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股权改革对大家有好处 企业殡葬改革工作计划(优秀6篇)

时间:2023-09-20 19:03:22 作者:琉璃 最新农村股权改革对大家有好处 企业殡葬改革工作计划(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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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股权改革对大家有好处篇一

乙方:________

为了节约丧葬成本,解决因民间殡葬产生的噪音和环境污染问题,创优________的旅游环境,甲方决定在 ________村新建殡仪馆一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依据《_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镇殡仪馆建设 。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 镇 ________ 村 。

三、所有权性质

殡仪馆墓地的所有经营管理权归乙方所有(其中土地权限以土管法为依据)。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负责殡仪馆建设用地、墓地用地的征地工作(地价须经乙方同意)。

2、负责升级改造从 2 级电站至殡仪馆的道路及供电线路架设(供电线路架设费用由双方协调处理)。

3、负责办理墓地征用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规费。

4、负责禁办丧事区域内的监管工作(具体办法待定)。

5、负责殡仪馆设计和墓地规划审查。

(二)乙方义务

1、负责殡仪馆建设用地手续及相关规费。

2、负责支付墓地征地补偿款。

3、负责殡仪馆及墓地建设的各种投入及经营管理。

4、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________万元的保证金。

5、向甲方提交殡仪馆设计图纸,并由甲方审签。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 ________万元保证金。若甲方违约,按同期行息的 5 倍支付乙方违约金,并退还保证金。

六、工程期限

本项工程必须于________月底完工,________日正式投入使用。

(其中甲方必须在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殡仪馆建设用地,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墓地。)

七、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包括火灾、水灾、塌方等意外事故),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3、在全部施工期内,所有造成的机械损坏、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它损失、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4、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有关人员、机械设备,甲方随时有权勒令其退场,并终止承包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运行中禁办丧事区的监管和殡仪馆收费标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 __日

农村股权改革对大家有好处篇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_、_、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根据《_殡葬管理条例》(_令第225号)、 《__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5号)、《___市委办公室 __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工作计划》(吉办字〔_〕53号)和《安福县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工作计划》(安办发〔_〕19号)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公墓建设辐射到村组。__年底前,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可采取乡建、村建、乡村或村村联建等方式,建设公益性墓地,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葬有去处”及迁坟安葬需求。

(二)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省政府赣府字〔__〕43号文件已将__市全域调整为火葬区。从__年9月1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实现火化率100%,公益性墓地建成之前,将新增死亡人口火化后的骨灰先寄存在县殡仪馆,待公墓建成后,进入公墓安葬达到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三)散埋乱葬整治到位。__年12月22日(冬至节)前,完成“三沿六区”重点区域,即铁路、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河道(包括泸水、洲湖水、同江水、谷口水、东谷水、山庄水和泰山水等)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区、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整治;__年5月底前,完成“三沿六区”所有区域(包括公路中的县道、乡道和村庄内)可视范围内的坟墓整治,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

(四)移风易俗明显见效。在全乡“三沿六区”辖区内,逐步实施“三禁”(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游丧)。所有行政村都要成立红白理事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城乡居民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推进移风易俗。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__年7月至8月)

1.迅速动员部署。__年7月下旬,成立章庄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并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各村要在7月底前会议精神传达到各村组、到户确保家喻户晓。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必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居)民家中棺木及棺木店(点)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范围内需要整治的坟墓数量;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土葬用品生产销售店及丧葬祭品店铺的数量。以村(含林场)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对“三沿六区”范围内乱葬坟墓,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林场的底数由七都林场负责。

3.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等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规定。相关单位、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协进村入户,面对面向老百姓宣传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培训会,签订殡葬从业人员承诺书(附件3),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和殡葬管理政策解读,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的宣传员。

(二)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阶段(__年7月至12月)

1.科学布局。7月底前要确定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和规模。各乡镇、村要将农村公益性墓地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制作分布图,实行一次性布局,分期实施。要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要按辖区人口(含集镇)年均6‰自然死亡率×30年需求+“三沿六区”应迁坟墓数量确定规模,今年要完成的建设面积:辖区人口1500人以下的建1亩,2500人以下的建2亩,2500人以上的建3亩;有迁坟任务的乡、村,按每亩200穴左右测算增加建设面积。原则上以乡镇(林场)和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建设,同时考虑到现实情况,在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合并村可以分开建,历史原因互相矛盾较多的或居住集中、人数较多的自然村可申请建设组级公墓。

2.优化审批。建设主体提出选址工作计划后,要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办公,集中论证、评估确定建墓地址。乡镇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规划、国土、林业等站所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同时,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相关部门要加快联审联批,切实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

3.奖补资金。公益性墓地征地及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进行奖补,奖补标准由县统一确定。

4.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由乡镇、村负责组织实施并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外经营;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单人墓墓穴不超过平方米、双人墓墓穴不超过平方米;墓区以建设卧式墓碑为主,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__年7月至__年5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要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__年9月1日前,各乡镇(林场)对村(居)民家中现有的已自制且准备自用的成品棺木,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县财政按每副棺木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9月1日之后处理的不予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存放,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石材、封建迷信祭品销售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切实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自觉实行火化。要全面实行遗体免费火化,对不享受国家丧葬费用补贴的人员,其遗体接运、冷藏(3天内)、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向丧属实行免费,相关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并在殡仪馆办丧过程中同步结算、直接减免。对享受国家丧葬费用补贴的人员去世后,由其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核报。要严格规范丧葬费用发放,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去世后,以及因工伤、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非正常死亡人员,财政、人社、公安、保险等部门要严格把关,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和民政部门或村委会出具的公墓安葬证明(或其他节地生态安葬证明),发放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保险赔偿等相关费用;对违规发放丧葬费等费用的,依法依纪予以严肃查处。要加强对现有殡仪馆、火化炉等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

3.全面整治散埋乱葬。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4);公墓建成后,按时间节点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由县财政按搬迁2000元/穴(其中1000元补助给丧属用于旧坟迁移,1000元补助给管理主体用于墓具采购安装)、改造8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4.大力推行移风易俗。全乡各村全覆盖成立红白理事会,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正义、崇尚节俭、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人士担任理事会成员,切实发挥理事会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宣传引导、监管约束作用;所有行政村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丧事简办、文明祭祀、开展“三禁”等要求写入其中,并在本村醒目位置或村民聚集场所长期公布,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乡、村两级要对修订完善后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讲解,教育引导群众自我执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__年6月开始)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乡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属地管理,各村(林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由县级抓总推进、乡镇主体落实,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农村股权改革对大家有好处篇三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殡葬改革目标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任务,在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提高火化率、公墓集中安葬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等方面有新突破,推进全县殡葬管理法治化、殡葬服务标准化,实现殡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深入推进殡葬改革,逐步提高火化率。按照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综合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分类分区推进火化,提升火化率。2020年9月30日零时起,全县辖区内财政供养人员(含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武装部队和中央、省州驻巍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包含对象下同)以及特困供养人员死亡后开始100%火化,100%进公墓集中安葬,积极地、分步骤、分区分类推进火化区内居民死亡后火化工作。到2021年9月1日零时起,火化区内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

(二)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争取,积极整合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分批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覆盖城乡的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立比较完善的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到2020年末,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塔),实现非火化区死亡人员在遗体公墓内规范安葬,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的殡葬基础设施。

(三)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殡葬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县乡镇综合执法、挂村包组责任制、村(社区)殡葬信息员等制度,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殡葬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清理整治“三沿六区、两地两山”范围内乱埋乱葬、超标准建设坟墓等行为,实现无新的乱埋乱葬、无新的豪华大墓、无违规建造公墓、无违规出售墓穴墓地的目标。积极推行殡葬社会化服务,提升殡葬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殡葬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

(一)遗体火化对象。巍山县行政区域内的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省、州属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军队干部职工、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死亡后遗体全部实行火化(捐献供科研、教学使用的遗体除外)。

国家规定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含夫妻一方属该少数民族的)允许土葬,按少数民族葬式葬法土葬后,需要办理遗属补助事宜的,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统一由县民政局依法出具“允许土葬证明”。自愿要求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二)火化区范围。巍山县第一批划定火化区5个,包括4镇1乡40个村(社区),具体是:南诏镇火化区:日升、北街、东外、群力社区,系马庄、鸡碧、开南、南山、文笔、河西、和平、自由、新村村委会。全镇共涉及4个社区,9个行政村。

庙街镇火化区:润泽、添泽、新华、古城、六合、盟石、北桥、慧明、碧清、云鹤、营盘、新云村委会。全镇共涉及12个行政村。

大仓镇火化区:团结、甸中、永福、幸福、小河、同兴、大仓。全镇共涉及7个行政村。

永建镇火化区:永瑞、永平、永和、西山、永乐(新村除外)、永利(飞立坪除外)、小围埂村委会。全镇共涉及7个行政村。

巍宝山乡火化区:建设村委会。全乡共涉及1个行政村。逐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上级要求逐步将火化区覆盖到巍山县所有辖区。

(三)公墓集中安葬。火化对象火化后骨灰必须进公墓集中安葬。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骨灰必须集中安葬于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原籍在县外的,回原籍安葬必须在当地公墓安葬;火化区范围内已故居民(包括原户籍在本地的已故居民)骨灰集中安葬于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引导鼓励非火化区内死亡人员进行火化,并在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中安葬;对因县城规划用地、城乡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等原因需搬迁的坟墓,原则上进入公墓内安葬。夫妻一方在2020年9月30日(火化正式开始)前已去世安葬,按备案要求提前向各乡镇报告,并报县民政局备案的,另一方去世后遗体必须进行火化,骨灰可不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可与已去世方分别按照火化区或非火化区安葬方式及标准要求进行安葬。

(四)安葬要求。骨灰安葬单双人墓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80厘米,宽不超过60厘米,按骨灰进入公墓先后顺序安葬,不得挑选墓位、不得跳穴安葬。夫妻一方进入骨灰公墓安葬后,另一方去世火化后可与先安葬一方同穴安葬,也可申请相邻墓位预留另一方使用;在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安葬的按公墓管理规范及管理要求入墓安葬;积极引导群众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堂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安置骨灰;非火化区和国家规定的10个少数民族遗体要相对集中安葬,遗体安葬严格执行单人墓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超过6平方米,碑高不超过80厘米,碑宽不超过60厘米,不得建石围栏和其他装饰物。禁止骨灰二次装棺安葬或修建衣冠冢。

(一)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把遗体接运、遗体72小时内冷藏暂存、火化、骨灰免费寄存1年等纳入基本殡葬服务清单,依照国家规定加强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并为城乡困难群众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确保持续稳定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补助费用包含在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政策中,补助费用支付方式由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制定。

(二)明确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等政策。一是除财政供养人员外,死亡后实行火化并进入县、乡镇公墓安葬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二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抚恤费补助人员(不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外,使用国家规定的可降解容器或不用容器装放骨灰,且深埋不留坟头或采取撒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三是鼓励自愿火化。支持和鼓励非火化区城乡居民及国家明确规定可以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自愿实行火化,同等享受火化补助政策(财政供养人员除外)。四是困难救助对象。死亡时属巍山县户籍的特困分散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享受其他补助外再给予一次性困难救助1000元。五是全免费对象。_门认定的无名遗体、尚未登记我县户口的婴儿或县社会福利中心抚养的儿童以及在我县救助管理机构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死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

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和自愿火化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安排,采取先收后补的方式兑现。困难救助对象所涉费用分别由县民政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资金按规定支付;全免费对象所涉费用由县民政局支付,凭资金拨付申请和火化遗体名册按标准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县殡仪馆。

(三)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县民政局要加快推进殡仪馆建设,完善殡仪馆内停车场、路灯、休息亭、绿化等附属工程。加快推进经营性公墓建设,完善管理服务,确保基本殡葬服务供给,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殡葬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时限要求完成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规划、选址、报批、建设,完善附属设施,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覆盖到乡镇,确保群众的安葬需求。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四)开展殡葬环境专项整治。各乡镇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建成的“活人墓”,“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坝区)内的大墓、“豪华墓”等(含原已登记过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活人墓”必须全面拆除,并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活人墓”。二是对“三沿六区、两地两山”可视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采取植树遮蔽一批、搬迁一批、改造一批等方式进行治理,能搬迁至公墓集中安葬的,按照现行迁坟方案给予补助。不能搬迁的,缩小硬化面积,覆土植树绿化遮蔽。三是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火化区内生产经营棺木和坟头石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进行清理整治。四是对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办丧扰民、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行为进行教育整治,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办理丧事。

(五)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挂村包组制度。把殡葬改革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县处级领导挂包乡镇、单位部门挂包村(社区)制度,在脱贫攻坚中挂包乡镇的县处级领导同时挂包相应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挂包村(社区)的单位部门组建工作小分队,指导配合村(社区)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动员、工作推进、信息收集等工作。各乡镇领导辖区内各行政村进行全面包保。二是建立殡葬信息员制度。由乡镇在每个村民小组选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小组的死亡人员信息报告和政策宣传工作。本小组发生人员死亡后信息员及时向村委会主任报告,督促死亡家属做好按政策火化和规范安葬等工作。对督促非火化区家属按遗体规范安葬要求安葬的以及对在丧葬全过程中协助丧属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并督促丧属将骨灰按规定要求安葬的,按规范安葬一具遗体200元标准对信息员进行奖励。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县级成立由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卫生健康、住建、文化旅游、人社、应急、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殡葬联合执法队伍,每个部门固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根据需要参与联合执法,乡镇参照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生产、加工、销售殡葬用品、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违法土葬等行为。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的殡葬联合执法制度,对殡葬服务市场、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维护健康有序、规范优质的殡葬服务市场。

(六)强化政策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干部职工会、群众会议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以及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努力营造“殡葬改革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要积极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并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的殡葬改革宣传。县民政局要制作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乡镇。乡镇及挂包单位要通过召开群众会、户代表会、动员会、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把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实现户户知晓,人人兼知。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殡葬改革宣传专栏,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政策及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3月1日-2020年9月29日)。重点做好方案制定、《殡葬管理办法》、殡葬改革相关公告发布、殡葬政策宣传、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殡葬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各乡镇要在2020年5月31日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村(社区)负责人、殡葬信息员,确保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扎实推进。同时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建设、殡葬环境专项整治、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入户等工作。县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做好殡葬改革相关工作。

(二)火化实施阶段(2020年9月30日起)。2020年9月30日零时起,全县辖区内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开始100%火化,积极推进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2021年9月1日起,火化区内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火化区内国家规定的10个少数民族死亡人员鼓励实行火化。一是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家属凭火化证、墓穴证(骨灰寄存证)、骨灰安葬或其他不需火化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二是强化殡葬信息系统录入,建立遗体火化后骨灰全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每具骨灰去向清楚,符合安葬政策。三是特殊需要遗体外运的,须凭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方可放行。四是各乡镇信息员在辖区内人员死亡后及时报告村委会负责人,火化区范围内同时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医院在人员死亡后1小时内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除特殊情况外火化区遗体必须在72小时内火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1日以后)。对遗体火化和集中公墓安葬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加快村、组公益性骨灰公墓和骨灰寄存设施建设,完善乡镇、村、组公益性骨灰公墓管理办法和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制定第二批火化区划定方案,逐步实现全县区域内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

(一)高度重视。殡葬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殡葬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提高认识、创新方法、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把殡葬改革列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成立殡葬改革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建立殡葬改革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财政供养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亡故人员由生前主管单位协同丧属负责落实。特困集中供养的亡故人员,由民政部门协同供养机构负责落实。其他农村、城镇居民的亡故人员,由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协同丧属落实。人员亡故后,亲属应及时向村(社区)和主管单位报告。

(三)依法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_《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依法推进实施殡葬改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遗体火化,需延期遗体火化的,应经民政或公安、司法等机关批准。逾期不处理遗体的,由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或死亡地的乡镇人民政府送达责令限期火化通知书,拒不执行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力量依法强制火化,火化费用由丧属承担。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四)严肃奖惩。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目标未实现、造成乱埋乱葬现象的,对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追责问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本部门人员死亡后遗体逃避火化和乱埋乱葬构成事实的,除责令单位追回遗体依法强制火化进公墓集中安葬外,对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相关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在丧葬活动中唆使、纵容、包庇、策划抵制遗体火化和进公墓集中安葬的,为违反殡葬管理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人说情、打击报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聚众闹事、阻碍殡葬执法工作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殡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

农村股权改革对大家有好处篇四

从20__年1月1日起。

二、实施内容及对象范围

我县31个城镇社区居委会管辖的户籍居民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具体范围为:__镇的__社区、朝阳社区、__社区、__社区、__社区、爱莲社区、__社区、储能社区和东泉社区居委会;__镇的文昌阁社区、__社区和永丰社区居委会;泉水镇的泉水社区居委会;暖水镇的暖水社区、田庄社区居委会;__镇的__社区居委会;三江口瑶族镇的三江口社区居委会;热水镇的汤河社区居委会;集益乡的集龙社区、益将社区居委会;井坡镇的井坡社区居委会;马桥镇的马桥社区、外沙社区居委会;南洞乡的南洞社区居委会;濠头乡的濠头社区居委会;延寿瑶族乡的延寿社区、小垣社区居委会;文明瑶族乡的文明社区、盈洞社区和岭秀社区居委会;__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区社区居委会。

三、奖罚措施

(一)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大殡葬惠民奖励力度,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对我县户籍居民死亡后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服务实行免费,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免费接运。在县域内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实行免费。超出县域内按物价核定价格收费。

2.免费存放。遗体三日内(含三日)冷藏存放实行免费。超出三日的按物价核定价格收费。

3.免费火化。选择平板炉火化的实行免费。选择拣骨炉火化的实行价格补差。

(二)处罚措施。

1.按照《_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汝办发〔__〕5号)、《_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殡葬管理规定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汝办发〔__〕3号)文件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党员干部对直系亲属中有不良治丧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劝阻,不得听之任之甚至纵容包庇。国家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违反殡葬管理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2.城镇社区居民死亡后要坚决实行火化。对拒不执行火化规定的,由县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用由丧属负担。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__年10月1日至__年10月31)。各乡镇要组织各社区对辖区内户籍人口进行梳理,建立户籍人口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城镇社区人口情况。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挂靠户籍人口进行梳理,建立户籍人口台账,全面掌握挂靠户籍人口情况。

(二)宣传发动阶段(__年11月1日至__年12月31日)。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画册、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各单位特别要对管辖户籍或者挂靠户籍中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殡葬政策宣讲到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执行落实阶段(20__年1月1日起)。20__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农村股权改革对大家有好处篇五

根据___市委《关于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办发〔__〕7号)要求,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文明节俭”为导向,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整治乱埋乱葬为抓手,着力推进殡葬改革法制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习俗文明化,为打造“湘北第一镇、美丽羊楼司”,加快推动羊楼司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目标

(一)倡导丧事简办。__年所有村(社区)全部建立“一会”(红白理事会)“一约”(婚丧喜庆公约),特别是将殡葬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实现丧事简办全覆盖。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有人管事、有章理事、规范办事,积极发挥作用。

(二)提升火化率。全镇在编工作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一律实行火化,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人员、企业职工、居民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去世后逐步推行火化,农村村民去世后提倡火化。

(三)加快公墓建设。我镇计划20__年,在中洲、尖山、梧桐铺3个社区率先建成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到2022年底实现建制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60%的目标。

(四)遏制乱埋乱葬和违规治丧。镇域内“三沿六区”的活人墓、豪华墓一律拆除,集镇区域临街搭棚治丧、乱埋乱葬基本杜绝。

(五)倡导节地生态安葬。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积极推行树葬、草葬、花葬、撒散、深埋、小型墓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行火化

1.全镇在编工作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一律火化。自20__年元月1日起,上述人员去世后一律到殡仪馆实行火化,骨灰原则上安葬在公墓山,死者直系亲属凭民政部门开具的《火化证明》,依据相关政策领取丧葬费、抚恤费。无《火化证明》或造假领取了丧葬费、抚恤费的,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拒不实行火化、违规治丧、乱埋乱葬的,由镇纪委监委严格追究死者所在单位(村居、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死者直系亲属的责任。

2.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人员、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及村(社区)干部去世后逐步推行火化,农村村民去世后提倡火化。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动员辖区居民实行火化。暂没有实行火化的村(社区),要严格限制墓葬用地面积。辖区居民去世后,遗体原则上集中安葬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生态安葬。

(二)着力整治乱埋乱葬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综合整治,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基础上,对“三沿六区”(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河道沿岸和城镇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农田保户区、风景名胜区)境内的大墓(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超过1平方米;遗体入土安葬的占地面积单人墓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超过6平方米的墓位)、豪华墓(墓主体及周围修建装饰物的墓位)、活人墓(为健在的人修建的墓位),采取植树遮敝一批、生态改造一批、搬迁拆除一批等方式进行整治。由镇政府发出通知书,责令限期20__年12月底前拆除辖区的大墓、豪华墓及无名无主墓,能够搬迁的,搬迁至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能搬迁的,要缩小硬化面积,拆除墓主体及周围的装饰物,进行覆土、植树、绿化。对逾期抗拒不拆除清理的,将报市殡葬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组织进行拆除;对涉及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对发生阻碍执法、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由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

(三)严厉打击违规治丧

1.自__年12月1日起,各村(社区)要引导辖区内居民在指定场所治丧,严禁乱搭灵棚治丧,设置拱门,悬挂气球,使用高音设备,乱放烟花鞭炮,沿街游丧、吹奏哀乐、抛撒纸钱等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行为。

2.加强殡葬执法监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规殡葬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对应火化未火化、骨灰装棺再葬、违规搭棚治丧、乱埋乱葬、建造豪华墓活人墓等违规殡葬行为,由镇党委、政府牵头,各村(社区)及民政、城管、公安、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采取行政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违规的典型案例在全镇进行通报曝光。对在殡葬改革中发生阻碍执法、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由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

(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由建制村(或多个建制村联名)提出申请,经镇民政办审查,报发改、自然资源、林业、环保等市直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民政局审批。根据市文件:发改、自然资源、林业、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市范围内的各项手续办理实行特事特办,所有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实行全免。对涉及省、__市报批的事项,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办理。

2.公墓建设规模及标准:每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山规划用地不超过50亩,应选址在荒山脊地,能满足本村村民30年的使用需求。公墓区要合理规划,建设绿地、标识、道路及停车场等设施。墓穴占地面积标准为:安葬单人遗体墓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不得超过6平方米,安葬2人以下骨灰墓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墓碑出土高度不超过米、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3.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费用由镇、村(社区)两级统筹解决。市民政局协助建设单位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项目资金。

4.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行奖补。对按标准建成的公墓山(立项、环评、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验收达标者),由民政局向财政局申报奖补经费,给予每个公墓10万元奖补。

(五)落实殡葬惠民政策

根据__省民政厅、__省财政厅《关于免去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湘民发〔__〕58号)文件精神,对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服务费和节地生态安葬给予减免或奖补。其费用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按季度据实结算。

1.免除特殊群体基本丧葬费。具有我市户籍,去世后实行火化,未享受国家或单位丧葬补助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上述经民政等相关部门按申报审批程序核准的对象在市殡仪馆办理丧事,免除遗体接运专用车、遗体存放冷藏柜、遗体火化、普通卫生纸棺和普通骨灰盒五项基本费用。

2.对普通群众自愿火化的实行奖励。我市城乡居民(享有丧葬补贴的人员和五保对象除外)在市殡仪馆自愿实行火化的,每例奖励其家属3000元。

3.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我市城乡居民去世火化后,在本市范围内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每例奖励其家属3000元(享有丧葬补贴的公职人员及五保对象除外)。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范围是:(1)不保留骨灰,在规定区域内将骨灰撒入江河、抛撒形式安葬。(2)骨灰植树(花、草等)安葬,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内以植树、植花、植草等形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葬于土中,不留坟头、不设墓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具体实施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成立羊楼司镇推进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华任组长,高国保、庞支农、钟三军、王生云、李艳、张正常任副组长,方云辉、潘骙、张永新、陶自辉、周利军、艾汪泉、邹发斌、谈红光、钟国安、沈七文、舒澄斌、夏鹏、李理、沈正文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云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镇民政办。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殡葬工作联络员,要克服畏难情绪,担当实干,打好、打赢殡葬改革的攻坚战。

(二)明确职责,合力攻坚。民政办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各单位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财政所要加强对全镇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的经费保障;社保站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严格按规定落实火化的对象,相关补助、补贴等一律快速发放到位;对该火化而不火化的,相关补助、补贴等一律不予发放,决不允许出现“钱要拿,政策就不执行”的现象;城管队要对当街治丧、社区治丧、占道治丧,高音奏乐、抬棺游街、抛撒纸钱、燃放鞭炮,以及石雕墓碑乱摆乱放等破坏集镇形象的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及时处置;派出所、三中队要快速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所要及时处置治丧矛盾纠纷;国土所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和查处;林业站要加强对非法占用林地建造坟墓,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检查和查处;安监环保站要加强殡葬领域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管;建管站要加强殡葬领域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卫计办要规范和查处医疗机构关于遗体等方面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管所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炒买炒卖、虚假宣传、无照经营丧葬用品、提供殡仪服务,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违法行为;水管站要加强对饮用水源、河道、山塘、水库周边违规建坟行为的检查和查处。龙窖山风景名胜管理处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龙窖山风景名胜区内在殡葬改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各(社区)要组织弘扬孝道、传承孝道,营造厚养薄葬的新风。

(三)综合施策,确保效果。要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村规民约、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各类组织作用,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积极发挥殡葬行业主体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做好自查整改,制定服务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四)标本兼治,落实整改。要围绕殡葬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要大力推进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提高火化率,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鼓励引导群众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不搞水泥石材固化硬化的安葬方式。要制定本地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建设集中治丧场所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规范集中治丧和进公墓安葬。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丧事报告、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办理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宣传造势,浓厚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殡葬改革工作政策宣传、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所有村(社区)要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要制定具体的操办章程,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农村股权改革对大家有好处篇六

为加强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公司所有产品的质量符合用户要求,创造优质产品;为提高整体团队的质量水*,企业员工应坚决执行以质量求发展的方针,从而达到提高整体素质、更好的完成各项质量目标的目的,特制定本计划。

1、20xx年质量目标

1)终检合格率达98%以上

2)顾客满意度达88%以上

2、质量目标分解

针对分解后的目标,各相关部门对达成情况进行统计,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统计的达成情况,对相关数据进行评审分析,对未达成的事项,分析其原因,并讨论改善事项,根据讨论出的结果,进行追踪,直到完成达成目标为止。

本公司内相关质量体系部门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构成:总经理确保组织内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得到规定和沟通,管理者代表确保建立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并有效的运行和实施,质量部负责日常的质量工作,工程技术部为各种产品制定生产流程、工艺规范、产品图纸等,采购部、行政部、销售部按体系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各自工作流程。

2、iqc、ipqc、fqc、qa等各质量检验岗位各尽其职,对具体质量控制岗位,依各质量检验标准严格执行,质检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质量控制系统根据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质量控制程序,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各质量控制人员按照体系要素之间的关系和程序开展工作。

2、增加对产品可靠性的验证。

3、将新开发产品的生产纳入质量管理体系中进行控制,针对不同的产品编制不同内容的检验记录。确保现有资源满足产品生产和提供服务的要求。

4、质量体系中各部门质量职责

管理者代表

1)确保iso/ts16949—20xx的`要求建立、实施及保持;

2)组织和执行公司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

3)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业绩及需要改进事宜;

4)确保在整个公司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5)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面的联络;

6)组织质量方针和目标的拟定﹑达成效果追踪及改善;

7)参与目标达成的统计分析与改善。

营销部

2)对外发厂进行适宜选择、控制;

3)客户抱怨与退货的组织处理,并对有关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改善。以确保顾客满意;

5)合同评审及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

6)负责市场及顾客满意度的调查和相关资料搜集并传达给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处理;

7)跟踪出货达成情况;

8)筹划产品推广活动;

9)建立健全顾客档案并严守秘密;

10)参与目标达成的统计分析与改善。

工程技术部

2)根据顾客提*品的要求,负责对模具的设计和调试;

3)主导试产﹑试模工作;

4)负责采购材料及样品的确认;

5)负责产品技术改进及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的拟定;

7)负责顾客提*品及未定型产品的图纸资料的管理;

8)改善设备技术﹐提高生产力;

9)负责设备﹑模具管理及维护保养抽查;

10)负责工装模具和自制检具的设计﹑制作;负责工程样品及相关资料的管理;

11)参与对目标达成的统计分析及改善。

质量管理部

1)组织来料检验与控制,以及对来料不合格品的控制与管理。

2)参与供货商的评鉴及供应商来料异常追踪改善。

3)组织制造过程检验与控制﹐以及对首件产品的确认﹔对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与管理;

4)组织成品检验与控制﹐以及对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与管理;

5)组织出库产品的品质检验与控制;

6)负责对测量仪器和检具定期进行校验;

8)参与新产品的订单评审﹑试产及试模确认﹑样品测试评审;

9)追踪品质异常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

10)了解顾客对产品的要求,回复顾客抱怨及退货改善情况;

11)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校验;

12)参与对供应商和外协商的评估、控制;

13)参与目标达成的统计分析与改善;

14)负责对质量体系需要的文件进行适当控制(含定型产品图纸资料);

15)负责受控文件的登记﹑发放﹑回收﹑保存﹑销毁等。

行政部

1)组织提供所需资源以满足顾客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2)组织确定提供设施及工作环境,并维护实现产品的设施及工作环境;

3)根据人力资源配备需求进行招聘,面试安排;

4)建立健全员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