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租地协议书(汇总15篇)

时间:2023-12-11 06:52:41 作者:雅蕊

合同协议是为了明确双方权益而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我们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借助现有的合同协议范文,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和条款。

矿山合作协议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2、双方同意:____________甲方占该矿山%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股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乙方占%。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费、财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____________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矿山合作协议书

甲方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采矿权,是对________锌铋矿的采矿权的合法持有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甲方对采矿权的陈述。

1.2甲方对采矿权的陈述:____________。

(1)许可证号:____________。

(2)面积:____________平方公里;

第二条合作事宜。

2.1甲方:____________以其拥有采矿权和选厂为合作;

2.2乙方:____________全额投资经营;

2.3合作:____________。

(2)甲方在乙方支付(1)相关款项后,保证采选厂合法正常运行;

(3)甲方保证采选厂证照手续齐全;

(6)股份:甲乙双方以成本外进行核算;甲方占40%的股份,乙方占60%;

(7)乙方按原矿每吨20元支付给甲方;甲方设备折旧另行协商;

(8)合作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第三条付款约定。

3.1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3.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第四条甲方承诺。

甲方保证矿山和选厂证照齐全;当地村乡社的协调,保证乙方接手经营之时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乙方承诺。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不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停产。

第六条违约责任。

6.2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就支付对方违约金按总投资的30%。

第七条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7.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7.2除本合同规定当事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外,本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生效。

第八条其他。

8.1甲方如果转让本合同中的矿山,乙方不得阻止,其合作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量;

8.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矿山股份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甲方在能够确保“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对乙方具有开采权的敦煌市青墩峡花岗岩矿进行合作开发,合作期限以乙方开采证开采年限为期限,乙方续证后合作期限自动延续。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3、承担设备、设施、工具的维护、维修,电费、爆破品等生产施工费用;

4、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协调外围关系,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好的生产施工环境;

2、电力设备和水利设备。

3、负责生产、施工方案的设计与制定的监督;

5、监督及协助甲方对生产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6、监督及协助甲方安全生产及生产任务与施工进度的落实。

三、投资与收益分配:

1、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后续所需投资均有甲方垫付,摊入成本核算。矿山收益后各自承担分摊费用。

2、合作收益的分配甲方为70%,乙方为30%;

四、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照谁违约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同时给予实际损失50%补偿。

五、甲方负责监督甲乙双方移交给开采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工具(易耗品除外)开采产包人应安排开采承包人做好维护维修、妥善保管,缺失部分应照价或作价赔偿(以移交明细为依据)。

六、协议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伙矿山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2、双方同意:甲方占该矿山%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股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乙方占%。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费、财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矿山合作协议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条。

2、双方同意:____________甲方占该矿山____%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股____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乙方占%。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费、财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____________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矿山协议书

电话:

乙方:_________。

法人:

为合理开采____铅锌矿。本着双方真诚合作之态度,经过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期限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双方合作时间为__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_日。暂定合作期限为___年。

合作利润分配为:

二、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矿山开采的各项协调工作,使开采工作顺畅进行,同时负责工程所有爆破器材供应不受影响,并委派一位公司人员协调搞好矿所在地县、镇、村间的协调合作(该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将一些棘手、突出的问题及时同公司进行沟通、汇报解决。

2.在合作开采之前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予以解决,若由于某种原因而造成矿山停工一个月,则由甲方同乙方协商予以乙方进行适当的补贴。如造成停工三个月或以上则由甲方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顺延合作期限日期来填补缺失合作时间。

3.甲方在乙方未能按合作期限付款没有兑现时,则有权令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所欠款项,若乙方仍不能按时如约交付,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或在规定期限外中止合作的延续。

4.由于矿山目前需要重新进行线路改造及新设电路,甲方应承担其变压器及线路的'安装及工程50%费用;在合作开发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借口,将乙方所涉及开采的地段再予第三方合作,并同时委派一名会计协调乙方矿山账目的管理工作。

5.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间如果将矿山卖出,则赔付乙方全部工程款及矿山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另外一次性支付给乙方__万元,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若在第二年将矿山卖出,则第一年乙方支付的合作款__万元不予退还,但对乙方全部工程价款及矿山发生的有关费用予以赔付,同时一次性支付__万元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在甲方出让该矿山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购买意向。

三、乙方义务及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派人进驻矿山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矿山内外的协调工作,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配合甲方做好矿山及选矿、出售等各项账目、税费工作。

3.乙方进入矿山后,应独资开采、选矿等工作并承担矿山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同时承担由于人为或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责任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线路改造重建工程费用的50%。

4.矿山在正式开采后,应积极主动购买施工及相关管理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完善矿山各项管理设施,配合甲方处理好其内外协调工作,并同公司及时进行沟通交流,达成步调一致,确保矿山工作正常开展。

5.在甲方转让矿山已成事实后,乙方若无购买意向,应积极配合甲方转让工作外,如果没有得到甲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赔偿款项情况下,有权拒绝退出矿山,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并有权进行矿山继续正常开展工作。

四、其他条款。

1.甲方采矿权证基本情况:采矿权人、名称、有效期、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以上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拐点坐标拐点确定的范围,标高从__米至__米,为双方合作开采的区域。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再开采或许可第三人开采。

2.甲方负责矿山开采所需要的一切手续。

3.矿山的开采方式,由乙方根据相关资料,在矿区坐标拐点及标高范围内自行安排,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要确保安全生产。

4.与政府相关部门、当地村民之间的关系协调由甲方指派专门人员完成,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手续及政府政策性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由甲方协调与政府关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因乙方自身生产经营的原因,需要甲方协调相关关系的,该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属于甲乙双方共同职责范围内所产生的,确有必要的招待费用,经双方认可后,共同予以均摊。

乙方负责甲方派出人员及会计的工资。5.甲方确保对合作的矿区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权利障碍或纠纷。在签署本合同时,符合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东会成员的同意,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协议。甲方确保不存在第三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提出权利妨碍。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符合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东会成员的同意,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协议。

6、甲方确保矿区道路、坑口、矿场及其他生产占地、占林的合法有效手续及使用权;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

7.如线路、炸药库需要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均摊。

8.考虑到乙方开采投入成本大,风险高,通过乙方的努力,已发现主矿体,达到规模开采条件时,甲方在合作期间内原则上不将矿山转与他人。

9.关于其他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没有体现的,依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安排。

10.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完善的地方,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二0__年五月六日。

矿山股份协议书

出让方:

受让方:。

上海莱可企业策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币50万元,其中,甲方占40%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40%的股权作价2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合法拥有,出让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出让方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不受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约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书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执一份、以备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广西方)。

乙方:____________(江西方)。

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金秀县长垌乡三角村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

金秀县长垌乡三角村的矿山折合约70亩。

第二条、合作开发方式。

1、甲方负责协调与村民商定租地事宜,并协调与当地政府部门关系,费用共同承担,乙方负责矿山的开采技术,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第三条、资金投入、股份及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各出资人民币125万元(壹佰贰拾伍万),共250万元(贰佰伍拾万)用于矿山开发,协议签订后3天内,甲乙双方必须各自把人民币100万元存入指定账户,一个月内把各自投资余款25万元存入指定账户,资金共同管理支出。

2、股份分配:____________甲方占60%,乙方占40%。

3、利润分配:____________矿山出矿后,扣除开采成本后甲,乙双方收回各自投资款,剩余利润按各自股份进行分配。

第四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1、甲方负责与村民进行协商租用村民山地事宜,租地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租地款计入投资款内。

2、乙方负责矿山的.开采技术及工程安排。

3、计划开支需打预算后双方商定同意后实施,所以开支单据及货物入库单必须由双方审核签字后有效。

4、甲乙方须积极协调、配合。

5、甲乙双方各指派一人进行矿山负责,沟通矿山开采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各自协调自己方股东关系,任何一方因自己方股东矛盾为矿山开采造成损失的,需负全部责任。

6、矿山人员工资,机械设备租用费用,电费、油费等开支由矿山共同支出。

7、如投资250万元所得干矿达不到15吨的,所有干矿属乙方所有,乙方自己负责自己损失。

8、由于矿山开采需要处理村民、政府部门关系所有开支,由甲乙双方负责。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矿山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方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采矿权,是对xx锌铋矿的采矿权的合法持有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应具备如下含义:

1.1采矿权:指甲方对xx锌铋矿的合法采矿权;

1.2甲方对采矿权的陈述:

(1)许可证号:xxx。

(2)面积:xx平方公里;

2.1甲方:以其拥有采矿权和选厂为合作;

2.2乙方:全额投资经营;

2.3合作:

(2)甲方在乙方支付(1)相关款项后,保证采选厂合法正常运行;

(3)甲方保证采选厂证照手续齐全;

(6)股份:甲乙双方以成本外进行核算;甲方占40%的股份,乙方占60%;

(7)乙方按原矿每吨20元支付给甲方;甲方设备折旧另行协商;

(8)合作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1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3.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甲方保证矿山和选厂证照齐全;当地村乡社的协调,保证乙方接手经营之时的正常运转。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不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停产。

6.2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就支付对方违约金按总投资的30%。

7.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7.2除本合同规定当事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外,本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生效。

8.1甲方如果转让本合同中的矿山,乙方不得阻止,其合作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量;

8.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矿山股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矿山合作开发事宜,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矿山坐落于湖北利川村组,矿产性质石材,其四至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平方米(具体以甲方持有的《采矿许可证》载明的为准),其现状以双方认可的签订本合同同时拍摄的现场实景照片为准。

1、甲方负责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矿山资源及《采矿许可证》及开采矿山的一切相关合法证照。

2、乙方负责开采所需的资金设备投入和安全生产管理费。

3、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许可期限为准),采矿许可证期限延长审批以后,本合同履行期限自然顺延,期限与采矿许可证延长期限一致。

1、乙方独自开采、独立经营,税费及经营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参与管理。乙方每开采一方成材方料,红色的给甲方____元,灰色的给甲方___元,不干涉乙方销售多少价位。

2、乙方前期生产的100立方石材,甲方暂不收利润分成款,乙方生产的石材满100方后,按出厂时门岗清点的数量,支付甲方利润分成款,先付款后出厂。

1、甲方享有矿山及矿权的所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有监督管理权。

2、有权按约定收取分成款。

3、保证交给乙方经营的矿山无权利瑕疵,无任何抵押权设定,无任何法律纠纷和经济纠纷,除本合同以外无第三人享有开采权。

4、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提交《采矿许可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采水证》、《爆炸物品使用、储存许可证》及当地环保机关出具的《环境评估报告》等开发矿山所需的一切证照和手续,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合同期限内涉及各种证照及手续的年审、续费及补办,负责所有证照、手续的初始及延展手续的办理。

5、在合作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点擅自开采或者转让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范围内的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第三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或者发包此矿山项目。

6、负责矿山所涉及的政府、管理部门及周边的各种关系协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的除外),甲方按天双倍赔偿乙方工人工资和日常经营费用,直至乙方恢复正常生产。

7、协助乙方办理水电气宽带等乙方经营、生活所需的一切登记上户事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8、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1、乙方享有矿山的开采和矿材的经营权。

2、负责经营中的一切资金和设备的投入及其税费的给付和缴纳。

3、保证按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润分成款。

4、乙方负责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承担一切安全事故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5、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若合作经济效益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矿山,也不得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并按矿山价值的5倍赔偿乙方经济损失;若出现乙方违约,包括乙方恶意不报、少报及与他人恶意串通、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均为违约,乙方自动放弃开采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收回前期的投资,包括设备投入和固定的投入。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告费、旅差费、执行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1、本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是合同履行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改变应及时告知对方,函件一经按此发出则视为送达。

2、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交真实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照复印件各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指印并加盖公章后,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矿山转让协议书

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现就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愿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等有关事宜特与乙方签订以下合同。

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该一部矿山及公司企业;矿山范围坐标及面积以采矿证上为准。

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一次性转让费为元人民币;此转让费价格甲方所有人坚决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坚决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借口和条件再随意加价等;乙方把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的转让费在第一次按合同约定的数支付给甲方后,此时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甲方所有人从此之后再没有任何一点股份、股权;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从此之后乙方占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权,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全部归乙方全权所有和支配,以后该公司企业及该矿山再生产、开采、转让、合作、承包、加工、销售等过程中,甲方所有人坚决不得再参与、过问、干涉、设阻、闹事、索款、欺诈等。

三、付款办法:

元整的转让费,待甲方从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过户变更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执照于过年前交给乙方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元的转让费;待甲方从国土资源局把采矿证上的法人过户、变更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后,乙方把剩余的人民币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的过户、变更法人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费用自负。

2、矿山开始时的外围村民关系由甲方协助解决。

3、上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必须把该矿山及公司企业所有的证件、资料、报告、图纸原件及公章、占地、占坡、修路、架电、用水合同及厂房、机械设备、厂房钥匙等全部移交给乙方,归乙所有。

4、甲方的全权代理委托书及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隐瞒、欺诈行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后,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全部归乙方全权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从此之后坚决不得再与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矿山及公司企业的转让、退股、合作、甲、乙双方人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承包、生产、销售等有关事宜。

6、矿山以前甲方生产购买的空压机、全部厂房、未销售的矿石板材矿山现在有的所有机械设备、物品等现在全部归乙方所有。

7、甲方必须在一周之内把原来生产开矿所有的人赶快让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全部立即处理、清还,以保证矿山生产的畅通无阻,顺利有序进行。

8、甲方矿山、公司及甲方股东、全权代理委托人之间坚决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债权债务纠纷等,乙方把此矿山转让费支付给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之后,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必须把此矿山转让费支付给甲方矿山法人代表本人。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2、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好开工生产前的.所有协调工作,以确保乙方开矿生产的顺利性、持续性、无阻性。

3、办理恢复与治理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及采矿设计的资料证件由乙方负责承担。

4、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从合同签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全部由甲方全权负责承担,以后矿山在生产等过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矿山无法正常顺利生产等,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权负责承担。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条或银行打款单为依据。

六、违约责任:

以上合同条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违约其中一条款,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全部归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动放弃对待外甲方还必须按乙方支付给的转让的两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的转让退股费甲方不予退还。

七、此合同未尽事宜,待时协商解决。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人各执一份。

九、此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发生一切法律效力并与公证处公证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转让协议书

受让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设立,由甲方与乙方合资经营,其中甲方占______%股权,乙方占______%股权。

现甲乙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2.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乙二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乙二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乙二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丙方有权向甲乙二方追偿。

3、本协议书生效前,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乙二方负责。

四、本协议书生效后,公司及相相应资产过户给丙方,并由丙方负责管理。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三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乙二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由于甲乙二方的原因,致使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乙二方应按照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六、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三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过户,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共同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执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附件:

1、物流有限公司的资产名细及其评估价。

2、债权债务明细。

3、公司章程变更文件。

转让方1(手印):_____转让方2(手印):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让方(手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矿山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2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矿区照片)。

第1.3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平方公里。

第1.4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5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全权转让。

第2.1条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的协议后生效。

第2.2条乙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总价款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2.3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须以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共计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矿山位置、面积: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矿山位置在织金县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公里,以国土资源图为准。

第四条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商定下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1条甲方要尽到不非法变更或单方解除协议;在正常开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4.2条乙方有权在协议期内可将矿产使用权作合作联营,抵押融资,出让,变卖。

第4.3条乙方在协议期内按协议约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决定组织生产、经营,自主处理产品,销售的权利。

第4.4条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缴付协议约定外费用;。

第4.5条乙方建场时,就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5.1条道路、电路、设备的安装维护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进行扩修的地段由甲方与当地村民协商。

第5.3条现有设备、厂房、场地及所有机具归乙方所有。

第5.3条生产、生活用水由甲方协调供给。

第5.4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税务、国土等单位变更名称。

第5.5条甲方协议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负责,所有与村民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此协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视为有效。甲、乙双方违反此协议所约定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要付给对方陆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效力、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议法》。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关部门调处,无法调解双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协议未尽事宜,以后由双方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1.6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号为 。

第2.5条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第3.1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4.1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第五条 通知

第5.1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 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7.3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7.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1.6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号为 。

第2.5条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第3.1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4.1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第五条 通知

第5.1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 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7.3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7.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