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支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报告(大全5篇)

时间:2023-09-01 17:26:03 作者:曼珠 最新支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报告(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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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报告篇一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回头看”活动,是对前期主体改革工作的完善和提高,可以通过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林改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完善和补正,探索林改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确保通过林改,使农民真正得实惠,生态得保护,林业得发展。为切实加强林改回头看工作组织领导,我市各级林改领导小组主体改革完成后,做到班子不拆、领导力度不减,及时调处林改后产生的新问题,同时按照“回头看”通知要求,认真进行部署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回头看”工作,不断完善提高林改质量和实效。

根据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林改“回头看”的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相应的活动方案,专门召开了各辖市区林改办主任参加的林改“回头看”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落实具体措施,同时按照方案规定的序时进度,针对自查和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扎实开展林改“回头看”工作,至九月底,各辖市区都通过了市林改办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

(一)查看基础信息是否准确。各辖市区组织人员对林改乡镇村进行抽查,一是查验参加林改人员信息情况是否符合实际,股权登记表、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准确;二是查看勘界情况,查看宗地四至勘界勾绘是否符合要求,宗地资料是否完整。

(二)查看改革程序是否规范。重点对林改期间未重点检查的乡镇村进行了检查,一是查看村、组林改方案、林权基本情况、林改参加人员等情况是否进行张榜公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妥善的处理;二是林改方案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有关方案是否报上级政府批准;三是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村民组织法有关规定。

(三)查看主体落实和确权发证情况。一是查看承包合同的完整性和严密性,承包合同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清楚;二是林权证、股权证发放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发放是否及时到位;三是查看林权证、股权证内容记录是否准确无误,经办人员、登记机关和发证机关是否签字盖章。

(四)查看档案归档情况。及时和市县档案管理部门勾通联系,对各地林改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林改档案整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加以指导,重点对省市未查过的乡镇村、组的档案进行查验。目前大部分林改市(区)、镇、村都完善了林改档案,并由专人和专柜进行保管,各地除林业主管部门保管存档的资料外,都将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同级政府档案馆长期保留。

(五)制定完善了一些配套政策。在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措施,优化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化林业转变。一是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制定了市、县两级生态公益林每亩10元和8元的补偿标准。二是探索新的林政资源管理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方式和程序,更好的服务林农。三是加强与金融、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扩大我市林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单位和贷款额度。四是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林农合作社的培育和政策扶持力度。

(六)发展林下经济拓展林业产业。积极引导各地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让林农能在短期内获得快速、持续的收入,增强林农致富途径。目前我市部分地区林下经济发展已取得一些明显成果,形成了林茶、林果、林禽、林牧、林药等多种林下经济模式,拓展了林业产业,致富了一大批林农,句容市已成为全省和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的试点县。同时,我市还依托林下经济强势发展,加强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全市已组建了近百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组,其中句容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已初具规模,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首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典型示范县”的称号。

我市的集体林改主体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虽然按时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但通过林改“回头看”,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林改工作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外流人员多、村民参与热情不够高,少数镇、村干部重视不够,林改工作存在走过场的情况。二是林业机构不健全。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林业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欠账较多,部分辖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连一个林业专业技术干部都没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而又繁杂,实际的林改工作仅靠农委下属的林业科或林业站来具体操作实施,这势必制约和影响了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缺少专门的林权登记机构,林权交易难以开展,林权交易市场也难以成立,影响了林业生产要素的流动。三是林改综合改革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领导认为山林权属已经明晰,林权证、股权证已发放到位,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改工作,从而放松了整改完善提高工作,对综合配套改革和体系建设重视不够。

(一)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现阶段努力将市、县两级生态公益林每亩10元和8元补偿标准落实到位。

(二)探索新的资源林政管理方式。加强林地林木的保护和管理,认真落实县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坚持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确保森林资源稳定增长和生态安全。改革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实施严格管理,对商品林放宽采伐额度和审批手续。

(三)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引导各地林农探索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林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聚集,提高林业产业效益,拓展改革成效。

(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科学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争取政府出台多项优惠扶持政策,大力培育林下经济发展典型,延伸林业产业链和附加值,让农民从林下经济中得到更多的经济实惠。

(五)加快林业管理职能转变。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我市林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职能的转变,建立与林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林业公共服务体系。

(六)加快林权证抵押贷款,推进森林保险业务。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建立健全林地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和流转市场,科学确定各类林地、林木价值,完善林业投资融资政策,增加林业融资渠道,建立集林权登记、信息发布、市场交易、中介服务、法律政策咨询于一体的资源流转要素市场,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

(七)加快林业数字化建设,提高林业管理水平。依托编制的县级林地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林业数字化建设水平,更好地为森林资源有效管理服务。

总之,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努力构建较完备的国土生态平衡安全体系,较发达的生态发展产业体系,较完善的生态建设保障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四大林业生态功能圈建设:一是长江运河湿地生态功能圈;二是宁镇、茅山山脉低山丘陵森林生态功能圈;三是平原绿化防护林生态功能圈;四是城镇及绿色通道景观林生态功能圈,努力把建成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森林城市、绿色城市、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

支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报告篇二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日常管理,保障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对称,完善公司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工作报告是指工作日报、工作周报和工作月报。 工作日报是指员工每天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天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工作周报是指员工每周周五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周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工作月报是指员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周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第三条 员工工作报告应当以书面日报形式,通过qq或e-mail发送电子文档进行报送。

第五条 员工在填报工作报告时,应当按照《工作日报》(附件1)、《工作周报》(附件2)、《工作月报》(附件3)的格式填写。工作报告应当语句通顺、层次分明、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工作内容要分项写,有过程,更要有工作结果。受挫没完成,必须说明原因,以及后续安排或替代方案。遇有紧急事项,应当随时报告。

第六条 员工进行工作报告时,如涉及的有关事项有附件或成果、证据材料的,应当一并附后。

第七条 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凡严重失实或凭空捏造的工作报

告,一经查实视为缺报,并按缺报的二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八条报送工作报告应当在当日18:00以前报送,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送的,报送人必须于次日9:30以前及时补报。超过时间未能报送视为缺报。缺报一次扣10元;经提醒仍未补报者,工作日报未写当天视为拒绝工作,不发当天工资。

第九条 如出差无法上网报送,应每天做好工作笔记,回公司当日补报。

第十条 员工本人须独立完成工作报告,不得相互抄袭,不得以他人名义为他人代报,也不得要求他人以自己名义为自己代报,更不得将自己工作报告事务安排给其他人办理。

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可以通过工作报告了解所属部门和员工,每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员工岗位职责履行、胜任能力情况,适时加以督导、纠偏,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领导以员工工作报告,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培训、换岗、续签劳动合同等人事决定的依据。

第十二条 办公室对接收的工作报告等所有材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上报材料内容不外泄、丢失。

第十三条 办公室对每天接收的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应当及时做好整理、登记、归档工作,一人一档;对涉及需要多部门配合、协作的事务,应当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列入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任务,应适时检查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将需要进行处理事项的报告材料按轻重缓急和类别送达相关人员审阅办理。

第十四条 次月5日前,办公室应当及时检查和汇总本月所有员工工作报告报送情况,并如实填写《工作报告月度汇总表》(附件3),以便对当事人员进行月度考核。

第十五条 办公室每月根据有关报告汇总情况对报告人员进行考核。

(浮动)工资;

计入当期员工绩效考评,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对员工工作报告情况可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将工作报告完成情况作为岗位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考评。

第十七条 公司管理层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报告的形式,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对偏离公司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行为进行纠偏。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予以培训、调岗或辞退。

第十八条 公司对积极努力工作,出色完成任务,认真进行工作报告并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嘉奖,并通报表扬。对于遵照本制度有关规定,累计受到五次以上处罚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进行修订或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总经理签发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支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报告篇三

1、实行局长负责制和分级责任制。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部分工作。办事员对主任、所长负责;主任、所长对分管局长负责;局长对人社局负责。

2、工作回报坚持"逐级汇报"制。即各中心、所、室工作人员向负责人汇报,各中心、所、室负责人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向局长汇报,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汇报。

3、汇报内容主要是自己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外出参加会议的情况;各单位目标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工作的看法及建议;其他需要汇报的内容。

4、一般情况下,各中心、所、室负责人应每月主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全面工作。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汇报会,以便了解情况,安排工作。

5、坚持请示、报告和重大问题集体审定制度。中心、所、室需请示汇报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凡有明确规定的,由分管局长负责处理;涉及到全局性工作,须报告局长;重大问题由支委会或局务会研究决定,必要时,须向区人社局党组或分管局长、局长请示报告。

6、树立"快、准、细、严"的报表作风。讲究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做到:积极主动、及时准确、不推不拖、不出差错。

7、凡因工作不汇报,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的主任,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支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报告篇四

1、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成立统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来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法制工作,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工作总结,与各区县局签订统计执法责任书,明确年度统计法治工作任务和职责任务,并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黄山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

2、落实党组和职工学法制度。为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建立完善了党组和职工学法制度,认真落实每月党组和职工集中学法制度,今年来重点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参加市直有关单位和省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统计法知识测试,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安徽省干部在线教育学习的平台法律学习,不断强化统计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3、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强化“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月集中宣传,局主要负责同志赴市委党校开展统计法专题讲座,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和遵守统计法、支持理解统计工作的浓厚氛围。认真编报统计法治信息,今年来向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法制办和省统计局政法处报送法治信息6条。

4、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组织区县局对全市1300多家一套表单位全面自查,开展投资、工业、贸易统计三个专项检查和“打捆”企业清理,切实查实单位、搞准源头数据。建立并落实《全市经济运行调度通报考核机制》和《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数据质量监控情况通报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建市级统计执法骨干队伍,健全统计行政执法程序,建立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实“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今年来共对239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其中立案20起、结案20起,净化了统计环境。初步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645亿元,增长7.8%,较为客观地反映黄山经济社会发展。

5、20xx年我局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支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报告篇五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小学学校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门卫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景需出校门时,必须按保卫科制定的规定持有班主任教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其它情景一律不准学生外出,迟到的学生必须按要求作好登记后才准许入校。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资料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经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入校。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景时,需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我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门卫工作人员与班主任教师联系并登记后进入。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掉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