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存在的问题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时间:2023-08-08 15:14:49 作者:曹czj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存在的问题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一

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 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用药品;推行电子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

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存在的问题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二

政治工作与法院审判工作投放力量不成正比。政治工作上边热,中间温,下边凉的现象没有彻底根除。具体反映在政工队伍建设方面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确立政工部门应有的地位,有些把政工部门与其他部门内设机构在性质上等同起来,如镇坪县法院没有专门的政工部门,其职能由办公室行使,更不要说落实职级待遇。在参与重要工作、人事任免等重大决策方面很难发挥出政工部门应有的作用。二是在机构改革中,法院应设政工部门,但没有统一的名称,如基层法院有将政工部门称“政工科、政工室、政工协理员”等,有的就没设这个部门,镇坪法院就是如此。三是由于政工部门设置不统一,有的职级待遇没有得到落实,没有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对待,在工作上名不正,言不顺,得不到其他内设机构的重视支持。由于存在上述原因,在开展政治工作方面没有理顺关系,很容易忽视这方面的工作,得不到重视。

政工部门担负着干部队伍建设,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检查、督促法院内部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领导指示,管理全院干部,总结、宣传、推广法院工作经验,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党建工作,精神文明争创,行业争创;同时负责法官干警的考核、任免、奖惩、工资福利等工作。涉及到法官干警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就会得罪人,甚至还承担多种责任。有的政工部门的领导未进领导班子,职级得不到落实,法院政工干部不属审判序列等问题,以及负责政工工作的同志不懂怎样去做政治工作,有的甚至不务正业,对搞业务感兴趣,抓政治思想工作缺乏热情,影响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

上级政法机关及法院和地方党政部门年年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由政工部门承办的,每项工作从布置到检查验收,都要耗费很大的工作量。尽管政工干部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也只能处于应付状态,没有精力去研究深化政治工作。

镇坪县法院没有一名专职政工干部,所有的政治思想日常工作及有关的考核、奖励、任免、争创的申报、工资福利等工作都由办公室来承担,连日常的工作都没有专人负责,更谈不上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院做好政治工作和政工职能的全面发挥。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领导层提高认识,循序渐进,制定措施,逐步改善。

1、要加大政工队伍建设,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选拔政工干部,注重政工干部的组织领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工作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的写作能力。选择德才兼备、公道正派的优秀年轻干部担当政工部门的工作,并大力加强政工队伍的自身建设,对不热心政治工作,不愿担任政治思想工作的干部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或予以调整。对政治素质差或工作能力低的政工干部要及时调离。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政工干部应有的作用。

2、理顺各方面关系,本着“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原则,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解决政工队伍的编制、待遇、名称、职责任务,彻底解决“管事”和“管人”两层皮的问题,使政工部门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起政治思想工作从业务工作抓起,用“xxxx”重要思想和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指导各项业务。法院业务工作要从政治思想入手,在业务工作的实践中,努力实践“xxxx”,实现法律价值追求的最高要求的政治思想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法院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确保政治思想工作能全方位的渗透到法院各项业务工作中去。

3、不断加强政工干部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的思想教育,提高政工干部工作的能力。要提高政工干部自身政治理论修养,使之能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的决定。更重要的是加强政工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不要去攀比权利与得失,要看得起自己,看得起自己的工作,不热心政治思想工作的干部什么工作都不会做好。

4、创造良好的政治思想工作氛围,保证政工全身心的投入政治工作。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政工部门在抓好政治思想工作中所担负的重任,提高政治工作对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关心和支持政工部门的工作,人人支持政治思想工作,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总体优势和功能,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起到组织保障作用。

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存在的问题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三

会计监督是优化国家及社会经济环境的重要手段,会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去解决。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1.职能弱化、信息失真

会计监督职能弱化,信息失真是会计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案件频发,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乃至国家的利益。这主要是由于部门职能弱化,无法有效监督所导致的。有的职能部门甚至知法犯法,通过职能优势获取个人或者组织利益,谋取私利。这直接影响了整个会计监督机制的运行,阻碍了会计的监督职能。比如,相关职能部门在会计审计或者是在进行税收结算时,没有做到严格地按照相关规定审核,给企业和个人在制作财务报表和提交企业交易记录方面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会计监督形同虚设。

2.组织内部管理机制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

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是导致会计监督无法落实的根本原因。有的组织甚至根本没有相应的监管制度,自然不会把会计监督落实到位;而有的组织虽然有监管制度,却无人遵循,这就导致了监管漏洞的存在,也为组织内部人员徇私舞弊提供了机会。例如,有的管理者为了自身的利益,指使甚至特意授权给有关会计人员在制作财务预算的时候虚报数字,实际预算500万元却虚报为600万元,或者是在制作财务报表时弄虚作假,从而使得企业的利润无端亏损,大量钱财落入个人口袋,这就使得监管制度在管理层无法实施,影响会计工作正常运行。

3.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位道德观念不强

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位道德观念不强是导致会计监督问题的直接原因。会计人员作为会计工作的主体,直接决定了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如今的会计选拔机制只注重量的标准,却没有达到质的要求,这导致一部分会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会计职业道德观念不强。而财务报表的编制,预算的制定以及企业行为的交易记录都有严格的要求和标准。一个综合素质不高,职位道德观念不强的会计工作人员往往考虑不周,他们缺乏相应的监督意识和法律意识,有时甚至会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在会计记录方面造假,使会计严重失真。

1.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制是解决会计监督问题的重要手段。健全的会计监督机制是组织财务管理有效运行的保证。举例来说,在没有健全会计监督机制的情况下,领导层和会计工作人员,能随意的操控整个公司会计的运行,为了个人利益,可能会想法设法在财务,税收、预算、报表和企业交易记录方面造假,损害企业利益甚至国家的利益。而健全的会计监督机制对组织领导、会计工作人员都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让组织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从章程上杜绝会计监督出现问题。这也是组织会计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只有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制才能更好的维护组织利益,为组织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充分明确会计责任主体

明确会计责任主体意味着对于会计失真问题中要有明确的责任承担者。现实工作中,一旦出了问题往往相互推脱责任,最终导致无人负责。明确会计责任主体既能保证会计监督工作有序进行,又能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对于会计责任主体,必须对管理、财务、会计方面的工作了如指掌,并且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够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同时,应该赋予会计责任主体对组织内部违法违规操作的人员进行处分的.权利,切实把会计监督落实到位。

3.有效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是会计监督有效实施的保障。有效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需要政府、培训机构(学校)、财务人员等各方面相互合作。首先,政府应该对财务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制定出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一名合格的财务从业人员,除了如实记录企业交易行为、制作财务报表等基础的财务工作外,更重要的是能够结合财务知识对企业的管理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其次,培训机构也应该有针对性的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而不是简单的以通过率为目的教育。最后,财务人员自身应该主动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多方面的技能,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

4.加大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

职能部门是国家的直属部门,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对企业、个人的监督力度,对伪造会计凭证,虚报会计预算,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违规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国家财政、税务、审计、银行等职能部门更应该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杜绝职能部门自身不正的会计违法现象出现。对外应该通过会计事务所对相关企业或组织进行检查和监督,以防企业内部人员违规造假。这样就能内外结合,在健全组织内部会计监督机制的基础上,规定相关单位的外部监督层次,更好的与内部控制监督相配合,更好的对组织内部和监督职能部门进行相互监督。

会计监督是指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经济监督检查职权的政府有关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经批准成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和执业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以及单位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进行监督,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会计监督是由内部会计监督系统和外部会计监督系统两个子系统构成的。

1.内部会计监督的作用

(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会计工作中错误及舞弊行为。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有效地保障相关权利主体的利益,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社会会计监督的作用

(1)揭露单位在经济活动中的错误和舞弊行为,制止违法犯罪的发生。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由于注册会计师是以区别于所有者和经营者以及其他相关利害人的第三者身份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因而可以更为客观地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作出评价,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弥补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不足和缺陷。

(2)有助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客户,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一般会以口头或管理建议书的形式向单位管理当局提出,管理当局可以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建议改进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3.政府会计监督的作用

(2)可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政府各有关部门通过执行会计的监督职能,推动了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自身的改革。

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存在的问题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四

(一)配齐配强人员,确保“有人监督”。针对乡镇纪委人员不足,监督力量薄弱,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存在盲区和死角,尤其是近年来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等现象,石城县从20xx年12月起,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要求各村(居)委员会必须配备一名有担当、敢碰硬、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纪检监督员。目前,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按主任1名、委员2-4名配备,全县131个行政村和22个居委会的村级纪检监督员已全部配齐到位。

(二)完善运行机制,确保“规范监督”。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在全县各乡镇推行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做到“四有”,即工作有章法、行为有规范、管理有标准、办事有依据。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流程等,并将相关制度公布上墙。各乡镇纪委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对问题发现、反馈、报告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

(三)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有效监督”。乡镇纪委负责对村级纪检监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使用,并将“如何监督”作为加强纪检监督员培训的主要内容,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线索收集、问题反馈的“探头”作用,积极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在“村务监督微信群”“村务公开微信群”的管理和监督作用,让其成为乡镇纪委的得力助手。20xx年4月份,石城县10个乡镇纪委实现了立案全覆盖,各村级纪检监督员在协助办案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经费保障不足,履职积极性不高。村级纪检监督员履行的是纪律监督职能,从运行情况来看,除由村委委员兼任纪检监督员享有其委员本身有的工资外,无任何的福利待遇,若由党员代表兼任的纪检监督员,则即无工资,也无补贴。有些未设立单独的办公室,或者无必要的办公设备,极大的削弱了村级纪检委员会的积极性。

(二)人员素质不齐,发挥作用有差异。从年龄结构上看,大部分村级纪检监督员在45-55岁之间,年龄普遍老化。从知识结构上看,大部分村级纪检监督员文化程度为初中,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屈指可数,知识水平普遍偏低。从业务素质上看,所有的村级纪检监督员对于纪检监督工作都是“老”新手,受年龄的老化、知识结构的限制,对“源头活水”的吸收消化存在一定的困难。因纪检监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个别地方村级监督工作出现“表面有,实质无”的现象。

(三)熟人社会干扰,监督实效不明显。村级纪检监督员即是村民委员会的一员,也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对象,很难跳出人情圈子“当包公”“唱黑脸”,有的怕得罪人“不敢讲”,有的怕伤感情“不愿讲”,在民主评议中尽显“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一团和气,村务监督流于形式,走过场。

(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执行亲属回避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严格把关,建议在下一次村级换届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时,增设年龄和学历上的条件限制,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有一定文化功底、年富力强、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等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将有知识、有技能、愿意为群众办事、有方法为群众办事的青年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充实到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以此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解决“不愿为”的问题。

(二)持续聚焦发现问题。加强对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要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基本财经知识的培训。建议编发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事项有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资料以供学习、参考,统一设计制发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薄、信访登记薄、工作日志等常用台账和表册,为工作检查和民主测评提供可查证的痕迹档案。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问题的能力,解决“不会为”的问题。

(三)全力完善后勤保障。创新一系列科学可行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加以规范,建立科学、量化的考核评议机制,每年对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严格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例会、学习、台账、报告等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阵地和硬件建设,做到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录、运转有经费、监督有实效。依照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及时足额拨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在经济利益上不受村两委的制约,切实兑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济待遇。逐步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他委员的待遇问题,解决“不敢为”的问题。

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存在的问题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
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
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
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
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机关依赖过度,监督职能难以发挥。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
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在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
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突破。一纪委要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抓好落实。要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将主要力量倾向办案,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
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
二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提醒;
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三选取典型案例宣讲、参观监狱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健全能力提升体系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
健全业务例会制度、履职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交流学习制度、以案代训等制度。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
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 ”,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