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第三章的读后感(专业22篇)

时间:2023-12-23 18:53:24 作者:飞雪

读后感是我们与作者进行对话的方式,可以表达我们对作品的赞赏或批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参考和借鉴。

童年第三章的读后感

印象中,童年是美妙的、快乐的、幸福的,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

童年第三章主要写了因为聪明机灵而被祖父()看好的“小茨冈”被心存嫉妒的米哈伊尔和雅可夫害死的故事。“小茨冈”争强好胜、喜欢逞能,为了得到夸奖而不择手段也是他悲惨下场的原因。

“小茨冈”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和阿列克谢成为了好朋友,经常替阿列克谢挨打,还教给他挨打时降低疼痛的秘诀。“小茨冈”上街采购时经常偷东西,两个舅舅还不停怂恿他,这使他的“聪明机灵”用错了地方并且不停发展,就像书上说的“他被压扁了,扭曲了,埋没了。作者通过这一艺术形象,向旧社会提出了沉痛而有力的控诉。”

童年的读后感200字童年读后感初一作文童年读后感的作文

童年第三章的读后感

《童年》的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写的是高尔基在面包店和杂货铺工作的日子,在这一段时间,发生了一件悲痛的事:“高尔基的外祖母去世了。”我觉得,一个人坚强与否是看他怎样面对挫折和失败。高尔基就是一个坚强的人。

后来,高尔基与“霍霍尔”离开面包店,来到乡下,在一个杂货铺工作,可是由于农民烧房子后,出于对愚味的农民的看法,离开了杂货铺,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了洛马斯开始了新生活。

我觉得,虽然小说最后主人公没有上大学,但是,他却上了另一所更好的大学“社会”!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吸允着社会发展,创载各种财富。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定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灵魂的洗礼,心里如雨后的晴空一样清新蔚蓝。

童年第三章的读后感

第三章能够说是集中描述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的一节。“小茨冈”正因家里穷,父母养不活他,就将他抛弃在外祖母的家门口,外祖母把他养得壮壮实实的。阿列克谢来到外祖父家时,他已是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阿列克谢每次挨条,他都要伸出手臂去挡住外祖父狠命抽下的鞭子,每次他都说“下一次我不管了”,但临阿列克谢又一次挨打,他又伸出手臂待人受过。他还教给阿列克谢挨打时要懂得的秘诀,正正因如此,他成了阿列克谢的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作家也没有回避他身上的缺点。如他偷东西这一例。他是聪明的,机灵的,但他的聪明才智却得不到健康的发展。在那个人压迫人的社会里,他被压扁了,扭曲了,埋没了。作家透过这一艺术形象,向旧社会提出了沉痛而有力的控诉。

此外,他描述了节日晚会,是此章中的一亮点,但调子上还是比较沉重的。

童年第三章的读后感

这三章的主人公主要是阿列克塞和他的外祖父、外祖母。

他的外祖父是个万分个性的人,时好时坏,情绪很不稳定,有点儿像青春期里叛逆的少年。他有时对家里人很好,但有时又把一个犯了小错的人往死里打。其实,我觉得,这个小家庭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阿列克塞的外祖父之因此会变成这样,是正因他小的时候生活环境太恶劣,给他的心灵造成了创伤,因此才会如此的喜怒无常。

最后就是阿列克塞。

阿列克塞有一个悲惨的童年生活。他经历了无数次外祖父的毒打,小小年纪又没有了父亲。但在这本书中,阿列克塞的童年给了我们一种哀伤与欢乐同在的感觉。他的童年里有毒打和挨骂,但同样也有嬉戏与玩耍,也能听见他那童真的欢笑。阿列克塞是个思想上很有主见的孩子,他的心灵没有被外祖父家的黑色势力扭曲、摧残。他很坚强,同样又有强烈的好奇心,这些都帮忙幼小的他一步步走出自己的成长足迹,帮他在分叉路口时,选取正确的人生路,远离残暴与杀虐,留下善良与清纯,不再重新走上外祖父的`人生路,而是去闯荡自己的世界。

这章总一个小男孩——小茨冈,他是一个孤儿,是外祖父发现他的,并收留了他。

他在家里占有特殊的位置,外祖父对他并不像对儿子那样,总夸他有出息。

主人公从外祖母那知道,在早春的一个雨夜里,他们在房门旁的长凳上发现了他,当时他裹在围裙里躺着,他勉强还能叫出声来,外祖父本来把他送到公安局,外祖母还是自己留吧!

开始外祖母叫他茹克,正因他经常像只甲壳虫嗡嗡乱叫还满屋子爬,小茨冈是个朴实的人,而且常常把外祖母惊得目瞪口呆。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童年》,听妈妈说,这是伟大的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这一本书很经典的。听了妈妈的话,我迫不及待的翻了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刻读完,每时每刻都在捧着这本书,生怕它跑了似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辽沙,从小他的父亲就过世了,他的妈妈带他来到了一个染布坊,他外祖父的家,之后,阿辽沙的乡亲离开了阿辽沙。阿辽沙怀着难过的情绪在那里度过了一天又一天。阿辽沙的外祖父十分凶,经常用棍子把孩子打得满身是血,有时甚至打得昏过去。而他的两个舅舅也很吝啬,是个无赖,整天吵着要分家产,在这个家庭里,几乎每一天都有争吵声,有时候还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但幸好,阿辽沙的外祖母还很疼他,一向护着他,一向在阿辽沙的心灵受到重大的打击时鼓励他,给他奋斗的勇气。

阿辽沙在外祖父家时也遇到过许多好朋友,有快乐的茨冈,房客和长辈彼得大叔。然后在故事的最后,阿辽沙的母亲死了,阿辽沙也离开了外祖父和外祖母,一个人独立生活去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阿辽沙像一只被人欺负的小羊,从小就被人虐-待,欺凌,但最后还是学会了独立。阿辽沙的外祖父就像一个冷酷的杀手,对孩子只会打骂,从不温柔,阿辽沙的外祖母就像一只温和的老羊,又慈祥又温和,而阿辽沙的两个舅舅则像两个吸血鬼,不停的吞着父母的财产,不知羞耻。

阿辽沙虽然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从没低过头。在羞辱下,他不屈服,在病魔面前,他凭着顽强的意志不倒下。虽然他微不足道,但他凭借了惊人的毅力,不向困难低头,战胜了一切挫折,说明了阿辽沙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地方。

读完之后我感悟很大,一个人的童年是完美的,正如冰心奶奶所说的一段话:提到童年,总使人有些向往,不论童年生活是快乐,还是悲伤,人们总觉得是生命中最深刻的一段。

其实,这本书里所描述的阿辽沙的童年,与我们此刻的童年相比较一下,我们的生活真的是比阿辽沙的生活好多了,因此我们就要珍惜幸福,不好生在福中,不知福。

童年第三章的读后感

舅舅们都想讨好小茨冈p45-48。小茨冈因背十字架而惨死:当时小茨冈背十字架是摔了一跤,两个舅舅怕伤到自己,赶忙扔掉十字架,导致十字架砸死了小茨冈,小茨冈的死和自私卑鄙的舅舅们有直接关联p48-53。

童年第三章的读后感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三部,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写的是高尔基在面包店和杂货铺工作的日子,在这一段时间,发生了一件悲痛的事:“高尔基的外祖母去世了。”我觉得,一个人坚强与否是看他怎样面对挫折和失败。高尔基就是一个坚强的人。

后来,高尔基与“霍霍尔”离开面包店,来到乡下,在一个杂货铺工作,可是由于农民烧房子后,出于对愚味的农民的看法,离开了杂货铺,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了洛马斯开始了新生活。

我觉得,虽然小说最后主人公没有上大学,但是,他却上了另一所更好的大学“社会”!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吸允着社会发展,创载各种财富。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定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灵魂的洗礼,心里如雨后的晴空一样清新蔚蓝。

童年第三章的读后感

第三章可以说是集中描写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的一节。“小茨冈”因为家里穷,父母养不活他,就将他抛弃在外祖母的家门口,外祖母把他养得壮壮实实的。阿列克谢来到外祖父家时,他已是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阿列克谢每次挨条,他都要伸出手臂去挡住外祖父狠命抽下的鞭子,每次他都说“下一次我不管了”,但临阿列克谢又一次挨打,他又伸出手臂待人受过。他还教给阿列克谢挨打时要懂得的秘诀,正因为如此,他成了阿列克谢的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作家也没有回避他身上的缺点。如他偷东西这一例。他是聪明的,机灵的,但他的聪明才智却得不到健康的发展。()在那个人压迫人的社会里,他被压扁了,扭曲了,埋没了。作家通过这一艺术形象,向旧社会提出了沉痛而有力的控诉。

此外,他描写了节日晚会,是此章中的一亮点,但调子上还是比较沉重的。

童年第三章读后感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跟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然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脆弱。也许,这些磨难对于现在同龄人来说,不会发生也没有一个人做得到,但是,万一发生了,我们是不是也应向阿廖沙这样勇敢地面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顽强的毅力跟坚定的信念,以他分明的善恶跟强烈的同情心,克服了各种困难,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这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暴的少年形象!

《童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每当我面对磨难踌躇不前时,阿廖沙这苦难的童年浮现在眼前。幼小的阿廖沙能坚强地挺过,我们为什么不能?让我们擦擦泪水,保持着生活的勇气跟信心,向前冲啊!永远以积极的,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今后的人生!

童年的第三章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高尔基的名著《童年》,读完后,我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深深感感受到了阿廖沙童年的痛苦。

《童年》讲述了阿廖沙四岁时,他的父亲就逝世了。他随母亲来到了外祖母家。后来,母亲又漂泊他乡,阿廖沙从小就与外祖母与外祖父相依为命。他的外祖父十分贪财,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孩子们和他的妻子。而他的外祖母却和蔼可亲,教会了阿廖沙许多做人的道理。他还有两个性情暴躁,自私的舅舅,他们整天为了争夺一些财产打得头破血流。

他们的妻子和徒工都被他们害死了。家里处处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炽热的仇恨,阿廖沙就这样心惊胆战的度过了他的童年。读完《童年》后,我深深的感受到当时社会的腐败,我对俄国的儿童感到同情。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呀!我们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着老师讲课,回到家就有美味的佳肴。父母处处顺着我们,不愿意让我们受一点委屈。我们就这样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读了《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美好童年,为什么要珍惜童年。

文档为doc格式。

童年第三章的读后感

《童年》第三章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

它们也可以有明确的标题。一、“一双金不换的手”。伊万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万和外婆;“雅科夫的吉他”。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死”。别号“小茨冈”的`伊万是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死,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小茨冈是个善良、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他的惨死,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原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

简爱第三章读后感

第三章《大闹天宫》讲的是,东海龙王和阎王告了孙悟空的状以后,玉帝欲遣兵捉拿,太白金星建议,把孙悟空召入上界,做弼马温。孙悟空到了天宫,知道了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孙悟空连败巨灵神、哪咤二将。孙悟空又被请上天管理蟠桃园。他偷吃了蟠桃,搅闹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还把太上老君的金丹吃了个精光。孙悟空知道自己把祸闯大了,逃离天宫,回到了花果山。

读了这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都希望有自由,但没有人可以拥有无限的自由;那些想拥有无限自由的人,得到的往往是自由的束缚。人也不能过于骄傲,骄傲会让人迷失了自己。孙悟空就是因为骄傲自大,大闹天宫,终被压在了五行山下。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行为不值得效仿。

简爱第三章读后感

在学校里度过了三个月,对她来说简直像一个世纪那麼长。她在学校吃的东西很少,冬季的星期日很乏味,他们吃的冷肉和面包少得可怜。回校以后,他们渴望围在火炉旁,可是那里总是被大孩子占住,像他们这样小的孩子只好蹲在他们后面,用围巾裹住冻僵的胳膊。

自从她来到学校,便没有见过他,但他终究来了。一天下午,我手里拿着块写字板,正为一道算数题犯难,突然看到一个人走进教室,是那位在里德舅妈客厅的那个男人。

见到这个人,她立刻觉得很沮丧,里德太太曾恶意告诉他品德不端,他把简。爱的事情毫不留情面的说了出来,最后让教师们把她的坏品性改过来。于是她觉得无比的愤怒和耻辱。彭斯走过来,对我说,没事。彭斯劝她吃点东西可是她哭了起来,最后倒是她先开了腔,“彭斯,你会和一个说谎的人在一起吗?”“简,你错了,学校里没有一个人会瞧不起你,而且我敢肯定,很多人都会同情你。”“怎么可能。”“这里的人都不喜欢那个男人,现在,会有好多人同情你!”一会老师来了,叫彭斯和简爱过去,安慰了简爱,简爱心里才好受了一些,把他们俩招待了一晚上,那天晚上,他们享受了一次盛宴。

寒冬过后,一个明媚的春天,阳光和煦,可是学校里却闹了斑疹伤寒。很多小孩进了拥挤的教室,整所学校变成了医院。

在学校了,好多小孩都死去了,草草的埋掉了。就这样,死亡成了常客,简爱和其他健康的人从早到晚玩耍,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最后,彭斯也病了,是肺病,简爱去看望她,要走的时候,彭斯不让他走,天色已晚,简爱和彭斯搂在一块,睡着了,早上,简爱醒了,可是彭斯永远也起不来了。彭斯永远的离开了简。爱。

这一章写出了学校里生病,简爱的好朋友彭斯离开了她,她很痛苦,写出了好朋友之间的友情!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我们的感受汇写成读后感,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活着第三章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我的班助出书了。20__年的9月与王哥初相识,王哥是我们09级园艺二班的班主任助理,当时叶超任我们班班长,我任我们班团支书,组织班级活动时经常跟王哥在一起。

对王哥的第一印象是清秀帅气,慢慢了解多了知道王哥篮球打的特别好,文笔特别好。王哥会和我们班男生一起打篮球,会给我们班举行很走心的班会。一直到王哥毕业那年我们才知道王哥得了鼻咽癌,那次班会王哥已经说不出话了,他把想说的写到了黑板上,当时我们很震惊,也不知道如何安慰他。再以后王哥毕业了,对王哥的关注就是看他发的状态和朋友圈。王哥这十年抗癌路,不敢想象他经历了多少磨难。他一天吃饭就要花上6个小时,每天还要锻炼,还要工作,虽然艰难但他一直很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揭露了一个叫福贵的人的一生。

福贵虽然历经磨难,但他是幸运的,年轻时享受过,落魄了之后,多次徘徊生死之间,朋友战友先后离去,他还能回到家中,与妻儿团聚。后半生妻儿一步步先他而去,留他一人在世上孤苦,但在精神世界里,他是一个勇敢的强者,任何磨难都不足以击垮他,他没有因为重重打击而倒下,而是带着那头老牛,继续生活。

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是不容易的,单单活着都不容易,要想活得好更是难上加难;生活从来不会以你希望的方向发展。经历过苦难后,才明白其实这才叫生活。

人生会遭遇许多事情,其中很多是难以解决的,这时心中被盘根错结的烦恼纠缠住,茫茫然不知如何面对,如果能静下心来处理,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面对任何事情需要保持一颗安定的内心,有些事情只有在经历过之后才会理解,才会蜕变超然,看待善恶一视同仁,用一颗慈悲的心和同情的目光环顾世界。

看完了《活着》。作为一个旁观者,觉得福贵的一生是满满的悲哀与伤感。但是如果真的把自己代入或者只是倾听,就会觉得,福贵的叙述里多是对生活的接受与满足。无论是好是坏都接受,甚至认为所有的都是上苍赋予的报应和福祉。

这本书和《四世同堂》有相似之处,但是这本以第一人称叙述之后,所有的遭遇都像在身边真切地发生,有真切的欣喜、悲哀、可惜,是凡人的情感。亲切真实。而四世同堂就好像有一种尤其的悲壮,家国的豪情裹挟着我,令我感觉自己要变得伟大以相衬。

最后福贵和他的牛福贵说话,说有庆、二喜、凤霞、苦根耕了多少分田地。看到这些名字,这些生命的血液在沸腾后平息,鼻子有些酸。

本来想评论福贵,他大概过了酸楚的一生。但是,谁知道呢,除非在一个人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后,谁也没有办法评价他有没有幸福的一生。又,一个人是否幸福,并不在于他人的评价里。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而当看到《活着》这本书时,最多想到的还是葛优演的电影,关于徐福贵跌宕的人生。

很快地读完了这七天,每一天的故事问我也不能清楚记得。故事的主人公好像平淡淡的性格,宽容又善良。善良好像不是什么表扬的词,本身跌宕的命运也在他平淡的诉说中透着温馨,是内心充满爱的人。

看完《活着》的时候,受到很大冲击。相比而言,这本书看完没有想象中的绝望。每一个故事太真实,真实的像每天的新闻头条。当看到这些故事,不再觉得骇人听闻的时候,说明我们对人性的底线早就大开眼界了。

可能是看的太快了,又关掉了书评大家的评论,所以当看完自己的心里没有太多起伏的时候,我就在想现下的我处于麻木的状态。

对自己状态的无知,对外界问候的慌张,对新闻事件的冷漠。等到再恐怖的事情出现,也没有感知的时候,对生命缺少敬畏,对生活也会缺少热爱。

读这本书的时候,人生处于很晦暗很压抑很无望的阶段,那一天下着雪,心境加环境加这本书,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心碎绝望的哭不出来。

对,就是哭不出来,我看不到“活着”想表达的对生命的敬畏和追寻,我只能看到,一个又一个的亲人家人死去,很悲惨的死去,我甚至不敢细细去琢磨去品读,我想快点看,想把苦难快点过去。

可是这个过去了还有下一个,我几度合上书,不想看了。书的最后,老人和牛,在田边,我不记得还有没有老人的孙子了,因为已经很无力很虚弱了。一本书?用了很大的力气才看完。几年过去,这本书没有再被翻开,可是看这本书的情景却不忘。有时回味一下,它还是给了我力量。

活着就是很重要的,曾经真的思考很多,思考生命的意义,自身的价值,就像走进了死胡同,这是一个死循环,直到有一天突然明白,哦,活着,就是活着而已,这是一个状态,也是一个延续的行为。

活着,两个普通的汉字,组成一个平淡的词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凄凉而又悲伤的故事。

记得儿时经常听人感叹:“活着就好”,当时还小,对于这种虽平淡却又承载太多的话语并没有多加思考,只是单纯的知道,活着是好的。直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才知道自己所理解的是有多么肤浅、片面。文中的主人公福贵,一个从整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富家子弟,变成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生离死别,看过了太多的人世事故,这中间有过多少无奈、惆怅、伤心、痛苦、绝望,我想,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最近看完了一本书,名叫《活着》。

活着真的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让你看的一次又一次心疼的厉害。

它讲述了我们国家过的历史性灾难全部发生到一家人的身上,作者不遗余力的告诉我们,生命怎样一次一次的摧毁你对活着的希望。

文中用了很平常的口吻,用文中主人公对第三者的故事讲述视角来记述,故事简单,朴素,却直抵人心。

作者用沉重的口吻一次一次讲述每个人离去时候的痛苦。看着这些普通的文字,却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有扎心的刺痛感。

文中主人公看着一个又一个至亲离开自己,十多岁的儿子、刚生产完的女儿、自己的媳妇儿、女婿、最后连相依为命的外孙也离他而去,这样的打击下,一般人早就承受不住了,他还是坚强的活着,也记述了一位与生命抗争到底的英雄,那个年代,活着是人们唯一的意志。

人总是不能从心底接纳无常。目睹他人兴盛时,轻谑以对,自诩看破世事;自己繁华时,却痴想世事永恒,人事亘古。我们总是洞悉了别人的无常,又蔑视了自身的幻灭。福贵,是你让我繁复的心激不起杂乱的涟漪,是你让我不再控诉人世的不公、命途的不平,是你让我开始学会简单地为自己活着。

福贵,我不禁幻想你在破屋前逝去的模样,你的内心深处一定会被曾经霸道地占据,曾经的荒谬莞尔后倏然长逝,弥漫心田的是不可磨灭的华生枯寂的苦难,那是你一生最宝贵、最真实的记忆。包含一生历经的晶莹泪滴滑眶而出,随即被尘世的无常所淹没。满带笑容的你阖目而去,任由我凭吊罢。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第三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给人的感受是,哇,这个人好幸福,谁知下一页剧情陡然转变。读这本书是一种把喜剧读成悲剧,把悲剧读成喜剧的感受,它不遗余力的展示命运如何摧毁生活,到最后好像活着是一件无比心酸的事情却又显珍贵。

富贵这样一个小人物,实际上折射的是整个社会的底层人物,他的悲剧实际上也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剧。他们被时代的洪流激地无法喘息,那个时代有很多像他们那样的悲剧人物,他们虽愚昧无知,但却勇敢勤劳。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幸福和苦难。”

虽然不知前路如何,一直走下去却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有时作出选择就意味着胜利。纵然要担当众多难以承受的苦难,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就像是福贵,尽管风雨飘摇,但他从未倒下,带着已被时间冲刷成黑白色的回忆,牵着那条新买的老黄牛,仍能从容的漫步与夕阳下,淡然地讲述过往。我想,这应当便是坚持的结局,生命的力量吧。

一口气读完,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泪水多次掉落。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命运怎会如此残酷?有种向苍天怒吼不甘的冲动,太多的不甘。

死亡不可怕,也并不以你的可怕而不来找你。真正可怕的是有些时候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都一一离你而去,而你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独留自己一个人,就像本文主人公。

活着,短短一篇。朴实无华的第一人称平淡的道尽了他们的一生。故事从解放前一直到19世纪末。这不正是我们祖辈,父辈,都亲身经历过的那段岁月吗?也包括我们80后的那点有限的童年记忆。那样的年代,字里行间已经令人十分动容,而实际更是不敢想象……小时候常听起祖辈,父辈提起过他们的岁月……而我也仿佛跟随故事跟随儿时的记忆碎片在里面找寻他们的影子。如今,让人不经感叹,我已长大,你也白发,时间都去哪了?让人不胜唏嘘。

活着,活在当下社会是我们莫大的福气。和祖辈父辈以及书中的各种动乱,战乱,饥荒,疾病等等来比现今的我们可算得上是天上神仙的日子。这让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呢?没有比活在当下更幸福的事了。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把美好的生活一直传承下去!

本来想先看影版,看到书架里的书就点开一口气读完了。高一时的语文卷有一个老福贵牵牛福贵的片段,才知道这是选自《活着》第一次听说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接触余华的这部作品了,小时候看过电视剧《福贵》,开头以为是喜剧,没想到越看越悲,每一次甜美的剧情只是为了下一个更悲的剧情做铺垫。我爸有个习惯,总是爱把喜欢的电视剧再看一遍,福贵就是在我爸多次追剧的影响下,我已经明络了大部分情节。我感觉福贵这部剧拍的很好,很多片段都把小说里的情结演活了。尤其是有庆死的时候,福贵埋有庆看的我心都要碎了,电视剧里还原度还是很高的,我也一定要去看看影版。

印象中,电视剧里的结局苦根没死,骑在黄牛身上,福贵牵着牛走在路上…书里,真的很现实,很让人难过。福贵爹娘、有庆、凤霞、家珍、二喜最后连苦根也离福贵而去,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人生,最后孤独老去。福贵只是那个年代的一个人物缩影,我想,晚年福贵其实并不可怜,他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慢慢找回了真正的自己,不去赌,努力生活,疼惜家珍和子女,一直努力的活着。

我们为了什么活着?为父母,为学习,为了感受世间百态……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不论为了什么,我们都应该好好的,坚强的活着。

福贵原来是那么富裕,享尽多少荣华富贵,可是命运不会让人一帆风顺,他挥霍无度,最终将家产败光,父亲的离世使福贵渐渐收敛了脾气,开始对家人好。小时候曾被他当马骑的长工告诉他“要饭的皇帝也是皇帝,你没了钱也是少爷”。从战场上逃回来的福贵深知活着不容易,他不再颓废下去,接受现实,脱掉绸缎换上了粗布衣,从砖瓦房搬到了茅草屋,开始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然而,命运仍觉未尽兴,儿子,女儿,妻子相继离世,只留福贵一人在着世上,与一头老牛那头他用最后的家当在菜场救下的待宰的牛相伴,孤苦伶仃,一贫如洗,渡此余生。虽然晚年落寞,可他并没有放弃,为了自己和家人坚强的活着。一生一世一人一牛。

福贵的人生大起大落,老天与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使他遍体鳞伤。可他还是顽强的活下去。

也许,命运会捉弄你,请不要放弃,请你一定坚强的活下去,即使这一生到头只有你一人。因为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所活着,这是《活着》这本书中的中文版自序所提到的一句话。我并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但在看完《活着》这本书之后,却对它有了很深的感触。

老人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的好,苦根也行啊。”其实这里只有一头牛,叫福贵。可谁也不知道,这个名字却包含了老人的一生。

在他年少时,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有着一个还算美满的家庭。但是他爹因为得知他赌钱输掉了所有家产后气死在粪缸上。他娘没过多久也随他爹去了。女儿凤霞得了疾病,变成了哑巴。儿子有庆给他们学校的校长——县长的女人献血,却被医生无情的抽干了他的鲜血以保住那个女人的命,他唯一的儿子死在了那个医院。人民公社成立以后,他唯一的哑巴女儿终于找到了男人,一个偏头,叫万二喜。没过多久,她的女儿因为生孩子时失血过多也死在了那个医院。随之,他的媳妇家珍也平静的死了。只留下他的孙子苦根和他的女婿双喜和他相依为命。后来,女婿在做工时被水泥板压死,唯一的一个孙子也因为在吃豆子时撑死。只剩下他和那头老黄牛。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为什么要活着?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虽然是薄薄的一本书,可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文章运用了朴素的手法记叙了福贵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既经历了战争的腥风血雨,那不堪入目的混乱。不仅如此,他还体验了家族由盛至衰的过程以及家破人亡的悲惨经历。

每当看家珍死亡的部分时,总感到鼻子一酸,一股热泪总涌上眼眶。那是一段最宁静的死亡过程,看着福贵抱着家珍的尸体,一步步艰难地走向西村口,那个埋着儿子有庆的地方,他默默地将家珍也埋了进去。此时此刻,看似平静的福贵,那撕心裂肺的痛感应该早涌上心头了吧!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家族的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女儿凤霞生孩子时因大出血而死;女婿二喜在工作时被水泥板夹死;就连他那唯一的孙子也难逃厄运,在吃饭时被噎死了。

但他并没有对命运屈服,独自一人顽强地活着,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人活着时被命运制造的坎坷绊倒是必然的,但唯有你不屈服,才能战胜命运。

面对生与死,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存。要战胜命运,活得漂亮。

在读完余华的这本书后,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为了活着而活着。即使你回顾你这一生,发现自。

活法第三章读后感

向稻盛和西乡学习人生的王道。

对于此书的体会,我认为,当下还不够深刻,还有颇多道理没有悟透,,权且有什么说什么。

一、无私---提升心性的根本。

作为企业家也好,领导者也罢,无私才会公正,这是在我的日常工作中深有体会的,书上说舍私欲断私利才能行正道,往往在我以往的工作中没有遇到问题的时候思路和头脑都会判断,经常是一遇到问题的时候就开始自我保护自我防备,核心根本还是没有做到舍私利。以后在这方面也要有意注意。只有舍欲才能至诚,至诚才能利他,利他才能收获别人的信赖。

二、考验。

要求员工,不允许在办公室网购、邮包就慢慢的减少了,网购的狂潮也因此停了下来。

成功也是一种考验---考验的是你能否经得住荣誉和光环还有内心的虚荣与骄傲。我们部门成立至今有过失败有过荣誉,也曾面对考验没有经得住的时候,谦虚并不懈努力使我们最终走出了考验的大坑。

三、利他。

第三章利他中有几句话对我很有启发。

求利之心于人力十一与生活部可或缺,但是这种欲望适可而止寻觅德高望重、品行端正之人,将这种人放在真正重要的职位上以爱己之心爱人,如希望己方获利,就要让生意伙伴、客户获利,让他们满意。

四、大义、大计、觉悟、王道。

我理解的大义就是出发点,

企业经营需要大义,我们做企业也好做部门的领导也好,都必须以至诚之心依正道行事。领导者首先应该明确企业应有的目标,确立符合企业大义名分的企业目的,同时努力使这种目的为员工所共有,全体员工都乐于齐心协力为企业做贡献。只有领导者动机至善私心了无才能获得成功。

企业的大计就是要明确方针,从整体全局观、长远考虑。在企业里和。

五、真心、信念、立志、精进。

六、希望。

时时刻刻怀有感谢之心,感谢今日明日又能重新振作。

稻盛和夫先生的这章“论努力”在告诉我们为何努力?怎么做?是用自己的经验给在职场中拼搏的我们一份指导,让我们沉淀自己的心,然后思考努力的意义!

如果问大多数的人为何要工作,大部分的人一定都是为了温饱,为了生活,为了家人更幸福!可是工作是艰苦的事情,如果我们只是为了生活而去工作,只会让自己的心变得更累,让自己的身体感受到更大的压力,也让自己变成一个不断运作的机器。所以要学会在工作中寻找乐趣,让自己在工作中体会到自身价值的实现,从而学会去爱上工作!成与败,只不过一纸之隔,同样的努力,同样的热情,成功者就是那个敢于突破的人!我们常常在工作中遇到困难,也经常在工作中体会到失败的滋味,这个时候,很多人选择绕道而行,宁愿绕更远的路也不愿意直面解决困难,因为在大多数人的心里,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必定是难以穿越的障碍,也有一部分人,他们把困难看成一次次的挑战,迎接挑战是他们生活和工作的乐趣,他们喜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因此他们也具有更快的效率,永远行走在别人的前面!而这其中的一部分人会从遇到的问题中去反思总结,知道自己的长处,更了解自己的不足,通过不断的学习和阅读去充实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而不是满足与荣耀的桂冠而不能自拔。

其次领导者必须要有百分百的热情,只有这样才能够去感染团队,让团队充满干劲;

最后要学会尊重人才,学会知人善任,去充分挖掘每一个人的长处,将之放到最有利的位置,让他得以从工作中得到生活和心灵的满足。

最后,还是要回到最原始的因素,想要努力,想要成功,就必须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只有拥有身体的健康,才能有努力的资本和成功的希望。因此,认真的过好每一天,认真的对待自己的身体,然后再去努力!

最近公司组织开展《活法》读书会。该书作者是创立了进入世界500强行列的京瓷公司和kddi公司的稻盛和夫。他在70余年的人生中,不断地思考人生的意义,即人的正确的“活法”,也就是人应有的生活态度。《活法》一书就是这种思考的集大成之作。读罢此书,我确实受益匪浅。

首先,“活法”实际是一种人生观,它立足于做人最基本的伦理观和道德观。它启发我们要遵循“不说谎、不给别人添麻烦、真心诚意为别人、不贪心、不自私自利”这种最基本、最朴实的做人原则。在工作中,我们可以把它作为行动的指针贯彻始终,总是坚持把他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生活中抓住事物本质,复杂问题简单化,原则问题单纯化,看似错综复杂的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人只要坚持真理活着就很简单,其实真理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深奥。真理就可以用“作为人,何为正确”这句极其单纯的话表达。人生也好,经营也罢,都可以遵循这样的原理原则,如此,就不会犯大错。

我认为它是一种积极的“乐观论”,它提醒我们衡量自己的能力要用坚信自己可能性的“将来进行时”这种积极的态度对待工作。稻盛说:“生命只有一次,万万不可浪费,要“竭尽全力”、真挚、认真地或者——继续这种看似朴质的生活,平凡的人不久也将旧貌换新颜,变成非凡的人。”感想:要想成为非凡的人,就必须节约利用时间。要想节约利用时间,就必须要有强大的自制力。要想有强大的自制力,必须能抵挡住各种诱惑。蓝城集团的企业宗旨“讲道理,走正道,得正果”也是一种很实在的正值思维方式。在正确的思维方式的指导下,我们还得倾注燃烧般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心无旁骛、埋头眼前的工作,持续付出真挚的努力,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

再次,不完美不要紧,贵在持续“精进”。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人往往就是在不断的历练中接近“完美”。人生有一个理想的境界,工作会有一个完美的期待,但不论我们努力想要达成,结果却难尽人意。但神佛或宇宙的意志,并不是要爱已经成就了某种事业的人,而是爱努力想要去达成某种事业的人。想要达成却没能达到,反省自己的不足,从每天开始依然坚忍不拔,朝想达成的目标继续努力,想把事情越做越好,这样的人才能获得拯救。在昨天努力的基础上再下功夫改进,努力做到今天比昨天稍稍前进一步,明天又比今天做得好,每一天都付出真挚的努力、不懈的工作、扎实的行动、诚恳的修道,这才是真正可贵的。

时时反省,磨砺心志,持续努力,你的人生迟早会有质的飞跃。

《活法》一书融入了稻盛和夫先生一生的智慧和经验,它启示我们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里坚持简单正确的人生准则,持续精进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和网友约稿,如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草房子第三章读后感

前几个星期,我看了《草房子》的第三章——白雀(一)当中的第3到第7小节,下面就让我带领大家来进去书海吧!

桑桑帮白雀和蒋一轮送信,让他们见了面,这时,我觉得桑桑就快要成为一个十足的小媒人了。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桑桑竟然会因为不让别人以为他偷看了白雀给蒋一轮的信,而把信扔到了小河里。

当老师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揪紧了。我想,说不定那信里写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呢。最后,老师也说了那信里写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可老师读到这里就不再往下读了。还说什么“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这不是有意倒俺们的胃口吗?哼,不过,的确是很让人期待哟。

不过,桑桑也有责任。如果他把信给蒋一轮,白雀就不会生气。白雀不会生气,也就不会去见那个什么谷苇了。那样的话,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

简爱第三章读后感

昆虫,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生物,昆虫学家法布尔就用自己的眼睛细心观察写出了《昆虫记》这本书,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这本书中讲了许多昆虫有螳螂、蝗虫、天牛、红蚂蚁、蟋蟀、狼蛛等等。这些昆虫有益虫,也有害虫。千奇百怪的昆虫,在法布尔的描述下,让我也想去“探望”这些昆虫了。

我曾经也试过去观察一些小小的昆虫哦!就说观察蜗牛吧!

在一个雨天,我回家时意外地发现小区中庭有许多蜗牛在爬来爬去,我觉得很好玩,就抓了几只回家养着。我先拿一个空的巧克力盒把这些蜗牛全部装进去,在放几片青菜叶进去,然后,我就写作业去了。写完作业,我去看看我的小蜗牛,哈哈!菜叶已经被它们啃了好多小洞洞,真可爱!可是好景不长,过不了多久,那个盒子就很脏了,妈妈说,盒子太脏了,会转播病毒,所以,只好连蜗牛带盒子把他们扔掉了。

草房子第三章读后感

《草房子》是我国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代表作,它讲述了少年桑桑一至六年级在油麻地小学发生的事。这些事有令人捧腹大笑的,有令人痛哭流涕的,有令人深受启发的,也有令人深深思考的。

桑桑是个天真活泼,好动顽皮的孩子。他把好端端的碗柜改成鸽子们居住的“大楼”,把蚊帐改成渔网去打鱼,还在夏天穿着父母的棉衣在外面玩耍。从桑桑身上我看到了大多数男生好动的影子,他们爱制作一个个恶作剧,因此经常受到父母的责打。在桑桑生病的时候,他不怕病痛,顽强的接受各种治疗,最终终于痊愈了。通过桑桑和疾病搏斗的情景,使我懂得了做事要不怕困难,要顽强拼搏,绝不像困难低头。在传递蒋一轮与他的情人的情书时,桑桑每次都按时送到,他一丝不苟的精神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责任心。

因为杜小康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所以他十分骄傲,和同学的关系很不友好。后来,因为他家买的一条船出事了,所以杜小康家破产了。杜小康被迫退学,离开家乡和父亲一起放鸭子。可是杜小康家的鸭子把别人家养的鱼苗吃了个精光,于是他们的鸭子又被扣下了,刚萌生出来的希望又破灭了。在接二连三的挫折中,杜小康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顽强的和命运抗争。在杜小康身上,我知道了生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破折,但我们要坚持下去。

秃鹤因为是一个秃子而被别人嘲笑,但是学校拍在一场戏里需要一个秃子的时候,秃鹤却挺身而出,为集体做贡献。秃鹤的举动让我懂得了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

简爱第三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的第三章。这一篇主要讲了孙悟空不满自己的官职,非要当齐天大圣,就回到了花果山去了。玉皇大帝听了非常生气,派托塔李天王和哪吒带天兵天将去捉拿孙悟空,托塔李天王命巨灵神去挑战,没过多久就逃跑了,后来又派哪吒去迎战,结果也败下阵来,玉皇大帝看到这猴子这么有能耐,就让他当齐天大圣去看管桃园,可他看见桃子就流口水,就饱饱地吃了一顿,发现自己闯了大祸,一个筋斗又回到了花果山。

我从中知道了看见自己想要的东西要禁得起诱惑,不要用偷的方式去获得,这样的方式是不对的。在我们生活当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我希望他们把别人的东西尽早还回去,这样才不会闯祸。

西游记第三章读后感

刚才读了《第三章老槐树》感触良多,世间万物相通,青铜以河流、芦苇、牛,还有数不清的、不知道名字的花草与虫鱼为伴,他跟牛说话,与牛商量;他跟奶奶和爸爸妈妈用手势和语言进行最深入,最急切的交流。心灵的相通是最本质的相通。

同样,好的文学作品里表现出人的情感与内心纠结也是具有人类共通性,能引起人内心最深处的共鸣与最真诚的思考。我们总是能从好的文学作品里找到知音,找到自己。《第三章老槐树》中发生在芦苇荡村民身上的故事与内心的纠结,青铜爸爸的抉择中不自信的犹豫与内心召唤的坚定,葵花的抉择前看似犹豫的感恩与走向青铜家的坚定似乎写的就是我。我走向伏羲之路的心里路程,竟被曹文轩老师在这里写得如此具体细致。

青铜爸爸的抉择。

青铜一家是喜欢葵花的,他们很想领养葵花,他们一家出人意料地全体动员,早早出现在老槐树下,大家都看到他们了,但谁也没有想他家能否领养葵花,因为葵花太好了,他们家又太穷了。

青铜一家老小就这么等着,到村长走过来说了一句:“……这孩子到你们家最合适不过了,可你们家就是……”他没有将“太穷”两个字说出口,摇了摇头就走了。一直蹲在地上的青铜爸爸决定回去了,他用力抓着显然不愿意离开老槐树的青铜的一只胳膊,带着那不肯走的牛回去了。回去跟牛怄气、带牛耕地。

耕着耕着,他停住了,往回走,听青铜急切的诉说,蹲在地上,看着青铜牵着奶奶的手往槐树下走,想阻止却又只是叹了一口气,不一会,自己也跟上去了。这一路徘徊的内心世界,不可言传,却能够被每一个曾面临抉择的人心领神会。

葵花那么好,我们这么穷,怎么养得起她呢?会不会委屈了她呢?连村长都说我家就是太穷,我哪有资格和信心领养她?可是,葵花真是可爱,我真喜欢她,我想领养她,把她当着亲生闺女来待。奶奶、妈妈、青铜还有牛都那么喜欢她,我应该领养她。青铜爸爸逐渐倾向自己内心的渴望。

青铜爸爸跟牛怄气,他面对家人的沉默,其实正是一种力量的积蓄。然后,青铜一家又到老槐树下了,在一片质疑的眼神中。青铜爸爸毫不迟疑地说:“这闺女,我们家要了!”迟疑后的抉择是坚定的,果决的,是深思熟虑、义无反顾的。面对嘎鱼爸爸轻蔑的质疑,青铜爸爸再次确认:“我们家要。”“我们家要。”随着青铜妈妈、奶奶的进一步肯定,牛也冲着天空一声吼,荡气回肠。

是的,到林老师身边学习做伏羲教育,我认定了,虽然我还是能力有限,虽然我还是离家较远,虽然我还是有孩子需要陪伴,虽然还是单位万般不想放人,虽然还是要降工资,但我认定了。我的先生也认同了。接下来的路,我会走得更努力,更坚定,更果决,更自信。

葵花的抉择。

葵花的抉择其实毫无悬念,孩子是单纯的,她当然会遵从内心的选择。可是,旁观者都傻眼了。

葵花看了一眼青铜站起来,拿起包袱,在众人的目光之下,一步一步朝西边走去。当时,东边站着青铜一家,西边站着嘎鱼一家。青铜低下了头,嘎鱼笑得嘴角扭到耳根。这场面出人意料,令人惊心动魄。

可是,不着急!葵花往西边走,一直走到了嘎鱼妈妈的身边。他用感激的目光看着嘎鱼妈妈,然后用两只手分别从两个口袋里将两只鸭蛋掏出来,放到了嘎鱼妈妈的两只口袋里。然后,她一边望着嘎鱼一家,一边往后退着。退了几步,她转过身来,朝青铜一家站着的方向走过来。

葵花选择青铜一家这是注定的,葵花走向嘎鱼一家的感激与交代更是她本质的真诚和善良决定的。

人性的善良与丰富,曹文轩老师就在一个孩子的一个动作和眼神上,如此简洁地表达得如此淋漓尽致,我似乎看到前段时间与竭力挽留我的学校领导和同事们依依辞别的自己。我知道我要辞别,但我对他们的感激是真实的,也深情的。林老师说了:“要分清轻重,跟从自己的内心去抉择,不要迟疑。”()。

青铜一家选择了领养葵花,葵花也选择了青铜一家。今天我就读到这里。心里舒了一口气。

后面怎么样呢?也许结果并不像我们想象的完美结局,但我相信,他们会互相珍惜,一起努力,好好生活。我选择了伏羲教育,结果如何,我自然不敢断定,但我相信这是遵从我想要努力上进,给孩子做榜样的内心选择,我会倍加珍惜,倍加努力。这是真实不虚的人生,无悔的人生。

好的文学作品就如我们的人生一样真实不虚。再次感叹中国文学的意境美,完全不需要大段繁琐累赘的心理描写,只有一些小小的真实的细节,却直抵我们内心最深处,激起我们最深层的共鸣,以及相顾不言的意会。青铜不会说话,他其实不需要会说话。

美哉,青铜葵花。

简爱第三章读后感

在资本主义盛行的世界里,简爱就是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她善良坚强,自尊自爱,敢于追求人格平等。《简爱》是我第一本读的外国名著,合上书,心中对简爱的敬佩是少不了的,但回过头来,“现在社会中真有像简爱这样的女子吗?”现在的人们常常在金钱利益中,迷失最初的自己,少了一份坚定,少了一份对尊严的`重视。

《简爱》的问世,敲击了无数人的心灵,它曲折的情节和生动的描写使得人们对它爱不释手,不愧是一部久经不衰的经典!

红岩第三章读后感

红岩给人们塑造了革命者的光辉形象,骤然间矗立在读者面前,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读完红岩并写一篇红岩读书心得会让自己得到更多的收获。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红岩第三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述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收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但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残忍的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做老虎凳去折磨一个弱女子,想让她吐露事情,一次次酷刑使她疼晕过去,但是她却咬紧牙关。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必须会经不住折磨而说出军情,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小萝卜头”他的眼睛很大而有神,正因营养不良而又瘦又高。因此大家爱怜的称他为“小萝卜头”虽然他看起来瘦弱,但是却肩负着为狱友送信的重任。

读了以后,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此刻我最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期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我在这个假期中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一本关于红色经典的书,一本对我影响很大的书。那就是《红岩》。

这本书所记述的是一九四八至一九四九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小说的主要情节集中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政治犯的监狱里。在这样的魔窟里,避免不了对血肉酷刑的描写,但小说着重表现的是两种政治力量和两种精神力量的较量。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肉体上的摧残,但在由精神和信仰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在狱中斗争的中心线索之外,小说又以地下党组织的城市运动与华蓥山根据地的武装斗争为另外的两条支线,这三条线索交织成一个整体,揭示在敌人统治的地区和严密控制的监狱里,共产党人牺牲、赴死、将生命化为胜利的曙光的精神风貌以及反动派在濒临灭亡之际垂死挣扎的丑态。

而这本书的作者罗广斌、杨益言也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为革命牺牲的壮烈场面。根据这些亲身经历,他们于一九五七年写出了革命回忆录《烈火中永生》,随后在这个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它让我们看到了那些敌人的惨无人道,也让我们看到了江姐和许云峰等共产党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不怕身体上的痛苦也要坚持下去精神。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也是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特务们为了从江姐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而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间中,俗话说:十指连心。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当时的那种艰难、痛苦,也知道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由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即使他们已经遍体鳞伤但他们仍然坚持不懈。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了中国变得强大,为了百姓过上好日子。即使他们的身体受到了巨大的痛苦,可是他们坚定依然自己的信念,何曾想过要屈服,而我,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很容易倒下,有很多的计划还没有实行就开始打退堂鼓了这样怎么能够成功呢?这样怎能对得起那些革命烈士的牺牲呢?我们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一定要好好珍惜,是多少人拼死换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他们,让他们的痛苦和坚持没有白费。

忠诚与背叛,是两个对立的词,忠诚(正确的事)会被人歌颂,背叛(正确的事)会被人唾骂。不只现在是这样,在革命期间也是这样。

在重庆革命期间,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共产党人:许云峰、江雪琴、余新江……,也出现了很多阴险狡诈的反动派的人:徐鹏飞、甫志高、陆清……,《红岩》这本书是写这些共产党人被捕,然后到反击、越狱的革命斗争的全过程。

私人感情。从何说起呢?首先是让他的.一个同志陈松林去重庆大学活动(这不属于他的工作范围内),接着想把书店扩大(书店是党的备用联络站,他在里面工作),招收新的店员,进一些有激进性的读物。这是什么行为!要知道,在那时,特务横行,主要是抓共产党人和这样的人。而他却有这样一种想法:“要在革命斗争中露出头角,而不被时代的浪潮淹没,就应该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可能发展自己”!他还想着要“混个司令员”!个人主义太重了,共产党员李敬原就说他是“利令智昏”。这样还当什么共产党员呢!他还说“党还给我了什么好处”!像他那种人一点也不为党和人民做点贡献的人,必定要退出党;只为自己的生命、权利、地位做事而害于其他人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不可原谅!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样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每一次读《红岩》时,我都会有个心声: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的时候,当五星红旗渐渐升起的时候,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中国民族的骄傲,是中国民族的象征!

我永远也忘不了1949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两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歌乐山仰天长啸,悲声壮绝!书中那一副副真实的照片,那一首首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可歌可泣的画面,展现了他们敢于牺牲自我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红岩》这本书里,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并且她还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得他是那么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员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嗯!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它领着我们热爱中华,保卫中华,领着我们奔向世界的顶端,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在假期的时候我读了《董存瑞》、《邱少云》和《红岩》三本书,他们的英勇事迹令我非常感动。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红岩》中的小萝卜头的故事。

小萝卜头原名叫宋振中,他出生才八个月,就和妈妈一起被国民党反动派关进了监狱里,吃的是发霉发臭的牢饭,穿的是妈妈改小的囚衣,住的是一年到头不见阳光既阴暗又潮湿的牢房,这样时间一长,他被折磨的面黄肌瘦,长得脑袋大身子小,监狱里的叔叔、伯伯们心疼极了,都亲切地喊他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六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想让他出去上学,可特务们怕暴露他们的罪行,硬是不让。但是小萝卜头非常想学习,渴望读书。经过小萝卜头的父母和狱友们的多次斗争,特务们才同意由监狱里的黄显声教小萝卜头念书。小萝卜头十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学习非常刻苦,不管牢房里冬天多么寒冷,夏天多么严热,他总是趴在地上写呀、算呀,不知疲卷。因为小萝卜的行动比较自由,所以常常为狱中的叔叔阿姨们传递消息。可惜的是,在1949年9月6日,他和父母同时被害,年仅9岁。

一个身处监狱,才几岁的孩子就懂得要刻苦学习,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现在的生活、学习条件比小萝卜头好得多,就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努力读书来回报他们当时抛头颅洒热血,为我们换来美好生活的英雄壮举。在今天的和平年代里,小萝卜头的故事已深深地埋藏在我心底,他时时刻刻对我敲响警钟,我们只有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条件,发奋学习,天天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