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认购协议书大全(14篇)

时间:2023-11-04 17:26:21 作者:FS文字使者 商品认购协议书大全(14篇)

合同协议是商业合作的基石,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协议的标准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联系方式:

买受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了本房产认购协议,并遵守如下规定:

一、买受人所认购的商品房为出卖人所开发的房屋,位于市号房。

二、该商品房的用途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测绘为准)。

三、计价和付款:

1、付款方式:买受人选择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支付房款(若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款的必须符合银行按揭的有关要求,并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7天内交齐按揭所需个人资料,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2、计价:该房合同单价为元/平方米。

总房价为。

3、付款:签订本认购协议书当天,买受人向出卖人缴纳房屋定金(人(以收据为准)。买受人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房款____________元,按揭贷款__________元,并与出卖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双方责任:

1、若买受人不按协议书约定时间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和签署《商品。

房买卖合同》,视为买受人不履行本协议,买受人按总房款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所认购的房屋出卖人有权另行处置。

2、出卖人承诺:出卖人在协议期内不得将买受人认购的`住房对外销售,否则按总房款百分之十赔偿损失(买受人违约除外);买受人按本协议规定时间之内,携本协议与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房屋的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经协商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3、双方一经签订本认购协议书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认购协议。

4、本认购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受人凭本认购协议书及认购金收据致营销楼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出卖人收回。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第甲方(开发商):

地址:

电话:

乙方(认购方):

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现住址:联系方式:座机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事项签定本《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双方应共同遵守。

二、乙方拟认购物业为号楼单元(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最终面积均以毕节市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测量核定为准)。

五、甲方承诺如乙方按约定签定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给予优惠折扣:

1、全额付款:该物业的销售单价按开盘公布单价的折进行计算;

2、按揭付款:该物业的销售单价按开盘公布单价的`折进行计算;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定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自动失效,并由甲方收回本协议及其诚意金之收款收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经办人:

审核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乙方:xxxxx(业主)。

为了维护大厦各业主的权益,促进大厦的'管理,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主已于年月日收到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住户手册》。

二、同意将来若将该物业产权转移(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馈赠、遗赠或互易)时,需取得承让人在公证处签署此相同的承诺书,并在产权转移后一个月内将该份合约交管理公司,以确保该承让人遵守该管理公约及业主守则的规定,此外亦同意以书面通知发展商及管理者关于单元拥有人的变更及承让人的姓名,联络地址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本业主/本公司完全同意和严格遵守本手册所载之各项内容并愿意与小区管理处通力合作,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的建设风貌及优美、整洁、宁静、安全的居住环境。如有违反愿按《××住户手册》中的要求,接受经济和行政处罚。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业主和管理处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业主房屋地址:

业主(委托人)签名:xxx。

联系电话:

管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xxxx年xx月xx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________路________号楼盘:________号________楼________单________元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房屋单价元:________。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天(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

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剩余房款在日内分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证。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楼盘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出卖人)。

乙方:________(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___市___区___县___路___号___楼盘:___号楼___单元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___平方米。

房屋单价___元(美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小写)___元(美元),(大写)元(美元)。

户型为___。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___天(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___元(美元),(大写)___元(美元)。

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

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___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___%,剩余房款在___日内分___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___%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2、政府立项证明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证号:____________。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销售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

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

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是商品房出卖人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与买受人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确认未来房屋买卖有关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那么,《》是什么性质的合同?怎样适用法律呢?如何认定其性质及适用法律,关系到当事人纠纷的解决,关系到裁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关系到司法诚信的价值取向,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伸张。

实践中,有人认为,《》其内容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要件且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另有人认为,《》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件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并作出裁判,则属适用法律错误。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认识的主要观点虽然截然相反,但两者均系建立在适用法律错误的基础上而产生的错误认识,而且后者比前者更具有隐蔽性。

首先,《》是一份附条件的期房期权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一份有关未来房屋买卖权利义务的合同。该所谓合同不符合法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求,也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是一份设置了行权条件的期房期权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一经订立,便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在合同法实施以后,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在适用法律方面,应以《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规定适应,若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实属适用法律错误。

其次,《》也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就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不要物(房屋)的交付,其主要条款即是否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签订的目的是保证双方最终能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属于债权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规定。当事人对《》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成立并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同时,由于《》是预约合同,标的是为签订本合同而进行的行为,不涉及房屋的实体权利义务,因此,不直接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

再者,《》又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外,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失信,另一方便具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是否成立,这就要视《》中的条款如何约定和当事人的履行情况而定。

最后,《》是商品房出卖人提供的格式合同,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随着近几年房价的过快上涨,当事人往往宁愿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使《》的合同目的无从实现。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一方的失信行为,不应由另一方埋单,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乙方:xxxxx(业主)。

为了维护大厦各业主的权益,促进大厦的管理,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主已于年月日收到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住户手册》。

二、同意将来若将该物业产权转移(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馈赠、遗赠或互易)时,需取得承让人在公证处签署此相同的承诺书,并在产权转移后一个月内将该份合约交管理公司,以确保该承让人遵守该管理公约及业主守则的规定,此外亦同意以书面通知发展商及管理者关于单元拥有人的变更及承让人的姓名,联络地址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本业主/本公司完全同意和严格遵守本手册所载之各项内容并愿意与小区管理处通力合作,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的建设风貌及优美、整洁、宁静、安全的居住环境。如有违反愿按《××住户手册》中的要求,接受经济和行政处罚。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业主和管理处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业主房屋地址:

业主(委托人)签名:xxx。

联系电话:

管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xxxx年xx月xx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联系方式:

买受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了本房产认购协议,并遵守如下规定:

一、买受人所认购的商品房为出卖人所开发的房屋,位于市号房。

二、该商品房的用途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测绘为准)。

三、计价和付款:

1、付款方式:买受人选择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支付房款(若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款的必须符合银行按揭的有关要求,并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7天内交齐按揭所需个人资料,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2、计价:该房合同单价为元/平方米。

总房价为。

3、付款:签订本认购协议书当天,买受人向出卖人缴纳房屋定金(人(以收据为准)。买受人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房款____________元,按揭贷款__________元,并与出卖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双方责任:

1、若买受人不按协议书约定时间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和签署《商品。

房买卖合同》,视为买受人不履行本协议,买受人按总房款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所认购的房屋出卖人有权另行处置。

2、出卖人承诺:出卖人在协议期内不得将买受人认购的住房对外销售,否则按总房款百分之十赔偿损失(买受人违约除外);买受人按本协议规定时间之内,携本协议与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房屋的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经协商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3、双方一经签订本认购协议书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认购协议。

4、本认购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受人凭本认购协议书及认购金收据致营销楼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出卖人收回。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商品认购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于xx。

乙方: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xxx路。

法定代表人:蒋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杭州xxxxx酒店”项目中的部分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杭州市xxx路60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20xx年x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规划用途为_______。

甲方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在上述地块建设酒店,暂定名为杭州xxxxx酒店。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酒店中的部分商铺,具体为:______。

1、第一、二层的西北独立尖角沿街商铺(具体见附图1)。

2、第一、二层的西南独立尖角沿街商铺(具体见附图2)。

3、酒店服务式公寓第三层(但不含酒店宴会厅及附属物业)(具体见附图3)。

第三条:商铺面积的约定:

1、第一层西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_平方米;

2、第一层西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_平方米;

3、第二层西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_平方米;

4、第二层西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_平方米;

5、第三层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_平方米;

以上暂定建筑面积总计为______平方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预测面积为准。乙方承诺在购买的以上商铺中,将一层部分用于品牌女装或女性用品,二层为特色餐饮中的无污染、无油烟快餐厅及比萨饼类型餐饮配套,第三层商铺部分为特色鲍翅餐厅。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以本条确定的`单价为唯一依据:

1、第一层西北向的商铺单价为______元/平方米;

2、第一层西南向的商铺单价为______元/平方米;

3、第二层西北向的商铺单价为______元/平方米;

4、第二层西南向的商铺单价为______元/平方米;

5、第三层商铺单价为______元/平方米;

根据上述第三条暂定建筑面积计算,乙方应支付的总价暂定为______元。

第五条:定金及其价款的支付。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

2、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房价款。

3、乙方在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层商铺总价的50%及第三层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价款。

4、一、二层商铺总价50%的按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为中国银行。第三层商铺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寻找银行办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办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银行办理按揭的比例为第三层总价款的50%。

第六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在洽谈及签订预售合同时,就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价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铺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供水、电、热、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和公共设备的交付承诺,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违约责任等)进行全面的磋商,双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绝签订预售合同。

第七条:鉴于乙方所认购的商铺是应乙方的要求对原有建筑物进行修改,现该修改后商铺已得到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的书面确认(见附件),并符合乙方独家使用条件,故由乙方承担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八条:由于本合同项下标的物具有乙方独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预售合同中的其它条款达不成协议为由,放弃购买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拒绝与甲方签定预售合同。否则,乙方除承担工程造价增加部分的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万元的赔偿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张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至预售合同签订前双方就有关本合同项下标的物达成的合同均作为预售合同中的内容,对此,双方均不得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作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依据。

第十条:与乙方认购的商铺有关卫生间、厨房的排污、排水烟系统、空调管线、间隔墙体和外墙面装饰等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合同。

第十一条:鉴于第二层二处商铺的特殊位置,与之相邻的外露台部分(附图4)将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及维护费。乙方承诺,不得干扰其它业主和经营户的经营;甲方如遇临时需要而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撤除相应家具、用具,并将场地及时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诺按甲方统一开业时间准时开业,除非甲方许可,乙方推迟开业每天按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通过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附图:(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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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乙方:xxxxx(业主)。

为了维护大厦各业主的权益,促进大厦的管理,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主已于年月日收到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住户手册》。

二、同意将来若将该物业产权转移(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馈赠、遗赠或互易)时,需取得承让人在公证处签署此相同的承诺书,并在产权转移后一个月内将该份合约交管理公司,以确保该承让人遵守该管理公约及业主守则的规定,此外亦同意以书面通知发展商及管理者关于单元拥有人的变更及承让人的姓名,联络地址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本业主/本公司完全同意和严格遵守本手册所载之各项内容并愿意与小区管理处通力合作,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的建设风貌及优美、整洁、宁静、安全的居住环境。如有违反愿按《××住户手册》中的要求,接受经济和行政处罚。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业主和管理处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业主房屋地址:

业主(委托人)签名:xxx。

联系电话:

管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xxxx年xx月xx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制作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本《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小区的下列物业:

1.商品住宅:______号楼______座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商铺:______号楼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3.车位(库):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上述房屋的价格。

1.商品住宅: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优惠价为____________,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买受人如选择公积金按揭贷款方式,商品住宅的优惠价为____________元,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_元)。

2.商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优惠价为____________,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

3.车位:人民币每间(位)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

以上______项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向甲方交付签约定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其中住宅定金______万元,商铺定金______万元,车位定金______万元)。甲方另开《收款收据》。

四、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总房价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2)第二期付款:乙方须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______天以内,交付总房价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

(3)第三期付款:乙方须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______天以内,交付总房价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

(4)第四期付款:乙方必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之前十天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付清余款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通知延期交房的,交款时间顺延。

3.银行按揭(商品房个人按揭贷款):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充分了解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2)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不低于总房价款的______%作为首期付款(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计人民币______元,余额计人民币______元,由乙方向银行办理个人银行住房贷款。(买受人的按揭申请由银行审批确定,如银行认为需要买受人增加首付款或不同意放贷,买受人须增加首付款或更换付款方式。)。

(3)按揭的具体手续按贷款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仔细阅读了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完全清楚合同内容并予以接受。

六、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次日起______日内主动到____________售楼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签署《业主临时公约》。甲方可以另行指定签约地点。

七、乙方前来签订上述合同等法律文件时,应当携带下述证照及文件:

(1)个人购房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本协议书;。

(2)委托他人代购房产的,代理人须另持购房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单位购房的,须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协议书,经办人不是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该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八、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未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签署《业主临时公约》并交纳相应的购房款的,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并自动放弃该套物业的认购权,甲方有权将乙方原认购的物业转售他人,乙方无权收回所交定金。

九、如甲方在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而将乙方认出购的上述物业另售他人的,双方的认购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定金,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十、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书后,签约定金即转为履约定金。

十一、本协议书所有手书之数据、文字内容均已经乙方核对无误。

十二、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

(盖章)(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大厦各业主的权益,促进大厦的管理,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达成以下协议:

业主已于年月日收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住户手册》。

二、同意将来若将该物业产权转移(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馈赠、遗赠或互易)时,需取得承让人在公证处签署此相同的书,并在产权转移后一个月内将该份合约交管理公司,以确保该承让人遵守该管理公约及业主守则的`规定,此外亦同意以书面通知发展商及管理者单元拥有人的变更及承让人的姓名,联络地址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本业主/本公司完全同意和严格遵守本手册所载之各项内容并愿意与小区管理处通力合作,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的建设风貌及优美、整洁、宁静、安全的居住环境。如有违反愿按《××住户手册》中的要求,接受经济和行政处罚。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业主和管理处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业主房屋地址:

业主(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管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律师

乙方:(业主)。

为了维护大厦各业主的权益,促进大厦的管理,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主已于年月日收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住户手册》。

二、同意将来若将该物业产权转移(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馈赠、遗赠或互易)时,需取得承让人在公证处签署此相同的承诺书,并在产权转移后一个月内将该份合约交管理公司,以确保该承让人遵守该管理公约及业主守则的规定,此外亦同意以书面通知发展商及管理者关于单元拥有人的变更及承让人的姓名,联络地址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本业主/本公司完全同意和严格遵守本手册所载之各项内容并愿意与小区管理处通力合作,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的建设风貌及优美、整洁、宁静、安全的居住环境。如有违反愿按《××住户手册》中的要求,接受经济和行政处罚。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业主和管理处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业主房屋地址:

业主(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管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出卖人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与买受人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确认未来房屋买卖有关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那么,《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性质的合同?怎样适用法律呢?如何认定其性质及适用法律,关系到当事人纠纷的解决,关系到裁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关系到司法诚信的价值取向,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伸张。

实践中,有人认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其内容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要件且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另有人认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件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并作出裁判,则属适用法律错误。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认识的主要观点虽然截然相反,但两者均系建立在适用法律错误的基础上而产生的错误认识,而且后者比前者更具有隐蔽性。

首先,《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一份附条件的期房期权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一份有关未来房屋买卖权利义务的合同。该所谓合同不符合法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求,也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是一份设置了行权条件的期房期权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一经订立,便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在合同法实施以后,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在适用法律方面,应以《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规定适应,若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实属适用法律错误。

其次,《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也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就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不要物(房屋)的交付,其主要条款即是否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签订的目的是保证双方最终能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属于债权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成立并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同时,由于《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预约合同,标的是为签订本合同而进行的行为,不涉及房屋的实体权利义务,因此,不直接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

再者,《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又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外,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失信,另一方便具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是否成立,这就要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的条款如何约定和当事人的履行情况而定。

最后,《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出卖人提供的格式合同,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随着近几年房价的过快上涨,当事人往往宁愿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使《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合同目的无从实现。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一方的失信行为,不应由另一方埋单,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