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运输汽车合同优质

时间:2023-08-23 22:26:17 作者:曹czj 最新运输汽车合同优质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运输汽车合同优质篇一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20xx年二月日至20xx年二月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往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0.75

5 沈阳、大连 0.8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0.60

8 邯郸、太原、青岛、 0.65

9 南昌、郑州、株州 0.65

10 长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宁、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庄 0.65

14 乌鲁木齐 1.10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承运人(乙方)

承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最新运输汽车合同优质篇二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 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 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三、 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四、 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最新运输汽车合同优质篇三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最新运输汽车合同优质篇四

1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3台州、温岭、杭州、温州6

4常州、上海、无锡

5沈阳、大连

7武汉、荆州

8邯郸、太原、青岛、

9南昌、郑州、株州

11西安、云南

12南宁、桂林

13北京、石家庄

14乌鲁木齐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最新运输汽车合同优质篇五

合同编号:省成运货字号 甲方: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整合和优化配置公路货运资源,实现规模经营,积极应对货运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实现和提高共同的经济利益,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经营方式

(一)乙方提供货运车辆一辆(旧车须经技术审验合格),甲方负责办理营运许可并由乙方自主经营的方式合作经营。车辆上户及旧车过户至甲方名下的费用以及办理营运许可手续费均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厂牌:型号:核定吨位:

车辆牌照号:营运证号:自编号:

(二)合作经营期间,车辆产权属乙方。合作经营期满或本合同依法终止一月内,若甲乙双方无纠纷且该车经营中未与第三方发生纠纷,车籍过户给乙方。

(三)合作经营期内,甲方对合作经营车辆进行管理,乙方负责经营且自负盈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为车辆办理相关营运手续。

二、合作经营期限

合作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合作经营条件

(一)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安全保证 金元,即可取得车辆经营权。合作期满或合同依法终止三个月后,如无合同和其他纠纷,乙方交回甲方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后,甲方退还乙方安全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则不退还。

(二)合作经营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保险,由甲方统一投保,乙方全额支付保险费。保险费按年计,每保险费由乙方最迟在保险开始前三日内一次性交清。

四、合作经营管理费

(一)乙方每月(季度/半年/年)向甲方交纳元合作经营管理费。且必须在每个计费周期的第一个月的5号前按时足额交付给甲方。

(二)合作期内,乙方承担相应的税费,并由甲方代收代缴。若国家税率或税目调整,乙方承担税费也相应调整。

五、合作经营车辆运输业务

(一)合作经营车辆的运输业务由乙方自主承揽。运费收入可以甲方名义进行结算。乙方按自愿有偿的原则接受甲方提供的货运业务,并向甲方交纳业务代办费,交纳业务代办费按执行。

应投货物险。货物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费由乙方全额承担。

(三)乙方承运危险品等特种货物及超限货物运输,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条件,并按行业管理规定申办准运手续或通行证;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危险品等特种货物及超限货物运输。

六、合作经营车辆的安全和商务事故处理

(一)合作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可由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并代理保险公司索赔事务。乙方全额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和可能发生的经法院裁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承担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司相关处罚。

(二)合作经营车辆发生货差货损、货物灭失等商务事故,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合作经营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合作经营车辆擅自转让、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必须经甲方同意。转让双方到甲方办理变更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转让费用。

(二)合同期内,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报废车辆的,经甲方同意,并交清费用后,按公安车辆管理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甲方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了清全部债权、债务;

2、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一次性付给甲方违约金元;

3、甲方收回车辆经营权,车辆转籍过户给乙方;

4、甲方收回本合同。

(四)合同期内,乙方未全额交清管理费的,不得要求终止合同。

(五)合同期内,乙方因伤残、死亡或受到法律制裁而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或在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下参照该款1、3、4项规定办理。

(六)合同到期后双方物合同纠纷,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终止合同后,乙方需将车辆户籍转出甲方或按公安车辆管理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维护合作经营的严肃性,依法行使对合作经营车辆的营运管理、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监控和对乙方违章违纪的处理权。

(二)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车辆营运所需证件、车辆年检审、车辆保险,其他所需费用及由此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商务事故、,协助办理索赔等事宜,处理事故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有偿为乙方办理由甲方提供业务的运费结算,做好营运统计。对乙方自揽业务的运费结算,甲方应按照国家和企业运输发票管理规定,对乙方提供货票服务。

(五)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作经营管理费。

(六)对其它临时发生的需有甲方出面办理的事件,甲方可以提供有偿服务。

(七)因甲方的责任造成乙方车辆非正常停驶时,甲方应减除乙方在停驶期间应交给的合作经营管理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合法的自主经营权。

价、车容车貌等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参加安全学习、业务培训。

经营管理费,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

检验符合标准。

执照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押运证,且参加社会保险,签定安全责任书,并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若驾驶员、押运员在乙方雇用过程中发生伤残、死亡,全部由乙方负责。

事故情况,参加事故处理。

(七)乙方负有保证承运货物安全及时运达目的地的责任,承运货物中发生的丢失、毁损,被盗以及承运货物违约,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所有债务,办理转籍所需各项费用由乙方支付。

调派。

驶期间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交纳合作经管理费。

十、违约责任

(一)在合作经营期间,甲乙应信守合同。因违约应赔付对方违约金元。

(二)甲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1、不能提供车辆有效营运证件的;

2、车辆到甲方维修后,不能提供维修手续的;

3、没有提供道路货物运单的;

4、没有按时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

(三)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这一的,视为乙违约;

1、逾期不向甲方足额交纳合作经营管理费及滞纳金的;

2、擅自拆卸、改装、抵押、转卖、转让合作经营车辆的;

3、承运贵重货物不投保货物险的;

4、擅自非法承运危险品等特种货物的;

5、不按计划一、二级维护和大修的;

成严重损害的;

7、利用合作经营车辆进行违法经营活动触犯刑律的;

8、手续不齐全营运的;

9、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驾驶员或押运员的;

10、违反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规定的。

(四)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交清合作经营管理费和保险费。甲方除追收拖欠款外,逾期一日按应交额的2%加收滞纳金,至交清合作经营管理费为止。甲方按本合同十条(一)款处理的同时,终止本合同。

(五)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均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单方变更和终止合同。发生违约行为,本合同已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未约定的由违约方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承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其它事项

(一)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以个人所有财产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因违约或违法经营活动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但乙方可以委托甲方代处理案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因外界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修改而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然失效,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四)本合同由企业法人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授权委托下属各二级单位以甲方名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报公司一份存档),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最新运输汽车合同优质篇六

乙方(需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第一条:货物及合同价款

货物名称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暂定数量________(吨/立方米)(以最后供货的实际总量为准),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计价,单价______元/(吨/立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实际供货数量达到合同约定数量之日止。适用期间届满后,如乙方继续购买甲方货物,双方应当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格,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条:乙方的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以后每__________(吨/立方米)甲乙双方结算一次。

2、乙方采用(银行转账、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的交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在__________(地点)交付货物。

2、货物运输由____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运输费、装卸费。

第五条:货物验收

1、计量方法:现场按车载货物实际方量计量。

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验货,验收完毕后出具《收料单》和《验收单》。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提供货物。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定金和合同价款。

3、乙方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备货,甲方须在接到供货通知后_____小时内按时足量提供产品。

4、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验货,验收完毕后出具《收料单》和《验收单》。乙方未出具《验收单》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合格。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交货,每迟延一天,应承担当期交货价款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应承担当期交货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交货后乙方不提取货物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付款迟延超过_______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按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

5、甲方交货迟延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按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

6、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年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最新运输汽车合同优质篇七

  法定代表人:

  车主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车牌分别为 、 、、部分货物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1、 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

  2、 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根据甲方需要发车

  第一条 合同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分别支付乙方下月汽车租赁费用,以计件制为准。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

  2、 负责货物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3、 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

  4、 负责押车元的工资、保险

  5、 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资、汽车租赁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车容整洁,货箱卫生

  2、 乙方向甲方保证按约定使用车辆

  3、 保证每辆车车辆保险为50万

  6、 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对甲方客户进行业务接触

  7、 乙方要确保司机服从甲方指派人员的指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下列约定外,违约方要承担应付汽车租赁费用100%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自签订起生效,甲乙双方若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或中止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进行仲裁。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