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 生产场地租赁合同生产场地租赁合同(模板6篇)

时间:2023-09-27 17:51:12 作者:碧墨 场地租赁合同 生产场地租赁合同生产场地租赁合同(模板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场地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 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 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2.1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 租赁用途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终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

第五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5.1 租赁费标准为每年 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大写)元(rmb );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

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 租赁场地使用

7.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7.3 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八条 消防及安全

8.2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 拆迁

1 0.2 乙方无故延迟 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 %。

11.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 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并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4 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责任。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

13.2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13.3 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租赁期内,乙方仅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电费,除非政府部门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场地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仓库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呈贡东龙国际建材城门口右侧,(整栋)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3年,即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仓库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

租金按每平米 元计算,面积以实计丈量为准,每年租金合计: 元,满三年后递增5%即20xx年6月30日开始。

3.2租金支付方式:20xx年6月10日支付(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的租金,大写: )。租赁期满一年以后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3.3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经营, 方负责仓库改造,改造期为20天,需经乙方验收合格,合同方可生效,现就具体改造事项给定如下:

1.以确保仓库不漏水不进水不渗水为前提。改造期间发生的费用由 方负责。

2.有实际负茶三相四线电供。有自来水。

3.仓库内沿周边砌砖墙 高,厚度保证橡胶靠不倒,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倒塌,甲方负责修复。

4.仓库门高 米,门口有遮雨,要求长 ,宽 。

5.乙方在租用甲方的厂房期间,如有发生漏水,乙方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天时间内及时处理,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6.仓库内有照明,具体照明需要多少按仓库实际比例安装。

3.3甲方处理排污及其他。

3.4甲方协助乙方协调消防部门的检查工作,如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3.5由于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应返还乙方交纳后未使用租金,并协助搬迁及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3.6因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前大门及过道,双方必须保证道路随时畅通。

3.7乙方在租用甲方厂房场地期间,乙方产生的卫生及水电费自行缴纳,场地交付乙方使用时电表数、水表数以实际表数为准。

3.8乙方租用甲方厂房场地期间要合法经营,安全生产,如有违反,乙方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经营的项目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而被国家查封甲方的场地厂房,查封期间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3.9在场地厂房租用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场地厂房,或干涉乙方经营。如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场地厂房,甲方应退还乙方缴纳后未使用的租金,因甲方违约使乙方遭受损失时,需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10在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强行拆迁时,国家赔偿的装修费及搬迁费归乙方所有,房屋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如国家不赔偿,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3.11如因乙方原因需提前退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甲方以实际使用月数结算租赁费用,多退少补。

第四条若租用期间满时,乙方需继续租用此场地厂房,乙方将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五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特所有设施的专用权。租赁期仓库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擅自对场地厂房结构进行改变。

第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条款

7.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办公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办公房,面积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元/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场地租赁合同篇四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通信事业,扩大国家公众通信网的覆盖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租用通信基站用房/地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采用以下第( 1.4 )种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楼顶的 平方米场地用作乙方自建轻体房作为无人值守基站机房,并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2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的 平方米房屋用作乙方建设无人值守的基站机房,并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以及对房间进行机房改造。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3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楼顶的 平方米场地用作乙方自建基站,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4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杨岗村的 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设通信塔(塔)及无人值守基站机房。甲方提供基站所处宗地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5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的 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设通信塔(塔),并提供位于 的 平方米房屋用于建设无人值守基站机房。甲方提供基站所处宗地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地产权应明晰

2.1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对房屋及场地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交乙方留存。甲方应保证对租赁房屋及场地拥有完全产权,排除任何第三方对于本场地及房屋的利益要求。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影响乙方租用房屋或场地的,甲方应承担乙方搬迁费用, 退还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租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如乙方继续租用的,应当酌情减免租金。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因乙方建设的是国家公众通信网,应尽可能保持机房位置固定。该房屋、场地租赁期为 10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到期后可续签,甲方需优先乙方确认是否续签合同。租赁期满前,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5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3 租赁期内,因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使用房屋或场地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未履约时间比例退还乙方已预付的相应租金。

第四条 租金价格、付款方式

4.1 租金价格:双方商定,本合同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伍仟伍佰 元/年,(小写:5500元/年)(含税);其中房租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含税),场地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伍仟伍佰 元/年,(小写:5500元/年)(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伍仟伍佰元整 ,(小写: 5500 元/年)(含税)。税金由甲方承担。

4.2 租赁期内房屋及场地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已经包含在租金中,除电费、水费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无须再就房屋及场地的使用事宜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空调费、燃气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维修基金等费用。

4.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出合法税务经营性租赁发票,乙方根据本合同甲方确定的帐户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帐 号:

户 名:

第五条 租赁房屋、场地的改造、装修

5.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场地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乙方设施的保养和维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6.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6.3乙方可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安全及建筑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租用的房屋进行装修及安装,自主决定施工单位及有关通信设施设备的安装。甲方应提供施工便利,并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第六条 用电及电费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6.1根据乙方的通信工程和基站设备运行的需要,甲方同意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不少于 kw的用电需要,同时承诺在甲方有电源使用时不得无故中断给乙方的供电,以保证乙方通信基站的正常工作。电费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进行结算:

1、由乙方自行与电业局签协议,直接搭接电业局电源解决,但甲方需提供施工中的方便。乙方基站电费由乙方自行与电力局结算。

2、电费由乙方与甲方进行结算,每季度/半年/年一次。结算金额根据甲方提供电源处电表或乙方机房内电表的计量据实进行结算,电价按 元/每度(含税)支付。

3、电费由乙方采取按季度预付的形式支付给甲方,在预付下一季度电费后,如果合同终止或基站停止运行,则应根据电表产生的实际计量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电费。电价按 元/每度(含税)支付。选择以上第2或第3种方式进行电费结算的,经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一致认可用电数额后,由甲方先提供电业局缴费发票复印件和地税局正规收款收据(单位)。/甲方先提供电业局开具的与合同名称相符的缴费发票复印件或地税局开具的发票(私人)。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发票收据后,在费用分摊单上盖章签字认可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电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7.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2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7.3 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政策性房屋拆迁,甲方应提前三个月向乙方提出解除执行合同,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用于租赁房屋(或场地)建基站的租金。

7.4本合同签订后,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场地产权发生变更,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甲方转让房屋,应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购买该房屋,则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可充抵购房款。

2、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发生变更的,本合同对变更后新的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继续有效,新的所有权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承继本合同甲方的所有权利义务。甲方应向新的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如实告知房屋及场地租赁情况、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并作好交接工作,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3、无论甲方的产权发生何种变更,乙方放置的各种通信设施所有权均归乙方所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各种通信设备与设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关系协调工作,若因关系未协调到位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实际情况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及其利息。

8.2 在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当年的租金退还给乙方外,还需赔偿0.5倍年租金作为违约金。

8.3 合同签订或乙方支付给甲方房屋(或场地)租金后,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基站设备正常开通运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则甲方需退还乙方租金,并承担安装和拆迁基站的工程费用。

8.4甲方不得无故阻挠并应协调确保乙方自由进入房屋、场地。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施工、运行维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5如果有人就乙方对房屋或场地的使用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甲方应负责解决全部纠纷、承担全部责任,且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应赔偿乙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通信设备重新选址及搬迁费用、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房屋毁损或造成损失、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双方或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10.2“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严重妨碍双方或一方履行 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事件或现象。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水灾、战争等。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甲方应允许乙方的技术人员24小时随时进入场地进行维护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11.2 甲方同意乙方安装专用的接地装置,如因没有条件安装接地装置时,甲方同意乙方将接地装置连接到甲方的接地网上。

11.3 甲方同意乙方修建通信管道和引入光缆到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内,如乙方修建通信管道破损甲方场地,由乙方负责将其恢复原状。

11.4 为维护双方合作,甲方发现任何人有偷盗、毁坏乙方安装、设置在租赁房屋、场地的设施、设备等行为时,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

11.5 在租赁期内,甲方拉闸断电,造成设备停止运行,除立刻恢复用电外,甲方须赔偿断电后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以破坏通信为由对甲方进行起诉。

11.6 甲方若盗用乙方基站用电,每发现一次则减免乙方基站3个月的电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2.1 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

12.2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 (2)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

(2)在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 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附则及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合同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场地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及设施(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物以包租方式出租,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修缮费用。

(一)租赁期限为0.5年,即从xx年6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二)租赁期间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5000元。

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可由乙方继续租赁,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一)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1、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归还甲方。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不可抗力 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承租前的遗留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解决。

承租期间,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2 、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身份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复印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场地租赁合同篇六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场地租赁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将楚王城平方)场地租赁给乙方,乙方使用该场地开办驾校使用。

2、甲方必须提供院内房屋两间,水电齐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3、在使用期间,乙方因场地需要改造设施,费用乙方自负,但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周围邻里关系。

4、在租赁期内,租金不变,甲方不得无故上调租金。租金每年 元(大写: ),一年一交,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5、甲方在三年内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场地,因其他原因无故让乙方搬走,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场地设施等一切费用(以实际投资费用为准)。

6、甲方如三年后确实需要开发建房,需提前半年通知乙方。

7、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