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追加被告人申请书(优秀15篇)

时间:2023-12-06 18:48:44 作者:QJ墨客

在撰写更多申请书时,需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逻辑性。想要写一份出色的申请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请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追加被告申请书

案号:。

申请人(原告):xxx,男,苗族,1976年6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1xxxxxxxx。

被申请人:负责人:xxx,芙蓉村村委会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告:

法定代表人:xxx,住高县文江镇白庙街道19,联系电话xxxxxxxx申请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芙蓉村煤矿拖欠xxx工资纠纷一案的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为本案连带责任人,代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支。

付原告xxx工资20000。00元。

事实和理由。

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闭时,拖欠申请人工资3万元,后来,经文江镇政府协调,政府出面补发了1万元,为继续追讨企业拖欠的2万元工资,申请人于20xx年11月18日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县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案号:(20xx)宜高民初字第1575号。按诉讼程序,申请人进行了举证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据证明芙蓉村煤矿企业法人已经解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应当是本案的当事人,故向高县人民法申请追加被告,增加诉讼请求。

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投资投工,用以矿建矿的方式建设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芙蓉村村委一直以发包给私人经营的方试经营煤矿。20004年,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曾把芙蓉村煤矿委托、承包给珙县白皎矿业公司经营;芙蓉村村委发包煤矿的收益除了用于村委开支外,还给全村村民分红;20xx年芙蓉村煤矿关闭,政府给煤矿的关闭补偿款,也是划拨给了芙蓉村村委,并且,芙蓉村村委将大部分补偿款以分红的方式分发给了全村村民。以上事实说明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权产所有人。何开平是芙蓉村村干部,这可能是营业执照上写企业所有人是何开平的原因。

《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高县腾龙先锋煤矿等六个煤矿的决定》(高府发[20xx]23号)文件,已经公布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于20xx年10月31日关闭,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再依法存在;文江镇人民政府出面冻结了煤矿所有的资金,给职工发放拖欠款,都没有付清,煤矿已经闭坑,煤矿地面设备、设施已经全部拆除,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财产和经费;煤矿所有管理人员已经解散,煤矿地面所有场所全部荒废,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组织机构和场所。综上所述,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规定的条件,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法人已经解散,企业法人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六条“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芙蓉村村委作为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在企业法人已经终止后,没有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属其违法。应当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被注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的规定,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关闭时未依法进行清算,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作为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人,就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款(“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规定。被告作为企业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在无偿接受了政府划拨的煤矿关闭补偿款后,应当和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同共承担民事责任,在煤矿没有财产的情况下,依法代芙蓉村煤矿支付2万元工资给申请人(原告)xxx。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原告)提出追加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为本案被告,请予以批准。

谨呈。

高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30日。

附1:证据2组。

1、《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高县腾龙先锋煤矿等六个煤矿的决定》、煤矿现场照片6张,共5页。证明芙蓉村煤矿已经关闭。

2、芙蓉村煤矿承包《补充协议书》、2名证人证词,共4页,证明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有人是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

附2: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性别:女,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性别:男,住址:________。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敬礼!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追加申请书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男,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东单元顶楼西户。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市徐福镇草泊村西。

请求事项。

1、请求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作为本案被告,并对欠款承担支付责任。

2、请求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予以受理,案号为(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号,申请人认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应追加本案实际施工人及发包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人虽然于20xx年3月16日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但并没有实际履行该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实际施工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履行了施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拖欠工程款应承担支付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作为发包人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综上,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追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叶成发为【20x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事由:申请人原本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达成租赁协议,租赁属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所有的位于十堰市大朗镇大井头村民营工业区盈丰一路32号的厂房与朋友准备合伙开办一家五金加工厂。申请人与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签订之后不久,实际受益人就强行将申请人等驱赶了出来,五金加工厂没有能够开办成功,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安装的起重机【俗语叫做“天车”】申请人还没有来得及使用就被实际受益人占有了,有鉴于此,为了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确认实际责任人,特提出如上申请,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为【20x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特此申请,谨请依法予以处理。

此致

十堰市第二人民法院。

申请人:

追加被告申请书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女,身份证号:,住址: 。 被申请人:,性别:男,住址: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 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 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3月31日

追加申请书

申请人:_____,地址:_____,负责人:_____,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李_____,男,1971年5月1日出生,汉族,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被申请人:孙_____刚,男,1969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________邮政储蓄职工,现住址:________。

被申请人:孙_____,男,出生年月不详,汉族,个体工商户,现住址: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男,1993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请求追加高鹏驾驶二轮摩托车的交强险承保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

事实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因此高鹏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的承保公司应该同我公司一样同样作为被告方。

此致

_____市人民法院。

日期:_____

追加申请书

被申请人: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汉族,居住在____________号。

一、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要求______停止侵权并搬出______号。

二、请求依法判令______的监护人______承担______侵权期间给申请人造成的`房租损失。

申请人______诉______侵权赔偿纠纷一案急由贵院立案审理。申请人与被告________年4月13日离婚,分割财产时被侵占房屋由申请人所有并办理了产权过户,婚生女______由被告抚养。________年3月3日执行局强制执行之前,被申请人______一直随被告在该房屋居住,强制执行之后被申请人依然居住在该房屋,至今拒不迁出。被申请人和本案的审理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签名:____。

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追加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景)。

被申请人:(基本情景)。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一案贵院已受理,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追加申请书

申请人:李飞,男,汉族,__年5月14号出生,住湖北省博罗县罗阳镇观园区卫园5座3号,身份证号码:___。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叶成发为20__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事由:

申请人原本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达成租赁协议,租赁属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所有的位于十堰市大朗镇大井头村民营工业区盈丰一路32号的厂房与朋友准备合伙开办一家五金加工厂。申请人与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签订之后不久,实际受益人就强行将申请人等驱赶了出来,五金加工厂没有能够开办成功,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安装的起重机俗语叫做“天车”申请人还没有来得及使用就被实际受益人占有了,有鉴于此,为了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确认实际责任人,特提出如上申请,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为20__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特此申请,谨请依法予以处理。

此致

敬礼!

20__年__月__日。

追加申请书

被申请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________。

2、判令被申请人与被告____市____区xx商贸城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348119.20元。

被告____市____区xxxx商贸城声称已于________年1月28日将其在xxxx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2〉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内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____市x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谨呈。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诉讼代理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追加申请书

住所地:________市徐福镇草泊村西。

请求事项。

1、请求追加被申请人______作为本案被告,并对欠款承担支付责任。

2、请求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事实与理由。

______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予以受理,案号为(20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号,申请人认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应追加本案实际施工人及发包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人虽然于20_____年3月16日与被申请人________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但并没有实际履行该合同,____、____作为实际施工人与________有限公司履行了施工合同,______、______拖欠工程款应承担支付责任,______________公司作为发包人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综上,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追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_____

追加申请书

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与____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____、王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____驾驶____所有的车牌号为____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追加申请书

县政府:

我局是个药材之乡,为把我局的药材推销出去,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更好的帮助农民致富。我局经商讨决定拟举办药材展销会。但应东安县工商局当地经济发展还能缓慢,资金周转不便,这一原因严重阻碍了展销会的开展。为此,就相关问题请示如下:

为了此次展销会能够顺利举办,我局特向县政府申请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的经费资助。

为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农民致富,恳请县政府给予支持。

以上请示,敬请批复。

申请日期:

追加申请书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王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__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__于20__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__年被告__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__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__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__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__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