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5篇)

时间:2023-07-07 13:37:11 作者:曹czj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5篇)篇一

(2021年11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1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7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4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4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数字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普及、外商投资法实施、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等开展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制定实施衔接过渡期帮扶政策情况,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情况,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情况,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情况,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法规规章制订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业运行情况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科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情况,各类主体开展科普工作、履行法定责任情况,科普工作有关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情况,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况,地方政府落实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跟踪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关于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落实措施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小农户作用、完善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金融为农服务能力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农村土地整治情况,盐碱化耕地改良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额度分配与发行情况,专项债资金的投向、拨付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的绩效与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债发行和使用的监管与监督情况,专项债在发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改进相关工作、加强人大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监督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开展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就业整体情况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情况,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提升就业容量和质量的主要政策措施,特别是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总体情况,包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疾病防治、近视防控、心理健康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农村儿童营养改善等情况,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的主要举措,儿童健康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总体情况,特别是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等方面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及调研的重点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产业发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情况,法制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调研财产所得、资本所得分布情况及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发挥方面的制约因素和主要问题,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修改完善个人所得税法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情况,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情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情况,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情况,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民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目标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整治、生态环保领域法律制度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监督,依法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壤、声环境状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系统状况、环境风险状况等,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对照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贯彻实施法律制度情况,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强法律保障措施,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情况,完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情况,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名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题询问拟请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长江保护执法司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围绕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人民法院涉外审判、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等开展监督,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确保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建设法治中国。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我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三非”外国人)治理的基本情况,在来华签证审查、口岸边境管控、行业部门管理、违法行为查处、非法移民遣返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思路,“三非”外国人治理的法律法规建设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外事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调研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动监察官法稳步实施,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的总体情况,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察工作情况,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情况,健全内部监督、加强外部监督情况,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人民法院履行涉外审判职能情况,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情况,加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情况,维护海洋权益情况,深化国际司法执法联动情况,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情况,涉外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情况,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情况,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情况,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情况,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继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不断完善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制度,提高报告质量、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健全完善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发挥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作用,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工作。

以上两项报告请国务院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规定和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改革举措要求,重点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的执行及其效果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批准2022年预算决议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情况,2022年1—7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重点支出预算与政策执行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202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研究处理关于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各类国有资产及管理的全面情况,特别是各类国有资产规模、结构、分布、变化等情况,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和保护利用情况,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问责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题询问拟请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明确政府支出责任、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推进社会保险精算平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支出标准化建设等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改进财政资金管理的工作安排及政策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形式审查、主动审查的机制和方式,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做好公民、组织等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继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制度,加强同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联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成效。积极发挥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加大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开展培训和案例交流,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水平。拓展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和使用范围,推动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建设本省(区、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组织实施好2022年度的监督工作,一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大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重心,主动跟进、汇聚力量、发挥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改进工作的合力。二是要严格依法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落实法律责任。三是要增强监督实效。抓住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22年度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任务。

附件: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听取和审议监督方面的报告时间安排表

2022年度常委会计划听取审议25个监督方面的报告,包括专项工作报告14个、计划预算监督报告5个、执法检查报告5个、专题调研报告1个。此外,结合其中2个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另有7个专题调研报告视情况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5篇)篇二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科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在其主管范围内都对其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三方追究‛的机制。二是及时召开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坚持与市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一是抓宣传教育和*示教育。开展‚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示教育,学习市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将廉政教育上桌面、进电脑,定期在市局qq群中发廉政短语和廉政漫画,制作了廉政建设‚板报‛。二是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部署了2015纪检监察工作。二是抓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关于2015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关于加强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的通知》和《2015年度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述责述廉评议工作方案》、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全年共下发各类通知、工作方案、函等文件12分。

(一)围绕治理‚*‛抓监督。开展‚治理‘*’,面对面‛活动,深入基层、企业了解本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情况,在工作中是否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征求企业对质监系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放‚治理‘*’,面对面‛评议卡100余份,走访和电话回访企业和行政相对人30家,此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企业的赞同。

(二)围绕作风建设抓监督。紧紧围绕‚*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六个一律免职‛抓监督,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2015年,对两县两区质监局和市局干部职工的上下班考勤、人员去向牌、工作时间是否有网上炒股、网上游戏、网上看电影等情况进行了7次明察暗访。通过走访和明察暗访,全市质监系统干部职工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积极工作,没有发现干部职工有违反‚六个一律免职‛的行为。

(三)围绕网络舆情抓监督。一是明确专人对网上电子政务工作进行定期巡视,对发现有超期未办的事项(黄牌)按照网上电子政务工作要求及时进行提醒和告知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事项的办结,避免了‚红牌‛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网上舆情监测。监察室工作人员每天对张家界红网、张家界公众论谈等网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在《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络舆情监测台账》进行登记,对网上投诉做到了事不过夜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了有诉必受、有受必果、有果必回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全年受理实名投诉一起,网上投诉2期,实名投诉已采取《督办函》形式交到区县局办理,对网上投诉2期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在网上进行了回复,得到了广大网民的好评。

目前为止,有7人婚丧事宜进行了报告和备案,都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被查处。

(六)围绕权利运行抓监督。一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到办案、案审、处罚‚三分离‛、逢案必查,杜绝了‚人情案‛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不断规范执法、检验检测程序和行为,二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重大事情的决策中,严格执行党的*集中制和党组会议规则,凡涉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程序,不搞一言堂,在充分发扬*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都最后一个表态发言。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对特别重大事项,党组决策前还扩大到征求中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依法决策、*决策、廉政决策和科学决策。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5篇)篇三

1.严格要求,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一是贯彻落实集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xxxxx2021年纪检工作要点》,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监督党支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全年重点工作。二是制定印发《xxxxx党支部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将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监督领导班子切实负起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把从严治党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今年以来,xxxxx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班子成员在各部门/中心例行会议上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计2次,并结合各部门/中心的工作实际,对业务环节的廉洁防控风险点“点名”提醒。

2.坚守担当,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向党组织汇报制度,每半年通过支委会形式汇报xxx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提醒监督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纪检委员每半年对基层一线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结合xxxxx工作实际,调研重点关注科研采购、疫情防控、铺张浪费等方面情况,进一步掌握基层一线情况,明确纪检监督的“着力点”。三是持续加强关键节点监督,在法定节日前夕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全体职工发送节日廉洁提醒,严明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节后及时上报《重大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单》。

3.加强教育,构建廉洁从业氛围。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常态化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公司和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组织观看《治乱清源》、《正风反腐就在身边》、《酒驾警示教育》等纪录片。组织参观“xxx纪念馆”,参观周恩来“廉洁家风”图片展。通过“理论学习+实地参观”的教育模式,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素养。二是利用廉洁宣传园地展板、卫生间广告牌等形式进行廉洁宣传,让廉政文化入眼、入脑、入心,积极营造廉洁从业氛围。三是严格落实廉洁谈话制度,每季度安排廉洁谈话,全年实现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谈话全覆盖,谈话内容聚焦“谈人谈事谈责”,着重关注不同领域的廉洁防控风险,提醒时刻绷紧“廉洁之弦”。

4.提高认识,积极开展专项监督。一是积极配合集团巡察组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秉持“无遮盖,不遮掩”的工作态度,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如实汇报给巡察组,并分门别类整理好相关整改佐证材料,确保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严格落实公司及集团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强化员工关心关爱,督促做好自我防护,杜绝麻痹思想,坚决有效防止疫情反弹。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督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坚持“教育”和“排查”两手并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生命重于泰山,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确保业务发展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四是对照2021年xxxxx公司党组巡视发现典型问题自查自纠,坚持靶向定位、精准整改,明确整改目标和工作重点,针对查找的5项问题,研究制定5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落实,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落实。

5.加强保障,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纪检干部政治建设,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党史纪检监察史等内容,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和上级纪检组织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纪检干部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杜绝“灯下黑”。二是积极参加集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通过专家解读,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责能力。三是把常态化自学当作重点工作来抓,通过“三会一课”、纪检干部专题学习等形式,及时掌握上级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参加集团党史、纪检监察史知识竞赛并取得满分,为更好的开展纪检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1.建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月历”:根据集团党风廉政工作考评指标,结合部门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月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至每月,实现工作任务“可视化”管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1.廉洁教育的形式不够丰富。廉洁教育大多以“读文章”、“听讲解”等形式开展,形式单一,员工接受度和参与度不高。

2.廉洁教育内容不够充实。本年度虽也组织全体党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学习了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但教育内容多聚焦在“正向”引导层面,对于利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有所缺失,导致廉洁教育缺少一定的震慑力,未能触及灵魂,教育效果有待提高。

3.廉洁宣传形式单一。廉洁宣传主要利用楼道宣传展板、卫生间广告牌等线下实体图片展示的形式进行,未能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的立体宣传模式,导致廉洁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显著。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落实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坚持廉洁从政。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加强警示教育,重视教育成果转化。积极组织开展“庭审旁听”、“监狱警示参观”等活动,利用实际、生动的违法违纪案例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洁教育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廉政教育成果转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思想指引。

3.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扎实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做到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5篇)篇四

2017年以来,**纪检工作在集团党组和纪检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工作职责,认真贯彻集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紧紧围绕“阳光采购,廉洁从业”等中心工作,以公司深化“三化三有”体系为契机,着力分公司“三全三不”工作开展,加大源头防腐力度,突出监督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互促进,保障了集团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重大部署,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等改革举措,其中最主要的是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公司纪委通过认真学习,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作为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纪委担负着重要的工作职能,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维护者”,是集团物资采购各项纪律、流程得以遵守的“捍卫者”。纪委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找准定位、正确履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促进“廉洁从业”大局建设,监督“阳光采购”点滴行为。因此,**公司纪委把履行监督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完成好自己的神圣使命,为集团实现“一强三优”的现代公司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分清主次,突出抓好年度重点工作

根据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分公司实际,2017年,我们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进一步分清了工作的主次,突出了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纠正了“四风”,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明确了责任。分公司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对分公司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将反腐倡廉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工会工作、团青工作等工作一齐规划、一齐部署、一齐落实、一起考核。今年内,党支部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实行责任分解。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公司明确了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充分实践“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和责任。三是切实抓好述廉。根据集团“2017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议”的通知要求,领导班子按要求进行述责述廉书面报告,并对分公司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分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员工代表参加会议 。

国庆节等时间节点,召开专门会议,转发机关文件,在节前要求每位中层干部向各自负责的部门员工打招呼、发信息,较好地制止了反“四风”等问题。

(三)配合党支部开展好“三严三实”活动,抓好活动各项督查工作。根据集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本,通过书记专题党课、专题研讨学习、查摆整改问题等方法措施,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并结合业务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一是以讲党课启动专题教育,立足物资采购工作岗位,提出了“五加强、五提高”,包括:加强政治纪律,提高忠诚意识;加强组织纪律,提高执行意识;加强工作纪律,提高担当意识;加强廉政纪律,提高-干净意识;加强群众纪律,提高服务意识,把“三严三实”的内涵意义讲明白、说清楚,真正触动思想灵魂。二是利用书本教育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利用集团党群部统一配发的《关于全面治国理政论述摘编》、《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等书籍,收集新近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原文,督促党员干部开展个人自学,从理论上加强廉洁教育。三是开展专题研讨加深廉洁意识。在自学的基础上,支部分别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依法从严治企”四个专题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公司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分别进行了专题发言,联系反面典型,围绕“总开关”、“五个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和“三全五依”等主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从心灵上得到触动。四是以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推进业务发展。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共梳理出经理管理、纪律规定、过程监督环节中“不严不实”的问题4个,制定整改措施5项,并明确整改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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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5篇)篇五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县纪委县监委将督促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列入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第三条  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属于县纪委县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第四条  日常监督应当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主动靠前、深入一线,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  党委(党组)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视巡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是否主动认领问题,承担整改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是否按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剖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第六条  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及时研究制定细化整改方案,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是否按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并定期梳理汇总;是否因事制宜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调度推进,逐项销号办结,确保件件有整改,事事见成效;是否向社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和整改成果,自觉接受监督。

第七条  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是否把核查处置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研究部署落实;是否按照有关管理权限,对接收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及时分拨办理,加强跟踪督办;是否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优先处置、快查快结、按时办结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确保案件质量。

第八条  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视巡察整改成果。

第九条  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和“过关心态”;是否存在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做表面文章,以出台制度代替整改,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是否存在线索处置不严肃、不及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推进整改工作。

第十条  会议监督。县纪委县监委有关领导以及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适时列席县委听取巡视巡察落实情况汇报会;参加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反馈巡视巡察情况会议、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视巡察情况会议;列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十一条  审阅监督。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审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审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逐一指出,进行“再反馈”。巡视巡察反馈3个月后,审阅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报告。根据工作需要,还可审阅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报告监督。承担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的单位,在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办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县纪委县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立完善驻在部门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定期报告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  信访监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反映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及时妥善办理,防止线索流失和随意交办;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中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四条  检查监督。集中整改阶段,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成联合监督工作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巡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

第十五条  评估监督。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承担整改任务的单位应逐项形成整改办结销号单,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县纪委县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集中整改结束后,县纪委县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承担整改任务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销号单,结合日常监督了解情况,对反馈问题整改办结情况进行评估,形成问题整改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评估意见,评估意见经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后转送县委巡察办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  联动监督。县纪委县监委应加强与县委巡察办的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县委巡察办将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一周内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问题线索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一周内移交县纪委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整改情况报告及整改台账,在两个月集中整改后一周内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办公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移交资料和问题线索后,及时分送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十七条  专项监督。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围绕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主要任务,特别是对巡视巡察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专项监督,前移监督关口,深入整改一线,实施重点精准监督,确保整改实效。

第十八条  执纪监督。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并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后3个月内应全部办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案件监督管理室应加强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办调度,在集中整改期间每周通报一次问题线索办结情况,对进展迟缓的,专门督办。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移交3个月后的一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县委巡察办反馈。

第十九条  县纪委县监委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结合巡视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绩效考核等次。

第二十条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进展迟缓的单位,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等。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不落实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履行统一协调职责,定期调度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及时将调度情况书面报告县纪委县监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负责安排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巡视巡察整改集中督查工作,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同时,每年组织开展集中督查不少于2次。

第二十二条  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口联系乡镇和派驻县直单位的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建立《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台账》,并逐项把关,对账销号;定期向办公室书面报告对口联系乡镇和派驻县直单位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由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发《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函》,并跟踪督办。

第二十三条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接收巡视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建立《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台账》,按照规定及时将问题线索分办给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并督促其在3个月内办结,定期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问题线索办结情况。

第二十四条  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列入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作风不实、日常监督走过场,特别是弄虚作假、对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向办公室报告对口联系乡镇和派驻县直单位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