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六篇)

时间:2023-07-09 07:14:27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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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六篇)篇一

众所周知,外部董事制度是解决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中决策层与执行层高度重合、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有效制度设计,是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的支撑性制度安排。国企实行外部董事制度试点工作以来,优化了董事会的业务、知识、经验结构,提高了董事会的综合决策能力。目前,各地国企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基本都在试行或推行相关制度。然而实践中,外部董事的来源、日常管理、薪酬激励等方面仍较为薄弱,亟需加以解决。

外董来源渠道较少

现阶段,外部董事来源渠道较少。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担任外部董事的基本条件是具有10年以上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科研开发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从全国董事会试点实际来看,外部董事来源主要有:央企和地方国企刚退休下来的领导和在职领导;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刚退休下来的领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等。部分省市国资监管部门积极拓宽外部董事选聘范围,从机关选派业务骨干到企业任外部董事。

国企刚退休下来的领导大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素质高,责任心强,对国企运作比较了解;机关刚退休下来的领导对国家经济政策比较熟悉,但有的缺乏企业管理经验;专家学者比较敬业,能较好地发挥专长,但履职时间难以保证,获取企业信息渠道不畅,对企业了解不深,不熟悉国企运作,在董事会上难以发表有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机关干部担任的外部董事对企业情况比较熟悉,业务能力较强,能较好代表出资人意见,但因为不取酬,责权利严重不统一,责任追究难以落实,完全凭党性自觉履职,且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履职时间难以保证。

对此,可以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人才库共享机制。现阶段,由于外部董事来源少,遴选到企业需求的外部董事有一定难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的进程。因此,首先要将选聘外部董事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面向全球、全国公开招聘,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二是探讨建立外部董事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各级国资监管机构间的联系,积极探讨外部董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人才互换的有效途径。三是建立外部董事资格认证制度,规范选聘程序,严把外部董事入口关。

日常管理、培训薄弱

日常管理是目前外部董事制度的薄弱环节。大部分省市重视对外部董事的选聘,但外部董事上任后,除了要求定期上交年度履职报告、每年组织一次座谈会等外,缺乏对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培训及考核。

目前,大部分国资监管部门没有专门的机构为外部董事提供诸如信息报送等沟通服务,一般是任职公司负责与外部董事进行沟通联系,递送公司相关运行情况。据了解,仅有上海市成立专门部门(市管国有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管理中心)为外部董事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国资监管和企业运行的相关信息。

建议加强对外部董事的培训力度,健全培训机制。外部董事虽是某一领域专家,但由于经历和知识等背景不同,对外部董事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认识不清。因此,要加强对外部董事的培训,健全多层次培训体系。一是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加强与培训机构、中介机构、高等院校等的合作,有条件地建立专门培训基地,对外部董事进行定期培训。二是健全外部董事培训机制,注重任职前培训,加强日常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三是制定科学的课程设计,任前培训注重提高外部董事对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深对董事会职责定位、运作方式及外部董事责权利的理解,日常培训注重提高外部董事对国资工作情况的了解,熟悉国资发展情况及经济发展形势,提高专业业务能力及科学决策水平。

还应加强对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健全支撑机制。外部董事大部分是兼职,不在企业坐班,一般规定外部董事一年内在任职公司履职时间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为保证外部董事及时掌握公司运行情况,需建立外部董事资料阅读制度,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或委托相关部门定期向外部董事报企业的月报,及时报国资系统重大事项等,解决外部董事对企业情况不熟悉甚至对行业情况不熟悉的问题,提高其履职能力。

另外,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外部董事履职的管理,外部董事除了如期报告个人履职情况外,重大事项也要报告,尤其是在多元股权结构的国有控股公司任职的国资委外派董事,重大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要报国资监管部门,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发表意见。

评价落后激励不畅

现行外部董事的薪酬主要以年度固定报酬为主,由年度基本报酬、董事会会议津贴、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组成。各国资监管部门根据所监管企业的实际情况,规定了不同的薪酬标准。如国务院国资委在确定央企外部董事薪酬时,考虑了外部董事在董事会的任职(是否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主任)、履职时间、所在企业规模(即承担的责任)、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的比例等4个主要因素。仅担任外部董事职务的,按照企业规模分为三档,年度基本报酬分别为8万、6万、4万,董事会会议津贴是3000元/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是2000元/次。各省市国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外部董事年度基本报酬未与企业规模挂钩,且低于央企外部董事的薪酬。如湖北省国资委规定外部董事年度基本报酬不超过4万,由国资委根据外部董事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分别为1000元/次、600元/次;山东省外部董事每在一户企业任职的年度基本报酬是5万,兼任董事长的增加3万,兼任副董事长的增加1.5万,兼任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增加1万,董事会会议津贴是3000元/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是2000元/次,每年会议津贴不超过3万。

外部董事年度基本报酬由国资监管部门支付,会议津贴由企业直接支付。国务院国资委、北京国资委等已将外部董事的年度基本报酬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山东、湖北、湖南等省市目前是由任职公司根据国资委确定的标准将外部董事年度基本报酬划拨到国资委指定的账户,由国资委统一支付。

建议加强对外部董事的履职评价,健全激励机制。科学评价外部董事履职行为,有利于促进外部董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现行外部董事评价制度,存在评价主体单一、评价内容缺乏针对性、评价方法简单且定性化指标多、难以操作等问题,尤其是评价结果作用有限,对外部董事的激励、任免影响不大。因此,要制定并逐步完善科学量化、可操作的评价体系。其次,为理顺国资监管机构与外部董事之间的关系,建议将外部董事薪酬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国资监管部门统一发放,促进外部董事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外部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六篇)篇二

我到??公司履职已三年有余,亲眼目睹更积极参与见证了??公司的发展变化,并为之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1. 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考核指标。2018年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下行的压力不断加大,国家正处于从高速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转型期和战略机遇期,而作为国家支柱产业的??行业更面临着市场拐点和重大的战略技术变革。在此次变革中,??公司党委、董事会与经营层协调运转,知难而进,奋力拼搏,连续三年经济效益步步提升,尤其在2018年各种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全年销售??,销售收入??亿元,利润总额??亿元,经济增加值??亿元,副业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完成国资委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政治思想作风建设明显增强,全面完成了上级各项考核目标,连续三年获得a级。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坚持国企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的结果;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党委的坚强领导、董事会正确决策、经营层努力运作执行的结果。我作为董事会成员之一,也积极努力地为之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董事会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并日趋完善有效。董事会建设事关企业的改革发展大局。三年的外部董事工作经历,使我越来越感受到总书记提出的“两个一以贯之”的极端重要性,越来越深切体会到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好董事会决策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发现和纠正董事会运作过程中的短板和不足,使董事会规范运作跃上了新的台阶。主要有三个鲜明的特色:一是??董事长统筹规划、规范建设董事会工作,精心组织策划董事会活动和董事会议。注重为董事决策创造“畅所欲言、敢讲真话、民主讨论”的决策氛围,实现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提高了董事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在此过程中,本人明确提出了有关建议。二是????两位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发挥好外部董事的作用,经常倾听董事建议,对重大决事项亲自与董事进行深入沟通,对董事会上提出的意见当场责成相关部门督促落实,予以回复。如我曾提出要优化、细化投资决策事权界面和流程,而不是笼而统之地都授权经营层决策,也不能事无巨细都由董事会决策,同时提出对决策事项必须跟踪项目执行、效益状况,建立项目投资后评价制度。这些意见都得到董事会的积极响应和采纳,并规范到了制度体系中,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更加激发了外部董事的履职热情,增强了外部董事的履职责任。三是董秘办不断细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管理标准要求,在外部董事、董事会、党委和经营层之间,发挥了业务服务、跟踪督办、沟通协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这方面我曾提出,为了保证董事会的质量和效率,应该对重要事项提前沟通通报,充分听取外部董事意见,更有利于统一思想,完善方案,科学决策。对此,董秘办及时改进,一改过去上会前董事才见到决策议题的现象,如去年??月,有一个重要的项目,公司专门由??带队,赴??与外部董事汇报沟通,并根据外部董事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当即进行解释和调整,从而使方案在董事会上得以顺利通过。

过去的一年,我始终坚持按照要求,自觉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很好地完成了外部董事的职责和使命。

1.认真履职,保持满勤,着力提升履职激情。我虽已履任??公司外部董事三年多时间,但我不断提醒自己,要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激情,绝不能敷衍懈怠,不负责任。同时,我也时刻认识到,外部董事的履职主要集中在董事会、专委会和基层调研,要想履好职,必须做到全部参加,一个不落。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切实做到了无一缺席,全部参加。2018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次,专委会?次,其他会议?次,公司组织的调研和其它重要活动?次,我无一例外地全部参加,有效工作时间达到了三个月以上。特别是在每次上会前,我在家都要利用一整天时间,学习、思考上会文件。尽管在工作中遇到一些时间冲突和身体不适,但我从来未向公司请过一次假。

2.努力学习,深入调研,着力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深入学习、精读总书记十九大报告,深刻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髓和思想内涵,有针对性地学习总书记在国企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不断加深理解,融会贯通,并正确应用和指导工作实践。我自己认为,这些年无论退与不退,在不在岗,我从未放松过自己的政治学习,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四个意识,保持了政治定力,提升了思想素质。二是注重学习中央和国资委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为了能及时掌握和了解国资委在每个不同阶段的重要精神和要求,我本人专门自费订阅??,及时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和国资委相关要求,了解熟悉中央企业动态。同时,每天坚持阅读报纸、微信中的重要文章和有关??行业的资料,主动分析??行业的发展态势,不断加深对党和国家在不同阶段大政方针的理解,提升了自己的理论政策水平,这两年我的自学读书笔记达到3万字以上。三是积极踊跃参加上级历次组织的业务培训。我认为上级每次举办的学习班,对外部董事而言十分重要,内容丰富,指导针对性强,有助于我们开阔视野。因此,我从未错过一次学习机会。特别是在去年9月的??培训班,因台风影响,飞机、高铁延误,我辗转多地直到报道当日凌晨两点才赶到培训现场。四是深入参加基层调研。不放过每次到基层调研的机会,在调研前提前查阅调研单位的背景材料,理出调研提纲,在现场广泛听取不同层次员工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有关建议,并将董事会有关工作决策精神和意图传递到基层,让基层干部和员工加深对董事会决策事项的理解和支持,进而更好地推动工作。

3.坚持原则,勇于担当,着力提升履职水平。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把方向、管战略、议大事、防风险。作为外部董事,维护好出资人的利益是我们的重大职责,而董事会实行的“集体研究、独立表态、个人负责”的一人一票制,这就必然要求每一个外部董事必须找准定位、明确职责,从出资人利益出发,大胆精准的发表自己的意见。过去的一年,因年龄原因,??公司外部董事更替较多,时间长一点的只有两位同志,情况熟悉程度参差不一。我作为时间相对长的老同志,能够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会前精心准备,做足功课。我在每次董事会之前,都要利用一天时间,至少半天时间仔细研究会议每一份文件,理出相关问题,形成发言提纲,特别注重风险防范,对存在的疑惑、问题,主动电话与相关部门沟通。二是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地发表个人观点和意见,不人云亦云,不遮遮掩掩,不见风使舵。在我的印象中,每次董事会我基本都是第一个率先发言,有不少意见和观点都得到其他董事的响应和董事会的高度认可。如在研究审计报告的汇报中,我明确提出审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应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能避重就轻。同时,审计结果及整改方案必须上董事会审议,审计整改的结果必须向董事会报告,此意见得到了完善整改落实。又如我提出审计的重点领域要予以高度关注,特别是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僵尸企业和亏损企业处置情况,??领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广告费、营销费的严控管理等等,都引起了经营层的高度重视,并制定和采取了相应措施。又如在研究公司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中,我坚持强调必须做到四个强化,即:强化战略引领;强化战略落地;强化战略实施中注重计划、预算、考核、激励的四个关键环节;强化行业对标,更要注重技术创新方面的对标。这些意见都得到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采纳,去年底的战略研讨会就推进战略落地出台了一系列方案措施,效果十分明显。再如在研究副业改革分离方案时,我深知这是??公司几十年历史形成的老大难问题,既涉及到人员分流安置问题,又涉及到老基地职工几十年前已有的既得利益受到影响的问题,矛盾之大、困难之多、任务之艰巨可以想象。为此,我特别建议要十分重视职工队伍的稳定问题和防止国有资产变相流失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个人建议,引起了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对副业改革的领导。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工作,化解了各种矛盾,保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全面较好地完成了副业改革的艰巨任务,为企业瘦身健体,轻装上阵打下了重要基础。三是敢讲真话,坚决贯彻好出资人的意志和要求。“认真”是我几十年职业生涯的一贯作风。我在履职过程中从未有过丝毫的懈怠和得过且过、差不多就行、怕得罪人影响年终对自己的考核的思想。在会上敢于向有关方面提出质疑,甚至据理力争,得到了大家的理解。如在研究老基地电力板块与谁合作的问题上,我明确提出不同意见。从??公司长远着想,建议主张按专业化重组。会后又专门与董事长进行沟通,并得到了董事长和董事会的认可。经过一年的努力,顺利完成了改革任务,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又如亏损企业的治理是中央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上级三令五申多次强调要求部署,我亦十分关注此项工作的进展和效果,并建议董秘办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向董事会报告。董秘办据此建议,立即请示董事长,董事长当即表态,下次董事会汇报亏损企业的治理情况,并得到了落实。

4.发挥优势,建言献策,着力提升价值贡献。我的一生一直从事电力事业,积累了一定的专业、业务和企业管理经验,而电力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础产业,与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这几年随着我国能源革命的兴起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改革举措,加之本人这几年从未放松这方面的学习和研究,??司又是制造产业,有对电力咨询的要求。我积极主动地在这方面发挥自身的特殊优势,力争为??司的发展经营贡献绵薄之力。如去年在基地移交过程中,我及时帮助协调??公司,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促推了移交工作的顺利实现。又如我在基层调研时,建议有些企业可以利用大面积的车间屋顶建分布式光伏,既体现绿色发展理念,又能为企业大幅降低用电成本,有些企业主动联系了电力部门,我本人也充分发挥了牵线搭桥的作用。又如有的新投厂房电力需求较大,需解决报装、接入问题,我及时协调相关供电公司,促推早日落实落地。再如我主动扩大宣传,在不同的会议学习场合,不断宣讲??的优势,并主动要求家族各家庭至少都要购买一辆??品牌的汽车等等。从一点一滴和具体事情上,充分体现出了国有资产的看护人和企业的主人翁的强烈意识,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本人在履职的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要求,自觉遵守国资委关于外部董事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外部董事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时刻注意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认真的错误倾向,从未向所在单位提出过任何不符合组织规定和纪律规定的要求,除正常公务活动,也未接受过单位任何吃请,做到了廉洁履职。

过去的一年,尽管自己按照上级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外部董事的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的地方。如自己干了一辈子电力,后来转到制造业任外部董事,尽管管理相通,但毕竟行业不同,对于??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尚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尤其当前的??领域,创新发展日新月异,变化之快不可想象,更需要不断加强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否则就不可能成为称职的外部董事。

1.修订董事会有关管理制度与规定。根据总书记在国企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议国资委相关部门对原有已经发布的关于董事会建设的若干制度和规定,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和清理,哪些方面保留,哪些方面废弃,哪些方面需要完善,有一个更清晰、明确的制度清单,调整和修改与当前形势和中央要求不相适应、不相一致的问题,尤其在董事会、党委会、经营层的三者关系上,事权界面上更要清楚明了,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建议制度要更简洁、明快、管用、避免文犊主义。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部董事的年终考核评价办法。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的履职责任,真正做到体现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利益。外部董事既不坐班,又不参与任何经营活动,履职是否尽职,是否勤勉,是否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唯一表现形式是在董事会和专委会上的表现。以前国资委监事会都要参加历次董事会和专委会,能清楚的知道每位外部董事的表现和能力,因此对外部董事的评价有重要的发言权,而且能充分体现对外部董事评价的公平性和真实性。但监事会因体制改革已不存在,外部董事的表现国资委并不十分清楚,全靠外部董事所在单位的内部董事和经营层及相关部门进行评价考核,并作为评价优劣的重要的依据,这样的结果缺乏考核的充分性,淡化了敢于负责的独立思考精神,影响了这部分同志的主观积极性,久而久之,很容易陷入决策趋同化,追求一致的“怪圈”,董事会制度会流于形式。因此,本人建议对现行外部董事考核办法予以完善和规范。一是每年四次制度性安排的董事会,由国资委安排人员以会议观察员的身份参加会议,这样更能全面准确地掌握情况,同时也有利于掌握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的重要情况;二是要坚持以国资委考核为主,加大考核权重;三是单位考评应以董事会成员之间的相互测评为主。

3.调整和完善对央企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国企的领导,其中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强化对国企的绩效考核,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这些年的不断改革探索,已经有了一套完整有效的科学体系,收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在目前我国由过去的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性转变时期,更加突出的是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因此,我们的考核办法必须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潮流,必须既重视当前,也要着眼于长远。但我认为,这种考核的导向并不明显,很容易带来企业的短期行为急功近利,只顾当前。有的甚至企业为了完成当年目标,出现变卖资产等短期行为,而对事关公司长远发展并不十分重视,更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担当精神,因此建议:一是完善和修正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及各项指标体系的权重设计,并坚持根据一企一策、一行业一策,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性质,确定不同的指标体系和权重;二是从考核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企业的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效、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考核,充分发挥好指挥棒的导向作用;三是利润指标考核方面。不搞水涨船高,不鞭打快牛,为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留有必要空间。尤其对创新型企业和转型升级任务重的企业,应当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外部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六篇)篇三

我局专门成立了“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讨论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通过学习讨论,找出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观念滞后,满足和安于现状。二是缺乏大园林观念,缺乏做大做强做精做细的措施和计划。三是人才与快速发展的园林事业不相适应。四是现行组织机构严重制约园林的发展和壮大。五是绿化管理养护体制市场化力度不大。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提出了“更新观念,突破瓶颈,创新引领园林绿化工作新潮流”重点调研课题。明确了园林发展的目标与方向,增强了创业创新、科学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在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机关科室的活动,我局推出了勤政廉政承诺,实行了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及工作人员接听电话规定等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杜绝了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新举措,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及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详细记录,认真整改。全年共落实书面回复、答复共计23余篇。有力地促进了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二)、巩固和深化创建创园工作

1、认真落实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度,共完成了8项工程建设任务,在建5项,共栽植乔木8630株、灌木141万余株、水生植物1万余株、雷竹5600株、慈孝竹1300株,草皮铺设4.2万平方米。

(1)、重点工程。江滨绿廊(东青溪—37省道)沿江景观工程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江城市防洪堤绿化工程(新义中路—南环路)工程,石灰场—江大桥段除构造物装饰、局部铺装和部分地被外已基本完成,计栽植乔木2400株、灌木62万株、雷竹5600株、慈孝竹1300株,草皮1万平方米;石灰场—凌波大桥段,待拆迁和新义中路箱涵施工等完工后,再行施工。

(2)、创建整治和一般零星工程。度共完成:鸡鸣山公园续建工程,春节鲜花布展工程,文博会、夏季、国庆节等四季鲜花布展工程,义博会鲜花布展工程,城南河(现代公寓前面)水体绿化工程,南环路中间绿化带改造工程(篁园路—青口圆盘),银海路(城中路—商博路)绿化,西城路(交警大队对面)道路边侧绿化工程等8项工程。

在建工程为4项:钓鱼矶山体改造工程,工程合同价为350万元,改造面积3.4万平方米,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已植乔木150株、灌木2万株;城东河(北城路—潘塘水库、雪峰路—宗泽路)绿化工程,工程合同价为67万元,绿化面积约2.6公顷,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种植乔木326株;商博路绿化工程,工程合同价为70.89万元,绿化面积约1万平方米,工程进度为85%,已植乔木241株、灌木12万株,剩余工程量待具备施工条件后再行施工;西城路(老开关厂段)绿化工程,工程合同价为29.03万元,绿化面积约8000平方米,因建设小区居民要求对现存土方安全隐患进行变更调整,工程暂停施工,待变更手续办理后复工建设。前期准备工程为5项:小乌山生态林地一期工程,一期工程概算投资约2773万元,占地约36.2公顷,现已完成施工图修改,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骆宾王公园侧门工程、宾王广场、孝子祠公园:骆宾王公园侧门工程投资约280万元,宾王广场、孝子祠公园改造工程投资约490万元,现已基本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送财政局审核;南环路防护林工程(经发大道—青口圆盘),工程投资约600万元,工程建设面积约10.8公顷,现已基本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送财政局审核;梅湖会展中心、芳草地增彩工程、鸡鸣山公园面层铺装工程,梅湖会展中心、芳草地增彩工程预算价为295万元,已完成工程招标,鸡鸣山公园面层铺装工程预算价为97万元,因投标单位报价均超过预算,需调整预算后重新招标;江滨绿廊西侧(商博桥—37省道)绿化工程,工程建设面积约7.6公顷,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3)、组织验收和移交工作已完成初验的项目:机场路东侧(丹溪路—0+300)绿化工程、江滨绿廊游步道贯通工程。

已完成养护期中期验收的项目:07城区增绿工程一、二、五标,创园绿化整治工程一、二、三标,骆宾王创园工程。

外部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六篇)篇四

3月参加**第一次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战略发展规划等;11月参加**第二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表决同意相关重要规划、办法、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在董事会闭会期间阅研**公司2021年战略发展规划,对规划的内容和有关注意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阅研市场营销考核奖励实施细则,从市场营销管理角度对考核细则和具体实施发表了个人的看法,鼓励和动员公司打造全员营销氛围。阅研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授权管理办法,建议制度的完善以及如何确保规章制度具体、具体工作的落实。

于7月参加**年中工作会议,听取了年中工作报告,**新签合同额超额完成时间节点任务,提出**要加强集团外市场开拓,加大市场绩效考核力度,同时要夯实传统业务基础,大力拓展“三新”业务等,全面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迈向新台阶。

分别于9月、10月对**进行现场调研,围绕组织机构、营销体系、营销队伍、营销制度、市场开拓、业务转型等方面的经验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工程质量等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在市场奖励机制、全员营销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奖励机制,切实调动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方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品牌建设。

9月26日-9月28日,参加了2021年公司系统董监高领导人员培训,深入学习了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内涵与具体实施和国有企业董监高行权履职能力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加深对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使命的认识。

在此我将和**公司全体干部员工一起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企兴我荣,企衰我耻’的高度责任感和荣誉感,履行好职责,努力工作,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外部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六篇)篇五

**有限责任公司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和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各一名,本人任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公司2019年召开了两次执行董事会议,其中2019年4月12日,在**公司二楼小会议室主持召开**公司临时执行董事会议,参会人员为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科长***、办公室主任**坤。

会议按照首题必政治的要求,由执行董事组织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湖南万安达集团子公司执行董事会议议事规则(送审稿)》讲话和文件。然后审议了《2019年一季度生产经营总结及二季度计划》、《2019年一季度财务工作报告》、并研究了“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各项议题均由相关提议部门和领导做汇报,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后,最终由执行董事做出决定。

2019年12月6日在**公司二楼小会议室召开执行董事会议,参会人员为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会议首先由我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然后审议了《2020年度生产经营意向计划》、《**公司新上劳务项目方案》、《**公司机构合并方案》、《**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营销工作管理办法》等四项议题。各项议题均由相关提议部门和领导做汇报,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后,最终由我做出决定。

我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期间,能够认真组织执行董事会议,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做出最终决定。对公司发展的重要事项如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重要项目投资方案,公司基本制度等均进行认真研究审议,确保了公司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一)市场形势持续下行。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产品销售市场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加之当前国内汽车消费呈下降趋势,市场对汽车零部件的需求疲软。受限于公司新产品开发的进度和技术能力,公司经营出现亏损迹象。

(二)安全压力依然较大。一是监管安全形势突出,工业企业不适合从事生产。二是生产安全形势更加严峻。铁水烫伤、机械伤害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特别严峻。

(三)环保问题迫在眉睫。由于**公司冲天炉未进行环评,没有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按照《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公司已停止冲天炉生产,仅依靠产能不足的电炉组织生产。

(四)生产模式急需更新。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高。

(五)体制制约愈发凸显。技术人才短缺、市场营销方式单一、激励手段不足、生产职能部门力量极其薄弱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面对当前形势,公司在今后的发展方向:

(一)保安全,打好工作基础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牢牢压实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责任,以严管促队伍安全、生产安全。二是时刻紧绷监管安全之弦。争取上级支持,统筹考虑,长远规划,逐步改造。三是重点抓好生产安全工作。要从安全制度、人员素质、设备状态等多要素着手查摆问题、封堵漏洞、常态培训、形成惯例,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始终,切实将安全风险将至最低限度。

(二)保稳定,实现营销业绩

一是进一步完善营销考核和激励机制,用制度打造稳定的销售队伍,赢得稳定的销售市场。二是采取多渠道、多方式深挖市场潜力。三是进一步细分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展营销工作,确保正常生产。四是注重企业管理现代化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加大投入,着眼长远发展

面对难题,从公司发展的长远目标考虑,花大力气,投入更多的资金,解决环保问题、生产安全问题以及提效降本等工作难题,切实从根本和源头上解决束缚公司发展的制约因素。

**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    

2020年4月27日

外部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六篇)篇六

第一条  为适应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外部董事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外部董事,是指市国资委依法聘用、由任职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

(一)出资人认可;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四)依法办事,规范管理。

第五条  实行外部董事制度的企业,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数量不少于2名。根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情况,逐步实现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占多数。

第二章任职条件

(五)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七)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外部董事:

(二)本人2年内曾与该公司有直接商业交往;

(三)本人持有拟任职公司所投资企业的股权;

(四)本人在与公司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

(五)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选聘与任期

第八条  外部董事的选聘由市国资委负责。选聘外部董事一般采取直接选聘或市场化选聘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直接选聘是指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等担任外部董事。市场化选聘是指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选聘外部董事。

第十条  外部董事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外部董事人选任职前应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任前公示时,拟任人选应当就本人与任职企业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关系发表声明,并就诚信履职向市国资委和任职企业作出承诺。

第十一条  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个企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在市属企业担任外部董事的,同时任职企业一般不超过3家。

第四章职责、权利和义务

(六)《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外部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二)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但须经1/3以上董事同意;

(八)《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外部董事负有以下勤勉义务: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十五条  外部董事负有以下忠实义务:

(二)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和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四)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七)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规定;

(八)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第十六条  外部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当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第十七条  建立外部董事报告制度。年度和任期结束后外部董事须向市国资委书面报告本人年度和任期履行职责的详细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外部董事职责情况;对任职企业国有资本运作和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及建议;对任职企业改革发展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意见或建议等。

第十八条  外部董事须参加市国资委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介绍履职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汇报任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经营管理、改革改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十九条  任职企业要积极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外部董事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等职权,保障外部董事参与企业重大活动和会议。企业应保证外部董事及时获得履行职责所需的企业文件、材料等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五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条  市国资委负责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

采取年度评价与任期评价相结合,企业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期与董事会相同,任期评价与外部董事任期时限保持一致。任期不满三年的,只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企业内部评价是指由党委班子成员、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和部分职工代表对外部董事分别进行评价。外部评价是指由市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对外部董事进行评价。

第二十一条  外部董事考核评价要点分为,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勤勉程度、专业贡献四个部分,占比分别为10%、15%、30%、45%。其中,职业操守包括职业道德、遵规守法2项指标;能力素质包括战略决策能力、风险控制能力2项指标;勤勉程度包括履职出勤、调查研究、工作作风3项指标;专业贡献包括发言质量、表决意见、其他建议3项指标。具体见《阜新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要点》(附表1)。

(一)组成考核评价工作组,拟定考核评价方案。

(二)考核评价工作组审阅外部董事年度履职报告。

(三)征求考核评价意见。考核评价工作组采取发放《阜新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评价表》征求意见,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听取任职企业党委班子成员、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部分职工代表和相关部门意见等方法进行。

(四)确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评价工作组根据各考核评价主体的权重,通过对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论证,形成对外部董事的考核评价意见。

(五)反馈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由市国资委向外部董事本人和任职企业董事会反馈。

第二十三条外部董事年度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计算,依据企业内部评价得分、外部评价得分,各按50%折算确定。企业内部评价得分依据党委班子成员、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部分职工代表的评价,分别按30%、30%、30%和10%折算的得分之和计算。外部评价由考核评价工作组负责现场调阅有关资料,个别谈话了解情况,并征求监事会、纪检部门和市国资委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

计算方法为:外部董事年度考核评价得分=企业内部评价得分×50%+外部评价得分×50%=(党委班子成员考核评价得分×30%+董事会成员考核评价得分×30%+经理层成员考核评价得分×30%+部分职工代表考核评价得分×10%)×50%+外部评价得分×50%。

第二十四条  外部董事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考核评价得分为90(含)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0(含)分以上至90分的为称职等次,70(含)分以上至80分的为基本称职等次,7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等次。

外部董事任期考核评价一般在任期届满前1个月内进行。市国资委以外部董事任期内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平均得分为依据,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综合确定任期考核评价结果。

第二十五条  外部董事考核评价结果应作为续聘、调整、解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外部董事,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或者连续两个年度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经认定确实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或者任期结束后不再续聘。

(一)外部董事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不当行为的;

(四)依照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第二十七条  外部董事对考核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评价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市国资委应当按规定予以受理,逾期视为对考核评价结果无异议。

第六章管理和报酬

第二十八条  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外部董事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学习培训、激励约束、薪酬管理等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

第三十条  外部董事不是任职企业的全日制职工,不与任职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不在任职企业。

第三十一条  外部董事报酬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中列支,发放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市国资委另行制定。外部董事报酬为税前收入,除市国资委规定的报酬外,外部董事不得在任职企业领取任何收入或福利。

第三十二条  外部董事履行职务时的办公、出差等有关待遇,比照任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由任职企业负责。

第七章责任追究

(五)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四条  外部董事的责任追究,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二)组织处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解聘等方式处理;

(三)禁入处理:因责任追究给予解聘的,5年内不得担任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职务。

(四)报备处理: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的外部董事,或由市属企业选派交叉任职的外部董事,受到经济处理、组织处理、禁入处理的上报市委组织部。

通过监督检查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外部董事在以前任期内存在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况,进行责任追溯。

第三十五条  对于董事会违反规定决策或者经认定董事会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应予追究责任的,外部董事已经及时、如实向市国资委及有关部门报告,或者在决策时投反对票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经认定可免除责任。

第三十六条  外部董事责任追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已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部董事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处理决定送达本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查申请。市国资委应当按规定予以受理。在复查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八章解聘与辞职

第三十七条  外部董事任期届满,市国资委不再续聘的,其职务自然免除。

(一)因工作需要,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外部董事的;

(二)履职过程中对市国资委或任职企业有不诚信行为的;

(三)本人提出辞职申请并被批准的;

(四)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

(五)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

(六)因董事会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本人未投反对票的;

(七)受到经济处理、组织处理、禁入处理的;

第三十九条  外部董事在任职届满前向市国资委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市国资委应在一个月内予以批复。在未批准辞职前,外部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四十条  外部董事任职前应与任职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任职期间外部董事有义务严格履行保密协议。外部董事解聘后,继续对原任职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能履行保密义务的,企业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市属国有控股公司外部董事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