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免费汇总

时间:2023-06-25 10:59:24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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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免费汇总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电影行业发展,指导全省电影放映场所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坚持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在各地电影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常态防控,健全应急机制。开放营业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做好防控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根据当地疾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到精细化防控。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本场所防控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细化到个人。

(四)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员工上岗前要检查体温,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度)、呼吸道症状时,要暂停工作、及时报告并就医。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员工应当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放映单位应劝导员工春节期间避免离粤,并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六)严格岗位工作规范。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对员工用餐和工作会议的科学管理。

(七)配备防护用品。电影放映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及消毒用品,为员工和观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八)保持良好通风。加强电影放映场所营业前和营业过程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保持电影放映场所空气清新。

(九)加强清洁消毒。

1.大堂、影厅、卫生间、走廊、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喷雾消毒。

2.售取票机、商品售货区、自动贩卖机、公共区域座椅、入口闸机、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5次擦拭消毒。

3.影厅座椅扶手、3d眼镜等观众直接接触物品,每场消毒一次。

4.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防疫用品类垃圾应定点投放,日产日清。

(十)加强防疫宣传。电影放映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映前公益广告片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观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十一)做好入场检测。电影放映场所应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扫验健康码,检查体温,未戴口罩和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在电影院入口配备手消毒剂,引导员工和观众做好手卫生。

(十二)调整售票方式。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原则上每场上座率不得超过75%,并由省电影局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动态调整。

(十三)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监督进入影院区域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必须佩戴口罩,对号入座;电影放映期间不得饮食。

(十四)合理安排场次。电影放映场所减少放映场次,延长场间休息时间,对影厅充分清洁与消毒;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观众聚集。

(十五)做好运行前检查。清洁打扫放映机房,设定合理的温度与湿度区间,对供电、排风、光源、还音、冷却等系统进行彻底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六)加强维护保养。做好放映窗口、设备表面、放映镜头、空气滤尘网、冷镜及光管、散热金属网格等部位或器件的专业清洁工作。定期进行试放映,防止器件老化。保证耗材的充足储备。

(十七)坚持正确操作。在使用放映机、服务器和还音系统等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十八)加强沟通联动。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加强与当地疾控和电影主管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十九)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及时关闭场所。

(二十)一旦出现疫情由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的地区,该地区各类电影活动一律停止,直到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恢复开放。

2023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免费汇总篇二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确保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一)人员组成组长:书记xxx、主任xxx成员:民兵营长xxx、妇女主任xxx、扶贫专干xxx、驻片民警xxx、社区卫生室医师xxx、各学校校长、各村民组负责人。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

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

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协警、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社区(村组)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

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社区(村组)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社区(村组)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至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社区(村组)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村组)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村组)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村组)内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社区(村组)每日汇总社区(村组)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镇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五)抓好舆情监控。

疫情动态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镇防控指挥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麻痹大意、疏忽懈怠!

2023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免费汇总篇三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2023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免费汇总篇四

各单位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xx活动的关系,以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此次活动场所内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工作领导组构成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xx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文旅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活动统筹;负责协调行业(企业)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信息收集和初步筛查。督促系列专场活动的地点(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活动地点(场所)进入中测体温、消毒、临时隔离点(区)的设置等防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负责参加活动人员信息的收集,避免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活动。

xx:做好参加活动人员排查;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配合做好发热病人转运排查工作;配合做参会人员的排查工作。

卫健委:负责制定活动期间防治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协调辖区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排查、诊断、治疗、消毒等工作。指导活动地点(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指导消毒等工作。

(一)做好活动前的准备

1、各活动地点(场所)单位做好会场的布置,避免人群密集,座位之间原则上应问隔1米以上,做好会场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2、主办方和承办方要做好工作人员和参会人员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初步排查。收集活动举办前14天内参会人员、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和“安康码”状态,并给予必要的健康提示。针对来自市内、省内、跨省、境外不同区域和不同风险等级地区的活动参与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健康状况正常并取得“安康码”绿码,且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方可作为工作人员。“安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等,不得参加活动;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般不建议参加活动,确需参加的,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安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参加活动。参加对象不能提前确定的,要加强现场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必要时增加流行病学史的询问等健康排查工作。

3、活动地点(场所)单位在进口处设置体温测量通道,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4、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室。各场所(单位)根据参会人员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异常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送人员停留。观察区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必要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不能使用空调系统。

5、xx公安分局做好可疑信息的排查,必要时通知和及时控制可疑人不得参加会议。

6、企业做好个人防控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用品。包括消毒药械、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以及足够的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干手纸、垃圾桶等。在公共区域应配足免洗手消毒剂,随时供参加人员使用。活动前对所有场所和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

(二)活动期间

1、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预约、限流、分流等措施,对人员数量、进出、分布等进行规划,减少聚集。参会人员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在入座、休息、入厕等环节加强人员疏导等组织管理。

2、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在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客户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所有参会人员进入后要配带口罩。入会场前所有人员用消速免洗手液洗手。

3、各单位(场所)要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适当控制进入客户人员的数量,单位内外避免出现人群聚集。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重点对门把手、桌面、椅靠背、水龙头等高频接触表面增加消毒频次(建议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公共卫生间保洁和消毒。酒精类消毒剂可用于擦拭物体表面,但应避免喷雾喷洒,使用时严禁明火。物体表面采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擦拭或喷洒的,应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二)垃圾桶消毒。垃圾收集容器应做到干净整洁,防止满冒现象,日产日清,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方便参会人员洗手。确保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咨询台和进口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五)做好宣传告知工作。通过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或发放告知书的方式,提示参加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和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告知出现相关症状后应主动报告并自我隔离。宣传引导参加人员遵循“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规范,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活动期间尽量不扎堆、减少聚集及不必要的外出等。

(一)初测体温异常人员处理。当出现体温异常人员时,及时引导至临时医学观察点复测体温。

(二)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可疑症状人员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及时转移至临时观察室进行观察,由现场医学观察区的医务人员进一步排查核实,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三)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组织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和消毒等工作,配合做好限制人员聚集、活动区域封锁等措施。各成员单位配合提供人员有关信息,确认密切接触者后,将密切接触者转到指定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日隔离医学观察。区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终末消毒。

2023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免费汇总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四川省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或外地通报核酸检测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我省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突发情况时,立即按照指南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防控措施。

本指南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属地负责、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高效”的原则,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在属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照《四川省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职责分工,有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对措施

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发现的不同情形,分省内发现、省外通报两类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突发情况一:本地冷链物流环节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产品。

1、启动响应

相关检测机构在我省辖区内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检测出阳性产品后,立即将情况通报属地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由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将情况同步报告属地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属地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将处置情况逐级报送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响应措施

(1)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研判后,指导检测机构立即将样本运送至省级疾控机构,开展后续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对密切接触阳性产品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属地应急指挥部组织疾控、物流、食品安全专家对形势进行研判,部署安排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按照属地应急指挥部要求,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

(3)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督促涉及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所在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配合工作。

(4)公安部门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内外交通管制和人员管控,避免无关人员出入。

(5)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冷链食品开展溯源排查,检查核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通过“川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检查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情况,查询涉疫食品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同时,将溯源情况报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提请省应急指挥部向涉疫食品流出地(流入地)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通报涉疫食品及相关生产经营者情况,包括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及联系方式等。

(6)交通运输、公安、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7)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对生产经营场所内其他食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

如未发生病毒“物传人”感染情形,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涉及的生产经营者对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次食品及贮存冻库进行彻底消毒,做好所涉食品无害化处理。

如已发生病毒“物传人”感染情形,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迅速组织开展涉及人员排查、流调等综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开展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等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查处,严厉打击。

(二)突发情况二:根据外地通报信息,本地流入部分批次阳性冷链食品。

1、启动响应

各地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收到外地涉疫食品流入本地的信息通报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属地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属地应急指挥部组织疾控、物流、食品安全专家研判决定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安排相关部门(单位)前往涉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工作。

2、响应措施

(1)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检测机构对涉及食品、从业人员、环境采集样品开展核酸检测。

(2)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川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检查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情况,了解涉疫食品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及冷链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将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及联系方式等通报上下游相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封存、下架、召回处理,并视核酸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3)交通运输、公安、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4)根据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如检测报告呈阴性,终止应急响应;如检测报告呈阳性,按照突发情况一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三)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包括处置情况首报、进程报告和终结报告。各地在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产品进行首报后,应每日报告处置进程情况直至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属地应急指挥部名义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送终结报告。

(四)应急响应终止。

属地应急指挥部适时组织专家评判疫情防控效果,进一步指导开展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终止应急响应。

四、信息发布

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发布,由属地应急指挥部视情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告等形式统一向社会发布,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附则

本指南由省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免费汇总篇六

养老机构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复工复产期间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本预案。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机构所在社区(村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咐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相关活动区域、电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区域、老年人活动室、食堂、集体宿舍、卫生间、垃圾厢房、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本机构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继续做好机构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人员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老年人及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机构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