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信息简报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02 17:40:41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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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信息简报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篇一

1、领导重视,宣传到位,“纳税者光荣”的感召力使依法纳税成为时尚。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涉及到千家万户,税收执法相对其他税收较弱化,加上契税征税对象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纳税人纳税意识千差万别,加强宣传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市把“两税”征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两税”征管工作,制定规范“两税”征管办法,成立农税局征收“两税”。为加强领导、落实征管责任,该市还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财政局长、乡(镇)长为副组长,公安、法院、财政、土管、房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征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农税局长为主任,各乡(镇)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的征管办公室,农税科、契税所及全体财政所人员具体负责组织“两税”的征收工作。为规范“两税”征管秩序,该市有的放矢,先从宣传入手,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横幅标语、地方曲艺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两税”税收法规宣传,在全市营造了一种“主动纳税光荣、偷漏税收可耻”的良好氛围。对欠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农税人员上门耐心细致地解释有关政策,使其自觉依法主动申报纳税。

2、落实责任,配合到位,齐抓共管的凝聚力堵住了税收流失的漏洞。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难度较大,缺乏相应独立的.银行扣交,税收保全等手段,必须加强“两税”征管的领导。该市20xx年专门下发了《关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责任部门工作配合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财政、土管、房产、法院、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在税源方面实现信息共享,严格先税后证规定,相关部门不得开绿灯,对有违规操作的办证行为,将严肃查处有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该市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各乡镇财政所和市农税局都设立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者,除补足税款外,从严给予处罚,最大限度地杜绝偷漏税收现象。对开发商漏收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在开发商办理有关手续时需先将欠税交清,否则不予办理;对农民建房占用土地未缴税的,各财政所每年配合土地清理行动一起对建房户进行税收清理,缴清税款后方可办理建房许可证,否则不得办证,按违章建筑处理。对配合不力,造成税源流失的部门进行严厉处罚,年终由监察、审计及财政部门对“两税”征收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从根本上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

3、规范操作,措施到位,科学合理的监控力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由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一直处于小税种、弱执法的地位,加上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政策性强,政府控制性也强,必须严格控制税收优惠范围,提升文明办税、依法办税水平。在改进“两税”征管方式上,一是严格的办税流程,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窗口征收,对每项税收实行征收、复核、稽查流程,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办税机制;二是搞好税务公开,定期将办税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在网上将征税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税收征管“阳光作业”。三是科学确定计税依据,实行房地产评估制度,由中介机构分片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计税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格。对耕地占用税,采取差额定税标准,区别城镇山区税负。四是减少行政干预程序,从20xx年开始土地使用权不再含税拍卖,并采取一次性缴清耕地占用税,再办理相关手续,对以前年度的欠税一律先清缴税后再办理相关证件。

4、应收尽收,惩治到位,依法办税的保障力确保了两税收入快速增长。由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多年来征管力量薄弱,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偷税、漏税、避税等现象严重。针对这一情况,该市从20xx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侧重点不同的清理行动。由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组成稽查队伍,加大对欠税户、重点税源、偷漏税嫌疑户的稽查力度,对偷漏税情节轻微的,追缴其拒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税款的1―5倍罚款;对偷漏税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经侦大队侦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农税局在清理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时,先到公证处查房屋买卖变更情况,后到房管部门核对办证情况,再在税收征管帐上清理是否缴税,对应缴未缴税收的纳税户定为清欠对象。为确保“两税”清欠足额入库,对一些经过多次说服教育未果的欠缴税户,依靠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0xx年对丰矿和上塘镇占地清收耕地占用税99.6万元;对各大煤矿占地及沉陷土地清收耕地占用税1185.95万元;对上塘镇辖区清收契税150万元;对工矿企业单位拍卖清收契税1230.1万元;对土地储备中心拍卖土地清收契税1000万元;新城区及工业园占用耕地税收500万元,全部依法催缴入库。由于有法律介入,大大加大了“两税”征管力度,曾将拖欠之久的一笔契税清缴入库。

征管信息简报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篇二

一、涉外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州直共有注册登记涉外企业35户,分别分布在:伊宁市19家、奎屯市9家、霍城县有4家,巩留县有1家,霍尔果斯口岸有2家。较上年增加10户。其中:中外合资企业28家,外商独资企业6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家。涉及到制造业的有20家,商业4家,通讯业4家,农业1家,旅店业2家,房地产1家,文化体育业1家,其他服务业2家。20xx年共缴纳地方各税2679万元,比上年增加578万元,增长了28%。涉外地方各税已占到我州税收收入的2%。税收收入增长较快的行业仍然是通讯业,4家通讯企业缴纳地方各税共计2280万元,比上年增加1330万元,增长了140%。

新增10家企业中,中外合资企业8家,外商独资企业2家。共缴纳地方各税47万元。

二、加强涉外税收管理,提高纳税服务

20xx年我州在涉外税收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税源分析工作。州局对做好税源分析提出了明确要求,就做好税源分析工作从八个方面再次进行了明确和要求。各县(市)局按月召开税收分析会,根据税收完成情况、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税收收入特点、经济税收政策等情况,结合税收增长规律、相关经济指标及经济增长趋势,准确预测税收情况,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和经济发展对税收的影响,为完成税收收入计划奠定基础。

2、规范涉外企业的财务管理,对涉外企业有形资产的转让和租赁及无形资产的转让加强征管。严格核实关联企业之间是否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出租和转让房产。

3、按照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我州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联合年检。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上报了xx年年度涉外税收业务报表。本年度我局未开展税收情报交换、售付汇凭证、反避税等业务。

4、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基层局对涉外企业财务人员涉外税收政策进行培训,还注意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时讲解。同时针对部分税务管理人员对涉外方面的知识欠缺的情况,加强组织业务学习,有针对性、结合实际工作的学习,使涉外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税务干部管理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5、进一步加强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做到税收政策公开、优惠规定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将国家现行的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向企业做出及时全面的宣传,尤其是直接涉及到某个企业的政策规定要及时通知到该企业。

6、审批手续简化到位。简化办事程序,减少报批环节,突出“事前服务、事后管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在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方面的中间环节。在减免税审查过程中,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批,不越权减免,切实让国家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实实在在服务于纳税人,积极主动地把国家的税收法规和优惠政策贯彻到企业。

7、为进一步规范涉外税征收管理工作,有效的提高管理效率,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重点抓好任务分配、税源管理、户籍管理、工作考核四个环节。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促进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明确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加强涉外企业税收管理。按照总局精细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动态登记制、涉外税工作汇报制等办法加强对涉外税管理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作统一管理台帐,对日常开展的管理工作中要了解、采集和掌握的管理信息资料内容以及各项财务、税收指标等进行具体规定,要求作到下一户,基本情况清楚,应纳税种清楚,涉税辅导到位,税务发票清楚,并及时、准确、真实的登记管理笔记,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1、涉外地方税收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从今年看我州的涉外企业数量增长较快,但经营业绩不够理想,今年涉外税收增长主要来源于中国移动、联通通讯业,增长了1330万元。而多数企业应纳税额在下降。部分企业处于无收入状态。新增10家企业只增加税款47万元,对我局的涉外地方税收收入贡献不大。

2、目前涉外企业的会计人员素质偏低,除个别几个企业外,财务核算不是十分健全,且规模也较小,针对这种现状应加大对涉外企业财务人员税收知识的培训,提高办税质量和纳税意识,加强对涉外企业的管理和检查,以查促管,及时纠正涉外企业涉税过程中的一些违规行为。

3、提高涉外税收征管水平。涉外税收政策性、专业性强,情况复杂,要求税务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既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又要切实维护涉外企业的合法权益,目前涉外企业税收管理员对涉外税收业务接触较少、实践较少,对相关业务知识掌握较少,企业财务规范又多,税收管理员已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经济发展形势,难以适应工作的要求,现在虽保持了对涉外企业的相对集中管理,但涉外税收管理人员岗位不稳定,参加过涉外税收培训的人员并没有管理涉外税收,没有学以致用,人尽其才,上级局应加大对涉外税收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力度,提供必备的资料,要求基层局保持工作岗位和人员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根据我州涉外税收的工作实际及涉外企业的具体特点,在20xx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涉外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培训和税收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涉外企业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税收政策知识水平。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作,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更好地引进外资,为发展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征管信息简报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篇三

[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型的关键时刻,加强税收征管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与加强征管相比,更重要的是加快税收制度和税收体制改革。当前,以下诸点应予以关注:理顺纳税人与税收征管人、公务员之间的关系,确立纳税人的主人翁地位;依法照章纳税,废止自上而下地下达征税指标的传统做法;根据扩大内需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全面改革税制已经提上了日程;为适应加入 wto后形势的变化,改革现行内外有别的税收制度,实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公平税负;为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由抑制投资的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规范税外费征管,减轻纳税人的税外费负担,并逐步将游离于财政之外的收入纳入政府预算。

税收是政府主要的财源,又是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杆。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型的关键时刻,加强税收征管是非常必要的。

1、理顺纳税人与税收征管人、公务员之间的关系,确立纳税人的主人翁地位。

税收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途径和形式。劳动群众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纳税人,无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他们所缴纳的税金都来自劳动群众所创造的社会财富。纳税人与政府之间是权力和义务对等的关系。公民作为纳税人具有照章纳税的义务,同时又享有接受政府及其雇员所提供的服务的权力;政府及其雇员拥有依法纳税、领取俸禄的权力,同时又必须履行对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这种权力、义务体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主仆之间的关系。纳税人是社会的主人,政府公务员则是为纳税人服务的公仆。古人把官吏称之为百姓的“父母官”。其实,纳税人供养了政府及其官吏,而不是相反。政府及其官吏绝没有超越公仆之外、凌驾于主人之上的特权。明确这种主仆关系,是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必要条件。税法要实现税收调节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首先必须规范这种主仆关系,并给予法律保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主仆关系在人们心目中却往往被淡忘,甚至被扭曲、颠倒。特别是一些官员并不珍惜手中的权力为纳税人服务,他们肆意侵吞公共财富,横行乡里,鱼肉百姓。他们所作所为不仅背离了人民政权和执政党的宗旨,而且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

2、依法照章纳税,废止自上而下地下达征税指标的传统做法。

税收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表现在:纳税人必须依照税法从其收入中提取法定数额作为税金上缴政府;政府税务部门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税金;司法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税法的行为。纳税人照章纳税,税务机关照章征税,是规范化市场经济的通行规则。依法税收才能做到公平、公正税负,防止偷逃税,才能防范税务人员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但是,税收的强制性和税务机关自上而下地下达指令性税收指标,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在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时,为实现预算收支基本平衡,对税收作出初步预测,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必须逐级下达指令性征税硬性指标。这种办法违背了市场经济通行准则,十分有害:第一,它会破坏公平税赋、合理负担的原则,征税时做不到公平、公正。因为税务机关并不是根据纳税人当年经营实绩和实际收入征税,而是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为根据,参照纳税人上年缴纳的税金进行分摊。所以就会出现该多征的却少征,该少征的却多征,当年税金缴纳越多,次年税负就越重。第二,滋生弄虚作假,征过头税。税务机关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置法律不顾,用各种办法凑足指标。例如,先征后返,贷款纳税,抽肥补瘦,超前征收等。当年任务完成得越好,税收基数越大,由此便形成恶性循环,把“依法治税”拖进死胡同。第三,为偷漏税提供缝隙。税务部门一旦完成任务便不寻求新税源,该征不征;纳税人千方百计偷逃税金。第四,为税务人员搞权钱交易,滋生腐败提供土壤。税务部门按上级下达指标征税,是典型的“人治”、“权大于法”的表现。它使某些税务人员无视税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使国家蒙受损失。所以,自上而下地下达指令性税收任务的做法是违背市场经济通行规则的,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背道而驰的。

3、根据扩大内需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全面改革税制已经提上了日程。

对整个预算收支影响不大。近两三年政府年度预、决算收入都保持了较高的增幅。去年预算增收 1000多亿元,决算又比预算超收 1000多亿元。如果狠刹公款吃喝和公费旅游等不正之风,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财政增收节支的潜力是很大的。第二,免除农业税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购买力。扩大内需的重点在农民,扩大内需的难点也在农民。免除农业税,这个数额对政府来说是十分有限的。但对农户来说却可以增强他们对收入增长的预期,从而增加即期消费和投资的支出。第三,在提取“三提五统”的同时,征收农业税,违背了公平税负的原则。与城市职工相比,农民实际上承受了双重税费负担,在缴纳农业税的同时,还必须上缴“三提五统”。如果把农业税比作个人所得税,它的起征点却远远低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近两年农民年人均现金收入仅为 多元,月均 160多元,远未达到 800元起征点。所以,农民的法定税费负担比城市职工重是不容置疑的。第四,目前市场经济国家均未开征农业税,不仅如此,政府对农产品还实行价格补贴。中国“入世”已成定局,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改革税制势在必行。

其次,改革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已迫在眉睫。当前,个人收入分配不公十分严重,收入差距急剧扩大,贫富分化加剧。据权威人士分析判断,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达到 0.456。一方面已形成了一个不是靠勤劳发家的暴富阶层;另一方面出现了一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的待救济的贫困阶层。然而,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工具的功能,在现行税制下却被窒息。这主要表现在:该开征的税种迟迟不出台,如社会保障税,致使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严重滞后;不该征收的却征收,例如收入低于 800元起征点的职工,省吃俭用在银行存了点钱,却要缴纳利息税;该抵扣的不扣除,例如赡养老人费用、教育费用等;重复征收,例如企业按 33%税率缴所得税后,分配给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还要再征收 20%的税;平均主义一刀切,例如不管储户储蓄金额多少,一律按同一税率征收利息税,等等。此外,在个人所得税征管办法上,目前主要管住了工薪收入阶层,管不住个体和私营业主,致使大量税金流失。所以,目前改革个人所得税法已刻不容缓。按照调节差距、公平税负、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分类征收和综合征收结合起来,改变现行单项计征办法。

4为适应加入 wto后形势的变化,改革现行内外有别的税收制度,实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公平税负。

5、为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由抑制投资的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

1994年税制改革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这是税制改革的重大进步,对抑制经济过热、治理通货膨胀、保证税收增长,起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现行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这主要表现在:对购进资本品在计算增值额不予抵扣,不利于企业更新改造,不利于激励扩大社会投资;存在重复征税,征收范围没有涵盖全部生产、经营和服务领域;由于不采用通行的规范的发票扣税法,为偷漏逃税提供了便利。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可以避免上述弊端。从近期看,它有利于扩大内需,刺激社会投资需求的持续增长;从长远看,有利于建立先进的规范化的税收制度。

6、规范税外费征管,减轻纳税人的税外费负担,并逐步将游离于财政之外的收入纳入政府预算。

法解决税外费“乱、多、重”的难题。出路就在于,一方面强化税收征管,同时规范税外费,将预算外资金纳入法制化程序管理,依法理财,建立统一财政税收体系。

当前,为推动我国经济进入持续、高速、高效地增长和发展的良性循环,全面改革税制是必不可少的前提之一。

(《中国经济快讯周刊》, 于祖尧)

征管信息简报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篇四

我市有纺织服装企业33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80家。原创:20xx年,全市纺织服装企业工业总产值103亿元,占全市总产值的52%,纺织服装业已经成为石狮这座纺织服装名城的主导产业。

为了推进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市政府提出了实施“1225”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即在全市实施一批应用示范企业、两个示范行业、两个示范领域、五个示范乡镇。服装cad(电脑辅助设计)做为信息化的典型得到了大力推广,依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立了cad技术推广应用培训中心,成立了中国石狮服装高科技促进发展中心,较早地引进了当时较先进的cad技术与设备,大力进行服装cad/cam(电脑辅助制造)的推广与应用,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全市有100多家企业使用了服装cad/cam,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得到了改造升级,大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目前已拥有中国时高、美国格柏、加拿大派特、深圳丝绸之路等多种服装cad和纺织品cad、制鞋cad、平面设计等多种软件,为企业培训输送了不少合格的技术工人。据调查,全市大部分纺织服装企业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基础性信息管理系统,用计算机进行文书处理和上网查询相关信息已比较普及,在设计、生产、管理、购、销、存及企业文化的建设上使用计算机的意识大大提高。70%以上企业实现了财务管理的信息化。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盖奇制衣有限公司、健健集团、大帝集团、鸿泰织造漂染有限公司、亿祥染整有限公司、爱登堡制衣有限公司等企业相继实施了cad和cim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应用工程,提高了产品的设计开发速度和制造加工精度。有的企业,已经建成局域网,有的正在建设之中。有些企业正在大力推行cad技术并与cam(计算机辅助制造)等计算机新技术进行集成;着手实施以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为核心并与企业供应链管理等相集成的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我市已有亿祥染整被省科技厅确定为福建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企业,永信电脑绣花机械公司、野豹服装、盖奇制衣有限公司、鸿泰织造漂染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被泉州市科技局确定为泉州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企业。

到目前为止,我市尚未制订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整体规划,且未建立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因而在推动这项工作时,政府有关部门未能形成合力,影响了我市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

由于对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宣传不够有力,使企业家在思想上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想法,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思想认识存在片面性。有的企业家简单地认为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无非就是企业多买几台电脑,或者使用了服装cad,就已经实现了信息化。其次,存在等待观望心理。不少企业主认为信息化是一个很大的工程,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但不一定在较短时间内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因此要看看人家企业信息化的发展情况再说。第三,缺乏规范化管理理念。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是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前提和条件,没有规范化的管理,数据就不能得到有效的采集和存取,尽管我市有不少企业都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但真正实行规范化管理的企业并不多。第四,担心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有不少企业心存疑虑,担心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尤其是财务管理规范化,其利益将受到损害。滤布由于存在上述问题,致使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进度缓慢。

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和应用,关键在人才。调研中发现,我市纺织服装企业的信息化程度和使用普遍处于较低的层次,有些服装企业即使购进了cad,也通过一定形式引进、培养了人才,但由于人员不稳定,时进时出,机台闲置,使用率不高;有的企业即使花钱开发或购置安装了管理软件,但没有会使用、会维护、会二次开发的人才,使设备、软件闲置,造成了一定的浪费。四是资金投入不足。一个完备的信息化系统工程,一般要投入数十万元,大的要投入二、三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从我市3000多家纺织服装企业的情况看,目前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只有10多家(主要在染整企业),投入50至60万元的企业有200多家(主要用于购置服装cad),其余企业投入在10万元左右,有些企业甚至尚未投入。上述问题的存在,形成了制约我市纺织服装业改造升级的瓶颈,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对我市纺织服装业的发展将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压滤机滤布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大力协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因此,市政府应成立制造业(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市制造业信息化的实施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在此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集成各项资源,统筹规划,确定总体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一是抓信息化建设的宣传。要在《石狮日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企业了解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意义、作用和内容,以及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能得到什么效益等。二是抓示范企业的带动。我们要对信息化工程建设搞得好的企业进行总结提高,培养一批示范企业。通过示范企业有效采用信息技术,引入先进管理方式,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的事例来带动更多的企业走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道路。三是抓激励机制的建立。要按照国家对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扶持政策与评估办法,对示范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估,并给予着力扶持。促进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实施和我市信息产业的发展。

一是抓好人才引进工作。在人才引进工作中,既要引进运用型技术人才,更要注意引进开发型高级技术人才。同时要为技术人才创业、置业及留住人才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二是抓好人才利用工作。我市每年都有数百名大学毕业生,但目前存在着就业误区,很多人认为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才是工作,不愿意到企业打工,因而形成了一方面缺乏人才,另一方面严重浪费人才的局面,对此政府应采取积极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动员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三是抓好人才培养工作。要充分利用泉州光电信息学院、泉州育青学院和鹏山工专的教育资源,采取厂校联办等积极灵活的办学方式,开设纺织服装染整和信息化管理等专业,鼓励本地的高、初中毕业生报考就读,为企业培养输送更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四是抓好人员培训工作。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核心,做好纺织服装染整和信息化管理的中短期培训,为企业输送更多的熟练工人和适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

信息化工程建设主要在企业,我们应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促使企业主动投入,形成一个政府引导,企业主投的良好局面。一是抓好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市政府应参照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在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同时,制定出台我市的发展优惠措施,尤其是对于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的企业应在税收、贷款、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倾斜。二是抓好资金的引导与投入。对于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较好的纺织服装企业除在科技专项费用中给予适当的支持外,政府应给予适当的奖励。我们认为,应把每年对纳税大户和对企业其他方面进行奖励的大部分资金转到对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较好的企业的奖励上来,以引导企业更多的投入。三是抓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政府应适当投入,鼓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与信息企业联手,共同开发建设基于纺织服装产业基础上的区域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asp),并由政府大力推广,以政府适当补贴的形式,推动更多的中小企业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并充分发挥服装城建设信息平台的作用,形成一个完整的纺织服装业公共信息技术服务网络,为中小纺织服装企业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四是抓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应加强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在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管理机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将其建设成为一个基础设施完善、管理机制灵活、人员配备精良、服务水平一流、服务质量上乘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使之成为一个集信息化咨询、监理、测试、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化技术支撑服务机构。政府应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将信息技术项目在科技孵化基地进行孵化。同时整合利用社会科技力量和中介服务机构,发挥纺织服装同业公会的作用,推进我市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的建设。

征管信息简报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篇五

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的税收征管风险及对策为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日前,国务院决定自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并把工业、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这将明显降低企业投资成本,进一步激发投资热情,全面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但是就税收征管而言,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涉税风险。笔者对此进行了初步分析,以期更好地促进政策落实,减低相关风险。

一、税收管理风险点分析

风险点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将前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在xx年1月1日以后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可能采取的做法:一是将前期购入并且尚未索取发票的固定资产,在xx年1月1日以后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二是将xx年1月1日以前购入,已索取普通发票的固定资产,将普通发票退回销售方,要求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三是以假进货退回的名义,请销售方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冲减销售后,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四是将前期购入并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固定资产,发票开具日期未超过90天的,在xx年1月1日以后认证抵扣,发票开具日期超过90天的,退回销售方重新开具并认证抵扣。

风险点之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将非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变换花样进行抵扣。

可能采取的做法:一是将购入生活用的汽车、高档家用电器等固定资产以及电脑、摩托车等用作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变换产品名称,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进行抵扣;二是在购入为建造房屋、基础设施等非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时,将购入的钢材、水泥等建筑用材料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三是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购入固定资产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风险点之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将其他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用作本企业进行抵扣。

可能采取的做法:一是将其相关联的小规模纳税人或增值税免税项目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二是非法买入其他纳税人开具的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风险点之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前期实现的销售,延迟到xx年1月1日以后申报纳税。

可能采取的做法:一是将应在xx年1月1日以前确认的销售,推迟到xx年1月1日以后确认,按3%的税率申报纳税;二是将xx年1月1日以前已确认实现的销售用红字普通发票冲回,在xx年1月1日以后,再重新确认销售收入,按3%的税率申报纳税。

上述问题,严重违法了税收法律,直接影响税收收入,应当引起重视,并且通过加强日常税收征管,严防税收管理风险。

二、加强税收管理风险点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对购进固定资产抵扣的企业要突出加强“三流”审核

一要加强“票据流”的审核。对企业xx年1月1日以后购入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面,要认真审核其票面货物所填列名称,是否是抵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是否是本企业生产所用的固定资产,防止生活用的固定资产或其他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本企业进行抵扣;另一方面,要认真审核开具发票时间与企业购货验收入库时间是否一致,防止在前期购进的货物在xx年1月1日以后申报抵扣。

二要加强“实物流”的审查。对单笔金额较大,或累计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专用发票,在加强票面审核的同时,结合固定资产明细账逐一核对,要深入企业,查看实物,验明生产厂家,查明具体用途,并与购货合同进行一一核对,防止虚假购进,骗取抵扣税款。

对购进固定资产抵扣的企业,除了要加强一定时点上的“三流”审核外,还要加强后续跟踪监控。一方面,要对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看其新增固定资产在用电、用料、新增销售方面是否有明显变化,投入产出是否配比,防止虚假投入;另一方面,还要对固定资产处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二)对销售固定资产的企业要全面加强红字普通发票监控

在加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监控的同时,特别要对机器设备销售企业在xx年1月1日前后开具的红字普通发票的监控,要逐份查明原因,是否是真实退货,有无实际收到所退货物,是否将货款全部退给购货方,防止企业虚假冲回以前年度销售,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抵扣税款。

(三)对小规模纳税人要全面加强销货合同审查

对小规模纳税人xx年1月1日以后确认的销售收入,要与销售合同、发货记录进行逐笔比对,看销售确认时间、确认金额是否真实、准确,有无故意延迟销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