特别规定,当这些规定不一致时,该适用哪种规范呢?对此我们要坚持法律优先原则,即上一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范,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因此,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都有规定而有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对于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新规定与旧规定的适用原则是:当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的规定,并且新的规定一般不能溯及以往。

六、执法目的问题。执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法律的实施,纠正违法行为。执法时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自觉守法。绝不能将执法等同于处罚,不能把执法当作创收的手段,搞执法经济。目前执法不公和执法创收是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创收原因主要是政府管理体制和部门利益的问题。有的政府对那些有处罚权的部门财政拨款不到位,让它们靠处罚维持部门运转,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以罚款多少确实内部成绩,与执法者个人利益挂钩,以上种种做法都是违背执法的目的的。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六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行政心得体会2篇 | 返回目录

首先,感谢公司提供给我们一个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为每位员工提供了不断提升发展的机会。本次课程的安排实用、丰富,拓展了我们的视野,针对行政职位的员工提供了专业、实用的系统化培训。

接下来,我将从四个方面阐述我在此次培训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行政文秘人员的工作看似都是些琐碎的、涉及细节的工作。但俗话说得好,细节决定成败。把行政工作做到精益求精 即为企业创造优质的后线支持。而作为行政人员,要以这样的工作态度和精神去完善自己,就要不断学习,认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这样才能为集体添 砖加瓦,同时也提升了工作的能力。我想,不论在哪个岗位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永远都不会使自己落后。在学习中完善自己,增强行政工作的 知识含量是行政文秘人员不断进步的基本要求。

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一定会有这样的朋友或同事令你尊敬 和佩服,而往往他们的身上一定有过人之处,值得我们向他们靠拢。记得在线培训中,崔冰老师曾讲过:行政工作要求行政人员热情、机智、自信(来自能力和经 验)等,所以我认为多观摩身边值得学习的人和事,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和成功法则对行政工作有着很大的帮助作用。

企业行政文秘人员职业化训练中的第六讲中讲到的是如何缓解行政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压力多半来源于你对任务的承受能力,对工作的想法。行政工作 需要顾及的事情是方方面面的,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完成的质量以及来自于他人的满意程度。所以课程刚开始的时候老师就提到过行政岗位有时是吃力不讨好的一 项工作,所以应以积极的对事态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我认为从提升自我行政工作视野的角度来看问题,承受压力,经历磨练才能不断改善对行政工作的态度以提升工 作绩效。

每个人性格有差异,沟通的能力有高低,通过此次培训,我认为要使自己的沟通能力有所提高,就必须了解不同人的不同性格,注意说话的方式,了解不同人的喜 好,即使在不满时也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所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提升行政工作能力的具体表现。

最后,总结这次课程给我带来的感受是:虽然在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中并非从事与行政有关的职业,但我感谢在自己大学毕业这年公司领导及同事对我的帮助与扶持。行政工作中的点点滴滴不管是对我以后的工作亦或是生活都起到了提点与帮助的作用。

行政心得体会3篇 | 返回目录

一、行政法治的内涵

第二,正当程序原则。程序是实体的保障。没有正当程序的规范,行政法治要求的法律至上就难以实现。因此,行政法治对法律至上的要求必然要通过正当程序来实现。

第三,公平救济原则。依法行政意味着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法律渠道纠正行政侵权行为,也就是必须存在公平有效的行政救济。

二、行政控权依法治国

我国依法行政的提法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如果说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体现依法治国实质要求的依法行政,必然以行政控权作为其本质内容,这是我国依法行政的本质特点。

1、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如果说,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前提的话,那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是行政执法的关键。

2、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公务员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形象,执法的好坏将影响到整个西部开发的成功与否。守法、护法又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只有全民法律意识增加了,行政执法才有广泛的基础。

总而言之,行政机关应积极能动地发挥其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度运用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效率。必须坚持法治原则、法律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公民救济原则。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为实现依法治国起引导、桥梁作用。

行政心得体会4篇 | 返回目录

当前,人类社会已进入高度发达的信息时代,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加入世贸组织,与世界经济进一步接轨以及国际大公司、大财团对中国石油市场的虎视眈眈和即将融入等等,是我们面临的大环境;在我们的周边,中油的渗透,社会站点的崛起,渝怀铁路行将建成通车,邻省市场逐渐规范等诸多变数,是我们直接面对的小环境。

客观地讲,尽管我们暂时还谈不上遇到了巨大冲击和挑战,但所面临的形势和前景还是严峻的,至少我们是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高枕无忧,从容潇洒地过日子,新的形势决定了我们的企业管理工作应随时代潮流和社会发展而有所调整和积极应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与时俱进求发展”就成为企业管理的主题,企业的一切工作都应当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

企业效益从何而来,不外乎由内部和外部两个因素所决定。外部因素就是前面提到的大、小两个环境以及政策法规等,内部因素则主指企业体制、经营机制、人员素质等等,且由这些因素共同构成和决定企业效率。在外部环境一定的情况下,我们就应当把注意力着重放到如何搞好内部科学管理上。

本企业位处边远落后的湘西地区,缺少与兄弟单位攀比、较劲的基本条件,我们只能立足现实来进行企业运作。

长期的企业告诉我们,企业管理大致可分为两条线,其一是企业行政事务类的管理,其二是企业经营方面的管理。从狭义上讲,前者从企业的策划、企业决策,以及对企业目标的组织实施等,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整个过程,大致包括企业的决策层、办公、纪检、工会、劳资政工、后勤等部门,后者大致涵盖生产、销售、核算、利润及企业分配等方面。行政工作决定和服务于经营工作,企业效益受行政效率所支配,两者对立统一,如若操作衔接得当,企业管理则有条不紊,经济效益天随人愿,反之就容易带来负面效应。

企业行政是指围绕企业总目标和子目标的实现所做出的一系列策划、决策到层层抓落实的全部过程,这其中企业制度的建立、机构的设置、人员的科学配备和效率第一是基本原则。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既分工又合作,大家各施其职,目标一致,这类似于战争中的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打胜仗。

企业制度服从和受制于党纪国法,是对企业管理的具体补充,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是基本要求,是对企业行为的必要规范。

策划是为制定和落实企业目标而做出的一系列谋划。

决策亦是在遵守党纪国法、大政方针、企业制度等基本原则下对市场规律的把握,使企业目标得以顺利实现而做出的决断。决策有其严肃性,一旦做出就应有始有终一贯到底,言而有信、取信于民是基本要求,不能朝令夕改,半途而废。

综合协调及监督系由某个职能部门或某个人牵头对各部门目标分解及落实过程的跟踪,督促检查和服务。是维护企业总体利益所在,是落实企业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用人用工,用其所长,既要注重能力更要注重品行。

利益分配,这是生存所需,劳动所得和基本动力所在,需要兼顾好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考虑到岗位、部门、人员间的差异与贡献不一,适当拉开差距实属正常,但在现有体制和现行机制下差距过大又是不合适宜的,至少是有欠公允的,用人不当即会直接导致分配不公,所以我们在操作过程中既要讲差距又应讲平衡,否则于情于理都不通。对此我们不妨借鉴于他山之石。怎样实践“三个代表”,怎样落实xx大精神,带领大家奔小康,这是一块试金石。

“科学管理之父”泰勒说过“科学管理的基本点是坚信雇主和雇员基本利益是同一的和一致的。没有雇员的繁荣,雇主的繁荣是不可能持久的。反之亦然”。西方社会尚且如此,在所有制完全不同的条件下,我们似乎更应该正确处理好生产资料、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等诸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在缺少硬指标衡量,人为因素居多的今天,怎样搞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制定和运用好科学合理的游戏规则,使企业管理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成为一种必然。

后勤服务,指企业辅助性部门为经营部门和人员做好相关支持及配合,使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

对于企业管理中的公与私,情与法,轻与重,主与次;具体操作中的轻、重、缓、急及灵活应对;行政围绕经营转,经营围绕市场转的基本理念;对“两利相全取其重,两害相全取其轻”的正确运用和取舍;多规范,少随意等等乃是企业行政与经营中的基本要求,以德治企,理性行政是其根本所在。

总之,企业行政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至始至终为的都是企业目标和企业效益,最终的效果如何,既取决于市场、政策和硬件设施,更取决于人。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七

卷二:刑法、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卷三:民法、民诉、商法

正文

下面开始正题,我将整个总结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关于时间安排

第二部分是参考书和习题的选择

第三部分是复习方法

第四部分是关于辅导班的取舍

第五部分是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是整个司考复习的开始,有了具体的时间安排,才好有步骤的进行复习,但由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太一样,有基础好一些的,有基础薄弱一些的,时间上可以灵活处理。这里只给大家一个基本的时间安排进行参考,同学们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进行自我调整。 总体原则是:不宜把战线拉的过长,重要的是在相对时间内效率要高。前紧后松,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题外话:司考这个东西总有些偶然性,确实也有看个两三个星期就能考过的,但毕竟还是少数,而且也许是人家底子好,所以在复习的开始还是不要抱有太多的侥幸心理,脚踏实地还是更靠谱些,等积攒一定实力再祈祷人品爆发也不晚,是不?)

(一).总体安排.:从3月份开始一直到9月份

(这个时间灵活掌握,人家一天看15个小时的,和一天看6个小时的总归是不一样,时间长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高投入高产出)

3月——5月,这两个月是基础复习的阶段。即大家要把司法考试的整体内容有大致的了解,至少头脑中要有基本框架,在提到每一个相关法律的时候,能够大致说出其中的内容方向即可。慢慢调整自己,开始进入复习状态。(关键词:了解)

5月——7月,这两个月是强化阶段。有基础的同学从5月过后开始复习就足够了,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就是总结,细化知识体系,要整理出自己的笔记,笔记的内容越详细,知识点越细化越好,争取全面覆盖,不落下一个小点,毕竟司考很多内容是非常细的。在总结完笔记后要进行前后知识点的比较,最好能够进行小专题的总结。同时,这个阶段可以配合着做些真题,勾画出自己的重点,难点。这两个月是非常关键也非常辛苦的阶段,但如果基础打的好,做的细,那么下面几个阶段将会比较轻松。(关键词:全面覆盖、细化)

7月——8月中旬,这一个半月的时间是巩固、模考阶段。算是第二遍复习,这个阶段因为知识体系已经建构成功,知识点也全面覆盖过,因而重点应当放在做题上,这里给大家的建议是面不用广,但一定要精,仅研究真题即可,关于如何使用真题将在下面的习题选择中详述。同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提炼自己的笔记,争取每科仅总结出一篇提纲,看着提纲就能复述其中的知识点。(关键词:真题、提纲)

8月中旬——9月,这半个月是冲刺阶段。这个阶段的学习已经接近尾声了,大家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在重点、难点的把握上。再翻翻自己的笔记,错题,或者自己容易犯错的知识点上。将知识体系再次串联,算是第三遍复习。(关键词:捡漏)

9月——考前,这个阶段主要是调整阶段。最后的挣扎也就这几天了,调整好心态,放轻松,准备迎接考试(关键词:心态)

(二)具体时间安排

所谓具体的时间安排,就是说要把每一科,每一科的章节平均分配到每一天,每个小时。这个具体时间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分配。毕竟都上了这么多年学了,这个计划自己做即可。但基本上要保持平均每天8小时左右的复习时间,每周六天的学习。并且一定要保证每一门都在每一个阶段被复习到。具体如何安排各科复习,将在复习方法中介绍。

当然大家不要把时间安排的太满,要留给自己一些缓冲的空间,要进行迂回战术,螺旋上升。

二、关于参考书和习题选择

原则:不要贪多,精选即可,适合自己最重要

1.三大本:对于三大本是否要看争议很大,但可以概括为如果没有基础的同学,建议浏览一遍,毕竟考点全覆盖。而如果有基础的同学,根据自己的情况,建议仅看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之类的,自己不太熟悉的内容即可,没有必要全部看。

2.众合or万国讲座系列:这套书是大家比较一致的推荐,也是我唯一在司考过程中完整看过的一套书,这套书非常适合在基础及强化复习阶段使用,配合基础强化班课程的音频,可以反复看,总结考点和难点,受益匪浅。这套书大约在每年四五月份左右出,买套盗版的看就可以,大约在每套70元左右。

3.真题:真题非常重要,而且在整个复习过程中仅用真题就可以了。真题现在比较权威的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张能宝的真题解析,这套真题将每年的题分别进行归类,提炼各个考点进行解析,一共是8本左右,这套书的优点在于你可以清楚的找到每个知识点的考题,找到出题规律,但其缺点是太庞杂,不利于测算考试时间和训练题感。另一个是法律出版社的历年真题汇编,这套书是完全按照历年考试试卷进行解析的,没有打乱题目顺序。这套书的有点就在于,其就是考试时的题顺序,有利于大家计算考试时间分布,培养考场做题感觉,又因其后面也有解析,利于查找,但也因为其是按试卷编排的,所以不利于大家边看书边找考点。这两个版本各有利弊,可以结合使用,也可选择其一,大家看自己习惯和需要,甄别使用即可。

4.法条:整套法条也是整个复习过程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工具书,建议大家准备一套比较全面的法条,而不要仅局限在重点法条上。这里推荐“指南针的法条汇编”这套法条的优点在于内容全面,有每年的新增法律法规,而相关的司法解释什么的也囊括其中,并且它将重点法条也明确标注出来了,看起来非常方便,比较利于大家复习使用。这套书大约在每年四月份出,盗版价格在每套35元左右。

常不易的事情了,通过司法考试应该没有问题。但这里我再给大家介绍几本,以供大家选择使用。

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司法考试应试指导丛书,包括《三大诉讼法比较》《小学科专题精讲》《论述题高分解密》《相似易混考点对比辨析》《重点法条导读》等。这套书重点在于归纳总结的比较好,但我个人建议大家还是自己总结,这样印象深刻,同时还再次串联了知识点,书的内容参考即可。

同时推荐几个网站给大家:法法网和鲤鱼网、华夏考资,上面有很多相关的学习资料。

三、复习方法

复习方法我将按照各个学科进行总结。还是那句话,每个人的学习方法不同,下面的方法仅供参考。找到适合自己的最重要。

原则:注重归纳总结,注重串联知识点,进行难点比较,理解最关键。

婚姻家庭继承法、侵权法。面很广,点很杂,需要大家耐心总结,在复习初期可以放多些时间在民法刑法上。

分则的内容看法条即可,在看法条的同时需要提炼其中的内容,比如哪些罪名具有特殊目的,哪些是特殊主题的犯罪,哪些犯罪需要数罪并罚,哪些罪名有加重情节等等。

3. 民诉,民诉每年分值约在60—80分,

以程序的走向来串联知识点。并可以同时对比两大诉讼法之间的差异。

法律和知识点之间的比较,例如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处罚法之间,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之间,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比较等等。

笔记为基础,结合教材补充其他遗漏内容即可。

材,宪法的内容涉及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内容看教材,涉及立法法、选举法、组织法等的内容要结合法条仔细看。这里的总结比如哪些人是可以连选连任的,哪些人可以提出罢免,哪些人可以向全国人大提法律议案,哪些人可以向全国人大提法律议案等等。

法,建议大家直接看法条复习,这样效率最高。

9.法律职业道德,直接看法条,且考前三天左右的时候开始看它就行了。

总体来说,实体法用的时间比较长,在复习的前半阶段可以重点关注实体法,而后半阶段可把主要精力放在诉讼法以及商经知产等法律上,毕竟这些法律需要理解的比较少,在较短时间内提升空间较大,可以在短时间内突击突击,分数提高幅度较大。在复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前后知识点的比较,准备个小本,在看到相似知识点的时候标注下来,同时在复习过程中要结合真题,别一味只局限于理论,要通过实战来检验自己,这样效率更高。

四、关于辅导班(老师)

可以选择上个班,但毕竟价格不菲。所以跟几位同学沟通了一下,我们的意见是不用报班,首先因为我这里有去年(2010年)全年的音频,基本涵盖了各个司考培训的学校、老师、和课程。如果有需要的同学可以直接找我来拷。其次,最重要的就是司考这东西关键还是在于自己,老师神马的都是浮云,只要踏下心来学习,那一切就都是纸老虎了。

下面我就说说音频的使用方法。

一、听什么

整套音频一共分为基础阶段,强化阶段,真题串讲,法条串讲,模考阶段,冲刺阶段几大部分。全部听完基本上对于普通人来讲是个神话,那么如何选择呢?我建议各门课程的强化阶段全听,没有基础的同学可以从基础班开始听,而且要仔细认真听,这个争取在六月中旬之前完成,主要是边听边总结自己的笔记,归纳重点。其他的几个阶段大家挑拣着听就行了,没时间就略过,因为讲的内容差不太多。还是再次重申,一定要总结自己的东西出来,切不可一带而过,只走过场,一定要理解每个知识点的内涵,内化为自己的知识最靠谱。

二、选择什么老师

关于老师的选择更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由于我也并没有全部都听过,所以在此我仅介绍几个名头比较大的,网上评价比较好的几个老师,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

1、民法:

李建伟,他的笔记还不错,讲课我没听过,所以风格不太了解。

李仁玉,这个老师是名头比较大的,知识覆盖比较全面,但是说话有口音且非常墨迹,有耐心的同学可以选择。

钟秀勇,这是原万国的老师,讲课条理比较清晰,善于前后知识串联,没有基础的同学听起来可能有些茫然,但是也可以试着选择,这样进步比较快。

2、民诉:

杨秀清,这个推荐,适合基础复习阶段听,因为她讲课的理论性比较强,条理很清晰。

3、刑法:

韩友谊,个人比较喜欢这个老师,讲课诙谐、幽默,逻辑清晰,知识点覆盖全面且易懂。 阮齐林,这个是一个呼声比较大的老师,但我建议在真题串讲阶段再听他的,他对题目的剖析比较独特,但观点有时候比较不随主流,所以基础阶段听的话容易把大家绕晕,等大家对知识熟悉之后,能够自行鉴别时听他再讲才会有收获。

刘凤科,这个老师讲课也很有特点,是那种举一反三型的,也推荐

4、刑诉

汪海燕,是个男老师,讲课挺幽默的,线索清晰,个人比较推荐他

因为我个人行政法基础比较差所以以下这两个老师的课我都听过,讲课过程都简单易懂,让人顿时就对行政法产生信心,都很推荐。

林宏潮, 这个老师的特点在于讲基础,知识点覆盖全面,基础薄弱的同学可以先听他的课, 吴鹏,他的笔记是列表式的,知识点对比性强,也挺好的。

6、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

7、法理、法制史、宪法

淳于闻,这个老师是我以前听过的,但是去年没有他讲课了,要是谁有他的课件可以分享一下。尤其是法制史,个人非常推荐。

其他老师貌似周旺生和扬帆的名气比较大些,大家可以试试听听看。

8、三国法

杨帆(女),这也算是独一份的老师,三国就听她的吧,讲的很明白,而且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

9、论述题、法律职业道德

这个自己看就行了吧,没听过,但传闻张合功还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首先,是身体,身体是革命本钱,一次司考还不至于虐待自己,该吃吃,该喝喝,吃的饱才有力气看书,才能提高学习效率。

其次,是心态,众所周知整个司考的复习过程是一场身体和心理上的攻坚战,复习的过程难免枯燥乏味甚至绝望和崩溃,所以调整心态非常重要,我们要在战略上藐视它、战术上重视它。要坚信付出总会得到回报,还有这么多人和自已一样并肩作战,就绝不要轻言放弃,实在疲惫了就给自己放个小假,然后继续投入战斗。

再次,就是目标,虽然说360万岁,多一分浪费,但希望大家还是把目标定的高远一些,以保证万无一失。

总而言之,在司考的路上有你、有我、有大家,咱们相互陪伴,相互鼓励,争取在毕业的时候所有同学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最后,祝愿大家明年捷报频传,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fighting!!

司法心得体会篇2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八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我们作为一名公民,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学习法律,建设更好的法制社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有关于思政课法制心得体会,希望你喜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执法大培训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局执法办案质量,更好地指导民警日常执法办案, 2011年8月1日至8月5日,德兴市公安局在潭埠警官培训中心举行为期一周的法制员培训班,各单位选取的法制员23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结合当前法制重点工作和全局执法工作实际,本期培训班局法制科将主要就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行政案件办案程序、案事件系统办案程序、案例分析及案件评查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在学习法律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本警种、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并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重点细致的分析、说明和解答。

为确保学习效果,培训班制定了详细的学习、生活制度,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格出勤和请销假制度,确保整个培训期间管理有序、秩序井然,确保切实提高法制员的业务素质,强力推进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日我参加了第一期全省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三项建设’”专题培训班,在此次培训班上各位领导采用多媒体授课,运用了大量案例,图文并茂,深入浅出,观点明确,使自已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特别是安顺市公安局、六盘水市公安局就本地区个案办理中的深刻教训剖析,德江县公安局成功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经验,本人深深地体会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新时期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必须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的要求,开展好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公安部提出的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能力;要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实战能力;要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要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工作,实现公安机关与媒体的良好合作,着力提高驾驭复杂局势能力,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平安、确保一方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这是公安部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是公安部党委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

近年来,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坚持“科技强警、素质强警、创新强警”的发展战略,以“三基”工程建设为抓手,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各项公安业务建设,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们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案件高发期和对敌斗争复杂期。特别是今年,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公安部党委作出开展“三项建设”、推进新一轮“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部署,给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形势任务相比,我们的工作距党和政府的要求,距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与公安工作现状相比,民警在思想观念、纪律作风、执法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是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最大的“瓶颈”。在公安厅党委提出的“科技强警、素质强警、创新强警”三大战略中,素质是核心,加强教育培训则是提高民警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厅党委举办全省科所队长专题培训班,开展大培训,目的就是要我省基层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如此大规模的培训活动,在我省公安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充分表明了厅党委狠抓基层队伍建设、抓素质强警的决心和力度。

一、统一认识抓思想。一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关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抓住当前公安法制建设大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思想动员,更新执法理念,切实领会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在执法中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注入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吸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以敢为人先的魄力,见微知著的眼光,誓不言败的韧劲,服务大局、推动大局,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执法能力、服务执法能力和和谐执法能力,做执法为民的楷模、学法用法的表率、执法办案的能手、法律服务的高参,在执法活动中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推动法制工作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二是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与尊重、保障人权统一起来,把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与自觉接受监督统一起来。三、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队伍建设年”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大学习、大讨论”、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等一系列活动紧密结合、有机统一起来,既要狠抓“队伍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又要全力促进公安法制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二、提高素质抓学习。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做到“一日一学、一周一训、一月一考、一年一总结”。即:每天坚持一段时间自学,每周利用“周一讲评”坚持组织一次培训,每月组织一次执法竞赛,每年进行一次执法工作总结,解决工学矛盾,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为严格、公正、规范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别是贵州省案事件信息系统开通后,着力提高案事件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

三、重视执法抓组织。一是在各执法办案单位确定一名法制员,负责本单位的执法质量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本单位执法规范建设中的“三员”作用(即:一、当好“质检员”,严把案件初审关。二、当好“参谋员”,服务领导决策。三、当好“指导员”,规范执法行为),把好执法质量第一道关。二是实行执法工作集体审议制,对执法工作特别是案件的办理,必须要有部门领导、办案民警、法制员参加,充分发扬民主,共同研究处理,防止凭主观臆断办案、办错案、办人情案,同时在交流的过程中逐步提升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

四、健全制度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是公安执法的保障,是保障“履职尽责、公正执法”的根本和核心,一是针对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规范每个执法环节、细化每个办案程序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民警,每一个岗位,严密执法操作规程,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从制度上规范行为,切实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将执法工作纳入民警个人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目标考核相挂钩,奖惩过硬,增强民警责任心,实现要规范公正执法向我要规范公正执法的观念和行为的转变,促使全局规范执法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为加强系统专门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系统法制人员的业务水平,__日至__日,市局组织系统相关人员赴___开展法制工作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五天来,我认真聆听了等人就中国法制社会、职务犯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以及证据的基本理论等知识的讲解,增强了我的法律应用能力,受益匪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建设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我们现阶段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而且,从行政执法部考,试大网站收集门人员的角度来说,只有整个行政机关的大多数人员都有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自觉地行动起来,这些自觉地的行动才会汇聚成一股汹涌的力量,推进依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这次培训,老师除了讲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也讲了一些证据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案件审理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由于平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用得不多,所以也不是很熟悉。但是通过老师的讲解,发现其实这些法律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在处理一些案子的时候,需要对这些法律融会贯通。因此,我觉得平时除了要学习本部门的法律外,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总之,这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而且也是对自己以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三、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以致用,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应用,通过学习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创优,把所学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才是培训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法制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已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要确保每一件经手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说,这次培训使我认清了自己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拓宽了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职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四、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面对各种诱惑,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培训中,老师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通过培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年代,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学台,营造了”我要学“、”认真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孟子曾经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与人治、德治相对立的。如果许多人都不受法治控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世界该变得如何?法治让人讲究文明,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少些人们的纠纷,使人们和谐,社会安定。

法治,无声警察

一个未满18岁的青少年,他的父母由于身体不好,而没有时间管他,他便像一个流浪子一样,整天游着,游着。他慢慢地迷上了电脑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有时甚至还逃学。当他没有钱时,他第一想到的就是他的母亲,无论是谁说的话,他母亲都会信。他就以她母亲的这一弱点,来求得他的奢侈之心。他回了家,骗他母亲说学校要买资料,需要交15元钱,他的母亲毫不犹豫的把15元钱给了他。

他继续逃学,并得寸进尺地向他母亲要更多的钱。直到后来,学校老师知道了这件事,狠狠地批评了他,并告诉了被蒙在鼓里的父母,让他们认真监督他,不让孩子偷偷溜去网吧,然后让学生帮助他,让他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这么可贵的东西——情感!

法治,知心朋友

说到小学,我便想起了我的一位同桌,她。。。。

我每次出教室的时候,总感觉有一件不好的事要发生,当我回来的时候,发现我的一支笔不见了,反正是一支笔,我也没去探究了,但后来,这种情况出现很多回,我就发誓:这件事我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有一次,我假装出去了(其实我在墙壁边谨慎地望着)。突然,我看到我的同桌,趁有些人不注意,悄悄地从我的位子里拿出一样东西来。我便跑去告诉老师,要老师为我做主。

老师把同桌叫去,同桌进教室时眼睛红肿着,后来,老师安排他一个人坐,并让她父母好好教育她,让她改正偷东西的行为。

法治,法治,就是这么厉害,你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它看在眼里。

法治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治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法律,是整个世界,也是人类必须遵守的规则,也正是法律制约着人类,以至于这个世界不会乱套,而我所要说的“法律”,并不是哪一个国家颁布的刑法、宪法,而是我们小学生的应该遵循的法律,这并不是一本书籍或一条法则,而是在我们面临的困难的解决方式,而这个“法律”的编写人正是我们的老师和家长,他们时时刻刻为我们着想,为我们分忧,所以说,才有了我们的“法律”。

作为一名小学生,说不大也不大,说不小也不小,正处于儿童转向少年的过渡期,在这个时段里,孩子们的身心很容易受诱惑,所以必须要保护,首先要注意的就是校园安全和交通安全,在校园安全里,第一,不要随便攀爬公共设施,像我的学校,就有一座假山,每到中午,便看见许多孩子在上面爬,这种行为是坚决不行的,要是不慎摔下来怎么办,不要为了这一时的快感而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就算不为了自己着想,也要为父母着想啊,我们都是家里的小宝贝,出了事谁的父母都不好受。第二,就是不要在教室里追赶,桌椅很容易伤到我们,万一摔倒,头碰到椅子咋办,头是最致命的部位,一个不好,就要与亲人天人永隔。第三,不要与同学打架,平时大家关系好的同学接触一下可以,但不要来真的,既让自己受了伤,又伤了感情。总之,做什么事都要谨慎,三思而后行,自己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相信法律始终会伴在我们左右,帮助我们平安度过一生,让我们用人生的画笔,勾勒出我们未来的绚丽蓝图。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九

10月,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1月,全国人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在立法目的、受案范围、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审理判决制度和执行制度等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此次修改,是xx届四中全会之后修改的第一部国家基本法律,也是《行政诉讼法》施行近20xx年来第一次大规模修改,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行政诉讼发展的突出问题,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法领域中,最根本的争论在于价值之争。主要观点有三种:(1)管理论。受前苏联的影响,我国在建国后相当一段时期,管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行政法作为一种概念范畴就是管理法,更确切一点说,就是国家管理法。”(2)控权论。这种学说,受法治发达国家的影响比较大。“行政法定义的第一个含义就是它是关于控制政府权力的法。……行政法的主要目的就是控制政府的权力不越出它的法律规范,以此来维护公民不因权力滥用而受到侵害。”(3)平衡论。这种学说试图吸收前两种观点的合理之处,指出现代行政法本质上应是“平衡法”,“平衡”是现代行政法的精神。[3]以上观点争论的核心,是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模式,也就是说行政法的价值究竟是行政权优先,还是公民权优先,还是兼顾两者。比较而言,管理论在学术界的支持者较少,在某些官员和普通群众中仍然有很大市场。控权论和平衡论之争是学术界的主要争论,这种争论也导致原《行政诉讼法》在目标定位上的偏离。

作为行政法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诉讼法》,也存在着同样的价值之争。主要观点有两种:(1)保护公民权说。“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不在于通过行政诉讼制度解决纠纷,也不在于通过审查行政行为以维护和监督行政公权力在法定轨道上运行,而在于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兼顾行政权与公民权说。“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与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是行政诉讼宗旨的两个基本点,二者不可偏废。既要看到保障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性,又要看到保护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不能用一方面去否定另一个方面。”以上两种观点,前者明显受到“控权论”的影响,后者受“平衡论”的影响比较大。

原《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该条指明了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它体现了行政诉讼的价值判断,关系到行政诉讼制度的设计,对《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产生直接影响。据此,行政诉讼有三项目的或曰功能:(1)保证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2)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可以看出,在价值上采用的是“兼顾行政权与公民权说”。学术界对于这一规定争议不断,争论焦点在于行政诉讼究竟要不要“维护”行政权。从表面上看,行政诉讼通过对合法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判决、对违法行政行为作出撤销判决,从而兼有维护行政权和保护公民权的双重功能。但是,20多年的行政诉讼实践表明,强调行政诉讼具有维护行政权属性的制度安排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为当“维护行政权”和“保护公民权”这两种价值出现冲突时,在当前司法独立不够健全的形势下,司法实践往往会选择前者而不是后者,这是我国行政诉讼出现“三难”困境的根本原因。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本身具有国家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不需要再由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去维护行政权。实践中,有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漠,依然存在“权大于法”的思想,粗暴执法、执法谋利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这一背景下,强调法院要维护行政权,往往为行政机关干预司法审判留下制度漏洞。要想真正解决我国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重新定位行政诉讼立法价值,彻底调整行政权和公民权的关系模式。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2新的《行政诉讼法》已经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对1990年起实施了20xx年的《行政诉讼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删除了5条,修改了32条,新增加了29条,总条文由75条增加到103条,改革力度之大,堪称脱胎换骨。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日常工作大量承担案件办理及其他各类行政执法活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对我们的执法办案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下面谈一些本人的理解。

一是诉讼时效延长对执法办案的影响。新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新的《行政诉讼法》不仅将诉讼时效从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首先在执法办案中《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诉讼时效自动从三个月变成六个月,手写裁决时要注意将诉讼时限做相应的改变。其次在办案中要将案件证据及时固定,证据保存至少要在5年以上。这不仅对证据的收集提出较高要求,对证据的保存更提出严格的要求,对执法档案的保存环境各方面都要求更高。

二是对自由裁量权的影响。在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中法院只审查行政案件的合法性,不对合理性进行审查,即只要行政行为合法行政机关就能胜诉。而新的《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同时,第七十条第六项规定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可见,新的《行政诉讼法》不仅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对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运用自由裁量权既要合法,还要按照合理行政中的比例原则,作出合理合法的行政行为。

三是对执法程序的影响。在日常办案中,我们一般都比较注重实体公正,对执法办案中的程序相对比较忽略,不注重程序。实践中受警力及各种因素限制,单人询问,事后签名,有时还会出现询问人时间冲突,有时虽然时间没有冲突,但询问地点距离较远,询问时间相差只有两三分钟显然不足以到达等错误。同时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二项: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也就是说,非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将被排除,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即使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法院也会判决行政行为违法。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执法办案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不能因为程序上的一些瑕疵,导致最终的行政行为违法。

新的《行政诉讼法》从解决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中存在"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着手,将受案范围扩大,审查立案变为登记立案,延长起诉期限,增加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执行判决可拘留行政机关直接负责人,复议机关无论是否变更行政行为都可能成为被告等进行了全面修改,对公民的权利保障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越来越大。可以预见,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诉讼案件将大量增加,行政机关的败诉率提高,作为执法民警,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素养,迅速适应新法的变化,做到规范执法,减少执法争议,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和败诉的可能。

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篇十

为进一步落实“六五”法制宣传规划和精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积极深入学习宪法,公务员法等各部法律。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全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学习,推进依法行政

从“四五”普法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的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培训了审计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培训。通过参加严格的培训、考试,增强了我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审计、依法行政。

二、认真学习审计法,坚持依法审计

《审计法》颁布十多年来,我国审计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特别是在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管理方面探索出的一系列做法,同样需要以法律形式总结确定下来。因此,有必要对原《审计法》中一些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审计工作发展现状及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审计法》的修订对于促进审计机关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体现了贯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审计法》的修订表明了我国审计事业已步入了新的阶段。我们要把《审计法》学深学透,能全面掌握应用。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胆履职、敢于碰碰硬,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一是“五五”普法和“六五”普法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自己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四、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审计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体现依法审计,严格执法,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结合。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范地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中,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