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书心得大全

时间:2023-07-10 05:50:29 作者:曹czj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人间读书心得大全篇一

近几天,我读了汪曾祺的《人间草木》,这本书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作者的语言风格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的语言平实,质朴,但饶有趣味。他的作品中尽是小桥流水,小四合院,小胡同等别致的景象,却极少有雷霆怒吼,阔大无比的壮观场面。他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鱼虫,娓娓道来,不像是一位伟大作家的作品,而像是在听一位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在讲故事。

例如在第一篇文章《葡萄月令》中,就突出的体现了他的平实与质朴:一月下大雪;二月刮春风;三月葡萄上架;四月浇水;五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六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七月葡萄“膨大”了;八月葡萄“着色”;九月给葡萄喷波尔多液;十月有别的农活,去割稻子;十一月葡萄下架;十一月下旬,十二月上旬,葡萄入窖。每一段之前的这句话,详细地记录了每一个时间段应做的.事。这些句子短小,精炼,没有华丽的修饰,但读起来并不显得单调,不但体现了他的写作风格,还使文章结构更加清晰。

在《胡同文化》中,作者写到了胡同里的吆喝: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我们也曾经学过关于胡同中吆喝的课文,但那篇文章中突出地写了吆喝的声音,腔调,而作者却把胡同里吆喝的人用的特殊工具即发出的声音都写得十分真切,更说明他对这些人的观察十分细致,体现了他对北京胡同的热爱和对北京民俗的独特感情。

书中还有对于花,虫的描写:我家的后院有一棵紫薇。这棵紫薇有年头了,主干有杯口粗,高过屋檐。一到放暑假,他开起来,真是“繁”得不得了。紫薇花是六瓣的,但是花瓣皱缩,半边还有许多不规则的缺刻,所以根本分不清他是几瓣,只是碎碎叨叨的一球,当中还射出许多花须,花蕊。一个枝子上有许多朵花。一棵树上有数不清的枝子。真是乱。乱红成阵。乱成一团。简直像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放开了又高又脆的小嗓子一起乱嚷嚷。在乱哄哄的繁花之间还有许多赶来凑热闹的黑蜂。这种蜂不是普通的蜜蜂,个儿很大,有指头顶那样大,黑的,就是齐白石爱画的那种。我到现在还叫不出这是什么蜂。这种大黑蜂分量很重。他一落在一朵花上,抱住了花须,这一穗花就叫他压得沉了下来。他起翅飞去,花穗才挣回原处,还得哆嗦两下。读到这里,紫薇花与黑蜂互相嬉闹的画面顿时浮现在我眼前。我也曾经见过蜜蜂在一棵长满鲜花的树上采蜜,觉得那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在作者笔下,一切仿佛都像人一样,可以玩耍,交谈。乱嚷嚷,凑热闹,抱住,挣回等都写出了这一点。

汪曾祺的作品语言风格独特,观察事物的视角独特,这是我喜欢他作品的最大原因。

在人间读书心得大全篇二

朋友前几天带了一本《至味在人间》给我,说我会喜欢。

看前几篇的时候,确定自己之前看过,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感觉像是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再翻下去,就像叙旧。

作者是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导演。一个才华横溢又一本正经的吃货。他对美食的描述妥帖细腻,你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就是天生味觉敏锐又会吃。而他又占了另外两条,会写,会拍。这本书里,不仅仅是写美食,还有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他也是安徽人,我在书里也看到不少熟悉的内容。

首先是酱。“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幔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读到这里,脑海里浮现的正是小时候往馒头上抹酱豆的场景。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市面上的海天黄豆酱,微甜,温和,像个懂事的小孩,懂得满足大众的口味。而小时候所吃的酱豆,每家都有每家的味道。咸得泼辣,辣得辛香。

那时候看到大人晒酱豆真是满满的好奇。豆子上长了那么多霉还能吃吗?真是碰都不愿意碰。但等到把它们放进坛子里,放上各种材料,再放西瓜代替水,蒙上白布晒上那么多天后,盛出一些入锅翻炒,那种绵密醇厚的香味,轻易就能把人虏获。

接着是面。陈晓卿非常爱吃面,北方人一般都习惯吃面。他家乡是安徽灵璧,算是不南不北的`地方。我也遇到过和他一样的趣事,到了北方被称为南方人,到了南方,又被称为北方人。他在书里引用了一个人写的小诗,据说麻醉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徽人。

有人说她是南方 有人说她是北方 南方和北方手牵手 坐在了淮河的岸上 我确实被麻醉了。

看他对面的痴爱,也勾起我对面的情感。外婆那有种面叫板面,我对板面总结出的经验是,出了那个地方就吃不到正宗的板面了,充其量汤的味道还有些相似。板面就像个粗糙的北方汉子,多油,多盐,可以搭配卤凤爪,卤鸡头,卤豆皮,茶叶蛋,滋味厚,嚼劲足。配上个搪瓷大碗,吃起来真是地道,吃完常常嘴唇肿胀,像是粘了一层油。

想起高中学校西门有家板面馆。非常小的店面,高个子得低头钻进去。里面摆着一排排小桌子,小马扎。一放学,人就满满当当。记得当时他家面两块五一碗,鸡头凤爪鸡蛋都是五毛。现在那块地方大概已经拆迁了,这种苍蝇小馆,要么扩大店面,要么就会消失。再回去,要去学校附近找家地道的板面馆,加两个凤爪。

陈晓卿明是写寻味品味,却常在文末神来一笔,有关某个时事,某个熟人,使人莞尔。

在写《白塔寺涮肉群落》时,他朋友畅想了白塔寺照这样发展下去,几百年以后就是饮食文化的一处代表地。陈晓卿就在文末调侃道,哪里用得了几百年,搞不好二十年后,北京市政部门就会决定重建涮肉一条街。先不分青红皂白拆了,然后觉得不合适,再拿着照片复原——反正咱们制度好,有的是钱。

他写吃火锅写得很有趣味。不只是在味觉上,还引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吃在他那里,已经不仅仅是吃,更关情。

这段文字,足以让人想象出一幅场景。他坐在咕嘟嘟嘟小火锅前,看着翻滚的汤底,心里盘算着底料的味道怎样交织融合,又暗暗盼着那人来,在火锅前“相濡以沫”。

他不喜欢那些因利益而生的饭局。

他钟爱藏在边边角角的小馆子,散落各地的小馆子。书里描写的美食真是诱人。描述的亲情,友情,文笔诙谐,饶有趣味,也值得去体会。

喜欢这样的《至味在人间》,看的时候,会一个人忍不住笑起来。

在人间读书心得大全篇三

这本书的作者中村恒子,是日本最年长的心理医生,行医70年,历经烽火年代,时代变迁,拥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咨询经验,是备受患者信赖、愿意对其倾诉心声的心理医生。她终生不退休,从事心理医生的工作,她的生活方式就是一句话概括:平平淡淡过好每一天。她既不潇洒,也不高效,但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做好眼前的事,在她身上,看不到任何执念。无论何时,她都是一副坦然自在的状态,给人的感觉是“这样活着便很好”。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忽然发现自己是多么地狭隘、愚蠢,为了一些琐事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是多么不值得!“能够健康地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于是我把自己微信的名字从“凌云之志”改成了“平常心”,还上传了一张小和尚躺在荷叶上的图片,告诫自己很多事情是我们自身无法掌控的,顺其自然就好,一定要保持一颗平常心,看淡所有人间事,好好工作,好好生活。

年轻的时候总想着好好干,多攒几个荣誉,把职称评了,也因此把自己弄得身心俱疲,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不值得,就像恒子老师说得那样:“如果被权力、地位、名誉之类的东西紧紧束缚住,在工作中一味地在意别人的眼光,很快就会疲于应付。如果期望过高或心思太重,就容易失望或焦虑。”恒子老师从不和别人比较,“别人有别人的生活,自己有自己的轨迹”,这种想法始终贯彻她的人生。所以在后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时刻提醒自己,尽心尽力就好,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你若盛开,蝴蝶自来。即使不来,无需挂怀。当我敞开心扉,不再执着于名利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那么轻松,那么快乐!

有时候在家庭生活中,总想着让家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比如我早上六点起床,想让老公陪我出去走走,锻炼锻炼,但他总是起不来,我心里就不高兴,郁闷好几天;对孩子,我想让她把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把自己的书本和作业都整理的井井有条,一看到她没有达到我的要求就会着急上火,总想着是为了他们好,想让他们按照我的意愿来做,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女儿在日记中骂我是“神经病”,气得不行,真想痛痛快快揍她一顿,可是后来又放弃了,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沙发上,眼泪和无助陪伴着我,想找个人哭诉都不知道该去找谁,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答案:“父母的心情会扰乱孩子的内心,孩子的波动反过来又会反弹给父母”我的高压政策最终伤害了我。“不要试图通过改变他人来获得快乐,而是想自己如何才会快乐或怎么努力让自己在这里心情愉快地度过”,“想要改变他人是不可能的”“用尽千方百计,耗费几年或几十年想要改变他人,只会让自己陷入麻烦之中。要是有这些精力或想法,倒不如做一些协和实际的事情。”“无论是孩子还是家庭,不要试图追求完美,保持一种细水长流的态度,结果会更好”。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开始尝试作出改变,不再对别人心存太多的期望,慢慢地学习放手,学习互相尊重,学习保持适度的距离,去寻找让自己开心的事情,当我不再执着于这些事情的时候,身心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甚至,我会发现生活中原来那些令人讨厌的事物都变得可爱起来。

我很焦虑,又不知该向谁求助。恒子老师给了我一剂良药——

“任何事情有开始就会有结束。人只要出生,就会面对死亡。”这是必然的,也是任何人都无法控制和逃避的;“在健康的时候,担心孤独地离开人世实在是白白浪费精力。”“担心死亡来临、提前做好计划终究无济于事。把最基本的要求告诉家人,其余的事情顺其自然就可以。”这番话警醒了我,想那么多干嘛,“忧虑未来于事无补,谁也无法预料未来。”踏踏实实做好眼前的事,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不是很好吗?让心归于平静,让生活简单一些,遇到困境告诉自己“没关系,一切都会过去”,然后鼓起勇气,让自己可以“继续努力”!当我们放下执念、心无挂碍,当身边的琐事无法影响心情的时候,那种释然、那种随性、那种轻松,真的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人生不必太用力,坦率地接受每一天”就好!

最后,真心地把这本书推荐给您,愿智者的叮咛能为你解脱俗世的烦恼,愿恒子老师的人生智慧能带给你快乐的生活。未来岁月漫长,依旧值得期待。愿你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愿你历遍山河,依然觉得人间值得。

在人间读书心得大全篇四

高尔基《在人间》这一本书是高尔基《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的生活经历。

他一开始在一家“摩登皮鞋店”里当学徒,他觉得这家皮鞋店里没有真善美,只有假丑恶,于是之后他离开了这家皮鞋店,回到了外祖母家,和外祖母、外祖父一齐生活。

这本书写了好多好多的人物,比如“摩登皮鞋店”的老板、厨娘和他的表兄萨沙,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人物,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外祖母。

外祖母是一个很慈祥的人,她很善良、博爱。有一次,主人公和外祖母夜晚外出,特意走到那些贫民小屋的窗前,放下铜板和小甜面包,给那些人家留下无声的施舍和完美的期望。我闭着眼睛,就好像看到了外祖母在寒冷的夜晚在穷人的窗前施舍的形象,作者描述得真是栩栩如生。

外祖母很勇敢,能做孩子的坚强后盾。有一次,主人公阿廖沙和伙伴们讨论,谁能到墓园里去躺一夜,就给他一个卢布,最后主人公鼓起了勇气,自告奋勇地去了,外祖母明白这件事后,不但不生气,还对主人公阿廖沙说:“你穿好大衣,带条被子去,不然,会着凉的。”并叮嘱他,不论看到什么都不要动,只要祈祷圣母就会没事。

当主人公阿廖沙和柳德米拉——一个瘸腿女孩一齐玩的时候,外祖母笑着鼓励主人公,外祖母说:“男孩子和女孩子友好往来是一件好事情,只但是不要乱来!

”并用通俗的话解释了什么叫“乱来”,那就是一朵花含苞待放的时候,不就应去碰它,否则它就既不会散发出芳香,也不会结出果实。引导孩子们友好相处。能够说,外祖母进入到了孩子的世界里,对孩子能充分理解。

外祖母既严厉又慈祥,就像一座灯塔,既能照明,又能指引孩子们往正确的方向前进,因此,我十分喜欢她。

在人间读书心得大全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在人间》。真本书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一本自传体说,这本小说记述了高尔基在人间时的悲惨经历。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病故,随后,外祖父也破产了,高尔基无法再过寄人篱下的生活,被迫走向社会,独立谋生。在这期间,高尔基曾经在鞋店里当过伙计,在轮船上当过洗碗工人,还在别人家里当过小佣人……在人间的时候,高尔基受尽屈辱、饱尝辛酸。但未经风雨,怎见彩虹!高尔基最终成为了著名的作家!

幼年丧父,11岁丧母。这对于我们来说,将会留下巨大的心灵创伤,但是高尔基却用他那刚强的精神征服了悲惨的命运!11岁,这个年龄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个美好的年龄,但是,高尔基却已经开始自食其力,所以,我们要懂得珍惜现在幸福、美好、快乐的生活。

高尔基《在人间》是一本不一样的小说,不是描述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完美的生活。"我务必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先生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我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一样,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他是俄国的著名作家,通过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写自己少年时代的亲身经历,并在社会上艰苦生存的故事,反映了当时俄国底层人民困苦、阴暗的生活。

这部书中描写了主人公悲惨的童年,他从小父母双亡,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抚养长大,由于家境贫苦,不得不外出打工,自食其力。他曾在鞋店当过学徒工,当过绘图师的徒弟,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还当过圣像作坊徒工,由于他非常贫困又很年幼因此各地方的人都欺负他、嘲笑他,就连亲戚家的两个主人也变着法的捉弄他。他整天生活在那些低俗、爱吵架、见识浅陋的小市民周围,他非常厌恶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因此他爱上了读书,书中的世界给了他另外一片广阔的天地,书也是他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了。所以他最后走上了求学的道路。

我读完这本名著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高尔基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但令人欣慰的是,他不但没有在艰苦的环境中被苦难所压倒,而且还在逆境中成长,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把书作为朋友,在书中允吸着无穷无尽的知识。它拥有着顽强的毅力和恒心,在黑暗的社会中苦苦追寻着属于自己的光明。本书通过高尔基的手笔反映了俄国十九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的真实写照,让我目睹了旧时期、旧社会时人与人的不平等和当时沙皇的暴政,而我们现在生活在新社会里,人人平等,大家和睦相处,我们更加应该刻苦学习,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和谐和美好!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因为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人类就要回到原始的生活,只有书才能带你来到文明的世界;只有书才能让人与人之间更懂得沟通;只有书才会给予你无穷无境的知识和乐趣;只有书才能让你懂得做人的道理;所以书是我们人类的良师益友,它不仅能提高我们的文化修养,也能培养我们高尚的道德情操,让我们永远和书成为好朋友。最后,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她是优雅的同义语,她是女人与天使的精致结合体,她是圣洁与美丽的标尺,她是飘落在人间的天使,她是奥黛丽。赫本!在好莱坞的世界里,明星奥黛丽·赫本的光彩“照亮”了整个电影界。在银幕上,在舞台上,她是gigi,她是princess anne,她是holly golightly,但是在儿子肖恩的心中,她只是“妈妈”。《天使在人间》,一部不是传记的传记,它却告诉了我们这个犹如天使一般的女人的生活故事。

或许人们总是觉得赫本是一个坠入人间的天使,确实,她留给我们的永远都是那优雅的身姿,《罗马假日》里那个优雅的公主,《窈窕淑女》里那个看似粗鲁的卖花女,可是她也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幼年经历战乱,不得不忍受饥饿的折磨。曾经为了成为一名出色的芭蕾舞演员而付出不懈努力,却因为先天体制的不足和生活的艰辛而使梦想夭折。或许她是幸运的,在一大群有才华的演员、编剧和导演帮助下,她最终取得成功,但是只是那么一点点,更多的时候她是努力的,经过自己的坚持不懈,使得自己的天赋最终得到发现,获得了成功。

或许有人欣赏赫本是因为她优秀的电影作品,但是,当我读完这本传记后,我发现她最美的地方,其实是在于她的内心。记得,赫本曾经说过:“如果你在任何时候需要一只手来帮助你,你可以在自己每条手臂的末端找到它。随着年龄的增长,你会发现你有两只手,一只用来帮助自己,另一只用来帮助别人。”确实,在她的一生之中,都在用实际行动证明着这句话。她的一生都是成功的,每一次的选择都是正确而高尚的。她用她的实际行动告诉了我们美丽的秘诀,不是所谓高档的保养品,而在于一颗充满爱的心灵。

容貌的美丽总有一天会消逝,然而,心灵的美丽却是永远不会褪色的。不可见,不可触,世上最美的只可用心去感受。

赫本总是坚信爱可以疗伤,生命变得更美好。她做到了,用爱去对待世界,同时也得到了世界对她的爱。或许我们没有见过上帝,但是我们的确遇到了“天使”,她就是奥黛丽·赫本。

小说描述了普通俄国人的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这个少年对这种生活的反抗情绪越来越强烈了。从而创造出一个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人民下层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这部自传小说获得了进步的社会活动家的好评。亚美尼亚作家希尔万扎杰认为这部小说具有全人类的意义。

《在人间》这部自传体小说告诉我们要从现象看到本质。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看问题。不要被漂亮的外表所陶醉。这世间善恶并存,要我们用眼睛去洞察所看到的一切。

我在放寒假时,有幸看了高尔基写的非常有影响力的一本书——《在人间》。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善于恶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正面指的则是像高尔基这样心存善良的人,而反面指的则是像文中主人一样凶恶的人。“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我们的童年生活是幸福又充满自由的;我们的童年生活是由父母的呵护、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组成的,因此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令人难忘的。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胜利的果实。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够坦然的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我佩服高尔基的恒心和毅力,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然手不释卷。“毅力”——掷地有声的一个词,惊心动魄的两个字,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的。毅力可以改变我们的机遇,改变我们的糊口。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

高尔基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道路。我要像他一样,做一个心存善良,有文化,有教养,认真刻苦的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这次,我又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在人间》。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

这本书讲了高尔基的的母亲去世后,外祖父也家道中落,外祖父没办法,只好把高尔基送到城市去工作。一开始高尔基去了一家叫“时式鞋店”的店工作,他在这里遇见了很多的人,不过他很讨厌这样的生活,有一次,他的手被烫伤了,被外祖母带了回去。之后,外祖父又让他去的儿子学画画,可是,那个儿子一点儿也没教,每天都在干家务活,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说:“我是来学画画的,不是来干活的”。从此,他就开始教高尔基了。可是遭到了外祖母的妹妹的拒绝,高尔基受不了这样的生活,这次,他竟然逃走了。他自己找到了一个工作,就是在船上工作,在那了,高尔基被一个船员激发了读书的兴趣,后来,高尔基又回去了。之后,他遇见了一位夫人,夫人给了高尔基很多书,让高尔基沉入书的境界中。夫人搬走了之后,高尔基又找了一个工作,他在里面几乎每天都在看书,没时间才不看。后来,他遇见了以前的主人,主人推荐他去看管他的店。高尔基想改变自己,就走了。

这本书给了我深刻的印象,高尔基的人间真让人感动。

在人间读书心得大全篇六

朋友前几天带了一本《至味在人间》给我,说我会喜欢。

看前几篇的时候,确定自己之前看过,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感觉像是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再翻下去,就像叙旧。

作者是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导演。一个才华横溢又一本正经的吃货。他对美食的描述妥帖细腻,你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就是天生味觉敏锐又会吃。而他又占了另外两条,会写,会拍。这本书里,不仅仅是写美食,还有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他也是安徽人,我在书里也看到不少熟悉的内容。

首先是酱。“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幔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读到这里,脑海里浮现的正是小时候往馒头上抹酱豆的场景。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市面上的海天黄豆酱,微甜,温和,像个懂事的小孩,懂得满足大众的口味。而小时候所吃的酱豆,每家都有每家的味道。咸得泼辣,辣得辛香。

那时候看到大人晒酱豆真是满满的好奇。豆子上长了那么多霉还能吃吗?真是碰都不愿意碰。但等到把它们放进坛子里,放上各种材料,再放西瓜代替水,蒙上白布晒上那么多天后,盛出一些入锅翻炒,那种绵密醇厚的香味,轻易就能把人虏获。

接着是面。陈晓卿非常爱吃面,北方人一般都习惯吃面。他家乡是安徽灵璧,算是不南不北的地方。我也遇到过和他一样的趣事,到了北方被称为南方人,到了南方,又被称为北方人。他在书里引用了一个人写的小诗,据说麻醉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徽人。

有人说她是南方 有人说她是北方 南方和北方手牵手 坐在了淮河的岸上 我确实被麻醉了。

看他对面的痴爱,也勾起我对面的情感。外婆那有种面叫板面,我对板面总结出的经验是,出了那个地方就吃不到正宗的板面了,充其量汤的味道还有些相似。板面就像个粗糙的北方汉子,多油,多盐,可以搭配卤凤爪,卤鸡头,卤豆皮,茶叶蛋,滋味厚,嚼劲足。配上个搪瓷大碗,吃起来真是地道,吃完常常嘴唇肿胀,像是粘了一层油。

想起高中学校西门有家板面馆。非常小的店面,高个子得低头钻进去。里面摆着一排排小桌子,小马扎。一放学,人就满满当当。记得当时他家面两块五一碗,鸡头凤爪鸡蛋都是五毛。现在那块地方大概已经拆迁了,这种苍蝇小馆,要么扩大店面,要么就会消失。再回去,要去学校附近找家地道的板面馆,加两个凤爪。

陈晓卿明是写寻味品味,却常在文末神来一笔,有关某个时事,某个熟人,使人莞尔。

在写《白塔寺涮肉群落》时,他朋友畅想了白塔寺照这样发展下去,几百年以后就是饮食文化的一处代表地。陈晓卿就在文末调侃道,哪里用得了几百年,搞不好二十年后,北京市政部门就会决定重建涮肉一条街。先不分青红皂白拆了,然后觉得不合适,再拿着照片复原——反正咱们制度好,有的是钱。

他写吃火锅写得很有趣味。不只是在味觉上,还引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吃在他那里,已经不仅仅是吃,更关情。

这段文字,足以让人想象出一幅场景。他坐在咕嘟嘟嘟小火锅前,看着翻滚的汤底,心里盘算着底料的味道怎样交织融合,又暗暗盼着那人来,在火锅前“相濡以沫”。

他不喜欢那些因利益而生的饭局。

他钟爱藏在边边角角的小馆子,散落各地的小馆子。书里描写的美食真是诱人。描述的亲情,友情,文笔诙谐,饶有趣味,也值得去体会。

喜欢这样的《至味在人间》,看的时候,会一个人忍不住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