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租赁汽车合同(5篇)

时间:2023-08-25 11:53:26 作者:储xy 单位租赁汽车合同(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租赁汽车合同(5篇)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xxx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10.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六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单位租赁汽车合同(5篇)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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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单位租赁汽车合同(5篇)篇三

承租方:根据《xxx合同法》和xxx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福田轻型厢式货车,车牌号为_______牌汽车壹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壹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58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单位租赁汽车合同(5篇)篇四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_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一天_________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职责,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持续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一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到达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单位租赁汽车合同(5篇)篇五

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福田轻型厢式货车,车牌号为_______牌汽车壹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壹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58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_______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车辆品牌: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为_______元/月,合同签定后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五年: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2、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2、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15天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经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养、维修等约定条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_色,车辆厂牌号为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日___时。租车地点为甲方公司经营场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驶范围________________。还车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驶里程为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计算。租赁时间以连续租用________小时为一天,在________小时内按半天租金算,超过________小时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用车辆的押金为________万元/辆,在租车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缴付给甲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收据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4、续租方式: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续租,一般情况下可用电话等口头方式签订续租合同,但应当加付押金,当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时,应主动向甲方加付相应押金后才能续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交通税费等费用缴纳约定如下:

差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他行驶费用由乙方给付。

6、租赁车辆保养、维护责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后,须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其保养项目为: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保养)。定程保养及大修:由乙方根据里程和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定有必要定程保养或大修时,乙方应将车辆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保养及大修。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出租给乙方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见租赁车辆交接单)、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等规费交讫证、保险证等牌证齐全有效的车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认真的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随车配置的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未经批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发生各类机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须按双方约定条款办理。

6、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材料,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款额归乙方所有。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殊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整洁、设备齐全,并无任何刮碰现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车辆的钥匙。若造成钥匙灭失、损坏等情况亦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修配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头的费用。

10、乙方承租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停电费等费用自理。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费;高于出场时存油的,甲方应退带多出的燃料费。

11、租赁期内,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因违章(包括电子警察)未及时处理,致使甲方造成验审、过户、扣分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因车辆无牌照和各类证件而停驶的实际损失。

12、乙方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事故或租赁期间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修理费和车辆损失费,及由此造成的车辆停驶经济损失,金额为停车天数的总租金。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______%计算。

13、乙方所租车辆若发生破坏铅封,私调里程表的,按总租金的______%加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合同期内总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1、承租车辆过轮渡时,乙方驾驶人员未随车照看造成的损失。

2、承租车辆轮胎爆裂的损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4、造成承租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造成扩大的损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扣押、罚没、抵押、出卖、赠与、投资等的损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驶搁车的损失(搁车停驶经济损失,按停车天数的总租金)。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以及调换约定驾驶员造成的损失。

8、由于乙方利用承租车辆参加竞赛、测试造成的损失。

9、由于乙方用承租车辆带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拖带承租车辆造成的损失。

10、由于乙方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11、乙方因伪造证件、隐瞒事实、制造假案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12、因乙方违约,引起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续租该车辆,必须在合同到期会同担保人与甲方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以超时做出处理。

2、车辆租金超过押金满三天内,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办理退租或续租手续,甲方有权没收车辆租赁押金,并依法向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适当调整。

4、如遇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或依据《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条款执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决。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风险。

3、免费带给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贴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带给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资料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职责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职责。

7、承租方拒绝理解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职责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带给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能够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职责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职责。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