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汇总8篇)

时间:2023-09-15 15:45:00 作者:梦幻泡 污水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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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1、加强对村民集中居住地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做好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的工作。持之以恒的开展周末卫生劳动活动,集中清理乱堆放和清除卫生死角,通过村干部、包村领导周末卫生劳动带动各小组共同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中来。

2、继续开展整治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牛皮癣”活动,采取包干包段和集中行动的方法,对辖区内所有站所、靖志路沿线及乡镇主街道等处的乱张贴进行清理整治。建立长效机制,要求社区保洁员在保洁时,发现一处清除一处,并定期检查。加强宣传,鼓励村民向城管举报乱张贴者等。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文明整洁的生活环境,将“治癣”工作推向深入。

3、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4月份是全国爱国卫生月,村民将积极配合巩固各项创卫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意识,组织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搞好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卫生大清扫和除“四害”活动,防止虫媒传播疾病,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4、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四害”防治覆盖面,有效降低全辖区“四害”密度。组织开展镇除四害统一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组织开展春、秋除“四害”行动以及夏季除害、秋季灭蚊、冬季灭蝇灭蟑周等专项行动,全面控制“四害”孳生、活动的高峰季节。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义务消杀队伍定期做好道路绿化带、预留地、待建地等日常除“四害”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在我镇的发生和流行。

5、广泛开展各村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致力提高村民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模式,通过设立爱国卫生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刊登宣传专版,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完善和丰富爱国卫生内容,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信息,提供咨询等服务;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卫生行为。

“绿色环保新农村”的创建是一项为全镇人民创造舒适人居环境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具体事务性工作,需要全镇干部、村民的共同参与,需要全镇人民的共同维护。为此镇政府将加强对各站所、各村小组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为引导广大村民的文明生活方式,镇政府将组织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活动。倡议广大的村民使用环保、无公害的产品,选择绿色的生活方式,自觉控制生活中的垃圾、噪声、污水、油烟的排放。在村内集中居住区引导使用节能灯,公共场所使用节能水龙头等。

今年,我镇环境卫生工作要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提高卫生水平。全镇人民群众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确保全年环境卫生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污水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xx年xx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xx年完成市下达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推进15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村庄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2880户(其中490户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xx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1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行政村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8个村庄公厕(8个村庄公厕均列入省任务)。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0个村美丽乡村建设,创建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7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xx年续建138户。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续建项目8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开征垃圾处理费,收取率达90%以上;4月底前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5月底前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xx年续建的138户要在5月底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镇要根据市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村直至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5日前上报。

(四)加强督查指导。一是开展月督查。县规建局按工作计划,每月对各镇工作进展进行实地检查,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县宜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及督查情况,每月通报进展情况。二是开展联合督查。县宜居办继续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5月、8月、11月由县宜居办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xx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xx年xx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多数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三抓三比,十项竞赛”考核内容。为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打响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第一炮,将对各镇、开发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实行每季度考评,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结合月督查和每季度联合督查方式进行,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实施,全年共进行3次考评。

(二)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封顶100分〕。因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治理均纳入xx县全岛污水管网项目,无法细化具体项目考核,所以以上几项不纳入考核范围。没有项目的单位该项考核得分以满分为准。

(三)村庄三个化粪池建设(15分)。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设计,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进入实施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公厕建设项目(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设计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达到时序进度的,按任务比例分值得分。

(六)美丽乡村建设(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在省、市检查中被通报的,省级通报的每个村扣4分,市级通报的每个村扣2分。

(七)农村危房改造(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危改对象公示、审批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4分,扣完为止。被省通报问题的,每次扣3分。

加分项(10分)。每镇总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分数不列入平时考评范围,只应用于年终总得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获省以上宜居环境建设示范称号的,镇为单位的加2.5分,季度排名前3名的每次分别给予加1.5分、1分、0.5分。若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上报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加分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最高可扣5分)。

污水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20xx年度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546个(其中20xx年采取“建站+纳管”模式完成的28个未进行验收,20xx年实际治理村庄518个),含重点区域范围内和青岛市国控断面流域范围内必须完成治理的198个村庄。其中,新治理村庄214个(含8个已完成的),巩固提升村庄332个(含20个已完成的)。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省平台验收的村庄1246个、占比,其中采取建站模式治理村庄112个(不含扩容2处污水处理站)、占比,采取纳管模式治理村庄289个、占比,采取“集中拉运”模式治理村庄327个、占比。

一是建设污水处理站。按照优化布局及就近集中拉运至处理站的要求,结合镇、街道社区规划,选择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长期保留的村庄和能形成成方连片辐射效应的村庄,建设镇街社区级污水处理站34个(包含2处扩容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为5120吨。

二是纳管治理村庄。距建站村庄2公里范围内且能够形成成方连片的村庄,通过纳管治理收集污水(黑水+灰水)。距建站村庄2公里外不超过3公里的,可纳管收集灰水(通过压力管道形式输送),年内完成纳管治理村庄157个。

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投资概算约72508万元,其中:建设污水处理站概算19340万元,采取纳管治理模式治理村庄概算24342万元,采取集中拉运模式治理村庄概算28176万元,建设污水治理智慧中心概算650万元。

以平度控股集团筹措资金为主,整合部分奖补资金为辅(青岛市财政奖补等)。

采取epc+o模式。

20xx年1月至12月,其中工程项目建设期为3月至11月。

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生辉同志为组长,市水利水产局局长高志强同志为副组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乡规划、行政审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平度控股集团副总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查通报、考核奖惩、宣传发动等工作机制。

1.市水利水产局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具体负责平度控股集团投资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负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会同平度控股集团共同完成项目前期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负责项目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审计、移交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运维管理费等工作。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对接协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配合水利水产局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并参加迎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工作,负责对日处理2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站进行监督监测,负责指导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水治理工作,负责该局组织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指导工作。

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建设行动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相关统筹协调工作。

4.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土地的规划调整,会同城乡规划中心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所选项目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5.市城乡规划中心负责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中确定的污水设施用地规模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前期立项及后期建设手续办理的相关审批工作。

7.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8.各镇(街道)负责协调村内实施污水管道敷设工作,并结合规划确定污水处理站选址,负责项目涉及的征地补偿、社会舆情引导、群众动员、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并协调做好路面恢复工作。同时,作为管理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中央环保资金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对平度控股集团投资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属地管理工作)。

9.平度控股集团负责招投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并按要求拨付相关资金,配合水利水产局完成项目前期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

污水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20xx年下半年,罗湖区整治办坚持“综合治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在全区深入开展联合整治交通运输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动,巩固“禁摩限电”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辖区交通运输秩序。

(一)加强整治机制建设。罗湖区整治办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充分认识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机制、联席会议机制、日常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整治工作。

(二)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做好“雷霆十一号”、“禁摩限电”等专项行动工作,明确重点整治区域及责任单位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每周至少一次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非法营运蓝牌车、电动车整治力度,规范网约车执法工作,加强整治黑大中巴等对公共安全危害大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强化重点区域整治。通过加强联合执法、“合围”行动等方式,加强罗湖口岸、布吉关、东门商圈、人民南路等重点区域的防控整治,避免非法营运现象扎推。

(四)加强督导检查。一是进一步完善明察暗访制度。坚持每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时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及时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治;坚持每次组织全区性统一整治行动时,到各整治点检查督促。二是建立通报制度。坚持定期收集各单位整治情况,做好台账记录,通过每月制作一期的工作简报通报区各整治队伍、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及时发掘整治行动宣传点,加强与各媒体沟通合作。

污水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篇五

一、群策群力,努力搞好市政管养的宏观管理工作

2、完成了拱北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任务。由于在去年下半年拱北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进行试运转过程中,污水进水量不足,依照市领导的指示,我处组织了招标,对前山岱山泵站出水压力管进行改造,铺设了dn600mm钢管公里,同时,在拱北排渍泵站铺设了截污管和泵站,改善了拱北三期的进水量,提高污水处理率。

3、积极组织人力对历年工程欠款进行清理造册上报。

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要求我处对历史遗留的工程欠款进行清理,我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处副主任叶观兴同志主要负责此项工作,市政科、计财科、筹建办等有关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开展清理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大家克服重重困难,加班加点,对历年来工程账目进行清理,由于有些欠款历经十多年,工作量非常大,但他们团结合作,查帐、审核工程结算,认真仔细填报每笔欠款,整理欠款的有关资料,较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同时完成了景山路改造工程的工程结算工作。

4、认真做好各项调研统计工作。10月份根据市建设局的工作安排,我处组织市政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市区内已建成和未完工的18条市政烂尾路进行了现场调查,查找损坏的原因、桩号的含接、污水雨水井、管道的核对、丈量等工作。此项工作非常辛苦、工作量大,但罗伟平、聂伟文两位工程师却满怀热情、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为编制18条路的维修预算提供了具体的数据和资料。还对已通车的道路现状和全市市政设施量进行了全面的统计和汇总,拟订了市政管理养护情况调研提纲,起草了*年道路改造建设计划和挖掘市政道路的具体办事程序,为市建设局提供了市政管理的决策依据。

5、积极抓紧市政设施管理的立法工作。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和城管工作日益繁重,市政设施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年增多,旧的办法已经不适应管理的需要。为了使市政设施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我处沈时聪主任、肖寿贵副主任与市法制局、市建设局法规科的有关领导走访了省内、省外的市政同行,了解各市市政管理方面立法情况,借鉴兄弟城市的好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起草了《珠海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几经修改,目前等待市长会议讨论通过,即可颁发实施。

6、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工业西进、城市西拓”的重要决策。为了促进西部地区建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我处主动与金湾、斗门、三灶等_门联系沟通,主动提供专业服务,对西区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处三位领导多次前往西部城区进行市政设施情况调查,与西部市政管理部门进行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针对突出的市政管养方面的问题一一解答,帮助解决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介绍推荐市政管理的经验和新信息、新技术、新方法,为西部市政管养水平的提高献出谋献策。

二、全力以赴,善始善终做好拱北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的收尾工作

1、年初,我处邀请了市建设局、计划发展局、财政局、质检站、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和污水厂等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我处对拱北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的建设运行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各单位对该工程各抒已见,我处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对该工程的后续各项工作进行了布置,为此,我处还成立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一把手沈时聪同志任组长,副主任肖寿贵同志任副组长,筹建办、设备科、办公室、计财科的有关同志为组员,大家各负其责,沈时聪同志针对工程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并定期召开例会,听取各科室的汇报,使该工程的收尾工作进行有序,有条不紊。

2、认真做好工程的初验和移交工作。在筹建办、设备科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对拱北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全部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维修,并对在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完善,强化运行培训,于*年4月15日完成了进口设备的移交工作,转入正式运行。7月10日组织了设计院、质检站等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了初验,并对初验中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完善和整改。今年全年完成了工程投资为人民币4700万元。目前,拱北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的运行基本正常,经处理后的污水质达标。

3、积极完成拱北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用地的调整工作。由于拱北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厂区西面地块48653平方米*年2月21日被市政府收回,拱北污水厂三期用地需要重新调整和计价,我处积极与市国土局联系更改手续,筹建办黄建昭同志不厌其烦多次奔走,终于顺利完成了从新划线图的调整划定工作。

4、认真搞好进口设备保质期的管理工作。由于拱北污水厂三期工程的进口设备还在保质期内,筹建办和设备科的同志时刻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出现问题及时与外商联系和交涉,加强运行期间的设备管理,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

5、配合做好审计、评审工作。年底,国家财政部和市审计局检查组对拱北污水厂三期工程进行了审计和评审,我处筹建办、计财科、市政科、办公室等科室相互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和评审工作,使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继续抓好两个文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我处坚持政治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今年主要学习了“两会精神”、“珠海政府工作报告”,根据市建设局的统一布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__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黄华华省长视察我市的讲话精神,组织全处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了建设局系统*年纪律学习月的学习,并结合本处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心得体会等作了全面总结。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得到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加强领导,切实搞好内部事务公开工作。为了增强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提高办事透明度,我处进一步推行内部事务公开制度,按时公开单位的收支情况,招待费开支、年终考核、职称评聘、公车使用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情况等等,并组织了职工代表对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公开工作进行了评价总结和民主测评。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遏制了腐败的滋生。

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是天下第一难事,实行“一票”否决,我处高度重视计生工作,分管计生的领导亲自抓落实,今年初,一把手沈时聪同志与市建设局、市吉大街道办签订了计生责任书,分管领导肖寿贵同志与科室签订了计生合同,层层抓好落实计生工作指标,一年来共召开计生工作专题会议6次;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一年两次的查环、查孕、查病;通过墙报、杂志以及开展计生知识问答的形式,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由于领导重视,狠抓了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在全处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处今年计生工作8项指标的达标率均为100%。

污水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篇六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杜绝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深入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全面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排查大型选矿、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已确定的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实整治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保执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落实到位,督促企业制定方案,按期完成。要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帐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继续加强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

1.结合污染减排工作重点,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进水浓度高、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排查超标污水来源,严格依法按上限处罚超标排污行为。加强对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环保设施,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超标排放污水进入城镇下水管网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治,并予以处罚;对长期超标排污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治。加强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严肃查处企业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转,使用旁路偷排、烟气连续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三)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后督察,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1.对年环保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开展后督察。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的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的停建停产情况,严防被取缔企业死灰复燃。

2.结合去年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成果,加强对库区排污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重金属建设项目的入口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坚决不批。宣传环境污染治理好的企业,严肃查处环保手续不全和超标排污企业,通过环保执法加强重点流域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3.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要彻底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一级保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取缔网箱养殖。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的直接排污口。

(四)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

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为主题,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规范畜禽养殖模式,防治面源污染。全面清理乡村河流、沟渠。固体垃圾要集中处理,做到村居有垃圾收集点、乡镇有垃圾中转站,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污水处理厂,防止农村生活废水和垃圾污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明确重金属污染行业的环境整治等工作重点,并与上级开展的总量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环保后督察等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明确排查和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加大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装备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整治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改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机关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公用事业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五小”企业;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环保专项行动的扎实高效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认真贯彻监察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要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访工作,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第一阶段(4月至6月)

集中整治重金属污染企业,对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情况和年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后督察,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至少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期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三)集中整治第二阶段(7月至9月)

对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和环保违法案件结案率进行集中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和环保违法案件结案率检查情况于20xx年9月20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迎检阶段(10月至11月)

准备迎接国务院九部门及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的环保专项行动督查。

(五)总结阶段(12月)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12月5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污水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篇七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治理完成后60%自然村、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乱排乱放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一)治理村庄名称

武村村渔民安置小区

(二)治理村庄基本情况

武村村有自然村5个,户籍人口1181人(以公安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常住人口490人(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总户数33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常住25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

(三)治理内容

按照60%自然村和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要求,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96户生活污水治理,投入资金约5万元,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组,生态环境、城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为成员,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鼓励群众自筹部分资金、投工投劳参与治理。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镇、村两级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文件,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对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污水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篇八

美丽椰城海口作为海南省会中心城市,是我们共同居住、学习、工作、生活的地方,城市环境不仅体现出一座城市的品位,更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市民游客的幸福指数。因此,为实现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与海南“首善之城”的目标,今年初,海口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水域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市政市容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农贸市场和大型商场环境整治等六大方面的整治工作,力争实现“一年见成效、两年有突破、三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

一、争当环境卫生创建的参与者:广大市民要自觉做到不乱丢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花木草地,不乱砍乱伐园林树木;沿街单位、铺面要主动做好店铺“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卫生保洁,不出店经营,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牌及招牌,对破损的广告牌和不亮的霓虹灯要及时修复或拆除;夜市、摊点、排档要做到不乱摆乱卖,按照规范许可范围经营,垃圾、污水不落地;建筑工地要文明施工,按规定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进出车辆要将车体、轮胎冲洗干净,处置建筑垃圾要自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雇佣有资质的企业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确保不污染路面,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超时施工,堆放建筑垃圾要采取防尘措施;在公共场所、城市道路、临街范围施工作业的单位要设置安全围挡;在公共场所从事文娱、健身、商业宣传等活动时不要使用大功率的广播喇叭,控制音量不扰民。

三、争当文明行为的传播者,从我做起,积极宣传安全、文明、卫生的行为规范,共同营造干净整洁、舒心亮丽的城市环境。

四、坚决做法律法规的维护者。每位市民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城市管理规定,不乱搭乱建,自觉维护法律规范。

城市管理人人有责,户户受益,希望广大市民携起手来,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共树椰城美好形象,共创海口美好家园!

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