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香料购销合同实用

时间:2023-08-25 11:03:15 作者:李Y 香精香料购销合同实用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香精香料购销合同实用篇一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根据本公司xx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购置本合同约定之产品,乙方愿意出售。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钢材单价、总价、供货时间:所供钢材结算以工地验收的实际量为准。如甲方有额外的需求计划时,也参照此项条款。钢材单价及数量见明细。

第二条、质量标准:以上规格、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附每种规格的材质的原材检验报告、厂家出厂检验合格证,不符合要求予以退货,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xx项目部。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为汽运,出厂到目的地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计算方法:运输中造成的产品丢失、损伤,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数量和包装要求:以甲方实际验收入库数量和实际检定合格数量为准,包装要求:按通用方式包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货到三日内由甲方验收数量及包装,质量以乙方提供的材料原材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材料原材复检报告为准。验收方法主要通过实测、目测、复检等方法,若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出现异议,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乙方派人来解决,并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的部分的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及处理意见。

第七条、结算方式:货物全部到场后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部分货物总价的80%,待甲方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乙方出具全部供货税票后一周内付清余款。甲方使用承兑汇票付款,乙方需提供足额发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经核查该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3、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未尽商定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4份,乙方执1份,甲方执3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香精香料购销合同实用篇二

需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含税)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空格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原制造厂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

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

按原厂家包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需方提出异议为收到货物当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拖延付款,从超过之日起,需方应按未付款的_____‰/天支付滞纳金给供方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分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及签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________年。

需方:

日期:

香精香料购销合同实用篇三

_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县___乡___村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___(公章)

代表人:___(盖章)

乙方:___县___乡___村___村民___(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订

香精香料购销合同实用篇四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挤塑泡沫保温板采购事宜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cbd大厦幕墙用挤塑板

二、 工程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区北京路

四、 产品价格:1200元/m3(不含税价)

五、 数量: m3

六、 总价款(人民币):

七、 技术、质量标准与质量保证

产品b1级难燃性各项指标均符合难燃材料的规定要燃烧性能达到gb8624 b1级,其他物理特性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gb/t10801.2—20xx)

八、 供货时间及运输: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 天送货至现场,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额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到达现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全款。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到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附则

1、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后即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香精香料购销合同实用篇五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香精香料购销合同实用篇六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        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