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货架商品 超市供货合同(优质7篇)

时间:2023-09-15 08:26:58 作者:雁落霞 超市货架商品 超市供货合同(优质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超市货架商品 超市供货合同(7篇)篇一

乙方:供应商代码:

为扩大供销业务,认真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应商品:

第二条: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具备符合国家或国际规定的有效条形码供甲方使用。如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无条码,乙方同意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干胶条形码,每张条形码工本费0.10元,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如乙方所提供的条形码系假码、重码等无效条码并于其供应的商品不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供销商品的数量由甲方根据销售情况,以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的形式确定。乙方在收到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需及时向甲方反馈供货实际。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是本公司的组成部分。如乙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与甲方要货不符,则视为乙方的新要约,须经甲方承诺后方为有效。

第四条:供销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符合________市工商法规以及甲方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同意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对影响甲方商场销售及给消费者超成损失包括人身伤害的,乙方同意承担赔偿等全部责任。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全外文商品必须附有中文标志(品名、商标、厂名、厂址),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发现商品上有侵权行为的,乙方同意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保质期限送货时的剩余有效期我公司剩余的退货有效期

18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4个月送入1个月

12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3个月送入20天

6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1个月送入15天

3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15天送入7天

1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5天送入7天

1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2天送入3天

如在保质期内发生变质等问题,乙方承诺条件应按实数退款或换货。

第六条:交货方法为乙方将商品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杂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在收货时首先对商品包装件数及原包装外观瑕庇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核对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商品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保质保鲜期、内包装等经双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但未开箱细码验收、未测试或测试的或因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的商品,乙方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日期每月日至日,由乙方负责提供增值税发票,方能结算商品货款。若乙方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按供货总额的5%扣除税款后,再结付货款。

2合同价为供货价的,按合同价结算。

3合同价为零售价的,按合同价的%价结算。

4实销实结。

5月结。

6乙方所提供商品甲方在商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商品抽样及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并在货款结算中扣除。

第九条:乙方提供的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对耐用、大件商品应落实本地维修点。如因质量超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落令过季或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乙方同意及时调换。

第十一条:为确保甲方售价的相对稳定,双方合同一旦签订,对甲方的供应价,乙方承诺相对稳定。如有变化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相应货款中扣20%作为乙方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乙方未承担违约责任以前,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结算货款或中止合同履行。

第十三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廉洁与公正性,乙方不得发生向甲方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行贿,如回扣、实物、宴请等送礼超过30元以上的行为。一经发生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行贿价值50倍以内的罚款。罚款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若需业务洽谈费用,必须经甲方经理同意。

第十四条:为能充分体现双方是真诚、长期合作的诚意,乙方同意向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的价格应是本地区同等条件下最低供应价。如果一经甲方查出该供应价高于本地区供应价,甲方有权按其差价对乙方处以50倍以内的罚款。罚款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为此,乙方愿承担向甲方提供在其他商场的卖价和价格书面说明的义务,以便甲方随时查核。

第十五条:补充条款: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订日起日内有效,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超市乙方:

经理: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最新超市货架商品 超市供货合同(7篇)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最新超市货架商品 超市供货合同(7篇)篇三

超市采购是超市所有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那么在签订超市采购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市采购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 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 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 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 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 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 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 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 *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 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 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 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 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2 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 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 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金额进行计算。

15.5.3 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 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 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 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4 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2)进一步赔偿*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6.2 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 若无论因何种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3)*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 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 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 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18.1 在*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公司设计货物在*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9.1 若在订单或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 19.2 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 清场和撤样

(1) 供应商应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公司有权代为清场及撤样,引起的费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 展示与陈列:

(1)*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2 供应商为促进销售派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促销人员,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供应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员提供*公司其他供应商相关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公司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供应商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场。

21.1 *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 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 “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示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 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 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 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购部、*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 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公司损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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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超市货架商品 超市供货合同(7篇)篇四

超市经营行为体现在保证质量安全、提高供应能力和灵活制定价格策略三个方面。那么超市经营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市经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方: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市(县) 区(乡、镇) 路(街)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 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讲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本校园连锁超市指: 颍上县夏桥中心校 经营面积: 60 ㎡ 经营地点: 校园内 。

二、经营期为: 20xx 年 9 月 25 日 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

三、管理费、电费及支付方式

1、经营期内每年按每生20元捐资学校作为杂项开支,每年按学生数结算,中心校本部教师每年每人一桶5升食用油。当年9月10日前付清。

2、经营期内乙方所用的水电费用计费方式: 按实际用表度数收取 。

五、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1、在乙方经营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否则,应相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在乙方经营期内不得重复设置同一类的经营项目及品种,包括甲方食堂、家属区、学生公寓内,必须禁止销售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商品项目。

3、甲方应加强管理工作,不得在非节假日期间敞开大门,让有限的购买力流失。

4、甲方有对校园商店的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监督管理的权利。

5、甲方在乙方的债、权、责、利方面不负任何责任。

6、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其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的办理,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7、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乙方自行建设;经营场地服从学校规划建设需要;因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续签,乙方所建的房屋拆除或捐赠给学校。

六、乙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按期上缴管理费,不得逾期,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2、乙方不得经营“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经营过期食品以及毫无卫生保障条件的手工作坊加工的食品,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乙方不能向学生销售烟酒。

3、乙方商品销售价格按市场行情,不得高于超市一般价格,不得强卖,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不得在经营中随意丢撒商品包装及废物而影响校容整洁,负责校园商店及门口卫生,设置相应的垃圾桶。

5、乙方不经校方批准不准到教学楼及教学区域内销售商品,如有发生,甲方可停水停电勒令乙方交纳罚款1000元/次,直到停止经营。

6、从业人员不得有在校园大声喧哗和吵闹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校园商店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负责。

7、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健康证,暂住证及计划生育证等证件。

8、乙方从业人员的安全、劳动保障、工资待遇、补偿及相关部门的各种政策的执行由乙方负责。

9、乙方经营的食品引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一切的工商、税务、卫生等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要确保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的活动,乙方对自己的一切活动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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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超市货架商品 超市供货合同(7篇)篇五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一、 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吉林市高新区绿景馨苑小区院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此建筑房屋系甲方物业管理便民服务配套建筑,归属权属由甲方所有。

二、 房屋租赁情况

1、租赁用途由乙方选定,经甲方同意,在协议书中写明。乙方租赁用途为“ ”,若乙方擅自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用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应依法进行经营,若从事非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日至年 月日,共计12个月。

2、此合同期限虽为一年(壹年),若乙方续租,甲方同意后三年内,本合同约定租金不变,续租期限不变(为壹年)。

3、租赁期限满,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并不得拆除己附合于房屋的装饰,装修物。属于乙方的附属物,由乙方自行拆除。

4、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方面,任何价值的损失以及经营方面,现期、预期利益损失,均不给予赔偿和补偿。

四、租金

1、租金: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于鉴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付,甲方开具收据与乙方。

还乙方剩余部分押金。

五、其他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供热费、房屋租赁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维护及维修

1、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应在共同保障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因自然属性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附属物,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七、转租

1、租赁期间,若乙方转租,需先征行甲方书面同意,

方可转租。次承租人应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2、若私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行政部门要求重新规划,房屋建筑的,应解除。

3、因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就解除。

以上合同解除之后,双方责任按本合同第三条款,3、4项规定履行。

九、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除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到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日

最新超市货架商品 超市供货合同(7篇)篇六

近年来,很多多家超市迫于经营的压力,开始将经营权转让给承包商,那么对于超市转让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市转让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一、 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吉林市高新区绿景馨苑小区院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此建筑房屋系甲方物业管理便民服务配套建筑,归属权属由甲方所有。

二、 房屋租赁情况

1、租赁用途由乙方选定,经甲方同意,在协议书中写明。乙方租赁用途为“ ”,若乙方擅自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用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应依法进行经营,若从事非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12个月。

2、此合同期限虽为一年(壹年),若乙方续租,甲方同意后三年内,本合同约定租金不变,续租期限不变(为壹年)。

3、租赁期限满,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并不得拆除己附合于房屋的装饰,装修物。属于乙方的附属物,由乙方自行拆除。

4、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方面,任何价值的损失以及经营方面,现期、预期利益损失,均不给予赔偿和补偿。

四、租金

1、租金: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于鉴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付,甲方开具收据与乙方。

3、押金: 元(大写),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若有利余甲方返还乙方剩余部分押金。

五、其他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供热费、房屋租赁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维护及维修

1、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应在共同保障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因自然属性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附属物,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七、转租

1、租赁期间,若乙方转租,需先征行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次承租人应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2、若私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行政部门要求重新规划,房屋建筑的,应解除。

3、因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就解除。

以上合同解除之后,双方责任按本合同第三条款,3、4项规定履行。

九、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除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到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租赁经营万客隆超市(位于 街(路) 号)转让给乙方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为 280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商品费用 元;设备费用 元,合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第一次向甲方支付 元,在 年 月 日前第二次向甲方支付 元。在 年 月 日前第三次向甲方支付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的《工商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乙方可扣除10000元《烟草经营许可证》办理及其他证照过户押金,等证照办好并过户后支付给甲方。《工商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超市,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证照过户、更名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顶租后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业主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 乙方对甲方及设备商品进行评估接收,甲方应将未结算商品费用全部结完,并将所有商品供应商联系方式、地址、商品数量、名称、进价、售价以前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与甲方、供应商核共同对后接收商品。如有过保或质量有争议商品,乙方不予接收,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接收甲方商品、设备费用明细见附件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商品及设备清单》。

七、乙方营业后,甲方须在本转让店铺全天辅导乙方经营30天,乙方确定无其他责任纠纷后,方可进行第二次付款给甲方。

八、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将店铺转让乙方使用,如由于甲方或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丙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20%作为违约金。

九、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好过户更名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超市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 超市(面积约 平方米)整体转让给乙方使用。

2、门市租金每年 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两年租金每年递增 %,每年租金必须 当年 月 日之前交清,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超市内的硬件(电脑、收银系统、货架、监控、电视、冰柜)折旧一并转让给乙方,共计价格为 元人民币一次性给付甲方。

4、超市内及库房的货物经甲乙双方共同盘点共计 元整。

5、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给付乙方首年房屋租金、硬件折旧费、货款等共计 元整。

6、乙方在租用此门市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其中包括营业隐形税、房产税等)和自己所用的水、电、气、电话费等和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与甲方无关。

7、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经常维护、查看安全隐患,如出现广告招牌脱落、火灾、燃气中毒、偷窃、违法等事均与甲方无关,所发生的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在租赁期中,若对房屋进行安全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的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使用需要增添的固定装修、装饰(不含可搬运物品),在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搬走,并不得作价要求甲方承担,同时乙方在租赁期中所用的设备,在期满后不得以借口作价要求甲方购买。

9、该超市的所有营业证照原属 名字,签定本协议后乙方必须到相前部门更换所有营业证照法人名字,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乙方没有及时变更所有营业证照而产生的税、费及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若产生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自行履行本协议各项规定,若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将赔偿违约金房屋总租金的10%。

11、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超市货架商品 超市供货合同(7篇)篇七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_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务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20xx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20xx年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