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人思想汇报年度 思想汇报学期初的思想汇报(模板5篇)

时间:2023-09-22 04:40:40 作者:QJ墨客 2023年工人思想汇报年度 思想汇报学期初的思想汇报(模板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人思想汇报年度篇一

敬爱的党组织:

建设的伟大胜利,做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贡献。

一、明确责任,认清形势,坚定信心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既然选择了大学生村官,我就应该为农民服务,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责任。但是我也清楚农业的薄弱、农村的落后、农民的贫苦。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相比城镇而言,他们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因为薄弱,他们需要科学的种我要课件[***]植方法,因为落后他们需要德才兼备的人才,因为贫苦他们需要脱贫致富的门路。如今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三农问题了,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的,伴随着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颁布实施,农民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作为村官的我更加坚定信心,在全面理解三农政策的同时,合理利用优惠条件,把更好的技术用在农业,把更多的出路引向农村,把更好的实惠带给农民。

二、加强学习,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学习是青年干部生存和成长的需要,是卓有成效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想深植在新农村建设热土,首先要当一名“学习型”干部。一是向书本学习,学习三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二是向群众学习,学习他们的勤劳朴实、诚实守信;三是向同事学习,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方式方法;四是向专家学习,学习他们的先进理念,科学技术。通过以上的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办事能力,进一步树立村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践行党章,牢记宗旨,加强修养

虽然我是一名新党员,做为党组织的新鲜血液,一名基层的年青干部,但是我自始至终都以党章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自己,更代表着中国7000万党员的形象。而在农村,农民更愿意看到是解民难,办民事的党员形象我要课件[***],所以我通过不断实践,不断学习,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为切入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用党的阳光照亮农村,把党的温暖洒向农民。

相信我们全体党员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伟大旗帜,团结协作,锐意改革进取,明天的农村会更加繁荣富强,明天的农民会更加生活宽裕。

请组织批评指导。

工人思想汇报年度篇二

敬爱的党组织:

环境是所有生命赖以生存的场所,当我看到十八大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报告的十二点之一时,作为学化学的我很有感触。

新中国自建立以来,百废待举,为了经济发展,提高物质文化水平,我们走了很多不想后果的路,虽然经济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很大的难题——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恶化。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泥土严重流失,河流散发恶臭,洪水肆意泛滥,生物锐减甚至绝种,饮水难度节节攀升……各种因环境破坏带来的问题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先进的党,是一个善于总结过去经验教训,勇于改正错误的党。当他看到这一幕幕的时候,我们的党就立即认识到了在发展经济过程中犯下的错误,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并为之奋斗不息。

党在十八大又一次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足以看出党的重视。这同时也给我们指明了道路。对于化学化工专业的学生而言,我们明白,要彻底控制住污染,只有从源头做起才是治本之法,先污染后治理是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的。我们是否感觉到,我们展示才华的机会到了,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所学,努力去改善工艺,开发新工艺,发展绿色化学,彻底控制住工业三废,从根本上抑制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想想都觉得热血沸腾。

可是回到现实,我们的知识还太少太少,别说开发新工艺,现有工艺我们都不了解。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缺乏严重制约着我们的步伐,我们感到了饥渴,需要得到足够的食粮,但是,另一个现实摆在我们的眼前——人们对化学专业有很大的误解。高毒,危险多数人的最直接的印象,家人、亲朋好友、同学的相互不看好,直接打击着众多人的热情,转的转,转不了的就混,严重影响了化学知识与化工技能的学习,此难不解,化学堪忧,可持续发展路线堪忧,生态文明建设更不可能实现。

工人思想汇报年度篇三

尊敬的党组织:

时间过得真快,从我成为预备党员开始到现在已经有半年时间了,在组织的关怀和老党员的熏陶下,我的思想不断的得到了磨练和提高,现向组织汇报一下这半年来的情况。

在思想政治方面,我继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自己的思想政治修养。在此其间,正值党的xx大胜利召开,学习了报告后我深受鼓舞,这不仅增强了我对党的信心,还使我看到了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为主题,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党心民心,得到大会代表的一致赞同,得到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报告全面分析了我们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科学总结了多年来的基本经验,进一步阐明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等重大问题,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报告体现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统一、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统一、总结过去与规划未来的统一、立足国情与面向世界的统一,具有很强的时代意识、创新意识,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指导性,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以下几点:开创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能否始终做到这一点,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目前,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虽发生在少数党员身上,但它腐蚀着党的肌体,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和群众的关系,这更要加强我们党自身的建设,我们更要积极宣传,身体力行,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在工作方面我主要协助诸健做好科里的内部管理工作。每天一上班就对各项班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做好晨会记录。在“百日竞赛”活动期间,组织科员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条例,督促他们坚持“三声三笑”,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使分理处在支行和分行的明察暗访中得到了较好的评价。

以上是我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汇报,在新的一年来临之际,我要总结工作和生活中的经验和教训,认真履行党章上所要求的一切,严格要求自己,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严于律己、勤奋进取,努力作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工人思想汇报年度篇四

尊敬的xx:

浅谈监外执行暴-力型罪犯的刑罚执行监督所谓暴-力犯罪,是指犯罪人使用暴-力而实施犯罪。暴-力犯罪以其突出的社会危害性,给社会治安和公民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将〃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列为重点打击的三类犯罪之一。加强同暴-力犯罪的斗争,降低暴-力犯罪的发案率,预防和控制暴-力罪犯重新犯罪,对于扭转严峻的治安形势,确保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创造良好的改革开放环境,极其重要。

一、监外执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约束不力,容易引发重新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在主刑执行完毕以后所执行的附加刑。从暴-力型罪犯所被剥夺的四项政治权利看,对他们并无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对其约束显得较为苍白。执法人员对这些主观恶性深的罪犯监管作用无法体现。

由于暴-力型罪犯固有的自控力差,逞强好胜、文化偏低、法纪淡薄等特点,一旦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处于长期脱管的他们极易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加大对剥权罪犯的监管力度刻不容缓。

二)行刑活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不严,存在影响社会治安的隐患 刑诉法明确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对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一方面,由于作为刑罚执行机关之一的公安机关内部未设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由警署或罪犯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负责实施对罪犯的监督、管理,但后二者仅是起〃配合〃作用。另一方面,当前公安机关治安任务繁重,基层公安警力紧张,在人、财、物大流通的社会转型时期,这些〃非监禁刑〃的暴-力型服刑罪犯极易失控脱管,使行刑活动、监管组织形同虚设,刑罚效果无从体现。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执法人员对罪犯监管实行单线联系,未按规定公开宣布罪犯的犯罪事实、执行期限及监管组织成员等。由于不具备公开性与公示性,老百姓看不到,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管不到,以致对罪犯的监管无法做到社会化,〃配合〃任务无法落到实处。个别执法人员甚至对假释罪犯仅要求每季度写一份思想汇报。二是个别监外执行的暴-力型罪犯对基层组织人员(经调查,主要是所在地居委会成员)视而不见,或用言语相威胁或无理取闹,致使基层组织人员产生畏惧、厌烦心理,不敢管也不愿管。三是居委会承担繁重社区任务,精力分散,力不从心。

三)现行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导致对监外执行暴-力型罪犯的制裁难上加难

1.假释犯违反规定的行为标准的认定问题

第一,刑法第86条第3款中未明确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范围。

对此,各地司法机关掌握标准不尽统一,极易造成执法混乱。如假释犯违反民事法律是否应当收监执行,违反地方行政法规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在实践中颇有争议。

(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监督机关批准,如有违法,根据86条第3款,应予以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但在实践中却难以执行。如罪犯郭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9年10月被法院栽定假释回沪。假释考验期间,郭未经监督机关批准,擅自离沪至新疆两月余,期间也未报告活动情况,经查确无其它不法行为。对于郭是否应当收监执行,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存在分歧,原因就在于刑法84条未规定违法的具体标准,即假释罪犯未报告情况达几次,脱管达多长时间应收监执行。

1. 假释犯收监执行的执行主体问题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刑法86条第3款规定之行为,应当收监执行。但是,是由其原服刑地有关部门执行,还是由其假释后居住地的有关部门执行,在法律上都无明确规定。如前述郭某,即使耍对其收监,到底是由何地执法机关收监,尚需进一步讨论。

2. 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中的有关问题 修订后刑法对监外执行的被判处管制、缓刑的罪犯均规定了严格的制度,从而保证了司法机关对他们的监督和考察,但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应遵守哪些制度却没有相应规定。在保外就医中,由于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时的责任在法律中没有明确,造成担保纯属名义性质。司法实践中担保的虚无性往往使罪犯无所顾忌,司-法-部门又将其监督管理委于保证人,造成了法律空档。为此,《监狱法》一般回避保外就医的提法,一并于监外执行。但随后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仍沿用了保外就医与监外执行并行的旧制,这样,毫无法律意义的担保依然是其法律程序。其实从技术上看,用监外执行涵盖保外就医是简便可行的,司法实践中它们适用同一程序,具有相同机制。

四)生活无源、就业困难,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我国《监狱法》明确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这从法律上保障罪犯刑满回归社会后,能够与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然而,实践中对这部分人的安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他们过去长期处于同社会相隔离的状态之中,在一定程序上降低了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二是他们普遍文化素质低下,又无一技之长,使就业难上加难。

三是他们重返社会后,往往会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比如家属和亲友嫌弃他们,某些怀有偏见的群众歧视他们,某些企事业单位不愿录用他们,而各种诱发犯罪的因素又在不断地刺激和影响着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安置措施不落实,他们就会沦为无业游民,无所事事,生活无着落,到处游荡,甚至恶习不改,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四是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介绍,有的罪犯一听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便断然回绝。有的工作几天,就半途而废。个别暴-力型罪犯还经常至街道、居委会要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费,动辄发生争执,严重影响了街道、居委会正常的工作。如罪犯赵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8年8月假释回沪。赵不断到所在居委会要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费,居委会根据其文化程度低,无一技之长的情况,安排其打扫环境卫生,月工资300元,另加公益性劳动岗位补贴200元(主要用于缴医疗保险金等)。但赵只干了几天,便以工作重、吃不消为由,放弃了自食其力的机会。

二、建议和对策 对监外执行暴-力型罪犯重新犯罪的预防和控制,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工作,即劳-改机关的教育改造质量与社会对这部分罪犯重新犯罪的预防和控制程度。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和防范,就有可能使改造所取效果前功尽弃。因此,我们认为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使监外执行暴-力型罪犯不敢犯、不能犯、不想犯

1. 加强与执行机关的配合协作,严格执法,将暴-力型罪犯的监外执行作为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对这部分罪犯,一经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予以收监执行,构成犯罪的,予以坚决打击。

2. 强化对暴-力型罪犯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力度,积极开展〃三查〃活动。即一查罪犯的监管组织和措施是否落实有效;二查近期罪犯在社区的思想动态和表现;三查罪犯有否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将〃三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保证其深入性和针对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3. 加强对该类罪犯的教育引导。采取集中座谈或逐个谈话相结合的方法,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生活来源等。针对他们各自不同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地予以教育引导,促使他们在监外执行期间,能自觉地遵纪守法。

二)进一步制定、完善对监外罪犯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

1.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对假释考察期间〃违反规定的行为〃标准的认定、假释犯收监执行主体等作明确规定,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对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要规定应遵守的制度,对保证人要制定相应的保证制裁措施。可责令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如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在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没收其保证金或追究保证人的责任,并撤销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立即收监。

2. 借鉴国外立法的成功经验。国外刑事裁判的执行大都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和全面负责,一般均属司-法-部的权限。如在法国,司-法-部不仅对监狱设施、监管人员及其他狱政实施监督管理,还负责解决徒刑执行、缓刑、监外执行、犯人刑满后重返社会等一系列有关判决执行方而的问题。在瑞士,作为非监禁执行方面的公益劳动的组织和实施由各州司法局的社会服务处负责。

因此,建议加强和充实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力量,使之逐步承担原由基层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假释、缓刑、监外执行等非监禁执行方式的刑罚制度。

3. 尽快制定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护-法。《监狱法》的颁布,对我国改造罪犯、创造人间奇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监狱法的颁布未能像1954年那样在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的同时公布施行《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因此,要通过制定回归人员社会保护-法,对需要安置帮教、参与社会就业竞争的回归人员提供保护,有利于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有利于促进在押罪犯的改造,有利于促进回归人员的再社会化。

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现阶段监外执行暴-力型罪犯的帮教和就业安置工作 做好对监外暴-力型罪犯的帮教和就业安置工作,是现阶段治安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完成对其再社会化的重要举措。帮教和就业安置在预防犯罪,确保他们回归社会过正常生活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长期的失业,就会使他们脱离社会群体而成为游民。以真诚的帮助、扶持来感化他们,有利于增强其适应社会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此,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将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教育、挽救,将社会的帮教与劳-改场所的教育改造衔接起来,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以利于对其再社会化。二是加强对这部分罪犯技能的培训,提高素质,通过劳动就业部门安置、有关部门的帮助和自谋出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同时还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择业就业机会。三是采取政府或民间的方式募集基金,成立刑释人员重返社会基金会,对这部分人员的社会保护提供一定的资金和物资,解决他们暂时困难,给予紧急特殊资助,为防止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提供必要物质生活保障。四是要切实转变观念,抛弃一朝偷窃,终身为贼的错误思想,社会各方共同携手,通过与监外罪犯签定帮教安置协议书等形式,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汇报人:本站

20xx年x月x日

工人思想汇报年度篇五

尊敬的党组织:

经过这一阶段的学习,我对党的认识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端正了入党动机。

以前,我对入党抱着执着的追求,认为只要入了党,就能得到锦绣前程,就能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经过党校学习,我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认识,深刻地体会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伟大的宗旨。

因此,我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坚定了共产主义的信仰,我坚信共产主义将给平凡的生活带来庄严和神圣,给年青的生命带来旗帜和明灯。

高校是育人的地方,是为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接班人,然而当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存在奋斗目标模糊不清的困惑,主要表现在文化品位不高,社会公德意识下降,道德观念淡薄,道德约束力薄弱,道德权威性观念淡化,道德地位下降等。以前,我难免随波逐流,不太注意这方面的约束和自我监督,没有真正认识到思想的缺陷,没有认真地、深入地学习有关先进理论。所以,我觉得加强思想素质教育是当务之急。

困此,在这一个阶段里,我着重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并联系自己思想、工作实际,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加强我思想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