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第一章读书心得(优质20篇)

时间:2024-02-06 08:52:03 作者:FS文字使者

写读书心得可以帮助我们提高文字表达能力,培养优秀的书写习惯。下面是一些写读书心得的优秀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够有所启发。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

《雾都孤儿》是英国大文豪狄更斯的一部小说,读完后我被他顽强的精神打动了。

主人公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妈妈不久就死了。他在贫民习艺所里受尽欺凌,因不想忍受痛苦向伦敦逃去。路上,他被外号机灵鬼的人骗到贼窟,在两次偷盗中分别遇到了布朗劳先生和梅里夫人,但又一次次被抓回。这时奥利弗的身世一点点真相大白,最后被第一次偷的老绅士收为义子。

小说里两位最好心人是奥利弗遇难时帮助他的布朗劳先生和梅里夫人,他们多么善良啊!不但没有因为奥利弗偷了东西怨恨他,还将他收养下来。他们用那颗善良的心让奥利弗感到温暖,正是这种善良让世界上多少人走出困难,让多少坏人变成好人,让流浪儿感受到家的温暖,如果世界上有那么多善良人,世界就会变得美好。

让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陷入贼窟的那段经历。奥利弗逃向伦敦是走了七天七夜,他身上仅有一块面包、一件粗布衬衫、两双补过的袜子和一个便士。一路上,他饥肠辘辘、痛苦不堪,但顽强的生存了下来。读到这,我油然生起了敬佩之情。奥利弗年仅10岁,和我们差不多。可他的坚强、勇敢远胜于我们!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还有顽强的斗争意志与勇气,真值得我们学习!

想想生活在“蜜罐”里的我们在在爸爸、妈妈娇养下还不懂得生活的美好,总是抱怨,感到不满足,读完奥利弗这感人的故事哈偶,我们要好好的自我反省一下了。当我嫌饭菜不好吃时,我应该想到街上还有那么多的流浪儿了!当我抱怨没有新衣服穿时,我应该想到还有多少穷人穿着破衣服!当我觉得学习枯燥时,我应该想到还有大山里无数孩子那双渴求知识的眼睛!

珍惜现在的幸福,珍惜现在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条件,我们要靠自己,让更多的人的到现在的幸福!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

这几天,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

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书中的主人公奥列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平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去世了。后来,他被当做一件物品一样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好日子。

读完这本书,我的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可怜的奥利弗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那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中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令我最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一段经历。奥利弗单独一人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肠辘辘,筋疲力尽,他遇到了一个叫杰克的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屈服,于是就逃了出来。读到这儿,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只有十岁,和我们都差不多,但她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都难以相比的。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抱怨,感到不满足,但我们可想过,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孩子也向奥利弗那样,再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他们都充满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

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和大脑,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

最近我在看一本英国名著——《雾都孤儿》,我是先看的同名电影,后面才把原作小说找来看。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

们怀着一颗诗意的心情,面对生活的大海。我们的心中应该永远怀着春暖花开的期待以及大海般昂扬的斗志,去奋斗我们的人生吧!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利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利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利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利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利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利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利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利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利弗。他紧紧抱着小奥利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利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利弗终于有了关爱他的人。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雾都孤儿第一章的心得体会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经典作品,在我读完第一章后,我深受触动。这一章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伦敦这个大雾笼罩下的城市,让我感受到了强烈的孤独和无助的情绪。通过描述主人公奥利弗的境遇,狄更斯展示了社会的不公和人性的丑陋。这一章充满了冷酷和黑暗的氛围,却也给人以希望和勇气。它引发了我对贫困、正义和人性的思考,让我深入思索了当代社会的问题。

首先,这一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它展现了一个凄凉而冷酷的社会环境。冰冷的大雾不仅笼罩了整个城市,也象征着内心的黑暗和无助。奥利弗从小就生活在伦敦的孤儿院中,简陋而肮脏的环境使他身心俱疲。他和其他孤儿一样,遭受各种苦难的折磨,生活在饥饿和寒冷中。这一章充满了不公和丑恶,给读者展示了贫困和社会阶层之间的鸿沟。通过揭示奥利弗和其他孤儿的遭遇,狄更斯成功地营造了一种压抑和悲凉的气氛。

其次,狄更斯通过描写奥利弗的遭遇,让我对贫困问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今天,贫困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令人深思。孤儿们在贫困中长大,面临着没有机会接受教育和改变命运的困境。就像奥利弗一样,他们无法逃离贫困的魔咒,被社会边缘化。读完这一章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公和贫富分化带来的问题。作为一名年轻人,我认为我们应该关注贫困群体,努力为他们争取更多的机会和尊重。

第三,这一章还探讨了正义和人性的问题。奥利弗虽然生活在黑暗的环境中,但他的内心却充满了善良和无畏。面对种种不公和不义,他从不低头。这一章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性,展示了善恶并存的社会。通过奥利弗的故事,我思考了自己的价值观和对正义的执着。正义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人性的光辉应该不断闪耀,抵御黑暗的侵蚀。

最后,在读完《雾都孤儿》第一章后,我不禁感到一丝希望和勇气。虽然奥利弗是一个小小的孤儿,但他努力追求正义,奋斗不息。这给了我信心,相信个体的力量可以改变社会的不公。正如狄更斯所写:“人性有时受遭遇所迫而腐朽堕落,有时也能面对逆境发愤图强。”每个人都有改变自己命运和社会的能力,只要我们勇敢地站出来,为正义和真理而奋斗,就能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综上所述,雾都孤儿第一章给了我很深的触动。它让我对贫困和社会不公有了更深入的思考,也引发了我对正义和人性的探讨。虽然这一章充满了冷酷和黑暗,但它也给人以希望和勇气。读完这一章后,我更加明白了个体的力量和意义,相信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改变自己和他人的命运。

雾都孤儿第一章的心得体会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著名小说之一,讲述了一个在伦敦底层社会中奋发图强的孤儿少年奥利弗的故事。第一章《夜行者在夜雨中登上阶梯》为整个故事拉开了帷幕,描绘了孤儿院的贫困环境以及奥利弗无私的一系列行为。通过阅读第一章,我深刻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公和孤儿的悲惨命运,同时也对奥利弗那份坚强和善良的品质深感敬佩。

第一章的开头以庄严而又恐怖的方式揭示了孤儿院的冷酷和恶劣环境。作者用生动的描写,如“庄严的大门,厚重的栅栏和死气沉沉的花园门”等,烘托出一个被恶劣环境所笼罩的地方。这种环境给孤儿们带来了极大的压迫和困苦,使他们的生活异常艰辛。这让我深入体会到了贫困和不公在社会中所带来的深重压力。同时,这也使得我对奥利弗那份无畏和无私的善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第一章进一步展示了奥利弗的无私和善良。尽管生活异常艰苦,精神和肉体上都饱受煎熬,但奥利弗仍然对孤儿院里的其他孩子们关心备至。在夜中,他自觉地站到了队列的最后,放慢脚步等落在后的孩子们追上。在每个病号床前,奥利弗也都停下来,询问他们的健康状况。这份即使在困境中依然对他人关怀的品质,使我深受震撼。奥利弗没有被贫困和逆境所击垮,反而在这个残酷的环境中分享自己的善良和爱心。

陪伴着奥利弗爱心行为的同时,我也领略到了社会的不公和孤儿的悲惨命运。描写孤儿院的描述中,留给我的感触最多的是那种冷漠和不公。负责照料孤儿们的成年人盖尔金女士不仅对待孩子们残暴无情,而且对他们的基本需求也充耳不闻。孤儿们不仅遭受着身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忍受更恐怖。这种冷漠和不公让我对社会有了更直观和深刻的认识,感触到了底层人民的无助和困境。

另一方面,第一章中揭示了奥利弗那份坚强和善良的品质,给了我们一丝关于未来的希望。作者通过奥利弗的形象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纯洁善良的孩子。奥利弗虽然遭受着许多苦难和冷漠对待,但他从不放弃,并且用他的善良和正义感去改变周围的环境。这种品质使我深感敬佩和钦佩,让我们相信,无论环境如何,善良和坚强的品质都是我们可以拥有和传递的。

总的来说,雾都孤儿的第一章《夜行者在夜雨中登上阶梯》生动地描绘了社会的不公和孤儿的悲惨命运。通过奥利弗的形象,作者展示了在逆境中依然保持坚强和善良的品质。这让我更深入地理解了社会的不公和贫困对个体的影响,同时也让我对善良和坚强的价值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相信,无论环境如何,只要我们坚持做善良的事,即便在困境中,也能给予他人温暖和希望。

昆虫记第一章读书心得

神奇、多彩、多变、哲学,甚至奇怪。昆虫的世界是如此美好,大自然是如此神秘!读完《昆虫记》这本书后,这种感觉突然显得如此强烈。我被昆虫的世界震惊了,所以我要感谢法布尔!

有太多的美好,太多的生活,太多的参与,与人类社会有多相似?它让我感动,让我惊讶,但也让我无助,复杂的感觉伴随着强烈的兴趣阅读每一章,我能感受到作者对自然的无限热爱,字里行间的生活。

我也喜欢这个神奇的昆虫世界和神奇的自然!让我们为大自然的神奇欢呼,为生命的丰富多彩欢呼吧!

根鸟第一章读书心得

“根鸟”,我听到这个词原本以为是一只鸟的名字。看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是写一个男孩靠着自己的手飞翔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里的故事。

自从我读了《根鸟》的第一章“菊坡”,我就对主人公有了许多看法,被曹先生美妙的文笔所吸引。菊坡的美丽,菊坡人的善良,根鸟的世界。

老是写景物与根鸟,是否太枯燥了,想必曹先生也想到了这一点,又开始飞舞着他的那支妙笔,又开出了几朵带有神秘色彩的花儿----一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一只白色的鹰,一根布条,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儿。

大峡谷吸引着他,鹰呼唤着他,布条指引着他。

根鸟带着神秘的梦想上路了。此后,根鸟的人生路坎坷而不平坦。

在青塔,根鸟他遇到了第一个老师---板金,他们都是寻梦的人,是他教给了根鸟不要放弃。黄毛又告诉他不能随便和别人喝酒,长脚告诉他,人心隔肚皮,不要看外表,秋蔓又告诉他世上还有好人,金枝又告诉他不要沉迷于一种东西。

这只“根鸟”终于追上鹰,这也许是文章的意思吧。

生命原是梦想的一架梯子,可以一直延伸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刻,只要你永不放弃。

鲁滨逊第一章读书心得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

昆虫记第一章读书心得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它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细緻地了解了昆虫。法布尔为我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

以前我并不喜欢昆虫。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昆虫有时侯也很有趣,很勤劳。如果没有蜜蜂,我们就不能吃到蜂蜜;如果没有蚂蚁,人们就很难体会到团结的魅力;如果没有蝴蝶,大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美丽的花朵……昆虫也像人一样有丰富的感情,它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善良的一面。

看完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看问题不能光听别人如何讲,而要自己去观察、思索、实践、探究,从而寻找正确的答案,而且观察事物要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要一分为二的去研究和思考问题。

《昆虫记》不仅让了解了昆虫,改变了过去对有些昆虫不正确的看法,它还教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如何去观察事我物和研究问题。《昆虫记》可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红楼梦第一章读书心得

用三天时间我废寝忘食地看完了我国的`文学古典名著——《红楼梦》,这颗世界文学长河的璀璨明珠,中华民族不朽的灿烂宝石。

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时常引得我一会儿低头沉思,一会儿怅望碧天。《宝黛相戏》让我的嘴角不由自主扯出一抹笑;《美晴雯命归西天》又让我情不自禁义愤填膺;《黛玉葬花》使我看到了这位多愁善感的佳人内心的敏感多情……总之一句话:《红楼梦》让我深深迷醉在一个充满古风的世界!但越往下读,我的悲愤、惋惜也随之而来。

掩卷沉思《红楼梦》,我不由得想起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那些身在宫廷,无可奈何的女子相比,我们真的是太幸福了啊!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在我们的学习上有求必应;累了困了烦了,家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和黛玉寄人篱下、无可奈何、伤病缠绕的生活相比,我们真的拥有了太多!

掩卷沉思《红楼梦》,我真的从心底感悟到了太多,太多……。

西游记第一章读书心得

《西游记》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孙悟空的形象也跃然纸上。

最让我难忘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讲的是在取经路上,白骨精三次变成村姑、美女、老翁迷惑师徒四人,都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妖怪。可唐僧以为孙悟空误打好人,连念十遍紧箍咒,让孙悟空痛苦难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在成长的.途中,一定会经历许多困难,历经许多艰险。但在脚步蹒跚时,我们不能退缩,而是要勇于面对种种困难,坚持不懈,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如果遇到困难就退缩,怎能成功呢。

想想我自己,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还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实在惭愧万分。我以前学吉他,本来很喜欢。但我一弹,就觉得手很痛。吉他太大,不好掌控。学到三四节课时,我实在忍受不住按弦的痛苦,还没学几首音乐就马上放弃了。看别人弹吉他,又不禁十分地羡慕。在《西游记》中,当孙悟空在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时,他依然有着坚定的信念,并且勇往直前。遇到妖怪时,他也能想办法,努力制服妖怪,我感到由衷的敬佩。相比孙悟空,再看看自己弹吉他。我想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选择坚持学下去。

落日的余晖照进屋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深深融入在《西游记》的场景中了。再大的风雨也要勇往直前,希望我遇到困难不退缩,成为生活中真正的强者!

昆虫记第一章读书心得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亨利·法布尔的著作。他出身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极其穷困,但他并没有打消观察昆虫的好奇心。

不要以为科学就是爱迪生的一盏灯,居里夫人的一颗镭。法布尔告诉我们,其实科学还是身边的一只蚂蚁、一只蚱蜢。

"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云云,他们都是科学,都是我们身边的触手可及的事物。

法布尔用他的《昆虫记》,让我们知道其实科学离我们一点也不远,科学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布尔是伟大的《昆虫记》是成功的。他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情趣。在法布尔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此时,一个个昆虫的故事就像活的一样浮现在我的眼前。

昆虫无处不在,科学也无处不在,只要你细细观察,处处留心,你,也是一个科学家!

赵氏孤儿读书心得

作为元四大悲剧之一,《赵氏孤儿》是一出交织着忠义与诚信,复仇与杀戮的惊心动魄的悲剧,极具感染力,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其精彩之处,源自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人物的内心矛盾。

1755年,伏尔泰据《赵氏孤儿》创作了《中国孤儿》并在法兰西剧院上演,引起了轰动。不同的是,伏尔泰笔下的《中国孤儿》结局与《赵氏孤儿》却大相径庭。忽必烈并没有将他所爱的女人和孩子杀死,他被感动了,将他们放走。伏尔泰认为,或者说西方人认为,人性可贵,人的生命是不能被轻易抛弃的。

而《赵氏孤儿》中,赵氏孤儿认贼作父,杀父仇人屠岸贾将其抚养长大。然而当程婴告诉他,他的义父就是当年的杀父仇人时,赵氏孤儿在激烈的内心冲突后,选择了杀掉养育他16年的义父,终于报仇雪恨。在中国人的笔下,血缘是至高无上的力量,为此,可以抛弃16年的感情,选择报仇。

在西方人眼中,真正你应该爱的是为你付出过感情和血汗的人,他或许与你并无关系,但他对你付出过爱,那么耶稣要求你也去爱他。这种爱是广博的。

伏尔泰不能理解《赵氏孤儿》中的忠信精神,他不能理解这么多人为一个孩子就可以轻易的.去死。中国和法国,西方和东方,不同的价值观在这里被影射出来。两者本没有孰对孰错,但事实上,我们已经判断出优劣。

《赵氏孤儿》诞生之初,众义士为了保存满门忠烈的赵氏孤儿而舍生取义。此处的孤儿已不仅仅是一个小生命,而是一种正义的象征,他是为赵家报仇的唯一火种。所以与其说这五位义士为存孤而死,不如说为忠义而亡。进入现代,《赵氏孤儿》越来越多的被改编上舞台,复仇还是原谅,和《哈姆雷特》中的tobeornottobe一样,发人深省。人艺版的《赵氏孤儿》中,导演林兆华去掉了孤儿复仇的结局,选择了放弃复仇。

千百年过去了,中国人终于同意了伏尔泰的宽容、谅解和尊重的观点。从《赵氏孤儿》复仇到谅解和尊重的转变,体现的是中国人的意识、愿望和品格的进步。

昆虫记第一章读书心得

《昆虫记》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唿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鲁滨逊第一章读书心得

《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狩猎获取动物、并养殖起来、丰衣足食。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急用物品,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无论困难多么强大,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这才是这本书的真谛。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

任性、倔强、娇气、依赖是现代青年最大的缺点就像是社会上俗称的“啃老族”他们不想靠自己的劳动取得成果,如果他们的父母不在了他们能不能自己劳动呢?要是这类人遇到鲁滨逊的处境说不定早就被困难打败了。就是因为这些依赖别人的性格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

人生中没有阳关道,也没有艳阳天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么人生就会变的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赵氏孤儿》读书心得

这一则故事——《赵氏孤儿》,讲的是一个在奸臣残害的时候,两个无私的人——程婴和杵臼历尽千辛万苦,以自己和家人的宝贵生命为代价,信守诺言,为赵奢救娃,报父之仇,使我不禁感慨万千。

诚信、忠诚对于一个人来说尤为重要,是全人类共同崇尚的美德,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心诚万里无阻,无信寸步难行!”是程婴和杵臼不昔牺牲自己的生命来实现他们曾答应过赵奢的话,多么令人感动。同时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反思,自己曾爽快答应过别人的事,却空口无实,从来没有实现,一味的借口使我惭愧不己呀!

我对文中的程婴和杵臼十分佩服,是他们使我反思过去,是他们用生命见证了历史的传奇。后来的赵氏孤儿为父报仇,一洗冤屈,为地下的父母出了一口气。那我们呢?我们能做到这样无私、这样守信吗?这样的事实难道还不能提醒大家吗?难道他们这种一诺千金、在灾难面前宁可牺牲自己,也不愿出卖朋友的精神,还不能呼吁我们诚信乃人之本吗?用韩非子那句话说:“巧诈不如拙诚!”

《赵氏孤儿》这个故事,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像警钟,回荡于我心,让我踏上一条明礼诚信之路!

让赵盾身死荒郊、赵朔用短刀自刎而死,就连当时赵盾儿媳也就是公主腹中的孩儿也不放过,公主将刚满月的赵氏孤儿托与自家门下的草泽医士程婴后便用裙带纟益死。那屠岸贾阴狠毒辣,在得知赵氏孤儿已被人带走后,为了免于日后赵氏孤儿找他报仇,竟下令将整个晋国一个月以上、半岁以下的孩儿带到他府中亲自斩刀!

程婴为了掩护赵氏孤儿,与吕吕太平庄上的因不满朝中奸臣政权局面而辞官的老宰辅公孙杵臼商议,让自己的孩儿代替赵氏孤儿去送死。二十年后赵氏孤儿(程勃、屠成、后晋悼公赐名赵武)长大成人后得知自己的干爹竟是害死自己全家的奸臣,将当年事告知悼公,才得以报仇雪恨。

作为元四大悲剧之一,《赵氏孤儿》是一出交织着忠义与诚信,复仇与杀戮的惊心动魄的悲剧,极具感染力,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其精彩之处,源自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人物的内心矛盾。

1755年,伏尔泰据《赵氏孤儿》创作了《中国孤儿》并在法兰西剧院上演,引起了轰动。不同的是,伏尔泰笔下的《中国孤儿》结局与《赵氏孤儿》却大相径庭。忽必烈并没有将他所爱的女人和孩子杀死,他被感动了,将他们放走。伏尔泰认为,或者说西方人认为,人性可贵,人的生命是不能被轻易抛弃的。

而《赵氏孤儿》中,赵氏孤儿认贼作父,杀父仇人屠岸贾将其抚养长大。然而当程婴告诉他,他的义父就是当年的杀父仇人时,赵氏孤儿在激烈的内心冲突后,选择了杀掉养育他16年的义父,终于报仇雪恨。在中国人的笔下,血缘是至高无上的力量,为此,可以抛弃16年的感情,选择报仇。

在西方人眼中,真正你应该爱的是为你付出过感情和血汗的人,他或许与你并无关系,但他对你付出过爱,那么耶稣要求你也去爱他。这种爱是广博的。

伏尔泰不能理解《赵氏孤儿》中的忠信精神,他不能理解这么多人为一个孩子就可以轻易的去死。中国和法国,西方和东方,不同的价值观在这里被影射出来。两者本没有孰对孰错,但事实上,我们已经判断出优劣。

《赵氏孤儿》诞生之初,众义士为了保存满门忠烈的赵氏孤儿而舍生取义。此处的孤儿已不仅仅是一个小生命,而是一种正义的象征,他是为赵家报仇的唯一火种。所以与其说这五位义士为存孤而死,不如说为忠义而亡。进入现代,《赵氏孤儿》越来越多的被改编上舞台,复仇还是原谅,和《哈姆雷特》中的'tobeornottobe一样,发人深省。人艺版的《赵氏孤儿》中,导演林兆华去掉了孤儿复仇的结局,选择了放弃复仇。

千百年过去了,中国人终于同意了伏尔泰的宽容、谅解和尊重的观点。从《赵氏孤儿》复仇到谅解和尊重的转变,体现的是中国人的意识、愿望和品格的进步。

在《赵氏孤儿》这本书,我看了之后,十分的感动。这个故事。讲的是:春秋中期,晋襄公死后,晋灵公继位。晋灵公荒淫无道,赵盾多次劝谏,招晋灵公追杀。后来赵朔杀了晋灵公,晋景公登基。奸臣屠岸贾与赵朔不和,向晋景公谗言。阴谋得逞。杀害赵氏满门,赵朔的妻子是公主,得以逃到宫中。赵朔的妻子生下男婴后,被屠岸贾知道,程婴用自己的亲骨肉被屠岸贾乱刀砍死,公孙杵臼也被乱刀砍死了。后来赵武成人,才知原来当年屠岸贾乱刀砍死的竟是程婴的亲生骨肉。后来,赵武和程婴带兵攻打屠岸贾,诛灭了他的家族。

其中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程婴,他很忠实赵家,是忠实的门客,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虽然他为了报仇有点疯的地步,结果却也没有复仇成功,饮恨自杀。正所谓“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成大事者确实应该有他的那种谋略,要有所牺牲,牺牲自己的妻子,儿子,在仇人屋檐下卧薪尝胆十六年,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并且在屠岸贾大肆搜捕赵氏孤儿时能果断的作出决策,联合公孙仵臼,救赵家的唯一血脉。

我很难想像出人为了报仇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在仇恨面前,亲情,骨肉也变得不堪一击。

程婴和公孙杵臼为帮助忠义的赵氏不惜牺牲生命,这种侠义之风着实让人钦佩。尤其是程婴,为了保护赵氏孤儿竟用自己的亲生骨肉为饵,来骗取屠岸贾的信任,而且甘心背负骂名十五载。报仇成功后,程婴不图回报,不慕荣华,以死明志,追寻故友,这种情义深深感动了世代们。

第一次读《赵氏孤儿》是在初三的时候,那时候不懂得其中所蕴含的东西,只知道讲述了赵朔遗孤复仇的故事,那时候就只是故事。后来随着的时间的流逝,年龄的增大,再读的时候却别有一番风味,文中的赵氏孤儿,顾侯,屠岸贾,程婴,屠岸冶姮等人的形象更加的鲜明。两代人的仇,一次次血腥的杀戮,他们都是被仇恨扭曲的俗人,对赵氏充满仇恨的顾侯,扭曲到每天训练“西域灵獒”,以待有朝一日用它来咬断赵氏一门的喉咙,他的内心充满了杀戮。屠岸贾也是被仇恨扭曲了的,他甚至为了搜捕赵氏孤儿,将全城的婴儿都给抓来,进行屠戮,真可谓“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这样扭曲的人还有很多……全书唯有的一丝温暖人心的东西就只有赵氏孤儿和屠岸冶姮的爱情故事,他们的爱情超越了一切世俗的东西,真真正正的验证了一句话,那就是“爱,是一切毒药的解药。”在不同版本中,赵氏孤儿的故事有不同的结局,有的说是赵氏孤儿报了满门的血海深仇,有的是赵氏孤儿放弃了报仇,不同的结局显示了不同人的心理态度。在爱情的的深海里,赵氏孤儿和屠岸冶姮的爱情是一出悲剧,他们的爱超越了世俗人的狭隘情爱观。

生活在那个动乱的,权利交织的年代,欲望和金钱腐蚀了人们的内心。赵氏孤儿的故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剧。无论是心狠手辣的屠岸贾,亦或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顾侯、程婴,更有甚者是无辜深陷仇恨的赵氏孤儿……动乱的`年代成全了晋灵公的权利欲望,他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完成了权利的过渡。

生活的现实就是这样,放不下仇恨,就将被仇恨腐蚀。佛家最大的思想除了空就是放下了,所以,放下一起怨怼,才会有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