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消防培训计划

时间:2023-08-09 17:58:04 作者:韩ll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消防培训计划篇一

为全面提高镇村森林防火指挥员对预防森林火灾、处置重特大森林火情的综合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年度森林防火培训纲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能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国家、省里和市里现行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了解我镇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特点、规律,熟练掌握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和森林火灾扑救的主要方法以及火场紧急避险的相关知识。

全面提升各村防火指挥员领导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促进基层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

二、培训对象

(一)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机关干部、村两委、护林员。

(二)村委会负责群众扑火队伍队员。

三、培训内容

(一)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2、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

3、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七项制度)。

(二)森林防火预防工作

1、森林防火责任机制(政府、部门、经营者有关责任追究制度)

2、森林防火护林机制(护林员聘用、管理及火源管控);

4、火险预警及响应工作;

5、防火宣传及设施建设;

6、野外火源管理、生产性用火及计划烧除规程。

(三)森林火灾扑救指挥

1、森林火灾特点、规律;

3、森林火灾扑救主要方法和基本战法;

4、扑火紧急避险基本常识;

5、火场看守清理及火案侦破。

四、计划安排

我镇安排在月底培训,各村安排在年底前结束。

森林消防培训计划篇二

新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然而对于火,幼儿缺乏相应的防火知识和能力。因此,增强幼儿的防火意识,提高幼儿的防火自救能力,加强幼儿防火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俗话说:水火无情。在所有的自然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的莫过于火灾。一个小小的火星可以使大自然的宝贵资源遭到破坏,可以使人类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化为灰烬,可以无情地夺走人最宝贵的生命。

所以我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认识规律设计了这一活动。

1、教育幼儿遇到紧急情况不要慌张。

2、培养幼儿初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基本的防火意识与能力。

3、使幼儿初步掌握基本的安全防火,学会简单的自我保护方法。

1、幼儿事先记住自己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

2、vcd一盘(内容有大火烧毁房屋、拨打火警电话的镜头)。

3、布置好情境表演的场景。

4、图片、玩具、毛巾、电话、几种防火安全标志。

1、教师扮演消防员,领孩子跑步带入。

2、组织幼儿观看大火烧毁房屋的图片,使幼儿感受火灾的危险性。

3、组织幼儿讨论:这些火灾是怎么引起的?火灾的后果是什么?引导幼儿说出预防火灾的方法,认识防火标志。

(1)预防火灾,小朋友们不能随便玩火。

(2)蚊香不能靠近容易着火的物品。

(3)不能随便燃放烟花爆竹。

(4)小朋友不能玩未熄灭的烟头,见了没熄灭的烟头应及时踩灭。

(5)认识严禁烟火的标志。

4、发生火灾怎么办?观看影碟,使幼儿知道火警电话是119,并知道如何报警。

5、请个别幼儿模拟拨打报警电话。提示幼儿说清着火地点、着火物和自己的姓名。

6、讨论:如果幼儿园里发生火灾,消防员叔叔还没有来到,我们该怎么逃出来呢?教师可演示逃生方法。

7、安全逃生演习:教育幼儿遇到危险不要慌张,运用学到的自救知识进行自我保护。

森林消防培训计划篇三

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仓库、沿街商铺。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

1.建筑使用功能。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消防安全管理。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落实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灭火救援条件。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二)超市。

1.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落实24小时双人执证上岗制度。

2.防火分隔。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有障碍物。防火卷帘是否能下落至地板面。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是否封堵密实。厨房、配电室、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

3.消防设施。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室内消火栓启泵是否正常,室外消火栓是否埋压、圈占、遮挡。防烟排烟系统送风机、排烟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

4.装饰装修。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装修材料。

5.其他方面。消防主、备电供电和自动切换是否正常。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的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的材质和敷设是否符合要求。室内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是否采用金属管道,并设有紧急事故切断阀。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

(三)仓库。

1.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落实24小时双人执证上岗制度。

2.储存物品管理。存储型物流建筑内储存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是否与设计相符,其仓库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仓库储存物资是否按照设计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3.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4.其他方面。是否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是否违规增设夹层、隔间,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彩钢板搭建仓储场所和临时用房。是否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是否拉闸断电。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被占用。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四)沿街商铺。

1.单位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防火分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是否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防火分隔。

3.安全疏散。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逃生软梯、钢爬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门是否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窗口不得设置金属栅栏。

4.用火用电安全。除厨房外其他部位是否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是否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

5.消防设施。灭火器是否放在位置明显、取用方便的地点,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6.其他方面。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综合体多产权、多使用单位或者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是否齐全,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以及承诺公示制度是否建立。

是否落实特殊消防设计要求,后续运营管理时是否擅自改变设计要求,存在违规在下沉式广场、中庭、避难走道、汽车库、步行街等区域增设商业摊位、游乐设施、展览场所、主力店等问题。

消防安

全管理

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培训。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是否明确各店铺、各业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奖惩管理办法。

综合体商管部、物业部、工程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联动管理机制;综合体商管部招商招租是否充分考虑综合体消防安全特殊要求,是否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准入机制。

综合体与宾馆、酒店、住宅楼、办公楼、城市轨道交通连通区域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火灾相互蔓延、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风险。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电焊、气焊等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和执业人员实施。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是否如实登记隐患问题,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抽查以及综合体自查发现火灾隐患的整改记录是否“闭环”,有关责任人是否签字确认。

火灾

危险源

用火用油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组织宣贯。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是否上墙公示,是否合格;燃气用具、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线路的设计、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用餐区、开放式加工区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吸烟、烧香、燃放冷烟花等行为;停止营业后厨房是否落实关火、关电、关气等措施;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及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等问题;燃料油储罐是否独立设置并采取防火分隔、防止油品流散等措施。

弱电井、强电井内是否存在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问题,是否存在强弱电线路共用一个配电箱问题。

配电箱接地措施是否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是否正确,线路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

火灾

危险源

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保护装置是否与所带用电负荷相匹配;应急电源是否运行异常或无法实现切换,蓄电池是否超期使用、容量不足等。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在综合体内停放、充电,办公区、休息区、营业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等蓄电池充电问题。

综合体外墙广告牌、商铺门头使用灯箱安装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老化开裂、漏雨渗水问题,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室内场所霓虹灯、装饰灯及其电气线路、控制器、变压器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装修装

饰材料

顶棚、墙面、地面等是否违规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是否违规设置易燃可燃的仿真植物、氢气球、造型挂件,可燃材料制作的模型上是否直接悬挂、布置电气线路、高温电器设备等。

分隔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否达标,是否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

施工装

修作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动火审批管理等制度是否制定;现场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部位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

施工装修是否破坏防火分隔、堵塞疏散通道,是否关停或遮挡消防设施;作业场所临时用电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是否对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是否封堵作业周边孔洞、缝隙,是否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两人值班及持证上岗制度,消防控制室是否与商户实现双向互联互通,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及主、备用电源是否正常运行。

是否签订维保协议,是否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措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等消防设施、器材有无被损坏、屏蔽等现象。是否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出具年检报告。

是否存在防火分区、防火隔墙等与建筑竣工图纸不一致的情况。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是否完整,信号反馈是否正常;管道井、电缆井、玻璃幕墙和防烟、排烟、供暖、通风、空调管道是否做好横向、竖向防火封堵,变形缝、伸缩缝内部封堵是否到位。

水泵接合器是否有明显标识,连接室内水灭火系统的供水管网上所有控制阀是否处于完全开启状态。

发电机、消防配电柜等消防供电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定期进行联动测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的联动启泵功能是否正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触发启动信号后,联动设备是否正常启动。

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以及送风机、排烟机是否能手动、联动启动;排烟设施的手动、自动开启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是否处于“自动”状态,监视系统是否正常;气体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应急处

置能力

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人员、器材装备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是否纳入消防救援统一调度指挥体系。

应急处

置能力

技术处置队组织架构、人员编配、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明确,队员是否按照技术分工进行分组。

灭火和应急疏散总预案是否制定,是否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是否每年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消防演练。

(二)超市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是否签订维保协议,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是否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并出具年检报告。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

防火分隔

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有障碍物,是否能下落至地板面。

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是否封堵密实。

厨房、配电室、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

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室内消火栓启泵是否正常,室外消火栓是否埋压、圈占、遮挡。

防烟排烟系统送风机、排烟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

消防主、备电供电和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装饰装修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装修材料。

其他方面

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的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的材质和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室内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是否采用金属管道,并设有紧急事故切断阀。

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

是否设置微型消防站。

(三)仓库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

全管理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

储存物

品管理

存储型物流建筑内储存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是否与设计相符。

仓库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

仓库储存物资是否按照设计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

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是否签订维保协议,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其他方面

是否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是否违规增设夹层、隔间,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彩钢板搭建仓储场所和临时用房。

是否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是否拉闸断电。

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被占用。

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其他方面

是否设置微型消防站。

(四)沿街商铺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单位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防火分隔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居住部分未与非居住部分是否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防火分隔。

安全疏散

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逃生软梯、钢爬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门是否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窗口不得设置金属栅栏。

用火用

电管理

除厨房外其他部位是否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是否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

灭火器是否放在位置明显、取用方便的地点,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其他方面

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森林消防培训计划篇四

1. 采取传,帮,带的方法,老员工和年龄大的同志,把自己多年积累的好的工作经验及教训和心德体会传给他们,培养他们的责任心,上进心,和事业心及对企业的忠诚度。

2. 在本部门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提倡上下级之间,员工之间,互帮互助,相互关心,相互团结,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学习。

3、现有人员培训将进行如下10项业务内容。

培训方法:拟采用理论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法。

培训目标:安全技能意识和维护保养技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培训资料:主要是培训主讲根据设备技术资料及设备结构自编。并结合新的法规。

考核办法:笔试与实际操作,

培训主讲:各分线经理

1、防爆电器的使用与维护:懂得防爆电器的防爆的结构要点和防爆工作原理,达到会检查,会保养会管理防爆电器。

培训主讲: 时间:3月 月底考试

2、电气使用安全培训,内容包括车间一般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常识和热工设备的重点管理,电气变配电设备安全检查与维护,电气设备检修的安全组织措施与技术管理措施。

培训主讲: 时间:3月 月底考试

3、设备维护管理:配合新版gmp对设备进行重点培训,经过培训管理人员、维修人员懂的.设备管理的一般知识即设备管理的全过程,什么是设备的前期管理,设备运行维修管理,设备故障管理和设备事故管理的主要内容。 培训主讲: 时间:4月 月底考试。

4、空调系统运行与维护保养:培训后使维修工懂得空调的构造,温度湿度是怎样通过空调控制实现的;关键部件会拆装检查,会清洗保养,知道风机电机的结构,冬季空调的维护与管理。

培训主讲: 时间:5月 月底考试。

6、胶塞清洗机的结构原理、各部件功能;了解胶塞清洗流程,胶塞清洗机维护保养;热工设备的检修要点,出现问题后故障现象及排除。

培训主讲: 时间:7月 月底考试

7、制冷系统结构原理、制冷系统组成、制冷系统维护保养;通过培训能使职工懂得制冷的工作原理,制冷系统主要组成构造和系统工作原理,冷却塔的工作原理和四季维护管理。

培训主讲: 时间:8月 月底考试

8、新版gmp送审稿附录1,无菌药品部分有空调环境、设备部分。无菌附录中隔离器的阐释。

培训主讲: 时间:9月 月底考试

10、压力容器分类方法:通过培训要使各分线维修人员知道在分管区域有那类压力容器在运行,有那此注意事项,怎么样进行养护,各种安全部件的调整,整定和注意事项,以保证安全运行。

培训主讲: 时间:11月上旬 月底考试

经过以上有针对性的培训培养,能使大部分人员具有独立思考问答题和解决问答题的能力。了解设备和设备管理在现代企业中的作用,了解设备管理的内容,对自已分管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森林消防培训计划篇五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森林消防培训计划篇六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