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授权销售委托书 招商授权代理合同优质

时间:2023-08-23 16:22:32 作者:李Y 药品授权销售委托书 招商授权代理合同优质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品授权销售委托书 招商授权代理合同优质篇一

为加快甲方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完成甲方既定战略目标。依照《_协议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做好委托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订立本委托代理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该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代理条件

1. 有能力招到符合甲方要求梦想创业者;

2. 愿意力推甲方“ ”创业计划;

3. 同意只招一次进货三万的“ ”;

4. 同意甲方的代理招商报酬及发放机制。

第四条 转委托(第 项)

(一)乙方不得委托第三人(方)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可委托第三人(方)处理委托事务的,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方)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协议约束。第三人(方)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七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委托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投资方签署正式法律协议(甲方提供)且甲方收到投资方首次投资金额后为计算依据,一次性给付乙方投资方投资额的%作为委托报酬。代理报酬只计提一次,投资方二次及以后投资额乙方不再享有报酬。

上述款项采取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不含当天)。

第九条 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3. 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 乙方引进的投资方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且需协助投资方与甲方签订相关销售协议。

5. 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十条 本协议的解除条件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二)甲、乙双方中一方可随时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但应补偿对方的相关费用及损失。

(三)因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继续履行的,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二条 协议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代表人:

药品授权销售委托书 招商授权代理合同优质篇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

出卖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祥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合计:品种为 个,签约金额为 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中标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的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三、药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四、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特殊要求: 。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验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日内结清货款;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回款时间是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天。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采购己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的同类侯补药品;当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选择不出替代药品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中标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住。

未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末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中标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本合同履行期满前十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由双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签署同意续约的意见和新的"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

十二、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单位印鉴: 负责人:

年 月 日

药品授权销售委托书 招商授权代理合同优质篇三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规划商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商,招商该项目全部可招商面积。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3. 审定乙方报送的所有方案;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3. 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开展项目的整体工作;

4. 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合同条款独家代理招商该项目;

7. 负责该项目招商工作的管理以及招商客户的接待及咨询;

8. 负责客户的发掘与谈判;

9. 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招商费用:

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按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启动费,每月结算招商代理服务费时再进行扣除。甲方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准时支付给乙方。

乙方收取甲方以本项目物业2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金;

租金价格:

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由甲方确定;

2.招商费用结算:

2. 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次应付款项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租金由甲方没收(未能没收的部分除外)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并与客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乙方招商客户达到《客户签约标准》,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经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入场资格。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 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 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 违约。

4. 如因甲方由于主观原因而未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材料等而致使乙方 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 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招商工作提供有利支持与帮助。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其他

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药品授权销售委托书 招商授权代理合同优质篇四

一、甲方为合法的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应向乙方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证照复印件。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是取得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生产,并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经检验合格,包装和标色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运输要求的合格药品;进口药品附盖有质管部门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盖有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执业机构等有效的法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乙方根据经营或医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订购药品,乙方订货以电话、传真或便函等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可能满足供应,开票发货,保证运输。

五、乙方对甲方所供药品应及时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在货到之日付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乙方如需退货,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凭甲方单

七、双方每年度做一次财务对帐工作。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应有效履行承诺的协议条款,甲方应有专人为乙方服务,乙方委托专人与甲方联系,负责应付帐款的确认及付款工作。若双方原有人员工作调动,双方将有义务派有关人员协调前期工作以保证履约的延续性。

八、本合同适用于书面合同、电话、电传、便函等方式的购销活动。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二年。

药品授权销售委托书 招商授权代理合同优质篇五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

合同总金额(元)

合同附件数量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备注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xx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2、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3、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4、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7、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

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